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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tchtek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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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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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6695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

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創新一路19-1號

電話:(03)564-1600

  • 1 -

§目 錄§

財務報告
一、封 面 1 -
二、目 錄 2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9~10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13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4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17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28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8~58 六~二八
(七)關係人交易 59~61 二九
(八)質抵押之資產 61 三十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61 三一
(十二)其 他 61~62 三二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2~63 三三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3 三三
3.大陸投資資訊 63 三三
(十四)部門資訊 63~64 三四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羅森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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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016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016,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4 -

茲對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特定客戶收入真實性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收入來源為積體電路晶片銷售收入,其民國 114 年度金額為新台幣 1,030,258 仟元,佔總收入之 91.53%,故本年度銷售成長之客戶中,選取銷售成長率高於上述客戶平均銷售成長率且交易金額重大之特定客戶,視為可能發生潛在舞弊風險之來源,故本會計師將前述收入之認列判斷為關鍵查核事項,與收入認列相關會計政策及資訊,請詳附註四及二一。

本會計師針對此關鍵查核事項執行下列查核程序:

  1. 藉由瞭解及測試上述銷貨交易循環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以確認並評估銷貨收入發生之相關內部控制作業之有效性。
  2. 檢視本年度銷售成長之客戶中,選取銷售成長率高於上述客戶平均銷售成長率且交易金額重大之特定客戶,評估其交易條件是否符合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核定之授信政策。
  3. 自銷售明細選取樣本,檢視客戶原始訂單、銷售電子訂單、出貨單、物流簽收文件或出口報單及銷貨發票並檢視銷貨對象及收款對象之收款是否有異常情形,以確認收入發生之真實性。

其他事項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 5 -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6 -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虞 成 全
盧 成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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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張 雅 芸
張 雅 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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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 0930128050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1034889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24 日


芯鼎科技

民國11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二八) $ 883,524 48 $ 933,572 48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二八及三十) 97,106 5 237,077 12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十、二一、二八及二九) 167,316 9 209,418 11
130X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一) 198,449 11 179,514 9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六、二八及二九) 60,646 3 57,319 3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407,041 76 1,616,900 83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七及二八) 46,574 3 23,562 1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八及二八) 40,937 2 46,866 2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三) 110,846 6 94,856 5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四及二九) 88,235 5 7,938 -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十五及二九) 133,865 7 152,406 8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三) 1,518 - 1,518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十六、二八及二九) 20,351 1 11,231 1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442,326 24 338,377 17
1XXX 資產總計 $1,849,367 100 $1,955,277 100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30 合約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一) $ 2,255 - $ - -
2170 應付帳款(附註十七、二八及二九) 53,204 3 71,925 4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四、二八及二九) 27,027 2 6,234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八、二六、二八及二九) 137,947 7 134,082 7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20,433 12 212,241 11
非流動負債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四、二八及二九) 63,174 3 1,777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十九) 7,811 1 9,887 -
2645 存入保證金(附註二八) 2,514 - 2,623 -
2630 其他非流動負債(附註十八及二六) - - 11,360 1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73,499 4 25,647 1
2XXX 負債總計 293,932 16 237,888 12
權益(附註二十及二五)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964,597 52 964,698 49
3200 資本公積 1,055,377 57 1,044,855 54
3350 待彌補虧損 ( 459,155) ( 25) ( 284,795) ( 15)
3400 其他權益 ( 5,384) - ( 7,369) -
31XX 權益總計 1,555,435 84 1,717,389 88
負債及權益總計 $1,849,367 100 $1,955,277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鄭源洲

經理人:

黃淑儲

會計主管: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资产1000余万元

民國114年及115年

月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虧損為元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淨額(附註四、二-及二九) $ 1,125,645 100 $ 1,018,746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二及二九) 684,338 61 588,885 58
5900 營業毛利 441,307 39 429,861 42
營業費用(附註二二及二九)
6100 銷售費用 81,640 7 71,725 7
6200 管理費用 66,161 6 61,861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542,380 48 419,210 41
6000 合 計 690,181 61 552,796 54
6900 營業淨損 (248,874) (22) (122,935) (12)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十四、二二、二六及二九)
7100 利息收入 20,599 2 23,239 2
7010 其他收入 40,880 3 30,778 3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12,374 1 30,313 3
7050 財務成本 (892) - (308) -
7000 合 計 72,961 6 84,022 8
7900 稅前淨損 (175,913) (16) (38,913) (4)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三) - - - -
8200 本年度淨損 (175,913) (16) (38,913) (4)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1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十九、二十及二八)
831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6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1,553 - $ 911 -
83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益 ( 5,929) - 1,866 -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4,376) - 2,777 -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80,289) ( 16) ($ 36,136) ( 4)
9710 每股虧損(附註二四)
9810 基 本 ($ 1.83) ($ 0.41)
稀 釋 ($ 1.83) ($ 0.4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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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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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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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鼎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本公積 累積虧損 其他權益
股數(仟股) 金額 待價補虧損 待價補虧損 過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員工未賺得酬勞 權益總計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95,564 $ 955,643 $ 994,692 ($ 246,793) $ - $ - $ - $ 1,703,542
D1 113年度淨損 - - - ( 38,913) - - - ( 38,913)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911 1,866 - - 2,777
N1 員工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 190 1,895 609 - - - - 2,504
N1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12,615 - - - - 12,615
N1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726 7,260 37,457 - - ( 17,886) - 26,831
N1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0) ( 100) ( 518) - - 247 ( 371)
N1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 - - - 8,404 8,404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96,470 964,698 1,044,855 ( 284,795) 1,866 ( 9,235) 1,717,389
D1 114年度淨損 - - - ( 175,913) - - ( 175,913)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1,553 ( 5,929) - ( 4,376)
N1 員工認股權計畫下發行之普通股 55 550 181 - - - - 731
N1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13,563 - - - - 13,563
N1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0 400 1,568 - - ( 787) - 1,181
N1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05) ( 1,051) ( 4,790) - - 2,336 ( 3,505)
N1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酬勞成本 - - - - - 6,365 6,365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96,460 $ 964,597 $ 1,055,377 ($ 459,155) ($ 4,063) ($ 1,321) $ 1,555,435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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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

後附之附註條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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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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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鼎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育盈专区

民國114年及115年10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損 ($ 175,913) ($ 38,913)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69,638 48,706
A20200 攤銷費用 71,605 32,747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利益)損失 ( 14,686) 1,081
A20900 財務成本 892 308
A21200 利息收入 ( 20,599) ( 23,239)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19,928 21,019
A23800 存貨呆滯及跌價回升利益 ( 2,348) ( 2,834)
A24100 外幣兌換淨利益 ( 4,118) ( 17,825)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A31150 應收帳款 40,964 ( 46,667)
A31200 存 貨 ( 16,587) 153,772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1,768) ( 42,864)
A32125 合約負債 2,255 ( 152)
A32150 應付帳款 ( 18,325) ( 1,161)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46,920 9,490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23) ( 545)
A32250 其他非流動負債 ( 11,360) 11,360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 14,025) 104,283
A33100 收取之利息 19,031 23,321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892) ( 308)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4,114 127,29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029) ( 114,257)
B00050 處分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56,000 -
B00100 取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8,660) ( 19,594)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77,913) ( 79,829)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2,789) ( 2,270)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92,831) ( 97,337)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2,222) ( 313,287)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等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14年度 113年度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14,586) ($ 13,486)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731 2,504
C05800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3,505) ( 371)
C09900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181 26,831
CCCC 等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16,179) 15,478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4,239 12,329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數 ( 50,048) ( 158,184)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33,572 1,091,756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83,524 $ 933,57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
蔡家洲
經理人:
英貞
會計主管: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為新台幣仟元)

一、公司沿革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芯鼎公司)主要從事於數位影像、車用影像及居家安防監控影像處理晶片等產品之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等業務。凌陽多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陽多媒體公司),係依企業併購法規定,以 98 年 12 月 4 日為分割基準日,將有關 DSC 產品事業部門之相關營業價值計 250,000 仟元分割讓予本公司,芯鼎公司則按每股 10 元發行新股計 25,000 仟股予凌陽多媒體公司之股東,作為受讓相關營業之對價,並自 98 年 12 月正式營運。芯鼎公司於 107 年 12 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於該中心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本公司股票上市案於 111 年 8 月 8 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審議通過,於 111 年 11 月 4 日掛牌上市交易。

截至 114 年 12 月底止,芯鼎公司與子公司(以下合稱本公司)之投資關係及持股比例如下:

芯鼎公司
100%
iCatch Global Inc.
100%
iCatch Holding Inc.

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15 年 2 月 24 日經董事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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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適用修正後之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IASB)發布之生效日 |
| --- | --- |
| IFRS 9及IFRS 7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 2026年1月1日 |
| IFRS 9及IFRS 7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 2026年1月1日 |
| 「IFRS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11冊」 | 2026年1月1日 |
| IFRS 17「保險合約」(含2020年及2021年之修正) | 2023年1月1日 |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評估上述準則、解釋之修正將不致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造成重大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及IAS 28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年1月1日(註2)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含2025年之修正) 2027年1月1日
IAS 21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2027年1月1日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2:金管會於114年9月25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117年1月1日適用IFRS 18,亦得於金管會認可IFRS 18後,選擇提前適用。

  1. IFRS 10及IAS 28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該修正規定,若本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資),或本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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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子公司符合 IFRS 3「企業合併」對「業務」之定義時,本公司係全數認列該等交易產生之損益。

此外,若本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資),或本公司在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交易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子公司不符合 IFRS 3「業務」之定義時,本公司僅在與投資者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無關之權益範圍內認列該交易所產生之損益,亦即,屬本公司對該損益之份額者應予以銷除。

  1.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及相關配套修正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本公司應評估是否具有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及提供融資予客戶之特定主要經營活動,據以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本公司須辨認來自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一項類似特性。具不同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應予細分。本公司僅於無法找到更具資訊性之名稱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本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與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管理階層對本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合計數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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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IAS 7「現金流量表」進行以下配套修正:

  • 本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應以營業損益作為調節起始點。
  • 本公司收取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投資活動,而支付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籌資活動。若本公司經評估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須考量損益表中列報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之種類,據以決定收取股利、收取利息及支付利息於現金流量表中之分類,惟上述各項現金流量僅能各自分類於現金流量表之單一活動中。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17 -


  1.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2.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四) 合併基礎

合併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芯鼎公司及由芯鼎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期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本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芯鼎公司業主。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二及附表二。

(五) 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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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六)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用加權平均法。存貨平時按標準成本計價,結帳日再予調整使其接近按加權平均法計算之成本。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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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列報。

  1. 內部產生-研究及發展支出

研究之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九)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因客戶合約所認列之存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先依存貨減損規定及上述規定認列減損,次依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超過提供相關商品或勞務預期可收取之對價剩餘金額扣除直接相關成本後之金額認列為減損損失,續將合約成本相關資產之帳面金額計入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以進行現金產生單位之減損評估。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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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為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未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不符合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或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股利、利息係分別認列於其他收入及利息收入,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則係認列於其他利益及損失。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二八。

B.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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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C.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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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其帳面金額係按股票種類加權平均計算。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本公司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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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一) 收入認列

本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商品銷售之預收款項,於本公司滿足履約義務前認列為合約負債。

移轉商品或勞務與收取對價之時間間隔在 1 年以內之合約,其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不予調整交易價格。

  1. 商品銷貨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來自積體電路(IC)產品銷售。由於 IC 產品於起運或貨交客戶指定地點時,客戶對商品已有訂定價格與使用之權利且負有再銷售之主要責任,並承擔商品陳舊過時風險,本公司係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認列收入。

  1. 設計服務收入

設計服務收入係提供客戶積體電路矽智財設計服務,於提供客戶服務或積體電路矽智財後認列收入。

(十二) 租賃

本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本公司於轉租使用權資產時,係以使用權資產(而非標的資產)判斷轉租之分類。惟若主租賃係本公司適用認列豁免之短期租賃時,該轉租分類為營業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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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租賃下,減除租賃誘因後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因取得營業租賃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加計至標的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本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本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十三)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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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政府補助

政府補助僅於可合理確信本公司將遵循政府補助所附加之條件,且將可收到該項補助時,始予以認列。

與收益有關之政府補助係於其意圖補償之相關成本於本公司認列為費用之期間內,按有系統之基礎認列於其他收入。

若政府補助係用於補償已發生之費用或損失,或係以給與本公司立即財務支援為目的且無未來相關成本,則於其可收取之期間認列於損益。

(十五)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計畫修正或縮減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十六)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給與員工之員工認股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員工認股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係按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其他權益(員工未賺得酬勞)。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與日全數認列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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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時,係於給與日認列其他權益(員工未賺得酬勞),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若屬有償發行,且約定員工離職時須退還價款者,應認列相關應付款。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員工認股權/限制員工權利股票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值,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資本公積-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十七)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本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研究發展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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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本公司於發展重大會計估計值時,將可能之影響,納入對現金流量推估、成長率、折現率、獲利能力等相關重大會計估計之考量,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存貨之減損

存貨淨變現價值係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估計,該等估計係依目前市場狀況及類似產品之歷史銷售經驗評估,市場情況之改變可能重大影響該等估計結果。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18 $ 94
銀行活期存款 139,106 233,478
約當現金(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投資)
銀行定期存款 744,300 700,000
$883,524 $933,572
  • 28 -

銀行存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銀行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0.03%~4.00% 0.55%~1.65%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非流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非衍生金融資產
-有限合夥 $ 46,574 $ 23,562

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權益投資工具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
獵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3,537 $ 31,566
峻魁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17,400 15,300
$ 40,937 $ 46,866

本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上述公司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畫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九、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 16,029 $200,000
質押定期存款 81,077 37,077
$ 97,106 $237,077

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為止,定期存款之利率區間分別為年利率 $0.685\% \sim 2.30\%$ 及 $0.685\% \sim 1.68\%$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十。

十、應收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167,316 $209,418

本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月結 30 至 90 天,應收帳款不予計息。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及交易對方之信用等級,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本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同時考量 GDP 預測及產業展望。因本公司之信用損失歷史經驗顯示,不同客戶群之損失型態並無顯著差異,因此準備矩陣未進一步區分客戶群,僅以應收帳款逾期天數訂定預期信用損失率。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本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本公司將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4年12月31日

未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總帳面金額 $ 167,316 $ - $ - $ - $ - $ - $ - $ 167,316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 -
攤銷後成本 $ 167,316 $ - $ - $ - $ - $ - $ - $ 167,316

113年12月31日

本逾期 逾期 1~60天 逾期 61~90天 逾期 91~120天 逾期 120天 逾期 合计
總帳面金額 $ 202,562 $ 6,856 $ - $ - $ - $ 209,418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 - - -
繼銷後成本 $ 202,562 $ 6,856 $ - $ - $ - $ 209,418

十一、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製成品 $ 77,691 $ 73,524
在製品 110,116 81,897
原料 10,642 24,093
$198,449 $179,514

114及113年度與存貨相關之營業成本分別為631,665仟元及563,996仟元。

114及113年度之營業成本另分別包括下列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存貨跌價及呆滯回升利益(註) ($ 2,348) ($ 2,834)
下腳收入 ( 24) ( 23)
($ 2,372) ($ 2,857)

註: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係因存貨去化所致。

十二、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芯鼎公司 iCatch Global Inc. (iCatch Global 公司) 投資 100% 100%
iCatch Global 公司 iCatch Holdings Inc. (iCatch Holdings 公司) 投資 100% 100%

註:iCatch Global 公司及 iCatch Holdings 公司於 109 年 3 月完成設立登記,惟芯鼎公司尚未實際匯出款項。


十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自 用

成 本 儀 器 設 備 生 財 器 具 租 賃 改 良 合 計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29,840 $ 23 $ 2,459 $ 232,322
增 添 66,949 - 2,200 69,149
處 分 ( 1,731 ) ( 19 ) ( 479 ) ( 2,229 )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95,058 $ 4 $ 4,180 $ 299,242
累計折舊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35,826 $ 23 $ 1,617 $ 137,466
折舊費用 52,671 - 488 53,159
處 分 ( 1,731 ) ( 19 ) ( 479 ) ( 2,229 )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86,766 $ 4 $ 1,626 $ 188,396
114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108,292 $ - $ 2,554 $ 110,846
成 本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51,873 $ 23 $ 2,459 $ 154,355
增 添 80,042 - - 80,042
處 分 ( 2,075 ) - - ( 2,075 )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29,840 $ 23 $ 2,459 $ 232,322
累計折舊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03,295 $ 23 $ 1,074 $ 104,392
折舊費用 34,606 - 543 35,149
處 分 ( 2,075 ) - - ( 2,075 )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35,826 $ 23 $ 1,617 $ 137,466
113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94,014 $ - $ 842 $ 94,856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儀器設備  1 至 4 年
生財器具  4 年
租賃改良  4 至 11 年

十四、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建築物 $ 86,911 $ 5,846
運輸設備 1,324 2,092
$ 88,235 $ 7,938
  • 32 -

  • 33 -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建築物
運輸設備
使用權資產轉租收益(帳列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 96,776 $ 11,874
$ 15,268 $ 12,349
1,211 1,208
$ 16,479 $ 13,557
($ 67) ($ 72)

(二) 租賃負債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非流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27,027 $ 6,234
$ 63,174 $ 1,777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建築物 1.880%~2.485%
運輸設備 1.985%~2.355%

(三) 重要承租活動及條款

本公司承租建築物做為廠房及辦公室使用,廠房及辦公室係向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鑫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鑫海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租,租賃期間為 1~5 年。

(四)轉租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轉租車位之使用權,租賃期間為 2 年,並有租期之選擇權。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

除固定租賃給付外,該轉租合約亦約定。營業租賃轉租之未來將收取之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12 $ 72
- 12
$ 12 $ 84

(五)其他租賃資訊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1,163 $ 1,491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16,595) ($ 15,218)

本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公務車及其他等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五、無形資產

技術授權費 專利權 電腦軟體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265,147 $ 3,451 $ 11,129 $ 279,727
單獨取得 46,426 - 6,638 53,064
處分 ( 38,154 ) - ( 240 ) ( 38,394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73,419 $ 3,451 $ 17,527 $ 294,397
累計攤銷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 119,116 $ 3,201 $ 5,004 $ 127,321
攤銷費用 67,401 250 3,954 71,605
處分 ( 38,154 ) - ( 240 ) ( 38,394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48,363 $ 3,451 $ 8,718 $ 160,532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125,056 $ - $ 8,809 $ 133,865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139,926 $ 3,451 $ 5,254 $ 148,631
單獨取得 125,221 - 5,875 131,096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265,147 $ 3,451 $ 11,129 $ 279,727
累計攤銷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 88,386 $ 2,929 $ 3,259 $ 94,574
攤銷費用 30,730 272 1,745 32,747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119,116 $ 3,201 $ 5,004 $ 127,321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146,031 $ 250 $ 6,125 $ 152,406

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技術授權費 1至4年
專利權 12年
電腦軟體 1至4年

依功能別彙總攤銷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 24 $ 15
推銷費用 9 6
管理費用 1,548 1,129
研究發展費用 70,024 31,597
$ 71,605 $ 32,747

十六、其他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其他資產
其他預付費用 $ 39,862 $ 37,715
應收退稅款 7,070 6,442
留抵稅額 4,644 1,981
其他應收款 1,690 5,098
暫付款 4,195 4,466
應收利息 3,180 1,612
其他 5 5
$ 60,646 $ 57,319
非流動
其他資產
預付設備款 $ 8,551 $ 605
預付無形資產款 6,007 7,622
存出保證金 5,793 3,004
$ 20,351 $ 11,231

十七、應付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因營業而發生 $ 53,204 $ 71,925

本公司因營業而發生之應付帳款平均賒帳期間為 30 天至 60 天。本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十八、其他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應付技術服務費 $ 52,415 $ -
應付薪資及獎金 44,730 43,271
應付無形資產款 - 41,800
遞延收入-流動(附註二六) 13,206 11,705
應付權利金 6,715 6,774
應付設備款 - 818
其他應付關係人款 99 183
其他 20,782 29,531
$137,947 $134,082
非流動
遞延收入-非流動(附註二六) $ - $ 11,360
  • 35 -

十九、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確定提撥計畫

芯鼎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 確定福利計畫

如附註一所述之分割事項,凌陽多媒體公司於 98 年 12 月 4 日移轉 DSC 產品事業部員工至芯鼎公司,由芯鼎公司概括承受該員工之年資、退休條件及相關權利義務。

芯鼎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 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芯鼎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5,240 $ 27,167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7,429) ( 17,280)
淨確定福利負債 $ 7,811 $ 9,887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4年1月1日 | $ 27,167 | $ 17,280 | $ 9,887 |
| 服務成本 | - | - | - |
| 利息費用(收入) | 435 | 282 | 153 |
| 認列於損益 | 435 | 282 | 153 |

(接次頁)


(承前頁)

| | 確定福利計畫資產淨確定
義務現值公允價值 | 福利負債 |
| --- | --- | --- |
| 再衡量數 | | |
| 計劃資產報酬(除
包含於淨利息之
金額外) | $ - | $ 1,146 ($ 1,146) |
| 精算損益 | | |
| -財務假設變動 | ( 1,014) | - ( 1,014) |
| -經驗調整 | 607 | - 607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 407) | 1,146 ( 1,553) |
| 雇主提撥 | - | 676 ( 676) |
| 福利支付 | ( 1,955) | ( 1,955) - |
| 114 年 12 月 31 日 | $ 25,240 | $ 17,429 $ 7,811 |
| 113 年 1 月 1 日 | $ 26,432 | $ 15,089 $ 11,343 |
| 服務成本 | - | - - |
| 利息費用(收入) | 330 | 193 137 |
| 認列於損益 | 330 | 193 137 |
| 再衡量數 | | |
| 計劃資產報酬(除
包含於淨利息之
金額外) | - | 1,316 ( 1,316) |
| 精算損益 | | |
| -財務假設變動 | ( 983) | - ( 983) |
| -經驗調整 | 1,388 | - 1,388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405 | 1,316 ( 911) |
| 雇主提撥 | - | 682 ( 682) |
| 113 年 12 月 31 日 | $ 27,167 | $ 17,280 $ 9,887 |

確定福利計畫認列於損益之金額依功能別彙總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 15 $ 13
推銷費用 10 8
管理費用 22 22
研究發展費用 106 94
$ 153 $ 137

芯鼎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芯鼎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1.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2.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芯鼎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35% 1.60%
薪資預期增加率 4.50% 4.50%
離職率 0%~29% 0%~29%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0.25% ($ 607) ($ 683)
減少0.25% $ 627 $ 708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1.00% $ 2,539 $ 2,875
減少1.00% ($ 2,278) ($ 2,560)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678 $ 685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10.1年 10.9年

二十、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150,000 150,000
額定股本 $1,500,000 $1,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96,460 96,470
公開發行普通股 $ 864,597 $ 864,698
私募普通股 100,000 100,000
已發行股本 $ 964,597 $ 964,698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上述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滿3年期間內,除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

本公司上列私募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3年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可申請上櫃掛牌交易外,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芯鼎公司其餘股本變動係因員工執行認股權。

(二) 資本公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註)
股票發行溢價 $1,004,962 $ 991,770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23,134 36,939
員工認股權 27,281 16,146
$1,055,377 $1,044,855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芯鼎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芯鼎公司每年決算後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應先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所餘盈餘,連同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為股東股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惟盈餘提供分派之比率及股東現金股利之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惟每年度盈餘分派之股東股利總額不得低於當年度可分配盈餘百分之十,且現金股利不得低於應分派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

  • 39 -

芯鼎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二之(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芯鼎公司於114年5月20日及113年5月27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13及112年度虧損撥補案如下:

113年度 112年度
年初待彌補虧損 ($246,793) ($191,322)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911 9,027
調整後待彌補虧損 (245,882) (182,295)
年度淨損 (38,913) (64,498)
年底待彌補虧損 ($284,795) ($246,793)

本公司115年2月24日董事會擬議114年度虧損撥補案如下:

114年度
年初待彌補虧損 ($284,795)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553
調整後待彌補虧損 (283,242)
年度淨損 (175,913)
年底待彌補虧損 ($459,155)

有關114年度之虧損撥補案尚待預計於115年5月26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四)其他權益項目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1,866 $ -
當期產生
未實現損益
權益工具 ( 5,929) 1,866
年底餘額 ($ 4,063) $ 1,866

  1. 員工未賺得酬勞

芯鼎公司股東會於111年5月3日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說明參閱附註二五。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9,235) $ -
本年度發行 ( 787) ( 17,886)
本年度註銷 2,336 247
認列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6,365 8,404
年底餘額 ($ 1,321) ($ 9,235)

二一、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 $1,030,258 $ 957,551
其他 95,387 61,195
$1,125,645 $1,018,746

(一)客戶合約之說明

商品銷貨收入

IC 商品係銷售予代理商及客戶。本公司係以訂單約定商品銷售價格。

設計服務收入

設計服務收入係提供客戶積體電路矽智財設計服務,於提供客戶服務或積體電路矽智財後認列收入。

(二)合約餘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應收帳款(附註十) $ 167,316 $ 209,418 $ 155,572
合約負債-流動 $ 2,255 $ - $ 152

合約負債之變動主要係來自滿足履約義務之時點與客戶付款時點之差異。

來自年初合約負債於當年度認列為收入之金額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來自年初合約負債
商品銷貨收入 $ - $ 152
  • 41 -

(三)客戶合約收入之細分

114 年度 113 年度
主要地區市場
亞洲 $ 352,012 $ 472,116
台灣 773,633 546,630
$ 1,125,645 $ 1,018,746
收入認列時點
於某一時點滿足履約義務 $ 1,123,586 $ 1,009,115
隨時逐步滿足履約義務 2,059 9,631
$ 1,125,645 $ 1,018,746

二二、繼續營業單位淨損

(一)利息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銀行存款 $ 20,539 $ 23,155
其他 60 84
$ 20,599 $ 23,239

(二)其他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政府補助收入(附註二六) $ 30,969 $ 26,161
租金收入 1,583 794
其他 8,328 3,823
$ 40,880 $ 30,778

(三)其他利益及損失

114年度 113年度
淨外幣兌換(損)益 ($ 2,312) $ 31,39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淨利益(損失) 14,686 ( 1,081 )
$ 12,374 $ 30,313

(四)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負債之利息 $ 846 $ 241
其他利息費用 46 67
$ 892 $ 308
  • 42 -

(五)折舊及攤銷

114年度 113年度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1,200 $ 999
營業費用 68,438 47,707
$ 69,638 $ 48,706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24 $ 15
營業費用 71,581 32,732
$ 71,605 $ 32,747

(六)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328,233 $311,642
退職後福利(附註十九)
確定提撥計畫 13,075 12,589
確定福利計畫 153 137
13,228 12,726
股份基礎給付
權益交割 19,928 21,019
其他員工福利 1,961 2,009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363,350 $347,396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40,157 $ 42,661
營業費用 323,193 304,735
$363,350 $347,396

(七)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芯鼎公司依章程規定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不低於 1% 及不高於 1.5% 提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待彌補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則應先扣除彌補虧損之數額後,再就餘額計算提撥。依113年8月證券交易法之修正,芯鼎公司於114年5月20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訂明以當年度提撥之員工酬勞數額不低於 1% 為基層員工酬勞。惟114及113年度皆尚有累積虧損,故未估列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 43 -

(八)外幣兌換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 45,835 $ 32,746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 48,147) ( 1,352)
淨(損)益 ($ 2,312) $ 31,394

二三、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 $ -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175,913) ($ 38,913)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35,183) ($ 7,783)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5 -
未認列之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 35,178 7,783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 $ -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本公司將若干符合互抵條件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予以互抵。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114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損益 ($ 454) ($ 937) ($ 1,391)
未實現金融資產評價損益 216 ( 3,153) ( 2,937)
未實現存貨損失 1,268 ( 469) 799
其他 488 4,559 5,047
$ 1,518 $ - $ 1,518

113年度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損益 $ 3,090 ($ 3,544) ($ 454)
未實現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 216 216
未實現存貨損失 1,835 ( 567) 1,268
其他 ( 3,407) 3,895 488
$ 1,518 $ - $ 1,518

(三) 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未使用虧損扣抵金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17年度到期 $ 46,439 $ 46,439
118年度到期 72,486 72,486
119年度到期 97,191 97,191
122年度到期 35,622 35,622
123年度到期 70,267 58,382
124年度到期 198,693 -
$520,698 $310,120

(四) 所得稅核定情形

芯鼎公司截至112年度以前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四、每股虧損

單位:每股元

114年度 113年度
基本每股虧損 ($ 1.83) ($ 0.41)
稀釋每股虧損 ($ 1.83) ($ 0.41)

用以計算每股虧損之淨損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損

114年度 113年度
本年度淨損
用以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虧損之淨損 ($175,913) ($ 38,913)
  • 45 -

股 数

單位:仟股

114年度 11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95,943 95,641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認股權 - -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虧損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 95,943 95,641

若芯鼎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芯鼎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員工認股權因具反稀釋作用,故未納入稀釋每股虧損之計算。

二五、股份基礎給付

(一)員工認股權計畫

芯鼎公司分別於 107 年 5 月(107 年認股計畫第一次發行)及 107 年 7 月(107 年認股計畫第二次發行)給與員工認股權 1,500 仟單位及 500 仟單位,每 1 單位可認購普通股 1 仟股。給與對象包含芯鼎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股權之存續期間均為 6 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 2 年之日起,可行使被給與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認股權行使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0 元,認股權發行後,遇有芯鼎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芯鼎公司於 109 年 1 月(108 年認股計畫第一次發行)及 109 年 10 月(108 年認股計畫第二次發行)給與員工認股權 900 仟單位及 100 仟單位,每 1 單位可認購普通股 1 仟股。給與對象包含芯鼎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股權之存續期間均為 6 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 2 年之日起,可行使認股權。認股權行使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4 元,認股權發行後,遇有芯鼎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 46 -

芯鼎公司於110年12月(110年認股計畫第一次發行)給與員工認股權766仟單位,每1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仟股。給與對象包含芯鼎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股權之存續期間均為6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2年之日起,可行使認股權。認股權行使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4元,認股權發行後,遇有芯鼎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芯鼎公司於111年11月辦理股票初次上市現金增資且已收足股款,使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為每股新台幣13.3元。

芯鼎公司於113年3月(111年認股計畫第一次發行)給與員工認股權1,404仟單位,每1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仟股。給與對象包含芯鼎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股權之存續期間均為2.5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2年之日起,可行使認股權。認股權行使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9.44元,認股權發行後,遇有芯鼎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芯鼎公司於113年8月(111年認股計畫第二次發行)給與員工認股權80仟單位,每1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仟股。給與對象包含芯鼎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股權之存續期間均為2.5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2年之日起,可行使認股權。認股權行使價格為每股新台幣47.92元,認股權發行後,遇有芯鼎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芯鼎公司於114年4月(111年認股計畫第三次發行)給與員工認股權10仟單位,每1單位可認購普通股1仟股。給與對象包含本公司符合特定條件之員工。認股權之存續期間均為2.5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2年之日起,可行使認股權。認股權行使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9.36元,認股權發行後,遇有芯鼎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規定公式予以調整。

114及113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13,563仟元及12,615仟元。

  • 47 -

員工認股權之相關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1年度第二次認股權付畫 111年度第二次認股權付畫 111年度第一次認股權付畫 110年度第一次認股權付畫 108年度第二次認股權付畫 108年度第二次認股權付畫
員工認股權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本如流通在外 $ 80 $ 47.92 1,319 $ 49.44 67 $ 13.3 - $ - 5 $ 13.3
本年度份予 10 39.36 - - - - - - - - - -
本年度行使 - - - - ( 50) 13.3 - - ( 5) 13.3
本年度支风 ( 10) 39.36 ( 80) 47.92 ( 61) 49.44 - - - - - -
年底流通在外 - - - - 1,258 49.44 17 13.3 - - - -
年底可行使 - - - - - - 17 - - - - -
本期份與之認股
報加權平均公允價值(元) $ 20.5 $ 25.9 $ 23.7

113年度

111年度第二次認股權付畫 111年度第一次認股權付畫 110年度第一次認股權付畫 108年度第二次認股權付畫 108年度第一次認股權付畫 107年度第一次認股權付畫
員工認股權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單位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元/顆)
本如流通在外 $ $ 238 $ 13.3 11 $ 13.3 15 $ 13.3 6 $ 10
本年度份予 80 47.92 1,404 49.44
本年度行使 - - - - ( 164) 13.3 ( 11) 13.3 ( 10) 13.3 ( 6) 10
本年度支风 - - ( 85) 49.44 ( 7) 13.3 - - - - - -
年底流通在外 80 47.92 1,319 49.44 67 13.3 - - 5 13.3 - -
年底可行使 80 1,319 67 5
本期份與之認股
報加權平均公允價值(元) $ 25.9 $ 23.7

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108年認股計畫第一次發行

114年度 113年度
行使價格之範圍(元) $ - $ 13.3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 1年

108年認股計畫第二次發行

114年度 113年度
行使價格之範圍(元) $ 13.3 $ 13.3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0.8年 1.8年

110年認股計畫第一次發行

114年度 113年度
行使價格之範圍(元) $ 13.3 $ 13.3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1.9年 2.9年

111年認股計畫第一次發行

114年度 113年度
執行行使價格範圍(元) $ 49.44 $ 49.44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0.74年 1.74年

111年認股計畫第二次發行

114年度 113年度
執行行使價格範圍(元) $ 47.92 $ 47.92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1.12 年 2.12 年

111年認股計畫第三次發行

114年度
執行行使價格範圍(元) $ 39.36
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限(年) 1.75 年

芯鼎公司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 | 108年認股計畫
第一次發行 | 108年認股計畫
第二次發行 | 110年認股計畫
第一次發行 | 111年認股計畫
第一次發行 | 111年認股計畫
第二次發行 | 111年認股計畫
第三次發行 |
| --- | --- | --- | --- | --- | --- | --- |
| 給與日股權價值 | 18.95 元 | 18.40 元 | 61.43 元 | 61.8 元 | 59.9 元 | 49.2 元 |
| 行使價格 | 13.3 元 | 13.3 元 | 13.3 元 | 49.44 元 | 47.92 元 | 39.36 元 |
| 預期波動率 | 29.59% | 34.03% | 37.20%~38.58% | 50.13% | 60.57% | 54.63% |
| 預期存續期間 | 4 年 | 4 年 | 4 年~4.5 年 | 2.25 年 | 2.25 年 | 2.25 年 |
| 預期股利率 | - | - | - | - | - | - |
| 無風險利率 | 0.57% | 0.23% | 0.42%~0.43% | 1.095% | 1.134% | 2.25% |

(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芯鼎公司於 111 年 5 月 3 日股東常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於 112 年 12 月 19 日及 113 年 2 月 2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11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發行總額為 735 仟股,發行價格為每股 37.08 元,前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業於 112 年 5 月 3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

芯鼎公司於 111 年 5 月 3 日股東常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於 112 年 12 月 19 日及 113 年 2 月 2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11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發行總額為 35 仟股,發行價格為每股 34.50 元,前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業於 112 年 5 月 3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

芯鼎公司於 111 年 5 月 3 日股東常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於 112 年 12 月 19 日及 113 年 2 月 27 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11 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發行總額為 40 仟股,發行價格為每股 29.52 元,前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業於 112 年 5 月 3 日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申報生效。

  • 49 -

董事會決議發行情形如下:

單位:仟股

給與日 給與數量 每股公允價值(元) 發行暨增資基準日 實際發行股數
113.03.28 735 $ 61.8 113.04.30 691
113.11.05 35 57.5 113.11.20 35
114.04.01 40 49.2 114.05.20 40

員工於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自增資基準日起三年內,符合以下既得條件標準且仍在職,依下列比例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比例
屆滿1年 30%
屆滿2年 70%
  1. 一般離職(自願/退休/資遣/開除):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離職當日起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芯鼎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2. 留職停薪: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既得期間條件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
  3. 一般死亡: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未符既得條件,芯鼎公司將依法按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4. 職業災害:

(1)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依本條第(三)項達成既得條件。
(2)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由繼承人於被繼承員工死亡當日起,仍依本條第(三)項達成既得條件。

  • 50 -

  1. 調職:如員工請調至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子公司除外)時,其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比照本項第一款「一般離職」之方式處理。惟因芯鼎公司營運所需,經芯鼎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或其他公司之員工,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

  2. 員工或其繼承人應依信託約定,領取達成既得條件所移轉之股份。

  3. 員工於既得期間未符既得條件已獲配之股票股利及現金股利無須返還。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1. 未達既得條件前,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2. 未達既得條件前,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仍可參與配股、配息及現金增資認股。

  3.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員工應立即將之交付信託或保管,且於既得條件未成就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向受託人或保管人請求返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其他約定事項如下: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交付信託或保管期間應由芯鼎公司全權代理員工與股票信託機構或保管機構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信託契約或保管契約之商議、簽署、修訂、展延、解除、終止,及信託或保管財產之交付、運用及處分指示。

芯鼎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資訊彙總如下:

股數 ( 仟 股 )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716 -
本年度既得 ( 204) -
本年度發行 40 726
本年度註銷 ( 105) ( 10)
年底餘額 447 716

114及113年度認列之酬勞成本分別為6,365仟元及8,404仟元。

  • 51 -

二六、政府補助

芯鼎公司申請經濟部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整合運算擴充晶粒對接技術之車載影像處理駕駛輔助域控制器系統晶片平台研發計畫」案於113年10月11日審查通過,核定總補助款為80,000仟元,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累積已收補助款為64,854仟元及累積已認列補助款收入為51,783仟元,114及113年度已認列補助款收入分別為29,848仟元及21,935仟元(帳列其他收入)。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其餘已收補助款帳列遞延收入-流動13,071仟元,並於相關資產耐用年限內轉列補助款收入。另芯鼎公司依規定設有補助款專戶,且每月提領數應按各月經費彙總表提領,提領數不得高於支用數。

芯鼎公司申請經濟部產業升級創新平台輔導計畫(主題式研發計畫)「國際車商原廠標配 Dash Cam 開發計畫」案於113年10月24日審查通過,核定總補助款為5,077仟元,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累積已收補助款為5,073仟元及累積已認列補助款收入為4,938仟元,114及113年度已認列補助款收入分別為938仟元及4,000仟元(帳列其他收入)。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其餘已收補助款135仟元帳列遞延收入-流動;另芯鼎公司依規定設有補助款專戶,且每月提領數應按各月經費彙總表提領,提領數不得高於支用數。

二七、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風險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待彌補虧損及其他權益項目)組成。

本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 52 -

二八、金融工具

(一) 公允價值之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有限合夥 $______ $______ $46,574 $46,574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一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______ $______ $40,937 $40,937

113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有限合夥 $______ $______ $23,562 $23,56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一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______ $______ $46,866 $46,866

114及113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2.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14年度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 46,866
年初餘額 $ 23,562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 5,929)
認列於損益(其他利益及損失) 14,686 -
購買 8,660 -
匯率影響數 ( 334) -
年底餘額 $ 46,574 $ 40,937

113年度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 工具
年初餘額 $ 4,606 $ 45,00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 1,866
認列於損益(其他利益及損失) ( 1,081) -
購買 19,594 -
匯率影響數 443 -
年底餘額 $ 23,562 $ 46,866
  1.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係投資國內未上市(櫃)股票及有限合夥基金,採市場法衡量公允價值。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46,574 $ 23,56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40,937 46,86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1,155,429 1,388,169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135,729 154,284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及存出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4 -

註 2:餘額係包含應付帳款、其他流動負債(不含應付薪資及獎金以及遞延收入-流動)及存入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工具投資、投資基金受益憑證、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借款及租賃負債。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以及其他價格風險(參閱下述(3))。本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之現金流入與流出,有一部分係以外幣為之,故有部分自然避險之效果;本公司匯率風險之管理,以避險為目的,不以獲利為目的。

匯率風險管理策略為定期檢視各種幣別資產及負債之淨部位,並對該淨部位進行風險管理。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參閱附註三二。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美金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 元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敏感度分析係考量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年底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 元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圍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存入保證金及其他流動負債。

  • 55 -

下表之負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升值 1 元時,將使稅前淨損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貶值 1 元時,其對稅前淨損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正數。

美金 影響
114年度 113年度
損益 ($ 13,821) ($ 3,985)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內之個體同時持有固定及浮動利率資產及負債,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本公司定期評估避險活動,使其與利率觀點及既定之風險偏好一致,以確保採用最符合成本效益之避險策略。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841,406 $937,077
-金融負債 90,201 8,011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139,106 233,478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0.125%,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減少 0.12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14 及 113 年度之稅前淨損將分別減少/增加 174 仟元及 292 仟元。

  • 56 -

(3) 其他價格風險

本公司主要因權益證券投資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暴險進行。

若權益價格上漲/下跌 1%,114 及 113 年度稅前損益將因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上升/下跌而分別增加/減少 466 仟元及 236 仟元;稅前其他綜合損益將因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上升/下跌而分別增加/減少 409 仟元及 469 仟元。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另因流動資金之交易對方大都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故該信用風險係屬有限。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前三大客戶,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總應收帳款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17% 及 31%。

  • 57 -

  1.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公司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本公司未動用之融資額度,參閱下列(2)融資額度之說明。

(1) 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係依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11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 1~3個月 3個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無附息負債 $ 46,724 $ 17,760 $ - $ - $ -
租賃負債 2,726 5,040 21,083 65,479 -
$ 49,450 $ 22,800 $ 21,083 $ 65,479 $ -

租賃負債到期分析之進一步資訊如下:

租賃負債 短於1年 1~5年 5~10年 10~15年
$ 28,849 $ 65,479 $ - $ -

113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 1~3個月 3個月~1年 1~5年 5年以上
無附息負債 $ 62,368 $ 16,899 $ - $ - $ -
租賃負債 1,142 942 4,241 1,787 -
$ 63,510 $ 17,841 $ 4,241 $ 1,787 $ -

租賃負債到期分析之進一步資訊如下:

租賃負債 短於1年 1~5年 5~10年 10~15年
$ 6,325 $ 1,787 $ - $ -

(2) 融資額度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無擔保銀行借款額度
(雙方同意下得展期)
-已動用金額 $ 59,972 $ 50,070
-未動用金額 573,392 584,937
$633,364 $635,007

二九、關係人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凌陽公司) 關聯企業
凌陽利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
神盾股份有限公司(神盾公司) 關聯企業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星河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於113年12月31日合併消滅) 關聯企業
獵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二)營業收入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設計服務收入 關聯企業 $ - $ 2,919

本公司對關係人銷貨之價格,係依據雙方議定之條件為之,並無適當交易對象可資比較。

(三)應收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關聯企業 $ - $ 3,098

流通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13年度應收關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備抵損失。

(四)應付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關聯企業 $ - $ 63
其他流動負債 關聯企業 $ 99 $ 183

流通在外之應付關係人款項餘額係未提供擔保。

(五)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關聯企業 $ 6,915 $ 797
實質關係人 - 6,254
$ 6,915 $ 7,051
  • 59 -

(六)承租協議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取得使用權資產
關聯企業
凌陽公司 $ 23,371 $ 934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流動 關聯企業
凌陽公司 $ 7,807 $ 1,061
租賃負債-非流動 關聯企業
凌陽公司 $ 8,624 $ 33
存出保證金 關聯企業
凌陽公司 $ 1,220 $ 1,220
關係人類別/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
財務成本-租賃負債之利息
關聯企業
凌陽公司 $ 413 $ 73

本公司向凌陽公司承租辦公室,其有關價款之決定係依據合約之規定。

(七)取得其他資產

取得 價款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無形資產-技術授權費 關聯企業 $ - $ 10,727

(八)其他關係人交易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製造費用 關聯企業 $ 661 $ 625
營業費用 關聯企業 $ 35,280 $ 52,693
實質關係人 6,254 362
$ 41,534 $ 53,055

本公司支付關係人之測試費價格及交易條件係依雙方議定之條件為之。本公司支付關係人之勞務支援費,係依雙方議定之條件為之。

  • 60 -

(九)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22,256 $ 19,376
股份基礎給付 3,491 -
退職後福利 432 414
$ 26,179 $ 19,790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十、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履約保證及購買原料之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質押定期存單(帳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81,077 $ 37,077

三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於115年2月24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發行總數以不超過10,000仟股為限,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擬提請股東會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且不低於股票面額每股新臺幣10元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日後市場狀況與洽特定人情形訂定之。

三二、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外 币 資 產 外 币 匯 率 帳 面 價 值
貨幣性項目
$ 16,367 31.430 $ 514,419
人民幣 4 4.496 16
英鎊 1 42.330 34
日幣 90 0.201 18
港幣 2 4.038 6
歐元 1 36.900 18

(接次頁)


(承前頁)

外 幣 負 債 外 幣 匯 率 帳 面 價 值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2,547 31.430 $ 80,084
歐 元 300 36.900 11,070
人民幣 11 4.496 49

113年12月31日

外 幣 資 產 外 幣 匯 率 帳 面 價 值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6,854 32.785 $ 224,708
人民幣 4 4.478 18
英 錢 1 41.19 41
日 幣 15 0.2099 3
港 幣 1 4.222 4
外 幣 負 債
--- --- --- ---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2,869 32.785 94,060
人民幣 22 4.478 99
日 幣 65 0.2099 14

具重大影響之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淨兌換(損)益
31.430(美金:新台幣) ($ 1,691) 32.785(美金:新台幣) $ 31,679
4.038(港幣:新台幣) - 4.222(港幣:新台幣) 1
人民 4.496(人民幣:新台幣) ( 427) 4.478(人民幣:新台幣) ( 244)
42.330(英錢:新台幣) 1 41.19(英錢:新台幣) 2
0.201(日幣:新台幣) ( 8) 0.2099(日幣:新台幣) ( 9)
36.900(歐元:新台幣) ( 187) 34.140(歐元:新台幣) ( 35)
($ 2,312) $ 31,394

三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附表一。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2.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3.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無。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二。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無。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三四、部門資訊

本公司經依據主要營運決策者定期複核用以分配資源及績效衡量之營運結果,本公司係屬單一營運部門。營運部門損益、資產及負債之衡量基礎與財務報表編製基礎相同。

(一)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本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主要產品及勞務收入分析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商品銷貨收入 $1,030,258 $ 957,551
其 他 95,387 61,195
$1,125,645 $1,018,746

(二) 地區別資訊:

本公司主要於二個地區營運-亞洲與台灣。

本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非流動資產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352,012 $ 472,116 $ - $ -
773,633 546,630 332,946 113,641
$ 1,125,645 $ 1,018,746 $ 332,946 $ 113,641

非流動資產係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

(三) 主要客戶資訊:

本公司佔營業收入 10%以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 A $296,344 $146,899
客戶 B 201,613 174,940
客戶 C 180,950 103,236
客戶 D 179,382 145,446
客戶 E - 130,859
客戶 F - 130,766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末 % 備註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獵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2,615,243 $ 23,537 8.00 $ 23,537
坡魁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6,000,000 17,400 7.56 17,400
基金
Neo One Capital Fund I L. P.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28,012 1.54 28,012
群創開發貳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 - 18,562 0.81 18,562
  • 65 -

芯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管業項 要職 應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本公司 iCatch Global Inc. 薩摩亞 投資 (註) (註) (註) (註) (註) (註)
iCatch Global Inc. iCatch Holdings Inc. 塞席爾 投資 (註) (註) (註) (註) (註) (註)

註:iCatch Global 公司及 iCatch Holdings 公司已於 109 年 3 月已完成設立登記,惟芯鼎公司尚未實際匯出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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