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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May 2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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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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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67 公告编号: 2017-047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应收购回款第二期处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5 月26 日,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科技”)与宇星科技原股东 除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策管理”)和深圳市安雅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雅管理”)外其他八方分别签署了《关于宇星科技应 收款购回对价支付协议》(以下简称“《购回对价支付协议》”),各方同意将 按时足额积极履行购回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收账款基本情况
2016 年4 月2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天健审(2016)4436 号《关于宇 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2016 年《专项说明》”),审核确认宇星科技2015 年12 月31 日已存续应收账款及 其他应收款截至2016 年3 月31 日净值为1,501,850,570.21 元,以及2016 年1 月1 日至2016 年3 月31 日新增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49,941,927.40 元,前述两项总计2,351,792,497.61 元。(详见2016 年8 月27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 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专项说明》)
截至2016 年9 月20 日,公司先后收到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海联”)、江阴福奥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奥特”)、上 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熙投资”)及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ZG 香港”)、Samuel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和 华控股”)、Eastern Union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鹏华投资”)、Jess Kay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JK 香港”)、Noveau Direction Limited (以下简称“ND 香港”)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回款,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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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480,577.46 元。至此,除权策管理和安雅管理没有履行第一期应收账款及 其他应收款的购回承诺外,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港、鹏华投资、 JK 香港均已完成了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购回款的支付。(详见2016 年 9 月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履 行第一期应收款购回的进展公告》)
2017 年4 月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17〕2865 号《关于 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年末回购进度的说明》(以 下简称“2017 年《回购说明》”),审核确认宇星科技原股东除权策管理和安 雅管理外的其他八方合计应承担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购 额为1,186,358,163.87 元。(详见2017 年4 月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年末回购进度的说明》)
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港、鹏华投资、JK 香港、ND 香港、和华 控股等八方对天健会计师出具2016 年《专项说明》、2017 年《回购说明》确认 无异议,并对各自应承担的购回金额确认无异议,愿按照约定按时足额积极履行 购回义务。
2017 年5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宇星科技原股东履行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第二期应收账款购回承诺的 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签署<关 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款购回对价支付协议>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2017 年5 月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应收账款购回安排
1、依据2015 年3 月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 年4 月15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2015 年12 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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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67 公告编号: 2017-047 号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16 年1 月15 日召开的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 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2016 年4 月21 日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2016 年《专项说明》”, 2017 年4 月1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2017 年《回购说明》,以及《购回对价支付协议》等关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 收款回购的约定,本期(第二期)上述宇星科技股东应支付的现金对价为 593,179,081.94 元,将于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2、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港、和华控股、鹏华投资、JK 香港、 ND 香港同意履行《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购回对价支付协议》 及关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购的约定,经各方协商,第二期购回具体金额如 下:
单位:元
| 名称 | 二期回购 | 名称 | 二期回购 |
|---|---|---|---|
| 太海联 | 190,882,305.47 | ZG香港 | 290,222,270.91 |
| 福奥特 | 63,627,416.81 | 和华控股 | 42,337,456.56 |
| 和熙投资 | 5,609,632.19 | ND香港 | 500,000.00 |
| 合计 | 593,179,081.94 |
3、鉴于权策管理、安雅管理截至披露日未履行应收账款购回承诺,为维护 股东权益,保障股东的利益,2017 年1 月9 日,公司及子公司宇星科技对权策 管理、安雅管理违约提起了诉讼,已立案,并同时将其持有公司股份查封。绍兴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进入对该案件的审理工作阶段,公司及子公司正在等待绍兴市 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安排。详见2017 年1 月12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截止公告披露日,权策管理、安雅管理分别持有公司3.03%、1.49%的股份, 上述股份已质押给公司指定的第三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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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967 公告编号: 2017-047 号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5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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