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Sep 23, 2016

53931_rns_2016-09-23_1634a94a-b3b9-4978-9be0-469aaed86dc5.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6-089 号

==> picture [90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 履行第一期应收款购回的进展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盈峰环境”)于 2016 年9 月20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原股东 履行第一期应收款购回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根据监管要求,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已收到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海联”)、江阴福 奥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奥特”)、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熙投资”)及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ZG香港”)、 Eastern Union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鹏华”)、Jess Kay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JK香港”)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回款,合计 770,480,577.46元。其中和熙投资支付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回款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鹏华、JK 香港将公司收购宇星科技的部分股权转让款(公 司购买宇星科技应向原股东鹏华、JK 香港支付的股权转让现金对价)转付给宇 星科技,作为履行支付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回款;太海联、福奥特、 ZG香港支付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购回款资金来源为向盈峰投资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借款。

至此,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香港、鹏华投资、JK香港已完成了第 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购回款的支付。

太海联、福奥特、ZG 香港与盈峰集团的借款协议内容分别如下:

一、太海联与盈峰集团的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6-089 号

==> picture [90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甲方:盈峰集团 乙方:太海联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 249,176,339.26 元,借款利息按照年息 10%计 息,还款时间最迟不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双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指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款项直接汇 入宇星科技的账户。

3、为保证甲方的债权,乙方在宇星科技业绩补偿期结束后,将其合法持有 的盈峰环境 3.13%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部分股份,对应持股数 15,184,049 股)质押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办理股份质押登记,为上述借款本息、违约金 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4、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盈峰环境 1.74%的股份(对应持股数 8,435,583 股, 即锁定期为 12 个月部分股份的 50%,质押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并办理股份 质押登记,用于保证乙方在协议项下的 3.13%股份质押的实现,以及乙方按照甲 方指定的时间、方式对上述本协议项下的 3.13%质押股份进行解质押、卖出并将 出售款归还甲方;

5、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结清本息,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乙方所质押的盈峰环境 3.13%的股份 (锁定期为 36 个月部分股份,对应持股数 15,184,049 股)并优先受偿。质押物 处置后,甲方债权仍未全部清偿的,乙方无需履行清偿责任;

6、业绩补偿期满后,如乙方违反协议任一条款,则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为 借款本金 20%的违约金,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相关债务的一切权利和手段。

7、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福奥特与盈峰集团的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盈峰集团 乙方:福奥特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 83,118,043.96 元,借款利息按照年息 10%计息, 还款时间最迟不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双方同意,在甲方收到乙方书面指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借款款项直接汇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6-089 号

==> picture [90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入宇星科技的账户。

3、为保证甲方的债权,乙方在宇星科技业绩补偿期结束后,将其合法持有 的盈峰环境 1.04%的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部分股份,对应持股数 5,061,349 股) 质押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办理股份质押登记,为上述借款本息、违约金及实 现债权的所有费用提供质押担保;

4、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盈峰环境 0.58%的股份(对应持股数 2,811,861 股, 即锁定期为 12 个月部分股份的 50%,质押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并办理股份 质押登记,用于保证乙方在协议项下的 1.04%股份质押的实现,以及乙方按照甲 方指定的时间、方式对上述本协议项下的 1.04%质押股份进行解质押、卖出并将 出售款归还甲方;

5、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结清本息,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乙方所质押的盈峰环境 1.04%的股份 (锁定期为 36 个月部分股份,对应持股数 5,061,349 股)并优先受偿。质押物处 置后,甲方债权仍未全部清偿的,乙方无需履行清偿责任;

6、业绩补偿期满后,如乙方违反协议任一条款,则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为 借款本金 20%的违约金,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相关债务的一切权利和手段。

7、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ZG 香港与盈峰集团的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盈峰集团 乙方:ZG 香港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 378,876,046.36 元,借款利息按照年息 10%计 息,还款时间最迟不晚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双方同意,自本借款协议及附属股份质押协议、《应收账款购买协议》经 公证,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指令,借款款项应当直接汇入宇星科技的账户。

3、乙方将其合法持有的盈峰环境 5.025%的股份(对应持股数 24,368,778 股) 质押给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并办理股份质押登记,为上述借款本息、违约金及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6-089 号

==> picture [90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及甲方为《补充协议一》之目的向乙方提供的后续借款本 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如有)提供质押担保。如届时因可归责于乙 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质押物出现无法顺利办理质押的情形,乙方将承担违约责 任,违约金为借款总金额的 20%;

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结清本息,甲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置乙方所质押的盈峰环境 5.025%的股 份(对应持股数 24,368,778 股)并优先受偿。质押物处置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 的还款义务视为完全履行,甲方就本协议项下的 5.025%质押股份所持有的质押 权终止,甲方债权仍未全部清偿的,乙方无需履行清偿责任;

5、甲方确认,除乙方根据本协议向甲方质押的盈峰环境 5.025%的股份(对 应持股数 24,368,778 股)(以下简称“本协议项下的 5.025%质押股份”)外,甲 方亦占有乙方根据《补充协议一》依照盈峰环境的指示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向甲 方质押的盈峰环境另外 5.025%的股份(对应持股数 24,368,778 股)。甲方确认, 受限于《补充协议一》第四条的规定,甲方仅有权处置本协议项下的 5.025%质 押股份,而无权处置《补充协议一》项下的 5.025%质押股份;同时,如果盈峰 环境要求甲方处置《补充协议一》项下的 5.025%质押股份,甲方不会接受该等 要求,亦不会协助盈峰环境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乙方因履行《利润补偿协议》导 致乙方丧失其所持有的盈峰环境 10.05%股份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则乙方在协 议项下的质押股份亦相应减少,使得乙方在《补充协议一》、与盈峰环境签订的 其他协议、本协议以及与甲方签订的其他协议项下所承担的补偿义务或支付的款 项上限为其在完成《利润补偿协议》项下的相应补偿义务(如有)后剩余部分的 50%;

6、业绩补偿期满后,如乙方违反协议任一条款,则乙方向甲方支付金额为 借款本金 20%的违约金,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相关债务的一切权利和手段。

7、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公告。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6-089 号

==> picture [90 x 3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董 事 会 2016 年9 月24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