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20, 2020

53931_rns_2020-08-20_f63a8723-f0d0-4f3a-ac91-726fa4597b6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2、关联人回避事宜: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不涉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公司关联 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绿色东方")70%的股权,深圳绿色东方通过深 圳市绿色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廉 江公司")50%的股权。

公司于 2016 年收购深圳绿色东方,收购前深圳绿色东方已与廉江公司股东 签署《投资协议》,依据《投资协议》约定,在廉江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之前, 由双方股东提供资金支持以推进项目建设、运营。

基于契约精神并推动廉江公司建设运营,公司与廉江公司其他股东拟按出资 比例共同向廉江公司提供借款。公司拟以 50%持股比例向廉江公司提供借款,借 款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利率预计为 8.00%,具体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廉江公司按季度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及未付利息,可根据实 际资金使用情况提前还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廉江公司为公司关联子 公司,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 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钟凯

成日时间:2013 年 7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059912936G

注册资本:8,75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廉江市横山镇七星岭(县道 680 北侧)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电力热力供应

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绿色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4,375 50%
广东恒钜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4,375 50%
合计 8,750 100%

3、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 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5,511.85 23,938.27
负债总额 13,036.72 16,164.60
净资产 12,475.13 7,773.67
营业收入 2,874.49 4,229.33
净利润 879.26 561.44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深圳绿色东方 70%的股权,深圳绿色东方通过 深圳绿色方舟持有廉江公司 50%的股权。廉江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借款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

2、借款期限:3 年;

3、资金占用成本: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

关成本计算,借款利率预计为 8.0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借款用途:用于廉江公司项目建设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可根 据实际资金使用状况提前还款。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 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预计为 8.00%是综合考虑了子公司现金流 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向廉江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其日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借款利率亦为合理定价的可比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廉江公司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廉江公司 50% 股权,公司和廉江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 用相关成本,廉江公司并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和廉江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廉江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廉江公 司系公司的关联子公司,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