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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8, 2018
53931_rns_2018-10-08_61bec60e-aa44-45d3-9402-a247e95cfaef.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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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拟向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联重科 股份有限公司、弘创(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盈联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绿联君和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盈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 波联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长沙中联重科环境 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100%股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 议补充协议(二)》,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补充签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补充 协议(二)》增加约定“如补偿义务人未根据原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向盈峰环 境进行补偿,盈峰环境有权要求补偿义务人继续履行补偿义务,并按未补偿金额 的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滞纳金”等条款。我们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 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二)》相关内容表示认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 (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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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于海涌 石水平 李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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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