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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Aug 2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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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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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2、关联人回避事宜: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不涉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3、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公司关联 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深圳市绿色东方 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绿色东方")70%的股权,深圳绿色东方通过深 圳市绿色方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廉 江公司")50%的股权。
公司于 2016 年收购深圳绿色东方,收购前深圳绿色东方已与廉江公司股东 签署《投资协议》,依据《投资协议》约定,在廉江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之前, 由双方股东提供资金支持以推进项目建设、运营。
基于契约精神并推动廉江公司建设运营,公司与廉江公司其他股东拟按出资 比例共同向廉江公司提供借款。公司拟以 50%持股比例向廉江公司提供借款,借 款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借款期限 3 年,借款利率预计为 8.00%,具体以实际 签订合同为准。廉江公司按季度支付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及未付利息,可根据实 际资金使用情况提前还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廉江公司为公司关联子 公司,本事项属关联交易,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 情况。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聂钟凯
成日时间:2013 年 7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059912936G
注册资本:8,75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廉江市横山镇七星岭(县道 680 北侧)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处理,电力热力供应
廉江市绿色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深圳市绿色方舟投资有限公司 | 4,375 | 50% |
| 广东恒钜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4,375 | 50% |
| 合计 | 8,750 | 100% |
3、关联方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2019 | 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25,511.85 | 23,938.27 |
| 负债总额 | 13,036.72 | 16,164.60 |
| 净资产 | 12,475.13 | 7,773.67 |
| 营业收入 | 2,874.49 | 4,229.33 |
| 净利润 | 879.26 | 561.44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深圳绿色东方 70%的股权,深圳绿色东方通过 深圳绿色方舟持有廉江公司 50%的股权。廉江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借款金额:不超过 7,000 万元;
2、借款期限:3 年;
3、资金占用成本: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
关成本计算,借款利率预计为 8.00%,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4、借款用途:用于廉江公司项目建设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可根 据实际资金使用状况提前还款。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 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预计为 8.00%是综合考虑了子公司现金流 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自身正常经营情况下向廉江公司提供借款,有助于支持其日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借款利率亦为合理定价的可比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廉江公司运营,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廉江公司 50% 股权,公司和廉江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 用相关成本,廉江公司并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 司和廉江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廉江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可控。廉江公 司系公司的关联子公司,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