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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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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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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临时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 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5 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拆借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 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余额为 0.00 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临时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朱有毅先生、邝广雄先生作 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上述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 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 剑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08308358
注册资本:44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 8 号盈峰商务中 心二十四楼之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何剑锋先生持有盈峰集团 88.09%股权,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 5.056%股权,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持有盈峰集团 5.056%股权,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盈峰集团 1.798% 股权。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 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 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询 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等。
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盈峰集团资产总额6,168,106.80万 元,负债总额3,986,455.82万元,净资产2,181,650.9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1,401,446.54万元,净利润40,642.36万元(经审计)。
关联关系说明: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1.36%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 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14%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 2.01%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盈峰集团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5 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 日均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 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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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 向甲方申请资金拆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5 年度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 元人民币)的中短期资金拆借。
2、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3、乙方可以由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履行本协议,但须与甲方签订具体的资 金拆借合同。
具体资金拆借合同须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 的原则为准。
4、借款利息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派送计息单,按月结 算资金利息。
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资金拆借 款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实际借款金额超出上 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须就超出部分在甲、乙双方分别履行审批程序。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有权机构(董 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及审批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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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 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拆借利率 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公司与盈峰集团本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其它安排。
八、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与盈峰集团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交易总金额约为140.97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临时资金拆借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认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临时资金拆借属 于正常业务范围,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充分体现 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 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 意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临时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作为董事会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要求在关联交易的实 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