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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Management Reports 2024
Apr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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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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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十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年度,本人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第十届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第十届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1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 事,任期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称为“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2次 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37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 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 决权。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是否连 | |||||||
| 本报告 | |||||||
| 以通讯方 | 委 托 |
续两次 | 出席股 | ||||
| 独立董 | 期应参 | 现场出 | 缺席次 | ||||
| 式参加次 | 出 席 |
未亲自 | 东大会 | ||||
| 事姓名 | 加董事 | 席次数 | 数 | ||||
| 数 | 次数 | 参加会 | 次数 | ||||
| 会次数 | |||||||
| 议 | |||||||
| 李瑞东 | 4 | 4 | 0 | 0 | 0 | 否 | 2 |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与公司高管、内部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 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 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 业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两次会议,听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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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了工作水平和效率,并对会议的召开及披露情况均保持了密切关注,及时了 解决议相关内容的执行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行使 职权,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 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2023年度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3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薪酬方案执行情况、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行权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核,认 为符合公司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参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关 联交易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年度工作 方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年度和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修订相关制度等议案与 审计机构进行了专门沟通、认真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与公司独立董事相关 沟通会,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本人对会议中相关关联交易议 案等发表了专业意见。本人未对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 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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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会依规积极参与公司2024年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 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等相关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促使投资者 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 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 现场调查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 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 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 查项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核,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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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
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 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 独立董事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2023 年度,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及其审 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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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4日与2023年 5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 券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 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等审计的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 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同意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
4、内部控制报告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本人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 穿于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活动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项业务环节,能 有效保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 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 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
5、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 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
7、聘任公司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审阅了马刚先生、王庆波先生、金陶陶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 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 件。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马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庆 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金陶陶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 书。
八、总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 观、审慎发表意见,发挥业务专长,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职,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 类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发展积极献言献策,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 运作水平不断提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李瑞东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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