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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r 17, 2022
53931_rns_2022-03-17_71bf4c13-9c04-44d9-add1-a3bef01bfac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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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相关事项的核查 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
1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 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中,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已根据相 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等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 、公司董事会修订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持有人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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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3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