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Infor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2, 2016
53931_rns_2016-04-22_618cb21a-c981-48a8-8368-6653baf1dbb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第1—2 页 二、关于曹国路先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 第3—4 页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关于曹国路先生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6〕5031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公司) 编制的《关于曹国路先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盈峰环境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盈峰环境公司2015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制《关于曹国路先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 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1 页 共 4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盈峰环境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曹国路先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曹国路先生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文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芳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2 页 共 4 页
关于曹国路先生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 年11 月完成对浙江 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原上虞专用风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风公司)62.963%股权的 收购,并于2014 年9 月完成专风公司剩余37.037%股权的收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 关规定,现将进行收购时曹国路先生所作业绩承诺2015 年实际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3 年11 月8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3 年11 月出资1.92 亿元向曹国路收购其持有的专风公司62.963%的股权,于2014 年10 月出资1.13 亿元向曹国 路所控制的香港专风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专风公司37.037%的股权。曹国路先生针对 此次股权交易向本公司承诺,拟转让的专风公司100%的股权自股权转让完成日当年及以后连 续两个会计年度(即2013 年至2015 年)实际盈利数若达不到业绩承诺数,不足部分将自会 计师出具利润承诺专项报告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本公司补足,同时承诺 2013-2015 年度每年单独披露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由具备证 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曹国路所作的业绩承诺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年 份 | 2015 年度 |
| 专风公司100%股权净利润业绩承诺数 | 4,063 |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审计后专风公司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160 万元,曹国路先生已实现对本期专风 公司净利润的承诺。
有关曹国路先生对专风公司100%股权承诺所产生的净利润数及实际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3 页 共 4 页
| 年 份 | 2015 年 |
|---|---|
| 专风公司100%股权净利润业绩承诺数 | 4,063 |
| 实际盈利数 | 4,160 |
| 是否完成承诺业绩 | 是 |
三、其他事项
根据2013 年10 月23 日本公司与曹国路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截 至2012 年12 月31 日,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原上虞专用风机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净 值264,452,308.2 元,由曹国路承担该应收款的收回工作。若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内(2013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2 月31 日)存在未收回的,则未收回部分由曹国路负责以现金全部买 断,并以其认购的上风高科股票提供质押担保。
截止2015 年12 月31 日,上述回购事项涉及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账面应收 账款余额92,634,264.00 元,净值32,591,806.34 元。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