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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mson Laser Technology Grou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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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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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目星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 如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盛宇、高菁回避表决, 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 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 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 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董事会在审 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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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 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3 年度,公司拟向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 司采购产品不超过 50 万元,向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租赁厂房、 采购商品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 经营的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 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 露日与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 |
上年实 际发生 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 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
| 采购货物 | 深圳市腾泰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
50 | 12.92 | 41.09 | 无较大差异 |
| 租赁厂房、 销售、采购 商品 |
常州市长荣海目 星智能装备有限 公司 |
5,000 | 101.54 | 225.78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三)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2022 年度 预计金额 |
2022 年度实 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货物 | 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 |
30 | 41.09 | 无较大差异 |
| 销售商品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600 | 31.84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 租赁厂房、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 | 4,000 | 225.78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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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商品 | 能装备有限公司 | |||
|---|---|---|---|---|
| 租赁设备、 销售、采购 商品 |
陕西蓝海秦工科技有 限公司 |
3,000 | 26.89 | 业务开展不及预期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关联人名称 | 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赖素英 |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13年7月26日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中环大道中科谷产业园6栋707 |
| 主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会务策划。预包装食品的研发。 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 营项目是:农副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 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互联网直播服务(不含新闻信息服务、网络 表演、网络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要股东 | 赖素英、赵盛宇、张秋月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702.39万元,净资产-1,701.71万元,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32.11万元,净利润-318.23万元。 |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盛宇持有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1%股权。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参股的法人,构成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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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深圳市腾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 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 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 关联人名称 | 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李莉 |
| 注册资本 | 4,200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22年8月10日 |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1668号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专 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天津长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的主要财务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467.51万元,净资产1,907.54万元,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99万元,净利润-196.26万元。 |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赵盛宇担任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常州市长荣海目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 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预计交易与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 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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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为向关联方租赁厂房或设备、采购 关联方货物和销售公司产品。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 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 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 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营业务不 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海目星上述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均系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预计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 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 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海目星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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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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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彭立强 陈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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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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