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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Oct 2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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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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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盈峰环境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进行了审 阅。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 真审核了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及相关材料。现发表书面确认和独立意见如下:

1、《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及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 亦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4、《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权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授予数 量、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激励计划(草案)》在制定行权条件相关指标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历 史业绩、经营环境、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指标设定 合理、可测。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目标明确同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对公司而 言,业绩指标的设定能够促进激励对象努力尽职工作,提高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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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

7、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 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业绩指标 的设定也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利益,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 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8、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同意将该草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基本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经营单位、激励对象三个 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考核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股东三方的 利益,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三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有 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性,同意将该考核管理 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 真审核了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及 相关材料。现发表书面确认和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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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深化公司激励体系,健全公司长期、有效 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 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将该员工持股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是为 保障公司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五、关于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担保额度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 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循环,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加担保事 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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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增加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对目前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的判断,其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上述关联交易是 公司与关联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 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增加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石水平 李映照 于海涌

2019 年 10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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