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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Apr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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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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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募集资 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就其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盈峰环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19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华兴证券以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1,476.1896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每张发行价 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476,189,600.00 元。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 售 940.5386 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63.71%,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530.4730 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35.94%,由华兴证券包销 5.1780 万张,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0.35%。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华兴证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1,523.81 万元(不含税)后实 际收到的金额为 146,095.15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募集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可转债直接相 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361.53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5,733.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49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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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2022年末累计实际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末投资进度
1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 129,638.49 18,784.56 14.49%
2 补充流动资金 16,095.13 16,095.13 100.00%
合计 145,733.62 34,879.69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的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对“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的 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次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根据环卫业务的发展需求,公司“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 已组建一定 规模的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并通过持续的软硬件投入建设智慧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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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各地方环卫运营公司提供传统优质环卫装备、新能源和新技术环卫装备、技术 领先的智慧云服务平台、环卫人员专业化培训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撑公司环卫 服务业务快速开展。

“智慧环卫综合配置中心项目”的原计划投入进度主要根据公司目前环卫服 务项目业务规模及增长预期而制定,由于公司环卫服务项目开拓进度不均衡、受 宏观形势影响部分环卫服务项目招标延期等多方因素的影响,该项目的投入进度 未及预期。为保证募投资金的使用质量,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公司拟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 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募集资 金项目的实施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 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进度实施,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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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进 行延期是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的审慎决定,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盈峰环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 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 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李泽明 郑灶顺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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