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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24, 2022
53931_rns_2022-08-24_4750466a-6577-4610-afdc-9cc6023e285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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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 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 判断,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 文件,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 情况与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的情 况一致,公司编制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 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 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 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 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增加总金额 6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同意就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 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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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担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增加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个存续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市场、开 发客户。公司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 有效防控风险;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为客户提 供买方信贷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增加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开展的风险可控,该业务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事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 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将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6.22 元/股调整为 6.12 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调整三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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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调整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的议案》。
七、关于变更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的独立 意见
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变更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在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后,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5.04元/股调整为4.94元/ 股。
本次变更及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变更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人及调整交易价格的议案》。
八、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 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实和落实,认为:
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陶陶先生支取备用金用于公司经 营业务、并已于本报告期内清偿完毕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 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 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提供担保的决策与信 息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有效保障了广大股 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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