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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2

53931_rns_2022-04-29_327ed329-bbf0-45b8-bf93-b5259f4c2201.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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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盈峰环境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谈,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等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文件,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控风险评 估、内控的重点控制领域、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盈峰环境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完善了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 制的各项规章制度;盈峰环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盈峰环境在财务会计、募集资金、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确保日常运作和重 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

保荐机构检查并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发布的公告文件,并核对了公司向交易 所上报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有效地遵守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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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表现良好,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而被证券监管 机关处罚的情况。

(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经核查,在财务会计方面,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准确、可 靠,以及财务会计系统的安全、有效。

(三)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经核查,盈峰环境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良好。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盈峰环境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和 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有效的内部控制, 盈峰环境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及运行情况。

保荐代表人:李泽明 郑灶顺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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