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53931_rns_2025-04-24_32c0f6f5-ba40-4431-b9ab-0945e0c2d0e7.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动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升 投资价值,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公司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 体负责。证券及战略发展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下属公司积极配合,共同参 与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 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 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 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 市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 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五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 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 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 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 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 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 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 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方式

第七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 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 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 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 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

  •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三)现金分红;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六)股份回购;

  •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九条 公司证券及战略发展部负责监测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 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具体监测预警,并设 定合理的预警目标值,当相关指标接近或触发预警阈值,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

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可以合法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积极维护市 场价值。

第十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可及时采取如下措 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核查可能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 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 方式说明公司行业状况、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 价值;

(三)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积 极采取股份回购、现金分红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四)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

  • (一)连续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

  •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

  • (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 切实增强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坚 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值管 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 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 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

  • 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相悖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4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