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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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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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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年末回购进度的说明
天健审〔2019〕288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宇星科技公司)原股东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策管理)、 深圳市安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雅管理)、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太海联)、江阴福奥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奥特)、 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熙投资)、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 (以下简称ZG香港)、和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华控股)、鹏华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鹏华投资)、Jess Kay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JK 香港)和Noveau Direction Limited(以下简称ND香港)于2015年12月签署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盈利补偿 协议一)以及《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权策管理、安雅管理、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 资、ZG香港、和华控股、鹏华投资、JK香港和ND香港十方应承担的应收账款及其 他应收款回购总额为2,351,792,497.60元。其中,除权策管理、安雅管理外的八 方应回购总额为2,015,974,440.43元。
2016年度,宇星科技公司已收到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香港、鹏华 投资、JK香港第一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回购款,合计770,480,577.46元。 扣除2016年4-12月宇星科技公司已转列回款额中直接收回的部分,截至2016年12 月31日,除权策管理和安雅管理外的其他八方合计应承担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购额为1,186,358,16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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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宇星科技公司已收到太海联、福奥特、和熙投资、ZG 香港、鹏 华投资、JK 香港、ND 香港、和华控股第二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回购款, 合计593,179,081.94 元,扣除2017 年宇星科技公司已收到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 收款回款的46,601,442.91 元,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除权策管理和安雅管 理外的其他八方合计应承担的第三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购额为 546,577,189.02 元。
2017 年10 月,权策管理、安雅管理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宇 星科技公司达成最终和解协议,宇星科技公司已于2018 年2 月5 日收到绍兴市 中级人员法院汇入的权策管理和安雅管理应承担的全部回购应收账款。
2018 年6 月27 日,宇星科技公司收到除权策管理和安雅管理外的其他八方 合计应承担的第三期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购额为546,577,189.02 元。至此, 宇星科技公司与原股东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回购款均已结清。
本报告仅供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使用,除以上用途外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及分发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文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芳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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