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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Dec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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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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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的相关事项文件,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马刚先生、陈培亮先生、卢安锋先生、金陶陶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 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条件。

此次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的情况,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聘任马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陈培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卢 安锋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聘任金陶陶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参与投资环保机器人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设立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公司自身的产业优势与合作方的金融资本 及环保项目资源优势,实现环保企业与金融资本及地方环保资源的良好衔接,以 快速实现公司在环保领域的战略性布局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本次投资环保机器人产业基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 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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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回避了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环保机器人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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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1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