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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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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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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九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张宇先生、李瑞东先生、石水平先生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八届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年度第九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12月26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下称为"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 大会,9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方式会议),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68项议案,本着勤勉 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 决权。我们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 通 讯 方式 参 加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张宇 9 8 1 0 0 2
李瑞东 9 7 2 0 0 2
石水平 9 7 2 0 0 2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项目投资、融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内部审计部、财务部等有 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 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 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我们均列席了2次会议,听取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我们工作

水平和效率。并对会议的召开及披露情况均保持了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决议相关内 容的执行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0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2020年1月10日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4月23日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绿色东方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独立意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7月30日 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8月20日 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 股上市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10月30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0年11月20日 关于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控股权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2020年度,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 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开发进度情况。

3、2021年,我们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以及股权 激励、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关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营。同 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动态报道,掌握公司的经 营动态,及时将相关敏感信息反馈给公司,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四、其他事项

2020年度,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以上是2020年度我们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

张 宇 李瑞东 石水平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