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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an 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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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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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环境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或“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盈峰环境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培训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泽明、郑灶顺 培训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培训地点:盈峰环境会议室

培训人员:郑灶顺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部分中层管理 人员及控股股东代表和实际控制人。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现场培训的相关人员,保荐机构已向其提供本次培训的相 关资料并提请公司证券部督促其自学,在学习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与华兴证券 培训人员联系。

二、本次培训基本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责任条款解读,包括欺诈 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犯罪的监管形式、概念及要件、法律责任、相关案例解读。

2、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等方面进 行了重点讲解。

3、结合近期市场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以及违规案例启示等方式传达最新的 监管动态。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在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均对 本次培训给予了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参与培训的人员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参训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 使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所应承担的 责任和义务。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 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盈峰环境的规范运作水平。

保荐代表人: 李泽明 郑灶顺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