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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GRATED ELECTRONIC SYSTEMS LAB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Dec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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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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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 Post Code ): 100077 电话( Tel ): +86(10)88095588 传真( Fax ): +86(10)88091199
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 的专项审核报告
瑞华核字 [2017]01730035 号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 产负债表,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 后附的积成电子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以下简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 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 2008 )》(证监会公告 [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 证据是积成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 以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 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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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后附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后附的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 2008 )》(证监会公告 [2008]43 号)的规定编制。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我们同意本专项审核报告作为积成电子申请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海武
·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韩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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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
编制单位: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报告期净利润 | 2016 年度 | 2015 年度 | 2014 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7% | 10.23% | 10.01%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64% | 9.61% | 9.34%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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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编制单位: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编制单位: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 项 目2016 年度2015 年度2014 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7,180,421.38-45,863.407,716.03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615,550.629,927,173.379,744,445.8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275,353.16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0,000.00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41,767.50 | 576,776.09 | -1,449,095.89 |
| 小 计 | 12,437,739.50 | 10,458,086.06 | 9,578,419.1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如果减少所得税影响额,以负数填列) | 2,527,738.83 | 1,569,729.28 | 848,732.16 |
|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74,671.48 | 271,764.63 | 36,152.99 |
| 合 计 | 9,335,329.19 | 8,616,592.15 | 8,693,533.97 |
| 注:表中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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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4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