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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n 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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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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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应收购回款第三期处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6 月 4 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科技")与宇星科技原股东 除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安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外其他八方分 别签署了《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第三期应收款购回对价支付协议》 (以下简称"《购回对价支付协议》"),各方同意将按时足额积极履行购回义 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款基本情况

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海联")、江阴福奥特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奥特")、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 熙投资")及 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ZG 香港")、Samue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和华控股")、Eastern Union Holding Limited (以下简称"鹏华投资")、Jess Kay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JK 香港")、Noveau Direction Limited(以下简称"ND 香港")、深圳市权策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策管理")、深圳市安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雅管理")作为参与方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已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更名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 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约定: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宇星科技尚 未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则由权策管理、安雅管理、太海联、福奥

特、和熙投资、ZG 香港、和华控股、鹏华投资、JK 香港、ND 香港等十方(宇 星科技原股东)共同承诺在 2016 年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专项审核报告》 出具后按约定时间以现金方式购回上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详见 2015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4 月 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天健审(2016) 4436 号《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专项说 明》(以下简称"2016 年《专项说明》"),审核确认宇星科技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已 存 续 应 收 账 款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截 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净值为 1,501,850,570.21 元,以及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新增应收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849,941,927.40 元,前述两项总计 2,351,792,497.61 元。 (详见 2016 年 8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宇 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先后收到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 港、和华控股、鹏华投资、JK 香港、ND 香港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 回款,合计 770,480,577.46 元。(详见 2016 年 9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履行第一期应收款购回的进展公告》)。

2017 年 4 月 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 2865 号《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年末回购进 度的说明》(以下简称"2017 年《回购说明》"),审核确认宇星科技原股东 除权策管理和安雅管理外的其他八方合计应承担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回购额为 1,186,358,163.87 元。(详见 2017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 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年末回购进度的说明》)。

截至 201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先后收到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 港、和华控股、ND 香港、JK 香港、鹏华投资第二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 回款,合计 593,179,081.94 元。(详见 2017 年 6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履行第二期应收款购回的进展公告》)。

2018 年 2 月 5 日,由于权策管理、安雅管理与公司、宇星科技达成最终和 解,宇星科技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汇入的权策管理和安雅管理应承担的全部 回购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净值 281,846,590.00 元。(详见 2018 年 2 月 6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8 年 4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 3230 号《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年末回购进 度的说明》(以下简称"2018 年《回购说明》"),审核确认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宇星科技原股东除权策管理、安雅管理外的其他八方合计应承担第三 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购额为 546,577,189.02 元。(详见 2018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 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年末回购进度的说明》)。

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港、鹏华投资、JK 香港、ND 香港、和华 控股八方对天健会计师出具的 2018 年《回购说明》确认无异议,并对各自应承 担的购回金额确认无异议,愿按照约定按时足额积极履行购回义务。

二、应收款购回安排

1、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宇星科技原股东履行宇星科技第三期应收款购回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及 宇星科技与宇星科技原股东签署<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第三期应 收款购回对价支付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 2018 年 6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港、和华控股、鹏华投资、JK 香港、 ND 香港同意履行《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购回对价支付协议》 及关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购的约定,并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30 个

工作日内支付。

经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港、和华控股、鹏华投资、JK 香港、 ND 香港协商确认,第三期回购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元

股东名称 第三期回购金额
太海联 182,646,301.74
福奥特 60,882,100.58
ZG香港 277,700,037.05
和华控股 19,981,149.90
和熙投资 5,367,599.75
鹏华投资 0
JK香港 0
ND香港 0
合计 546,577,189.02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