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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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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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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 页

二、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2016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 页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7〕2864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 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2016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盈峰环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盈峰环境公司2016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补偿义务人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第 1 页 共 4 页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 司补偿义务人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式》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2016 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晋波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芳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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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 年9 月完成对宇星科技发 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科技公司)100.00%股权的收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的相关规定,现将进行收购时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即除盈峰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十名收购交易对象) 所作业绩承诺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 年4 月16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5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深圳市权策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发行14,681,058 股股份、向深圳市安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7,221,665 股 股份、向太海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发行32,055,215 股股份、向江阴福奥特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发行10,685,071 股股份、向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971,369 股股份、向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 发行48,737,556 股股份、向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15,337,423 股股份、向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112,47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根据交易各方签订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 公司已于2015 年12 月支付股权转让款67,188,708.80 元,于2016 年支付股权转让款 98,233,550.70 元,宇星科技公司自2015 年10 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宇星科技公司原股东深圳市权策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安雅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Samuel Holdings Limited 、Zara Green Hong Kong Limited 、Eastern U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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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ding Limited 、Jess Kay International Limited、Noveau Direction Limited、太海 联股权投资江阴有限公司、江阴福奥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的《盈利补偿协议》,上述宇星科技公司原股东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宇星科技公司2015 年、 2016 年、2017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分别不低于1.2 亿元、 1.56 亿元、2.1 亿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宇星科技公司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2 亿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 亿元,按孰低原则认为1.59 亿元为承诺完成数, 超过承诺数 0.03 亿元,完成本年度承诺利润。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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