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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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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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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九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度,本人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 九届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第九届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年12月26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下称为"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 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方式会议),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41项议案,本着勤 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了表决权。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 席 股东 大 会次数 | |
| 李瑞东 | 5 | 4 | 1 | 0 | 0 | 否 | 3 |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项目投资、融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内部审计部、财务部等有 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并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 本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 意见,为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了三次会议,听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与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了工作 水平和效率。并对会议的召开及披露情况均保持了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决议相关内 容的执行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1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 发表意见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
| 2021年1月29日 |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51%控股权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3、关于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1年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4月8日 | 1、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4月22日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3、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4、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5、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7、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8、关于2021 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年度规划的独立意见;9、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10、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独立意见;1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12、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13、关于注销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14、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15、关于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6、关于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7、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8月19日 | 1、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3、关于补选苏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4、关于调整二期及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5、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1年10月22日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行使职权,就 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年度主要 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及相关关联 交易议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年度工作方案、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年度和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 议案与审计机构进行了专门沟通、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职情况和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公司绩效考核、薪酬管理的有关规 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进行了现场调查 和了解,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1、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拟决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决议前,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认真核查项 目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形成审慎表决意见。
3、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 利用现场调查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并进行相应指导,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五、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情况
1、2021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2、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按照 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开发进度情况。
3、2021年,本人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以及股权 激励、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关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营。同 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动态报道,掌握公司的经 营动态,及时将相关敏感信息反馈给公司,并提出相应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事项
2021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努力。
以上是2021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李瑞东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