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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Dec 2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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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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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后, 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 对会议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其拥 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 提供高质量专业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 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庄任艳

章月洲

杨文杰

2022年1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 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庄任艳 章月洲 杨文杰

2022年12月27日

(本页无正文, 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庄任艳

章月洲

杨文杰

2022年ル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