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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dsoft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Sep 1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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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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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 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

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ydsoft Technology Co., Ltd.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11 号1 幢3 楼309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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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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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 序。本招股意向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 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意向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 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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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股东公开发售
股数(如有)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4,001.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
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预计发行日期 2022年9月2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拟上市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40,001.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年9月16日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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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 本招股 意向书 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 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公司基于对信 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结合客户的业务场景,为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 车等多个行业的客户在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中的不同需求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公司 下游服务客户的经营发展情况,从而对公司所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造成 影响。因此,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波动都将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从而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给公司发展和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美国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0.22%、 21.04%及 15.31%。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之一华为海 思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发行人与华为海思的业务合作量及销售收入 自 2021 年开始呈现下滑趋势。目前,发行人对其他主要客户不断深化合作持续 扩大业务规模,且近年来持续开拓新客户,因此整体上看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 况良好、业绩稳定,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总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美 国是公司境外销售的重点区域之一,但如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可 能导致华为海思及其他客户降低对公司相关服务的采购,使得公司存在销售收 入出现波动的风险。

(三)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93%、28.91%和 24.38%,报告期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144.0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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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480.92 万元和 6,019.42 万元。受社保减免政策退出、客户华为海思收入及毛 利率下降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有所下滑。

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 及公司市场开拓、运营策略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四)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是一家人才密集型的 IT 服务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中 职工薪酬占比均在 80%以上,且占比呈逐年提升趋势,人力成本是公司的主要 成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员工数量逐年快速增长;同时随着社会 经济的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水平的上升,公司员工工资及福利支 出水平也逐年上升。如果未来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主营业务收入, 将存在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说明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 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情的履行情况。本次发行相关责 任方作出的重要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六、发行人、发行人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保 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和约束措施”相关内容。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 比例和长期回报规划等,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三、发行后的 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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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 20221-6 月的业绩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 表,以及 2022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24696 号),公司 2022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21-6
20211231
/20211-6
变动率/金额
资产总额 88,291.54 86,124.15 2.52%
所有者权益 67,588.88 63,906.91 5.76%
营业收入 55,884.44 39,945.42 39.90%
营业利润 4,035.12 1,968.16 105.02%
利润总额 4,063.43 1,775.36 128.88%
净利润 3,801.54 1,824.77 10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44.73 1,786.33 109.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08.73 1,622.38 79.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0.59 -4,962.43 591.8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阅总资产 88,291.54 万元,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2.52%;所有者权益 67,588.88 万元,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76%。

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884.4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9.90%,主要系在下游行业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司与主要客户 的合作具有良好的持续性和成长性,并持续开拓新客户。

2022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 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系受美元汇率上升影响,公司上半年财务费用中的 汇兑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400.77 万元所致。除上述因素外,公司营业利润、利 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 系公司上半年收到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锤子软件测试服务费及利息 650 万元回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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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591.84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逐渐有所改善。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6 20211-6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44 -2.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9.07 94.2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4.11 105.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5.83 34.6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16.60 46.9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
619.1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31 -192.7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2.07 106.8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967.86 193.1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28.57 27.7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39.29 165.4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3.29 1.4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36.00 163.95

2022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增 加 672.05 万元,主要系上半年公司收到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锤子软件回 款所致。

(三) 20221-9 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经营业 绩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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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9 20211-9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77,300.00-94,600.00 64,045.81 20.69%-4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5,100.00-6,400.00 4,325.63 17.90%-47.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4,300.00-5,400.00 3,199.07 34.41%-68.80%
注:上述2021年1-9月及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均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在下游行业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 良好的持续性和成长性,2022 年 1-9 月公司经营业绩预计将得到稳步提升。 2022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存在 差异,主要系公司在 2022 年 1-6 月收到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锤子软件测 试服务费及利息 650 万元回款所致。

上述 2022 年 1-9 月的预测财务数据,系管理层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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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声 明 .............................................................................................................................. 1 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提示 .................................................................................................... 3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说明 ........................................................................ 4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 4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4 目 录 .............................................................................................................................. 8 第一节 释 义 .............................................................................................................. 12 一、普通术语 .......................................................................................................... 12 二、专业术语 .......................................................................................................... 16 第二节 概 览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 18 二、本次发行的概况 .............................................................................................. 1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0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0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 产业融合情况 .......................................................................................................... 21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4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4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27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 28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8 五、战略配售情况 .................................................................................................. 29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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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政策风险 .......................................................................................................... 31 二、市场风险 .......................................................................................................... 32 三、经营风险 .......................................................................................................... 32 四、财务风险 .......................................................................................................... 33 五、管理风险 .......................................................................................................... 35 六、人力资源风险 .................................................................................................. 35 七、技术风险 .......................................................................................................... 36 八、法律风险 .......................................................................................................... 37 九、募投项目风险 .................................................................................................. 38 十、其他风险 .......................................................................................................... 39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0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资产重组情况 .......................................................... 69 四、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情况 .............................................................................. 75 五、公司组织结构 .................................................................................................. 76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 77 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96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105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19 十、发行人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138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 140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4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情况 ................................................ 14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60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 188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200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207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211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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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公司经营情况 ................................................................................................ 248 九、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 252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54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机制 ........................................................ 254 二、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262 三、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262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简述 ............................................................................ 262 五、公司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 265 六、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265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65 八、同业竞争 ........................................................................................................ 267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 268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86 一、财务报表 ........................................................................................................ 286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 290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 294 四、分部信息 ........................................................................................................ 295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295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97 七、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334 八、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 335 九、主要财务指标 ................................................................................................ 339 十、经营成果分析 ................................................................................................ 341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369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89 十三、报告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 402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402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 403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07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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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409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419 四、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41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26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情况 ........................................................................ 426 二、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428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28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30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430 六、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和约束措施 ............................................................................................................ 43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60 一、重要合同 ........................................................................................................ 460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466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 466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 469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7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7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7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473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75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476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477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80 第十三节 附件 .......................................................................................................... 481 一、备查文件 ........................................................................................................ 481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 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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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一、普通术语

慧博云通/发行人
/公司/本公司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慧博有限/有限公
北京慧博创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申晖控股 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申晖投资有限公司”
慧博创展 北京慧博创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北京慧博创展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和易通达 北京和易通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北京和易通
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友财致桐 杭州萧山友财致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贵州云力 贵州省云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圆汇深圳 圆汇(深圳)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友财汇赢 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慧通英才 北京慧通英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恒睿慧博 北京恒睿慧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慧智才 北京慧智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嘉兴睿惠 嘉兴睿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翊芃友财 苏州翊芃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慧通达 昆山慧通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钱友 杭州钱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为森 上海为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友财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慧博北京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慧博深圳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慧博杭州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慧博西安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慧博合肥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慧博上海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慧博南京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慧博邵阳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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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武汉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慧博广州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慧博济南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慧博太原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慧博重庆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慧博海口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
慧博福州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慧博大连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慧博保定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
慧博长沙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慧博天津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慧博无锡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慧博郑州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慧博成都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慧博呼和浩特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神州腾耀 北京神州腾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慧博软件 北京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和易达软件技术
有限公司”
慧博软件海淀 北京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慧博软件上海 北京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江苏慧博 慧博云通(江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慧博云服 广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慧博 贵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慧博 成都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智才广赢 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众旅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杭州慧博 杭州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融信软件 北京慧博云通融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慧博融信科
技有限公司”(简称“融信科技”)
无锡慧博 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无锡慧博全译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北京慧博 北京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慧逊 上海慧逊科技有限公司
卓梦芸创 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慧博 慧博云通(湖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慧博 深圳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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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雀智享 北京云雀智享科技有限公司
云端信息 北京慧博云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美国慧博 美国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HYDSOFT CO., LIMITED
新加坡慧博 新加坡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HYDSOFT PTE. LTD.
博汇睿远 北京博汇睿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慧博云通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简称“慧博检测”)
汇金智融 汇金智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汇金智融 汇金智融(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焜安 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亚当牛 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其下属企业
SAP 思爱普公司(SAP)及其下属企业
VMware VMware Inc及其下属企业
中国移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华为海思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包括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
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及北京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小米 小米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三星 三星集团(SAMSUNG)及其下属企业
吉利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太平洋保险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强生 强生公司(Johnson&Johnson)及其下属企业
爱立信 爱立信公司(Ericsson AB)及其下属企业
诺基亚 诺基亚公司(Nokia Corporation)及其下属企业
OPPO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VIVO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MTK 中国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MediaTek.Inc)及其下属企业
高通 高通公司(Qualcomm)及其下属企业
野村证券 野村证券(Nomura Securities)及其下属企业
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腾讯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字节跳动 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第四范式 第四范式(北京)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网易 网易公司及下属企业
IBM 国际商业机器(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
埃森哲 埃森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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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软国际 中软国际有限公司(港股代码:00354)
软通动力 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236)
东软集团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18)
文思海辉 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
法本信息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25)
博彦科技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49)
润和软件 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39)
诚迈科技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598)
北京荟宏 北京荟宏城市更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荟宏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Statista 全球领先的数据统计互联网公司
IDC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国际数据集团IDG全资子公司)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市场监督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证监会/中国证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
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公司章程》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新收入准则 2017年7月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华泰联合证券/华
泰联合/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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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杜律师/发行人
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申报
会计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瑞评估/评估机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瑞国际资产评估
(北京)有限公司”、“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
本次发行上市 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本招
股意向书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意向书
A股 在中国境内发行、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
的每股面值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报告期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ITO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信息技术外包,主要包括信
息系统设计、信息系统运维、测试评估、信息系统规划、信息技
术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培训、信息系统工程监理、IC 设计、软件
设计、软件开发等外包服务
CMMI5 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
最高级为5 级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是
面向机构的IT 服务管理标准,目的是提供建立、实施、运作、监
控、评审、维护和改进IT 服务管理体系的模型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为企业提供
了一种具有科学性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法和手段,可用以提
高内部管理水平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发布,面向信
息安全管理建立了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可有效保护信息资
源,保护信息化进程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ODC Offshore Development Center,离岸交付中心,是一种帮助境外客
户快速有效地组建技术研发团队的外包模式,根据客户要求在境
内设立专门的场地和专业化团队,为境外客户提供专业的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
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ICT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信息与通信技术,涵
盖性术语覆盖了所有通信设备或应用软件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种服
务和应用软件
DevOps Development 和Operations 的组合词,是一种软件开发的方法论,
它由一组过程、方法、自动化软件工具与开发环境系统组成,目
的是促进开发(应用程序/软件工程)、技术运营和质量保障部门
之间的沟通、协作与整合,提高软件开发的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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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aS Platform as a Service,指平台即服务,把应用服务的运行和开发平
台环境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的商业模式
SaaS Software as a Service,指软件即服务,即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IaaS 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指基础设施即服务,用户通过互联网可
以从完善的计算机基础设施获得服务,这类服务称为基础设施即
服务
离岸外包 指发包方和接包方位于不同的国家、接包方在自身场地远程向离
岸发包方进行交付的外包模式
在岸外包 指发包方和接包方位于同一个国家、接包方在发包方现场或自身
场地向发包方进行交付的外包模式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 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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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 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3月30日(2015年9月
18 日变更为股份公司)
注册资本 3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
和街道粮站路11号1幢
3 楼309室
主要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 号叶青
大厦D座10层
控股股东 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余浩
行业分类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
在其他交易
场所(申
请)挂牌或
上市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5日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证券简称为“慧博云通”,
证券代码为“836320” ,并于
2017 年8 月21 日摘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
-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的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 4,001.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10%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4,001.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10%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
东公开发售股份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40,001.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
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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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市盈率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
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
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
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76 元/股(按照
2021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除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0.17 元/股(按
照2021 年度经
审计的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基础计
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市净率 【】倍(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方式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购买者除
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不存在需
要新老股东分摊发行费用的情形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主要包括:
1、保荐费用471.70万元,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14%并扣
除保荐费用471.70万元;
2、审计及验资费1,016.98万元;
3、律师费用516.76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1.70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62.63万元。
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注2: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发行费用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
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
算并纳入发行费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年9月21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年9月26日
申购日期 2022年9月27日
缴款日期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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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日期 上市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致同会计师出具的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00959 号《审计报告》, 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86,124.15 61,565.82 44,777.51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万元)
63,353.61 43,343.76 20,877.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80% 28.77% 53.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02% 39.86% 47.51%
营业收入(万元) 91,826.68 68,758.50 54,030.64
净利润(万元) 7,815.46 6,622.46 3,735.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万元)
7,650.41 6,568.83 3,735.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元)
6,019.42 7,480.92 4,144.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2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2 0.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68% 30.76% 25.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万元)
2,928.48 11,900.10 2,933.73
现金分红(万元)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70% 5.99% 6.84%

注:*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主营业务包括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和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两大板块。

在软件技术外包服务领域,公司面向全球产业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的 需求,基于对各行业客户业务场景的理解,以软件技术专业人才为载体,为国 内和国际客户提供涵盖咨询、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等全周期的软件技术服 务。公司业务遍布全球,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成都、南京、武 汉、长沙、无锡等多个国内城市以及美国等境外地区构建了分支机构或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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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同时已经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客户建立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了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5 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 管理体系等认证,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交付能力与质量管控水平在行业中处于 领先水平。

在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领域,公司积累了与通信运营商、工信部进网许 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移动智能终端制造商以及芯片制造商长期的合作经验, 搭建了专业的测试服务体系,持续为整个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的客户提供测试 服务。公司具有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长的专业测试服务团队,能够在全球 200 多个城市和不同网络环境下开展移动智能终端的相关测试工作。同时,公 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已从智能手机拓展至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物 联网等领域,逐步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经过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行业经验沉淀、组织管理优化和业务市场开拓, 公司逐渐成为在 IT 服务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之一,并致力于成为一家国际化、 专业化、创新型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的信息化升级 与数字化转型高效赋能,为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的研发制造与用户体验保驾护 航。

五、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 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 、创新特征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应 用日益普及,在发行人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客户群体中,很大一部分客户 已在积极探索相关新兴领域技术并结合自身业务场景进行信息化升级。发行人 基于长年对各行业领域客户的服务经验积累以及自身在新兴领域技术的研发投 入,将新兴技术与客户的业务场景进行结合及应用,提供创新的软件开发解决 方案,帮助客户实现业务的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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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创造特征

外部环境和市场客户的发展变化,驱动发行人将创造价值的诉求由传统的 通过高效管理和流程简化以实现节约成本提升效益的模式,过渡到“战略互补、 价值共享”模式。发行人逐步突破传统的以提供 IT 人才劳务输出为核心的服务 模式,构建自身技术和方案的应用能力,提升定制化软件开发与行业解决方案 服务能力,深入客户的战略规划、业务规划中,重塑客户流程,升级服务模式, 提供除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之外附加值更高的服务价值,例如管理服务价值等, 从而创造与客户实现战略互补、价值共享的共赢新局面。

3 、创意特征

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加大了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投入,更好地为各行业客户的信息化升级与数 字化转型赋能,实现对行业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助力,实现多技术、集成化、 平台化、智能化的服务实施,实现业务的新创意。

(二)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 、科技创新

发行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软件能力成熟 度模型集成 CMMI5 级、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认证,获得“2019 年中国信息化和软件服务 业年度优秀服务商”、“2019 中国(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2020 年中国信息 技术优秀服务商”、“2020 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百强企业”、 “2021 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创新企业”等荣誉称号,发行人的云办公平 台、数据中台方案被评选为“2019 年中国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年度优秀方案”, 发行人的企业信息化综合数据共享平台被评选为“2020 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年度创新产品”。发行人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新兴技术研发与客户业务 场景研究相结合的创新业务升级模式,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 等新兴技术领域持续创新积累,逐步形成智慧金融、智慧电商、智慧零售、智 能大数据中台等一系列技术解决方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取得了 326 项 软件著作权,能够为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客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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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2 、模式创新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数字化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广泛应用,客户对信息技术 外包服务商的服务能力有了新的要求,发行人也在积极进行经营模式创新以提 升服务能力。

1)营销模式:发行人突破了传统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的限制,积极创新销 售模式,丰富营销渠道,创新合作战略。在销售渠道上,公司采用传统渠道和 整合营销相结合,通过丰富的营销渠道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公司积极推广 互联网营销策略,充分利用行业网站、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社 交网络平台,开展整合营销。

2)管理模式:发行人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采用业务事业部的组织形式运作, 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过程中,采用客户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业务技术 负责人之间既分工又协作的服务模式。此外,发行人在结合客户的组织结构的 基础上,针对性地构建或者调整自身的管理服务组织,通过组织上的高匹配性 来实现服务的针对性和高效性。

3)交付模式: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加快,企业上云、远程办公、流程智 能化等市场需求不断加大,发行人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从传统的现场服务 逐渐扩展到离岸交付中心(ODC)、在岸交付中心等模式。公司通过将已有资源 的充分整合规划,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不同行业客户服务能力的共 享。

3 、业态创新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的产品及服务的业态模式主要可分为技术交付服务、 定制化软件产品、平台化解决方案三个层级。目前中国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 整体以技术交付为主,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 快速发展,客户对软件技术合作伙伴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一些拥有先进技术的 公司开始针对众多个体公司的业务逻辑制定和开发特定的定制软件或解决方案。 发行人为满足下游客户持续深化的需求,基于对客户业务的深入理解,加大对 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逐步从软件技术服务交付向定制化软件产品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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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化解决方案交付进行业态模式转型,逐步向更高端的技术赋能业态模式发 展。

4 、新旧产业融合

软件技术外包行业早期主要系提供单一的 IT 技术服务,以满足客户主导型 的信息系统建设。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浪潮的席卷,发行人提供的服 务内容与形式要求更多元化、专业化。发行人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与客户深 度实践了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发行人聚焦 于软件开发服务要求较高的行业领域,通过重点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 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客户为中心,逐步将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业务向产业链高附加值部分延伸,致力于实现新兴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的结 合应用,大力促进新旧产业融合。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中的 “2.1.2(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具体 分析如下: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00959 号),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 为 6,568.83 万元、6,019.42 万元,累计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不存在红筹架构或表决权差异等特殊安排。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预计进度
1 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20,522.78 20,000.00 项目建设期为36个
月,资金分阶段投入
2 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26.34 5,500.00 项目建设期为3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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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预计进度
月,资金分阶段投入
合计 30,349.12 25,5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 的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 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超出部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用于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 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 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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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比例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4,00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管、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发行市盈率 【】倍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按照【】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1.76元/股(按照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按照【】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后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
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购买者
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 】万元
其中:承销费用与保荐费
保荐费用471.70 万元,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14%并扣
除保荐费用471.70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16.98万元
律师费用 516.76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费用
471.7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 6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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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浩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11号1幢3楼309室
联系人 刘彬
联系电话 0571-85376396
传真号码 0571-8537639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B7 栋401
保荐代表人 顾翀翔、李世静
项目协办人 耿玉龙
项目组成员 王卓、何楠奇、刘献泽、刘凡、李兆宇、黄梦丹
联系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号码 010-56839500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机构负责人 王玲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
18 层
经办律师 高照、孙勇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号码 010-58785566

(四)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负责人 李惠琦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 范晓红、赵书曼
联系电话 010-85665588
传真号码 010-8566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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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产评估机构: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何源泉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院1号楼13层1606-1
经办注册评估师 王一(已离职)、王瑜(已离职)
联系电话 010-66553366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周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号码 0755-21899000

(七)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开户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账户 4000010209200006013
联系电话 0755-82492030
传真号码 0755-82492000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 0755-88668888
传真号码 0755-82083164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的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2年9月21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年9月26日
申购日期 2022年9月27日
缴款日期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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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日期 上市

五、战略配售情况

慧博云通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001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00%,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为 40,001 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001,500 股,占发行数量的 15.0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即不超过 4,001,000 股,且认 购金额不超过 2,550 万元。

(一)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华泰慧博云通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2,550 万元,且配售数量不超过《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 次战略配售股份数量的上限,即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即不 超过 4,001,000 股。

1 、基本情况

具体名称:华泰慧博云通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备案日期:2022 年 8 月 10 日 备案编码:SXA445

募集资金规模:2,550.00 万元(不含孳生利息)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发行人高级管理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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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参与人情况


姓名 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 是否为发行
人董监高
对应资产管理
计划参与比例
认购资产管
理计划金额
(万元)
1 余浩 董事长、总经理 24.71% 630
2 孙玉文 董事、副总经理 6.27% 160
3 张燕鹏 董事、副总经理 6.27% 160
4 刘彬 董事、副总经理 6.27% 160
5 肖云涛 副总经理 6.27% 160
6 何召向 副总经理 6.27% 160
7 刘芳 财务负责人 6.27% 160
8 蔡明华 核心管理人员 6.27% 160
9 胥静 核心业务人员 6.27% 160
10 曾辉 核心技术人员 6.27% 160
11 赵林 核心管理人员 6.27% 160
12 黄磊 核心技术人员 6.27% 160
13 康艳玲 核心业务管理 6.27% 160
合计 - 100.00% 2,55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华泰慧博云通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可全部用于参 与本次战略配售,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及相关费用; 注 3:最终认购股数待 2022 年 9 月 23 日(T-2 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3 、批准和授权

发行人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相关议案,同意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发行 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

4 、限售期

华泰慧博云通家园 1 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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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一、政策风险

(一)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受到国家行业与产业政策的影响。近年 来,国家给予本行业诸多政策支持,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市场 监督局等主管机关先后颁布的一系列政策法规,为本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 宏观政策环境。公司及公司所属行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与国家产业政策息息相 关,若今后国家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 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软件产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按国家相关 规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优惠金额及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金额 284.76 204.46 109.85
增值税免税/零税率收入优惠 1,169.29 1,067.08 769.03
软件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 - 46.22 162.46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786.29 561.70 363.91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 - -
小微企业所得税收优惠 75.62 32.50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净利润金额 743.91 743.39 612.43
税收优惠合计 3,059.87 2,655.36 2,017.67
利润总额 8,328.14 7,102.90 3,601.63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 36.74% 37.38% 56.02%

如国家调整增值税免税/零税率收入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或国家 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标准,将增加公司的税负并对公司盈利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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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补助政策不利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348.14 万元、527.91 万元和 1,403.60 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 9.67%、7.43%和 16.85%。政府补助 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政府补助的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 一定影响。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未来无法获得财政补贴,将对公司 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公司基于对信 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结合客户的业务场景,为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 车等多个行业的客户在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中的不同需求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经济增速和宏观经济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到公司 下游服务客户的经营发展情况,从而对公司所属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造成 影响。因此,经济增速放缓、宏观经济波动都将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从而 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给公司发展和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我国从事软件技术服 务外包的企业数量不断增加,已实现较高程度的市场化竞争,但大多数企业规 模较小,随着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该行业,将导致市场 竞争进一步加剧,预计未来仍将维持激烈的竞争态势。公司若不能及时适应快 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开发符合行业变化的新兴技术及产品,满足下游客户快速 变化的市场需求,未来将存在被竞争对手挤占市场份额从而造成公司市场占有 率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一)主要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系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租赁的部分房屋存在产权证书不齐全的瑕疵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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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租赁备案的情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过因租赁房产 而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但公司未来仍存在租赁的经营场所因到期、 租赁备案无法办理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租赁,或因未办理租赁备案受到处罚, 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美国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20.22%、 21.04%及 15.31%。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之一华为海 思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发行人与华为海思的业务合作量及销售收入 自 2021 年开始呈现下滑趋势。目前,发行人对其他主要客户不断深化合作持续 扩大业务规模,且近年来持续开拓新客户,因此整体上看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 况良好、业绩稳定,发行人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总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美 国是公司境外销售的重点区域之一,但如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可 能导致华为海思及其他客户降低对公司相关服务的采购,使得公司存在销售收 入出现波动的风险。

(三)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因人员指标考核不达标被客户罚款、扣减服务费的金额分 别为 63.71 万元、8.93 万元和 0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12%、0.01%和 0,占比较小。公司与客户业务合作良好,未曾因服务费扣减、考核不达标等事 项与客户产生纠纷。但若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控制服务质量,将可能对公司的业 务经营、客户关系维护产生一定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于 2015 年完成收购北京和易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慧 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2015 年完成收购北京神州腾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完成收购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司, 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 分别为 773.94 万元、3,011.83 万元和 3,011.8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3%、4.89%和 3.50%。如果未来宏观经济、政治环境、市场条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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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外部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公司未能适应前述变化, 则可能对上述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使发行人面临商誉减值 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2.54%、27.01%和 13.57%。本 次若成功完成发行,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净资产将显著增加。鉴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募集资金产生预期收益需要一定 的时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在短期内不能与公司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可能导 致净资产收益率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公司在短期内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 风险。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307.11 万元、15,117.78 万元和 24,938.03 万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账 款,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29.72%、24.56%和 28.96%。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4,350.65 万元、4,423.91 万元和 2,152.05 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4.64%、22.64%和 7.94%, 公司已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尽管公司客户多为相关领域的大型企业,同时公司 也已经制定并采取相关制度措施以保证应收账款如期回收,但未来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 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将引发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四)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4.93%、28.91%和 24.38%,报告期内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144.05 万元、 7,480.92 万元和 6,019.42 万元。受社保减免政策退出、客户华为海思收入及毛 利率下降因素的影响,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有所下滑。

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等外部因素 及公司市场开拓、运营策略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果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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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2022 年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公司 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27,039.79 万元,同比增加 44.02%;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 944.00 万元,同比增加 41.46%。若宏观经济环境、 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公司新客户开拓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 2022 年业绩波动或下滑的风险。

五、管理风险

(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营业收入分别为 54,030.64 万元、 68,758.50 万元和 91,826.68 万元;员工人数由 2019 年底的 2,562 人增加至 2021 年底的 5,104 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经营规模 和业务总量将进一步扩张,公司将面临管理模式、组织架构、内部控制等诸多 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将不利于公司 业务的健康发展和持续高效运营。

(二)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重视项目运营和管理体系建设,已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5 级、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认证,实现了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包括项目质量、 过程、进度、资源、风险、成本、信息安全、服务等各方面的有效管理。但由 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技术革新较快,对项目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 司不能有效开展项目规划,组织适当的项目团队管理开发和实施活动,则可能 面临项目失败的风险。

六、人力资源风险

(一)人员流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人才对公司发展 至关重要。行业特性决定了行业技术人员流动性相对较高,行业竞争的加剧使 得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招聘竞争也日趋明显。报告期内,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离 职率分别为 28.60%、33.44%以及 33.04%。未来若公司出现较多的技术人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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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将存在业务承接能力及客户服务质量受到不利影响从而造成公司经营业绩 下滑的风险。

(二)人力成本上升风险

公司是一家人才密集型的 IT 服务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中 职工薪酬占比均在 80%以上,且占比呈逐年提升趋势,人力成本是公司的主要 成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员工数量逐年快速增长;同时随着社会 经济的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资水平的上升,公司员工工资及福利支 出水平也逐年上升。如果未来公司未能有效控制人力成本、提高主营业务收入, 将存在人力资源成本上升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三)专业人才需求持续增长的风险

公司业务开展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中,技术人 员不仅需要具备相关业务技术,还需要实时掌握前沿技术的发展情况以及客户 的行业特点、个性化应用需求;此外,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还需要具备市场 分析能力、谈判能力较强的业务拓展团队以及经验丰富的客户关系管理人员。 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以及人力资源竞争日益激烈,公司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将 进一步增加。若人才供给不能得到稳定保障,则将对公司持续竞争力及未来经 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七、技术风险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的兴起,进一步重塑了软 件的技术架构、计算模式、开发模式、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等,加速了软件与 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新技术的发展将增加客户借助新技术提升综合竞争力 的需求,公司需快速适应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变化,洞察客户行业领域 的发展趋势,加大对新技术研发投入,以确保和巩固公司的先发优势和技术实 力。如果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前沿技术的发展步伐,充分理解客户需求的变化, 或者在技术和产品方面研发投入不足,将存在公司技术升级迭代不及时甚至研 发失败、核心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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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法律风险

(一)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拥有 8 项发明专利、1 项实用新型专利、 11 项域名、32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形成了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 技术群及知识产权体系。虽然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但是仍不 能排除发行人知识产权被侵害以及潜在知识产权诉讼的风险。

(二)信息泄露风险

公司在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过程中,发行人及其员工会接触客户的核心 技术及新产品、管理模式等方面的保密信息。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多为国内外知 名企业,其保密意识和保密要求较高,而公司员工较多,保密工作难度较大。 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严格保密措施,但如果发生客户保密信息意外泄漏等小概 率事件,可能导致公司面临一定的诉讼或赔偿风险,并影响与客户长期以来建 立的合作关系及行业声誉。

(三)劳动仲裁风险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仲裁 的可能性随之增加。报告期内,发行人因劳动争议累计支付工资及补偿金等费 用的金额较小,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均不存在重大影 响;但受员工流动、市场变动、业务经营及其他因素影响,公司难以保证未来 不会出现重大劳动仲裁事项。如未来出现重大劳动仲裁,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带 来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 2019 年收购汇金智融导致的诉讼风险

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与汇金智融大股东李松签署《转让协议》,约定 李松将其持有汇金智融 70%的股权以 1,400 万元价格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已 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 750 万元。2019 年 3 月 25 日,汇金智融大股东李松未经谢 鸿授权,代签了同意李松向慧博云通转让汇金智融 1,400 万元出资额(占汇金 智融 70%股份)的股东会决议,且后续谢鸿不认可李松的代签行为。同时,谢 鸿未以书面形式作出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2019 年 3 月 25 日,李松及 汇金智融依据代签的股东会决议办理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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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谢鸿以汇金智融为被告,以李松、慧博云通为第三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汇金智融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 议和董事会决议不成立。2020 年 11 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 决汇金智融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不成立。

基于业务发展规划,发行人与李松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解除协议》并放 弃收购汇金智融事项。2020 年 12 月 23 日,汇金智融的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 董事、监事等工商登记事项已恢复至发行人收购股权前的状态。

上述收购事项已经不再实施,但不排除该案件当事人谢鸿后续持续提起相 关诉讼,进而对发行人的市场形象及声誉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九、募投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 ITO 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软件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虽然发行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市场容量、人才队伍、技 术储备等方面进行了慎重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多个项目的同时实施对公司的 组织和管理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开发、 运营和管理团队将相应增加,发行人在财务、法律、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能 力需要不断提高。在任何环节出现管理不善的情况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25,500.00 万元分别用于 ITO 交付中心扩建项 目、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述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是公司 业务未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虽然公司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由于该等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如果出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到位、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及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等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益。

(三)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虽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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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持续回报能力,但由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时间的投入和市场培育,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效益, 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 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十、其他风险

(一)新冠疫情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多数国家的各行各业均遭受了不同程 度的影响。面对疫情公司根据相关要求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正常,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91,826.68 万元,保持增长态势,本次疫 情尚未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国内新冠疫情已经得到基本 控制,但是未来如果全球疫情持续蔓延不能及时缓解或国内疫情再次出现反复, 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及相关产业传导等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失败风险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判断、 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 认购不足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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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ydsoft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36,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成立日期 2009年3月30日(2015年9月18日变更为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11号1幢3楼309室
邮政编码 311107
电话号码 0571-85376396
传真号码 0571-85376396
公司网站 http://www.hydsoft.com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
部门
投资者关系部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刘彬,联系电话:0571-85376396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2009 年 3 月 4 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京海)名称预核(内) 字[2009]第 0006379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准予预先核准慧博有限的 名称为“北京慧博创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30 日,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永恩验字 [2009]第 09A10363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3 月 30 日,慧博有限(筹) 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 万元,其中,股东汤伟以货 币出资 55 万元,股东周秋平以货币出资 45 万元。

2009 年 3 月 30 日,慧博有限股东汤伟、周秋平签署《北京慧博创测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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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 3 月 30 日,慧博有限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 册号为 11010801179583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慧博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汤伟 55.00 55.00%
2 周秋平 45.00 45.00%
合计 100.00 100.00%

2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2015 年 8 月 31 日,瑞华事务所出具瑞华专审字[2015]01690019 号《审计报 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慧博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 6,920.07 万 元。

2015 年 9 月 2 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京朝)名称变核 (内)字[2015]第 0034765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慧博有限名称 变更为“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9 月 10 日,中瑞评估出具中瑞评报字[2015]090002313 号《资产评 估报告》,慧博有限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6,920.07 万元,评估值为 7,637.91 万元。

2021 年 4 月 30 日,致同会计师复核股改验资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20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9 月 14 日止,发行人(筹)之全体 发起人以其拥有的慧博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 7,637.91 万元作价 6,920.07 万元经 审计的账面值折股投入,其中 6,000 万元折合为发行人(筹)的股本,股本总 额共计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 920.07 万元转为 资本公积。

2015 年 9 月 14 日,慧博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慧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等相关议案,同意慧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名称为“北 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同意以经审计的慧博有限净资产按比 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净资产中剩余部分 金额列入发行人资本公积;同时,明确了各发起人的出资金额和持股比例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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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

2015 年 9 月 14 日,慧博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约定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以慧博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额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 9 月 14 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并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 改制的相关议案。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10108011795830 的《营业执照》。发行人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11010801179 5830的《营业执照》。发行人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2号楼四层406室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9年3月30日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
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600.00 43.33%
2 慧博创展 2,000.00 33.34%
3 和易通达 1,400.00 23.33%
合计 6,000.00 100.00%

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和方式等均符合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 、整体变更设立时未分配利润为负数的相关情况

2015 年 9 月,慧博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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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瑞华专审字[2015]01690019 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不存在未弥 补亏损。

公司 2015 年股改前的股权激励实施时点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经追溯重述 2015 年股份支付费用 1,635.03 万元后,公司截至股改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 的未分配利润调减至负数,资本公积金亦相应调增,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变, 仍为 6,920.0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整体变更后已运行满 36 个月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行人完成股改,并取得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核发的 注册号为 110108011795830 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自完成整体变更后已运行满 36 个月。 ( 2 )公司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形成原因

公司 2015 年 4 月 2 日股份转让和 2015 年 7 月 27 日增资事项中,涉及员工 持股平台慧博创展、和易通达非同比例增资股份 2,408.00 万元,追溯调整计算 股份支付费用 1,635.03 万元,导致公司截至股改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未 分配利润调减至-812.11 万元,资本公积调增至 1,635.03 万元,净资产的账面价 值不变,仍为 6,920.07 万元,具体如下:

2015 年 4 月 2 日,慧博有限股东申晖控股、李岩峰、刘芳、刘立、袁芳、 姚瑶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原股东李岩峰、袁芳、刘芳、刘立、姚瑶将 其持有的慧博有限的股权以合计 1,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慧博创 展,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2015 年 4 月 2 日,慧博创展分别与李岩峰、刘芳、刘立、姚瑶、袁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李岩峰、刘芳、刘立、姚瑶、袁芳分别将各自持有的 893 万元、10 万元、 52 万元、10 万元、35 万元的出资转让给慧博创展。2015 年 4 月 2 日,慧博有 限股东申晖控股、慧博创展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增加新股东慧博创展。

2015 年 3 月 28 日,申晖控股、和易通达、慧博创展与慧博有限签署《增资 扩股协议》,约定申晖控股、慧博创展、和易通达分别向慧博有限增资 600 万元、 1,000 万元、1,400 万元;本次增资的价格为 1 元/注册资本。2015 年 7 月 21 日, 慧博有限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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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5 年 7 月 27 日,慧博有限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 市监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110108011795830 的《营业执照》。

由于公司股份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开报价,且无其他公允交易价格可作为 参考,因此,公司在 2015 年股权激励实施时点未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针对上述 事项,为进一步明确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北京国 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了《北京慧博云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财务报告目的股权价值项目评估咨询报告》(国融兴华咨报字 [2018]第 010017 号)。基于上述评估咨询报告,公司追溯调整 2015 年股份支付 费用 1,635.03 万元,导致公司截至股改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 调减至-812.11 万元,资本公积调增至 1,635.03 万元,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变, 仍为 6,920.07 万元。上述追溯调整对公司截至股改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31 日净 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股改前 股改后 股改前 股改后
实收资本/股本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盈余公积 97.15 - 97.15 -
未分配利润 822.92 - -812.11 -
资本公积 - 920.07 1,635.03 920.07
净资产合计 6,920.07 6,920.07 6,920.07 6,920.07

上述追溯调整事项已经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和确认。公司追溯重 述 2015 年股份支付费用,未导致公司截至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低于股份公司成 立时的注册资本,未损害各发起人在公司享有的权益;整体变更过程中公司注 册资本和各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存在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 本公积等转增股本的情形。

3 )整体变更过程中净资产折股的具体方法、比例及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 2015 年 8 月 31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专 审字[2015]01690019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慧博有限实收资本 为 6,000.00 万元,盈余公积为 97.15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822.92 万元,净资产 为 6,920.0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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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经追溯调整 2015 年股改前的股份支付费用 1,635.03 万元后,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慧博有限实收资本为 6,000.00 万元,盈余公积为 97.15 万元,未分配 利润为-812.11 万元,资本公积为 1,635.03 万元,净资产为 6,920.07 万元。

慧博有限以截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 6,920.07 万元为 基础,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本总额为 6,000.00 万元,净资产中剩余部 分 920.07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4 )公司整体变更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

发行人系由慧博有限通过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整体变更前后, 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根据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 年 12 月 28 日修正)》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 继。”

整体变更后,公司承接了慧博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法人主体资格延续。 公司不存在通过自身资产的调整或者企业间资产转移等行为侵害债权人合法利 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5 )整体变更后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与报告期盈利水平变动的匹配关 系;公司整体变更时存在未弥补亏损相关事项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 影响

慧博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持续深耕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在 IT、通 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业具有深厚积累和丰富经验,为国内外客户提供 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同时,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收购相结合的方式实现 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已经成长为全国性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和智能终 端测试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稳步增长。

公司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主要系追溯调整 2015 年股份支付费用所 致,上述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且后续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拓 展,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公司整体变更时未分配利润为负数非因公司及其 股东抽逃出资、虚假出资或其他恶意规避出资义务的原因造成,不存在侵害债 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对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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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意向书

影响。

6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的发起人基于各自真实意思表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创立大会的召开程序及所议事项、 决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设立履行了 审计、评估、验资及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履行了变更登记等手续;股份公 司的设立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亦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1、发行人整体变更事项已经发行人 股东会表决通过,发行人在设立过程中已经履行了审计、资产评估、创立大会、 验资、工商登记等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程序性规定;2、 发行人改制中不存在实际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因改制产 生的纠纷;3、发行人整体变更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相关程序,整体 变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4、经追溯重述 2015 年股份支 付费用,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 实质影响。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自 2015 年 9 月 18 日股份公司设立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初)期间, 公司在 2015 年 11 月发生过一次增资事项,由申晖控股、翊芃友财、恒睿慧博 对慧博云通进行增资,其中:翊芃友财以 4 元/股的价格认购新股 625 万股,恒 睿慧博以 4 元/股的价格认购新股 375 万股,申晖控股以 4 元/股的价格认购新股 250 万股,具体如下:

2015 年 10 月 9 日,翊芃友财与发行人、余浩、申晖控股、和易通达、慧博 创展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翊芃友财以 4 元/股的价格向慧博云通投资 2,500 万元,其中 62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10 月 9 日,恒睿慧博与发行人、余浩、申晖控股、和易通达、慧博创展签署《增 资扩股协议》,约定恒睿慧博以 4 元/股的价格向慧博云通投资 1,500 万元,其中 375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2015 年 10 月 9 日,申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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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发行人、余浩、和易通达、慧博创展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申晖控股以 4 元/股的价格向发行人投资 1,000 万元,其中 25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部分 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同意申晖控股、翊芃友财、恒睿慧博对发行人进行增资。2015 年 11 月 25 日, 发行人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照》。2018 年 12 月 25 日,北京德瑞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德瑞验字[2018]第 698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已收到申晖控股缴纳出资额 1,000 万元,翊芃友财缴纳出资额 2,500 万元,恒睿慧博缴纳出资额 1,500 万元,全部为货币出资。

此外,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在股转系统挂牌,并于 2017 年 8 月在股转系统 终止挂牌,挂牌期间公司未发生股本或股东变化事项。

报告期初,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39.31%
2 慧博创展 2,000.00 27.59%
3 和易通达 1,400.00 19.31%
4 翊芃友财 625.00 8.62%
5 恒睿慧博 375.00 5.17%
合计 7,25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与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20189 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8 年 9 月 5 日,翊芃友财与余浩签署《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翊芃友财将其持有的 325 万股股份以 4,121.96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余浩。

根据翊芃友财与余浩及发行人和其他股东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签署的《关 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及《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5 年增资协议及 补充协议”)、翊芃友财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谢海闻、余浩的说明,本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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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让系余浩为履行 2015 年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和回购条款进行的 股份转让,上述转让价款包括股权转让款及相关业绩补偿款,参见本节“二、 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三)关于对赌协议的情 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39.31%
2 慧博创展 2,000.00 27.59%
3 和易通达 1,400.00 19.31%
4 恒睿慧博 375.00 5.17%
5 余浩 325.00 4.48%
6 翊芃友财 300.00 4.14%
合计 7,250.00 100.00%

220196 月,第二次增资

2019 年 3 月 25 日,慧博云通、余浩及本次增资前公司现有股东与贵州云力 签署《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贵州云力以 4,000 万元(即 5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 800 万股新增股份,其中 800 万元计入 注册资本,3,2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9 年 4 月 29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慧博云 通按照每股 5 元的价格增发 800 万股股份,用于引入股东贵州云力,并相应修 改《公司章程》。

2019 年 6 月 21 日,慧博有限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35.40%
2 慧博创展 2,000.00 24.84%
3 和易通达 1,400.00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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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4 贵州云力 800.00 9.94%
5 恒睿慧博 375.00 4.66%
6 余浩 325.00 4.04%
7 翊芃友财 300.00 3.73%
合计 8,050.00 100.00%

3201912 月,第三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6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19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新增员工持股平台并进行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慧智才、慧通英才和慧通达 3 家合伙企业作为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以 3.5 元/股价格认购公司 1,000 万股新增股份,投资总额为 3,500 万元;同意公司制定的《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同意就增资等事项变更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变更完成后,员工持股平台慧通 英才持股 400 万股,持股比例约 4.42%;员工持股平台慧智才持股 350 万股, 持股比例约 3.87%;员工持股平台慧通达持股 250 万股,持股比例约 2.76%。

2019 年 12 月 20 日,慧博云通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31.49%
2 慧博创展 2,000.00 22.10%
3 和易通达 1,400.00 15.47%
4 贵州云力 800.00 8.84%
5 慧通英才 400.00 4.42%
6 恒睿慧博 375.00 4.14%
7 慧智才 350.00 3.87%
8 余浩 325.00 3.59%
9 翊芃友财 300.00 3.31%
10 慧通达 250.00 2.76%
合计 9,05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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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11 月,第四次增资、第二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9 月 14 日,慧博云通与胡刚英签署《关于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刚英将其持有的卓梦芸创 700 万元出资额(占卓梦 芸创总股本的 70%)转让给慧博云通,股权转让对价为现金 1,500 万元以及慧 博云通 100 万股新增股份。

2020 年 10 月 10 日,慧博云通及其股东与胡刚英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慧博云通以每股 8 元的价格向胡刚英增发 100 万股股份,折合人民币 8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卓梦芸创股权的股份对价。

2020 年 10 月 19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新增 100 万股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以每股 8 元 的价格向胡刚英增发 100 万股股份,折合人民币 8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卓梦 芸创股权的股份对价,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9,150 万股,注册资本变 更为人民币 9,150 万元。

2020 年 10 月 28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胡刚英加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同意胡刚英加入发行人员工持股 平台慧通英才,并将胡刚英持有的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慧通英才。

2020 年 10 月 28 日,胡刚英与慧通英才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胡刚英 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慧通英才。

2020 年 11 月 10 日,慧博云通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31.15%
2 慧博创展 2,000.00 21.86%
3 和易通达 1,400.00 15.30%
4 贵州云力 800.00 8.74%
5 慧通英才 500.00 5.46%
6 恒睿慧博 375.00 4.10%
7 慧智才 350.00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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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8 余浩 325.00 3.55%
9 翊芃友财 300.00 3.28%
10 慧通达 250.00 2.73%
合计 9,150.00 100.00%

5202011 月,第五次增资

2020 年 11 月 11 日,慧博云通及其全体股东与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 深圳、嘉兴睿惠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友财 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以每股 8 元的价格认购慧博云通 2,850 万股股份,其中友财致桐以现金 10,000 万元认购 1,250 万股股份,友财汇赢以 现金 5,000 万元认购 625 万股股份,圆汇深圳以现金 5,300 万元认购 662.50 万股 股份,嘉兴睿惠以现金 2,500 万元认购 312.50 万股。本次增资款合计为 22,800 万元,其中 2,85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9,9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2020 年 11 月 11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方并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同意慧博云通按照每股 8 元的价格增发 2,850 万股股份,用于引入股东友 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020 年 11 月 11 日,慧博云通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加股本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2,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1,400.00 11.67%
4 友财致桐 1,2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800.00 6.67%
6 圆汇深圳 662.50 5.52%
7 友财汇赢 625.00 5.21%
8 慧通英才 500.00 4.17%
9 恒睿慧博 375.00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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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0 慧智才 350.00 2.92%
11 余浩 325.00 2.71%
12 嘉兴睿惠 312.50 2.60%
13 翊芃友财 300.00 2.50%
14 慧通达 250.00 2.08%
合计 12,000.00 100.00%

6202012 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12 月 8 日,翊芃友财与余浩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翊芃友财将其持有的 64.4499 万股股份以 483.37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余浩。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2,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1,400.00 11.67%
4 友财致桐 1,2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800.00 6.67%
6 圆汇深圳 662.50 5.52%
7 友财汇赢 625.00 5.21%
8 慧通英才 500.00 4.17%
9 余浩 389.45 3.25%
10 恒睿慧博 375.00 3.13%
11 慧智才 350.00 2.92%
12 嘉兴睿惠 312.50 2.60%
13 慧通达 250.00 2.08%
14 翊芃友财 235.55 1.96%
合计 12,000.00 100.00%

7202012 月,第四次股份转让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友财致桐与同受谢海闻控制的关联方杭州钱友签署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友财致桐将其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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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50 万股未实缴出资的股份无偿转让给杭州钱友。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2,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1,400.00 11.67%
4 杭州钱友 1,2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800.00 6.67%
6 圆汇深圳 662.50 5.52%
7 友财汇赢 625.00 5.21%
8 慧通英才 500.00 4.17%
9 余浩 389.45 3.25%
10 恒睿慧博 375.00 3.13%
11 慧智才 350.00 2.92%
12 嘉兴睿惠 312.50 2.60%
13 慧通达 250.00 2.08%
14 翊芃友财 235.55 1.96%
合计 12,000.00 100.00%

8202012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 年 12 月 31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慧博云通以现有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 转增 20 股,合计转增 240,000,000 股,转增金额为 240,000,000 元,不超过慧博 云通财务账面“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 转增后慧博云通股本总额为 360,000,000 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360,000,000 元, 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2020 年 12 月 31 日,慧博云通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 36,000 万 元。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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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8,5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6,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4,200.00 11.67%
4 杭州钱友 3,7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2,400.00 6.67%
6 圆汇深圳 1,987.50 5.52%
7 友财汇赢 1,875.00 5.21%
8 慧通英才 1,500.00 4.17%
9 余浩 1,168.35 3.25%
10 恒睿慧博 1,125.00 3.13%
11 慧智才 1,050.00 2.92%
12 嘉兴睿惠 937.50 2.60%
13 慧通达 750.00 2.08%
14 翊芃友财 706.65 1.96%
合计 36,000.00 100.00%

920211 月,第五次股份转让

2021 年 1 月 25 日,和易通达分别与上海为森、北京友财签署《关于慧博云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和易通达将其持有的 270 万股股份、 168.75 万股股份以 2.67 元/股[1] 的价格分别转让至上海为森、北京友财。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8,5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6,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3,761.25 10.45%
4 杭州钱友 3,7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2,400.00 6.67%
6 圆汇深圳 1,987.50 5.52%
7 友财汇赢 1,875.00 5.21%
8 慧通英才 1,500.00 4.17%

1 2020 年 12 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由 12,000 万股增加至 36,000 万股。参照发行人 2020 年 11 月 11 日增资事项的增资价格 8 元/股,其对应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价格为 2.6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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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9 余浩 1,168.35 3.25%
10 恒睿慧博 1,125.00 3.13%
11 慧智才 1,050.00 2.92%
12 嘉兴睿惠 937.50 2.60%
13 慧通达 750.00 2.08%
14 翊芃友财 706.65 1.96%
15 上海为森 270.00 0.75%
16 北京友财 168.75 0.47%
合计 36,000.00 100.00%

(三)关于对赌协议的情况

1 、基本情况

本次申报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余浩及发行人与股东翊芃友财、恒睿慧博、 贵州云力、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杭州钱友间曾存在对 赌协议或类似特殊协议约定,相关协议签订情况如下:

序号 事项 时间 协议名称 协议主体
1 翊芃友财认购
增发股份共计
625万股
2015年10
月9日
《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关于
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
慧博云通、翊芃友财、余
浩、申晖控股、和易通达、
慧博创展
2 恒睿慧博认购
增发股份共计
375万股
2015年10
月9日
《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关于
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
慧博云通、恒睿慧博、余
浩、申晖控股、和易通达、
慧博创展
3.1 贵州云力认购
增发股份共计
800万股
2019年3
月25日
《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关于北京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东协议》
慧博云通、贵州云力、余
浩、申晖控股、慧博创展、
和易通达、翊芃友财、恒睿
慧博
3.2 2019年11
月5日
《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补
充协议》
3.3 2019年11
月20日
《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协议及股东协议之补
充协议之二》
4 友财致桐、友
财汇赢、圆汇
深圳、嘉兴睿
惠合计认购增
发股份共计
2,850 万股
2020年11
月11日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之投资协议》、《关于慧博云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慧博云通、余浩、申晖控
股、慧博创展、和易通达、
贵州云力、翊芃友财、慧通
英才、恒睿慧博、慧智才、
慧通达、友财致桐
注、友财
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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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2020 年 12 月 24 日,杭州钱友与友财致桐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友财致桐将其 持有发行人 1,250 万股股份转让给杭州钱友,杭州钱友自受让股份之日起成为发行人股东, 享有友财致桐依据 2020 年 11 月 11 日签署的融资协议享有的投资人权利。

上述协议约定了关于公司业绩承诺、投资人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中的特殊 表决权、强制回购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拖 带出售权、优先分红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约定条款(以下简称“特殊约定条 款”)。

由于乐视公司 2016 年债务事项导致其资金紧张,公司 2016 年、2017 年检 测认证业务的重要客户乐视及其关联公司无法按期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公司 对此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坏账准备,导致公司 2016 年、2017 年业绩出现较大幅 度波动。公司 2016 年、2017 年净利润低于 2015 年翊芃友财增资事项中签订的 2015 年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关于公司业绩的约定,触发了业绩补偿与回购的 条件。2018 年 9 月 5 日,翊芃友财按照 2015 年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与 余浩签订了股转协议,约定余浩向翊芃友财支付业绩补偿金并收购翊芃友财持 有的 325 万股股份。

除上述业绩补偿及股份回购外,公司不存在触发关于业绩补偿与回购的特 殊约定条款的情形。

2 、特殊约定条款清理情况

2021 年 3 月,余浩、申晖控股、慧博创展、和易通达、翊芃友财、恒睿慧 博、贵州云力、慧通达、慧智才、慧通英才、杭州钱友、友财汇赢、圆汇深圳、 嘉兴睿惠、上海为森、北京友财、慧博云通签订了《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历次融资协议相关条款之解除协议》,约定各方签署的历次融资协议中的 特殊约定条款解除,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特殊约定条款、对赌协议或其他 限制股东和慧博云通权利义务的协议或安排,未签署任何附条件或附期限恢复 特殊约定条款效力的协议或承诺。

除上述情况以外,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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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

1201510 月,翊芃友财向发行人增资涉及的对赌安排

2015 年 10 月,翊芃友财和恒睿慧博向发行人增资,与发行人、余浩、申 晖控股、和易通达、慧博创展签署了《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2015 年《增资协议(一)”》)、《关于北京慧博云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5 年《增资补 充协议(一)》”),其中包含的对赌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具体内容
2015 年《增资协议(一)》
反稀释 3.3.2 在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前,如果公司再次增资,须提前至少半个月书面通
知投资人。如果单次增资导致投资人的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25%,必须取得
投资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再次增资,增资前的所有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如果认购额大于拟增资额,按照认购方的持股比例分配拟增资额。
最优惠
条款
3.3.3 如果公司再次增资或任何股东转让股权,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否则新投
资方的投资价格不得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人的投资价格。如果新投资方根
据某种协议约定其最终投资价格低于本协议投资人的投资价格,则实际控制人
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投资人。如公司给予任何一个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
方)享有的权利优于本协议投资人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投资人将自动享有
该等权利。
委派董事
及监事
5.2.1 公司应在收到投资人的增资款之日起三十(30)日内,调整董事会成
员。新董事会共五(5)人,各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数量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比例基本一致,投资人推荐壹(1)名董事,实控人与原股东推荐叁(3)名董
事,其它机构与个人推荐壹(1)名董事。
5.3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人推荐壹(1)名监事,未来的变动
调整按照公司新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执行。
优先
转让权
6.2 除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外,
如果实控人拟出售其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股权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投资人
有权向其他股东或第三方以同等条件优先部分或全额出让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
权。实控人应在与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协议中约定和保证投资人优先转让权的
实现,若第三方拒绝受让投资人所持的公司股权,则拟转让股权方应按其向第
三方的转让条件购买投资人拟转让的全部公司股权。
优先
购买权
6.3 在本次增资之后和公司上市之前,公司、实控人、原股东确保投资人享有
与实控人同等且优先于其他外部投资者购买其他股东所持股权的权利。如果某
位股东欲转让其股权,投资人与实控人具有在相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本
协议第3.3.4条约定投资人向其关联基金转让股权的情形除外。
3.3.4 如果投资人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投资人的关联基金,
本协议约定涉及投资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均自动适用于受让投资人所持股
份的关联基金,实控人及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对此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2015 年《增资补充协议(一)》
业绩补偿 1.2.1如果公司2016年、2017年中任何一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水平,则就每一
实际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指标的年度,实控人均应对投资人予以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投资人的投资款贰仟伍佰万元(25,000,000 元)×(1-实际实
现的业绩÷承诺的业绩指标)。现金补偿的资金来源为实控人的自有资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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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条款 具体内容
有资金不足的,在公司将可分配利润分配给全体股东时,由公司直接将通过原
股东应分配给实控人的分红支付给投资人予以补足,或者实控人通过原股东收
到分红后,将其分红所得支付给投资人予以补足。如果上述分红仍不足以弥补
业绩补偿款,则投资人就不足部分仍有权向实控人追偿。
业绩调整
和认定
1.3.1 在实控人、原股东承诺公司业绩期间,如果公司实施增资或类似的股权
稀释安排导致投资人持股比例下降,则上述业绩补偿涉及的业绩水平相应自动
调整,以保持投资人所持股权对应的承诺业绩指标不降低。如有自动调整情
形,以上业绩补偿涉及的业绩指标均按照自动调整后金额计算。
自动调整后的承诺业绩相关指标=自动调整前的承诺业绩相关指标×(公司实
施增资或类似安排前投资人持股比例÷公司实施增资或类似安排后投资人持股
比例)。
回购条款 2.1.1 除非投资人另以书面形式同意延长,本次增资完成后,如果:(1)公司
2015 年12 月31 日前未提交发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并获受
理;或者(2)公司2016年12月31日前没有完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做市转让。投资人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实控人购买投资
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实控人受让价款取以下二者之高者:(1)受
让价款=投资款25,000,000 元(贰仟伍佰万元)×(1+12%)n;(2)受让价
款=投资人要求实控人购买的股权数×受让时点之上月底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2.1.2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公司2016 年实现净利润低于人民币
2,200 万元(贰仟贰佰万元),或者2017 年实现净利润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
(叁仟万元);或者(2)公司任意一季度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百分之五十
(50%)以上。则投资人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实控人受让
投资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实控人承诺予以受让,受让价格应保证投
资人本次投资的年复合投资收益率不低于百分之十五(15%),具体按照以下
公式确定:受让价款=投资款2,500 万元(贰仟伍佰万元)×(1+15%)n-投
资人届时因已转让部分公司股权所取得的收入。
2.1.3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实控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其他方投资、
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关的其他业务或企业;或者(2)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管理控制公司的义务,或
者实控人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或涉嫌
犯罪被纪委、司法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或者(3)公司和实控人
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尤其是在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出现投资人不知情的帐外销售
收入时;或者(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他们的关联公司进行有损
于公司或者投资人的重大交易或重大担保行为;或者(5)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但基于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计划内人事变
动不在此列);或者(6)公司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7)若公司满
足投资人认可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且投资人同意上市
的情况下,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同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或者
(8)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增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规
定,违规经营致使投资人及/或公司受到严重损失的;或者(9)公司被托管或
进入清算或进入破产程序;或者(10)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员工离职或者无法继
续履行职务,或因公司的经营状况或资产构成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因公司
被依法处罚而导致无法经营;或者(11)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与上市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或情况的;或者(12)公司产生给上市造成任何障碍的其他
变化;或者(13)违反本协议项下之义务、陈述、保证或承诺,且投资人认为
重大者。则投资人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实控人受让投资人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实控人承诺予以受让,受让价格应保证投资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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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条款 具体内容
次投资的年复合投资收益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20%),具体按照以下公式确
定:
受让价款=投资款2,500 万元(贰仟伍佰万元)×(1+20%)n-投资人届时因
已转让部分公司股权所取得的收入。

2201510 月,恒睿慧博向发行人增资涉及的对赌安排

2015 年 10 月,恒睿慧博向发行人增资,与发行人、余浩、申晖控股、和 易通达、慧博创展签署了《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 议》(以下简称“2015 年《增资协议(二)”》)、《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5 年《增资补充协议 (二)》”),其中包含的对赌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具体内容
2015 年《增资协议(二)》
反稀释 3.3.2 在公司公开发行上市前,如果公司再次增资,须提前至少半个月书面通
知投资人。如果单次增资导致投资人的持股比例被稀释超过25%,必须取得
投资人的书面同意。如果公司再次增资,增资前的所有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如果认购额大于拟增资额,按照认购方的持股比例分配拟增资额。
最优惠
条款
3.3.3 如果公司再次增资或任何股东转让股权,除非各方另有约定,否则新投
资方的投资价格不得低于本协议中约定的投资人的投资价格。如果新投资方根
据某种协议约定其最终投资价格低于本协议投资人的投资价格,则实际控制人
应将其间的差价返还投资人。如公司给予任何一个股东(包括引进的新投资
方)享有的权利优于本协议投资人享有的权利的,则本协议投资人将自动享有
该等权利。
委派董事
及监事
5.2.1 公司应在收到投资人的增资款之日起三十(30)日内,调整董事会成
员。新董事会共五(5)人,各股东推荐的董事人选数量与其持有的公司股权
比例基本一致,投资人推荐壹(1)名董事,实控人与原股东推荐叁(3)名董
事,其它机构与个人推荐壹(1)名董事。
5.3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投资人推荐壹(1)名监事,未来的变动
调整按照公司新章程及其他文件的规定执行。
优先
转让权
6.2 除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股权激励而转让公司部分股权外,
如果实控人拟出售其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股权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投资人
有权向其他股东或第三方以同等条件优先部分或全额出让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
权。实控人应在与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协议中约定和保证投资人优先转让权的
实现,若第三方拒绝受让投资人所持的公司股权,则拟转让股权方应按其向第
三方的转让条件购买投资人拟转让的全部公司股权。
优先
购买权
6.3 在本次增资之后和公司上市之前,公司、实控人、原股东确保投资人享有
与实控人同等且优先于其他外部投资者购买其他股东所持股权的权利。如果某
位股东欲转让其股权,投资人与实控人具有在相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但本
协议第3.3.4条约定投资人向其关联基金转让股权的情形除外。
3.3.4 如果投资人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转让给投资人的关联基金,
本协议约定涉及投资人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均自动适用于受让投资人所持股
份的关联基金,实控人及公司其他股东放弃对此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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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条款 具体内容
2015 年《增资补充协议(二)》
业绩补偿 1.2.1如果公司2016年、2017年中任何一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水平,则就每一
实际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指标的年度,实控人均应对投资人予以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投资人的投资款壹仟伍佰万元(15,000,000 元)×(1-实际实
现的业绩÷承诺的业绩指标)。现金补偿的资金来源为实控人的自有资金,自
有资金不足的,在公司将可分配利润分配给全体股东时,由公司直接将通过原
股东应分配给实控人的分红支付给投资人予以补足,或者实控人通过原股东收
到分红后,将其分红所得支付给投资人予以补足。如果上述分红仍不足以弥补
业绩补偿款,则投资人就不足部分仍有权向实控人追偿。
业绩调整
和认定
1.3.1 在实控人、原股东承诺公司业绩期间,如果公司实施增资或类似的股权
稀释安排导致投资人持股比例下降,则上述业绩补偿涉及的业绩水平相应自动
调整,以保持投资人所持股权对应的承诺业绩指标不降低。如有自动调整情
形,以上业绩补偿涉及的业绩指标均按照自动调整后金额计算。
自动调整后的承诺业绩相关指标=自动调整前的承诺业绩相关指标×(公司实
施增资或类似安排前投资人持股比例÷公司实施增资或类似安排后投资人持股
比例)。
回购条款 2.1.1 除非投资人另以书面形式同意延长,本次增资完成后,如果:(1)公司
2015 年12 月31 日前未提交发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报材料并获受
理;或者(2)公司2016年12月31日前没有完成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做市转让。投资人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实控人购买投资
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实控人受让价款取以下二者之高者:(1)受
让价款=投资款15,000,000 元(壹仟伍佰万元)×(1+12%)n;(2)受让价
款=投资人要求实控人购买的股权数×受让时点之上月底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2.1.2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公司2016 年实现净利润低于人民币
2,200万元(贰仟贰佰万元),或者2017年实现净利润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叁仟万元);或者(2)公司任意一季度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百分之五十
(50%)以上。则投资人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实控人受让
投资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实控人承诺予以受让,受让价格应保证投
资人本次投资的年复合投资收益率不低于百分之十五(15%),具体按照以下
公式确定:受让价款=投资款1,500 万元(壹仟伍佰万元)×(1+15%)n-投
资人届时因已转让部分公司股权所取得的收入。
2.1.3 如果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1)实控人或其实际控制的其他方投资、
经营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关的其他业务或企业;或者(2)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或者实际控制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管理控制公司的义务,或
者实控人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或涉嫌
犯罪被纪委、司法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或者(3)公司和实控人
出现重大诚信问题,尤其是在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出现投资人不知情的帐外销售
收入时;或者(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他们的关联公司进行有损
于公司或者投资人的重大交易或重大担保行为;或者(5)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但基于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计划内人事变
动不在此列);或者(6)公司的核心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7)若公司满
足投资人认可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且投资人同意上市
的情况下,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同意进行首次公开发行;或者
(8)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公司章程、增资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有关规
定,违规经营致使投资人及/或公司受到严重损失的;或者(9)公司被托管或
进入清算或进入破产程序;或者(10)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员工离职或者无法继
续履行职务,或因公司的经营状况或资产构成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因公司
被依法处罚而导致无法经营;或者(11)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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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与上市相关的法
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或情况的;或者(12)公司产生给上市造成任何障碍的其他
变化;或者(13)违反本协议项下之义务、陈述、保证或承诺,且投资人认为
重大者。则投资人有权选择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出现后要求实控人受让投资人
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实控人承诺予以受让,受让价格应保证投资人本
次投资的年复合投资收益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20%),具体按照以下公式确
定:
受让价款=投资款1,500 万元(壹仟伍佰万元)×(1+20%)n-投资人届时因
已转让部分公司股权所取得的收入。

320193 月,贵州云力向发行人增资涉及的对赌安排

2019 年 3 月,贵州云力向发行人增资,与发行人、余浩、申晖控股、慧博 创展、和易通达、翊芃友财、恒睿慧博签署了《关于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2019 年《投资协议》”)、《关于北京慧博云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2019 年《股东协议》”),其中包含 的对赌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具体内容
2019 年《投资协议》
业绩承诺 2.2公司及创始人业绩承诺
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及创始人对2019 年度、2020 年度公司业绩做如下
承诺(“业绩承诺”):(1)2019 年度全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2)2020 年度全年
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80,000 万元,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如发生重大收购项目,则公司需将重大收购项目提交董事会审
议,投资者对重大收购项目有一票否决权,投资者同意该等重大收购项目前,
公司应与投资者重新讨论制定并执行新的业绩承诺。如因公司利益、签约核心
员工而产生的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签约奖金、股权支付费用等),可按照常规
会计准则分期摊销,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处置导致影响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由
投资者和公司及创始人另行协商。
回购条款 2.3如果公司2019年度或2020年度全年财务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
诺目标的80%,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和创始人回购投资者已认购的公司股
权。此时,公司和创始人共同且连带地承诺按照18%年化收益率(复利)在
不晚于未达标考核年度之次年6 月30 日之前回购投资者根据本协议已获得的
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总价款应扣除投资者已经取得的分红或股息。
2019 年《股东协议》
反稀释 2.1.1 交割日后,如公司拟发行新的股票、股份或股权类证券(包括员工激励
股权)(“新发股份”),每一单位注册资本或每一股份(“单位股份”)的
发行价格(“新单位价格”)低于投资者在其获得公司股权时每一单位股份的
购买价格(具体而言,其初始的每一单位股份的购买价格为其在投资中支付的
投资款与其在投资中获得的公司股份数量之商;如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
股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投资者的每一单位股份的购买价格应相应调整),则
作为一项反稀释保护措施,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和创始人共同且连带地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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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者支付按下述公式计算的金额作为补偿,使得投资者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的每
一单位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新一轮新发股份中每一单位股份的发行价格(投资者
分不同阶段的投资根据下述公式分别计算)。
向投资者支付的补偿金额=投资者支付的投资款-新单位价格×投资者在公司
认购或购买的股份数量
优先
分红权
2.2.2 交割日后五年之内,且在公司向拟上市证券市场监管机关申报上市材料
之前,公司决定分配利润时(经董事会表决通过),投资者有权优先于公司其
他股东分得部分利润,具体分配顺序和金额如下:(1)优先向投资者分配相
当于投资者已投入公司投资金额按8%年利率(复利)计算的金额;(2)向
投资者足额支付上述第(1)项分红金额后,剩余部分在公司各股东(包括投
资者)间按持有的股份分配。
优先
认购权
2.2.3 各方同意,交割日后,除按投资协议约定条件增发股本的情况,当公司
增发股本时或发行任何类型的股权给任何人时,投资者有权依照本协议第4.3
条行使优先认购权。
清算财产
分配权
2.2.4 各方同意,公司清算时清算资产的分配最终应实现本协议第5.4.2(i)条
所述的经济效果,并有义务为此应投资者要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切措
施与行动。
委派董事 3.2.2第一阶段交割日后,公司董事会由七(7)位董事组成,其中(i)创始人
及现有股东委派五(5)名董事(“管理层董事”);(ii)投资者委派一
(1)名董事(“投资者董事”)。投资者董事由投资者任免,任免通知送达
公司后生效,投资者有权撤换其委派的董事。
委派监事 3.3.2 第一阶段交割日后,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3)名监事组成,投资
者有权委派一(1)名监事,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信息权与
检查权
3.4.1 自第一阶段交割日起,公司应向投资者提供以下文件或信息,且公司、
创始人应促成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或财务负责人向投资者及时提供以下文件或信
息:(1)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在九十(90)日内提供该会计年度经投资
者认可的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无误的按工商登记要求的公司年度财务报
告(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2)每个季度结束后,应在四
十五(45)日内提供该季度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及现金流量表)和经营报告,包括管理层对公司运营情况的分析报告(包括财
务数据及与对应期间预算及经营目标的详细比较分析);(3)每个月份结束
后,应在三十(30)日内提供该月度公司未经审计的月度财务报告(含损益
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4)在下一会计年度开始前三十(30)日
内,应提供经董事会(其中必须包括投资者董事的批准)批准的公司该下一会
计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经营计划(含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
(5)公司提供给任何其他股东的文件副本。
锁定期 4.2.1 除非已提前获得投资者的书面许可,公司在投资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或
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材料之日前,创始人及后续通过员工
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合称为“受限
股东”)不得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任何股权直接或间接进行出售、赠
予、质押、设定产权负担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统称“处置”)不论在转让
发生时该受限股东是否在公司任职。
优先
购买权
4.2.2(1)在受制于第4.2.1 条约定的前提下,投资者依据本第4.2.2 条的规定
对公司股东(此时称“转让方”)出售的公司股权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
权”)。(2)若转让方希望向任何第三方(“受让方”)出售其在公司的全
部或部分股权,转让方必须给予投资者一份书面通知(“转让通知”),其中
列明转让方希望出售的股权数量、该等股权的价格、受让方的身份,以及其他
与该等拟进行的出售有关的条款和条件。(3)在转让方向投资者送达转让通
知之后,投资者应该在收到转让通知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答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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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限”)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转让方,表明其:(i)不同意该等出售,(ii)同意
该等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说明是否行使第4.2.3 条所定义的共同出售
权(满足此处要求并说明行使共同出售权的答复称“共同出售通知”),或
(iii)同意该等出售并行使优先购买权(该答复此时称“优先购买通知”)购
买转让方拟出售的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投资者依据本条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共同
出售权
4.2.3(1)在满足第4.2.1 条和第4.2.2 条的前提下,如果转让方欲向受让方转
让公司的任何股权,在投资者发出共同出售通知的情况下,投资者有权(“共
同出售权”)但无义务要求受让方以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价格和其他条款和条件
向投资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的股权,该数量的最高值为下列两项的乘积:
(i)转让通知中载明的拟转让的公司股权的数量,(ii)一个分数,其分子为
投资者届时持有的公司股权的数量,其分母为投资者和转让方届时持有的公司
股权数量之和。(2)如果投资者选择行使共同出售权,投资者应在答复期限
内发出共同出售通知,并在其中注明其选择行使共同出售权所涉及的公司股权
数量。如投资者行使共同出售权,转让方应采取包括相应缩减转让方出售股权
数量等方式确保共同出售权实现。(3)如果投资者已恰当地行使共同出售权
而受让方拒绝向投资者购买相关股权,则转让方不得向受让方出售公司的任何
股权,除非转让方同时以相同的条件条款向投资者购买投资者原本拟通过共同
出售方式出让给受让人的全部股权。如果转让方违反本条规定出售公司的股
权,则投资者有权以相同的价格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根据共同出售权本应出
售给受让方的股权强制出售给转让方,转让方应当向投资者购买其根据本段强
制出售给转让方的公司股权。
优先
认购权
4.3.1 创始人应确保公司不发行任何类型的股权给任何人(“认购人”),除
非公司已根据本第4.3 条的规定在此之前向投资者发出要约,该要约使投资者
有权(“优先认购权”)按照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以与公司拟向认购人提出的
相同发行条件和对价购买股权。但是,前述的优先认购权不适用于(i)公司
在合格上市时发行的股权;(ii)公司为实施经董事会(须经投资者董事同
意)适当批准的员工期权计划而发行的股权;(iii)公司为真实收购另一实体
而发行的股权,且该收购交易已获得投资者或其委派的董事的书面同意;
(iv)因本协议第2.1.1 条所约定的反稀释调整而增加的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数
量。
上市 5.1(1)创始人和公司应确保公司在上市期限之前在投资者及公司共同认可的
证券交易所完成合格上市的材料申报工作。(2)如果公司上市地法律或证券
市场有其他方便投资者出售股权的制度或规定,公司及创始人应尽最大努力满
足有关制度或规定的要求,使投资者可以享受到该种方便。(3)如果公司因
上市重组需要投资者放弃其专有的权利或利益,投资者可以在向证券监管机关
申报上市材料时放弃,但是如果公司在第一阶段交割日后五(5)年内没有向
投资者及公司共同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报送合格上市或在第一阶段交割日后五
(5)年后公司上市申请失效、被撤回或被否决,则投资者之前放弃的专有的
权利或利益应自动恢复,且无需为此采取额外的措施与行动。
赎回权 5.2.1 第一阶段交割日后有下述任一情况发生,投资者有权不受限制地要求公
司以现金方式赎回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创始人应当促成公司履行赎
回义务:(1)公司未能在第一阶段交割日后五(5)年内向投资者及公司共同
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报送合格上市材料或被其他公司并购(估值超过人民币20
亿元);或公司现有股东以明示的方式或行为表明放弃向投资者认可的证券交
易所报送合格上市材料;(2)公司向多数投资者及公司共同认可的证券交易
所报送合格上市材料未能被成功受理且在第一阶段交割日后五(5)年后;
(3)在第一阶段交割日后五(5)年后发生被拒绝上市事件;(4)公司2019
年度至2020年度期间,连续两年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的90%;(5)
公司、创始人和/或现有股东严重违反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违反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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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述与保证、承诺或约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500万元),且未能在三
十(30)日内补救的;(6)公司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导致公司无法
开展主营业务,持续30日的;(7)创始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公司的重
大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投资者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时,或因违反法律
法规而遭受重大行政处罚或刑罚,以致公司合格上市目的无法实现或使投资者
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超过500 万元);(8)公司与其关联公司擅自进行
对投资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交易或担保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
500 万元);(9)未经董事会批准(其中包括投资者董事的批准),公司主
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10)公司被托管或进入清算程序。
投资者可要求公司以相当于下列金额中较高者的价格(“赎回价格”)赎回其
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i)投资者的实际投资金额×(1+10%)^N。N 为
自各阶段交割日起至投资者实际足额收到赎回价格之日按年数计算(分阶段交
割分别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天数占全年比例折合;(ii)赎回通知发出之日
投资者所持公司股权对应的公司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期末账面净资产
值。上述赎回价格应扣除投资者已从公司取得的全部分红及股息等收益。
如果公司2019年度或2020年度全年财务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
标的80%,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和创始人回购投资者已认购的公司股权。
此时,公司和创始人共同且连带地承诺按照18%年化收益率(复利)在不晚
于未达标考核年度之次年6 月30 日之前回购投资者根据本协议已获得的公司
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总价款应扣除投资者已经取得的分红或股息。
拖售权 5.3 自下述时点较早者:(1)第一阶段交割日满五(5)年公司未能在经投资
者认可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报材料,或
(2)任何时点,第三方拟购买公司的全部或50%以上股权或全部或大部分的
资产或业务(统称为“整体出售”,不论是设计为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
权转让或者其他交易)且该第三方对公司的整体估值超过人民币20 亿元时,
则投资者有权向公司、创始人和公司其他股东发出书面通知,表明其同意该等
整体出售,并要求创始人和公司股东(i)同意整体出售,并以与投资者相同
的方式就其持有的所有股权进行投票;(ii)避免就此次整体出售行使任何否
决权,或采取任何其他行为否决或阻碍整体出售交易的执行与完成;(iii)按
照投资者的指示签署和递送所有相关文件并采取其他支持此次整体出售的行
动;(iv)如果是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整体出售,投资者以外的其他股东应按与
和投资者相同的条件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所有公司股权。投资者以外的其他
股东应当按照投资者的指示行事,并配合完成整体出售。
如有任何投资者以外的其他股东违反本第5.3 条的约定,则投资者有权要求该
等股东向投资者补偿投资者本有权通过该次整体出售而获得的全部收益,或者
(对于以股权转让的方式整体出售)要求该等股东按照与整体出售一致的条件
和价格购买投资者本可通过整体出售而出售的股权。
对投资者根据第5.3 条拟出售的公司股权,相同条件下,创始人有优先购买
权。
投资者清
算权
5.4.1 任何时候出现本协议第一条所定义的清算事件或第5.2.3 条赎回不能的情
况下,经投资者要求,公司应当进入解散或清算程序,公司资产应当按照以下
第5.4.2 条进行分配,为此,现有股东有义务应投资者要求采取一切措施与行
动促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立即解散并清算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召集公司股
东大会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公司及其全体股东
从控制权变更交易中获得的对价应当参照本协议第5.4.2条的规定分配。
公司执行清算时,清算组应至少包括一名投资者委派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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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11 月,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向发行人 增资涉及的对赌安排

2020 年 11 月,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向发行人增资, 与发行人、余浩、申晖控股、慧博创展、和易通达、贵州云力、翊芃友财、慧 通英才、恒睿慧博、慧智才、慧通达签署了《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东协议》,其中包含的对赌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条款 具体内容
委派董事 3.1.2 公司董事会应由七(7)名董事组成,其中:贵州云力、圆汇深圳各有权
委派一(1)名董事,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和翊芃友财合计有权委派一(1)名
董事。公司设董事长一(1)人,由创始人委派的董事担任。各投资人董事由
各投资人任免,任免通知送达公司后生效,各投资人有权撤换其委派的董事。
委派监事 3.2.2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六(6)名监事组成,其中:嘉兴睿惠有权委派
一(1)名监事,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和翊芃友财合计有权委派一(1)名监
事。
特殊
表决权
3.3.1 各方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的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且必须经投
资人董事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并实行:(1)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
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定公司后续融资计划;(2)制
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3)审议批准重大收购项目;(4)员工股权激励方
案的制定、修改与终止。
3.3.2 各方同意,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按持有的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公
司的下列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必须经投资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并实
行:(1)增加或减少或回购公司的注册资本,制定公司后续融资计划;(2)
修改公司章程;(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或进行控
制权变更;(4)改变或变更任何投资人的权利、义务或责任,或可能导致投
资人在公司中的权益被稀释的任何事项;(5)公司重大收购项目;(6)员工
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修改与终止。
强制
回购权
4.1.1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投资人有权要求创始人及/或控股股东以现金形
式回购投资人持有的增资股份:(1)对于新投资人而言,公司2020年、2021
年中任意一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的90%;
(2)对于贵州云力而言,(i)公司2019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两年未达到
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的90%;(3)公司未在交割日起三年内完成合格IPO
或未被整体出售(定义见本协议第4.11 条)(整体出售的估值超过人民币50
亿元且经多数投资人同意,如任一投资人所持股份的出售对价以非现金形式支
付,则该次出售需经该投资人同意);(4)公司、创始人和/或现有股东严重
违反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违反陈述与保证、承诺或约定)给公司造
成重大损失(超过500 万元),且未能在三十(30)日内补救的;(5)公司
的产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导致公司无法开展主营业务,持续30 日的;
(6)创始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公司的重大诚信问题,尤其是公司出现
投资人不知情的账外现金销售时,或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重大行政处罚或刑
罚,以致公司合格上市目的无法实现或使投资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超过
500 万元);(7)公司与其关联公司擅自进行对投资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交易或担保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超过500万元); (8)未经董事会
批准(其中包括投资人董事的批准),公司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9)公
司被托管或进入清算程序
4.1.2 对于每一新投资人而言,回购价款应当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认:(1)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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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新投资人支付的增资款×(1+10%×N/365)。N 为从新投资人支付增资款之日
起到收到回购价款的自然日天数;回购前新投资人已转让股份对应的增资款金
额应相应扣除;(2)回购通知发出之日该新投资人所持增资股份对应的公司
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计算回购价款时,应当减去该新投资人已
从公司取得的全部分红及股息等收益。
4.1.3 对于原投资人而言,回购价款应当按以下两者较高者确认:(1)原投资
人支付的增资款×(1+10%)^N。N 为贵州云力支付增资款之日起至收到回购
价款之日按年数计算,不足一年的按天数占全年(365 天)比例折合;回购前
原投资人已转让股份对应的增资款金额应相应扣除;(2) 回购通知发出之日
原投资人所持增资股份对应的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如果公
司2020 年度全年财务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目标的80%,则原投
资人有权要求公司和创始人回购原投资人持有的增资股份。此时,公司和创始
人共同连带地承诺按照18%年化收益率(复利)在不晚于未达标考核年度之
次年6 月30 日之前回购原投资人持有的增资股份。计算回购价款时,应当减
去原投资人已从公司取得的全部分红及股息等收益。
优先
分红权
4.2 如公司决定进行利润分配时,投资人享有优先获得利润分配的权利,具体
分配方式如下:投资人享有优先分配的金额为投资人已投入公司的增资款(分
红前投资人已转让股份对应的增资款金额应相应扣除)按年利率8%(按照复
利计算)计算的金额(“优先分配金额”);如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投资人分
配的利润金额大于优先分配金额,则投资人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利润分配,不享
有优先分红权;如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向投资人分配的利润金额小于优先分配金
额,则投资人享有优先分红权,公司向投资人足额支付优先分配金额后,剩余
股利或红利应当按各股东(包括投资人)在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分配。
优先
认购权
4.3.1 如公司计划发行新股时,则投资人有权利但无义务按照其持股比例认购
新发行股份,且购买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潜在购买者相同。
转让限制 4.4 在公司完成合格IPO 前,未经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创始人或控股股东不
得以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或在
该等股份之上设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设置权利
负担等)或作出其他一切试图变相出让或转移公司股份的行为。
在公司完成合格IPO 前,未经控股股东事先书面同意,投资人转让所持的公
司股份不得对公司合格IPO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未经公司同意,投资人不得向公司的竞争对手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但是,
公司完成合格IPO 后投资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转让股份的除
外。公司的竞争对手名单详见附件一: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竞争对手名
单。
投资人向公司作出承诺,投资人在公司上市前取得的公司股份将根据适用的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要求进行锁定。公司及创始人承诺,其将采取
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交割日后尽快完成本次交易的变更/备案登记或适当
延迟递交合格IPO 申报材料等,以尽其最大努力协助投资人取得适用的法
律、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可能同意的最优惠锁定条件。创始人及公司进一步承
诺,公司的合格IPO 申报时间不得早于公司在有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本
次交易相关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满六个月后的第一日。
违反第四条规定进行的公司股权变动无效,各方不应承认违反第四条规定进行
的公司股权变动,公司也不得向违反第四条规定取得公司股权的任何人签发股
票或将其载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优先
购买权
4.5.1在遵守4.4条的前提下,若创始人或控股股东(“转让方”)拟向任何人
(“受让方”)直接或间接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
份,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款和条件优先购买转让方拟向受让方出售的全部或部
分公司股份(“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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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4.5.2 如转让方有意向受让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
股份,则转让方应以书面形式将(a)其转让意向;(b)其有意转让的股权的
数额(“待转让股份”);(c)转让的条款和条件,以及(d)受让方的基本
情况通知投资人(“转让通知”)。
4.5.3 投资人应在收到转让通知后二十(20)个工作日(“答复期限”)内书
面通知转让方,表明其:(i)不同意该等出售,(ii)同意该等出售并放弃优
先购买权,同时说明是否行使第4.6 条所定义的共同出售权(满足此处要求并
说明行使共同出售权的答复称“共同出售通知”),或(iii)同意该等出售并
行使优先购买权(该答复此时称“优先购买通知”)购买转让方拟出售的股权
的全部或部分。如果投资人未在该二十(20)个工作日内通知转让方其将行使
优先购买权或共同出售权,投资人应被视为同意该等转让且已经同意放弃优先
购买权或共同出售权。
4.5.4 若二个或以上投资人按照前述条款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每一投资人行
使优先购买权可购买的待转让股份的上限为以下两项的乘积:(i)待转让股
份,(ii)一个分数,分子是该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分母是所有行使
优先购买权的投资人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和。
4.5.5 在投资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下,其根据上述第4.5.3 条发出的行使优
先购买权的通知,即视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和该投资人之间按照转让条款和条
件购买该投资人选择购买的全部或部分待转让股份有约束力的合意,创始人或
控股股东和该投资人之间应按照转让条款和条件签订有约束力的合同。
共同
出售权
4.6.1 如果转让方根据第4.5.2 款的约定发出转让通知后,投资人有权(“共同
出售权”)但无义务要求受让方以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价格和其他条款和条件向
投资人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的股权,但最多不得超过待转让股份数量。若二个
或以上投资人按照前述条款行使优先出售权,则每一投资人可行使优先出售权
转让股份的上限为以下两项的乘积:(i)待转让股份,(ii)一个分数,分子
是该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分母是所有行使优先出售权的投资人届时持
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和。
4.6.2 如果投资人选择行使共同出售权,应在答复期限内发出共同出售通知,
并在其中注明其选择行使共同出售权所涉及的公司股权数量。如投资人行使共
同出售权,转让方应采取包括相应缩减转让方出售股权数量等方式确保共同出
售权实现。
4.6.3 如果投资人已恰当地行使共同出售权而受让方拒绝向投资人购买相关股
权,则转让方不得向受让方出售公司的任何股权,除非转让方同时以相同的条
件条款向投资人购买投资人原本拟通过共同出售方式出让给受让人的全部股
权。如果转让方违反本条规定出售公司的股权,则投资人有权以相同的价格和
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根据共同出售权本应出售给受让方的股权强制出售给转让
方,转让方应当向投资人购买其根据本段强制出售给转让方的公司股权。
4.6.4 就创始人或控股股东拟转让的待转让股份数量减去经投资人行使优先购
买权的股份数量,再经过投资人行使优先出售权后,仍有剩余的,就剩余股
权,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可根据不优于转让条款和条件的条款转让给受让方。
优先
清算权
4.8.1 如公司发生清算、解散或者关闭等法定清算事由时,对于公司的资产进
行处分所得的收益在根据适用法律规定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
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可分配清
算财产”),应按下列方案和顺序进行分配:(1)投资人有权获得(i)投资
人增资款加上按照年利率10%(复利)计算的利息(一年按照365天计算,利
息自投资金额支付之日计算至优先清算金额全额支付之日);以及(ii)应向
投资人分配但未支付的股利和分红(合称“优先清算金额”)。如在此之前投
资人已转让股份的,则投资人的增资款应当事先作相应比例减少;(2)按照
上述方案分配后,如公司仍有可分配的剩余资产,该等剩余资产应根据公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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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有股东(包括投资人)按其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如基于法律法规的限制,本条规定赋予投资人的优先清算权无法充分实现,则
各方应采用法律允许的一切其他方法,在最大范围内实现上述规定赋予投资人
及其股权的权利、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各股东分配清算财
产后,其他股东向投资人赠与/返还相关清算财产,以达到按照上述分配顺序
分配的效果。
4.8.2公司进行清算时,清算组应至少包括一(1)名投资人委派的人员。
4.8.3 任何股东以知识产权(即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出资形成的
股份不得参与清算资产的分配。
反稀释权 4.9.1 交割日后,如公司拟发行新的股票、股份或股权类证券(“新发股
份”),每一股份(“单位股份”)的发行价格(“新单位价格”)低于投资
人在其获得增资股份时每一单位股份的购买价格(具体而言,其初始的每一单
位股份的购买价格为其在投资中支付的增资款与其在投资中获得的增资股份数
量之商;如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变化,投资人的每一单位股份
的购买价格应相应调整),则作为一项反稀释保护措施,投资人有权要求创始
人和控股股东共同且连带地向投资人支付按下述公式计算的金额作为补偿,使
得投资人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的每一单位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新一轮新发股份中
每一单位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在此之前投资人已转让股份的,则向投资人支付
的补偿金额应当作相应比例减少。
向投资人支付的补偿金额=投资人支付的增资款-新单位价格×增资股份
上述反稀释调整应在新发股份之前或同时进行。除非事先得到投资人书面同
意,在控股股东及创始人完成上述补偿义务之前,公司不得违反本条反稀释的
规定增发任何新发股份。
财务检查
权和财务
知情权
4.10 投资人在给予公司合理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有权检查公司账册、财务记录
和资产状况,与相关董事、管理人员、会计师、法律顾问了解及讨论公司业
务、经营和其他情况。公司应将下述信息提供给投资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提供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每季度结束后45 日内提供未审计的季度财务
报告和经营报告;在下一个财务年度开始前30 日内提供下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和年度计划;如公司对其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则公司应
于审计报告出具后30 日内,向投资人提供该等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报告及经
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完成合格IPO
后,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相关规定定期披露财务报告,不再单独向
投资人提供上述信息。
拖带
出售权
4.11自下述时点较早者:(1)自交割日起3年内公司未完成合格IPO且创始
人或控股股东未能按照第4.1 条规定履行强制回购义务,或者(2)任何时点
第三方购买公司的50%以上股份或全部或大部分的资产或业务(统称“整体
出售”,交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兼并、重组、资产转让、股权转让或者其他交
易)且该第三方对于公司的整体估值超过人民币50 亿元,则经多数投资人同
意,投资人有权向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发出拖售通知(“拖售通知”),要求创
始人和公司股东(i)同意整体出售,并以与投资人相同的方式就其持有的所
有股份进行投票;(ii)避免就此次整体出售行使任何否决权,或采取任何其
他行为否决或阻碍整体出售交易的执行与完成;(iii)按照投资人的指示签署
和递送所有相关文件并采取其他支持此次整体出售的行动;(iv)如果是以股
份转让的方式整体出售,投资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应按与和投资人相同的条件向
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投资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应当按照投资人的
指示行事,并配合完成整体出售(“拖售交易”)。
在前述情形下,创始人或控股股东有权以相同的条款和条件优先购买投资人拟
出售的公司股份(“特殊优先购买权”)。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应在收到投资人
拖售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发出行使特殊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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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具体内容 知,并于发出书面通知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向投资方支付完毕相应的转让 价款。创始人或控股股东未能在前述规定期限内发出行使特殊优先购买权的通 知或支付完毕相应转让价款的,视为创始人或控股股东放弃行使特殊优先购买 权。 如创始人或控股股东违反本协议第 4.11 条的约定导致拖售交易最终未能完 成,则投资人有权要求创始人或控股股东向投资人补偿投资人本有权通过该次 拖售交易而获得的全部收益。

4 、对赌协议对发行人可能存在的影响

2021 年 3 月 2 日,余浩、申晖控股、慧博创展、和易通达、翊芃友财、恒 睿慧博、贵州云力、慧通达、慧智才、慧通英才、杭州钱友、友财汇赢、圆汇 深圳、嘉兴睿惠、上海为森、北京友财、慧博云通签订了《解除协议》,约定各 方签署的历次融资协议中的特殊约定条款解除,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他特殊 约定条款、对赌协议或其他限制股东和慧博云通权利义务的协议或安排,未签 署任何附条件或附期限恢复特殊约定条款效力的协议或承诺。因此,上述对赌 条款不会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对赌协议相关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 13 条的要求。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主要资产重组为收购智才广 赢 100%股权、收购卓梦芸创 70%股权、转让博汇睿远 100%股权。根据《首发 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上述重组不会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会触 发重组后需运行满 12 个月后方可申请发行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购智才广赢 100% 股权

1 、本次收购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智才广赢是阿里巴巴集团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供应商之一,双方合 作时间较久,智才广赢与阿里巴巴集团下属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 司等公司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其核心业务团队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有丰 富的业务和技术积累。2020 年 1 月,发行人为加强行业服务能力及拓展力度, 收购了原股东周游持有的智才广赢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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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智才广赢 100%股权后,将以此为依托,加大对阿里巴巴集团体系 的市场开发力度,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 、本次收购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11 月 1 日,慧博云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收购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18 日,慧博云通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收购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 19 日,周游与慧博云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慧博云通收 购周游所持智才广赢全部股权,具体交易价格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019 年 12 月 18 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北方亚世资产评估”)出具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 01-064 号《资产评估 报告》,智才广赢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39.3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价值为 147.57 万元。基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智才广赢 100%股 份交易作价 14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8 日,周游与慧博云通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股权 转让价款为 140 万元。

2020 年 1 月 7 日,智才广赢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020 年 1 月 10 日,慧博云通向周游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智才广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慧博云通 1,000.00 100.00 货币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 100.00

3 、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9 年,智才广赢及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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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智才广赢 1,154.27 2,551.45 -36.00
慧博云通(合并) 44,777.51 54,030.64 3,601.63
占比 2.58% 4.72% -1.00%

智才广赢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公司相应科目的比重较小, 本次重组有助于加强公司在互联网行业软件外包业务拓展。本次重组对公司经 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未导致公司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收购卓梦芸创 70% 股权

1 、本次收购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卓梦芸创在金融行业的软件外包业务方面有丰富的客户和技术积累,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慧博云通收购卓梦芸创 70%股权后,将以 此为依托,加大在华东地区金融领域的资源整合力度,对公司扩大在金融行业 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有积极作用,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 、本次收购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8 月 4 日,慧博云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收购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21 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 01-593 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卓梦芸创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2,606.00 万元[2] 。基于上述评估报告,经交易 双方协商,卓梦芸创 70%股份交易对价为 1,500 万元现金对价和 100 万股慧博 云通新增发行的股份。

2020 年 8 月 21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拟收购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9 月 14 日,慧博云通与胡刚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刚英

2 本次股权转让的评估基准日后,胡刚英向卓梦芸创实缴出资 685 万元,导致卓梦芸创净资产增加,因此 本次股权转让对价的计算基础为卓梦芸创经评估净资产价值及实缴出资 685 万元之和,即 3,2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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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持有卓梦芸创 70%的股权转让给慧博云通,支付方式为现金及股权支付,其 中现金支付人民币 1,500 万,股权为 100 万股慧博云通新增发行的股份。

2020 年 9 月 21 日,卓梦芸创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

2020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10 月 22 日,慧博云通向胡刚英支付了本次股 权转让现金对价,合计 1,5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卓梦芸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慧博云通 700.00 70.00
2 胡刚英 300.00 3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 、本次收购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9 年,卓梦芸创及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卓梦芸创 1,131.95 3,404.41 25.68
慧博云通(合并) 44,777.51 54,030.64 3,601.63
占比 2.53% 6.30% 0.71%

卓梦芸创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公司相应科目的比重较小, 本次重组有助于加强公司在华东地区金融领域的资源整合力度和业务拓展。本 次重组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未导致公司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转让博汇睿远 100% 股权

1 、本次转让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早期,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可分为测试技术服务与检 测认证服务两大类。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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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72 x 1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测试技术服务是指公司安排测试人员在客户指定的测试场景环境中针对客 户指定的终端产品进行测试工作并收取技术服务费的模式。测试技术服务根据 测试场地与测试内容可分为外场测试服务与实验室测试服务两大类:(1)外场 测试是指在实际场景中不同网络环境下对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整体通信功能及 性能进行测试;(2)实验室测试指在相对稳定且标准的网络环境下对移动智能 终端产品的软件及硬件进行测试。

检测认证服务是博汇睿远主要从事的业务,是指在具有 CNAS 认证资质的 自有实验室对客户的终端产品进行硬件认证检测、提供认证报告,并收取认证 服务费的业务模式。目前,在我国终端产品必须获得工信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 方可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或在国内销售,该认证的检测、发证、管理均属工信 部管理,企业需要将终端产品送往工信部指定的官方认证实验室进行硬件认证 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工信部申请获取进网许可证。其他具备 CNAS 认证资 质的第三方实验室(例如博汇睿远)也可提供硬件检测认证服务,由第三方实 验室出具的认证报告可作为客户终端产品的官方检测参考,对检测出的产品问 题及时整改完善从而提高后续通过官方认证的成功率。

博汇睿远的检测认证服务面临客户需求下滑及 5G 升级所需资本性支出较 大等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国内手机厂商集中度上升、新机型型号数量逐 渐下降、龙头手机厂商逐步自建硬件测试实验室等因素,博汇睿远的客户数量、 客户需要测试的机型数量下滑明显导致近年来经营业绩不佳甚至出现亏损;另 一方面,由于硬件认证测试所需的自有实验室固定资产投入较大,而当下 5G 时代已来临,如为适配 5G 通信技术下的硬件产品认证测试需求则需要对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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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较大规模的新增采购与迭代升级,资本性支出较大。

慧博云通为更好地聚焦于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中盈利较好的轻资产业务,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布局,公司对主要从事检 测认证服务的博汇睿远进行了剥离。

2 、本次转让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10 日,慧博云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北京慧博云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博汇 睿远 100%股权转让给朱兵。

2020 年 3 月 26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北京慧博云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26 日,慧博云通与朱兵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慧博云通 向朱兵出售其所持博汇睿远全部股权,具体交易价格将根据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020 年 5 月 29 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北京慧博云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 所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0]第 01-380 号),对博汇睿远 100%股权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账面价值为 376.95 万元, 评估价值为 332.19 万元,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减值 44.76 万元。以上述评估值 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此次交易中标的资产博汇睿远 100%股权的交易金额 确定为 332.00 万元。

2020 年 6 月 2 日,慧博云通与朱兵签订《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慧博云 通转让博汇睿远 100%股权的转让价款为 332.00 万元。

  • 3 、本次转让对发行人业务、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2019 年,博汇睿远及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博汇睿远 1,050.75 875.42 -2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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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慧博云通(合并) 44,777.51 54,030.64 3,601.63
占比 2.57% 1.62% -6.46%

博汇睿远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公司相应科目的比重较小。 通过本次重组,公司剥离了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所需持续性固定资产投入较 大的检测认证服务业务,有助于公司更好地聚焦于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以及移动 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中盈利较好的轻资产业务。本次重组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较小、未导致公司管理层、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情况

2016 年 2 月 17 日,经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1224 号) 同意,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在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为“慧博云通”, 证券代码为“836320”,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2017 年 8 月 17 日,经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7]4982 号)同意,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1 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不存在被处以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等情形、 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信息与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期 间的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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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393 x 29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内部结构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16 x 2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业务群中,第一业务群主要覆盖智能终端及互联网行业,第二业务群主要覆盖海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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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和软件类行业,第三业务群主要覆盖金融行业、电信运营商、国内重点行业大客户 及创新业务。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12 家全资子公司,5 家控股子公司及 2 家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1 、神州腾耀

公司名称 北京神州腾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腾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神州腾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甲18号1幢201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提供房屋和设备出租服务,测试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5,514.22 2,069.92 -758.19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15,125.39 2,184.24 114.3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2 、慧博软件

公司名称 北京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年11月25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9幢十层D1003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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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4,045.72 6,988.65 2,767.91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15,033.84 8,905.26 1,916.6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3 、江苏慧博

公司名称 慧博云通(江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慧博云通(江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慧博云通(江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7月26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余浩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昆山市花桥镇中科创新广场1号楼B座11楼1109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外场测试、实验室测试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8,600.18 4,109.46 982.86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4,206.84 4,072.21 -37.2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4 、慧博云服

公司名称 广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3月6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州市天河区建工路13、15号602房(仅限办公)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外场测试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541.41 8.74 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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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3,381.30 761.37 252.63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5 、贵州慧博

公司名称 贵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贵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双创孵化基地(湖潮乡芦官村茶翻
寨)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外场测试、实验室测试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4,763.45 1,635.04 283.51
2021年12月31日/2021
年度
1,722.00 1,634.17 -0.8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6 、成都慧博

公司名称 成都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2月19日
注册资本 1,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
号8 栋2 单元14 层3、5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实验室测试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3,857.94 1,279.52 239.13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5,023.02 1,963.85 184.3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1-7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 、智才广赢

公司名称 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7年9月13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肖云涛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688号通策广场2幢1414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143.81 -290.32 677.89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223.80 -10.84 279.4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8 、杭州慧博

公司名称 杭州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8月5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肖云涛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融城6幢1201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049.96 999.04 -0.96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1,001.18 1,001.15 2.11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9 、融信软件

公司名称 北京慧博云通融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3月16日

1-1-8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1,000万元人民币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4幢一层137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51%,郭琳琳持股30%,张炯持股19%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实验室测试、软件开发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644.23 528.42 112.95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1,198.09 699.50 171.09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0 、无锡慧博

公司名称 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1月21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28号天安智慧城3-907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58.67 1.94 3.20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1,488.00 1,078.59 76.6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1 、深圳慧博

公司名称 深圳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7月28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1-1-8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
(南区)T2 栋3901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
(南区)T2 栋3901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
(南区)T2 栋390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 -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1,942.62 715.29 40.29

12 、北京慧博

公司名称 北京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7月14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密云区石城镇政府办公楼402室-1947(石城镇集中办
公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51%,曲洋持股49%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225.59 -4.59 -4.59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981.11 62.50 -152.90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3 、上海慧逊

公司名称 上海慧逊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上海市青浦区五厍浜路201号13幢四层A区421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51%,卢俊姗持股49%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1-1-8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213.96 470.94 87.06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1,502.47 713.00 242.0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4 、美国慧博

公司名称 HYDSOFT CO.,LIMITED HYDSOFT CO.,LIMITED HYDSOFT CO.,LIMITED
成立时间 2016年2月11日
公司编号 加利福尼亚州编号为C3874734,联邦就业识别号为EIN 81-
1604364
出资额 50万美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2880 Zanker Road, Suite 203 San Jose, CA 95134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319.27 445.23 82.17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2,069.44 532.07 98.06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5 、卓梦芸创

公司名称 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12月22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燕鹏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555 号1幢1805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70%,胡刚英持股3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外场测试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2,006.23 1,525.98 188.27

1-1-8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2,733.45 1,714.22 588.24

注:净利润为公司完成收购卓梦芸创 70%股权后的数据;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 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6 、湖南慧博

公司名称 慧博云通(湖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慧博云通(湖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慧博云通(湖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1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施炜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岳麓街道靳江路50号中建智
慧产业园一区2 号栋A 座1 层001 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51%,湖南优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49%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2021
年度
1,195.22 410.33 -69.6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致同会计师审计。

17 、新加坡慧博

公司名称 HYDSOFT PTE. LTD.
成立时间 2022年5月17日
公司编号 202216847R
出资额 30万新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14, ROBINSON ROAD, #08-01A, FAR EAST FINANCE
BUILDING,SINGAPORE(048525)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

(二)参股公司情况

1 、云雀智享

公司名称 北京云雀智享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4月7日
注册资本 320.8334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320.8334万元人民币

1-1-8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法定代表人 李莉 李莉 李莉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4至33层101内11层
11B644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李莉持股33.61%,黄有鹏持股17.09%,徐雁飞持股16.83%,
北京原力工场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8.18%,慧博云通持股
14.29%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智能客服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142.66 115.55 -249.82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260.84 194.83 -271.1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云端信息

公司名称 北京慧博云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慧博云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慧博云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5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崔忠浩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3号楼2层A-1452房间
(集群注册)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崔忠浩持股80.00%,慧博云通持股10.00%,北京云端汇信息
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0.00%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数据连接与集成、数据分析与管理、数据协同与聚
合的软件产品和云服务相关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0年12月31日/2020
年度
637.08 491.91 49.70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
779.16 343.44 -448.46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北京永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永坤审字[2021]第 D-3140 号);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23 家分公司及 2 家全资子公司的分公 司,具体情况如下:

1-1-85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1 慧博
北京
2020.5.21 蔡明华 北京市朝阳
区望京北路
9号9幢十层
D1002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
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
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
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2 慧博
深圳
2017.12.4 蔡明华 深圳市宝安
区西乡街道
龙腾社区西
乡大道230
号满京华艺
峦大厦4座
301-L015
一般经营项目是: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
外);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3 慧博
杭州
2014.9.3 蔡明华 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仁
和街道粮站
路11号1幢
3楼309-1室
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在1.5 以上云计算数据中心除
外);零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
(除专控);货物进出口、代理进
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
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4 慧博
西安
2017.10.10 蔡明华 西安市高新
区唐延南路
8号泰维智链
中心B座4
层2、3、
4、5室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
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
卡中心、PUE 值在1.5 以上的云计
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
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5 慧博
合肥
2017.10.18 蔡明华 安徽省合肥
市蜀山区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

1-1-86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山路665号
西环商贸中
心12幢1317
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
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
卡中心、PUE 值在1.5 以上的云计
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
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6 慧博
南京
2020.12.23 蔡明华 南京市建邺
区白龙江东
街16号1号
楼2楼部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系
统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数据处理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7 慧博
上海
2021.1.18 蔡明华 上海市徐汇
区钦州北路
1188号1幢
7层702室
一般项目: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
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
备、电子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8 慧博
邵阳
2021.2.4 蔡明华 湖南省邵阳
市双清区邵
阳大道与建
设南路交汇
处柏林国际
9#楼
0008001-
0008002 号
在隶属企业经营范围内承接业务
(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
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9 慧博
武汉
2021.4.13 蔡明华 洪山区珞南
街武珞路
717号兆富国
际大厦1栋4
层5、7、
8、9室(人
脉众创空间-
116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
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
件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 慧博
广州
2021.11.17 蔡明华 广州市天河
区黄埔大道
西365号
1409室BE35
(仅限办
公)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
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11 慧博
软件
2021.11.26 蔡明华 北京市海淀
区西三旗建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

1-1-8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海淀 材城内4幢
一层150号
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
务;数据处理;销售计算机、软件
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
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12 慧博
软件
上海
2021.12.14 蔡明华 上海市青浦
区五厍浜路
203号13幢
六层A区
650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
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
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3 慧博
济南
2022.02.10 蔡明华 中国(山
东)自由贸
易试验区济
南片区新泺
大街2008号
银荷大厦D
座518-18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
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
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在总公司经营范
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14 慧博
太原
2022.02.11 蔡明华 山西省太原
市迎泽区东
安路45号儒
学大厦5、6
层A-076号
(入驻山西
万合众创空
间有限公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
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
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
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
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

1-1-8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司)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5 慧博
重庆
2022.02.22 蔡明华 重庆市九龙
坡区奥体路
1号裙楼5层
525室HJ-
089号(自主
承诺)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
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
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6 慧博
海口
2022.02.24 蔡明华 海南省海口
市龙华区大
同一横路1
号大同创新
创业众创空
间5楼
A509-22室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
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17 慧博
福州
2022.02.25 蔡明华 福建省福州
市鼓楼区华
大街道华屏
路25号屏东
城1-3号楼
连接体27号
-1268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
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1-1-8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8 慧博
大连
2022.02.28 蔡明华 辽宁省大连
市中山区祝
贺街35号4
层1142室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
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19 慧博
保定
2022.03.01 蔡明华 河北省保定
市高开区碧
桂园璟公馆
3号楼1428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
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0 慧博
长沙
2022.03.01 蔡明华 湖南省长沙
市岳麓山大
学科技城岳
麓街道靳江
路50号中建
智慧产业园
一区2号栋
A座1层002
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
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1 慧博
天津
2022.03.03 蔡明华 天津市宁河
区经济开发
区五纬路22
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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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号3号楼2
门2单元
202C(智典
微科(天
津)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托管第
QX027号)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
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
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通讯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 慧博
无锡
2022.03.08 蔡明华 无锡市新吴
区菱湖大道
228号天安智
慧城3-908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23 慧博
郑州
2022.03.09 蔡明华 河南省郑州
市金水区经
三路68号1
号楼7层1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
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4 慧博
成都
2022.03.17 蔡明华 中国(四
川)自由贸
易试验区成
都高新区天
府四街189
号B座13楼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
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5 慧博
呼和
浩特
2022.04.02 蔡明华 内蒙古自治
区呼和浩特
市赛罕区东
影南路民望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
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

1-1-9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
名称
成立日期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家园三区4
号楼1单元
1302室
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

(四)报告期内转让或注销子公司情况

1 、转让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转让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
名称
成立
日期
注册资本
(万元)
住所 转让前主
营业务
股东构成
1 博汇
睿远
2017.2.13 1,000 北京市北京
经济技术开
发区康定街
甲18号1幢
205室
自有实验
室检测认
证服务
发行人曾持有博汇
睿远100%股权,公
司已于2020年3月
转让博汇睿远100%
股份至朱兵

1 )报告期内转让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转让的原因

2020 年 3 月,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博汇睿远 100.00%股权至朱兵。本 次转让前,博汇睿远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博汇睿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博汇睿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博汇睿远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 北京慧博云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定街甲18号1幢205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慧博云通持股100%
主营业务 硬件检测认证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时间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19年12月31日/2019
年度
1,150.75 833.58 -189.34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报告期早期,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可分为测试技术服务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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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测认证服务两大类。具体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313 x 16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测试技术服务是指公司安排测试人员在客户指定的测试场景环境中针对客 户指定的终端产品进行测试工作并收取技术服务费的模式。测试技术服务根据 测试场地与测试内容可分为外场测试服务与实验室测试服务两大类:(1)外场 测试是指在实际场景中不同网络环境下对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整体通信功能及 性能进行测试;(2)实验室测试指在相对稳定且标准的网络环境下对移动智能 终端产品的软件及硬件进行测试。

检测认证服务是博汇睿远主要从事的业务,是指在具有 CNAS 认证资质的 自有实验室对客户的终端产品进行硬件认证检测、提供认证报告,并收取认证 服务费的业务模式。目前,在我国终端产品必须获得工信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 方可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或在国内销售,该认证的检测、发证、管理均属工信 部管理,企业需要将终端产品送往工信部指定的官方认证实验室进行硬件认证 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向工信部申请获取进网许可证。其他具备 CNAS 认证资 质的第三方实验室(例如博汇睿远)也可提供硬件检测认证服务,由第三方实 验室出具的认证报告可作为客户终端产品的官方检测参考,对检测出的产品问 题及时整改完善从而提高后续通过官方认证的成功率。

博汇睿远的检测认证服务面临客户需求下滑及 5G 升级所需资本性支出较 大等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国内手机厂商集中度上升、新机型型号数量逐 渐下降、龙头手机厂商逐步自建硬件测试实验室等因素,博汇睿远的客户数量、 客户需要测试的机型数量下滑明显导致近年来经营业绩不佳甚至出现亏损;另 一方面,由于硬件认证测试所需的自有实验室固定资产投入较大,而当下 5G 时代已来临,如为适配 5G 通信技术下的硬件产品认证测试需求则需要对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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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室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较大规模的新增采购与迭代升级,资本性支出较大。

慧博云通为更好地聚焦于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中盈利较好的轻资产业务,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布局,公司对主要从事检 测认证服务的博汇睿远进行了剥离。

2020 年 3 月,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子公司博汇睿远 100.00%股权至朱兵。朱 兵原为公司检测认证业务负责人,熟悉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朱兵持有慧博创展 2.50%出资份额,慧博创展持有慧博云通 16.67%股份,除此之外,朱兵未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慧博云通股份, 朱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浩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约定。剥离后,博汇 睿远与慧博云通不存在业务重叠。

博汇睿远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占公司相应科目的比重较小。通过本 次重组,公司剥离了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固定资产投入较大的检测认证服务 业务,有助于公司更好地聚焦于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 服务中盈利较好的轻资产业务。

2 )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初至公司转让博汇睿远股权之日,博汇睿远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3 )相关资产、人员、债务处置是否合法合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博汇睿远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资产、员工、 债务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转移,故本次转让不涉及资产、人员、债务处置。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博汇睿远发生的与公司相关的上述事项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

2 、注销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注销子公司包括无锡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慧博 金服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注销前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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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无锡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1)无锡慧博云通 科技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 无锡慧博云通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7月8日
注销核准时间 2018年4月2日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 无锡市新区菱湖大道111号无锡软件园鲸鱼座C栋203室
股东构成 慧博云通持股100%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
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
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
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及注销原因、是否存
在违法违规情形
设立原因:公司拟开拓无锡地区的业务机会,承接境外客户
软件外包业务
注销原因:该子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公司基于业务布局和
发展规划,注销了该子公司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情形

2 )北京慧博金服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已注销)

2)北京慧博金服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已注销)
公司名称 北京慧博金服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3月1日
注销核准时间 2019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
注册地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2幢四层A405
股东构成 慧博云通持股100%
经营范围 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
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
子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注销原因、是否存在违法
违规情形
设立原因:公司拟开拓金融行业软件技术外包业务
注销原因:该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不及预期,公司基于
业务布局和发展规划,注销了该子公司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报告期内无违法违规情形

1-1-95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申晖控股,持有公司 23.75%股 份。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申晖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份。截至2022年6月 30日,申晖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30日,申晖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9号楼14层1705
法定代表人 余浩
股东构成及控股情况 余浩:99.00%;孟燕菲:1.00%
经营范围 控股公司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含金融资产);投资咨
询;经济贸易咨询;项目投资;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投资管理业务,与发行人主业无关联
财务数据情况
(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5,965.28
净资产 700.16
净利润 -32.38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北京普宏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普审字[2022]第 0049 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余浩,余浩直接持有发行人 1,168.35 万股股份,并持有 申晖控股 99%股权、慧博创展 46%份额,担任慧博创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 此,余浩直接持有发行人 3.25%的股份,并通过申晖控股、慧博创展间接控制 发行人 40.42%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43.67%的股份,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 人。

余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 历/1、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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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其 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申晖控股、实际控制人余浩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申晖控股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 未控制其他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浩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余浩还持有申晖 控股 99%股权、慧博创展 46%份额,余浩及家族成员共同控制了信阳博润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信阳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 30日,信阳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30日,信阳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信阳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9月15日
注册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河南信阳市罗山县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 孟凡坤
股东构成及控股情况 余凯持股90%、尹宏丽持股10%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证经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房地产开发销售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不存在
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财务数据情况
(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88,292.40
净资产 15,125.40
净利润 418.07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河南省罗山三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豫罗会审[2022]第 015 号)。

(四)其他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共 16 名,包括申晖控股、慧博创展、 余浩、和易通达、杭州钱友、贵州云力、圆汇深圳、友财汇赢、慧通英才、恒 睿慧博、慧智才、嘉兴睿惠、慧通达、翊芃友财、上海为森、北京友财,各股 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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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8,5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6,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3,761.25 10.45%
4 杭州钱友 3,7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2,400.00 6.67%
6 圆汇深圳 1,987.50 5.52%
7 友财汇赢 1,875.00 5.21%
8 慧通英才 1,500.00 4.17%
9 余浩 1,168.35 3.25%
10 恒睿慧博 1,125.00 3.13%
11 慧智才 1,050.00 2.92%
12 嘉兴睿惠 937.50 2.60%
13 慧通达 750.00 2.08%
14 翊芃友财 706.65 1.96%
15 上海为森 270.00 0.75%
16 北京友财 168.75 0.47%
合计 36,000.00 1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申晖控股外,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包括慧博创展、和易通达、杭州钱友、贵州云力、圆汇深圳、 友财汇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如下:

1 、慧博创展

1 )基本情况

慧博创展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慧博创展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东园308号2层2029
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浩
成立日期 2015年4月2日
合伙期限 2015年4月2日至203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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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经营范围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慧博创展的合伙协议,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慧博创 展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份额比例
1 余浩 普通合伙人 920.00 46.00%
2 刘立 有限合伙人 200.00 10.00%
3 周伦 有限合伙人 133.33 6.67%
4 刘彬 有限合伙人 120.00 6.00%
5 邓岩 有限合伙人 85.00 4.25%
6 袁刚 有限合伙人 80.00 4.00%
7 肖云涛 有限合伙人 65.00 3.25%
8 吴冰 有限合伙人 60.00 3.00%
9 蔡明华 有限合伙人 52.00 2.60%
10 朱兵 有限合伙人 50.00 2.50%
11 徐世峰 有限合伙人 40.00 2.00%
12 刘芳 有限合伙人 35.00 1.75%
13 何召向 有限合伙人 35.00 1.75%
14 黄磊 有限合伙人 28.00 1.40%
15 幺楠 有限合伙人 25.00 1.25%
16 刘海 有限合伙人 16.67 0.83%
17 姚斌 有限合伙人 14.00 0.70%
18 孙玉文 有限合伙人 11.00 0.55%
19 闫晓丹 有限合伙人 10.00 0.50%
20 张燕鹏 有限合伙人 10.00 0.50%
21 熊锐 有限合伙人 10.00 0.50%
合计 2,000.00 100.00%

2 )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2,004.36
净资产 1,9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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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净利润 -0.0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和易通达

1 )基本情况

和易通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和易通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1号院2号楼5层4单元504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玉文
成立日期 2015年4月17日
合伙期限 2016年7月22日至2116年7月21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征信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公
共关系服务;提供点子、创意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市场
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和易通达的合伙协议,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和易通

达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份额比例
1 孙玉文 普通合伙人 375.00 25.00%
2 张燕鹏 有限合伙人 375.00 25.00%
3 刘君博 有限合伙人 375.00 25.00%
4 熊锐 有限合伙人 375.00 25.00%
合计 1,500.00 100.00%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961.34
净资产 959.54
净利润 -1.0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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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杭州钱友

1 )基本情况

杭州钱友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杭州钱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谢海闻)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粮站路11号2幢2楼211室
成立日期 2020年6月28日
合伙期限 2020年6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杭州钱友的合伙协议,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杭州钱

友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600.00 6.00%
2 常智涵 有限合伙人 2,600.00 26.00%
3 杭州余杭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50.00 24.50%
4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450.00 24.50%
5 浙江汇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00.00 12.00%
6 徐育平 有限合伙人 500.00 5.00%
7 吴文伟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8 顾绮 有限合伙人 100.00 1.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杭州钱友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码:SNP188), 杭州钱友的基金管理人北京友财已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记(登记编号为 P1011170),杭州钱友已按照《暂行办法》《备案办法》履行了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10,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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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净资产 9,845.17
净利润 -154.83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 、贵州云力

1 )基本情况

贵州云力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贵州省云力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台云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朱锋)
主要经营场所 贵州省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5号楼5108号
成立日期 2019年2月3日
合伙期限 2019年2月3日至2028年2月2日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
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
体自主选择经营。(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与咨询,创业管
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根据贵州云力的合伙协议,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贵州云

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贵州省创业投资促进中心 有限合伙人 49,500.00 98.80%
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原始力量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50.00 0.50%
3 东台云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50.00 0.50%
4 贵州开开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20%
合计 50,100.00 100.00%

贵州云力已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编号为 SGD387),贵 州云力的基金管理人北京云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办理私 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31453),贵州云力已按照《暂行办法》《备 案办法》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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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14,394.20
净资产 14,393.99
净利润 0.4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 、圆汇深圳

1 )基本情况

圆汇深圳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圆汇(深圳)数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圆道(深圳)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少伟)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年9月23日
合伙期限 2020年9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
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
务;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创业投资;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根据圆汇深圳的合伙协议,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圆汇深

圳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880.00 58.04%
2 圆道(深圳)信息技术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4,800.00 31.37%
3 圆道(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20.00 5.36%
4 桂金光 有限合伙人 500.00 3.27%
5 圆道(深圳)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00.00 1.96%
合计 15,3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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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8,353.03
净资产 8,156.31
净利润 -60.56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 、友财汇赢

1 )基本情况

友财汇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谢海闻)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大道西128号加城大厦4A室4B08办公室
成立日期 2016年4月14日
合伙期限 2016年4月14日至2036年4月1日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友财汇赢的合伙协议,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友财汇

赢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50.00%
2 浙江汇华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200.00 28.00%
3 浙江中成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0 20.00%
4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
普通合伙人 800.00 2.00%
合计 40,000.00 100.00%

友财汇赢已于 2018 年 7 月 6 日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编号为 SY9600),友财 汇赢的基金管理人北京友财已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登记编号为 P1011170),友财汇赢已按照《暂行办法》《备案办法》履行了私 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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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 )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41,485.14
净资产 41,179.04
净利润 -737.55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6,0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001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 10%,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40,001 万股。

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4,001 万股计算,按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的 股权结构为基准,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后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申晖控股 8,550.00 23.75 8,550.00 21.37
慧博创展 6,000.00 16.67 6,000.00 15.00
和易通达 3,761.25 10.45 3,761.25 9.40
杭州钱友 3,750.00 10.42 3,750.00 9.37
贵州云力 2,400.00 6.67 2,400.00 6.00
圆汇深圳 1,987.50 5.52 1,987.50 4.97
友财汇赢 1,875.00 5.21 1,875.00 4.69
慧通英才 1,500.00 4.17 1,500.00 3.75
余浩 1,168.35 3.25 1,168.35 2.92
恒睿慧博 1,125.00 3.13 1,125.00 2.81
慧智才 1,050.00 2.92 1,050.00 2.62
嘉兴睿惠 937.50 2.60 937.50 2.34
慧通达 750.00 2.08 750.00 1.87
翊芃友财 706.65 1.96 706.65 1.77
上海为森 270.00 0.75 270.00 0.67
北京友财 168.75 0.47 168.75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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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后
股数(万股) 比例(% 股数(万股) 比例(%
小计 36,000.00 100.00 36,000.00 90.00
本次公开发
行流通股
- - 4,001.00 10.00
合计 36,000.00 100.00 40,001.0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8,5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6,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3,761.25 10.45
4 杭州钱友 3,7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2,400.00 6.67
6 圆汇深圳 1,987.50 5.52
7 友财汇赢 1,875.00 5.21
8 慧通英才 1,500.00 4.17
9 余浩 1,168.35 3.25
10 恒睿慧博 1,125.00 3.13
合计 32,117.10 89.21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职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仅余浩为自然人股东,其直 接持有发行人 3.25%股份,并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 签署日,余浩还持有申晖控股 99%股权、慧博创展 46%份额,担任慧博创展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其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 43.67%的股份,是发 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人股本中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份,公司不存在根据《上市 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 36 号)等相关规 定应标注“SS”的国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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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1 、增资方式

2020 年,公司经营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优化公司的股权和治理结构,把 握行业发展机遇,并解决快速增长对运营资金的补充需求,公司在 2020 年 11 月进行了一轮股权融资,以增资方式引入了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和 嘉兴睿惠,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增资价格
(元/股)
增资总额
(万元)
取得股权
时间
1 友财致桐
1,250.00 8.00 10,000.00 2020 年11
月11日
2 友财汇赢 625.00 5,000.00
3 圆汇深圳 662.50 5,300.00
4 嘉兴睿惠 312.50 2,500.00

注:2020 年 12 月 24 日,友财致桐对慧博云通出资款尚未缴纳,友财致桐与杭州钱友签署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友财致桐将其持有的 1,250.00 万 股股份无偿转让至杭州钱友,由杭州钱友履行对慧博云通出资事项。2020 年 12 月 30 日, 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因友财致桐转让 1,250.00 万股股份至杭州钱友事项对公司章程进行的修订。

2020 年 11 月 11 日,慧博云通及其全体股东与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 深圳、嘉兴睿惠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约定友财 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以每股 8 元的价格认购慧博云通 2,850 万股股份,其中友财致桐以现金 10,000 万元认购 1,250 万股股份,友财汇赢以 现金 5,000 万元认购 625 万股股份,圆汇深圳以现金 5,300 万元认购 662.50 万股 股份,嘉兴睿惠以现金 2,500 万元认购 312.50 万股。本次增资款合计为 22,800 万元,其中 2,850 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9,9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账户。

本次增资价格均为 8.00 元/股,对应增资后公司估值为 9.60 亿元。该增资 价格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及 2020 年公司业绩预测数为 参考,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业务储备及成长性等因素,经各方协商确定。

2020 年 11 月 11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十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方并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同意慧博云通按照每股 8 元的价格增发 2,850 万股股份,用于引入股东 友财致桐、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嘉兴睿惠,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20 年 11 月 11 日,慧博云通取得了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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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照》。

上述增资完成后,慧博云通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申晖控股 2,850.00 23.75%
2 慧博创展 2,000.00 16.67%
3 和易通达 1,400.00 11.67%
4 友财致桐 1,250.00 10.42%
5 贵州云力 800.00 6.67%
6 圆汇深圳 662.50 5.52%
7 友财汇赢 625.00 5.21%
8 慧通英才 500.00 4.17%
9 恒睿慧博 375.00 3.13%
10 慧智才 350.00 2.92%
11 余浩 325.00 2.71%
12 嘉兴睿惠 312.50 2.60%
13 翊芃友财 300.00 2.50%
14 慧通达 250.00 2.08%
合计 12,000.00 100.00%

2 、股权转让方式

最近一年,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新增的公司股东包括杭州钱友、上海为森和 北京友财,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受让方 转让方 转让出资额
(万股)
转让价格
(元/股)
转让价款
(万元)
取得股权时间
1 杭州钱友 友财致桐 1,250.00 - - 2020年12月
24 日
2 上海为森 和易通达 270.00 2.67 720.00 2021年1月
25日
3 北京友财 和易通达 168.75 450.00

1 )友财致桐将其持有的 1,250 万股股份转让至杭州钱友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友财致桐对慧博云通出资款尚未缴纳,友财致桐与杭 州钱友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友财致桐 将其持有的 1,250.00 万股股份无偿转让至杭州钱友,由杭州钱友履行对慧博云 通出资事项,即杭州钱友以现金 10,000 万元对公司履行 1,250 万股股份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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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对应公司估值为 9.60 亿元。

友财致桐、杭州钱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谢海闻,具体如 下:友财致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谢海闻为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谢海闻是苏州建赢 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友财致桐的委派代表;杭州钱友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北京友财,谢海闻为北京友财的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谢海闻是北京友 财对杭州钱友的委派代表。

友财致桐、杭州钱友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有所不同,参见本节“八、发行 人股本情况/(五)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3、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2 )和易通达将其部分股份转让至上海为森、北京友财

2021 年 1 月,和易通达由于自身资金需求,同时上海为森、北京友财看好 公司长远发展,和易通达将所持慧博云通部分股份分别转让至上海为森、北京 友财。2021 年 1 月 25 日,和易通达与上海为森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和易通达将其持有的 270.00 万股股份以 7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至上海为森,转让价格为 2.67 元/股。2021 年 1 月 25 日,和易 通达与北京友财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和易通达将其持有的 168.75 万股股份以 45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至北京友财,转 让价格为 2.67 元/股。

上述股份转让价格均为 2.67 元/股,对应公司估值均为 9.60 亿元,系交易 各方综合考虑公司所属行业、业务储备及成长性等因素协商确定;考虑到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0 股事项,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与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前的 2020 年 11 月增资价格 8.00 元/股一致,对应的公 司估值均为 9.60 亿元。

3 、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1 )友财致桐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友财致桐对慧博云通出资款尚未缴纳,友财致桐与杭 州钱友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友财致桐 将其持有的 1,250.00 万股股份无偿转让至杭州钱友,由杭州钱友履行对慧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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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通出资事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友财致桐未持有发行人股份,友财致 桐已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注销。

2 )杭州钱友

杭州钱友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 主要股东”。

杭州钱友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友财,其基本情况参见本 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3 )友财汇赢

友财汇赢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 主要股东”。

友财汇赢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友财,其基本情况参见本 节之“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4 )圆汇深圳

圆汇深圳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其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 主要股东”。

圆汇深圳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圆道(深圳)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 月30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圆道(深圳)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8月28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鹏湾社区海景二路科技大厦6B-186
法定代表人 谭书
股东构成 圆道(深圳)控股有限公司60%;翁鹤鸣4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企业战略策划;企业市场营销与
策划;企业商务咨询;企业财务咨询;企业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项目投
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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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经营项目是:无。

5 )嘉兴睿惠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嘉兴睿惠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 6月30日,嘉兴睿惠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嘉兴睿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冯本珂)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 号基金小镇1 号楼164 室-
14
成立日期 2020年10月13日
合伙期限 2020年10月13日至2030年10月12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嘉兴睿惠出资人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有限合伙人 上海利鹏行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880.00 98.19%
2 普通合伙人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0.00 1.81%
合计 11,080.00 100.00%

嘉兴睿惠已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办理私募基金备案(编号为 SNH619),嘉 兴睿惠之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62117),嘉兴睿惠已按照《暂 行办法》《备案办法》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嘉兴睿惠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理有限公司,截 至2022年6月30日,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7月15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本珂
股东构成 丁华25%;夏光华25%;席红艳25%;郭媞媞25%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
理。(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证
券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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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6 )上海为森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为森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 6月30日,上海为森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上海为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环城路2222号1幢J2735室
法定代表人 管琳莉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
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
信、金融业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从事计算机技术领域内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
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上海为森的公司章程,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海为森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曹仁嘉 1,200.00 60.00%
2 管琳莉 800.00 40.00%
合计 2,000.00 100.00%

7 )北京友财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京友财的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 6月30日,北京友财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楼21层21内2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 谢海闻
注册资本 6,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5年1月27日
营业期限 2020年3月6日至2040年3月5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
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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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北京友财的公司章程,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北京友财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35.99 40.60%
2 新华联合冶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78.41 29.64%
3 DYNASTY HOLDING
INTERNATIONAL LIMITED
600.00 10.00%
4 刘敏洁 592.80 9.88%
5 浙江汇华投资有限公司 592.80 9.88%
合计 6,000.00 100.00%

4 、新增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一年内,除上述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方式新增成为公司股东 的情形外,慧博云通于 2020 年 11 月向胡刚英增发 100 万股股份,用于支付公 司收购胡刚英所持 70%卓梦芸创的股份对价;胡刚英加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慧 通英才,胡刚英将其增发获得的 100 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慧通英才。慧博云通 收购卓梦芸创前,胡刚英未在发行人处任职,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慧博云通收购卓梦芸创后,胡刚英担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卓梦芸创的董事、总 经理,并通过持有慧通英才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综上,胡刚英通过持有慧通英才份额从而间接持有慧博云通股份。胡刚英 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
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1 胡刚英 中国 4211811981**

5 、新增股东的关联关系情况

1 )友财致桐、杭州钱友、友财汇赢、北京友财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友财致桐以现金 10,000 万元认购慧博云通 1,250 万股 股份;2020 年 12 月 24 日,友财致桐对慧博云通出资款尚未缴纳,友财致桐与 杭州钱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友财致桐将其持有的 1,250 万股股份无偿转 让至杭州钱友,由杭州钱友履行对慧博云通出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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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友财致桐、杭州钱友、友财汇赢、翊芃友财、北京友财存在关联关系,具 体如下:北京友财是杭州钱友、友财汇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财持有翊 芃友财 64.75%份额,发行人董事谢海闻是北京友财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 理,谢海闻是北京友财对杭州钱友、友财汇赢的委派代表;苏州建赢友财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是友财致桐、翊芃友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董事谢海闻是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谢海闻是苏州建赢 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友财致桐、翊芃友财的委派代表。具体关系如下图所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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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监事郭鹏军持有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股份,因此郭鹏 军是友财致桐、杭州钱友、友财汇赢、北京友财、翊芃友财的间接股东;公司 董事谢海闻父亲谢树权持有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南京信裕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01%份额,因此谢树权是友财致桐、杭州钱友、友财 汇赢、北京友财、翊芃友财的间接股东。

2 )圆汇深圳

刘少伟于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发行人董事,刘少伟曾任圆道 (深圳)信息技术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圆道(深圳)信息技 术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圆汇深圳 31.3725%份额,刘少伟系由圆汇深圳于 2020 年 11 月委派担任发行人的董事,并于 2021 年 7 月辞任发行人董事。此外, 刘少伟配偶之弟谭敬田持有圆道(深圳)控股有限公司 60%股份,因此谭敬田 是圆汇深圳的间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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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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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嘉兴睿惠

发行人监事陈洁担任嘉兴睿惠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陈洁系由嘉兴睿惠于 2020 年 11 月委派担任发行人的监 事。

综上,申报前一年发行人新增的股东中,友财致桐、杭州钱友、友财汇赢、 北京友财及发行人股东翊芃友财、发行人董事谢海闻、监事郭鹏军之间存在关 联关系;圆道深圳、嘉兴睿惠分别委派了刘少伟、陈洁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 刘少伟已于 2021 年 7 月辞任发行人董事。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 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 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次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6 、现有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

1 )胡刚英将 100 万股股份转让至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慧通英才

2020 年 9 月 14 日,慧博云通与胡刚英签署《关于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胡刚英将其持有的卓梦芸创 700 万元出资额(占卓梦 芸创总股本的 70%)转让给慧博云通,股权转让对价为现金 1,500 万元以及慧 博云通 100 万股新增股份。2020 年 10 月 10 日,慧博云通及其股东与胡刚英签 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慧博云通以每股 8 元的 价格向胡刚英增发 100 万股股份,折合人民币 800 万元,用于支付收购卓梦芸 创股权的股份对价,上述股份增发方案已经公司 2020 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20 年 10 月 28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20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胡刚英加入员工持股平台的议案》,同意胡刚英加入发行人员工持股 平台慧通英才,并将胡刚英持有的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慧通英才。2020 年 10 月 28 日,胡刚英与慧通英才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胡刚英将其持有的发行 人 1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慧通英才。2020 年 11 月 10 日,慧博云通取得了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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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6876404680 的《营业执 照》。

综上,慧通英才为发行人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慧博云通于 2020 年 11 月向 胡刚英增发 100 万股股份,用于支付公司收购胡刚英所持 70%卓梦芸创的股份 对价;胡刚英担任卓梦芸创的董事、总经理,胡刚英加入公司员工股权激励平 台慧通英才,胡刚英将其增发获得的 100 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慧通英才。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股权激励平台慧通英才中持股情况参见本节 “十、发行人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实施的股权激 励”。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慧通英才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 6月30日,慧通英才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慧通英才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蔡明华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厂区)7幢1层326号
成立日期 2019年11月11日
合伙期限 2019年11月11日至2039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根据慧通英才的合伙协议,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慧通英才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蔡明华 普通合伙人 175.00 10.00%
2 胡刚英 有限合伙人 350.00 20.00%
3 施炜 有限合伙人 140.00 8.00%
4 胥静 有限合伙人 109.76 6.27%
5 朱灿明 有限合伙人 94.50 5.40%
6 幺楠 有限合伙人 92.19 5.27%
7 何召向 有限合伙人 86.275 4.93%
8 刘彬 有限合伙人 81.69 4.67%
9 闫晓丹 有限合伙人 80.50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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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0 赵林 有限合伙人 80.50 4.60%
11 武林山 有限合伙人 80.50 4.60%
12 肖云涛 有限合伙人 73.50 4.20%
13 姚斌 有限合伙人 64.645 3.69%
14 曾辉 有限合伙人 52.50 3.00%
15 黄磊 有限合伙人 52.50 3.00%
16 刘芳 有限合伙人 35.875 2.05%
17 袁刚 有限合伙人 35.00 2.00%
18 徐世峰 有限合伙人 19.565 1.12%
19 唐渊 有限合伙人 17.50 1.00%
20 水祥国 有限合伙人 7.00 0.40%
21 袁丽 有限合伙人 7.00 0.40%
22 李海鹏 有限合伙人 7.00 0.40%
23 吴海涛 有限合伙人 3.50 0.20%
24 李新民 有限合伙人 3.50 0.20%
合计 1,750.00 100.00%

2 )翊芃友财将 64.4499 万股股份转让至余浩

2020 年 12 月 8 日,翊芃友财与余浩签署《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翊芃友财将其持有的 64.4499 万股股份以 483.37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余浩。

余浩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情况参见本节 “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一)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直接、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属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东之间及上述人员与其他 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各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
1 申晖控股 23.75% 余浩持有申晖控股99%股权、慧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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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 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
2 慧博创展 16.67% 展46%出资份额,担任慧博创展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余浩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43.67%的股份
3 余浩 3.25%
4 北京友财 0.47% 北京友财是杭州钱友、友财汇赢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友财持有翊芃友
财64.75%份额,发行人董事谢海闻是
北京友财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
理,谢海闻是北京友财对杭州钱友、
友财汇赢的委派代表;苏州建赢友财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翊芃友财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发行人董事谢海闻是苏
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
董事、法定代表人,谢海闻是苏州建
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翊芃友财
的委派代表
5 杭州钱友 10.42%
6 友财汇赢 5.21%
7 翊芃友财 1.96%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 股份的情况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 响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八)本次发行前私募基金股东和 “ 三类股东 ”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共 16 名,为申晖控股、慧博创展、 余浩、和易通达、杭州钱友、贵州云力、圆汇深圳、友财汇赢、慧通英才、恒 睿慧博、慧智才、嘉兴睿惠、翊芃友财、慧通达、上海为森和北京友财,各股 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类型
1 申晖控股 8,550.00 23.75% 控股股东
2 慧博创展 6,000.00 16.67% 员工持股平台
3 和易通达 3,761.25 10.45% 员工持股平台
4 杭州钱友 3,750.00 10.42% 财务投资人,已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友财,基金
编号为SNP188
5 贵州云力 2,400.00 6.67% 财务投资人,已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基金管理人为北京云晖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基金编号为SGD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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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类型
6 圆汇深圳 1,987.50 5.52% 财务投资人,不属于私募股权基金
7 友财汇赢 1,875.00 5.21% 财务投资人,已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友财,基金
编号为SY9600
8 慧通英才 1,500.00 4.17%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9 余浩 1,168.35 3.25% 实际控制人
10 恒睿慧博 1,125.00 3.13% 财务投资人,不属于私募股权基金
11 慧智才 1,050.00 2.92%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12 嘉兴睿惠 937.50 2.60% 财务投资人,已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前海汉唐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编
号为SNH619
13 慧通达 750.00 2.08% 员工股权激励平台
14 翊芃友财 706.65 1.96% 财务投资人,已完成私募基金备
案,基金管理人为苏州建赢友财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编号为
SE2826
15 上海为森 270.00 0.75% 财务投资人,不属于私募股权基金
16 北京友财 168.75 0.47% 财务投资人,不属于私募股权基金
合计 36,000.00 100.00%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三类股东”。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

1 、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董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余浩 董事长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2 张燕鹏 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3 刘彬 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4 孙玉文 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5 谢海闻 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6 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
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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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7 冯晓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8 HUI KE LI
(李惠科)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9 王丛虎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10 张国华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余浩,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杭州市余杭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清华大 学计算机系网络研究所,任博士后研究员、讲师。2001 年 12 月至 2008 年 9 月, 就职于北京邮电大学电信工程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4 年 6 月 至 2007 年 3 月,创办北京银诺威科技有限公司,兼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2007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就职于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 执行副总裁、移动事业部总经理、管理学院院长、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就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9 月,就职于信阳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历任董事长、监事。2014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9 月,就职于慧博有限,历任经理、执行董事。2015 年 9 月起,任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燕鹏,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89 年 4 月至 1997 年 11 月,担任航天工业部第三研究院主任;1997 年 12 月至 2003 年 2 月,担任新加坡电信局高级工程师;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7 月,担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 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2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刘彬,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4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索尼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北京银诺威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高级项目总监; 2011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副总裁; 2015 年 1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首席运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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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文,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1 月,担任北京市电信管理局技术部副主任;2000 年 2 月至 2001 年 1 月,担任北京安联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01 年 2 月至 2001 年 9 月,担任北京合力金桥系统集成技术有限公司商用通信事业部 副总经理;2001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1 月,担任深圳普纳网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裁;200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 月,担任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裁、董事会秘书、董事;2014 年 4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北京和易达软件技 术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2014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谢海闻,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6 月,担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 创办了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1 月至今, 担任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8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男,1968 年出生,美国国籍,有美国永 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 有限公司总裁;2016 年至 2017 年,担任时趣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2 月,担任源讯云计算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至今,担 任 Olive Tree Consulting LLC 的合伙人;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冯晓,女,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硕士,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中国会 计学会个人会员,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管 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皇家特许管理会计师 CIMA,美国特许全球管理会计师 CGMA。曾任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通策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外部监事、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浙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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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HUI KE LI(李惠科),男,1973 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有澳大利亚永久 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墨尔本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博士、北京理工大学电 气工程专业硕士和学士。1996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担任中科院计算所研发 工程师、部门主管;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担任 Falcom 亚太公司 CTO; 2004 年 1 月至 2010 年 10 月,担任澳大利亚电信技术主管、事业部总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9 年 4 月,担任文思海辉(澳大利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澳 大利亚 CEO;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 Pintec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的 CEO;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丛虎,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资源交 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宪法与行 政法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国华,男,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及会计师职称。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和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资深合伙人。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中勤万信税务师事务所(北京)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科星图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 、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2 名。公司监事名单及简历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刘立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2 郭鹏军 监事 监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3 吕莲莲 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4 吴永微 监事 监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5 陈洁 监事 监事会 2021年9月-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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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刘立,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1 月,担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2003 年 2 月 至 2003 年 11 月,担任北京一迪软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9 年 6 月,担任诺基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产品测试部经理、设计验证部经理; 2010 年创办慧博创测,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 会主席职务。

郭鹏军,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11 月,担任北京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高级市场分析师; 2007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2 月,担任北京富信德化工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4 年 1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世贸天阶创世(北京)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总监兼任监事; 2015 年 8 月至今,担任北京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监事;2015 年 9 月 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吕莲莲,女,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1 月,担任北京方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2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人力资源部副经理职务。

吴永微,女,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文思海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福利专 员;2013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监事及综合管理部副经理职务。

陈洁,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 年 7 月至 2014 年 8 月,担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南大街营业 部理财部投资顾问;2014 年 8 月至 2016 年 12 月,担任新湖财富总经理助理;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国龙文产投资集团总裁助理;2018 年 2 月至 今,担任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 年 11 月至今担 任公司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8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总经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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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副总经理 6 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副总经理刘彬兼任董事会秘书,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聘任 任职期间
1 余浩 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024年9月
2 孙玉文 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024年9月
3 张燕鹏 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024年9月
4 刘彬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
董事会秘书: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副总经理:2021年9月-
2024年9月
董事会秘书:2020年11
月至今
5 肖云涛 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024年9月
6 何召向 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024年9月
7 施炜 副总经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024年9月
8 刘芳 财务负责人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9月-2024年9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董事会聘任程序,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已了解股 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余浩,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简历”之“1、董事”。

孙玉文,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历”之“1、董事”。

张燕鹏,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简历”之“1、董事”。

刘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九、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简历”之“1、董事”。

肖云涛,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2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担任核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7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4 年 7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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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4 年 12 月,担任软通动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商事业部副总裁;2014 年 1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一业务群总经理。

何召向,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AD (Advanced Diploma)学历。2000 年 9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 HP Canada 惠 普加拿大公司软件工程师;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加拿大帝国商业 银行项目经理和咨询顾问;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北京太席联合数码 有限公司企业咨询顾问;2006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 司副总裁;2015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二业务群总经理。

施炜,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运营发展总监。2016 年加 入途酷(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在 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首席执 行官;2018 年 11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三业务群总经理。

刘芳,女,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6 月至 2013 年 2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核算总监;2013 年 4 月 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博彦科技财务核算经理、投资部高级经理;2015 年 10 月 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4 、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黄磊 首席架构师
2 曾辉 高级研发总监
3 马艳琨 研发总监
4 邓路 研发总监

上述各位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黄磊,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担任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 2002 年 4 月至 2004 年 6 月,担任北京维莱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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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担任北京新宇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6 年 4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架构师;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慧博软件高级架构师;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沃 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架构师;2018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首席架构 师。

曾辉,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9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担任北京中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2006 年 10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2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高级研发总监。

马艳琨,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7 月,担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3 月,担任北京汇睿创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 2012 年 4 月加入公司,现任研发总监。

邓路,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高级射频工程师; 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 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射频工程师;2019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研发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近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公司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的协议及履行情 况

公司与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独立董事签订了聘任合同;公司与内部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和核心技术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 议。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等协议均有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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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 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在发行人
所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所兼职单位与公司关
联关系
余浩 董事长
总经理
申晖控股 执行董事 控股股东
慧博创展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
神州腾耀 经理、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慧博软件 经理、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江苏慧博 总经理、执行董
全资子公司
卓梦芸创 董事 控股子公司
贵州慧博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慧博云服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成都慧博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信阳市平桥区宝隆小额
贷款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高管担任
董事的企业
张燕鹏 董事
副总经理
云雀智享 董事 参股公司
云端信息 董事 参股公司
卓梦芸创 董事长 控股子公司
贵州慧博 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北京慧博 经理、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上海慧逊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慧博云服 经理 全资子公司
成都慧博 经理 全资子公司
融信软件 执行董事 控股子公司
美国慧博 首席执行官 全资子公司
无锡慧博 总经理、执行
董事
全资子公司
深圳慧博 总经理、执行
董事
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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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发行人
所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所兼职单位与公司关
联关系
刘彬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孙玉文 董事
副总经理
北京云洋数据技术有限
公司
监事 -
北京和易华通科技有限
公司
监事 -
北京诚立蓝桥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和易通达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
北京赛维数字科技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安丘市云洋智农技术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谢海闻 董事 北京友财 董事长、经理 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股东翊芃友财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
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公司董事控制并担任
董事的企业
南京信裕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北京晟世朝代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西安思丹德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深圳聚源友财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公司董事担任总经理
的企业
米方科技(北京)有限
公司
监事 -
DAVID
LIFENG
CHEN(陈
立峰)
董事 云雀智享 董事 参股公司
尚居信息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Olive Tree Consulting
LLC
合伙人 公司董事担任高管的
企业
极狐信息技术(湖北)
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极狐创新(北京)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冯晓 独立董事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公司董事担任监事的
企业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监事 公司董事担任监事的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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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发行人
所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所兼职单位与公司关
联关系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浙江财经大学 教授 -
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
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浙江凤登绿能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HUI KE LI
(李惠科)
独立董事 Pintec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CEO 公司董事担任高管的
企业
王丛虎 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大学 教授 -
张国华 独立董事 中勤万信税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
企业
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刘立 监事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郭鹏军 监事 北京友财 监事 直接持股5%以上的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
北京静心润田商贸有限
公司
监事 -
吴永微 监事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吕莲莲 监事 慧通达 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监事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企业
湖南慧博 监事 控股子公司
上海慧逊 监事 控股子公司
北京慧博 监事 控股子公司
江苏慧博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无锡慧博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杭州慧博 监事 全资子公司
贵州慧博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慧博软件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慧博云服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深圳慧博 监事 全资子公司
陈洁 监事 深圳前海汉唐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裁
(非高管职务)
-
肖云涛 副总经理 智才广赢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杭州慧博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全资子公司
何召向 副总经理 北京人和众合文化传媒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公司高管控制且担任
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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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在发行人
所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所兼职单位与公司关
联关系
施炜 副总经理 湖南慧博 执行董事、经理 控股子公司
刘芳 财务负责人 美国慧博 首席财务官 全资子公司
黄磊 核心技术人员、
首席架构师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曾辉 核心技术人员、
高级研发总监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马艳琨 核心技术人员、
研发总监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邓路 核心技术人员、
研发总监
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投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余浩 董事长
总经理
申晖控股 1,000.00 99.00
慧博创展 2,000.00 46.00
信阳市平桥区宝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6,000.00 10.00
信阳博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000.00 余浩及家族成
员共同控制
信阳泰合置业有限公司 3,000.00 余浩及家族成
员持股40%
张燕鹏 董事、副
总经理
和易通达 1,500.00 25.00
慧博创展 2,000.00 0.50
刘彬 董事、副
总经理、
董事会秘
慧博创展 2,000.00 6.00
慧通英才 1,750.00 4.67
孙玉文 董事、副
总经理
和易通达 1,500.00 25.00
慧博创展 2,000.00 0.55
昆山云联志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83.33 33.33
北京云洋互联科技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30.00
北京云洋数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 20.00
北京永煜世信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中科海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内蒙古盛齐堂生态药植有限公司 1,000.00 2.00
安丘市云洋智农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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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北京诚立蓝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 80.00
双元慧通科技(安吉)有限公司 100.00 48.00
北京云洋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537.06 4.66
山东云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500.00 3.26
河北农客物联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500.00 3.72
北京易客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13.33
北京云洋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555.56 6.67
山东云洋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6.60
北京和易华通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49.00
寿光农鸢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66
广东云洋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500.00 4.66
北京永煜共价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00 6.00
北京赛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40.00
谢海闻 董事 南京信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0.00 85.38
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76.47
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66.22
北京晟世朝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1.12
北京元烨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66.00 1.60
北京友财 6,000.00 26.89
克拉玛依华汇开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0.00 26.89
杭州汇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27.13
丽水万桐友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 27.38
上海蕊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000.00 26.62
嘉兴巴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27.88
杭州翊资誉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0 28.16
杭州萧山友财致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000.00 28.54
上海修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5,000.00 27.38
苏州翊芃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856.00 19.47
苏州友财瑞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000.00 13.94
丽水信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70.00 7.89
苏州友财汇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000.00 0.54
杭州钱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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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克拉玛依丙申宏未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37,579.90 0.27
长沙戴卡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24.42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76.47
苏州亚通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370.00 5.58
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97.80 3.37
苏州聚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700.00 0.79
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178.33 0.76
深圳聚源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5.71
杭州钱友汇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75.48
北京致海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20.00 31.51
DAVID
LIFENG
CHEN
(陈立
峰)
董事 Original Force Ltd(HK) 3港币 33.33
GCEC Ltd. 10万美元 1.00
L&C TOUSHI KANRI CO., LTD 5,000
万日元
5.01
Ivy Capital USD Fund 2 3,500万美
元基金
2.86
张国华 独立董事 中勤万信税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500.00 10.00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840.00 1.06
HUI KE
LI(李
惠科)
独立董事 赛尔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2,500.00 1.60
刘立 监事会主
慧博创展 2,000.00 10.00
郭鹏军 监事 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4.00
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97.80 2.21
吕莲莲 监事 慧通达 875.00 2.00
吴永微 监事 慧智才 1,225.00 0.29
陈洁 监事 嘉兴睿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0.00
嘉兴唐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8.00
肖云涛 副总经理 慧博创展 2,000.00 3.25
慧通英才 1,750.00 4.20
何召向 副总经理 北京人和众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慧通英才 1,750.00 4.93
慧博创展 2,000.00 1.75
施炜 副总经理 慧通英才 1,750.0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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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投资单位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刘芳 财务
负责人
慧博创展 2,000.00 1.75
慧智才 1,225.00 4.74
慧通英才 1,750.00 2.05
黄磊 核心技术
人员
慧博创展 2,000.00 1.40
慧通达 875.00 4.00
慧通英才 1,750.00 3.00
成都聚信恒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500.00 4.00
曾辉 核心技术
人员
慧通英才 1,750.00 3.00
慧智才 1,225.00 2.29
马艳琨 核心技术
人员
慧智才 1,225.00 5.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上述主要对外投资与公 司均不存在利益冲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的变动情况和原因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1 )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变动后董事会成员
2019
年度
选举刘彬、DAVID
LIFENG CHEN(陈立
峰)为公司董事;刘立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1)刘立辞去公司董事
职务
(2)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为投资
人贵州云力委派的董事
余浩、孙玉文、张燕
鹏、谢海闻、刘彬、
DAVID LIFENG CHEN
(陈立峰)
2020
年度
选举刘少伟为公司董
事;选举冯晓、张国
华、HUI KE LI(李惠
科)和王丛虎为公司独
立董事
(1)刘少伟为投资人圆
汇深圳委派的董事
(2)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设立独立董事
余浩、孙玉文、张燕
鹏、谢海闻、刘彬、
DAVID LIFENG CHEN
(陈立峰)、刘少伟、
冯晓、张国华、HUI KE
LI(李惠科)、王丛虎
2021
年度
刘少伟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董事职务
刘少伟辞去公司董事职
余浩、孙玉文、张燕
鹏、谢海闻、刘彬、
DAVID LIFENG CHEN
(陈立峰)、冯晓、张
国华、HUI KE LI(李惠
科)、王丛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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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变动后监事会成员
2019
年度
选举刘立为公司监事会
主席、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吕莲莲、吴永微为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蔡
明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
(1)蔡明华辞去公司监事
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职

(2)刘立为员工持股平台
慧博创展委派的股东代表
监事,为监事会选举产生
的监事会主席
(3)吕莲莲和吴永微为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的职工代表监事
刘立、郭鹏军、刘志
峰、吕莲莲、吴永微
2020
年度
选举刘立为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不再担任股东
代表监事;选举吴永微
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选举陈洁为公司
股东代表监事;刘志峰
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
监事
(1)刘立系因公司内部职
位调整辞去股东代表监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
(2)吴永微系因公司内部
职位调整,辞去职工代表
监事,由员工持股平台慧
博创展委派为股东代表监

(3)刘志峰因个人原因辞
去公司监事职务
(4)陈洁为投资人嘉兴睿
惠委派的股东代表监事
刘立、郭鹏军、吕莲
莲、吴永微、陈洁

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变动后高管成员
2019
年度
聘任刘芳为公司财务负
责人;聘任肖云涛、何
召向、施炜为公司副总
经理;孙玉文不再担任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孙玉文因个人原因辞去
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
责人职务,继续担任公
司董事
余浩、张燕鹏、刘彬、
刘芳、肖云涛、何召
向、施炜
2020
年度
聘任刘彬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刘彬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余浩、张燕鹏、刘彬、
刘芳、肖云涛、何召
向、施炜
2021
年度
聘任孙玉文为公司副总
经理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孙
玉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余浩、孙玉文、张燕
鹏、刘彬、刘芳、肖云
涛、何召向、施炜

2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近两年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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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其直接、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或亲属
关系
直接持
股比例
间接持股
比例
通过何公司间接
持股
合并持股
比例
股份质押、
冻结或发生
诉讼纠纷等
情况
1 余浩 董事长
总经理
3.25% 31.18% 申晖控股
23.51%、慧博创
展7.67%
34.43% -
2 孟燕菲 余浩配偶 - 0.24% 申晖控股0.24% 0.24% -
3 张燕鹏 董事
副总经理
- 2.70% 和易通达
2.61%、慧博创
展0.08%
2.70% -
4 刘彬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1.19% 慧博创展
1.00%、慧通英
才0.19%
1.19% -
5 孙玉文 董事
副总经理
- 2.70% 慧博创展
0.09%、和易通
达2.61%
2.70% -
6 谢海闻 董事 - 0.70% 翊芃友财
0.38%、友财汇
赢0.03%、杭州
钱友0.17%、北
京友财0.13%
0.70% -
7 谢树权 董事谢海闻
父亲
- 0.00002% 杭州钱友
0.00001%、翊芃
友财
0.00001%、友财
汇赢
0.000001%、北
京友财
0.000004%
0.00002% -
8 欧阳钦 董事
DAVID
LIFENG
CHEN(陈
立峰)母亲
- 0.22% 贵州云力
0.01%、恒睿慧
博0.21%
0.22% -
9 刘立 监事会主席
(职工代表
监事)
- 1.67% 慧博创展1.67% 1.67% -
10 郭鹏军 监事 - 0.04% 杭州钱友
0.01%、翊芃友
财0.02%、友财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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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或亲属
关系
直接持
股比例
间接持股
比例
通过何公司间接
持股
合并持股
比例
股份质押、
冻结或发生
诉讼纠纷等
情况
汇赢0.0017%、
北京友财
0.0076%
11 吕莲莲 监事(职工
代表监事)
- 0.04% 慧通达0.04% 0.04% -
12 吴永微 监事 - 0.0083% 慧智才0.0083% 0.0083% -
13 肖云涛 副总经理 - 0.72% 慧博创展
0.54%、慧通英
才0.18%
0.72% -
14 何召向 副总经理 - 0.50% 慧通英才
0.21%、慧博创
展0.29%
0.50% -
15 施炜 副总经理 - 0.33% 慧通英才0.33% 0.33%
16 刘芳 财务负责人 - 0.52% 慧博创展
0.29%、慧通英
才0.08%、慧智
才0.14%
0.52% -
17 黄磊 核心技术人
员、首席架
构师
- 0.44% 慧博创展
0.23%、慧通英
才0.13%、慧通
达0.08%
0.44% -
18 曾辉 核心技术人
员、高级研
发总监
- 0.19% 慧通英才
0.13%、慧智才
0.06%
0.19% -
19 马艳琨 核心技术人
员、研发总
- 0.16% 慧智才0.16% 0.16% -
合计 46.79% -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内部董事薪酬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内部监事薪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 未兼任董事、监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后,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公司未兼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核心技术人 员,其薪酬根据公司管理层制订的薪酬方案确定。

独立董事津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的津 贴标准为 6 万元/年。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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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
1,203.74 1,418.79 1,055.82
利润总额 8,328.14 7,102.90 3,601.63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比例 14.45% 19.97% 29.32%

注:上述薪酬包括领取薪酬及 2019 年、2020 年股份支付费用。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1 年度领取薪酬
余浩 董事长、总经理 95.11
张燕鹏 董事、副总经理 94.85
刘彬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35
孙玉文 董事、副总经理 22.64
谢海闻 董事 -
DAVID LIFENG CHEN
(陈立峰)
董事 -
冯晓 独立董事 6.00
HUI KE LI(李惠科) 独立董事 6.00
王丛虎 独立董事 6.00
张国华 独立董事 6.00
刘立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11.65
郭鹏军 监事 -
吕莲莲 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38.55
吴永微 监事 23.98
陈洁 监事 -
肖云涛 副总经理 167.22
何召向 副总经理 119.59
施炜 副总经理 122.84
刘芳 财务负责人 87.28
黄磊 核心技术人员、首席架构师 85.23
曾辉 核心技术人员、高级研发总监 82.56
马艳琨 核心技术人员、研发总监 77.80
邓路 核心技术人员、研发总监 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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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孙玉文先生报告期内担任发行人董事,并自 2021 年第四季度起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 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

十、发行人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实施的股权激励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和《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 司向持股平台增发 1,000 万股(含预留股 250 万股),认购价格为 3.5 元/股,对 应持股平台 3,500 万元财产份额。其中,750 万股股权激励于 2019 年 12 月授予 完成。

2020 年 4 月 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分配员工名单》。2020 年 5 月 13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预留股相关议案。本次股权激励预留的 250 万股股权激 励于 2020 年 5 月授予完成。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持股平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
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股票
总数的比例
202012
末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后的股本
比例
慧通英才 肖云涛 副总经理 21.00 2.100% 0.175%
施炜 副总经理 40.00 4.000% 0.333%
刘芳 财务负责人 10.25 1.025% 0.085%
何召向 副总经理 24.65 2.465% 0.205%
刘彬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23.34 2.334% 0.195%
曾辉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1.500% 0.125%
黄磊 核心技术人员 15.00 1.500%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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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平台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
票数量
(万股)
占授予股票
总数的比例
202012
末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后的股本
比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技术(业务)骨干等(共计
16 人)
250.76 25.076% 2.090%
慧智才 刘芳 财务负责人 16.59 1.659% 0.138%
吴永微 监事 1.00 0.100% 0.008%
曾辉 核心技术人员 8.00 0.800% 0.067%
马艳琨 核心技术人员 19.00 1.900% 0.15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技术(业务)骨干等(共计
43 人)
305.41 30.541% 2.545%
慧通达 吕莲莲 监事 5.00 0.500% 0.042%
黄磊 核心技术人员 10.00 1.000% 0.08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层管理人
员、技术(业务)骨干等(共计
45 人)
235.00 23.500% 1.958%
合计 1,000.00 100% 8.333%

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对象均为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 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符合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为慧通英才、慧智才和慧通达;

3、激励计划对于员工持有的合伙份额在锁定期届满后的退出机制及参与持 股计划的员工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开公司的份额处置、 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等事宜进行了约定,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发行人报告 期内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制订及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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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及上市 后的行权安排

1 、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有利于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持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的稳 定,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 、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针对上述股权激励,公司已根据测算的股份支付金额,作为股份支付成本 计入当期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支付》 规定。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2020 年因实施股权激励分别计提股份支付费 用 1,125 万元、1,125 万元。

3 、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4 、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股权激励均已实施完毕,不存在上市后的 行权安排。

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涉及员工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均已履行相应决策 程序,且均已执行完毕,未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亦不影响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股权激励事项均已进行了股份支付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十一、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用工形式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人数及用工形式情况如下:

单位:人
时间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人数 5,104 3,190 2,56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在册员工均签署了相应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务派遣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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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结构情况如下:

1 、按专业划分

专业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 4,599 90.11%
销售人员 26 0.51%
公司管理人员 350 6.86%
项目管理人员 129 2.53%
合计 5,104 100.00

2 、按年龄划分

年龄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25岁以下 1,547 30.31%
25-35岁 3,089 60.52%
36-45岁 422 8.27%
45岁以上 46 0.90%
合计 5,104 100.00

3 、按学历划分

学历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比例(%
硕士及以上 183 3.59%
本科 3,208 62.85%
专科 1,611 31.56%
专科以下 102 2.00%
合计 5,104 100.00

(三)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情况

1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发行人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公司员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署 了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公司已按照相关的法律规范, 结合实际情况,为员工办理和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 险、失业保险(以下统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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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时间
2021年12
月31日
2020年12
月31日
2019年12
月31日
单位:人
员工总
人数
项目 缴纳人数 未缴纳人数
5,104 社会保险 4,904 200
住房公积金 4,877 227
3,190 社会保险 3,085 105
住房公积金 3,060 130
2,562 社会保险 2,472 90
住房公积金 2,466 96

2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为少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 主要原因及对应人数情况如下:

单位:人

单位:人
时间 项目 未缴纳
人数
未缴纳原因及对应人数
办理入职/
离职的过
渡时期
自愿放弃
缴纳
境内外籍
员工
境外员工
2021年12
月31日
社会保险 200 194 0 0 6
住房公积金 227 194 24 3 6
2020年12
月31日
社会保险 105 98 0 0 7
住房公积金 130 97 21 5 7
2019年12
月31日
社会保险 90 81 4 0 5
住房公积金 96 75 14 2 5

(1)部分员工处于办理入职或离职的过渡时期,发行人在当月未为该部分 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2)部分员工由于已自行在户口所在地缴纳、异地购房等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并签署了相应的自愿放弃声明;

(3)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 问题的通知》(建金管[2006]52 号)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无需为境内实体的外籍 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

(4)根据元合律师事务所(Jun Wang & Associates, P.C.)出具的《美国法 律意见》,发行人“(i)在劳工和移民相关法规的规定方面,公司在所有实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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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均遵守有关美国公司雇用人员和非美国国民在美国雇用的所有法律。(ii) 法律上规定应从应付给雇员的薪酬中扣除或扣留的所有来源扣减和其他金额, 以及所有雇主保费,缴费或公司应向其支付的或与之有关的所有金额,都已扣 减并予以扣留或支付,已遵守所有适用法律。(iii)公司向员工提供的薪金及其 他福利均符合法律规定,公司与员工之间无劳动争议。”发行人已为境外实体的 员工缴纳当地法律要求的保障金,无需为其缴纳境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 、合规证明及承诺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分支机构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而受到各地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和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余浩已出具相关承诺:“如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 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 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 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 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 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 产生的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四)员工受教育程度及离职率对发行人经营业务的影响分析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和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其中软 件技术外包服务进一步划分为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和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 案服务,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进一步划分为测试技术服务和检测认证服务 (报告期内已剥离)。不同业务类型对应的客户需求不同,因此对发行人的技术 人员需求亦有差异。例如,在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中,客户需求主要是按工 作量人月制交付,通常以初、中级别技术人员为主体完成交付;在软件定制开 发及解决方案服务中,客户需求更多集中在新兴技术领域且以整体项目制交付, 需要发行人提供掌握新兴技术领域技术且具备相应经验的技术人员,同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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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人员能够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整体交付,通常以中、高级别技术人员为主体 完成交付。公司技术人员级别、人数的结构及变动趋势与公司以人月制模式结 算业务的平均工作量单价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级别员工的受教育程度及离职率情况如下:

年度 级别 期末员工
人数
(人)
离职率 受教育程度
硕士及以上占比 本科占比 本科以下占比
2021年 高级 373 24.95% 22.79% 63.00% 14.21%
中级 2,018 32.01% 2.82% 63.43% 33.75%
初级 2,713 34.74% 1.51% 62.37% 36.12%
合计 5,104 33.04% 3.59% 62.85% 33.56%
2020年 高级 387 16.41% 23.51% 60.98% 15.50%
中级 1,393 30.87% 3.23% 68.77% 28.00%
初级 1,410 39.09% 2.34% 68.72% 28.94%
合计 3,190 33.44% 5.30% 67.81% 26.90%
2019年 高级 265 12.54% 22.64% 63.02% 14.34%
中级 1,141 26.72% 3.42% 71.95% 24.63%
初级 1,156 33.10% 1.90% 72.40% 25.69%
合计 2,562 28.60% 4.72% 71.23% 24.04%

注:年度离职率=本年度离职人数/(本年度离职人数+本年度期末人数)

报告期内,发行人全体员工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保持在 65%以上,其中 高级员工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在 80%以上。总体而言,级别越高的员工其整 体受教育程度越高。随着人员规模持续扩大,高学历人员(本科及以上)占比 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发行人所处的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发行人的技术人员不仅需要具备 相关业务技术,还需要实时掌握前沿技术的发展情况以及客户的行业特点、个 性化应用需求,因此公司对于人才要求较高,发行人员工整体受教育程度越高 对发行人业务开展越为有利。

发行人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由于向客户进行 IT 服务交付存在人员 需求的波动,该行业企业普遍具有员工流动性较高的特性。报告期内,发行人 的员工离职率总体保持在 30%左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离职率基本一致,同行 业公司离职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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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1 2020 2019
中软国际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软通动力 21.35% 30.20% 33.13%
博彦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润和软件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法本信息 44.35% 34.41% 34.55%
诚迈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京北方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新致软件 未披露 15.76% 25.29%
区间值 20%~45% 15%~35% 25%~35%
均值 32.85% 32.31% 33.84%
发行人 33.04% 33.44% 28.60%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离职率数据取自其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回复等公开资料。 注 2:新致软件 2020 年列示的为其披露的 2020 年 1-6 月情况;软通动力 2021 年列示 的为其披露的 2021 年 1-6 月情况。

发行人的员工离职率对发行人的目前业务及未来业务开展不存在重大影响, 原因如下:

(1)根据发行人新进员工人数和离职员工人数,报告期内,发行人新进人 员均显著大于离职人员,员工人数不断增加,营业收入、净利润逐年增长,因 此报告期内的员工离职率水平未对业务构成不利影响;

(2)离职员工的可替代性较强。根据统计超过 50%的离职员工为初级人员, 可替代性强,发行人的核心管理团队及高级员工较为稳定;

年度 离职人数(人) 初级员工占比 中级员工占比 高级员工占比
2021年 2,518 57.35% 37.73% 4.92%
2020年 1,603 56.46% 38.80% 4.74%
2019年 1,026 55.75% 40.55% 3.70%

(3)发行人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离职管理流程,确保离职员工对业务的影响 在可受控范围内。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制定了员工离职的相关管理制度,完 善了离职管理、转岗管理等流程,通过运用标准的方法、处理预案和流程化分 工,确保离职员工的处理高效且合规,将其对业务的影响降到最低;

(4)发行人建立了稳定招聘渠道,能够快速做到离职补充。发行人在离职 流程启动的同时,会根据客户需求的情形启动招聘流程,及时组织招聘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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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人才资源池或外部人力资源市场迅速筛选人才,以客户需求为基础快速 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人员,以确保离职员工能够妥善交接相应的工作安排, 不因员工离职情况而耽误交付时间。

综上,发行人员工离职率总体较为稳定,符合行业情况,对公司经营业务 不存在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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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情况

(一)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及服务

1 、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主营业务包括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和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两大板块。

在软件技术外包服务领域,公司面向全球产业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的 需求,基于对各行业客户业务场景的理解,以软件技术专业人才为载体,为国 内和国际客户提供涵盖咨询、设计、开发、测试、维护等全周期的软件技术服 务。公司业务遍布全球,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成都、南京、武 汉、长沙、无锡等多个国内城市以及美国等境外地区构建了分支机构或服务团 队,同时已经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客户建立了 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了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5 级、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 管理体系等认证,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交付能力与质量管控水平在行业中处于 领先水平。

在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领域,公司积累了与通信运营商、工信部进网许 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移动智能终端制造商以及芯片制造商长期的合作经验, 搭建了专业的测试服务体系,持续为整个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的客户提供测试 服务。公司具有规模较大、成立时间较长的专业测试服务团队,能够在全球 200 多个城市和不同网络环境下开展移动智能终端的相关测试工作。同时,公 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已逐步从智能手机拓展至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 物联网等领域,未来将持续开拓新的泛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增长点。

经过多年的研发技术积累、行业经验沉淀、组织管理优化和业务市场开拓, 公司逐渐成为在 IT 服务领域具有影响力的企业之一,并致力于成为一家国际化、 专业化、创新型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企业,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的信息化升级 与数字化转型高效赋能,为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的研发制造与用户体验保驾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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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

2 、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分为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两大板块。 发行人对于各类业务的划分方式具体如下:

==> picture [417 x 2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注:公司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板块中的检测认证服务业务已于 2020 年完成剥离。 ( 1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软件技术外包是指企业为了专注于主营业务、提高软件开发效率、降低软 件开发成本以及提高资源利用的灵活性,将与软件相关的信息技术系统或产品 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发包给专业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企业去执行和完成。企业可 以将整个软件开发工程划分为需求分析、架构设计、编程、测试、集成和运维 等多个阶段,将复杂问题按阶段进行分解,然后将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或者 将产品的某个子系统或模块外包给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在各行各业信息化升 级与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开始使用软件技术外包的方 式来进行 IT 项目开发。以发行人为某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的电子商城开 发项目为例,银行客户为促进银行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拟开发电子商城,并将相 关软件研发工作外包给发行人从而能够以较高的效率、更优的成本完成定制化 软件开发。

公司提供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主要面向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 行业的客户的软件研发阶段需求,通过指派专业的软件技术人员,与客户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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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共同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测试、运维等,帮助客户解决技术能力不足 以及周期性人员需求高峰的问题,对客户的软件开发工作形成专业、高效、灵 活的支撑,使客户能够更加聚焦于自身的主营业务。公司提供的软件技术外包 服务聚焦数字经济发展、充分赋能客户,形成了以常规技术为导向的软件开发 人员技术服务,以及以新兴技术为导向的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从而 满足客户从研发到应用各环节的软件技术服务需求。

公司根据自身技术服务能力、客户需求和项目参与深度将所提供的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划分为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①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人力外包方式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指公司 响应客户的人力需求,安排技术人员在客户指定的软件研发环节中提供技术服 务,并收取技术服务费的业务模式。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一般由客户或双方 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排、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公司一般为客户提供长期服 务,根据不同技术级别软件开发人员的人月/人天单价和工作时长收取技术服务 费;②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软件定制开发主要是指客户将其软件的 整体或部分以固定金额委托公司开发,解决方案主要是根据客户信息化升级与 数字化转型需求以公司自主研发的可复制、高成熟的产品、平台或工具为基础 进行定制化开发并提供配套技术服务。公司通过项目开发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软 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并收取技术服务费。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 一般由公司自主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排、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软件定制开 发及解决方案服务的合同通常为固定金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以项目形式进行 交付并收取技术服务费。

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目前以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业务为主,公 司在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交付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也在逐步拓展软件定制开 发及解决方案服务业务,以满足客户在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进程中产生的延展 需求。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因可靠性、高 效性和经济性得到广泛应用,各个行业均在积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进行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公司未来拟重点加强聚 焦一些对软件开发服务需求较高的行业领域,例如金融科技等,加大对云计算、 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同时进一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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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付服务向定制化软件开发、平台化解决方案拓展,使得公司的软件技术 外包服务向产业链高附加值部分延伸,实现新兴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的融合及 应用,进一步为各行业客户的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赋能。

2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移动智能终端是指具备开放的操作系统平台(应用程序的灵活开发、安装 与运行)、PC 级的处理能力、高速接入能力和丰富的人机交互界面的移动终端, 主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是公司开展时间最久、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的业务, 该项服务已覆盖完整的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包括通信运营商、芯片制造商、 移动智能终端厂商以及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公司利用自身客户 价值链优势,基于丰富的技术积累和灵活的人力资源调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客 户灵活多变的要求,同时对客户需求和供应链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为移动智能 终端全产业链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公司具有规模较大、 成立时间较长的专业测试服务团队,能够在全球 200 多个城市和不同网络环境 下开展移动智能终端的相关测试工作。同时,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已 逐步从智能手机拓展至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物联网等领域,未来将持续 开拓新的泛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增长点。

根据不同业务的客户需求以及所提供服务的性质,报告期内公司的移动智 能终端测试服务可划分为测试技术服务、检测认证服务。

1 )测试技术服务

公司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中的测试技术服务是指在客户指定的测试 场景环境中,针对客户指定的终端产品,提供测试人员的测试工作劳务输出服 务并收取技术服务费的业务模式。

根据测试场地与测试内容,该项测试技术服务主要分为实验室测试与外场 测试:①实验室测试:指在相对稳定且标准的网络环境下对移动智能终端产品 的硬件及软件进行测试,其中,硬件测试是指针对移动智能终端的天线、音频、 光学、电磁兼容、结构可靠性等各类组件的硬件性能测试;软件测试是指针对 特定智能终端自带的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的各类功能测试,具体包括业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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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软件可靠性测试及应用兼容性测试等;②外场测试:指在实际场景中不 同网络环境下对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整体通信功能及性能进行测试,具体涵盖 网络参数获取能力、不同条件下的网络捕获能力、音视频通话接通率、通话质 量、数据业务、附加业务、小区切换、特殊场景测试以及应用测试等。

根据客户类型与业务需求,公司提供差异化的测试技术服务:①通信运营 商:终端产品要进入通信运营商的销售渠道需要先经过运营商官方的检测与审 核,通过运营商入库测试后方可成功加入运营商产品目录库并在运营商渠道销 售,公司为运营商的终端产品入库测试提供外场测试及软件测试的技术服务; ②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终端产品必须获得工信部颁发的进网许 可证方可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和在国内销售,该认证的检测、发证、管理均属 工信部管理,公司为工信部指定的唯一官方认证实验室的终端产品硬件认证业 务提供技术服务;③智能手机厂商:公司为其智能手机产品提供外场测试、软 件及硬件测试等技术服务;④芯片制造商:公司为其芯片产品提供移动通信协 议一致性测试、外场网络兼容性测试等技术服务。

综上,公司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中的测试技术服务来自不同类型客户的 主要收入分类如下:

主要收入分类如下:
客户类别 外场测试 实验室测试
软件测试 硬件测试
通信运营商
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
移动智能终端厂商
芯片制造商

2 )检测认证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中的检测认证服务是指在具有 CNAS 认证资质的自有实验室对客户的终端产品进行硬件认证检测并提供认证 报告收取认证服务费的业务模式。目前,在我国终端产品必须获得工信部颁发 的进网许可证方可接入公用电信网使用或在国内销售,该认证的检测、发证、 管理均属工信部管理,企业需要将终端产品送往工信部指定的官方认证实验室 进行硬件认证检测,检测合格通过后方可向工信部申请获取进网许可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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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 CNAS 认证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例如发行人也可提供硬件检测认证服务, 由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认证报告可作为移动智能终端厂商客户终端产品的官方 检测参考,对检测出的产品问题及时整改完善从而提高后续通过官方认证的成 功率。

博汇睿远的检测认证服务面临客户需求下滑及 5G 升级所需资本性支出较 大等因素的影响:一方面,由于国内手机厂商集中度上升、新机型型号数量逐 渐下降、龙头手机厂商逐步自建硬件测试实验室等因素,博汇睿远的客户数量、 客户需要测试的机型数量下滑明显导致近年来经营业绩不佳甚至出现亏损;另 一方面,由于硬件认证测试所需的自有实验室固定资产投入较大,而当下 5G 时代已来临,如为适配 5G 通信技术下的硬件产品认证测试需求则需要对实验 室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较大规模的新增采购与迭代升级,资本性支出较大。

慧博云通为更好地聚焦于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中盈利较好的轻资产业务,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布局,公司于 2020 年对主 要从事检测认证服务的博汇睿远进行了剥离,目前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 务聚焦于测试技术服务。

3 、主要客户

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 业的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且大部分客户均为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知名 度高、财务实力强、合作质量优异,例如 SAP、VMware、Internet Brands、中 国移动、华为海思、小米、三星、吉利、太平洋保险、强生等。公司服务能力 受到客户高度认可,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合作业务量持续提升。

此外,随着公司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公司新客户开发能力较强,近年 来持续开拓了若干行业标杆客户,例如爱立信、诺基亚、OPPO、野村证券、阿 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网易、第四范式、浦发银行等。

行业领域 典型客户
IT
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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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典型客户
金融
互联网
汽车
其他

4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业务类型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
外包服务
72,404.36 79.62% 49,881.46 73.97% 38,882.11 73.47%
移动智能
终端测试
服务
18,533.07 20.38% 17,550.49 26.03% 14,043.87 26.53%
合计 90,937.43 100.00% 67,431.94 100.00% 52,925.98 100.00%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实现盈利, 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板块 业务类型 概述 收入类型
软件技术
外包服务
软件开发
人员技术
服务
①根据客户的需求,公司安排软件开发人员在客户
软件开发过程中指定的环节提供技术服务,并收取
技术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②一般由客户或双方共同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
排、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
③一般为客户提供长期服务,合同金额不固定,公
司根据不同技术级别软件开发人员的人月/人天单价
和工作量收取技术服务费;
④既可以在客户现场完成,也可以不在客户现场完
成。
技术服务费
软件定制
开发及解
决方案服
①客户将其定制化软件的整体或部分以固定金额委
托公司开发,或公司根据客户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
转型需求以自主研发的可复制、高成熟的产品、平
台或工具为基础进行定制化开发并提供配套技术服
技术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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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板块 业务类型 概述 收入类型
务,公司通过项目开发的方式向客户提供服务,并
收取技术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②一般由公司自主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排、质量
控制等相关工作,并通过严格的软件开发流程与质
量控制标准,合理保证项目交付质量;
③一般合同金额固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技术
服务费;
④既可以在客户现场完成,也可以不在客户现场完
成。
移动智能
终端测试
服务
测试技术
服务
①根据客户的需求,公司安排测试人员为客户指定
的产品提供测试服务,并收取测试服务费的服务模
式;
②一般由公司与客户共同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
排、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
③通过人力制或项目制为客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测试
服务费;
④在客户指定场景完成。
技术服务费
检测认证
服务
①公司对客户指定的终端产品进行硬件认证测试并
提供认证报告收取认证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②由公司自主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排、质量控制
等相关工作;
③根据客户终端产品的认证测试所耗时长与测试单
位时长价格向客户收取认证服务费;
④在公司自有检测实验室完成。
认证服务费

注: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板块中的检测认证服务业务已于 2020 年完成剥离。

2 、服务交付模式

针对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公司的服务交付模式按照是否在客户现场 提供服务分为现场交付模式和非现场交付模式,非现场交付模式又可分为离岸 交付中心(ODC)、在岸交付中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服务交付模式 服务交付模式 概述
现场交付 指公司将软件开发人员派驻到客户办公场地开展工作
非现场交付 离岸交付中
心(ODC)
指公司在与客户注册地所在国家不一致的办公地点提供软件
开发服务
在岸交付
中心
指公司在与客户注册地所在国家一致、但不在客户办公场所
的办公地点提供软件开发服务

针对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公司的服务交付模式按照测试场

景与测试内容可分为实验室测试和外场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服务交付模式 概述
实验室测试 指在相对稳定且标准的网络环境下,在客户或有自有场地完成对客户
指定的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软件及硬件的测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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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交付模式 概述
外场测试 指将客户指定的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投入到不同国家地区的现实网络环
境下进行通信功能及质量的测试工作

3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技术服务、测试成本、办公场地费、 办公用品费、人力资源服务等,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产品及服务 概述
第三方技术服务 指公司在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其他专业渠道快速获取技术支
持和优质技术人力服务的一种方式,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和行业惯例,
并充分考虑时间成本、人工成本,在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前提下将
部分工作交给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完成
测试成本 测试成本主要为公司在开展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时,为了在不同的
现实网络环境进行测试而发生的租车服务费用、通讯费用等
办公场地费 指房屋租赁及水电物业等公司办公场所相关的费用
办公用品费 指办公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产品、测试设备和办公耗材等,由于办
公用品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且公司的采购量与市场供应量相比较
小,公司的采购需求可以获得充分满足
人力资源服务 指公司向专业机构采购一系列人力资源相关服务,例如人事档案存档
服务等

日常采购中,公司以直接采购为主。公司采购是由需求部门提出,根据授 权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相应部门进行采购。

4 、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由公司总部按行业发展情况和市场调研情况 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销售目标,并根据客户的行业属性、区域范围 和业务特点划分给不同的事业群。销售和服务工作均由各事业群自主开展,由 销售人员通过公司或行业的渠道与客户直接沟通接洽,通过技术交流了解客户 对产品或服务的需求,进一步细化项目的开发或测试需求以及技术要点,并通 过商业谈判或招投标的方式与客户达成合作意向。公司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模式 开展营销:

1 )品牌优势营销

公司致力于通过保证高质量的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品牌形象、提供充分 的售前售后支持从而获得更多接触潜在客户的机会。公司拥有 CMMI5 级等行 业内最为认可的软件开发服务能力认证,参与业界领先技术的标准组织,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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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行业峰会的会员,增强品牌市场营销,持续为公司在 IT、通信、金融、 互联网、汽车等行业获取市场机会。

2 )技术驱动营销

在销售过程中,除了公司专职销售人员对接客户外,相关业务技术人员也 会深度参与销售过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的业务场景及技术特点,积极 挖掘行业痛点、洞察客户需求,形成一整套能够获得客户认可的项目解决方案, 为客户提供更高附加值的技术服务,以技术驱动销售的方式推动销售过程。

3 )销售网络营销

公司已初步建立起覆盖全国主要城市以及以美国为主的部分海外地区的营 销体系和服务网络。公司的销售团队包括专职销售人员以及相关业务人员,销 售团队具备强大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也有专人负责长期合作的大客 户,能够为不同销售区域和细分行业的客户提供高效服务。通过有效的销售管 理工具和绩效激励机制,公司得以有效地管理销售渠道和完成销售业绩。

4 )客户口碑营销

公司通过持续、系统的客户关系维护管理,提高既有客户对公司日益提升 的产品及服务能力的了解,不断挖掘客户潜在需求,从而拓展业务合作范围, 以期达到与客户共赢、共发展的目的,促进客户黏性的提升。高质量的服务与 良好的客户关系维护使得既有客户经常将公司业务推荐给客户内部其他部门或 客户同行业友商的相关负责人,间接为公司提供了新客户开拓机会。客户口碑 营销将继续为公司在各行各业的 IT 服务提供巨大的市场潜力。

5 )互联网整合营销

公司突破了传统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的限制,积极创新销售模式,丰富营 销渠道,创新合作战略。在销售渠道上,公司采用传统渠道和线上营销相结合, 通过丰富的营销渠道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公司积极推广互联网营销策略, 充分利用行业网站、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社交网络平台,开展 整合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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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结算模式

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公司的业务合同结算模式可分为人力制和项目 制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结算模式 概述
指客户将其软件开发或移动智能终端测试的部分工作通过人力外包的方式
外包给公司,由公司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软件开发人员或终端测试人员参
人力制 与到客户的软件开发项目组或移动智能终端测试项目组中,人力制合同一
般是按照人力价格和工作量结算,即公司根据软件开发人员或终端测试人
员的人月/人天单价和工作时长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费
指客户将其软件开发或移动智能终端测试的整体或部分工作通过项目外包
的方式外包给公司,由公司按客户的需求搭建项目开发或测试环境,并按
项目制 约定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将定制化软件或终端测试成果交付给客户,项目制
合同由公司向客户交付完整的或阶段性的产品及服务后并在得到客户验收
后收取相应技术服务费

6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为国内外各行业客户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以及为移动智能终端产业 链提供测试服务,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所处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产业链 上下游发展情况、各领域客户特定需求,结合自身的技术积累及经营规模,形 成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变化情况如下表:

关键因素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未来变化趋势
行业政治法律环境 行业政治法律环境稳定 预计更多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将会出台
行业经济环境 行业经济环境稳定 预计行业经济发展速度继续略高于国家各行
业平均经济发展速度
行业社会环境 行业社会环境稳定 预计未来继续保持稳定
行业技术环境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
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
信息技术逐渐兴起
预计新兴技术领域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
行业下游客户需求 行业下游客户需求稳定 预计未来客户需求进一步多元化,在软件人
力外包的基础需求上拓展延伸更多定制化软
件开发及平台化解决方案开发等更高附加值
的服务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相关影响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且预计未来 一定时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一直是为企业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外包(ITO) 服务,业务的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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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2009 年-2014 年):公司结合创始团队的行业背景与技术能力, 以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为主营业务,主要为通信运营商和移动智能终端厂商 提供测试技术服务与检测认证服务,主要客户集中在通信行业,在国内北京、 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多个城市建立了办公区,为日后在通信行业 的业务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2015 年-2018 年):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在通信行 业持续进行深度扩张与整合,客户群体由通信运营商、移动智能终端厂商拓展 至芯片制造厂商与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此外,公司通过团队与 业务整合,主营业务拓展了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板块并取得快速发展,相继 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无锡建立了离岸交付中心和在岸交付中心, 为客户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同时将客户范围由通信行业拓展至 IT、金融、 互联网、汽车等行业。

第三阶段(2019 年至今):公司积极整合各项技术能力,建立内部专家团 队,研发先进技术、内部产品和抽象技术解决方案,对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 进行业态升级。公司将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作为企 业客户新一轮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的主流方向,以互联网、金融、通信等 行业领域为主要市场,积极进行市场营销开拓,与各个行业的大客户建立了长 期合作关系,并逐步为客户提供附加值更高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此外,公司 于 2020 年剥离了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板块中的检测认证服务业务,进一 步聚焦于轻资产、盈利能力较强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及相关产品服务一直围绕企业信息技术外包 (ITO)服务展开,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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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的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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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流程具体如下:

1 )市场营销

公司前端业务人员通过市场调研、品牌营销、技术交流、线索收集和项目 合作中收集客户需求,以销售人员跟踪拜访客户确定客户的需求和潜在商机。

2 )商务洽谈 / 投标

对于有招标程序的客户,销售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渠道获取招标项目信息, 组织公司交付部门和技术专家分析客户需求、分解项目任务、评估项目风险、 制定投标策略、组织标书撰写、应对标书澄清,获取中标机会。

对于无招标程序的客户,由销售人员负责对接客户开展商务洽谈,公司与 客户确定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按照客户需求配置项目的资源,保证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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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作协议。

3 )合同 / 订单管理

公司依照商务谈判结果和中标公告,与客户进行合同条款协商,签署框架 合同,并根据框架合同条款发起并签订订单,依照订单交付项目,发起结算和 归档。

4 )项目交付管理

公司针对客户的项目需求进行分析并采用相应的项目交付管理方式。

对于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针对项目制需求,公司组织技术团队进行项 目需求分解、项目计划、任务分解、设计方案,配置项目资源,组织优秀的技 术工程师和项目管理者,管理交付过程,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方案和产品;针对 人力制需求,公司组织交付经理对客户需求进行沟通,进行人力需求画像,协 商项目交付时间计划,发布招聘需求,配置项目资源,协助客户管理交付过程, 主动管理员工在场交付的绩效考核,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对项目交付状态 进行持续跟踪和改进,保证客户的满意度。

对于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公司组织测试技术团队进行项目需求分 解、测试项目计划、任务分解,配置项目资源,组织优秀的技术工程师和项目 管理者,管理测试过程,为客户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一站式测试服务,帮助客 户提升产品研发效率。

5 )收入回款管理

公司按照合同和订单约定的方式与客户进行结算、开票、回款管理,财务 人员核对和确认项目收入。此外,公司按照内部制定的《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对账、催收等管理。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的提供商, 主营业务包括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两大板块。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 年版)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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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指“对信息传输、信息制作、信息提供和信息接收过程中产生的 技术问题或技术需求所提供的服务”。

(二)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 、行业主管部门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为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 发改委、市场监督局等。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行业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商务部 拟定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拟定国内贸易发展规
划,研究拟定规范市场运行的政策等
工信部 拟订信息化发展的战略,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信息化法律法规草
案和规章;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
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
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等
科技部 拟订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战略;拟订相关领域高
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
发改委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
市场监督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
管综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
理、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
工作等

2 、行业自律性协会

公司所处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已实现充分的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 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主要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各地方软件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各 领域分会,其主要职能是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制定行约行规,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承担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认定职能及其他管理职能,为软件 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并负责软件行业的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 估、行业统计、政策研究等工作,促进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

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创立于 2001 年 7 月,协会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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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与国外的沟通桥梁作用,努力与社会各界建立良性合作模式,探索开创软 件行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作机制。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是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 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强调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 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发展。 建议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 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可以预期,“十四五”将 会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鼓励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发展的一系列 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具体情况如下:

1 )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 实施时间 发布单位
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2年1月 国务院
2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2002年2月 国家版权局
3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2009年4月 信息产业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2010年4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
5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
定条件》
2012年5月 工信部
6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2012年8月 工信部、发改委、商
务部、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7 《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3年2月 工信部、发改委、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8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
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2020年12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发改委、工信部

2 )产业政策

2)产业政策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1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
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2006年 国务院 将现代服务业信息支撑技术及大
型应用软件列入优先发展主题。
重点研究开发金融等现代服务业
所需的高可信网络软件平台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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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型应用支撑软件、中间件、嵌入
式软件等关键技术,提供整体解
决方案
2 《电子信息产业调整
和振兴规划》
2009年 国务院 强调以应用带发展,大力推动业
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强化信
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运
用;并提出要加强政策扶持,加
大鼓励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政策实施力度
3 《关于金融支持服务
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银发
〔2009〕284号)
2009年 人民银
行、商务
部、银监
会、证监
会、保监
会、外汇
管理局
做好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将非核心后
台业务外包。多渠道拓展服务外
包企业直接融资,支持一批有实
力、发展前景好、就业能力强的
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融
资,提升我国外包服务企业的国
际竞争力
4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
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
决定》
2010年 国务院 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战略
新兴产业之一,着力发展高端软
件等核心基础产业
5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
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的若干政策》
2011年 国务院 从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
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人才政
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政策等
方面为软件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
力的政策支持
6 《关于促进服务外包
产业加快发展的意
见》
2014年 国务院 坚持改革创新,面向全球市场,
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
的外包产业;拓展行业领域,大
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研发、
互联网、能源等领域的服务外
包,推动产业链向前端延伸
7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
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
指导意见》
2014年 国务院 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
服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
等信息技术,推动制造业的智能
化、柔性化和服务化,促进定制
生产等模式创新发展。加快面向
工业重点行业的知识库建设,创
新面向专业领域的信息服务方
式,提升服务能力。加强相关软
件研发,提高信息技术咨询设
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
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向
工业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
案,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
和优化。推动工业企业与软件提
供商、信息服务提供商联合提升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数字
化水平。支持工业企业所属信息
服务机构面向行业和社会提供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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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业化服务
8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
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5〕8
号)
2015年 国务院 将承接服务外包作为提升我国服
务水平和国际影响力的重要手
段,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增
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
务比重,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
域,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
9 《“十三五”国家信
息化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到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取
得显著成效,信息化发展水平大
幅跃升,信息化能力跻身国际前
列,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
的信息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
信息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
合,数字鸿沟明显缩小,数字红
利充分释放。信息化全面支撑党
和国家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
均衡、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为国
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
供坚实支撑
10 《国家创新驱动发展
战略纲要》
2016年 国务院 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
把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
色化作为提升产业竞争力的技术
基点,推进各领域新兴技术跨界
创新,构建结构合理、先进管
用、开放兼容、自主可控、具有
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技术体
系,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
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推进产业
质量升级
1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发展规划
(2016-2020)》
2016年 工信部 到202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扩
大,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产
业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融合
支撑效益进一步突显,培育壮大
一批国际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
龙头企业,基本形成具有国际竞
争力的产业体系
12 《国际服务外包产业
发展“十三五”规
划》
2017年 商务部、
发改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信部
完善政策体系,扩大规模,开创
我国外包服务发展新局面,不断
加快外包服务产业向高端价值链
延伸,推动结构优化调整,鼓励
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
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国服务外包
产业竞争力。服务外包产业的发
展目标为:到2020年我国企业承
接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超
过1,000亿美元,年均增长10%
以上。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数字
化、智能化的高技术含量、高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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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加值服务外包比重明显提升。提
高服务外包标准化程度,培育一
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骨干企业
和知名品牌
13 《关于深化“互联网
+先进制造业”发展
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
见》
2017年 国务院 围绕推动互联网和实体经济深度
融合,聚焦发展智能、绿色的先
进制造业,构建网络、平台、安
全三大功能体系,增强工业互联
网产业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我国
工业互联网发展水平,深入推进
“互联网+”,形成实体经济与网
络相互促进、同步提升的良好格
局,有力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
14 《工业互联网APP培
育工程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工信部信软
〔2018〕79 号)
2018年 工信部 到2020年,培育30万个面向特
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
全面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
运营维护和经营管理等制造业关
键业务环节的重点需求
15 《推动企业上云实施
指南(2018-2020
年)》(工信部信软
〔2018〕135号)
2018年 工信部 到2020年,力争实现企业上云环
境进一步优化,行业企业上云意
识和积极性明显提高,上云比例
和应用深度显著提升,云计算在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应用
广泛普及,全国新增上云企业
100万家,形成典型标杆应用案例
100个以上,形成一批有影响力、
带动力的云平台和企业上云体验
中心
16 《扩大和升级信息消
费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2018年 工信部、
发改委
到2020年,信息消费规模达到6
万亿元,年均增长11%以上。信
息技术在消费领域的带动作用显
著增强,拉动相关领域产出达到
15 万亿元
17 《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建设管理办法(试
行)》
2019年 工信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
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
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
号)要求,稳步推进载体建设、
发挥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打造
区域性信息消费创新应用高地、
规范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工
作,而从总体原则、申报条件、
申报流程、评价指标、示范管理
等方面,对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
建工作进行了规范管理
18 《关于推动工业互联
网加快发展的通知》
2020年 工信部 积极利用工业互联网促进复工复
产,深化工业互联网行业应用,
促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加快工业
互联网试点示范推广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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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而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监管体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更新出台情 况均有利于发行人的经营发展,对发行人的技术研发方向具有指导作用,对发 行人下游市场需求具有推动作用。

(三)所属行业的发展概况

1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市场概况

1 )信息技术及信息技术外包简介

广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能充分利用与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各种方法、 工具与技能的总和;中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对信息进行采集、传输、存储、 加工、表达的各种技术之和;狭义而言,信息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网络、广 播电视等各种硬件设备及软件工具与科学方法,对文字、音频、图像等各种信 息进行获取、加工、存储、传输与使用的技术之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包括计算 机硬件和软件,网络和通讯技术,应用软件开发工具等。

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决定了企业不可能单独而封闭地完成全方面的 技术研究,而是需借鉴外部世界的成功经验和技术研究,助力自身的发展。因 此,企业在走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道路上需要大量外部服务商协助为 自身带来新的技术动态和技术应用业务场景,引导和促进自身对业务变革的设 计方案。同时,由于技术的复杂性、多样性、快速变化性,以及企业需要快速 将技术应用到业务中的迫切性,使得大部分企业需要把信息技术的研发、实施 与测试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业服务机构,而将企业自身资源放在主营业 务上,进而催生了信息技术外包(ITO),信息技术外包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中的信息技术服务领域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服务外包统计操作指引》,信息技术外包(ITO)可分 为软件研发外包、信息技术服务外包、运营和维护服务三类,其中软件研发外 包是信息技术外包(ITO)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是信息技术外包(ITO)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是信息技术外包(ITO)的重要组成部分。
信息技术外包(ITO 发行人涉及业务
软件研发外包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软件技术服务
其他软件研发外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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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外包(ITO 信息技术外包(ITO 发行人涉及业务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
测试外包服务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
IT咨询服务 -
IT解决方案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 -
运营和维护服务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服务 -
其他运营和维护服务 -

2 )信息技术外包行业发展概况

1 )世界各国积极布局信息技术服务业,产业发展各具特色

新技术革命将重塑全球产业分工格局。当前,新一轮技术革命加速推进产 业革命,生产方式智能化、产业组织平台化、技术创新开放化特征愈加突出。 世界主要国家都将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作为构筑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支点, 抢抓发展主导权。美国、日本、欧盟等软件强国在软件产品研发和基础技术研 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中国、印度等后发国家的相关产业也日渐成熟,行业从 业人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并更加主动地融入世界软件行业的产业链条中,在 应用技术开发方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产业优势,在全球软件外包产业中逐渐承 接更多的业务。此外,我国在互联网快速发展基础上,快速应用云计算、大数 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取得了长足发 展。

2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进入 21 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已逐渐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生 产效率提升的强大动力,信息产业作为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 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随着应用程度的 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与企业生态链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其对于提高运营效 率,改进管理方式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对企业用户长期发展的战略价值也在 不断扩大。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深入 发展,以及数字化业务生态系统向前迈进,IT 已经不仅是支持企业机构在其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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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运行业务的平台,更成为推动业务发展的强劲引擎。不断增长的 IT 服务需 求直接带动了信息技术外包行业的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根据 Statista 的数据,2019 年,全球信息技术服务支出总额达到 10,400 亿 美元,相较 2018 年增长了 4.73%。

全球信息技术服务支出(十亿美元)

==> picture [451 x 19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40 1,033
993 992
906 922 897 894 931
866
805 785 824
763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数据来源:Statista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信息技术外包呈现出多行业化渗透的特点

从传统互联网到移动互联网,再到智能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物联网等一系列新兴技术,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对信息技术的投入和 重视正在从金融、通讯、互联网、高科技等行业,走向传统行业,如零售业、 公用事业(政府服务类)、能源、航空物流、房地产及制造业等。前述传统行业 中,信息技术的普及度不高,信息系统建设相对落后,在快速走向新技术的过 程中,需要将大量的 IT 工作外包给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提供商。这种通过借鉴 外部优秀实践经验,借助外部专业团队进行企业 IT 系统建设的方式,越来越多 的受到相关行业的认可和采纳。因此,多行业呈现出对信息技术外包的旺盛需 求。

3 )信息技术外包行业发展趋势

1 )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蓬勃发展带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市场迎来黄金发 展机遇

2020 年,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全面推广,未来三到五年,信息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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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我国国产基础软硬件从“不可用”发展为“可用”, 并正在向“好用”演变,逐步打破国外“卡脖子”垄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 业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核心软硬件及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方向转型,将会加速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将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 手之一,深入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市场随之迎来黄金发展 机遇。

2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加快向垂直行业渗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的演进与转变,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为背景,大量 垂直行业将会重新寻找自身的创新驱动力,数字化转型需求将迎来爆发式增长。 国家各部委也积极推进数字化转型,如工信部发布《工业互联网平台白皮书 (2019 年)》,农业农村部印发《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 年)》,交 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等。信息技术服务厂商凭借对新兴技 术的把握、理解及服务经验,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具体场景应用进行研发和 实施,能够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 平,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以及服务型制造发展,加快企业 数字化转型进程。

3 )新兴服务业态不断涌现,综合 IT 解决方案成为核心竞争力

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是知识密集型产业,具有多学科交叉的特点,各领域新 技术的进步都在不断为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互联网技术、 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不断地取得突破并相 互融合,为信息技术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也使信息技术外 包商服务客户的能力大幅提升,创新的服务模式与技术产品不断产生,激发着 客户需求的深度挖掘,新兴服务业态不断涌现。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范围的扩大与应用程度的加深,业务管理与 IT 技术的融合变得越来越紧密,行业正在逐步由传统产品模式向软件服务化模 式升级,传统的“IT 服务管理”的概念和应用范畴正逐步被扩大。对客户业务 管理的理解程度、管理技术与 IT 技术的融合程度,将成为考量信息技术外包服 务商服务能力的重要标尺,综合 IT 解决方案将逐步成为打造服务商竞争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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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核心。

2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概况

1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简介

软件技术外包是指企业为了专注于主营业务、提高软件开发效率、降低软 件开发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的灵活性,将与软件相关的信息技术系统或产品的 全部或部分工作,发包给专业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企业去执行和完成。软件开发 过程可以分为需求分析、架构设计、编程、测试、集成和运维等不同阶段,软 件技术外包服务可以发生在上述开发过程的任何阶段。在产业信息化升级的大 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开始使用软件技术外包的方式来提高软件开发效 率、降低成本的同时提高资源利用灵活性。

软件技术外包相关主体可分为发包方与接包方。世界范围内,发包方主要 集中在北美、西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接包方则主要在印度、爱尔兰、 中国、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例如国际 IT 服务商巨头 IBM、埃森哲业务收入最 高的地区均来自北美与欧洲。

软件技术外包根据接包方与发包方的地理分布状况可以分为离岸外包与在 岸外包。离岸外包指发包方与接包方处于不同的国家,接包方在自身办公场地 完成软件开发再交付给客户,外包工作跨境完成,离岸外包可利用海外高素质 低成本的人力资本来大大降低成本且可以借助多个时区的外包提供商延长服务 时间满足全球各地客户的要求;在岸外包指发包方与接包方来自同一国家,接 包方在客户现场或自身场地进行服务交付,外包工作在境内完成。

2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行业发展现状

1 )全球及中国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全球信息化浪潮的推动下,软件技术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为应对信息 化和数字化给企业甚至是国家带来的巨大冲击,21 世纪初,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已不再仅限于欧美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企业将发展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提升至国家/企业的战略规划层面。

在数字化时代,各个行业均在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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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对 IT 系统的相关需求不断增加。一方 面,在信息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驱动下,各行业企业不断增加对 IT 投入,从而 带动了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的增长;另一方面,面对软件技术的快速发展和 持续深入,一些企业并不擅长 IT 相关管理,难以系统性地组织软件开发相关人 才,采用软件技术外包服务能够提高系统开发和管理、运营和维护效率,实现 企业快速转型升级,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且成本可控。因此,在新技术、新应 用和新模式以及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供应链不断完善的推动下,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行业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自 2015 年以来,全球及中国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 中国产业调研网的数据,2019 年全球软件技术服务外包行业收入规模达到 1,747.70 亿美元,同比增长 7%;2019 年我国软件技术服务外包行业收入规模达 到 1,349.10 亿元,同比增长 13%。预计未来全球及我国软件技术服务外包行业 的需求规模将依然保持增长态势,全球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规模预计到 2025 年可超过 2,300 亿美元,中国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规模预计到 2025 年可超过 2,300 亿元。

中国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规模(亿元)

==> picture [466 x 2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387.00
2,230.90
2,084.90
1,878.30
1,692.20
1,524.50
1,349.10
1,193.90
1,048.30
928.50
801.6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调研网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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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规模(亿美元)

==> picture [462 x 2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61.80 [2,164.90 2,273.10 2,341.30 ]
1,870.10 [1,936.60 ]
1,747.70
1,633.40
1,516.20
1,398.60
1,267.80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2024E 2025E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调研网
----- End of picture text -----

2 )软件技术外包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区域性

由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与市场、成本等因素影响,软件技术外包行业体现 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从全球角度看,传统发包方主要集中在北美、西欧和日 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接包方则主要在印度、中国、菲律宾等新兴市场地区。 从国内市场看,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湾地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需求方 较为集中,行业发展较好,在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相对缓慢,因此软件技术外包 行业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城市及沿海城市发展迅速,特别是北京、上海、 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大连等重点城市,对软件技术外包服务需求的集中 度较高。

3 )中国在全球软件技术外包行业的市场地位日益增强

目前,全球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产业格局正在发生重大的趋势性变化,向新 兴市场的战略转移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从而推动新兴市场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业迅速发展。中国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行业发展十余年来,行业服务层次随 行业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而逐步提升,同时拥有人才、成本、环境和基础配套 设施等优势。因此中国在全球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不断提升, 已成为国际客户优先选择的主要外包目的地之一。

4 )中国软件技术外包市场集中度低,高端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发展空间大

目前,中国软件技术外包市场尚处于发展期,表现为企业数量多且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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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具有垄断地位的领导性品牌尚未出现,品牌集中度较低。从市场进入壁垒 看,低端软件技术外包竞争壁垒较低,市场参与者众多,竞争激烈,盈利空间 微薄,随着企业竞争加剧,人力成本的升高和盈利空间的下降均将导致低端软 件技术外包市场面临洗牌。相反,高端软件技术外包市场受市场进入门槛和客 户要求严格的影响,竞争壁垒较高,竞争尚不充分。伴随国家大力促进行业发 展的政策推动,中国软件技术外包行业面临调整与整合,企业面临扩张与并购, 位居产业链高端、拥有国际化视野、在模式创新、行业聚焦、应变机制等方面 先行一步的高端软件技术外包企业将赢得快速发展的先机。

3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行业发展趋势

1 )离岸外包逐渐成为全球软件技术外包行业的主流形式

美国、日本、法国、英国等作为早期软件产业的发源地和世界软件强国, 在软件产品研发和基础研究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随着软件产业在全球范 围内的发展及转移,以及部分发达国家的本国适龄劳动力数量持续下滑、各行 业面临的竞争压力与日俱增,软件技术人才供应紧张、人力成本较高的国家地 区以软件技术服务外包的形式将软件开发等工作转移到成本相对更低、软件技 术人才供应充分的印度、中国等。离岸外包服务成为跨国企业全球布局提升国 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离岸外包的交付模式逐渐成为全球软件技术外包行业的 主流形式。

2 ) “ 数字化 ” 与各行业领域深度融合,软件技术外包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过去,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集中在金融、互联网、通信等几个信息化程 度较高的行业。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 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如智能制造、航空物流、房地产等各个行业开始 进入数字化的转型,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未来,软件技术外 包服务业将与各行业领域进一步融合,提供的不仅仅是可以面向任何行业需求 的信息技术产品,而是要进一步与金融、互联网、通信、智能制造、航空物流、 房地产、批发零售等领域深入融合,协力推进对各领域业务流程、业务系统的 重塑和生产模式、组织形式的变革,驱动各行业领域向数字化转型升级。软件 技术服务在推动最新数字化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的过程中,不断拓展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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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应用范围和应用领域,提升软件技术服务能力,加快企业自身的创新发展, 以适应数字化时代的新特征。

3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价值逐渐从成本控制转向价值创造

随着数字经济进程加速,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 一代信息技术日益发展,企业的经营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伴随着劳 动力成本的不断上升,单纯依靠劳动密集优势的低成本模式难以为继。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企业加快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利用新兴技术,升级原有服务内容, 提升服务能力,服务内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模式,主动挖掘跟踪 客户需求并提供与之匹配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技术与服务的升级加 速为软件技术外包服务赋能,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合作的初衷将不再仅为控制成 本,而是为了共同创造新的价值,形成伙伴式的合作模式。

4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逐步由技术交付服务向技术赋能发展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的产品及服务的业态模式主要可分为技术交付服务、 定制化软件产品、平台化解决方案三个层级。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客户对软件技术合作伙伴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一些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开始针对众多个体公司的业务逻辑制定和开发特定的 定制软件或解决方案。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为满足下游客户持续深化的需求, 基于对客户业务的深入理解,加大对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逐步从软件技 术服务交付向定制化软件产品交付、平台化解决方案交付进行转型,逐步向更 高端的技术赋能业态模式发展,软件技术外包服务附加值逐步提高。

3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市场概况

1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简介

移动智能终端是指具备开放的操作系统平台(应用程序的灵活开发、安装 与运行)、PC 级的处理能力、高速接入能力和丰富的人机交互界面的移动终端。 作为移动应用服务的重要承载体,移动智能终端的产品界定和种类随着技术的 不断发展而进步。从产品形态上看,传统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产品将向大屏、 高清晰显示、多 CPU 核心、多模多频方向演进;而更新一代的智能穿戴设备、 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作为新兴智能终端产品,都将催生巨大的潜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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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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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覆盖整个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移动智能终端测试 服务业务主要是由通信运营商、芯片制造商、移动智能终端厂商根据移动智能 终端设备评估需求或通信网络部署需求,委托专业的测试服务机构对终端产品 进行相关测试,测试服务机构在标准实验环境或外场环境来测试终端产品在不 同网络环境及场景模式下的性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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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是指针对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性能、产品质量提供 的专业测试服务。根据应用领域和技术方向的差异点,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市场主要包括实验室测试以及外场测试两个领域。实验室测试又分为软件测试 与硬件测试,其中软件测试主要是指针对特定智能终端自带应用功能的测试内 容如 Android、IOS 等操作系统及其搭载功能的各类测试,需要说明的是不包括 第三方开发者在应用商店中提供的 APP 测试内容;硬件测试主要是指针对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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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的天线、电磁兼容、结构可靠性、音频、光学等各类组件的硬件性能 测试,伴随着智能终端接入场景的多样化和场景化,终端组件的小型化、多功 能化和低功耗化,这一领域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外场测试主要是指针对特殊场 景下的智能终端的整体通信功能及性能测试。

2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行业发展现状

1 )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快速发展推动相关测试服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2007 年开始,终端智能化快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终端作为移动网络末 梢的传统定位,移动智能终端转变为互联网业务的关键入口和主要创新平台, 新型媒体、电子商务和信息服务平台,互联网资源与环境交互资源的最重要枢 纽,其操作系统和芯片更成为当今整个ICT 产业的战略制高点。移动智能终端 引发的颠覆性变革揭开了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序幕,开启了一个新的技术产业周 期。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持续发展,其影响力将比肩收音机、电视和PC 端互联 网,成为人类历史上第四个渗透广泛、普及迅速、影响巨大、深入至人类社会 生活方方面面的终端产品。

移动智能终端的产品界定和种类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步。从产品形态 上看,传统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产品将向大屏、高清晰显示、多 CPU 核心、 多模多频方向演进;而更新一代的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作 为新兴智能终端产品,都将催生巨大的潜在市场。

近年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作为最早出现并迅速普及的移动智能终端渗 透率实现了跨越式提升,市场已基本趋于饱和,各年出货量呈缓慢下降趋势。 根据 IDC 数据显示,全球智能手机 2019 年出货量为 13.71 亿台,近五年的 CAGR 为-1.10%,全球平板电脑 2019 年出货量为 1.44 亿台,近五年的 CAGR 为-8.67%。尽管出货量已停止增长态势,但用户对终端产品的性能例如移动通 信、稳定性、功耗续航、发热、芯片运行速度、屏幕等以及对于产品智能化、 轻薄化、高速化的要求不断提升,使得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测试内容趋于多 元化与复杂化,综合考虑以上两方面的影响因素,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的测试 需求仍将保持一定的规模。

此外,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新兴智能终端产品的发展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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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呈现加速态势。根据 IDC 数据,全球可穿戴设备 2020 年出货量预计将达到 3.96 亿台,同比增长 14.5%,预计到 2024 年出货量将达到 6.37 亿台;全球智能 家居设备 2020 年出货量将超过 8.54 亿台,同比增长 4.1%,预计 2024 年出货量 将超过 14 亿台;全球智能网联汽车 2020 至 2024 年的出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 (CAGR)为 14.5%,预计到 2024 年出货量将达到约 7,620 万辆。

随着 5G、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进一步应用, 移动终端产品迅速普及,应用场景日益增多,同时测试标准趋于复杂化与多元 化,带动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

2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行业与通信网络发展周期密切相关

通信测试是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移动智能终端测 试行业伴随着通信行业的发展呈现出波浪式发展态势,在一个成熟的通信产业 环境中,测试服务的需求一般不会非常旺盛,但是当通信产业进入发展升级阶 段时,移动智能终端的通信测试服务的重要性会大幅凸显。移动智能终端测试 行业的发展速度与市场规模与通信网络的发展周期与产业建设节奏呈现显著的 正相关。回顾 3G、4G 的网络建设节奏,通信测试行业市场规模均有两次明显 的增长趋势,第一次是在牌照发放前的大规模测试实验阶段,第二次是在牌照 发放后的大规模建站阶段,以 4G 为例,2005-2007 年期间,全球大规模开展 4G 测试实验,2010-2013 年期间,全球 4G 大规模建站,Keysight、Anritsu 和 EXFO 等通信测试仪器龙头企业在上述两个期间业绩均大幅上涨。而当下 5G 时 代来临,测试需求的复杂程度不断提升,行业价值不断增长,叠加产业边际扩 张,未来移动智能终端测试市场空间有望实现显著提升。

3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覆盖领域广、功能差异大,专业测试服务趋势凸显

伴随着移动智能终端产品的多功能化、泛在化等新趋势下,终端承载的软 硬件功能和应用场景也不断扩充,多场景、复杂化、多功能化的产品测试需求 对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商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技术要求。例如测试服务内容要 求覆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多种形态产品,同时需要支持 Android、IOS、 Linux 等流行智能操作系统,并需提供集功能测试、系统测试、应用测试、兼容 性测试、国际化测试、用户体验测试、性能测试等多样化的测试解决方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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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ne12 为例,产品上市销售前不仅需要适配各类网络场景、通讯传输协议, 同时还要考虑各个版本内容,以及系统自带的各类应用功能的全场景测试,技 术点多且复杂度高,进一步带动专业测试服务需求的持续释放。

3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行业发展趋势

1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加速全链条化服务、平台化测试支撑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贯穿移动智能终端全产业链体系,对移动智能终端 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测试服务行业的技术水平对终端设备的性能改进和提 升至关重要。近年来各种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大量涌现,用户对 WIFI 接收器、电 池、摄像镜头、芯片、存储、感应器、蓝牙等硬件设备的性能要求逐步提升, 推动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市场的发展。用户在做出购买选择时,越来越关注 移动智能终端的各种性能指标,包括移动通信、稳定性、功耗续航、发热、芯 片运行速度、屏幕等指标,因此目前移动智能终端测试项目呈现持续增长的趋 势。移动智能终端的性能完善和升级需求对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技术水平提 出了更高要求,倒逼移动智能终端测试加速全链条化服务与平台化测试支撑。

2 )外场测试服务加速场景化,技术和业务融合性日益突出

得益于移动智能终端的泛场景化趋势的不断加速,外场测试成为保障用户 体验的重要部分。随着移动技术日新月异,智能手机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终端产 品不断推出新机型,运营商对终端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伴随着 5G 的加速部 署,外场测试内容和要求也相应发生变化,测试强度随之增加,测试范围多场 景化。此外,在外场测试服务方案上,基于数据的测试服务方案逐步成为主流, 不仅可实现多设备并行执行测试,同时可以基于数据统计与分析,全面实现数 据参数化,更为易于进行持续维护更新。

35G 新技术将驱动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新周期

3G 和 4G 开启了数字通信时代和电信网与互联网大融合,以移动接入网的 代际升级为主线,围绕运营商网络的移动互联浪潮蓬勃向上,推动着终端和应 用快速发展,当管道能力成为局限时,会促进网络的演进。如今 5G 时代来临, 5G 将可以广泛应用于生活、生产的各个方面,推动通信核心网、网络架构、终 端应用等多领域发展。相较于 3G、4G 终端主要为智能手机,5G 终端拓展至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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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类产品、基础类产品、通用类产品、特定场景产品等物联终端,其中消费类 产品包括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智能家居、智能驾驶等。移动智能终端的测试 领域对象扩展,将由传统的人际网络产业链拓展至更多的终端应用产业链,产 业边际扩张。5G 新技术将驱动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新周期。

4 )业内厂商竞争逐步从成本管控式竞争逐步向解决方案型竞争转变

随着新型技术与终端及应用场景深度融合,为满足不同应用场景的功能模 块越来越多,导致智能终端产品开发的越来越复杂。随着移动智能终端市场普 及率不断提升,市场用户群体多元化、应用场景多样化、功能模块复杂化、产 品结构复杂化等问题日益凸显,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工作量越发庞大,作为 传统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往往通过控制人力成本投入来把控成本,已经难 以实现有效的成本管控。因此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面临客户要求不断提高, 用户群体多元化、环境多样化、产品结构复杂化等问题时,传统的成本管控已 经无法适应新趋势发展。打造面向不同用户,提供满足不同要求、适应不同环 境的测试服务解决方案,成为测试服务市场的新发展趋势。

(四)所属行业的特点

1 、行业的特点

1 )广泛性

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是未来各个行业的发展方向,各行各业对 IT 相关 需求的增加,将直接促进对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需求。因此,信息技术外包服 务商的客户广泛分布于各行各业。

2 )持续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持续迭代,各行业将持续地将新兴技术应用于自身业务中, 通过新兴技术的应用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因此,信息技术的持续更新、 应用和需求的不断变化,促使各行业客户对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产 生持续不断的需求。

3 )区域性

由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与市场、成本等因素影响,信息技术外包行业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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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从全球角度看,在传统主要发包方如美国、日本、欧洲 之外,新兴市场成为迅速崛起的发包方。从国内市场看,在长三角、珠三角和 环渤海湾地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需求方较为集中,行业发展较好,在中西部 地区的发展相对缓慢,因此信息技术外包行业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城市 及沿海城市发展迅速,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大连等 重点城市,对信息技术外包服务需求的集中度较高。

4 )周期性

信息技术外包是社会分工不断细化、经济全球化、IT 技术迅猛发展相结合 的产物。行业周期与全球及区域经济发展周期表现出一定的相关性。随着国际 政治经济形势的逐步平稳、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和市 场竞争的加剧,着眼于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越来越多的 企业希望通过外包的专业分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信息技术外包的市场需 求将持续增长,且下游涉及行业较广,客户数量众多,需求总量巨大,因此信 息技术外包行业无明显周期性。

5 )季节性

信息技术外包行业的发展主要依托客户 IT 支出需求,在一个自然年度内, 客户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受客户年度预算工作的影响,即在预算编制与审批阶段, 新增需求较少,在预算编制结束后,客户计划中的项目陆续实施,需求增加。 每年一季度一般是发包方预算额确定的重要季节,同时也是外包合同实施的起 步或中间阶段,加之中国传统春节假期的影响,一季度大多数项目尚未进入交 付与结算阶段,导致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商在一季度的收入略低于其他三个季度。 但总体来看,行业企业销售收入季度波动不明显,经营活动不存在明显的季节 性变化。

2 、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 )创新特征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应 用日益普及,在发行人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客户群体中,很大一部分客户 已在积极探索相关新兴领域技术并结合自身业务场景进行信息化升级。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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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长年对各行业领域客户的服务经验积累以及自身在新兴领域技术的研发投 入,将新兴技术与客户的业务场景进行结合及应用,提供创新的软件开发解决 方案,帮助客户实现业务的创新模式,具体如下:

①云计算

发行人多年以来专注云计算领域的业务积累,储备了大量的专业技术、充 足的技术人才和各种类型的项目经验,可以为客户在云计算的 SaaS(软件即服 务)、PaaS(平台即服务)、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等各个技术层面提供多元 化的云平台产品技术服务,包括规划、架构、构建、支持等,帮助客户快速构 建和实施云计算项目。发行人超过 20%以上的业务技术人员具有云计算领域服 务经验,已为近 40 家客户提供云应用的开发、部署和运维等服务,自身拥有的 云计算相关软件著作权为 25 项。

②大数据

发行人基于领先的智能算法及数据模型,整合开源生态及自研大数据技术 推出大数据中台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客户运营精准化、多样化。发行人以大数 据技术为依托协助客户构建用户画像,对整体风险进行识别、监测、预警和处 置,分析不同用户在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差异化需求深度挖掘客户潜力,并通过 多维度的数据采集、综合的评价指标构建、专业的数据分析与展现以建立基于 大数据的智能运营与管理体系助力用户提升数字化管理能力。发行人超过 10% 以上的业务技术人员具有大数据领域服务经验,已为近 60 家客户提供大数据相 关软件技术开发服务,自身拥有的大数据相关软件著作权为 38 项。

③人工智能

发行人致力于向客户提供专业和具备竞争力的 AI 解决方案落地实施,专注 于传统行业的 AI 升级技术服务,为各行业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和 AI 技术的行 业应用落地,为客户提供创新和高价值解决方案。在自然语言处理领域,发行 人为客户提供人工智能应用集成服务包括在线智能机器客服、智能文字/语音问 答系统、智能音箱等;在计算机视觉领域,发行人为客户提供计算机视觉芯片 的适配,AI 智能识别算法的行业应用研发服务,包括各智能平台与解决方案软 件部分的设计、研发与测试服务;在金融科技领域,发行人以机器学习平台/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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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建模,提供智能投资顾问系统和商业反欺诈系统的人工智能云平台的研发 及运维服务。发行人已为近 10 家客户提供人工智能产品或 AI 应用的开发测试 等服务,自身拥有的人工智能相关软件著作权为 32 项。

④物联网

为了解决企业集成 IoT 中的痛点,发行人推出了基于开源的物联网边缘计 算平台 EdgeX Foundry 的云边一体化物联网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可以与企业 的各种业务系统无缝集成,例如设备管理、系统监控、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等, 帮助企业快速实现 IoT 设备的接入、部署、集成、运维和管理。该解决方案通 过打通云端、边缘端和设备端,为企业提供高效的 IoT 设备智能化服务,让企 业轻松实现业务的智能化改造。此外,该解决方案还为企业提供相关的安全和 管理服务,为业务保驾护航。发行人的物联网解决方案适用于多种场景,例如 智能门店、智慧医疗、智慧安防、智能家居等。发行人已为超过 10 家客户提供 物联网软件产品或物联网应用的开发测试部署等服务,自身拥有的物联网相关 软件著作权为 10 项。

2 )创造特征

外部环境和市场客户的发展变化,驱动发行人将创造价值的诉求由传统的 通过高效管理和流程简化以实现节约成本提升效益的模式,过渡到“战略互补、 价值共享”模式。发行人逐步突破传统的以提供 IT 人才劳务输出为核心的服务 模式,构建自身技术和方案的应用能力,提升定制化软件开发与行业解决方案 服务能力,深入客户的战略规划、业务规划中,重塑客户流程,升级服务模式, 提供除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之外附加值更高的服务价值,例如管理服务价值等, 从而创造与客户实现战略互补、价值共享的共赢新局面。

3 )创意特征

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行人加大了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的研发和应用投入,更好地为各行业客户的信息化升级与数 字化转型赋能,实现对行业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助力,实现多技术、集成化、 平台化、智能化的服务实施,实现业务的新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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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 )科技创新

发行人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软件能力成熟 度模型集成 CMMI5 级、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认证,获得“2019 年中国信息化和软件服务 业年度优秀服务商”、“2019 中国(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2020 年中国信息 技术优秀服务商”、“2020 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百强企业”、 “2021 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创新企业”等荣誉称号,发行人的云办公平 台、数据中台方案被评选为“2019 年中国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年度优秀方案”, 发行人的企业信息化综合数据共享平台被评选为“2020 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年度创新产品”。发行人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新兴技术研发与客户业务 场景研究相结合的创新业务升级模式,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 等新兴技术领域持续创新积累,逐步形成智慧金融、智慧电商、智慧零售、智 能大数据中台等一系列技术解决方案,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取得了 326 项 软件著作权,能够为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客户提 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2 )模式创新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数字化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广泛应用,客户对信息技术 外包服务商的服务能力有了新的要求,发行人也在积极进行经营模式创新以提 升服务能力。

1)营销模式:发行人突破了传统营销模式和营销渠道的限制,积极创新销 售模式,丰富营销渠道,创新合作战略。在销售渠道上,公司采用传统渠道和 整合营销相结合,通过丰富的营销渠道来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公司积极推广 互联网营销策略,充分利用行业网站、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社 交网络平台,开展整合营销。

2)管理模式:发行人坚持以客户为中心,采用业务事业部的组织形式运作, 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过程中,采用客户负责人、销售负责人、业务技术 负责人之间既分工又协作的服务模式。此外,发行人在结合客户的组织结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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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针对性地构建或者调整自身的管理服务组织,通过组织上的高匹配性 来实现服务的针对性和高效性。

3)交付模式:随着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加快,企业上云、远程办公、流程智 能化等市场需求不断加大,发行人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从传统的现场服务 逐渐扩展到离岸交付中心(ODC)、在岸交付中心等模式。公司通过将已有资源 的充分整合规划,实现了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以及不同行业客户服务能力的共 享。

3 )业态创新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的产品及服务的业态模式主要可分为技术交付服务、 定制化软件产品、平台化解决方案三个层级。目前中国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 整体以技术交付为主,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 快速发展,客户对软件技术合作伙伴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一些拥有先进技术的 公司开始针对众多个体公司的业务逻辑制定和开发特定的定制软件或解决方案。 发行人为满足下游客户持续深化的需求,基于对客户业务的深入理解,加大对 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逐步从软件技术服务交付向定制化软件产品交付、 平台化解决方案交付进行业态模式转型,逐步向更高端的技术赋能业态模式发 展。

4 )新旧产业融合

软件技术外包行业早期主要系提供单一的 IT 技术服务,以满足客户主导型 的信息系统建设。随着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浪潮的席卷,发行人提供的服 务内容与形式要求更多元化、专业化。发行人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与客户深 度实践了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业的新旧产业融合。发行人聚焦 于软件开发服务要求较高的行业领域,通过重点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 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研发投入,以客户为中心,逐步将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业务向产业链高附加值部分延伸,致力于实现新兴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的结 合应用,大力促进新旧产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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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1 、有利因素

1 )国家产业政策及信息化战略对行业发展大力支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属于国家大力支持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 柱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我国政府对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行业高度重视,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和优惠政策, 以保障软件和信息技术企业获得最佳的发展环境。

2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随着 IT、通信、互联网、金融等几大行业引领的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 的潮流逐步延伸至房地产、航空物流、制造业、批发零售等众多行业,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的市场空间得到空前的扩展,各行各业的 IT 相关支出也有所增加。 此外,随着“互联网+”和“中国制造 2025”等国家战略的推进,将进一步驱 动社会各行业的信息化改造需求,为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3 )中国在全球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的竞争地位日益提高

目前,全球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产业格局正在发生重大的趋势性变化,向新 兴市场的战略转移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从而推动新兴市场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业迅速发展。中国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行业发展十余年来,行业服务层次随 行业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而逐步提升,同时拥有人才、成本、环境和基础配套 设施等优势。因此中国在全球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市场中的竞争地位不断提升, 已成为国际客户优先选择的主要外包目的地之一。

4 )技术变革促进移动智能终端行业发展推动相关测试服务需求增长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涉及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 网络技术等众多学科。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更新换代,特别是计算机技术 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移动智能终端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极大地拓展了移动 智能终端的应用领域。同时,当前互联网、物联网快速普及,人工智能、云计 算、大数据等技术迅速升级与迭代,移动智能终端加速迈入快速发展期,日常 生活办公用品逐渐智能化。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以及应用需求的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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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的需求日益提升。

2 、不利因素

1 )国际领先企业对国内企业带来的竞争压力较大

信息技术的突破发展促使客户需求不断提升,而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起步相对较晚,国内涉足该行业的企业规模整体偏小,与国际领先企业存在 一定差距。跨国大型企业凭借成功的经验、成熟的应用模式、雄厚的资金实力 迅速打开了国内市场,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对本土企业在相关领域带来了 一定程度的竞争压力。

2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尚待加强

尽管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直在加大工作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 欧美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相比尚有差距。在信息技术外包业务开展过 程中,外包服务商深度参与企业客户的项目研发工作,项目开发过程中也会涉 及企业客户的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出于安全考虑客户更倾向于选择知识产权 保护意识与力度较强国家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商。因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 度不足的劣势不利于提高中国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商在国际外包市场上的竞争力。

3 )高端技术人才的缺乏制约了行业快速发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升级,应用水平的不断深入,客户的服务需求日益深 化,各行业信息化、数字化项目的复杂性和综合性不断提高,对信息技术外包 服务的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日益提高。但人才储备并不能一蹴而就,多学科交叉 的复合型人才与深入了解客户业务特性的技术人才现阶段还较为缺乏,在一定 程度上制约了信息技术外包行业的快速发展。

4 )技术迭代迅速对企业把握技术发展方向要求较高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有技术进步快、产品生命周期短、升级频繁等特 点。技术、产品和市场经常出现新的发展浪潮,要求企业必须准确把握行业技 术和应用发展趋势,持续创新,以满足市场需求。当多种技术同步发展时,企 业选择技术发展方向定位将面临困难。如果企业选择错误的技术发展方向将直 接影响到企业未来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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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行业的进入壁垒

我国信息技术外包行业经过长期的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核心企 业群已初见端倪,行业的进入壁垒已经显著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行业经验壁垒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需要对客户所处行业和业务场景有较深入的了解,并 且能为客户在信息系统建设中提出指导性建议。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商主要 需要对移动通信行业有较深入的理解,并且能够为客户在移动移动智能终端产 品从研发到上市过程中提供可靠的测试方案。因此新进企业如果没有丰富的行 业经验积累,在发展初期往往较难获得项目,也很难获得客户的认可与选择。

2 、客户壁垒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发包方与承接方通常会建立长期业务合作伙伴关系, 因为长期合作有利于服务提供的稳定性、持续性,双方建立了互惠互利的信任 关系,增强了彼此的认同感。目前,位居行业前列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商通常 与一些大客户都建立有长达数年、甚至十多年的合作关系,客户粘性较强。因 此,行业新进入者也很难在短期内获得客户的认同,获取长期订单或大额订单。

3 、人才壁垒

信息技术外包行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由于专业人才培养周期较长,行业 内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相对有限,尤其是具有多年软件外包或终端测试经验、团 队管理能力、又熟练掌握外语的人才更加稀缺。目前,行业内高素质的技术人 才和管理人才相对有限,大多靠企业自己内部培养,导致行业新进入企业面临 较高的人才壁垒。

4 、专业技术及行业认证壁垒

信息技术外包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知识密集、专业性强、技术先 导、与下游应用环境关联紧密等特点,其产品及服务的开发是一个信息技术与 行业应用相融合的过程,涉及多个领域的学科和技术,需要长期持续的研究, 因此优质的技术与服务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之一。同时,企业通常会取得 各种资质认证以获取发包方的认可,例如软件成熟度 CMM/CMMI 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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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安全资质认证、ISO9000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等。这些行业资质认证等级 代表着公司的行业经验、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树立起了本行业的参照指 标和市场准入壁垒,而行业新进入者一般无法立刻获得相关资质认证,阻碍了 其获取业务的能力。

5 、品牌壁垒

信息技术外包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充分竞争的行业。公司的品牌 形象是企业竞争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等综合实力的体现,信息技术外包 服务商的品牌形象与行业口碑将直接影响客户的选择。行业先进入者经过长期 积累的丰富的成功案例,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市场品牌形象。要获得市场的认可 需要企业长期的建设、经营与积累,行业新进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建立品牌知名 度。

三、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的竞争地位

(一)行业竞争格局

1 、软件技术外包行业

根据服务领域、市场分布、收入规模等,可将软件技术外包行业市场参与 者初步分类如下:

(1)国际综合服务商:在全世界范围拥有多个分支服务机构,拥有强大的 服务资源整合能力,拥有很强的国际知名度,服务于世界范围内各行业领域客 户,例如 IBM、埃森哲等;

(2)跨国综合服务商:立足国内,涉足国际主要国家,在全国大部分城市 以及部分国外地区拥有分支服务机构,拥有较强跨国服务资源整合能力,服务 于国内外各行业领域客户,例如中软国际、东软集团、软通动力、文思海辉等;

(3)全国性综合服务商:在全国主要城市拥有分支服务机构,拥有较强国 内服务资源整合能力,主要服务于国内大部分城市各行业领域客户,例如博彦 科技、法本信息、诚迈科技、润和软件、赛意信息等;

(4)细分领域服务商:专注于特定的行业或业务领域,覆盖细分领域客户 所在地,在细分领域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与专业服务能力,例如京北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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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软件、凌志软件、科蓝软件、安硕信息、四方精创等。

从国际市场看,国内软件技术外包行业起步较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尚 存在较大差距,国际巨头仍占据主导地位,其不论在市场份额还是在技术研发 拓展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在营业收入规模上,欧美发达国家中有多个服务商 的营业收入超百亿美元,而较少有国内服务商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人民币。在 技术研发拓展方面,国内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的研发目前主要集中于接近市场 应用的技术,而欧美发达国家服务商的研发主要着眼于面向未来的技术。因此, 在经营规模与技术层次上,国内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与国际巨头相比具有较 大的成长空间。

从国内市场看,我国软件技术外包行业企业众多,市场集中度尚不明显, 市场化程度较高,充分竞争。近年来,在与国际巨头竞争中,国内服务商在技 术、服务以及风险控制水平等方面实力迅速提高,国内企业对本土厂商的认可 度显著提高。此外,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各行各业企业信息化升级 与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国内厂商将迎来加速发展的黄金时期。长期来看,客 户对供应商多元化服务能力、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响应速度、服务经验以及 长期服务的稳定保障能力具有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拥有深厚客户基础、良 好服务能力和雄厚技术实力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将在激烈的竞争中逐步 占领市场,取得显著的竞争优势。

2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行业

目前国内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除发行人外,重点 厂商包括文思海辉、软通动力、中科创达、中兴通讯等。

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传统移动终端产品应用场景 不断拓展,推动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持续更新迭代、性能不断优化升级。新技术、 新产品在市场中日益普及,不同用户群体对产品性能、运行速度、功能模块都 有了更高的要求,导致产品市场整体呈现结构复杂化、使用环境多样化、用户 群体多元化、产品生命周期不断缩短的发展态势。近年来,我国移动智能终端 市场日趋成熟,行业标准逐步清晰,导致移动智能终端测试市场准入门槛不断 提升,行业外部竞争压力逐步减小,行业企业间的竞争加剧,内部压力陡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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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兴技术迭代速度逐步加快,新技术对行业冲击频率愈发频繁,行业企业 间竞争持续加剧,行业市场进入大浪淘沙阶段,未来无法紧跟市场前端技术, 满足用户不同需求的测试服务商将逐步在行业竞争中掉队。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壮大,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能力不断提升,数 据要素成为贯穿全产业链的新生产要素。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产品从研发 前段到市场用户使用后端,逐步形成了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完整的研发一体化产 业闭环。随着产品研发一体化不断完善,智能终端研发各个环节关联度大大加 强,各个环节间的粘性进一步增强,因此面向全产业链的平台化、一体化的测 试成为新的厂商竞争要点,更是能够直接参与研发过程的试金石。面向全产业 链的全流程测试,作为产品研发阶段的测试成为产品研发乃至后期使用的关键, 测试服务成为产品整体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具备平台化、一体化测试能力 的测试服务商,不仅能够帮助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提升终端研发水平,提 高产品质量,更能够全面地渗透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提升行业竞争地位。

(二)发行人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发行人所在细分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行人根据下列标准对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选取:(1)A 股或 H 股已上市或拟上市公司,且根据 证监会行业分类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正常经营且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不包括 ST、*ST、无收入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大于 5 亿元;(3)服 务领域为软件技术,不包括信息、集成、通信、传媒游戏产业及提供硬件销售 等非软件技术行业;(4)主要服务类型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具体服务与公 司相同或类似。

基于上述标准,发行人选取了中软国际、软通动力、博彦科技、润和软件、 法本信息、诚迈科技 6 家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及主要竞争对手。发行人的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公司简介
1 中软国际 00354.HK 中软国际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亿港币,是一家中
国领先的大型综合性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提供从咨
询、解决方案、外包服务到IT人才培养的端到端软件及
信息服务。中软国际于2003年6月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
市。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中软国际拥有员工
92,039 名。2019 年、2020 年、2021 年中软国际实现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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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公司简介
业收入分别为122.16亿元、143.77亿元和189.69亿元。
2 软通动力 301236.SZ 软通动力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拥有深厚行业积累和全
面技术实力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商,主营业务是为通
讯设备、互联网服务、金融、高科技与制造等多个行业
客户提供端到端的软件与数字技术服务和数字化运营服
务。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软通动力共有员工
90,364 名。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软通动力实现营
业收入分别为106.05 亿元、129.99 亿元和166.23 亿元。
3 博彦科技 002649.SZ 博彦科技成立于1995 年,是一家面向全球的IT 咨询、
解决方案与服务提供商,主要业务涵盖产品及解决方
案、研发工程服务和IT 运营维护。博彦科技于2012 年
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博彦科技共有员工26,487 名。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博彦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6.88亿元、43.10亿元
和55.32 亿元。
4 润和软件 300339.SZ 润和软件成立于2006年,是以软件技术服务为核心,为
国际、国内客户提供专业领域的行业解决方案以及相关
软件产品、平台和服务。润和软件于2012年7月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润和软件和
拥有员工12,282 名。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润和软
件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1.21 亿元、24.80 亿元和27.59
亿元。
5 法本信息 300925.SZ 法本信息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
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的提供商。公司基于对信
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结合客户的业务场景,为客户在
信息化和数字化进程中的不同需求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
务。法本信息于2020 年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法本信息共有员工18,092
名。2019 年、2020 年、2021 年法本信息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13.07 亿元、19.48 亿元和30.88 亿元。
6 诚迈科技 300598.SZ 诚迈科技成立于2006 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软件产品设
计、代码开发、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等全流程服务的软
件技术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提供全球化的专业软件研发
服务,专注于移动设备及无线互联网行业软件研发及咨
询等服务。诚迈科技于2017年1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诚迈科技拥有员工7,445
名。2019 年、2020 年和2021 年诚迈科技实现营业收入
分别为6.60 亿元、9.38 亿元和14.24 亿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总资产(亿元)
净资产(亿元)
资产负债率
(%)
流动比率(倍)
中软
国际
软通
动力
博彦
科技
润和
软件
法本
信息
诚迈
科技
慧博
云通
169.02 105.23 50.28 44.14 18.09 17.44 8.61
116.27 50.26 37.51 30.56 12.51 12.00 6.39
31.21 52.24 25.40 30.75 30.85 31.21 25.80
3.39 1.74 3.00 2.50 3.17 1.79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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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中软
国际
软通
动力
博彦
科技
润和
软件
法本
信息
诚迈
科技
慧博
云通
速动比率(倍) 3.35 1.60 2.97 2.15 3.15 1.66 3.36
营业收入
(亿元)
189.65 166.23 55.32 27.59 30.88 14.24 9.18
营业利润
(亿元)
14.53 10.13 4.79 1.80 1.36 0.43 0.85
净利润(亿元) 11.37 9.38 4.17 1.81 1.35 0.30 0.78
扣非后每股收益
(元/股)
- 2.41 0.68 0.11 0.52 -0.11 0.17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年)
3.84 4.18 4.50 2.69 4.19 3.09 3.94
*净资产收益率
(%)
11.17 18.89 11.34 2.78 9.59 -1.77 10.68
销售毛利率
(%)
26.66 24.67 26.16 28.40 26.39 22.33 24.38

注:1、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2、*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扣除前后相比取低者为计算 依据)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三)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市场地位及技术水平

1 、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经过多年持续专注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推广,发行人已形成一定的品牌知名 度,具备良好的市场竞争力,目前已经成长为具备一定国际化程度的全国性信 息技术外包服务商。按行业内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规模排名,发行人处于快速 发展的成长期,目前处于行业内第二梯队的中游位置。具体统计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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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7
2020 年行业内服务商营业收入(亿元)
140.00
129.99
120.00
100.00
76.22
80.00
60.00
43.10
40.00
24.80 22.93 19.48
20.00 13.85 10.74 10.39 9.38 6.88 6.61 6.30 5.74
0.00
数据来源:Wind,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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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根据交付地域可分为在岸外包与离岸外包,其中 在离岸外包市场发行人主要以离岸交付中心(ODC)的模式为海外大客户提供 服务,并与 SAP、VMware、Internet Brands 等知名国际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公司的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约为 20%,发行人的 国际化程度在规模接近的服务商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是开展时间最久、细分领域优势明显的业务。 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目前已覆盖完整的智能手机产业链,能够为智能 手机厂商、芯片制造商、通信运营商以及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提 供外场测试服务与实验室测试服务。在智能手机测试方面尤其是外场测试领域, 发行人在第三方测试服务商中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具有规模较大、成立 时间较长的专业测试服务团队,能够在全球 200 多个城市和不同网络环境下开 展相关测试工作,且是中国移动认可的两家具有入库验收资格的供应商之一。 在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等新兴智能终端的测试服务领域,国内 市场目前处于发展早期,第三方测试服务机构较少、规模较小,公司基于移动 智能手机测试业务的深厚经验向此领域延伸拓展具备一定的先发优势,并且在 相关领域的业务开拓已取得实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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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发行人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在营业收入、人员规模和技术研发能力上均取 得了跨越式发展。发行人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成都、南京、 武汉、长沙等多个国内城市以及美国等境外地区构建了分支机构或服务团队, 以全球同行业领先企业为楷模,境内外市场同步发展,向全球客户提供专业的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在发展过程中,发行人主要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收购相结 合的方式实现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目前已经成长为具备一定国际化程度的全 国性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商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商。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多次获得专业咨询机构认可及多项奖项。发行人是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并通过评选获得“2019 年中国信息化 和软件服务业年度优秀服务商”、“2019 中国(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2020 年中国信息技术优秀服务商”、“2020 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百强 企业”、“2021 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创新企业”等荣誉称号,发行人的 云办公平台、数据中台方案被评选为“2019 年中国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年度优 秀方案”,发行人的企业信息化综合数据共享平台被评选为“2020 中国软件和 信息服务业年度创新产品”。

3 、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目前专注于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 当前的技术水平不仅能够满足客户对软件开发和终端测试的需要,同时能够为 客户提供一定的增值服务。公司技术研发与储备主要围绕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 务展开,同时对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进行了前瞻性的技术研 究。在软件研发工程技术管理与质量控制上,发行人通过了软件能力成熟度模 型集成 CMMI5 级、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认证,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因与同行业 公司专注领域不同,公司在细分领域中的技术积累有所差异,技术积累具有行 业特点。公司专注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业,在相关细分领域 中公司的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领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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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

  • 1 、发行人软件技术外包业务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

1 )软件技术外包业务的竞争优势

1)国际化业务优势

发行人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初期以服务海外客户的离岸外包业务为主, 具有国际化基因,在后续逐渐发展扩大国内客户业务同时亦持续积极拓展境外 客户业务,始终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发行人积累了先进的离岸交付中心 (ODC)的搭建、管理和运营经验,同时拥有大量精于承接海外软件研发业务 的技术人才,在全国多个城市组建设立了离岸交付中心(ODC),为海外大客户 提供成熟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发行人已与 SAP、VMWare、Internet Brands、 WALMART 等知名国际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海外客户为了拓展中 国市场选择与发行人合作,且发行人是其大部分海外客户在中国唯一或少有的 供应商。此外,为了应对海外客户的全球化布局,发行人将服务交付地从中国 逐步扩展到菲律宾、印度、新加坡、墨西哥、巴西以及部分欧洲地区,以进一 步加强全球交付网络布局、海外人才招聘能力以及海外市场竞争力。

国际化业务中,海外客户通常将其核心产品中的部分核心子系统及模块交 给发行人主导开发,因此对于软件开发人员的技术与素质要求相较国内客户业 务更高,代表了发行人高端技术服务实力。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境外收入占比达 到 20%以上,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的国际化程度及海外客户 ODC 业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2)技术能力优势

发行人围绕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领域,结合前沿技 术与业务发展,进行技术与业务融合的创新探索,持续提升发行人在相应领域 的技术应用能力。发行人的主要技术人员均拥有丰富的相关技术领域的项目领 导经验,发行人超过 40%以上的业务人员具有相关技术领域的项目服务经验。

在云计算领域,发行人可为客户提供 IaaS、PaaS、SaaS 多个层面的软件开 发、测试与维护服务,并成为多家大型跨国企业的云计算服务商;在大数据领 域,发行人基于对数据的采集、分析及应用等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涉及大数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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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软件产品的开发服务,此外,发行人基于自研的数据中台技术平台可为客户 定制化开发大数据相关产品及解决方案;在人工智能领域,发行人运用计算机 视觉、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 AI 技术可为客户提供涉及人工智能相关软件 产品的开发服务,此外,发行人基于 AI 技术层厂商的底层通用技术结合下游各 行业业务场景进行定制化开发,可为客户提供企业级 AI 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 在物联网领域,发行人可为客户定制化开发企业物联网平台解决方案,还可为 物联网硬件厂商提供 IoT 产品的研发及认证测试服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领 域已服务的客户数量及已取得的相关软件著作权数量如下:

序号 技术领域 涉及相关技术服务的客户数量 相关软件著作权数量
1 云计算 约40家 25
2 大数据 约60家 38
3 人工智能 约10家 32
4 物联网 约10家 10

3)行业覆盖与客户资源优势

发行人在软件技术外包业务的拓展过程中已积累了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 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业的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且大部 分客户均为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知名度高、财务实力强、合作质量优异,例 如 SAP、VMWare、Internet Brands、中国移动、爱立信、小米、三星、阿里巴 巴、中信保、浦发银行、吉利、强生、WALMART 等。发行人的软件技术外包 服务能力受到客户高度认可,合作客户粘性较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长期稳定 并不断深化,业务量持续提升,同时在新客户开拓方面陆续进入国内知名企业 的供应商名录。

得益于覆盖行业广泛、服务客户众多且优质,发行人在积累丰富行业经验 的同时,加深了对行业的理解和认知,有助于发行人未来进一步拓展同行业客 户。此外,公司在与各行业领先客户长期深入合作的过程中与客户共同成长, 一方面促进了公司在各产业领域技术服务水平的提升、树立了公司在行业内的 优势地位和良好的品牌声誉,另一方面也为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的客户资源奠定 了基础。因此,公司行业覆盖广泛及客户资源优质为发行人的软件技术外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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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平稳、健康发展奠定了持续成长的良好基础。

4)项目交付管理优势

发行人以国际体系标准为参照,建立了覆盖项目全周期的项目管理体系, 具备强有力的履约保证。凭借突出的项目管理能力,发行人自 2018 年以来持续 拥有行业内广泛认可的 CMMI5 级认证,代表公司在过程组织能力、软件技术 研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方案交付能力等方面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此外, 公司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等认证。通过健全有效的管理体系,公司能够有效的保 障对于客户项目的交付能力、保持较高的质量管控水平、确保公司及客户的信 息资产不受损害。因此,公司的项目交付管理能力,能够为公司持续加强与大 型企业客户的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 )软件技术外包业务的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的资金劣势

伴随国内外软件外包行业的蓬勃发展,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业务规模预计 将持续扩张,同时新兴技术日益普及对公司技术能力亦提出了更高要求。发行 人作为本土民营高科技企业,目前经营资金主要依靠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随 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在市场开拓、技术研发、团队建设等方面均受到资金投 入的制约,单一融资渠道已无法满足公司大规模资金需求。我国已有多家同行 业企业实现境内或境外上市,这些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募集资金获得先发优势, 并通过资本运作,提升公司规模,扩大业务领域,实现了跳跃式增长。

2)与国内外大型软件外包服务商相比存在一定差距

尽管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业务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与国内外大型软件外包 服务商相比,在业务布局、经营规模、服务深度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从国 内市场看,发行人的业务规模体量在同行业依然相对偏小,按照 2020 年营业收 入规模排名大致处于国内软件外包行业第二梯队的中游位置,国内行业内头部 公司如中软国际、软通动力的营收规模均已超过百亿。从国际市场看,国内软 件技术外包行业起步较晚国际巨头仍占据主导地位,其不论在市场份额还是在 技术研发拓展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欧美发达国家中有多个软件外包服务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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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规模超过百亿美元。目前,公司积极提高研发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步 拓展国内外市场,完善整体业务布局,向行业一流的软件外包服务商迈进。

3)部分行业渗透深度不够

发行人的软件技术外包业务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所覆盖的行业领域越 来越广泛,但是由于发行人的规模、资金、人才等因素限制,发行人在部分行 业领域例如金融、互联网等行业的服务涉猎深度稍有不足,尚未积累足够的软 件开发深度服务经验,提供行业 IT 管理咨询或解决方案的能力尚不成熟。随着 各行业客户对于软件外包商的服务要求日益提高,发行人软件技术外包业务的 行业渗透深度和行业解决方案能力尚待进一步提高。

2 、发行人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的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

1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的竞争优势

1)产业链全覆盖优势

发行人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目前已覆盖完整的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链, 客户包括芯片制造商、移动智能终端厂商、工信部进网许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 通信运营商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行人对于产业链的全覆盖有利于整体提升 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获取能力,举例而言,移动智能终端厂商将通信 运营商视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而发行人作为通信运营商的合作伙伴,有助 于开拓移动智能终端厂商的相关测试业务。此外,公司利用自身客户价值链优 势,基于丰富的技术积累和灵活的人力资源调度,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灵活多 变的要求,同时对客户需求和供应链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为移动智能终端全产 业链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2)业务经验及团队规模优势

发行人拥有一支专业化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团队,业务管理人员具有近 10 年的终端测试项目管理经验,目前全球测试团队人数超过 1,500 人,其中外场 测试团队超过 300 人,实验室测试团队超过 1,200 人。发行人的终端测试团队 具备丰富的移动通信领域终端测试经验,长期参与执行移动智能终端测试工作, 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全面的专业技能,积累了丰富的终端测试经验。发行人 累计已开展超过 25 万人天的外场测试工作,已对超过 1,000 款移动智能终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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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进行外场测试;发行人累计已开展超过 50 万人天的实验室测试工作,已对超 过 1,000 款移动智能终端型号进行实验室测试。发行人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 务经验及团队规模在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3)全国服务网络区域覆盖优势

发行人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区域覆盖较广,测试范围遍布全球,目前 发行人已累计在全球 200 多个城市(包括 100 多个国内城市及 100 多个海外城 市)和不同网络环境下开展移动智能终端的外场测试工作。发行人在国内已建 立较完备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网络,公司在北京、杭州、广州、长沙、上 海等区域设立外场测试服务基地,在南京、成都设有实验室测试交付中心,具 备全时快速响应、多区域同步交付的能力。通过跨区域、多网点布局,使得发 行人终端测试业务在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同时仍能保持灵活的交付能力,在 某一区域启动项目时可快速组建团队,快速调用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能力优势 明显。

2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的竞争劣势

1)外场测试的海外地区本土化布局不足

尽管发行人的外场测试业务测试范围遍布全球,但目前发行人集中设立的 外场测试服务基地主要在国内各个城市,海外地区本土化覆盖较少,仅在北美 和英国部分地区有本地业务团队及办公场地,很大一部分境外地区的外场测试 工作由国内测试技术人员出差去海外执行。全球化布局覆盖不足也导致了近两 年境外地区的外场测试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由于国外疫情长时间未得到 有效控制,出于防疫政策跨国差旅受限,国内测试技术人员无法去境外开展外 场测试工作。未来随着疫情逐渐过去以及国内智能手机厂商进一步抢占海外市 场份额,发行人外场测试的全球化布局和海外本土化覆盖有待进一步提高。

2)实验室测试对国内头部智能手机厂商覆盖不足

尽管发行人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已覆盖小米、OPPO、VIVO、荣耀等 国内头部智能手机厂商,但目前发行人为其提供实验室测试服务的仅为小米、 Realme 等,发行人为 OPPO、VIVO、荣耀等其他头部手机厂商主要提供外场测 试服务,尚未规模化开展实验室测试业务合作。随着国内智能手机市场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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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以及 5G 等技术迭代发展,头部厂商持续加大新型产品研发投入,对 终端研发阶段的实验室测试服务有明确需求,发行人的实验室测试业务还有较 大的市场拓展空间,发行人在实验室测试业务上对国内头部智能手机厂商的覆 盖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服务或产品的收入情况

1 、按业务类型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72,404.36 79.62% 49,881.46 73.97% 38,882.11 73.47%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
70,584.32 77.62% 48,464.94 71.87% 38,380.05 72.52%
软件定制开发及解
决方案服务
1,820.04 2.00% 1,416.52 2.10% 502.07 0.95%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
服务
18,533.07 20.38% 17,550.49 26.03% 14,043.87 26.53%
测试技术服务 18,533.07 20.38% 17,514.91 25.97% 13,219.57 24.98%
外场测试 6,323.57 6.95% 10,439.44 15.48% 8,487.64 16.04%
实验室测试 12,209.50 13.43% 7,075.48 10.49% 4,731.93 8.94%
检测认证服务 - - 35.57 0.05% 824.30 1.56%
合计 90,937.43 100.00% 67,431.94 100.00% 52,925.98 100.00%

2 、按服务地区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地区 75,064.61 82.55% 51,633.85 76.57% 41,393.32 78.21%
境外地区 15,872.82 17.45% 15,798.09 23.43% 11,532.66 21.79%
其中:美国 13,926.33 15.31% 14,189.66 21.04% 10,700.14 20.22%
合计 90,937.43 100.00% 67,431.94 100.00% 52,925.98 100.00%

(二)前五大客户情况

公司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的客户形成了稳定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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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并通过高效的业务能力及客户管理能力增强客户粘性,与客户开展长 期合作。

1 、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及相应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1 年度
1 爱立信1 10,846.98 11.81%
2 SAP2 8,361.05 9.11%
3 小米3 8,262.32 9.00%
4 三星集团4 6,391.20 6.96%
5 中国移动5 5,062.40 5.51%
合计 38,923.95 42.39%
2020 年度
1 爱立信1 7,507.12 10.92%
2 SAP2 7,418.79 10.79%
3 三星集团4 7,288.89 10.60%
4 华为海思6 5,081.15 7.39%
5 中国移动5 4,574.55 6.65%
合计 31,870.51 46.35%
2019 年度
1 爱立信1 7,156.64 13.25%
2 三星集团4 6,798.43 12.58%
3 SAP2 5,016.35 9.28%
4 华为海思6 4,874.41 9.02%
5 中国移动5 3,282.91 6.08%
合计 27,128.74 50.21%

注 1:上表列示的爱立信的收入来自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包括爱立信(中 国)通信有限公司、爱立信移动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广州)有限公司、爱立信(西安) 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及北京满凯媒体科技有限公司(爱立信参股公司之子公司)之 收入。

注 2:上表列示的来自 SAP 的收入包括其下属公司 SAP Ariba 及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 之收入。

注 3:上表列示的小米的收入来自小米集团下属的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小米通讯 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小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田米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口岸产融大数 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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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上表列示的三星集团的收入来自三星电子株式会下属的公司包括北京三星通信技术 研究有限公司、三星半导体(中国)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广州三星通信技术研 究有限公司之收入。

注 5:上表列示的中国移动的收入来自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包括中国移动通 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中移系统集成有 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 移动紫金(江苏)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之收入。

注 6:上表列示的华为海思的收入来自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公司包括深圳市海思 半导体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北京华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上海海思技术有限公 司之收入。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前五大客户中占有权益 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公司的结算模式主 要分为按人员服务时长收费(人力制)及按照项目交付收费(项目制),公司业 务收入以人力制收入为主,公司根据软件开发人员或测试人员的人月/人天单价 和工作时长向客户收取技术服务费。人力制收费情况根据技术人员的技术级别 为基础,结合市场情况以及与客户谈判确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营业收入 50%或严重依 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2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客户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第一次成为前
五大客户年度
成立时间 订单和业
务的获取
方式
合作
历史
新增原因
1 小米 2021年 2010年 商业谈判 2013年
至今
业务规模的增长
2 爱立信 2019年 1876年 收购文思
海辉的爱
立信业务
资产组
2018年
至今
2018年11月收购文
思海辉的爱立信业
务资产组后,公司
持续获取客户订单

爱立信公司是全球领先的提供端到端全面通信解决方案以及专业服务的供 应商,其开发的通信产品系统庞大、架构复杂,对产品软硬件的稳定性、高效 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要求服务商熟悉通信产品软硬件,开发环境、技术需求、 管理流程等,能够准确把握其问题难点、技术要求等。小米公司是一家以智能 手机、智能硬件和 IoT 平台为核心的消费电子及智能制造公司,其对软硬件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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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与测试有着较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倾向于与服务商形成长期、稳 定的合作关系,后续采购行为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和持续性。自 2018 年以来,公 司持续向爱立信、小米提供服务,随着与公司业务合作的深入,销售规模持续 增长,合作关系稳定,预计未来将继续保持合作关系。

(三)销售第三方回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主要系客户集团内统一支付、客户 指定第三方、供应链融资付款。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发生第三方回款按主要原 因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回款类型 2021 2020 2019
回款金额 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回款金额 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回款金额 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客户集团内统
一支付
7,748.21 8.44% 7,045.87 10.25% 3,025.50 5.60%
客户指定第
三方
1,889.72 2.06% 2,282.52 3.32% 2,169.66 4.02%
供应链融资
付款
7,447.89 8.11% 5,111.29 7.43% 3,974.44 7.36%
总计 17,085.82 18.61% 14,439.67 21.00% 9,169.59 16.97%

公司客户的第三方回款均以真实交易背景为前提,销售业务及回款真实。

(四)主要境外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境外的主要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测试技术服务及软件定制开发服务,其中服务类型主要为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 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境外客户为 Ariba Inc.、Internet Brands、VMWare Inc.、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WALMART INC.五家客户。公司已与境外客户 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主要境外客户的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及占当期发行人外 销收入及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境外客户
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占外销
收入比例
占营业
收入比例
2021年 Ariba,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6,600.53 41.58% 7.19%
Internet
Brands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2,468.65 15.55%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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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境外客户
名称
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占外销
收入比例
占营业
收入比例
WALMAR
T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1,930.83 12.16% 2.10%
联发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测试技术服务 1,869.53 11.78% 2.04%
VMWare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875.46 5.52% 0.95%
小计 13,744.99 86.59% 14.97%
2020年 Ariba,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6,656.97 42.14% 9.68%
Internet
Brands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2,349.36 14.87% 3.42%
WALMAR
T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2,124.58 13.45% 3.09%
联发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测试技术服务 1,536.37 9.73% 2.23%
VMWare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768.93 4.87% 1.12%
小计 13,436.22 85.05% 19.54%
2019年 Ariba,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5,016.35 43.50% 9.28%
Internet
Brands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1,935.89 16.79% 3.58%
WALMAR
T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1,612.24 13.98% 2.98%
联发科技
股份有限
公司
测试技术服务 791.52 6.86% 1.46%
VMWare
Inc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700.95 6.08% 1.30%
小计 10,056.96 87.20% 18.61%

主要境外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应项目的具体概况、订单获取方式、定价方 式等如下:

1Ariba, Inc.

1Ariba, Inc.
项目 内容
客户名称 Ariba, Inc.
客户所属集团 SAP
客户所在国家或区域 美国
成立日期 1972年
客户主营业务 该公司是ERP解决方案的先驱,也是全世界排名
第一的ERP软件,可以为各种行业、不同规模的
企业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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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客户所处的行业地位 世界排名第一的ERP软件公司
与客户开始合作时间 2015年2月
业务类型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定价方式 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合同获取方式 商务洽谈
主要合同名称 《Master Services Agreement》
主要合同签订时间 2015年2月
结算方式 按工作量月度结算
信用额度 500万元
信用期 一般为开票后60天内付款

2Internet Brands

2Internet Brands
项目 内容
客户名称 Internet Brands
客户所属集团 Internet Brands
客户所在国家或区域 美国
成立日期 1998年
客户主营业务 在线媒体和技术公司,服务于四大类别的企业和消
费者:汽车、健康、法律和家庭/旅游。
客户所处的行业地位 知名互联网媒体科技公司
与客户开始合作时间 2011年12月
业务类型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定价方式 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合同获取方式 商务洽谈
主要合同名称 《Offshore Development Center Master Services
Agreement》、《Master Services Agreement》
主要合同签订时间 2011年12月、2012年9月
结算方式 按工作量月度结算
信用额度 500万元
信用期 一般为开票后45天内付款

3WALMART INC.

3WALMART INC.
项目 内容
客户名称 WALMART INC.
客户所属集团 WALMART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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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内容
客户所在国家或区域 美国
成立日期 1962年
客户主营业务 连锁零售商
客户所处的行业地位 全球排名领先的零售商
与客户开始合作时间 2018年3月
业务类型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定价方式 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合同获取方式 商务洽谈
主要合同名称 《CONSULTING AGREEMENT》
主要合同签订时间 2018年3月
结算方式 按工作量月度结算
信用额度 500万元
信用期 一般为开票后90天内付款

4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内容
客户名称 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所属集团 联发科技
客户所在国家或区域 中国台湾
成立日期 1997年5月28日
客户主营业务 无线通讯、数字多媒体等
客户所处的行业地位 全球前十大半导体芯片厂商之一
与客户开始合作时间 2013年3月
业务类型 测试技术服务
定价方式 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合同获取方式 商务洽谈
主要合同名称 《软件测试合同》、《MediaTek委托测试服务框架合
同》
主要合同签订时间 2013年3月、2021年3月
结算方式 按工作量月度结算
信用额度 500万元
信用期 一般为开票后30天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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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VMWare Inc.

5VMWare Inc.
项目 内容
客户名称 VMWare Inc.
客户所属集团 VMWare Inc.
客户所在国家或区域 美国
成立日期 1998年
客户主营业务 全球云基础架构和移动商务解决方案厂商
客户所处的行业地位 世界排名领先的云服务管理公司
与客户开始合作时间 2015年8月
业务类型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定价方式 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合同获取方式 商务洽谈
主要合同名称 《VMWare PSA》
主要合同签订时间 2015年8月
结算方式 按工作量月度结算
信用额度 500万元
信用期 一般为开票后65天内付款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采购情况及价格变化趋势

1 、主要产品及服务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技术服务、测试成本、办 公场地费、办公用品费等。

单位:万元

项目
第三方技术服务
测试成本
办公场地费
办公用品费及采购
软硬件
中介服务
其他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3,134.03 30.66% 2,294.27 26.73% 1,953.17 22.83%
1,334.23 13.05% 2,068.88 24.11% 1,320.37 15.43%
1,937.12 18.95% 1,880.03 21.91% 1,679.54 19.63%
1,295.24 12.67% 1,025.10 11.94% 1,308.87 15.30%
2,214.04 21.66% 1,076.80 12.55% 1,615.12 18.88%
307.64 3.01% 236.85 2.76% 678.05 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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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计 10,222.30 100.00% 8,581.94 100.00% 8,555.11 100.00%

公司采购第三方技术服务主要是指公司在内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其 他专业渠道快速获取技术支持和优质技术人力服务的一种方式。由于提供第三 方技术服务的公司数量众多,公司的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来源较为充足。报告 期内,公司对第三方技术服务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953.17 万元、2,294.27 万元 及 3,134.03 万元,逐年增加的变动趋势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一致,主要系公司 业务持续扩张,第三方技术服务需求增加所致。

—— 测试成本主要为公司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外场测试业务开展过程中, 为在不同的现实网络环境进行测试而采购的租车服务,公司采购的租车服务价 格与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测试成本金额分别为 1,320.37 万元、2,068.88 万元及 1,334.23 万元,测试成本金额与公司外场测试业 务规模相匹配,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2021 年公司主要客户华为海思的业务量 大幅下滑,公司的测试成本采购相应减少。

办公场地支出主要是指房屋租赁及水电物业等公司办公场所相关的费用, 公司对办公场地的需求均为通用型办公场地,可替代性强,供应充足,不存在 公司办公用房租赁紧张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办公场地费逐年增加,主要 系随着业务发展,公司新增办公场所租赁所致。

办公用品费及采购软硬件指办公所需的硬件设备、软件产品、测试设备和 办公耗材等,由于办公用品市场处于充分竞争状态,且公司的采购量与市场供 应量相比较小,公司的采购需求可以获得充分满足。报告期内,由于各年采购 需求多样和变化,公司办公用品费及采购软硬件的金额略有浮动。

中介服务主要是指公司采购差旅服务、审计咨询服务、商业保险服务、招 聘服务等。报告期内,公司中介服务费分别为 1,615.12 万元、1,076.80 万元及 2,214.04 万元,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采购差旅服务有所下降,故中介 服务费较 2019 年明显降低;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2021 年公司采购的审计与 证券等 IPO 中介服务、招聘服务增多,故中介服务费较 2020 年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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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主要包括设备维修、招投标费用等开支,此类费用与公司各期具 体需求有关,采购金额存在一定波动。

(二)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1 、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金额 占当期采购总
额的比例
2021 年度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审计咨询服务 494.34 4.84%
2 华禹慧鑫1 测试租车 383.35 3.75%
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介服务 288.68 2.82%
4 中国移动
4
网络费及测试电话费 284.92 2.79%
5 北京荟宏 办公场地费 280.99 2.75%
总计 1,732.28 16.95%
2020 年度
1 华禹慧鑫1 测试租车 954.87 11.13%
2 吉盛源泉2 测试租车 628.28 7.32%
3 北京荟宏 办公场地费 398.56 4.64%
4 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场地费 285.99 3.33%
5 北京引领假日国际旅行社有
限公司
差旅费 251.46 2.93%
合计 2,519.16 29.35%
2019 年度
1 华禹慧鑫1 测试租车 605.45 7.08%
2 乌鲁木齐海名达文化艺术交
流有限公司
差旅费 510.51 5.97%
3 京东3 办公及测试设备等 460.13 5.38%
4 北京荟宏 办公场地 398.56 4.66%
5 吉盛源泉2 测试租车 377.10 4.41%
合计 2,351.74 27.49%

注 1:上表列示的对华禹慧鑫的采购款包括对受同一控制下的北京风驰迅捷汽车租赁有限 公司、北京华禹慧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万通联宇(北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北京金利 万丰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北京万城互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之采购款。

注 2:上表列示的对吉盛源泉的采购款包括对受同一控制下的北京吉盛源泉贸易有限公司 以及北京泰和伟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采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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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上表列示的对京东的采购款包括对受同一控制下的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达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广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金禾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拓帆贸易有限公司、成都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杭州 京东惠景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京东海元贸易有限公司、昆山京东尚信贸易有限公司、廊坊 京东吉特贸易有限公司、廊坊市京东钧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京 东创升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京东达业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京东海荣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京 东启正贸易有限公司、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采购款。

注 4:上表列示的对中国移动的采购款包括对受同一控制下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 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 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的采购款。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情况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第一次成为前五
大供应商年度
成立时间 采购和结算
方式
合作历史 交易变动
原因
1 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2021年 2011年 市场询价,
根据合同约
定付款
2019年至今 服务需求的
增加
2 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1997年 2020年至今 服务需求的
增加
3 中国移动 2021年 2000年 2015年至今 服务需求的
增加
4 北京叶氏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1994年 2010年至今 服务需求的
增加
5 北京引领假日
国际旅行社有
限公司
2020年 2008年 2018年至今 服务需求的
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主要系差旅供应商、办公场地供应商、 租车服务、办公用品等提供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相关采购需求相应增 加,合作具有连续性及持续性。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属于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内公司基于客户需求以及执行效率等因素,会存在业务转 包的情况,由此会出现客户与供应商、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具有合理 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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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类别 服务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杭州轩宇人力
资源有限公司
采购 人力外包业务数字化平
台服务
76.76 - -
销售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283.39 147.76 -
  • 注 1:上表包含公司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报告期销售采购累计发生额均大于 50 万元)的情 况。

  • 注 2:杭州轩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系吉利集团子公司。

2 、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中国信息通信研
究院
深圳信息通信研
究院
北京五龙电信技
术公司
东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1
恩梯梯数据(中
国)有限公司
重叠业务
领域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服务内容
硬件检测
认证
2,705.05 2,819.98 2,732.49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检测认证、
设备/房屋出租
硬件检测
认证
42.75 170.01 164.90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检测认证
硬件检测
认证
- 159.41 153.94 房屋出租
软件外包 50.80 141.11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
软件外包 174.36 37.03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
  • 注 1:上表来自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包括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软 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注 2:上表包含公司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报告期向竞争对手销售金额大于 50 万元)的情 况。

六、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及房屋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神州腾耀拥有 1 宗土地使用权, 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
证书编号 坐落位置 面积
m2
房屋
用途
使用期限 他项
权利
1 神州
腾耀
京(2020)开不动
产权第001629 号
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康定街
9,425.491 工业
用地
2008.08.06-
2058.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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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
证书编号 坐落位置 面积
m2
房屋
用途
使用期限 他项
权利
甲18号院

2 、房屋所有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自有房屋情况如下:


房产证号 权利
坐落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他项
权利
1 X京房权
证开字第
013864号
神州
腾耀
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康定街
甲18号1幢等
2 幢
房屋(构
筑物)所
有权
测试中
心,门卫
室及电缆
分界室
9,437.37 -
2
(2020)
开不动产
权第
001629 号
神州
腾耀
北京经济技术
开发区康定街
甲18号院3、
4、5号楼
房屋(构
筑物)所
有权
测试中
心、地下
13,256.81 -

3 、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承租不动产的情况如下:




出租方 坐落 租赁面

m2
本次租赁合
同期限
房产证号 租赁
备案
1 发行
北京叶氏企
业集团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
京北路9号叶青
大厦D座十层
1001号
1,100 2021.09.20-
2023.09.19
京房权证朝其05字
第001066号
已备案
2 发行
杭州基贤房
地产租赁有
限公司
杭州余杭区仓前
街道欧美金融城
6幢1201-1213
室及1225-1227
1,310.62 2020.07.20-
2023.09.19
浙(2020)余杭区不
动产权第0041503号
已备案
3 发行
杭州钱江开
发区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余
杭区仁和街道粮
站路11号1幢3
楼309室
100 2022.02.23-
2023.02.22
浙(2018)余杭区不
动产权第0085279号
已备案
4 慧博
云服
广州善品地
产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建
工路13/15号
602房
309 2021.04.15-
2024.04.14
粤房地证字第
C2122002号
已备案
5 发行
杭州基贤房
地产租赁有
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仓
前街道欧美金融
城6幢(1214-
1224室)
868.84 2020.08.10-
2023.09.19
浙(2020)余杭区不
动产权第0040879号
已备案
6 慧博
北京
北京叶氏企
业集团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
京北路9号叶青
大厦D座十层
190 2021.09.20-
2023.09.19
京房权证朝其05字
第001066号
已备案

1-1-21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租方 坐落 租赁面

m2
本次租赁合
同期限
房产证号 租赁
备案
1002号
7 慧博
软件
北京叶氏企
业集团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
京北路9号叶青
大厦D座十层
1003号
200 2021.09.20-
2023.09.19
京房权证朝其05字
第001066号
已备案
8 慧博
软件
北京车百智
能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
三旗金隅智造工
场项目N5号楼
1109-1209号
962 2020.08.10-
2023.08.09
京房权证海国更字第
0103006号
已备案
9 发行
西安泰维无
线科技有限
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唐
延南路8号泰维
智链中心B座4
层2.3.4.5室
702.33 2021.07.20-
2023.07.19
陕(2019)西安市不
动产权第0411212号
已备案
10 成都
慧博
成都华诚信
息产业有限
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
府大道北段1480
号8栋2单元14
层03、05号
806.83 2019.12.09-
2022.12.08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3263639号
已备案
11 智才
广赢
杭州江滨医
疗器械有限
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江
南大道3688号
通策广场2幢
1414室
44.21 2022.06.24-
2023.06.23
杭房权证高新移字第
12071686号
未备案
12 无锡
慧博
无锡智多多
科技孵化器
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菱
湖大道228号天
安智慧城3-
907、908
702.68 2019.02.01-
2022.07.31
苏(2018)无锡市不
动产权第0111320、
0111313号
已备案
13 卓梦
芸创
浙江科达投
资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浦
沿街道信诚路
555号1幢1805
65 2022.02.01-
2023.01.31
杭房权证高新字第
11318729号
已备案
14 北京
慧博
北京叶氏企
业集团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
京北路9号叶青
大厦D座十层
1005号
200 2021.09.20-
2023.09.19
京房权证朝其05字
第001066号
已备案
15 上海
慧逊
上海青浦农
工商经济城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五
厍浜路201号13
幢四层A区421
36 2020.09.01-
2025.09.01
沪房地青字(2012)
第003125号
未备案
16 上海
慧逊
上海市漕河
泾新兴技术
开发区发展
总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钦
州北路1188号1
幢7层702室
310.17 2020.05.01-
2023.04.30
沪(2017)徐字不动
产第019585号
未备案
17 湖南
慧博
长沙中建国
际发展有限
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中
建智慧谷项目
E37地块2号栋
A座房屋
1,645 2021.05.01-
2024.04.30
- 已备案

1-1-21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租方 坐落 租赁面

m2
本次租赁合
同期限
房产证号 租赁
备案
18 成都
慧博
浙江超链接
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
宁波市杭州湾新
区众创二路7号
I栋B306室
110 2022.01.01-
2022.12.31
- 未备案
19 慧博
邵阳
朱军华 湖南省邵阳市双
清区柏林国际9#

0008001/0008002
445.57 2021.02.01-
2024.01.31
湘2019邵阳市不动
产权第0028925号/
湘2019邵阳市不动
产权第0028926号
已备案
20 慧博
软件
北京美合坚
石商业运营
管理有限公
北京市朝阳区西
大望路27号-75
幢303室
98 2022.01.09-
2023.01.08
朝全字第10636号 未备案
21 发行
成都携程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
府四街189号B
座13楼
1,371.78 2021.05.01-
2024.06.30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
4543630号
已备案
22 美国
慧博
Regus
Management
Group,LLC
2880 Zanker
Road, Suite 203,
San Jose, CA
95134
10 2022.03.01-
2023.02.28
- -
23 发行
安徽友仁广
告传媒有限
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蜀
山区黄山路665
号西环商贸中心
12幢1317
5 2022.02.03-
2023.02.02
合蜀字第
8140010479号
未备案
24 江苏
慧博
昆山维信达
财务咨询服
务有限公司
第一分公司
昆山市花桥镇中
科创新广场1号
楼B座11楼
1109室
5 2022.04.08-
2023.04.07
苏(2017)昆山市不
动产权第0092188号
未备案
25 发行
龙志英 湖南省长沙市岳
麓区桐梓坡路
485号沁园春御
院小区2栋1605
116.94 2022.06.01-
2023.05.31
湘(2019)长沙市不
动产权第0401783号
未备案
26 发行
江苏省金陵
建工集团有
限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白
龙江东街16号
江苏电子商务产
业园1号楼2楼
部分
720 2021.08.10-
2024.09.10
苏(2020)宁建不动
产权第0027943号
已备案
27 发行
广东美纽诗
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
民中路555号
1109房
167.5175 2021.08.13-
2022.09.12
粤房地权证穗字第
0140003615号
已备案
28 发行
北京金领航
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天
通苑本四区16
号楼一单元
102、202室
95 2021.09.01-
2024.08.31
X京房权证昌字第
504710号
未备案
29 发行
河南德茗投
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金
水区经三路68
84.8 2022.03.01-
2023.02.28
郑房权证字第
1101048286号
已备案

1-1-21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租方 坐落 租赁面

m2
本次租赁合
同期限
房产证号 租赁
备案
号1号楼7层1
30 发行
北京荟宏 北京市西城区丰
盛胡同20号丰
铭国际大厦B座
11层02单元
680 2021.08.01-
2024.07.31
X京房权证西字第
113792号
已备案
31 深圳
慧博
深圳市福田
区政府物业
管理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深
业上城2号楼39
层1、2、3、5
号房
1,397.48 2021.08.15-
2024.08.14
粤(2018)深圳市不
动产权第0218262、
0218255、
0218267、0218275
已备案
32 发行
深圳市恒诚
信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黄
埔大道西365号
1409室BE35
(仅限办公)
5 2021.11.17-
2022.11.16
- 未备案
33 慧博
软件
上海青浦农
工商经济城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五
厍浜路203号13
幢六层A区650
36 2021.11.30-
2026.11.29
- 未备案
34 成都
慧博
杭州合本祥
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西
兴街道月明路
560号1幢1号
楼323室
50 2021.12.23-
2023.01.05
- 未备案
35 发行
深圳市恒诚
信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西
乡街道满京华艺
峦大厦4座301-
L015
5 2021.12.23-
2022.12.22
- 未备案
36 发行
盛丰实业有
限公司
广州市荔湾区人
民中路555号9
层03室
334.9638 2022.04.15-
2023.05.14
穗字第0140003615
已备案
37 发行
武汉市百佳
汇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
洪山区珞南街武
珞路717号兆富
国际大厦1栋4
层5、7、8、9
室(人脉众创空
间-116号)
5 2022.04.25-
2023.04.25
- 未备案

(二)主要无形资产

1 、商标

根据发行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档案,并经中国商标 网的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1-1-215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号 注册人
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专用权期限 他项
权利
1 53379689 慧博
云通
42 云计算;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外包商提供的信息技术
服务;多媒体产品的设计和
开发;技术项目研究;材料
测试;计算机技术咨询;计
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咨
询;计算机软件维护;计算
机软件设计;质量检测;软
件即服务(SaaS);通过网
站提供计算机技术和编程信
2021.10.14-
2031.10.13
-

注:2022 年 2 月 22 日,由于第三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上述商标的异议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向发行人发出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

2 、专利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并经国家知识 产权局网站的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依法取得专利情 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类别 专利号 专利权期限 专利
权人
取得
方式
他项
权利
1 一种用于双频毫米波系统
的平面天线
发明
专利
ZL20141067
4715.5
2014.11.21-
2034.11.20
神州
腾耀
受让
取得
-
2 耳机接口插拔测试机 发明
专利
ZL20141007
9843.5
2014.03.06-
2034.03.05
神州
腾耀
原始
取得
-
3 基于耦合微带线耦合器的
紧凑型宽带双圆极化贴片
天线
发明
专利
ZL20131012
0397.3
2013.04.09-
2033.04.08
神州
腾耀
受让
取得
-
4 一种手机射频互操作性测
试系统
实用
新型
ZL20122065
7649.7
2012.12.03-
2022.12.02
神州
腾耀
原始
取得
-
5 耦合微带线巴格莱多边形
(Bagley Polygon)功率分
配器
发明
专利
ZL20121032
0143.1
2012.08.31-
2032.08.30
神州
腾耀
受让
取得
-
6 一种导线弯折试验机 发明
专利
ZL20121014
7846.9
2012.05.12-
2032.05.11
神州
腾耀
原始
取得
-
7 一种钢球跌落试验机 发明
专利
ZL20111039
9023.0
2011.12.05-
2031.12.04
神州
腾耀
原始
取得
-
8 手机多功能测试机 发明
专利
ZL20111010
4230.9
2011.04.25-
2031.04.24
神州
腾耀
原始
取得
-
9 一种综合滑盖试验机 发明
专利
ZL20101027
1294.3
2010.09.02-
2030.09.01
神州
腾耀
原始
取得
-
  • 注:上述第 1、3、5 项专利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神州腾耀从北京邮电大学受让取得。2017 年 6 月 13 日,神州腾耀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技术(专利权)转让合同,北京邮电大学将上 述 3 项专利权以 35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神州腾耀。

1-1-216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 、域名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中国国家顶级域名注册证书,并经互联网域名查询网站 的查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共拥有 11 项域名, 具体如下:

序号 域名 注册所有人 注册时间 到期时间 注册商 他项权利
1 hydsoft.net 慧博软件 2015.12.22 2022.12.22 阿里云 -
2 hydsoft-testing.net 慧博软件 2019.5.10 2024.5.10 阿里云 -
3 hydsoft-testing.cn 慧博软件 2019.5.10 2024.5.10 阿里云 -
4 hydsoft-testing.com 慧博软件 2019.5.10 2024.5.10 阿里云 -
5 hydsoft.net.cn 慧博软件 2015.12.22 2022.12.22 阿里云 -
6 hydsoft.info 慧博软件 2015.12.22 2022.12.22 阿里云 -
7 hydsoft.com 慧博软件 2011.11.15 2023.11.15 阿里云 -
8 hydsoft.com.cn 慧博软件 2015.12.22 2022.12.22 阿里云 -
9 hydsoftit.com 慧博云通 2020.9.2 2022.9.2 腾讯云 -
10 zumuit.com 卓梦芸创 2017.1.24 2024.1.24 阿里云 -
11 zumuit.cn 卓梦芸创 2017.1.24 2024.1.24 阿里云 -

4 、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326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具体情况如下: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1 终端测试培训系统
V1.0
2010SR046
202
软著登字第
0234475 号
发行
2010.07.20 2010.09.04 原始
取得
2 软件测试流程控制
系统V1.0
2012SR110
117
软著登字第
0478153 号
发行
2010.03.10 2012.11.16 原始
取得
3 协同办公流程系统
V1.0
2012SR110
126
软著登字第
0478162 号
发行
2011.05.10 2012.11.16 原始
取得
4 员工培训管理系统
V1.0
2012SR110
137
软著登字第
0478173 号
发行
2010.10.11 2012.11.16 原始
取得
5 产品质量跟踪系统
V1.0
2012SR112
339
软著登字第
0480375 号
发行
2011.11.14 2012.11.22 原始
取得
6 质量管理系统V1.0 2012SR112
345
软著登字第
0480381 号
发行
2012.04.04 2012.11.22 原始
取得
7 Android系统数据
库优化软件V1.3
2014SR031
464
软著登字第
0700708 号
发行
未发表 2014.03.17 原始
取得
8 自动化测试系统
V1.0
2015SR214
771
软著登字第
1101857 号
发行
2015.06.19 2015.11.06 原始
取得

1-1-21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9 招聘系统V1.0 2015SR217
810
软著登字第
1104896 号
发行
2015.01.15 2015.11.10 原始
取得
10 旅游社交平台系统
V1.0
2015SR217
502
软著登字第
1104588 号
发行
2015.02.27 2015.11.10 原始
取得
11 车位分享系统V1.0 2015SR217
512
软著登字第
1104598 号
发行
2015.03.20 2015.11.10 原始
取得
12 物流园区后勤管理
系统V1.0
2015SR217
506
软著登字第
1104592 号
发行
2015.05.21 2015.11.10 原始
取得
13 大屏展示系统V1.0 2016SR397
331
软著登字第
1575947 号
发行
2016.07.14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4 资产管理平台V1.0 2016SR397
437
软著登字第
1576053 号
发行
2016.09.16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5 云服务平台V1.0 2016SR398
356
软著登字第
1576972 号
发行
2016.08.18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6 创业信息共享平台
V1.0
2017SR603
009
软著登字第
2188293 号
发行
2017.08.31 2017.11.03 原始
取得
17 移动终端外场GPS
定位打点报错系统
V1.0
2017SR603
056
软著登字第
2188340号
发行
2017.08.04 2017.11.03 原始
取得
18 移动终端外场测试
管理平台V1.0
2017SR603
064
软著登字第
2188348 号
发行
2017.08.31 2017.11.03 原始
取得
19 项目工时管理系统
V1.0
2017SR604
588
软著登字第
2189872 号
发行
2017.09.05 2017.11.06 原始
取得
20 生活馆业务管理系
统V1.0
2017SR604
592
软著登字第
2189876 号
发行
2017.08.31 2017.11.06 原始
取得
21 项目结算管理系统
V1.0
2017SR605
762
软著登字第
2191046 号
发行
2017.06.30 2017.11.06 原始
取得
22 资产管理平台V2.0 2017SR605
767
软著登字第
2191051 号
发行
2017.09.12 2017.11.06 原始
取得
23 移动终端大数据统
一认证中心系统
V1.0
2018SR105
3255
软著登字第
3382350号
发行
2018.06.29 2018.12.21 原始
取得
24 基于人工智能AI
的图形化编辑平台
V1.0
2018SR104
8718
软著登字第
3377813号
发行
2018.10.31 2018.12.21 原始
取得
25 大数据迁移测试控
制系统V1.0
2018SR104
8699
软著登字第
3377794 号
发行
2018.08.31 2018.12.21 原始
取得
26 电子地图展示系统
V1.0
2018SR678
604
软著登字第
3007699 号
发行
2017.12.26 2018.08.24 原始
取得
27 交通数据制作支撑
系统V1.0
2018SR678
921
软著登字第
3008016 号
发行
2018.10.31 2018.08.24 原始
取得
28 交通指挥展示系统
V1.0
2018SR678
910
软著登字第
3008005 号
发行
2017.12.07 2018.08.24 原始
取得
29 交通数据综合管理
系统V1.0
2018SR678
727
软著登字第
3007822 号
发行
2017.12.15 2018.08.24 原始
取得
30 交通数据支撑服务
系统V1.0
2018SR678
611
软著登字第
3007706 号
发行
2018.01.17 2018.08.24 原始
取得

1-1-21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31 企业安全管理系统
V1.0
2019SR129
2983
软著登字第
4713740 号
发行
2019.08.23 2019.12.05 原始
取得
32 企业客户管理系统
V1.0
2019SR129
5729
软著登字第
4716486 号
发行
2019.07.26 2019.12.05 原始
取得
33 企业销售管理系统
V1.0
2019SR129
4873
软著登字第
4715630 号
发行
2019.06.21 2019.12.05 原始
取得
34 企业质量管理系统
V1.0
2019SR128
9275
软著登字第
4710032 号
发行
2019.09.27 2019.12.05 原始
取得
35 企业综合管理系统
V1.0
2019SR129
5558
软著登字第
4716315 号
发行
2019.10.22 2019.12.05 原始
取得
36 人工智能企业服务
平台
2020SR182
8786
软著登字第
6631788 号
发行
2020.04.23 2020.12.16 原始
取得
37 在线办公平台V1.0 2020SR181
8833
软著登字第
6621835 号
发行
2020.11.12 2020.12.15 原始
取得
38 微服务应用平台
V1.0
2020SR182
9027
软著登字第
6632029 号
发行
2020.03.12 2020.12.16 原始
取得
39 企业数据综合查询
平台V1.0
2020SR186
8190
软著登字第
6671192 号
发行
2020.09.30 2020.12.21 原始
取得
40 企业数据中台系统
V2.0
2020SR186
7986
软著登字第
6670988 号
发行
2020.07.23 2020.12.21 原始
取得
41 用户购物系统V1.0 2021SR044
1869
软著登字第
7164495 号
发行
未发表 2021.3.24 原始
取得
42 运营管理系统V1.0 2021SR044
7166
软著登字第
7169792 号
发行
未发表 2021.3.25 原始
取得
43 综合OA平台V1.0 2021SR210
4829
软著登字第
8827455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44 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V1.0
2021SR210
4830
软著登字第
8827456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45 企业员工服务平台
V1.0
2021SR210
4831
软著登字第
8827457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46 资质审核和票据识
别小能手系统V1.0
2021SR210
0806
软著登字第
8823432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47 企业IT平台V1.0 2021SR210
1356
软著登字第
8823982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48 企业数据应用平台
V1.0
2021SR209
9583
软著登字第
8822209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49 汽车行业智能AI
语音营销顾问系统
V1.0
2021SR209
9929
软著登字第
8822555号
发行
2021.10.20 2021.12.22 原始
取得
50 美容AI智能培训
师软件V1.0
2021SR209
9930
软著登字第
8822556 号
发行
2021.10.20 2021.12.22 原始
取得
51 智慧医疗小护士平
台V1.0
2021SR212
2311
软著登字第
8844937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4 原始
取得
52 酒店智能化、数字
化管理系统V1.0
2021SR215
6966
软著登字第
8879592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6 原始
取得
53 注册证AI助理软
件V1.0
2021SR216
3148
软著登字第
8885774 号
发行
2021.10.20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1-21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54 风机叶片智能分析
系统V1.0
2021SR216
3149
软著登字第
8885775 号
发行
2021.09.30 2021.12.27 原始
取得
55 智能语音质控助理
平台V1.0
2021SR216
3150
软著登字第
8885776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56 智能应急管理系统
V1.0
2021SR216
3147
软著登字第
8885773 号
发行
2021.10.20 2021.12.27 原始
取得
57 智能仓储分析系统
V1.0
2021SR217
1471
软著登字第
8894097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58 智能精准营销系统
V1.0
2021SR217
1478
软著登字第
8894104 号
发行
2021.09.30 2021.12.27 原始
取得
59 智能风控反欺诈业
务平台V1.0
2021SR217
1477
软著登字第
8894103 号
发行
2021.09.30 2021.12.27 原始
取得
60 政企人机协同智能
助理平台V1.0
2021SR216
7076
软著登字第
8889702 号
发行
2021.10.20 2021.12.27 原始
取得
61 智慧医疗文献检索
平台V1.0
2021SR218
3412
软著登字第
8906038 号
发行
2021.11.09 2021.12.28 原始
取得
62 智能投资顾问系统
V1.0
2021SR218
5257
软著登字第
8907883 号
发行
2021.09.30 2021.12.28 原始
取得
63 智慧车辆云平台
V1.0
2021SR218
5256
软著登字第
8907882 号
发行
2021.10.20 2021.12.28 原始
取得
64 智能决策分析平台
V1.0
2022SR063
7608
软著登字第
9591807号
发行
2021.11.12 2022.5.25 原始
取得
65 慧博数据库智能运
维管理平台V1.0
2022SR063
7604
软著登字第
9591803号
发行
2021.11.12 2022.5.25 原始
取得
66 慧博量子工控防火
墙智能管控平台软
件V1.0
2022SR063
7605
软著登字第
9591804号
发行
2021.11.22 2022.5.25 原始
取得
67 AI智能外呼呼叫平
台V1.0
2022SR063
7609
软著登字第
9591808号
发行
2021.11.22 2022.5.25 原始
取得
68 AI智能自动驾驶接
收信号软件V1.0
2022SR063
7606
软著登字第
9591805号
发行
2021.12.10 2022.5.25 原始
取得
69 慧博智能SDN网络
管理系统软件V1.0
2022SR063
7600
软著登字第
9591799号
发行
2021.12.10 2022.5.25 原始
取得
70 网络参数实时监测
与智能反馈系统
V1.0
2022SR063
7601
软著登字第
9591800号
发行
2021.12.10 2022.5.25 原始
取得
71 慧博智能语音辨识
系统V1.0
2022SR063
7603
软著登字第
9591802号
发行
2021.12.24 2022.5.25 原始
取得
72 基于支付中电子签
名测试软件V1.0
2022SR063
7602
软著登字第
9591801号
发行
2021.12.24 2022.5.25 原始
取得
73 电商客户智能评价
反馈测试软件V1.0
2022SR063
7607
软著登字第
9591806号
发行
2021.12.24 2022.5.25 原始
取得
74 慧博AI培训机器 2022SR070 软著登字第 发行 2022.1.13 2022.6.7 原始

1-1-22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人软件V1.0 7426 9661625号 取得
75 慧博AI虚拟主播
系统V1.0
2022SR070
7510
软著登字第
9661709号
发行
2022.1.13 2022.6.7 原始
取得
76 慧博智能图像识别
系统V1.0
2022SR070
7425
软著登字第
9661624号
发行
2022.1.26 2022.6.7 原始
取得
77 基于多种传感信息
智能化信息处理软
件V1.0
2022SR070
7472
软著登字第
9661671号
发行
2022.1.26 2022.6.7 原始
取得
78 基于多媒体设备智
能音频测试软件
V1.0
2022SR070
7427
软著登字第
9661626号
发行
2022.2.25 2022.6.7 原始
取得
79 基于多媒体设备智
能视频测试软件
V1.0
2022SR070
7423
软著登字第
9661622号
发行
2022.2.25 2022.6.7 原始
取得
80 慧博智能度量管理
软件V1.0
2022SR070
7424
软著登字第
9661623号
发行
2022.2.25 2022.6.7 原始
取得
81 AI智能自动标记系
统V1.0
2022SR073
6816
软著登字第
9691015号
发行
2021.11.22 2022.6.10 原始
取得
82 慧博人像数据分发
管理系统V1.0
2022SR073
1256
软著登字第
9685455号
发行
2021.11.22 2022.6.10 原始
取得
83 智能人脸多维度辨
识系统V1.0
2022SR073
1171
软著登字第
9685370号
发行
2021.12.21 2022.6.10 原始
取得
84 智能语音自动化识
别系统V1.0
2022SR073
1172
软著登字第
9685371号
发行
2021.12.21 2022.6.10 原始
取得
85 慧博云线上智能管
理测试系统V1.0
2022SR073
1319
软著登字第
9685518号
发行
2021.12.21 2022.6.10 原始
取得
86 智能动态人像比对
系统V1.0
2022SR073
1320
软著登字第
9685519号
发行
2021.12.24 2022.6.10 原始
取得
87 慧博AI助理机器
人软件V1.0
2022SR073
9637
软著登字第
9693836号
发行
2022.1.13 2022.6.13 原始
取得
88 基于物联网条码自
动识别技术测试软
件V1.0
2022SR073
9636
软著登字第
9693835号
发行
2022.1.26 2022.6.13 原始
取得
89 云计算全流程智能
运维管理系统ECO
软件V1.0
2022SR074
4163
软著登字第
9698362号
发行
2022.3.23 2022.6.13 原始
取得
90 慧博业务智能分流
中心管理软件V1.0
2022SR075
0636
软著登字第
9704835号
发行
2022.3.14 2022.6.14 原始
取得
91 集成质量自动化智
能分析平台V1.0
2022SR075
0724
软著登字第
9704923号
发行
2022.3.14 2022.6.14 原始
取得

1-1-22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92 集成质量智能云端
验收管理软件V1.0
2022SR075
0670
软著登字第
9704869号
发行
2022.3.14 2022.6.14 原始
取得
93 慧博金服可疑交易
智能监控软件V1.0
2022SR075
0538
软著登字第
9704737号
发行
2022.3.23 2022.6.14 原始
取得
94 HYDCMS内容管
理系统V1.0
2022SR080
0746
软著登字第
9754945号
发行
2016.2.23 2022.6.21 原始
取得
95 房地产物业管理云
平台v1.0
2012SR126
457
软著登字第
0494493 号
慧博
软件
2012.08.15 2012.12.17 原始
取得
96 和易达云计算平台
软件V1.1
2012SR112
984
软著登字第
0481020 号
慧博
软件
2012.07.20 2012.11.23 原始
取得
97 和易达
BusinessConnect软
件V1.0
2012SR109
190
软著登字第
0477226号
慧博
软件
2012.08.31 2012.11.14 原始
取得
98 和易达Siebel
Adapter 软件V1.0
2012SR113
012
软著登字第
0481048 号
慧博
软件
2012.07.18 2012.11.23 原始
取得
99 和易达电子商务管
理软件V1.0
2012SR112
886
软著登字第
0480922 号
慧博
软件
2012.05.18 2012.11.23 原始
取得
100 和易达健康管理平
台软件V1.0
2012SR108
935
软著登字第
0476971 号
慧博
软件
2012.09.20 2012.11.14 原始
取得
101 和易达物业管理系
统v1.0
2012SR091
842
软著登字第
0459878 号
慧博
软件
2011.11.25 2012.9.26 受让
102 和易达DAAS云开
发平台软件V2.0
2015SR180
214
软著登字第
1067300 号
慧博
软件
2015.06.15 2015.09.16 原始
取得
103 TMS运输项目管理
系统V1.0
2016SR230
729
软著登字第
1409346 号
慧博
软件
2015.08.13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04 基于MOOC云课程
学习平台V1.0
2016SR230
648
软著登字第
1409265 号
慧博
软件
2015.11.27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05 跨国电子交易平台
V1.0
2016SR231
259
软著登字第
1409876 号
慧博
软件
2015.10.21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06 猎头服务平台V1.0 2016SR231
162
软著登字第
1409779 号
慧博
软件
2015.12.15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07 企业服务外包业务
统计管理系统V1.0
2016SR231
046
软著登字第
1409663 号
慧博
软件
2015.11.20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08 石油TMS货运管
理系统V1.0
2016SR229
996
软著登字第
1408613 号
慧博
软件
2015.07.15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09 中小型企业营销服
务平台V1.0
2016SR231
171
软著登字第
1409788 号
慧博
软件
2015.10.29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10 终端自动测试系统
V1.0
2016SR231
265
软著登字第
1409882 号
慧博
软件
2015.09.17 2016.08.23 原始
取得
111 内部讲师培训管理
平台V1.0
2017SR603
249
软著登字第
2188533 号
慧博
软件
2017.04.21 2017.11.3 原始
取得
112 项目立项及管理平
台V1.0
2017SR607
265
软著登字第
2192549 号
慧博
软件
2016.12.09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13 测试过程管理系统
V1.0
2017SR606
946
软著登字第
2192230 号
慧博
软件
2017.07.21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1-22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114 数据中心管理系统
V1.0
2017SR604
778
软著登字第
2190062 号
慧博
软件
2017.01.13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15 Docker本地化服务
平台V1.0
2017SR604
584
软著登字第
2189868 号
慧博
软件
2017.08.30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16 项目流程审批管理
系统V1.0
2017SR613
442
软著登字第
2198726 号
慧博
软件
2017.05.26 2017.11.08 原始
取得
117 基于Docker技术的
自动化云测试平台
V1.0
2017SR612
523
软著登字第
2197807号
慧博
软件
2016.08.05 2017.11.08 原始
取得
118 信号处理工具软件
V1.0
2017SR619
642
软著登字第
2204926 号
慧博
软件
2017.03.16 2017.11.10 原始
取得
119 基于MOOC云课程
学习平台V2.0
2017SR215
523
软著登字第
1800807 号
慧博
软件
2016.11.10 2017.05.27 原始
取得
120 知识管理平台V1.0 2017SR619
644
软著登字第
2204928 号
慧博
软件
2017.08.31 2017.11.10 原始
取得
121 人工智能AI人机
交互系统V1.0
2018SR104
9784
软著登字第
3378879 号
慧博
软件
2018.05.31 2018.12.21 原始
取得
122 大数据共享分析模
型管理系统V1.0
2018SR104
8634
软著登字第
3377729 号
慧博
软件
2018.02.06 2018.12.21 原始
取得
123 移动互联网自动测
试管理系统V1.0
2018SR105
4387
软著登字第
3383482 号
慧博
软件
2018.07.27 2018.12.21 原始
取得
124 大数据采集处理分
析系统V1.0
2018SR104
9917
软著登字第
3379012 号
慧博
软件
2018.05.25 2018.12.21 原始
取得
125 人工智能AI技术
检测系统V1.0
2018SR104
9795
软著登字第
3378890 号
慧博
软件
2018.04.20 2018.12.21 原始
取得
126 移动互联网联机线
路测试系统V1.0
2018SR104
8722
软著登字第
3377817 号
慧博
软件
2018.10.30 2018.12.21 原始
取得
127 企业贸易安全保护
平台V1.0
2019SR129
2976
软著登字第
4713733 号
慧博
软件
2019.10.23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28 企业贸易客户平台
V1.0
2019SR129
2999
软著登字第
4713756 号
慧博
软件
2019.09.27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29 企业贸易管理平台
V1.0
2019SR129
4862
软著登字第
4715619 号
慧博
软件
2019.08.30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30 数据文件报送系统
V1.0
2019SR130
1710
软著登字第
4722467 号
慧博
软件
2019.07.19 2019.12.06 原始
取得
131 数据收集系统V1.0 2019SR128
8172
软著登字第
4708929 号
慧博
软件
2019.06.14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32 智能文件处理平台
V1.0
2020SR181
8824
软著登字第
6621826 号
慧博
软件
2020.11.09 2020.12.15 原始
取得
133 云办公系统V1.0 2020SR190
0084
软著登字第
6705213 号
慧博
软件
2020.09.24 2020.12.25 原始
取得
134 企业云盘系统V2.0 2020SR182
5486
软著登字第
6628488 号
慧博
软件
2020.03.19 2020.12.16 原始
取得
135 AI文件识别系统
V1.0
2020SR185
1363
软著登字第
6654365 号
慧博
软件
2020.09.24 2020.12.18 原始
取得
136 文档共享协同系统
V1.0
2020SR181
8708
软著登字第
6621710 号
慧博
软件
2020.05.21 2020.12.15 原始
取得

1-1-22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137 云服务成本管理系
统V1.0
2021SR217
1791
软著登字第
8894417 号
慧博
软件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38 智能招聘系统V1.0 2021SR217
0460
软著登字第
8893086 号
慧博
软件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39 云运维支持系统
V1.0
2021SR217
0895
软著登字第
8893521 号
慧博
软件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40 智慧门店系统V1.0 2021SR217
1790
软著登字第
8894416 号
慧博
软件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41 投标支持系统V1.0 2021SR217
1792
软著登字第
8894418 号
慧博
软件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42 自动化运维平台
V1.0
2021SR218
7521
软著登字第
8910147 号
慧博
软件
2021.11.09 2021.12.28 原始
取得
143 调频发射设备
(FMTX)电磁辐
射测试软件
2012SR102
032
软著登字第
0470068号
神州
腾耀
未发表 2012.10.29 原始
取得
144 手机射频互操作性
(IOP)自动测试
软件
2013SR160
921
软著登字第
0666683号
神州
腾耀
未发表 2013.12.28 原始
取得
145 移动终端摄像头、
显示屏、触摸屏光
学性能测试系统
2016SR402
526
软著登字第
1581142号
神州
腾耀
2016.11.14 2016.12.29 原始
取得
146 无线局域网设备射
频性能认证测试系
统V1.0
2016SR397
315
软著登字第
1575931号
神州
腾耀
2016.09.15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47 通信宽频码分多址
测试系统V1.0
2016SR397
281
软著登字第
1575897 号
神州
腾耀
2016.10.14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48 数字移动终端高清
语音质量测试系统
2016SR398
082
软著登字第
1576698 号
神州
腾耀
2016.05.19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49 多模移动终端比吸
收率测试系统
2016SR397
921
软著登字第
1576537 号
神州
腾耀
2016.08.25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50 IEEE 802.11n无线
局域网设备空中性
能测试系统
2016SR397
918
软著登字第
1576534号
神州
腾耀
2016.07.14 2016.12.27 原始
取得
151 数字移动终端专网
通信语音测试系统
V1.0
2017SR612
543
软著登字第
2197827号
神州
腾耀
2017.09.05 2017.11.08 原始
取得
152 OTA宽手模型测试
系统
2017SR604
646
软著登字第
2189930 号
神州
腾耀
2017.09.03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53 智能终端疲劳寿命
试验测试平台
2017SR604
772
软著登字第
2190056 号
神州
腾耀
2017.06.09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54 大容量温湿度测试
系统
2017SR604
652
软著登字第
2189936 号
神州
腾耀
2017.07.28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55 移动终端室内自动
测试系统
2017SR604
583
软著登字第
2189867 号
神州
腾耀
2017.08.18 2017.11.06 原始
取得
156 移动互联网光路调
度系统V1.0
2018SR106
4514
软著登字第
3393609 号
神州
腾耀
2018.07.26 2018.12.25 原始
取得

1-1-22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157 移动终端数据统计
系统V1.0
2018SR106
4322
软著登字第
3393417 号
神州
腾耀
2018.05.31 2018.12.25 原始
取得
158 AI通信控制系统
V1.0
2018SR106
4680
软著登字第
3393775 号
神州
腾耀
2018.04.20 2018.12.25 原始
取得
159 移动互联网质量分
析系统V1.0
2018SR105
6141
软著登字第
3385236 号
神州
腾耀
2018.06.29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60 移动互联网网速检
测系统V1.0
2018SR105
6166
软著登字第
3385261 号
神州
腾耀
2018.08.30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61 视觉定位AI控制
系统V1.0
2018SR105
6161
软著登字第
3385256 号
神州
腾耀
2018.09.28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62 外场工时管理系统
V1.0
2020SR187
6018
软著登字第
6679020 号
神州
腾耀
2020.07.23 2020.12.22 原始
取得
163 外场考勤管理系统
V1.0
2020SR186
6940
软著登字第
6669942 号
神州
腾耀
2020.11.12 2020.12.21 原始
取得
164 外场差旅管理系统
V1.0
2020SR187
6457
软著登字第
6679459 号
神州
腾耀
2020.10.28 2020.12.22 原始
取得
165 综合查询系统V1.0 2021SR210
2600
软著登字第
8825226 号
神州
腾耀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166 微信小程序管理平
台V1.0
2021SR210
2599
软著登字第
8825225 号
神州
腾耀
2021.11.09 2021.12.22 原始
取得
167 外场测试资源管理
系统V1.0
2021SR217
1839
软著登字第
8894465 号
神州
腾耀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68 外场测试项目管理
系统V1.0
2021SR217
1838
软著登字第
8894464 号
神州
腾耀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69 外场测试考勤系统
V1.0
2021SR217
1837
软著登字第
8894463 号
神州
腾耀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170 慧博云通项目结算
管理软件V1.0
2018SR422
589
软著登字第
2751684 号
江苏
慧博
2018.04.06 2018.06.06 原始
取得
171 保险费用报表采集
管理系统V1.0
2019SR014
3461
软著登字第
3564218 号
江苏
慧博
2018.10.31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2 保险分保出单流程
管理系统V1.0
2019SR014
3448
软著登字第
3564205 号
江苏
慧博
2018.11.30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3 大数据任务调度监
控服务系统V1.0
2019SR014
3557
软著登字第
3564314 号
江苏
慧博
2018.09.30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4 大数据同步整合应
用平台V1.0
2019SR014
6302
软著登字第
3567059 号
江苏
慧博
2018.10.31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5 大数据智能分析检
索平台V1.0
2019SR014
3787
软著登字第
3564544 号
江苏
慧博
2018.10.08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6 企业数据智能分析
系统V1.0
2019SR014
3517
软著登字第
3564274 号
江苏
慧博
2018.12.26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7 移动互联网资源管
理平台V1.0
2019SR014
3513
软著登字第
3564270 号
江苏
慧博
2018.12.20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8 移动终端状态配置
管理系统V1.0
2019SR014
3773
软著登字第
3564530 号
江苏
慧博
2018.11.06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79 移动终端资产进存
销系统V1.0
2019SR014
3544
软著登字第
3564301 号
江苏
慧博
2018.11.26 2019.02.15 原始
取得

1-1-225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180 数据中心管理系统
V1.0
2019SR130
0076
软著登字第
4720633 号
江苏
慧博
2019.10.22 2019.12.06 原始
取得
181 大数据分析系统
V1.0
2019SR128
7116
软著登字第
4707873 号
江苏
慧博
2019.07.18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82 数据中心运维系统
V1.0
2019SR129
1976
软著登字第
4712733 号
江苏
慧博
2019.09.26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83 自动化测试工具管
理系统V1.0
2019SR128
7857
软著登字第
4708614 号
江苏
慧博
2019.08.23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84 数据库迁移平台
V1.0
2019SR129
6156
软著登字第
4716913 号
江苏
慧博
2019.06.21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85 Web自动化测试管
理平台V2.0
2020SR186
6941
软著登字第
6669943 号
江苏
慧博
2020.05.21 2020.12.21 原始
取得
186 大数据融合共享分
析模型系统V1.0
2020SR186
7518
软著登字第
6670520 号
江苏
慧博
2020.04.23 2020.12.21 原始
取得
187 数据警告系统V1.0 2020SR187
6456
软著登字第
6679458 号
江苏
慧博
2020.09.24 2020.12.22 原始
取得
188 数据监控平台V2.0 2020SR187
6455
软著登字第
6679457 号
江苏
慧博
2020.08.20 2020.12.22 原始
取得
189 企业管理系统V2.0 2020SR187
6055
软著登字第
6679057 号
江苏
慧博
2020.10.15 2020.12.22 原始
取得
190 应用代码质量扫描
软件V1.0
2018SR106
8013
软著登字第
3397108 号
融信
软件
2018.08.10 2018.12.25 原始
取得
191 移动设备管理平台
V1.0
2018SR105
6382
软著登字第
3385477 号
融信
软件
2018.11.05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92 帮助台管理平台
V1.0
2018SR105
6135
软著登字第
3385230 号
融信
软件
2018.10.26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93 运维管理平台V1.0 2018SR106
1494
软著登字第
3390589 号
融信
软件
2018.10.08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94 项目管理平台V1.0 2018SR106
6563
软著登字第
3395658 号
融信
软件
2018.09.30 2018.12.25 原始
取得
195 web性能测试平台
V1.0
2018SR106
0828
软著登字第
3389923 号
融信
软件
2018.09.28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96 测试管理平台V1.0 2018SR106
6588
软著登字第
3395683 号
融信
软件
2018.09.14 2018.12.25 原始
取得
197 主机漏洞和WEB
应用漏洞扫描软件
V1.0
2018SR106
1078
软著登字第
3390173号
融信
软件
2018.08.31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98 移动APP兼容性测
试平台V1.0
2018SR106
1106
软著登字第
3390201 号
融信
软件
2018.07.31 2018.12.24 原始
取得
199 上云前的代码重构
扫描分析平台V1.0
2018SR106
6575
软著登字第
3395670 号
融信
软件
2018.07.10 2018.12.25 原始
取得
200 上云前的代码重构
扫描分析平台V2.0
2019SR128
8613
软著登字第
4709370 号
融信
软件
2019.10.23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01 运维管理平台V2.0 2019SR129
6075
软著登字第
4716832 号
融信
软件
2019.08.23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02 移动APP兼容性测
试平台V2.0
2019SR129
4874
软著登字第
4715631 号
融信
软件
2019.09.27 2019.12.05 原始
取得

1-1-226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203 应用代码质量扫描
软件V2.0
2019SR129
6960
软著登字第
4717717 号
融信
软件
2019.06.21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04 web性能测试平台
V2.0
2019SR128
7084
软著登字第
4707841 号
融信
软件
2019.09.27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05 结算系统V1.0 2020SR182
8783
软著登字第
6631785 号
融信
软件
2020.11.08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06 企业数据系统V1.0 2020SR183
2548
软著登字第
6635550 号
融信
软件
2020.09.17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07 数据统计系统V1.0 2020SR182
9174
软著登字第
6632176 号
融信
软件
2020.08.20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08 成本核算系统V1.0 2020SR183
2951
软著登字第
6635953 号
融信
软件
2020.08.13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09 物联网应用检测系
统V1.0
2021SR132
3371
软著登字第
8045997 号
融信
软件
2019.09.30 2021.09.06 原始
取得
210 移动互联网app检
测平台V1.0
2021SR132
3391
软著登字第
8046017 号
融信
软件
2019.05.31 2021.09.06 原始
取得
211 慧博运维管理系统
V1.0
2021SR132
3382
软著登字第
8046008 号
融信
软件
2020.05.31 2021.09.06 原始
取得
212 idc市场准入安全测
评及移动应用软件
V1.0
2021SR132
3383
软著登字第
8046009号
融信
软件
2020.12.31 2021.09.06 原始
取得
213 java语音前端运维
管理系统V1.0
2021SR132
3435
软著登字第
8046061 号
融信
软件
2020.09.30 2021.09.06 原始
取得
214 轨交目标市场客户
管理系统V1.0
2021SR132
3442
软著登字第
8046068 号
融信
软件
2019.12.31 2021.09.06 原始
取得
215 舆情管理系统V1.0 2021SR215
7135
软著登字第
8879761 号
融信
软件
2021.11.09 2021.12.26 原始
取得
216 员工服务台测评系
统V1.0
2021SR215
7131
软著登记第
8879757 号
融信
软件
2021.11.09 2021.12.26 原始
取得
217 忠诚度分析系统
V1.0
2021SR215
6372
软著登记第
8878998 号
融信
软件
2021.11.09 2021.12.26 原始
取得
218 绩效系统V1.0 2021SR216
5245
软著登记第
8887871 号
融信
软件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19 企业档案管理平台
V1.0
2021SR216
5246
软著登记第
8887872 号
融信
软件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20 客户反馈系统V1.0 2019SR043
8657
软著登字第
3859414 号
上海
慧逊
2018.12.18 2019.05.08 原始
取得
221 供应商管理平台
V1.0
2019SR043
7687
软著登字第
3858444 号
上海
慧逊
2018.11.9 2019.05.08 原始
取得
222 AI酒店智能管家
APP 端系统V1.0
2019SR043
9678
软著登字第
3860435 号
上海
慧逊
2018.12.31 2019.05.08 原始
取得
223 船上用户点餐系统
V1.0
2019SR043
9413
软著登字第
3860170 号
上海
慧逊
2018.12.4 2019.05.08 原始
取得
224 Today管理系统
V1.0
2019SR043
5739
软著登字第
3856496 号
上海
慧逊
2018.11.26 2019.05.07 原始
取得
225 DCSS管理系统
V1.0
2019SR043
5955
软著登字第
3856712 号
上海
慧逊
2018.11.21 2019.05.07 原始
取得

1-1-22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226 企业微信管理平台
V1.0
2019SR043
3022
软著登字第
3853779 号
上海
慧逊
2018.12.24 2019.05.07 原始
取得
227 KPI管理系统V1.0 2019SR043
8869
软著登字第
3859626 号
上海
慧逊
2018.11.12 2019.05.08 原始
取得
228 船上用户问卷调查
系统V1.0
2019SR043
9849
软著登字第
3860606 号
上海
慧逊
2018.12.10 2019.05.08 原始
取得
229 患者教育机器人软
件V1.0
2019SR128
8650
软著登字第
4709407 号
上海
慧逊
2019.10.17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30 医疗行业AI语音
处理系统V1.0
2019SR129
1661
软著登字第
4712418 号
上海
慧逊
2019.08.30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31 语音报销助手软件
V1.0
2019SR129
5118
软著登字第
4715875 号
上海
慧逊
2019.09.27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32 酒店后台调度系统
V1.0
2019SR130
1734
软著登字第
4722491 号
上海
慧逊
2019.07.19 2019.12.06 原始
取得
233 酒店运营数据分析
系统V1.0
2019SR129
6262
软著登字第
4717019 号
上海
慧逊
2019.08.23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34 酒店行业AI语音
处理系统V1.0
2019SR129
4236
软著登字第
4714993 号
上海
慧逊
2019.06.14 2019.12.05 原始
取得
235 培训计划系统V1.0 2020SR186
2669
软著登字第
6665671 号
上海
慧逊
2020.07.23 2020.12.21 原始
取得
236 语音质量检测管理
系统V1.0
2020SR186
0416
软著登字第
6663418 号
上海
慧逊
2020.08.13 2020.12.18 原始
取得
237 固定电话语音管理
系统V1.0
2020SR186
2551
软著登字第
6665553 号
上海
慧逊
2020.06.18 2020.12.21 原始
取得
238 智能电话语音管理
系统V1.0
2020SR188
8817
软著登字第
6693946 号
上海
慧逊
2020.04.16 2020.12.24 原始
取得
239 员工成长管理系统
V1.0
2020SR189
8363
软著登字第
6703492 号
上海
慧逊
2020.10.28 2020.12.25 原始
取得
240 AI酒店智能管家
APP 端系统V2.0
2021SR213
6011
软著登字第
8858637 号
上海
慧逊
2021.11.09 2021.12.24 原始
取得
241 KPI管理系统V1.0 2021SR216
5620
软著登字第
8888246 号
上海
慧逊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42 语音报销助手软件
V1.0
2021SR217
0463
软著登字第
8893089 号
上海
慧逊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43 语音质量检验管理
系统V1.0
2021SR217
0345
软著登字第
8892971 号
上海
慧逊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44 DCSS管理系统
V2.0
2021SR216
2106
软著登字第
8884732 号
上海
慧逊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45 智才广赢IT人才外
包系统V1.0
2010SR022
111
软著登字第
0210384 号
智才
广赢
2009.09.30 2010.05.12 原始
取得
246 智才广赢IT人才外
包软件V2.0
2013SR059
793
软著登字第
0565555 号
智才
广赢
2011.10.10 2013.06.20 原始
取得
247 智才广赢智云知识
社交化系统软件[简
称:智云网]V2.6
2013SR059
795
软著登字第
0565557号
智才
广赢
2011.07.01 2013.06.20 原始
取得
248 智才薪资评估计算
软件V1.0
2013SR059
792
软著登字第
0565554 号
智才
广赢
2012.04.01 2013.06.20 原始
取得

1-1-22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249 智赢投融资智能化
撮合交易系统V1.0
2013SR059
794
软著登字第
0565556 号
智才
广赢
2012.09.29 2013.06.20 原始
取得
250 智才广赢有线电视
解扰综合管理软件
V1.0
2014SR003
710
软著登字第
0672954号
智才
广赢
2013.09.20 2014.01.10 原始
取得
251 智才广赢手机宿舍
管理系统软件V1.0
2014SR003
704
软著登字第
0672948 号
智才
广赢
2013.10.15 2014.01.10 原始
取得
252 智才广赢备案系统
软件V1.0
2014SR003
694
软著登字第
0672938 号
智才
广赢
2013.08.10 2014.01.10 原始
取得
253 智赢电商B2C购物
网站基础版软件
V1.0
2014SR003
697
软著登字第
0672941号
智才
广赢
2013.07.29 2014.01.10 原始
取得
254 智才广赢交易平台
软件V1.0
2015SR092
362
软著登字第
0979448 号
智才
广赢
2014.10.16 2015.05.28 原始
取得
255 智才广赢积分商城
软件V1.0
2015SR092
577
软著登字第
0979663 号
智才
广赢
2014.10.30 2015.05.28 原始
取得
256 智才广赢客户管理
系统软件V1.0
2010SR022
112
软著登字第
0210385 号
智才
广赢
2009.03.31 2010.05.12 原始
取得
257 智才广赢自助游平
台软件V1.0
2010SR022
109
软著登字第
0210382 号
智才
广赢
2008.07.31 2010.05.12 原始
取得
258 智才广赢内部办公
协作软件V1.0
2010SR022
114
软著登字第
0210387 号
智才
广赢
2009.11.30 2010.05.12 原始
取得
259 智才广赢SNS社区
系统V1.0
2010SR022
136
软著登字第
0210409 号
智才
广赢
2009.10.20 2010.05.12 原始
取得
260 智才广赢商品进销
存管理系统软件
V1.0
2010SR022
137
软著登字第
0210410号
智才
广赢
2009.07.15 2010.05.12 原始
取得
261 智才广赢软件外包
监控平台系统[简
称:软件外包监
控]V1.0
2010SR022
135
软著登字第
0210408号
智才
广赢
2009.08.31 2010.05.12 原始
取得
262 数据报表生成系统
V1.0
2019SR132
7618
软著登字第
4748375 号
贵州
慧博
2019.05.24 2019.12.10 原始
取得
263 业务数据转化系统
V1.0
2019SR131
9944
软著登字第
4740701 号
贵州
慧博
2019.06.21 2019.12.09 原始
取得
264 业务数据测试系统
V1.0
2019SR131
7937
软著登字第
4738694 号
贵州
慧博
2019.07.19 2019.12.09 原始
取得
265 业务数据流安全系
统V1.0
2019SR131
9936
软著登字第
4740693 号
贵州
慧博
2019.08.23 2019.12.09 原始
取得
266 采购业务系统V1.0 2019SR131
9694
软著登字第
4740451 号
贵州
慧博
2019.09.27 2019.12.09 原始
取得
267 采购数据系统V1.0 2019SR132
3559
软著登字第
4744316 号
贵州
慧博
2019.08.23 2019.12.10 原始
取得
268 边缘数据采集处理
系统V1.0
2019SR132
4154
软著登字第
4744911 号
贵州
慧博
2019.06.28 2019.12.10 原始
取得
269 边缘数据存储系统
V1.0
2019SR132
0011
软著登字第
4740768 号
贵州
慧博
2019.09.27 2019.12.09 原始
取得

1-1-22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270 边缘数据传输系统
V1.0
2019SR131
9283
软著登字第
4740040 号
贵州
慧博
2019.10.21 2019.12.09 原始
取得
271 数据清洗系统V1.0 2019SR132
8155
软著登字第
4748912 号
贵州
慧博
2019.09.30 2019.12.10 原始
取得
272 通用4G/5G基站系
统网元接口报文分
析软件V1.0
2020SR182
8724
软著登字第
6631726号
成都
慧博
2020.07.23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73 基站射频处理单元
嵌入式软件V1.0
2020SR187
2138
软著登字第
6675140 号
成都
慧博
2020.03.19 2020.12.22 原始
取得
274 高性能小存储量嵌
入式设备日志记录
系统V1.0
2020SR181
8941
软著登字第
6621943号
成都
慧博
2020.05.28 2020.12.15 原始
取得
275 基站网规网优辅助
设计工具系统V1.0
2020SR182
5489
软著登字第
6628491 号
成都
慧博
2020.09.24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76 LTE基站性能测试
诊断系统V1.0
2020SR182
8844
软著登字第
667531846
成都
慧博
2020.01.16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77 LFT协议栈仿真工
具软件V1.0
2020SR182
8845
软著登字第
6631847 号
成都
慧博
2020.02.20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78 知识图谱管理系统
V1.0
2020SR182
8908
软著登字第
6631910 号
成都
慧博
2020.11.09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79 基站射频处理单元
故障自诊断系统
V1.0
2020SR182
9056
软著登字第
6632058号
成都
慧博
2020.04.16 2020.12.16 原始
取得
280 多模基站网管运维
系统V1.0
2020SR186
8188
软著登字第
6671190 号
成都
慧博
2020.08.20 2020.12.21 原始
取得
281 多轮语音识别系统
V1.0
2020SR186
8189
软著登字第
6671191 号
成都
慧博
2020.10.21 2020.12.21 原始
取得
282 5G NR集成验证系
统V1.0
2021SR217
1789
软著登字第
8894415 号
成都
慧博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83 射频数字信号处理
远程调测软件V1.0
2021SR217
0446
软著登字第
8893072 号
成都
慧博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84 RANL3信令模拟器
平台V1.0
2021SR217
0313
软著登字第
8892939 号
成都
慧博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85 通用无线电射频产
品装备测试软件
V1.0
2021SR216
1710
软著登字第
8884336号
成都
慧博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286 通用无线电统软件
开发套件软件V1.0
2021SR218
7957
软著登字第
8910583 号
成都
慧博
2021.11.09 2021.12.28 原始
取得
287 卓梦芸创智能在线
问诊平台V1.0
2018SR143
025
软著登字第
272120 号
卓梦
芸创
2017.05.14 2018.03.05 原始
取得
288 智能在线问诊平台
(APP医生端)
V1.0
2018SR144
168
软著登字第
2473263号
卓梦
芸创
2017.06.05 2018.03.05 原始
取得
289 卓梦芸创办公OA
管理系统V1.0
2018SR142
108
软著登字第
2494418 号
卓梦
芸创
2017.07.13 2018.03.05 原始
取得
290 物流云财务管理系 2018SR143 软著登字第 卓梦 2017.11.05 2018.03.05 原始

1-1-23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统V1.0 021 2472116号 芸创 取得
291 智能在线问诊平台
(APP 用户端)
2018SR165
371
软著登字第
2494466 号
卓梦
芸创
2017.07.04 2018.03.13 原始
取得
292 卓梦芸创DTP药品
直配管理系统V1.0
2018SR165
322
软著登字第
2494417 号
卓梦
芸创
2017.08.02 2018.03.13 原始
取得
293 卓梦芸创人力资源
管理系统V1.0
2018SR171
186
软著登字第
2500281 号
卓梦
芸创
2017.07.06 2018.03.15 原始
取得
294 卓梦芸创大健康医
疗管理平台V1.0
2018SR171
192
软著登字第
2500287 号
卓梦
芸创
2017.07.06 2018.03.15 原始
取得
295 卓梦芸创物流云端
管理平台V1.0
2018SR165
323
软著登字第
2494418 号
卓梦
芸创
2017.07.06 2018.03.15 原始
取得
296 卓梦芸创物流在线
叫车平台V1.0
2018SR209
503
软著登字第
2538598 号
卓梦
芸创
2017.09.10 2018.03.27 原始
取得
297 公路物流车辆调度
系统V1.0
2019SR036
9170
软著登字第
3789927 号
卓梦
芸创
2018.09.10 2019.04.22 原始
取得
298 卓梦芸创云物流管
理平台V2.0
2019SR036
9175
软著登字第
号3789932
卓梦
芸创
2018.12.28 2019.04.22 原始
取得
299 卓梦芸创智慧评标
管理平台V1.0
2020SR178
8306
软著登字第
6591308 号
卓梦
芸创
2020.01.01 2020.12.10 原始
取得
300 卓梦芸创智慧评标
管理平台APPV1.0
2020SR178
8307
软著登字第
6591309 号
卓梦
芸创
2020.01.01 2020.12.10 原始
取得
301 物流云财务管理系
统V2.0
2021SR209
0469
软著登字第
8813095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1 原始
取得
302 卓梦芸创人力资源
管理系统V2.0
2021SR213
6012
软著登字第
8858638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4 原始
取得
303 数据大屏可视化系
统V1.0
2021SR215
7952
软著登字第
8880578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6 原始
取得
304 新零售平台V1.0 2021SR215
7132
软著登字第
8879758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6 原始
取得
305 卓梦芸创智慧评标
管理平台V1.0
2021SR217
0306
软著登字第
8892932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306 数字金融营销平台
V1.0
2021SR217
2822
软著登字第
8895448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307 卓梦芸创办公OA
管理系统V2.0
2021SR216
2108
软著登字第
8884734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308 绩效考核系统V1.0 2021SR216
7451
软著登字第
8890077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309 卓梦芸创智慧评标
管理平台APP V1.0
2021SR216
7468
软著登字第
8890094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310 卓梦芸创物流云端
管理平台V1.0
2021SR217
0470
软著登字第
8893096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311 声誉管理系统V1.0 2021SR217
1646
软著登字第
8894272 号
卓梦
芸创
2021.11.09 2021.12.27 原始
取得
312 智能虚拟化空间架
构开发软件V1.0
2022SR065
7465
软著登字第
9611664号
深圳
慧博
2021.12.14 2022.5.27 原始
取得

1-1-23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软件名称 登记号 证书号 权利
首次发表
日期
登记日期 权利
取得
方式
313 智能向导平台web
开发软件V1.0
2022SR065
4992
软著登字第
9609191号
深圳
慧博
2021.12.14 2022.5.27 原始
取得
314 智能中后台应用研
发平台web开发软
件V1.0
2022SR065
3453
软著登字第
9607652号
深圳
慧博
2021.12.14 2022.5.27 原始
取得
315 集成质量智能云端
管控开发软件V1.0
2022SR065
4994
软著登字第
9609193号
深圳
慧博
2021.12.14 2022.5.27 原始
取得
316 分布式架构合数据
智能管理开发软件
V1.0
2022SR065
4993
软著登字第
9609192号
深圳
慧博
2021.12.14 2022.5.27 原始
取得
317 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智能评测系统V1.0
2022SR070
7468
软著登字第
9661667号
深圳
慧博
2022.1.20 2022.6.7 原始
取得
318 互联网数据安全实
验智能测试平台
V1.0
2022SR070
7467
软著登字第
9661666号
深圳
慧博
2022.1.20 2022.6.7 原始
取得
319 AI人脸识别SDK
软件V1.0
2022SR072
6236
软著登字第
9680435号
深圳
慧博
2022.1.20 2022.6.9 原始
取得
320 智能虚拟云计算资
源调度与管理软件
V1.0
2022SR073
9647
软著登字第
9693846号
深圳
慧博
2022.1.20 2022.6.13 原始
取得
321 大屏智能语音指挥
系统V1.0
2022SR073
9655
软著登字第
9693854号
深圳
慧博
2022.2.22 2022.6.13 原始
取得
322 AI监控智能管理平
台V1.0
2022SR073
9656
软著登字第
9693855号
深圳
慧博
2022.2.22 2022.6.13 原始
取得
323 慧博数据库智能协
同工具软件V1.0
2022SR074
4205
软著登字第
9698404号
深圳
慧博
2022.3.18 2022.6.13 原始
取得
324 AI数字智慧大屏系
统软件V1.0
2022SR075
2193
软著登字第
9706392号
深圳
慧博
2022.3.18 2022.6.14 原始
取得
325 金融风险智能安全
信息化监控管理系
统V1.0
2022SR075
2105
软著登字第
9706304号
深圳
慧博
2022.3.18 2022.6.14 原始
取得
326 信用查询统计智能
分析处理系统V1.0
2022SR075
0671
软著登字第
9704870号
深圳
慧博
2022.3.18 2022.6.14 原始
取得

(三)各要素与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内在联系及其他情况

发行人目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是公司提供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必要基础,不存在 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1-23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核心技术

发行人一直以来注重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在 IT、通信、互联网、金融、 汽车等行业领域,发行人基于客户服务需求及公司业务能力,通过自主研发的 创新方式,开发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应用于发行人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

1-1-23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的软件技术外包业务相关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1 企业级采
购系统解
决方案
基于微服务系统架构与
可扩展的服务平台,采
用大数据技术与TB 级
分布式数据库,针对大
型企业的采购系统提供
SaaS 解决方案同时支
持不同的PaaS 平台,
系统功能包括采购管
理、合同管理、发票管
理、目录管理、供应商
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可实现简化采购流程、
提高采购效率以及确保
采购流程的可控性与合
规性
为客户提供了灵活的企
业级采购系统解决方
案,实现为用户快速搭
建高性能、可扩展的采
购服务,同时开放的
Open API 接口支持与
企业现有的
ERP、
CRM 等系统集成,从
而形成完整的企业采购
数字化运营解决方案,
目前已应用于SAP 等
客户项目中
技术先进性:
1、基于微服务技术架构平台,采用敏捷的开发方
法,使得系统的开发、迭代、自动化测试、部署、管
理和运维更加快速、高效、灵活
2、提供企业级采购系统SaaS服务,用户无需购买、
安装、维护系统而是购买服务,从而降低IT 基础设
施建设和运维的投入和成本,实现快速搭建业务系统
3、提供基于PaaS平台的标准化协议如Open API开
放接口支持,实现与ERP 系统、CRM系统等上下游
系统的集成,支持企业将采购服务集成到企业现有业
务系统中
具体表征:
提供需求寻源、在线竞标、合同签署、发票和结算管
理等采购系统全流程业务功能支持,且依托云平台以
SaaS 服务形式提供服务,适用于不同类型企业的业
务场景,可实现快速部署及应用。对比企业之前的各
项数据,企业在采用这套解决方案后可在以下方面大
幅提升效益:采购订单成本降低60%以上;每位员工
处理的订单数是原来的3倍多;采购申请到采购订单
的周期缩短70%以上;采购审计成本降低约15%;
供应商招募周期缩短60%以上
采购业务系统V1.0
采购数据系统V1.0
数据统计系统V1.0
成本核算系统V1.0
客户反馈系统V1.0
供应商管理平台
V1.0
2 DevOps解
决方案
DevOps 是一种集文化
理念、实践和工具于一
身的解决方案,将软件
开发和运维有机结合在
一起,以敏捷开发的思
维为指导,通过一系列
实践加速软件开发周
已在多个ODC 项目内
广泛应用,并且面向项
目特性实现有机结合,
形成有针对性的落地解
决方案,打通和串联敏
捷开发管理以及
CI/CD 持续交付和运维
技术先进性:
1、以敏捷开发模式为依托,运用支持Scrum/Kanban
的项目管理工具,每两周进行一次反馈循环,使产品
实现快速迭代
2、通过Jenkins Job与Gitlab Webhooks结合,实现持
续集成并自动根据组件类型采取不同集成策略,在大
规模开发并行的工作环境下实现各项成果及时集成在
Docker 本地化服务
平台V1.0
基于Docker 技术的
自动化云测试平台
V1.0
文档共享协同系统
V1.0
web 性能测试平台

1-1-23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期,并有效提升交付质
量,同时也将有助于企
业建立更加高效的工作
模式和组织架构,提升
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管理,在业务中实现了
软件架构优化、自动化
测试覆盖率提高以及交
付效率提升,目前已应
用于西门子、Internet
Brands等多个客户项目
统一环境中
3、利用自动化测试的流程和工具如
Jenkins/RobotFramework/SeleniumGrid 等,打通整体
测试流程并提高并发测试执行能力
4、利用Nagios/Grafana 等工具对各产品及服务进行
可视化分析和监控
具体表征:
在软件构建的所有步骤中提升自动化和促进监控,旨
在缩短研发周期,提高部署频率,提升发行版本的质
量和速度,实现更快的上市时间,更早地获得客户反
馈。借助DevOps 解决方案,软件研发生产力相较原
来可以提升50%以上,缺陷数量减少50%以上,产
品上市时间缩短70%以上,客户体验和满意度提升
70%以上
V1.0
自动化运维平台
V1.0
3 安卓智能
手机系统
级软件定
制化开发
与流程管
理解决方
基于对安卓Framework
层的深入理解和大量实
践,总结了适应于不断
创新的硬件功能的软件
实现方案,以功能为单
位进行技术积累,并不
断与同类产品进行性能
对比和优化,保证软件
系统功能保持创新性领
先水平;此外,需要根
据手机的软硬件功能特
征定制化设计手机产品
的全生命周期研发流
程,最大化缩短硬件产
品从试生产到上市的周
基于安卓智能手机的系
统级软件定制开发与流
程管理已覆盖Android
P/Q/R 三个最新的系统
平台,并且已经应用到
客户各类不同产品系列
的机型,目前已应用于
三星、小米等手机厂商
客户项目
技术先进性:
1、为不同硬件功能和软件版本的安卓智能手机进行
基础功能的功能性适配性维护
2、随着安卓系统版本升级,针对系统UI风格进行基
础功能的UI调整
3、优化QR Code功能,提升扫码速度与识别率,并
实现信息扩容
4、实现MaaP 功能,使用户在无需安装其他APP的
情况下即可通过短信连接智能家居设备
具体表征:
完成约500 种不同型号及系统版本的手机的功能、
UI适配及维护。通过自研的Code Detect二维码预判
算法,在进行核心识别处理二维码之前,能早一步对
大量图像中是否有码进行侦查判断,相较原始开源框
架将二维码扫描识别速度提升40%,成功率提升
10%。运用RCS技术配合Maap平台实现对10余种
智能家居协议的支持,能够适配市场在售的大部分主
Android 系统数据库
优化软件V1.3
微服务应用平台
V1.0

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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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流智能家居设备
4 软件自动
化测试平
台和解决
方案
采用包括
qTest、
KATALON、Selenium
WebDriver、Junit 等成
熟的软件测试技术,结
合敏捷的软件开发流程
与CI/CD 系统工具集
成,构成完整的软件开
发测试闭环,从而提高
软件测试效率、自动化
率和运行速度
在大型企业级软件开发
过程中显著提高了自动
化测试比例、测试覆盖
率以及测试质量,加快
了回归测试速度,在公
司为多个大客户提供的
软件开发服务过程中极
大地提高了软件质量,
目前已应用于包括
SAP、Legion 等多个客
户项目的软件测试流程
之中
技术先进性:
1、与CI/CD 工具集成支持持续自动化测试,搭建完
整的软件开发生命周期闭环,提高软件开发测试的效
率和自动化程度
2、实现完整的测试流程管理,包括测试计划、测试
用例、测试脚本、测试报告、测试用例管理等
3、支持主流开源及商用软件自动化测试工具和平





qTest/Selenium/Katalon/Appium/SonarQube/Protractor

具体表征:
一站式自动化测试平台,已经应用在各种软件项目的
开发过程中。平台有效提升了客户快速搭建自动化测
试能力及测试流程管理能力,使自动化测试的开发周
期缩短了65%,初步实现了测试驱动开发的软件工程
理念;有效帮助开发团队进行全面及可扩展的自动化
测试,自动化测试覆盖率由原来的40%提升到
95%;有效加速了高质量的软件交付,产品缺陷数量
下降15%,生产故障数量下降35%。
自动化测试系统
V1.0
自动化测试工具管理
系统V1.0
Web自动化测试管理
平台V2.0
web 性能测试平台
V2.0
5 基于5G
通信技术
的大数据
与物联网
应用解决
方案
大数据平台:围绕5G
优秀的传输能力,建立
大数据解决方案逻辑架
构、底层分布式计算框
架、大数据支撑平台算
法库以及任务加速器,
涵盖数据分析、管理、
集成、运维、监控以及
数据安全等功能领域
物联网平台:基于5G
的高速传输、低延时、
已成功为不同行业的客
户提供基于5G 通信技
术的大数据与物联网等
行业应用,例如中国移
动的网络优化和大数据
管理平台项目,每日数
据量新增达50TB以上
技术先进性:
1、构建5G 场景下完整的大数据方案,包括数据算
法和模型、数据采集和分析、数据优化、数据维护和
安全等
2、构建完整的物联网硬件、数据和分析平台,可实
现数据实时收集、风险预排与处理
3、基于国产化芯片和操作系统,利用5G 大数据技
术实现数据优化和信息安全化
具体表征:
实现多平台、多领域高速数据收集、处理以及从硬
件、算法、软件平台到大数据实时展示。日处理
大数据共享分析模型
管理系统V1.0
大数据采集处理分析
系统V1.0
大数据任务调度监控
服务系统V1.0
大数据同步整合应用
平台V1.0
大数据分析系统
V1.0
5G NR集成验证系

1-1-236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低功耗等特性,建立物
联网平台,实现多设备
链接、数据实时收集与
处理、风险判断与预
警,同时建立数据模
型,完善数据库,为企
业和用户提供物联网平
台数据监控
100TB数据,计算400个KPI关键指标,输出150份
主要业务数据报告。尤其在信创领域采取国产化芯片
+操作系统的方式,实现5G 技术在大数据和物联网
上的国产化。提供安全的个人信息和收据保护,提供
用户行为分析实现精准商业推广等
统V1.0
6 无线通信
基站射频
单元软硬
件技术方
射频处理单元(RRU)
是在分布式基站系统中
完成信号处理和无线收
发的重要设备。RRU
设备由硬件和软件两大
系统组成。RRU 硬件
系统由电源、时钟、模
拟与数字电路、射频收
发链路、功率放大器、
滤波器、天线、散热结
构件等部分组成,构建
实现RRU 功能的物理
载体,完成信号的传输
与处理、无线收发等功
能。RRU 软件系统与
基带处理单元(BBU)
紧密相关,与逻辑、算
法协同工作,配置
BBU 下发的信息,对
系统工作状态进行监
控,完成数字中频处
理、算法实现、硬件控
制等功能
针对客户面向多家运营
商提供的累计发货量超
过百万的RRU 产品,
该技术的应用确保客户
达成了产品运行质量
高、设备返还率与故障
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
平、运营商客户零投诉
等目标,目前已广泛应
用于爱立信、诺基亚等
客户项目
技术先进性:
1、无线通信基站射频单元属于无线通信、软件工程
和信号处理等关键领域的交叉点,具备专业性、标准
化和复杂性的特征
2、设计的4G、5G 射频单元在性能指标上超过
3GPP技术规范(国际标准)的要求
3、基于数字孪生技术和神经网络技术,对射频单元
产品的信号处理算法进行持续提升,优化产品工作效

4、在4G/5G 射频产品研发环节进行DevOps 流程优
化,降低产品功能验证和交付的周期
5、采用最先进的ASIC 与射频器件,如超高集成度
ROC、高性能GaN 功率管等,实现业界领先的射频
空口性能指标
具体表征:
方案已应用于数十款RRU 模块,并被部署于中国、
美国、印度和日本等国家的多个4G 和5G 无线通信
网络,服务于上亿用户人群。模块可靠性高,总体返
还率低于0.5%,高于业界平均水平;各频段模块发
射机邻道功率抑制比、三阶互调抑制、接收机灵敏度
等关键指标,均优于3GPP标准3dB以上;部分主力
模块功放漏极效率高于55%,整机效率高于30%,
为运营商客户每年节省上千万运营成本
调频发射设备
(FMTX)电磁辐射
测试软件
手机射频互操作性
(IOP)自动测试软

无线局域网设备射频
性能认证测试系统
V1.0
射频数字信号处理远
程调测软件V1.0
RANL3 信令模拟器
平台V1.0
通用无线电射频产品
装备测试软件V1.0

1-1-237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7 金融客户
大数据平
台解决方
基于大数据技术,面向
金融行业客户在运营、
风险、管理等方面建立
大数据平台解决方案,
支持数据采集、整合、
计算、数据资产管理以
及全景数据体系、算法
模型和人工智能体系,
建立面向金融机构的客
户洞察、风险监测、精
准营销、智慧运营的数
据应用服务,构建基于
金融机构运营的数据集
成、数据预处理、数据
计算、机器学习、数据
分析的体系,并实现
API 服务于上层应用以
支撑面向各项业务的事
前筛查、事中审核及事
后评估的大数据分析功
为金融客户建立智能运
营体系的大脑,通过运
营统一管控,构建以数
据与分析为核心的数字
智能中枢;为金融客户
建立反洗钱云数据分析
系统,对海量数据进行
高效存储和计算,能够
全面、深入地执行以反
洗钱为目的的大数据分
析,实现有效、全方
位、穿透式的反洗钱监
管,目前已应用于百信
银行、广州银行等多家
金融机构
技术先进性:
1、以标准SQL方式对多源数据进行融合、解析、处
理,实现复杂的实时关联计算与分析,实现低延迟秒
级响应
2、依托强大的分布式数据处理能力,内置丰富的算
法模型,通过组件级的建模方式,让用户快速打造金
融智能业务
3、实现将异构数据从系统外部采集并传输到大数据
平台的过程,包括数据爬取、提取、清洗、转换和装
载等,保证数据获取和验证数据的有效性
4、构建各存储引擎之间的连接器(DaaS),使得非
结构化数据在结构化处理后能快速与分布式数据库中
的关系型数据融通,保证数据分析敏捷性
5、提供了对集群的一体化管理、监控和审计,可对
用户进行功能、资源、数据等最细粒度的权限管理,
确保数据访问可靠性并提供安全管控能力
具体表征:
支持多用户协同开发、多源异构数据采集与集成,可
进行流式数据实时处理、多数据源统一查询,可实现
海量数据批量处理、全方位数据管理。通过多种数据
采集适配器支持超过100种数据源的采集;支持亿级
别数据表(Data Table)查询毫秒级返回、百亿级别
数据表查询秒级返回;支持超过10,000 个数据表的
同时运行
数据收集系统V1.0
大数据同步整合应用
平台V1.0
大数据任务调度监控
服务系统V1.0
大数据智能分析检索
平台V1.0
大数据融合共享分析
模型系统V1.0
数据监控平台V2.0
智能风控反欺诈业务
平台V1.0
数字金融营销平台
V1.0

1-1-23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8 再保险核
心管理系
统解决方
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基
于再保险应用业务场
景,采用成数、溢额、
非比例及自留等多种分
保模式,对再保险业务
下协议对应的保单、批
单、保费、赔款、手续
费、佣金等费用进行合
理有效的分配,同时支
持费用入账、分账、提
取、核销、保费和赔款
数据报表等功能
已形成一套统一标准
的、技术成熟的再保险
核心管理系统,符合大
多数再保险业务场景,
获得业界内认可并已应
用于部分知名保险公
司,如太平洋保险等
技术先进性:
1、支持企业对不同类别的保单进行分保、入账、分
账、提取、核销及数据分析
2、针对再保险各类协议建立不同的保单筛选、保单
追溯和正式分保规则
3、支持大数据环境下的分保数据分析和提取
具体表征:
针对财产险、健康险、意外险和农险等可以单日处理
10 万以上的分保入账及数据分析;针对分入分出协
议、指数、溢额、非比例等协议可以实时追踪,筛选
当日的入账保单数据,并进行正式分保;针对再保险
数据,可以支持月度,季度和年度的各个维度数据实
时提取分析
保险费用报表采集管
理系统V1.0
保险分保出单流程管
理系统V1.0
结算系统V1.0
9 智慧门店
解决方案
融合人工智能、物联
网、大数据,RFID 等
先进技术,围绕消费者
购物过程,对零售商门
店的人、货、场进行重
构,促进零售门店数字
化,全面提升消费体验
和门店运营效率,主要
功能包括访客识别、智
能导购、客户自助购
物、电子价签、门店分
发系统、门店运维支持
平台、门店会员管理、
移动支付等
以慧博智慧门店解决方
案为核心,面向零售行
业提供智慧门店一站式
解决方案,极大提高零
售门店的运营效率与销
售业绩,目前已应用于
上特集团智慧门店项目
技术先进性:
1、采用基于Intel EdgeX的边缘计算技术,解决基于
云平台的系统网络负载高、系统交互响应有延时、对
云端系统计算力要求高等问题,实现整体系统高效运

2、通过边缘计算节点,实现对物联网设备和数据采
集和控制,实现边缘端不同业务系统和业务场景的支

3、通过OpenVINO 图像推理平台,利用计算机视觉
技术对零售门店进行监控、管理、客流分析,大大提
高门店运营效率
具体表征:
运用智能化物联网设备、蓝牙定位设备、RFID 智能
标签、图像识别推理技术等,对各种类型的零售门店
提供全功能智能化支持,帮助零售门店的人、货、场
进行数字化运营和管理,有效提升了顾客消费体验和
门店运营效率。使用智慧门店解决方案,可以有效降
低门店的运维成本15%-20%,可以实现每年节电
智慧门店系统V1.0
微服务应用平台
V1.0
大数据共享分析模型
管理系统V1.0
电子地图展示系统
V1.0
物联网应用检测系统
V1.0

1-1-23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10%左右。通过边缘计算节点实现对物联网设备和数
据采集和控制,支持超过1,000 个设备的管理和控制
10 用户体验
设计解决
方案
提供多元化创新的用户
体验设计(UED)服
务,覆盖软件产品的整
个生命周期,涉及品牌
策略、营销视觉、交互
体验设计与研发服务
等,实现为客户软件的
用户体验设计闭环式赋
能:基于产品的用户需
求,从交互和视觉两个
方面进行创新性设计;
将设计元素模块化、标
签化,为产品的运营和
推广提供数字化运营素
材;通过及时同步各行
业领域风向及潮流,不
断积淀深化内部创新设
计能力;通过建立长效
的数据监测及分析机
制,制定用户体验改进
方案
通过杭州等地的交付基
地向全国一些主流互联
网公司提供全方位、多
元化的用户体验设计服
务,具备覆盖平面到
3D、图片到视频、游
戏、影视等人体感官及
人机交互全领域的服务
能力,全面应用于包括
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客户
的平台,帮助客户提升
C端客户的用户体验
技术先进性:
1、需求征询阶段可提供具体设计选项,从平面、
3D、动效、视频等多维度进行选择,提炼核心设计
元素
2、掌握设计领域高效前沿工具及组件
具体表征:
可通过定制化落地满足不同企业的各类视觉需求,方
案具有灵活性,可为电商、游戏、拍摄类客户提供基
于视觉设计的用户体验设计服务,可为客户的产品、
品牌、营销提供专业化的形象策划
不涉及软件著作权
11 基于自然
语言处理
和知识图
谱的智能
客服解决
方案
针对知识密集、客户群
体庞大、客户服务成本
高的挑战,利用深度学
习、知识图谱、自然语
言理解技术,并结合团
队多年的解决问题方法
论研究,通过将知识自
动收集、知识资产自动
通过全客服流程数字化
能力与客户业务系统流
程的深度整合,便于客
户轻松感知存在的问
题、相应的解决措施以
及解决的效果,形成创
新的数字化迭代闭环,
支撑数字化决策,以客
技术先进性:
1、支持文件文档、结构化数据、页面数据等多种数
据接口,实现快速对接企业已有知识体系,低成本上
线
2、可实现自动知识生成,形成多级别知识质量管理
和利用机制,并构建效果监控体系,使得知识管理投
入产出可衡量可考察
3、使用实体识别语义理解等技术,实现对不同知识
人工智能AI 人机交
互系统V1.0
知识管理平台V1.0
知识图谱管理系统
V1.0
基于人工智能AI 的
图形化编辑平台
V1.0

1-1-24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分类整理和智能化管
理,将智能问答机器人
与业务系统流程进行整
合,再通过必要的人机
协作分工,实现客户服
务的全流程数字化和智
能化,提高整个服务环
节的智能化比例,提升
客户体验的同时,降低
成本提升效率
户实际需求驱动数字化
创新,提升客户体验,
目前已应用于强生、沃
尔沃、资生堂等客户项
目。
类型自动结构化处理,提取知识信息并更新知识图谱
具体表征:
无需改变企业业务流程和用户沟通习惯,使得企业员
工在无感情况下将工作中产生的知识快速积累,既可
实现如专家系统般的问题解决能力,又解决了专家系
统维护成本高的难题,使得专家经验可以快速采集、
传授和复制
智能语音质控助理平
台V1.0
汽车行业智能AI 语
音营销顾问系统
V1.0
AI 酒店智能管家
APP端系统V2.0

发行人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相关核心技术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1 移动智能
终端外场
测试解决
方案
面向通信运营商、芯片
制造商、移动智能终端
厂商等提供现场测试服
务,在全球不同国家和
地区的无线网络环境下
通过对实地环境的勘验
规划构建典型测试场
景,根据产品特性定制
化测试内容,包括不同
环境条件下的捕网能力
测试、音视频通话接通
率测试、通话质量评
测、数据业务能力测
试、小区切换测试以及
特殊场景下应用能力的
测试等
测试能力覆盖所有2G、
3G、4G、5G 移动通信协
议技术,全球外场测试项
目实施城市已超过200
个,能够在不同网络环境
下为移动智能终端全产业
链包括通信运营商、芯片
制造商、移动智能终端厂
商等客户开展移动通信终
端产品与无线网络环境之
间有关通信协议与互操作
性能的相关测试,并对测
试问题进行现场定位、分
析、复现及解决,通过测
试以确认移动通信终端产
品在不同国家、城市网络
环境下的兼容性和产品通
技术先进性:
1、支持外场测试的全流程化,对项目各个流
程、终端设备、人员状态等进行可见性监管
2、在项目立项阶段,根据产品特性以终端的用
户群体为背景,结合现网覆盖情况,进行测试
标准制定和评审、测试策略、语音专项测试用
例设计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分析工具进行测试
环境勘探、问题分析;通过对项目中设备状
态、人员状态、结果输出等的深度监控,掌握
项目各个可能发生问题环节,改善工作流程,
提高项目计划和进度的控制能力
4、在项目收尾阶段,结合测试结果及分析结
论,进行问题回归验收和测试复盘
具体表征:
移动智能终端外场测试解决方案基于移动终端
外场测试管理平台,整合了外场测试的各个子
移动终端外场GPS定
位打点报错系统V1.0
移动终端外场测试管
理平台V1.0
数字移动终端高清语
音质量测试系统
数字移动终端专网通
信语音测试系统V1.0
外场工时管理系统
V1.0
外场测试资源管理系
统V1.0
外场测试项目管理系
统V1.0

1-1-24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说明 应用情况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软件著作权名称
信能力的稳定性 流程,以实现外场网络信息覆盖、用例测试设
计与执行、故障管理、质量分析等可视化监
管,满足不同终端设备的外场测试需求,方案
架构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2 移动智能
终端实验
室测试解
决方案
针对移动智能终端硬件
及软件进行测试方案、
测试体系和质量把控等
相关体系的定制化设
计,提供移动智能终端
研发制造过程中的一站
式测试服务,测试内容
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
试(压力、功耗、温
升、充电等)、协议一致
性测试、自动化
(MTBF)测试、硬件
测试(OTA,EMC,光
学,可靠性等)等
在北京、南京、武汉、深
圳等全国多个城市为客户
提供专业的移动智能终端
一站式测试服务解决方
案,包括测试计划、测试
设计、测试执行、缺陷管
理、质量分析、软件迭代
改进等服务
技术先进性:
1、具备GSM/WCDMA/LTE-FDD/TD-LTE/LTE-
Advanced 等无线通信终端设备的国际认证测试
技术
2、









GSM/WCDMA/CDMA/TD-SCDMA/LTE/Wi-
Fi/Bluetooth等
3、测试支持的检测能力包括IEC 62209-
1/IEC62209-2/IEEE
EN50360/EN62209-
1/EN62209-2/FCC_OET65等
具体表征:
移动智能终端实验室测试解决方案已经广泛应
用于多个芯片厂商和智能终设备厂商客户的实
验室测试,提升了测试效率和各种类型测试的
覆盖率
终端自动测试系统
V1.0
测试过程管理系统
V1.0
信号处理工具软件
V1.0
移动终端摄像头、显
示屏、触摸屏光学性
能测试系统
多模移动终端比吸收
率测试系统
智能终端疲劳寿命试
验测试平台
大容量温湿度测试系

移动终端状态配置管
理系统V1.0

1-1-24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获得的重要奖项与荣誉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奖项或荣誉 颁布机构
1 2017年 2017年度百家最具发展潜力信用企业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
2 2019年 2019中国(行业)最具影响力品牌 中国品牌影响力评价成果
发布活动委员会
3 2019年 2019 中国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年度优秀服务
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化观
察网
4 2020年 2020 上海国际创客大赛EdgeX 中国挑战赛
二等奖
EdgeX 中国挑战赛组委
会、上海国际创客大赛组
委会
5 2020年 2020中国信息技术优秀服务商 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化观
察网
6 2020年 2020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创新产品 中国信息协会、信息化观
察网
7 2020年 2020 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领军企业/百
强企业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8 2021年 2021人力资源管理杰出奖 前程无忧51job
9 2021年 2021 上海国际创客大赛EdgeX 中国挑战赛
三等奖
EdgeX 中国挑战赛组委
会、上海国际创客大赛组
委会
10 2021年 2021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创新企业 中国信息协会

(三)发行人的研发情况

1 、发行人处于研发阶段的主要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正在进行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拟实现目标 拟投入经费
(万元)
所处
阶段
1 智能招聘
工作服务
平台
招聘工作对于IT信息服务
业务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智
能的招聘工作服务平台可以
有效地提升招聘服务的工作
效率。本项目采用NLP技
术对非结构化的简历数据进
行智能解析、画像分析与人
岗匹配,并通过优化的招聘
协作服务流程,不断积累人
才库,形成完善的招聘工作
服务平台。
招聘团队通过本平台的
定制化工作流程,可以
与业务团队一同高效协
作,更快速、更精准地
满足业务需求。采用智
能的简历信息挖掘技
术,可以有效节约简历
资源的重复获取成本,
提升在招聘环节的人均
招聘效能,提升自有人
才库的价值,形成独特
的人才渠道竞争力。
500 研发过
程中
2 人工智能
语音产品
语音应用是人工智能技术最
有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领域之
一,以语音语料处理为基
础,结合自然语言处理技
将底层的核心人工智能
技术进行应用开发,在
更多行业场景下落地,
提高技术转化率,通过
500 研发过
程中

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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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拟实现目标 拟投入经费
(万元)
所处
阶段
术,人工智能语音产品在诸
多领域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例如法律、质检、医疗、教
育等行业。公司正在研发的
人工智能语音产品具体包括
法律机器人、电话销售语音
质检平台、智能培训助手、
专家会诊服务机器人等。
各类人工智能语音产品
以人工智能技术执行语
义理解和语音反馈,从
而提升不同行业不同业
务场景的运行效率。
3 知识共享
平台
构建知识库SaaS平台,通
过对公司在各个行业和业务
领域的技术能力、项目案例
等方法论及实践知识进行整
理并持续更新,建立模块化
的笔试题库、能力库、技术
库、流程库、标书库、解决
方案库,提供知识上传及查
询、模块组合、数据分类及
权限管理等功能。
通过知识库的不断标准
化和模块化,实现公司
内部知识共享,最终实
现公司知识能力的内部
分享、外部复用并长期
服务于公司的前期营
销、招聘支持、项目交
付等环节。
200 研发过
程中
4 公司智能
助理
基于NLP技术开发具备智
能对话功能的公司智能助
理,将员工大量与HR、IT
部门相关的日常事务问询需
求,通过公司智能助理的对
话式服务及时获取回复,后
续还拟将财务部和行政部等
相关日常事务处理功能添加
到公司智能助理中。
公司智能助理将提升公
司管理的数字化和智能
化的水平,可大幅节省
HR、IT等中后台部门
对员工的日常事务支持
工作量,还能通过收集
及分析员工问询需求数
据进一步优化员工服务
及体验。
300 研发
过程中
5 金融机构
信贷费控
系统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
术,构建金融机构信贷费控
系统,提供动态风险监测服
务,能够快速分析精准定位
可疑对象,有针对性地进行
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够从宏
观、微观等各个角度对行业
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全程监
测潜在风险,精准识别内外
部威胁,对金融机构信贷业
务进行全方位信息支持。
突破传统的以人工方式
进行经验控制的信贷风
控方案的局限性和空间
性,保障金融机构的业
务效率和安全性,扩展
业务覆盖人群、完善业
务流程、降低费控成
本,实现全链条自动
化、费控管理差异化和
信贷业务人情化。
500 研发
过程中
6 消费数据
整合系统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
计算等技术,打造一个智能
的消费数据整合系统,此系
统将为中小企业与消费者之
间搭建一个信息枢纽,可以
帮助企业对其业务数据进行
自动实时绩效分析,使其更
有效迅捷地调整业务方向,
并提供一系列工具及服务帮
助其获取及维护客户关系,
消费数据整合系统将为
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在智
能消费时代打造一套智
能、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闭环中枢平台,让企业
以最低的成本最大限度
地实现为每一位消费者
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
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消费
数据整合系统享受科技
500 研发
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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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拟实现目标 拟投入经费
(万元)
所处
阶段
如第三方系统集成、智能推
荐、在线预定及消费、信誉
管理、活动促销、关怀福
利、邮件短信等。
带来的新消费体验。
7 IoT终端
测试集中
管理系统
IoT终端测试集中管理系统
旨在通过构建一个SaaS管
理平台,支持多个不同的
IoT终端测试项目,具有较
强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可
实现IoT终端测试项目一站
式、全流程的智能化分析和
管理,对不同项目的测试进
度及质量进行实时的可见性
监控,并通过自动化分析测
试结果,对IoT产品进行综
合质量评估和智能化风险提
醒等。
通过对IoT终端测试项
目进行实时的集中式、
可视化、智能化管理,
提高IoT终端测试项目
各个流程的运营效率,
并通过自动化、多维度
的IoT测试指标和质量
分析,保障测试质量与
产品品质,从而最终加
速IoT产品研发上市
进程。
200 研发
过程中
8 智能采购
流程自动
化机器人
大型企业的采购流程和相关
业务系统流程复杂,系统集
成难度大、成本高,采购订
单的创建、输入、核对等流
程都需要大量人工干预。智
能采购流程自动化机器人旨
在通过基于云原生技术和流
程自动化机器人(RPA)技
术,实现整个采购流程自动
化。同时,该系统有优异的
扩展性和自定义功能,能够
满足不同企业独特的业务定
制需求。此外,该系统支持
快速在云端部署,简化运维
流程。
实现快速集成企业内部
现有系统和智能采购流
程系统,通过零编码或
者低代码自动化工具,
创建机器人或者设计采
购流程自动化工作流,
实现整个采购流程自动
化,最大限度地降低甚
至完全替代人工干预,
同时保证采购数据的高
效性、准确性与
可靠性。
300 研发
过程中
9 云计算边
缘集群应
用管理平
目前在大规模云计算边缘集
群的应用管理上存在诸多难
题,例如高效比对所有应用
的实际运行版本、重启应
用、应用的部署设置调整、
重置边缘集群配置数据等,
运维团队需要在大量边缘集
群上重复执行相关操作。针
对上述问题,公司拟开发一
个高效自动化的云计算边缘
集群管理平台,以SaaS方
式部署并提供给多租户使
用,按域设置不同的管理
集群。
运维团队通过该平台能
自动化地检查新边缘集
群应用的就绪状况,能
高效地对大规模边缘集
群进行应用版本基线比
对和校准,能在日常运
维中高效进行应用在大
规模集群的重置、重
启、配置修改等操作,
从而有效降低边缘集群
的运维成本,提高运维
效率,减少系统差错,
提升异常事件的解决
速度。
300 研发
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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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2020 2019
研发费用 5,234.19 4,119.02 3,695.36
营业收入 91,826.68 68,758.50 54,030.6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5.70% 5.99% 6.84%

(四)发行人的技术及研发人员情况

1 、发行人的技术及研发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员工总数 5,104 人,其中研发与技术实施 人员 4,599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 90.11%,其中核心技术人员 4 人。

2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

3 、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的贡献

姓名 职务 对公司的主要贡献
黄磊 首席架构
曾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高级架构师、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
公司高级架构师,现任公司首席架构师。拥有25 年的技术研发及丰
富的美国硅谷客户合作经历和项目管理经验。云计算、微服务、数
据集成及AI 领域技术专家,主导研发了第二代边缘计算Cloud
Powered POS 系统,目前领导第二代基于机器学习和非线性模型的
IaaS云计算平台的研发工作。
曾辉 高级研发
总监
曾任北京中数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文思海辉技术有限
公司研发经理,现任公司高级研发总监。拥有20 余年的技术研发及
项目管理经验,现主要负责公司大客户ODC 研发团队及印度办公室
的管理工作,为公司通过ODC 模式服务海外大客户积累了宝贵的经
验。2020 年带领团队获得“2020 EdgeX 中国挑战赛”商业赛道二等
奖,为公司智慧零售解决方案积累了宝贵的研发经验。
马艳琨 研发总监 曾任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工程师、北京汇睿创昕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现任公司研发总监。拥有15年以上IT行业
开发管理经验,曾参与国外大型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调度系统、预
约系统、企业管理系统、消费者系统等多个项目的设计和研发。拥
有PMP证书和Exin DevOps Master证书,对敏捷开发的落地具备丰
富实践经验。现主要负责美国企业级SaaS 类平台在线预约及通信系
统的设计研发,以及面向美国SaaS 等大客户的中国及菲律宾团队研
发管理工作。
邓路 研发总监 曾任爱立信(中国)通信有限公司高级射频工程师、华为技术有限
公司高级射频工程师,现任公司研发总监。拥有12 年通信行业前沿
项目研发经验,曾主导和参与了多个无线通信网络基站主设备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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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对公司的主要贡献
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包括爱立信首款TD-LTE 多天线基站射频单
元、中国移动TD-LTE基站首次集采中标模块、爱立信LFT和G2等
全球平台基站射频单元、爱立信首款64天线MIMO TD基站射频单
元、华为双频和三频多模基站射频单元等。现主要负责成都无线通
信研发部门的管理与建设,一手建立了一支具备无线通信基站射频
单元端到端软硬件研发能力、拥有多名各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的高素
质研发团队,完成了多个平台共计上百万发货量的基站射频单元软
硬件开发与维护工作。

4 、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及约束措施

1 )激励措施

发行人持续完善技术人才激励、考核管理机制,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中对 研发人员设立了专门的激励考核制度,形成了科学的研发激励管理体系,从制 度设计层面鼓励大力推进新技术、新项目研发工作,例如通过持股平台授予股 权激励等,有效调动核心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优秀、稳健的 核心技术团队。

2 )约束措施

发行人与核心技术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协议等相关协议,就核心技术人员在 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对商业秘密的范围、双方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 等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五)发行人的技术储备、技术创新机制与技术创新安排

1 、发行人的技术储备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兴起,进一步重 塑了软件的技术架构、计算模式、开发模式、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等,加速了 软件与各行业领域的融合应用,使得客户新增大量希望借助新技术提升其自身 竞争力的需求。发行人为了快速适应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变化,洞察客 户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势,持续加大对相关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以确保和 巩固公司的先发优势和技术储备实力。

发行人拥有的技术储备详细参见本节“七、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三)发行人的研发情况”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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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的技术创新机制与技术创新安排

发行人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技术为根本”的创新理念, 形成适应公司发展的技术创新机制与技术创新安排,具体表现如下:

1 )以行业趋势、客户需求为导向的技术创新理念

发行人客户集中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公司技术 人员在长年服务客户项目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深入洞察客户所 在领域的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客户的特定业务场景与具体需求状况,结合自身 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与技术储备, 不断提供创新的 IT 服务方案,助力客户进行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大力推 动新旧产业融合。

2 )健全的研发管理制度体系

凭借在信息技术外包领域十余年研发经验,发行人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不断 健全和完善相关研发管理制度,制定了《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等制度文件,已 形成了一套高效、完整且与公司实际研发活动高度契合的研发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基于高效、协同、务实、创新的技术研发理念,将具体制度覆盖至研发投 入管理、可行性研究、技术开发、市场应用前景分析、人员考核与激励、知识 产权保护等全方位内容,为公司的技术持续创新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3 )专业化的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

发行人通过自主人才培养,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注重员工个人价 值体现和成长,鼓励员工在公司开放创新的平台上发挥自己的优势。公司组织 员工参加培训,促进员工自身能力提升,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对企业发展理念 的认知以及对企业的归属感。同时,发行人已制定一系列研发人员考核与激励 管理办法,实现对技术研发人员的招聘、培养及激励措施进行有效及充分的管 理,有效调动员工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

八、公司经营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许可、备案、注册 及认证如下:

1-1-248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序号 持证人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适用范围 有效期
1 慧博云通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浙江省杭州
市余杭区商
务局
04284476 - -
2 慧博软件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北京市朝阳
区商务局
02140729 - -
3 上海慧逊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表
上海市对外
经济贸易委
员会
03986099 - -
4 上海慧逊 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关报关单
位注册登记
证书
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
总署
312096069S 进出口货
物收
发货人
长期

(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序号 持证人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慧博云通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浙江省科学技术
厅、浙江省财政
厅、国家税务总
局浙江省税务局
GR201911003697 2019.12.02-
2022.12.01
2 慧博软件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北京市
财政局、国家税
务总局北京市税
务局
GR201911004023 2019.12.02-
2022.12.01
3 慧博软件 中关村高
新技术
企业
中关村科技园区
管理委员会
20212040883801 2021.07.09-
2023.07.08
4 卓梦芸创 杭州市级
高新技术
企业
杭州市科学
技术局
20190610257 长期
5 卓梦芸创 浙江省科
技型中小
企业
浙江省科学
技术厅
20183301001499 长期
6 融信软件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北京市
财政局、国家税
务总局北京市税
务局
GR202111008429 2021.12.21-
2024.12.20
7 上海慧逊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上海市科学技术
委员会、上海市
财政局、国家税
务总局上海市税
务局
GR202131006180 2021.12.23-
2024.12.22
8 卓梦芸创 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
浙江省科学技术
厅、浙江省财政
GR201933000222 2019.12.04-
2022.12.03

1-1-249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持证人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厅、国家税务总
局浙江省税务局

(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序号 持证人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适用范围 有效期
1 神州
腾耀
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
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
员会
(京)22732 劳务派遣 2020.06.16-
2023.06.15
2 慧博
软件
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
北京市朝
阳区人力
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京劳派
1050307X2
02205313090
劳务派遣 2022.04.29-
2025.04.28

(四)其他认证或证书


持证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适用范围 有效期
1 慧博
云通
基于ISO/IEC20000-1的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2021ITSM0
322R0CGHN
向外部客户提供应用软件
的开发和测试、IT系统软
件运维服务
2021.07.02-
2024.07.01
2 卓梦
芸创
基于ISO/IEC20000-1的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2021ITSM0
322R0CGHN-1
向外部客户提供应用软件
的开发和测试服务
2021.07.02-
2024.07.01
3 融信
软件
基于ISO/IEC20000-1的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2021ITSM0
322R0CGHN-2
向外部客户提供应用软件
的开发和测试、IT系统软
件运维服务
2021.07.02-
2024.07.01
4 慧博
云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15)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Q3257
2R0M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和测试、IT运维)
2021.09.15-
2024.09.14
5 湖南
慧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15)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Q3257
2R0M-6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和测试)
2021.09.15-
2024.09.14
6 慧博
软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15)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Q3257
2R0M-4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和测试)
2021.09.15-
2024.09.14
7 成都
慧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15)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Q3257
2R0M-3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和测试)
2021.09.15-
2024.09.14
8 融信
软件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15)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Q3257
2R0M-2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和测试、IT运维)
2021.09.15-
2024.09.14
9 上海
慧逊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15)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Q3257
2R0M-1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和测试、IT运维)
2021.09.15-
2024.09.14
10 慧博
云通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1:2015)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2E3089
8R0M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和测试、IT运维)
2022.05.31-
2025.05.30
11 慧博
云通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O/IEC27001:2013)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I20829
R0M
与IT服务(应用软件的
开发和测试、IT运维)相
关的信息安全管理;适用
2021.09.30-
2024.09.29

1-1-250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证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适用范围 有效期
性声明:HBYT-ISMS-102
版本:V1.1
12 湖南
慧博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O/IEC27001:2013)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I20829
R0M-7
与IT服务(应用软件的
开发)相关的信息安全管
理;适用性声明:HBYT-
ISMS-102版本:V1.1
2021.09.30-
2024.09.29
13 成都
慧博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O/IEC27001:2013)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I20829
R0M-4
与IT服务(应用软件的
开发及测试、IT运维)相
关的信息安全管理;适用
性声明:HBYT-ISMS-102
版本:V1.1
2021.09.30-
2024.09.29
14 卓梦
芸创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O/IEC27001:2013)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I20829
R0M-5
与IT服务(应用软件的
开发及测试、IT运维)相
关的信息安全管理;适用
性声明:HBYT-ISMS-102
版本:V1.1
2021.09.30-
2024.09.29
15 融信
软件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O/IEC27001:2013)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I20829
R0M-3
与IT服务(应用软件的
开发及测试、IT运维)相
关的信息安全管理;适用
性声明:HBYT-ISMS-102
版本:V1.1
2021.09.30-
2024.09.29
16 慧博
软件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O/IEC27001:2013)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I20829
R0M-1
与IT服务(应用软件的
开发及测试、IT运维)相
关的信息安全管理;适用
性声明:HBYT-ISMS-102
版本:V1.1
2021.09.30-
2024.09.29
17 上海
慧逊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证书
(ISO/IEC27001:2013)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1I20829
R0M-6
与IT服务(应用软件的
开发及测试、IT运维)相
关的信息安全管理;适用
性声明:HBYT-ISMS-102
版本:V1.1
2021.09.30-
2024.09.29
18 慧博
云通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ISO
45001:2018)
新世纪检验认证
有限责任公司
016ZB22S3079
5R0M
IT服务(应用软件的开发
及测试、IT运维)
2022.05.31-
2025.05.30
19 卓梦
芸创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9001:2015)
北京中物联联合
认证中心
06521Q02325R
0S
计算机软件开发、运维及
技术咨询服务
2021.07.19-
2024.07.18
20 慧博
云通
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
性证书
中国电子工业标
准化技术协会信
息技术服务分会
ITSS-YW-3-
110020211115
运行维护 2021.08.23-
2024.08.22
21 慧博
云通
软件产品证书 浙江省软件行业
协会
浙RC-2021-
0844
- 2021.08.30-
2026.08.29
22 慧博
云通
软件企业证书 浙江省软件行业
协会
浙RQ-2021-
0224
- 2021.08.30-
2022.08.29

1-1-25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持证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适用范围 有效期
23 慧博
云通
CMMI Maturity Level 5
(软件成熟度模型认证
级别5)
CMMI Institute 55743 The Cap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 DEV. V.
2.0
2021.08.30-
2024.08.30
24 慧博
软件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北京市朝阳区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
(京)人服证
字(2021)第
0300015923号
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2021.07.12-
2026.07.11
25 慧博
云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
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浙江省通信管理
浙B2-
20220026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
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
务)不含网络借贷信息中
介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相应经营活动)、信息
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
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
询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2022.01.14-
2027.01.13
26 卓梦
芸创
CMMI Maturity Level 3
(软件成熟度模型认证
级别3)
CMMI Institute 59473 The Cap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 DEV. V.
2.0
2022.05.27-
2025.05.27
27 慧博
云通
邓白氏注册认证企业 邓白氏公司 421352984 - 2022.05-
2024.05

(五)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

序号 持证人 资质名称 发证机构 证书编号 有效期
1 神州腾耀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
管网许可证》
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
京技审城
(水许)决
字[2021]第
0052 号
2021.04.08-
2026.04.07
2 神州腾耀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全国排污许
可证管理信
息平台
91110302668
4031254001Y
2021.04.12-
2026.04.11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经获得其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业务资质和许可。截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不存在被吊销、撤销、 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或者存在到期无法延续的风险。

九、发行人的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美国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美国慧博。美国 慧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业务,主要承接发行人北美地区的软件技术外包业务,

1-1-25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客户包括 SAP、VMware Inc. Internet Brands 、Johnson&Johnson Services, Inc. Expedia,Inc.、Harness Inc.、Legion Technologies、SaaSafras LLC.、 WALMART INC.等。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项目备案通知书》,发行人已就 境外增资方式收购美国慧博事宜取得北京市商务委员会核发的境外投资证第 N1100201700116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浙江省商务厅核发的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2200151 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京 发改[2017]746 号《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编号为京发改境外备 2017063 号。

美国慧博的财务数据和经营业务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六、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一)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14、美国慧博”。

2022 年 5 月,发行人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新加坡慧博,拟承接东南亚 地区软件开发相关业务。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就境外投资设立 新加坡慧博事宜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与《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新 加坡慧博尚未开展实际运营。

1-1-253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机制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 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 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 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审计、提名与薪酬三个专门 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保证董事会议事、决策的专业化、 高效化。

上述人员和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 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关联交易决策、投资决策和财务决策均能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能够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出现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一)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股东大会 的召集与通知、股东大会提案、股东大会召开决议等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

1 、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按其所持有的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取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 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 决权;(3)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4)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 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 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1-1-25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依其 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 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 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 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 务。

2 、股东大会的职权和规则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 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 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 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 规定的担保事项;(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15)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3 、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规范运行,切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4 次股东大会,股东依法履行股东义务、行使股

1-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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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权利。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 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 则》。

1 、公司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名。董事 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 、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如下职权:(1)召 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3)决定公 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 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等事项;(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 理制度;(12)制定章程的修改方案;(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14)向股 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例会二次,其中一次应当在上半年召开,审议公 司前一年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利润分配预案等。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1/2 以上独立董事、监事会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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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或董事长认为必要时,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 的召开应有过半数的董事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方为有效。董事会作出决议,必 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

3 、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规范运行,决策科学、严格高效,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9 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均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召集、召开,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有效,对公司选聘高级管 理人员、设置专门委员会、制定公司主要管理制度、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关联 交易、公司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公司历次董事会严格遵守表决事项和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全体股东负责,勤勉尽责,独立履行相应的权力、义 务和责任。

(三)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 则》。

1 、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设立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 负责。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2 名职工代表,设监 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 、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 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的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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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 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5)提议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 主持股东大会;(6)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7)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 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 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9)组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10)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 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监事 会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3 、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规范运行,严格监督,有效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6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均按照《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履职行为、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评价。公 司监事会运行规范、有效,主要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公司重大 生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 用。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章 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 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 、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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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 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2 、独立董事的职权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公 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人 达成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关联交易) 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 东征集投票权;(7)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其他职权。独 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 见:(1)提名、任免董事;(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4)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 润分配预案;(5)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6)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 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 或者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7)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股权激励计划;(8)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9)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应当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 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建立伊始,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决策 的科学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制度将对公 司重大事项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积极的作 用,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将在董事会制定 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良好的作用,将有力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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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组织 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自建立伊始,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 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自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聘请了 独立董事,聘任了董事会秘书,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 与薪酬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订或完善了以下公司治理文件和内控制度: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 经理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有效落实、 执行上述制度。

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之间权责明确,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治理 规范性文件规范运行,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权责明确。

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治理规范,不存在重 大缺陷。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 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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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能力和风 险防范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并经 2020 年 12 月 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在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余浩 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
张燕鹏
审计委员会 张国华 冯晓 谢海闻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HUI KE LI
(李惠科)
王丛虎 孙玉文

公司已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战略与 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 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以上事项实施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 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 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6)法律、法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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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3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权限为:(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 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4)对董事候 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6)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 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研究和审查薪酬计划 或方案;(7)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 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8)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9)负责对公司薪 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10)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二、公司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公司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简述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查和评估后认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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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1180 号),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为:“我们认为,慧博云通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 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银行转贷及整改情况

201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经营所需 资金。鉴于相关款项较为零星,支付周期不固定,公司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 付的要求,存在将贷款资金通过发行人子公司的贷款资金专户划入关联方公司 的资金账户后,由该关联方再将相应款项于当日或次日全额转回发行人子公司, 再用于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款项的情形。具体如下:

(1)2018 年 11 月 26 日,神州腾耀与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南区小企(2018)短期字第 201716-2 号),该 笔借款受托支付给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再由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于 收到银行款项的当日或次日转给神州腾耀;该笔银行借款已由神州腾耀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提前还款结清。

(2)2018 年 12 月 4 日,慧博软件与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 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京南区小企(2018)短期字第 201717-3 号),该 笔借款受托支付给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再由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于收到银行款项的当日或次日转给慧博软件;该笔银行借款已由慧博软件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提前结清。具体如下:

公司 交易对方 贷款金额
(万元)
转出至关
联方时间
转回至公
司时间
公司向银
行还款
时间
神州腾耀 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18.11.27 2018.11.27 2019.05.14
200.00 2018.11.27 2018.11.28
慧博软件 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 2018.12.05 2018.12.05
300.00 2018.12.05 2018.12.06
合 计 4,500.00 - - -

注 1: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系由公司前任董事刘少伟(刘少伟于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期间担任发行人董事)的配偶谭耕春持有 8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 2:北京焜安系报告期内余浩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北京焜安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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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与供应商签署的采购合同未能履行,上述贷款退回慧博软件、神州腾耀 后,均用于日常经营等公司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 股权投资、房地产投入或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慧博软件、神州 腾耀均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偿还了上述贷款并支付了利息,并未损害贷款银行 的利益。慧博软件、神州腾耀将所获取的银行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转账至北 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户,北京亚当牛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均及时足额转回,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2020 年 12 月 23 日,贷款银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出具《情 况说明》,确认上述银行借款已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提前结清,慧博软件、神州 腾耀在借款期间按时还本付息,从未发生过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情况,不会产 生罚息或受到其他惩罚性措施。

此外,针对银行转贷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余浩已出具承诺,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若因上述贷款活动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产生任何法律 纠纷,余浩愿意全额承担所有连带责任并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参见本 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六、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作 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和约束措施/(七)关于公司合规风险的承诺”。

同时,发行人全面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按照《票据法》《贷款通则》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了公司的《财务规范化 管理制度》《贷款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细化对银行流动资金贷 款的规范要求。

综上,发行人子公司银行转贷情形所涉银行借款均已足额偿还完毕,银行 转贷情形已清理完毕,且未因上述事项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未对任何主体和社 会利益造成损害,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同时,发行人已获得贷款银行出具的 情况说明,确认所涉银行借款均已提前结清,从未发生过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 情况,不存在对发行人采取罚息或其他惩罚性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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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近三年的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与法规,未受到行政处罚,亦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情形。

六、公司近三年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曾与部分关联方之间发生过资金拆借行为。资金占用具体 情况请参见本节“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上述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行为外,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 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 情形。

七、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公司股东 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开发经营的能力,具备 独立的采购、销售和经营管理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慧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继了原有限公司的 所有资产及业务。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 手续,具有开展生产经营所必备的独立、完整的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权 属清晰、完整,不存在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

(二)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在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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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根据现行会计制 度及相关法规、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 制定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的情况。公司独立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拥有独立的 经营和办公场所,各机构、部门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均完全独 立,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 存在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和运行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 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 晰,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余浩,最近 2 年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 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资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 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 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与股东及其关联方相互独立, 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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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1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申晖控股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申晖控股为持 股平台,除持有慧博云通 23.75%股份外,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与发行人之间 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余浩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发 行人外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 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外,发行人控股股 东未控制其他企业,不存在通过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控股股东申晖控股 以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余浩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七、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情况/(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上述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实际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不存在同业 竞争情形。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申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慧博创展、 实际控制人余浩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目前未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 事和经营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或者在商业上构成、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

2、本企业/本人保证未来不自营或以合资、合作等任何形式从事对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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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同、相似的业务或者在商业上构成、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和经营活动,不会以任何形式为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竞争的企业、机构或 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将来成立的受 本企业/本人控制或由本企业实际控制人/本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 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亦不会经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 或者在商业上构成、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

3、无论任何原因,若本企业/本人或附属企业未来经营的业务与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根据发行人的要求,由发行人在同 等条件下优先收购有关业务所涉及的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合法途径促使本企业/ 本人或附属企业向发行人转让有关资产或股权,或通过其他公平、合理、合法 的途径对本企业/本人或附属企业的业务进行调整以避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 在同业竞争。

4、如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 诺要求本企业/本人赔偿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本企业/ 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亦归发行人所有。

5、本承诺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本人不再处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地位为止。”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中 的有关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 、公司的关联方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1)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企业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申晖控股 发行人控股股东 申晖控股持有公司23.75%股份,余浩持有申晖控
股99%股权且为申晖控股法定代表人
2 慧博创展 控股股东的一致
行动人
慧博创展持有公司16.67%股份,余浩持有慧博创
展46%份额并担任慧博创展执行事务合伙人
3 余浩 实际控制人 余浩直接持有发行人3.25%股份,并通过申晖控
股、慧博创展间接控制发行人40.42%的股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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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计控制发行人43.6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 信阳博润
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及家
族成员共同控制
的企业
余浩及家族成员共同控制

2 )控股及参股公司

2)控股及参股公司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北京神州腾耀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 北京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 慧博云通(江苏)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 广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5 贵州慧博云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 成都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 杭州智才广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 HYDSOFT CO.,LIMITED(美国)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 杭州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0 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1 深圳慧博云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2 杭州卓梦芸创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70%股权
13 北京慧博云通融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51%股权
14 北京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51%股权
15 上海慧逊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51%股权
16 慧博云通(湖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有其51%股权
17 北京云雀智享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公司持有其14.29%股权
18 北京慧博云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公司持有其10%股权

3 )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一致行动人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1 和易通达 直接持股5%以上的
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10.45%股权,董事孙玉文持有和
易通达25%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2 杭州钱友 直接持股5%以上的
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10.42%股权,董事谢海闻持有杭
州钱友1.61%份额,谢海闻为杭州钱友执行事
务合伙人北京友财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
理,谢海闻是北京友财对杭州钱友的委派代表
3 友财汇赢 直接持股5%以上的
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5.21%股权,董事谢海闻持有友
财汇赢0.54%份额,谢海闻为友财汇赢执行事
务合伙人北京友财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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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备注
理,谢海闻是北京友财对友财汇赢的委派代表
4 翊芃友财 直接持股5%以上的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直接持有公司1.96%股权,董事谢海闻为翊芃
友财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谢海闻实际
控制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6.47%股
权,谢海闻是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对翊芃友财的委派代表
5 北京友财 直接持股5%以上的
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直接持有公司0.47%股权,董事谢海闻为北京
友财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谢海闻通
过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友
财26.09%股权。监事郭鹏军任该公司监事
6 贵州云力 直接持股5%以上的
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6.67%股权
7 圆汇深圳 直接持股5%以上的
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5.52%股权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序号 名称 备注
1 余浩 董事长、总经理
2 张燕鹏 董事、副总经理
3 刘彬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 孙玉文 董事、副总经理
5 谢海闻 董事
6 DAVID LIFENG CHEN(陈
立峰)
董事
7 冯晓 独立董事
8 HUI KE LI(李惠科) 独立董事
9 王丛虎 独立董事
10 张国华 独立董事
11 刘立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12 郭鹏军 监事
13 吕莲莲 监事(职工代表监事)
14 吴永微 监事
15 陈洁 监事
16 肖云涛 副总经理
17 何召向 副总经理
18 施炜 副总经理
19 刘芳 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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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报告期内曾经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5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 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人员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发行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及本节前述关联方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


名称 备注
1 信阳市平桥区宝隆小额贷款有限
公司
余浩任该公司董事并持有该公司10%股权
2 信阳泰合置业有限公司 余浩及家族成员共同持股40%,余浩堂弟余凯担
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余浩
及家族成员对该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该公司其他股东包括:河南益发鼎盛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0%股权,李明为执行董
事兼经理)、信阳鑫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该公司20%股权,李明为监事),上述两家公司
合计持有该公司60%股权
3 北京诚立蓝桥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董事孙玉文直接持有该企业80%合伙份额,并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4 双元慧通科技(安吉)有限公司 董事孙玉文间接持股48%,并通过北京诚立蓝桥
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控制该公司
5 安丘市云洋智农技术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孙玉文持有50%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
6 北京赛维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孙玉文持有4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董事
7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谢海闻通过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76.47%且任该公司执行董事,能够控制该公司
8 北京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谢海闻直接持股50%,并通过南京信裕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该公司
16.22%股权,合计持股66.22%;谢海闻父亲谢树
权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9 北京闪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谢海闻持股76.47%,且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谢海闻父亲谢树权任经理
10 南京信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85.38%份额,谢海闻父亲谢树权
持有0.01%份额且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1 北京晟世朝代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1.12%份额,且任执行事务合伙
人,能够控制该企业
12 苏州聚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0.79%份额,谢海闻为该企业执
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13 无锡嘉赢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0.76%份额,谢海闻为该企业执
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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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名称 备注
14 苏州亚通友财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5.58%份额,谢海闻为该企业执
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15 苏州友财瑞赢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13.94%份额,谢海闻为苏州友财
瑞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
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海
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16 丽水信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7.89%份额,谢海闻为丽水信桐
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17 丽水万桐友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27.38%份额,谢海闻为丽水万桐
友财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18 扬州友财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3.37%份额,谢海闻为扬州友财
中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19 杭州汇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27.13%份额,谢海闻为杭州汇友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
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海
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20 深圳聚源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谢海闻控制的北京友财持股30%、北京闪创
持股10%,谢海闻间接持股15.71%,谢海闻担任
该公司总经理
21 杭州翊资誉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28.16%份额,谢海闻为杭州翊资
誉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22 克拉玛依丙申宏未股权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
董事谢海闻持有0.27%份额,谢海闻为克拉玛依
丙申宏未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友财的实际控制人,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23 上海修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27.38%份额,谢海闻为上海修桐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
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海
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24 嘉兴巴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27.88%份额,谢海闻为嘉兴巴蜀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谢海闻能够控制该企业
25 杭州萧山友财致桐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间接持有该企业28.54%份额,谢海闻
担任董事长、经理的北京友财持有该企业96.67%
份额,谢海闻担任执行董事的苏州建赢友财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是该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
该企业3.33%份额,谢海闻是苏州建赢友财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派代表。此外,该企业曾于
2020 年11 月至2020 年12 月期间持有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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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备注
1,250万股股份
26 北京致海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
董事谢海闻持有31.51%份额,谢海闻为北京致海
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
建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谢海闻能
够控制该企业
27 杭州钱友汇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董事谢海闻间接持有75.48%份额,谢海闻为杭州
钱友汇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苏州建赢友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谢海闻能控制该企业
28 西安思丹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谢海闻任该公司董事
29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谢海闻任该公司董事
30 尚居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担任董事
的企业
31 Olive Tree Consulting LLC 董事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担任合伙
人的企业
32 极狐信息技术(湖北)有限公司 董事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担任董事
的企业
33 极狐创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董事DAVID LIFENG CHEN(陈立峰)担任董事
的企业
34 昆山慧通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监事吕莲莲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35 浙江人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晓任该公司董事
36 中勤万信税务师事务所(北京)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国华任该公司董事
37 Pintec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独立董事HUI KE LI(李惠科)任该公司CEO
38 北京人和众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何召向持有该公司100%股权,并任该公
司执行董事
39 北京河南罗山企业商会 余浩任该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2 、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方变化情况


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变更原因 变更时间
1 上海轰卡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
副总经理施炜曾任该公司董事 施炜辞去董
事职务
2019年2月
2 丽水友桐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年3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有
27.65%份额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实际控制人,能够控制该企业
注销 2019年3月
3 贵州晒尔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
该公司设立于2018 年12 月,并于
2019 年6 月核准注销,未实缴出资,
注销 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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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变更原因 变更时间
亦未实际开展业务;注销时公司副总
经理施炜持股57%,并担任该公司董
事、总经理
4 美国凯来投资公司北
京代表处
刘少伟曾担任该公司首席
代表
刘少伟辞去
首席代表职
2019年7月
5 深圳前海友财恒山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019年9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有
27.10%份额且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的
实际控制人,能够控制该企业
注销 2019年9月
6 深圳前海友财金魅资
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2019年9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有
64.62%份额,能够控制该企业
注销 2019年9月
7 深圳前海钱方互联网
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9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股
65%,能够控制该公司
注销 2019年9月
8 蔡明华 监事 蔡明华辞去
监事职务
2019年9月
9 北京慧智才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原监事蔡明华持有2.19%份额,且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蔡明华辞去
监事职务
2019年9月
10 北京慧通英才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原监事蔡明华持有10%份额,且任执
行事务合伙人
蔡明华辞去
监事职务
2019年9月
11 南京友成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019 年10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
有26.21%份额,能够控制该企业,公
司监事郭鹏军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销 2019年10月
12 南京友朋商务信息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019 年10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
有26.21%份额,公司监事郭鹏军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销 2019年10月
13 南京友晟电子商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9 年10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
有50%份额,且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销 2019年10月
14 北京天泰金控信息服
务有限公司
谢海闻曾担任经理 吊销未注销 2019年11月
15 源讯云计算有限公司 董事DAVID LIFENG CHEN(陈立
峰)曾于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
期间担任该公司董事
DAVID
LIFENG
CHEN(陈
立峰)从该
公司离职
2019年12月
16 贵州慧博科技有限公
注销前余浩持股90%,并担任该公司
董事;董事孙玉文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注销 2019年12月
17 北京慧博金服软件技
术有限公司
注销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销 2019年12月
18 新瑞鹏宠物医疗集团
有限公司
原监事刘志峰曾担任该公司董事 2019 年12
月,原监事
刘志峰不再
担任该公司
董事
2019年12月
19 寿光锐捷企业管理咨
询服务工作室
注销前的股东李萍是发行人财务负责
人刘芳的朋友,发行人前监事蔡明华
可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注销 2020年1月
20 潍坊市安领企业管理 注销前的股东乔海波是发行人员工乔 注销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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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变更原因 变更时间
咨询中心 艳梅的弟弟,发行人前监事蔡明华可
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21 博汇睿远 转让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转让前公
司监事刘立担任经理、公司前监事蔡
明华担任监事
慧博云通转
让其100%
股权,转让
后刘立、蔡
明华不再担
任该公司职
2020年3月
22 杭州友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2020年5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股
24.47%
注销 2020年5月
23 上海宅字会务有限公
公司副总经理施炜配偶的父亲王明传
曾于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期间
内持有上海宅字会务有限公司100%
股权,并任该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
王明传不再
持有该公司
股权,不再
担任该公司
职务
2020年5月
24 北京燚能洁源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孙玉文曾任该公司董事 注销 2020年6月
25 途酷(上海)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施炜曾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施炜不再担
任该职务
2020年6月
26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
学府园区迈捷企业管
理咨询工作室
注销前的股东李伟是发行人前监事蔡
明华配偶的姐姐的配偶,发行人前监
事蔡明华可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
注销 2020年7月
27 北京友信汇众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2020年9 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股
24.47%,能够控制公司。监事郭鹏军
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
注销 2020年9月
28 杭州亿浦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2020年9月注销时,董事谢海闻持有
0.49%份额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实
际控制人,能够控制该企业
注销 2020年9月
29 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谢海闻曾任该公司董事 谢海闻不再
担任该公司
职务
2019年8月
30 汇金智融(北京)科
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余
浩曾于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担
任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张燕鹏曾于2019年3月
至2020年12月期间担任该公司董事;
公司前监事蔡明华曾于2019年3月至
2020年12月期间担任该公司监事
余浩、张燕
鹏、蔡明华
均不再担任
该公司职务
2020年12月
31 刘志峰 监事 刘志峰辞去
监事职务
2020年12月
32 北京世纪天融投资顾
问有限公司
原监事刘志峰持有该公司60%股权,
并任该公司经理、执行董事
刘志峰辞去
监事职务
2020年12月
33 北京恒睿慧博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
原监事刘志峰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
刘志峰辞去
监事职务
2020年12月
34 四川华德生物工程有
限公司
原监事刘志峰任该公司董事 刘志峰辞去
监事职务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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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变更原因 变更时间
35 长安创新(北京)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
原监事刘志峰任该公司总经理、董事 刘志峰辞去
监事职务
2020年12月
36 杭州如道科技有限公
公司独立董事冯晓曾于2015年4月至
2020年12月期间担任该公司董事
冯晓辞去董

职务
2020年12月
37 国信蓝桥教育科技
(杭州)股份有限公
司(曾用名“国信蓝
桥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于2019年12月至
2020年12月期间担任该公司经理
孙玉文辞去
经理职务
2020年12月
38 上海弗悦商务咨询中
注销前公司董事谢海闻持有该企业
100%股权,能够控制该企业
注销 2021年2月
39 昆山云洋智能技术服
务中心(有限合伙)
注销前公司董事孙玉文持有该企业
66.67%合伙份额,能够控制该企业
注销 2021年3月
40 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周建青于2015年11月至2020年8月担任
北京焜安的执行董事兼经理,徐冉于
2020年8月至2021年4月担任北京焜安
的执行董事兼经理,周建青、徐冉为
余浩的朋友,报告期内余浩对北京焜
安具有重大影响
徐冉、胡慧
敏转让所持
北京焜安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100%
股权至樊培
良、罗道俊
2021年4月
41 刘少伟 刘少伟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担任
发行人董事
刘少伟辞去
发行人董事
职务
2021年7月
42 前海长城基金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
刘少伟担任该公司合伙人 刘少伟辞去
发行人董事
职务
2021年7月
43 圆道(深圳)信息技
术企业(有限合伙)
刘少伟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少伟辞去
发行人董事
职务
2021年7月
44 圆汇(天津)科技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刘少伟担任该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 刘少伟辞去
发行人董事
职务
2021年7月
45 圆道(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
刘少伟持有该公司50%股权 刘少伟辞去
发行人董事
职务
2021年7月
46 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
公司
刘少伟的配偶谭耕春持有80%股权并
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
刘少伟辞去
发行人董事
职务
2021年7月
47 青岛友财元和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注销前董事谢海闻曾持有64.62%合伙
份额,能够控制该企业
注销 2021年7月
48 北京和易华通科技有
限公司(曾用名“国
信蓝桥电子商务(北
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担任该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
孙玉文辞去
董事长、总
经理职务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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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曾经存在的关联关系 变更原因 变更时间
49 双元数科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
孙玉文辞去
执行董事、
经理职务
2021年8月
50 双元小兔科技(安
吉)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孙玉文辞去
执行董事职
2021年8月
51 北京前海汇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孙玉文辞去
执行董事职
2021年8月
52 国信蓝桥信息技术
(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事兼经理
孙玉文辞去
执行董事、
经理职务
2021年9月
53 双元英才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担任该公司董事兼
经理
孙玉文辞去
董事、经理
职务
2021年10月
54 赛尔萨科技(北京)
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HUI KE LI(李惠科)
曾持股20%并担任执行董事
HUI KE LI
(李惠科)
辞去执行董
事职务
2021年12月
55 双元畅联科技(安
吉)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孙玉文曾间接持股48%并控
制该企业
注销 2021年12月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或者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为公司的关联方。关 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二)关联交易

1 、关联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上海宅字会务有限公司采购了市场营销服务、中英文同 声传译等会务服务,各期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2021
发生额
2020
发生额
2019
发生额
上海宅字会务有限公司 咨询服务费 - 10.56 16.31

公司副总经理施炜配偶的父亲王明传曾于 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期间 内持有上海宅字会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任该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

2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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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
1,203.74 1,418.79
1,055.82

注:上述薪酬包括领取薪酬及 2019 年、2020 年股份支付费用。

3 、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关联方资金拆入:
申晖控股 150.00 2019.01.15 2019.01.17 注1
申晖控股 400.00 2019.02.03 2019.04.25 注1
申晖控股 200.00 2019.05.14 2019.06.14 注1
申晖控股 500.00 2019.05.10 2019.05.10 注1
申晖控股 500.00 2019.05.10 2019.05.10 注1
申晖控股 150.00 2019.05.15 2019.05.31 注1
申晖控股 150.00 2019.05.15 2019.06.14 注1
申晖控股 350.00 2019.05.16 2019.06.14 注1
申晖控股 50.00 2019.06.11 2019.06.12 注1
余浩 150.00 2019.02.03 2019.02.13 注1
余浩 200.00 2019.02.03 2019.02.15 注1
余浩 150.00 2019.02.03 2019.03.18 注1
余浩 150.00 2019.03.08 2019.03.18 注1
余浩 100.00 2019.03.08 2019.03.19 注1
余浩 100.00 2019.03.08 2019.03.20 注1
余浩 300.00 2019.03.08 2019.03.27 注1
余浩 50.00 2019.03.08 2019.03.29 注1
余浩 700.00 2019.03.08 2019.04.02 注1
余浩 300.00 2019.03.08 2019.04.04 注1
余浩 50.00 2019.03.08 2019.04.16 注1
余浩 500.00 2019.03.08 2019.04.25 注1
北京友财 400.00 2019.05.10 2019.05.24 注1
北京友财 400.00 2019.05.10 2019.05.28 注1
北京友财 500.00 2019.06.11 2019.06.24 注1
余浩 1,000.00 2020.03.10 2020.03.13 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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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备注
汇金智融 303.00 2019年度 注3
深圳汇金智融 910.40 2019年度 注3
汇金智融 2,369.00 2020年度 注3
关联方资金拆出:
汇金智融 2,478.00 2019年度 注4
深圳汇金智融 686.27 2019年度 注4
汇金智融 920.00 2020年度 注4

注 1:2019 年度,公司从实际控制人余浩处拆入资金 2,750 万元,从控股股东申晖控股处 拆入资金 2,450 万元,从股东北京友财处拆入资金 1,300 万元,截至 2019 年底,已全部归 还。

注 2:2020 年度,公司从实际控制人余浩处拆入资金 1,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底,已全部 归还。

注 3:2019 年度,公司从关联法人汇金智融处累计拆入资金 303.00 万元,从关联法人深圳 汇金智融处累计拆入资金 910.40 万元,截至 2019 年底,已全部归还;2020 年度,公司从 关联法人汇金智融处累计拆入资金 2,369.00 万元,截至 2020 年底,已全部归还。 注 4:2019 年度,公司向关联法人汇金智融累计拆出资金 2,478.00 万元,向关联法人深圳 汇金智融累计拆出资金 686.27 万元,截至 2019 年底,对方已全部归还;2020 年度,公司 向关联法人汇金智融累计拆出资金 92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底,对方已全部归还。

4 、关联方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内容
2021
发生额
2020 年发
生额
2019 年发
生额
余浩 利息费用 - - 8.72
申晖控股 利息费用 - - 6.76
北京友财 利息费用 - - 2.33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蔡明华 - - 87.23 16.22 87.23 6.65

蔡明华曾担任发行人监事,并于 2019 年 9 月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 表监事职务,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方,上述款项已于 2021 年 3 月全额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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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方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公司对关联方余浩、申晖控股、北京友财的 其他应付款合计金额均为 17.81 万元,为公司对 2019 年从关联方部分拆入资金 计提的利息。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1
1231
2020
1231
2019
1231
余浩 - 8.72 8.72
申晖控股 - 6.76 6.76
北京友财 - 2.33 2.33
蔡明华 - - -
合计 - 17.81 17.81

6 、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担保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余浩
注1
4,000.00 2019.05.14 2019.06.14
余浩、孟燕菲
注2
1,000.00 2017.12.25 2019.03.08
余浩、孟燕菲
注3
3,000.00 2020.03.12 2024.02.25
余浩、孟燕菲
注4
2,300.00 2017.11.21 2019.05.14
余浩、孟燕菲
注5
2,200.00 2017.11.21 2019.05.14
余浩、孟燕菲
注6
7,000.00 2019.03.15 2021.02.20
余浩
注7
1,950.00 2020.06.22 2020.12.21
余浩、孟燕菲
注8
500.00 2020.05.11 2021.06.09
余浩、孟燕菲
注9
5,000.00 2019.06.06 2020.11.02
余浩
注10
450.00 2021.4.13 2025.6.23

注 1:根据慧博云通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融资担保”) 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以及余浩、神州腾耀与中关村融资担保签订的《保证合同》、《不 动产抵押合同》,中关村融资担保委托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向慧博云通提供委托贷款 4,000 万 元,余浩以及神州腾耀以保证、抵押的方式向中关村融资担保提供担保;该项担保已履行 完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浩所担保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0 万元,相关资产抵押已解 除。

注 2:根据北京银行与慧博云通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其与余浩、孟燕菲分别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余浩、孟燕菲对北京银行以最高额度为限向慧博云通连续提供的一系 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北京银行所提供的最高债权本金额度为 1,000 万元;该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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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履行完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浩、孟燕菲所担保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0 万元。 注 3:根据兴业银行与慧博云通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及其与余浩、孟燕菲分别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余浩、孟燕菲对兴业银行以最高额度为限向慧博云通连续提供的一系 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兴业银行所提供的最高债权本金额度为 3,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浩、孟燕菲所担保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1,500 万元。

注 4:根据兴业银行与慧博软件签订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及其与余浩、孟燕菲分别签 订的《个人担保声明书》,余浩、孟燕菲对兴业银行以最高额度为限向慧博软件连续提供的 一系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兴业银行所提供的最高债权本金额度为 2,300 万元;该项 担保已履行完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浩、孟燕菲所担保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0 万元。 注 5:根据兴业银行与神州腾耀签订的《基本额度授信合同》及其与余浩、孟燕菲分别签 订的《个人担保声明书》,余浩、孟燕菲对兴业银行以最高额度为限向神州腾耀连续提供的 一系列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兴业银行所提供的最高债权本金额度为 2,200 万元;该项 担保已履行完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浩、孟燕菲所担保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0 万元。 注 6:根据中关村融资担保与慧博云通签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及其与余浩、孟燕 菲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与神州腾耀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 合同》,中关村融资担保对北京银行橡树湾支行以最高授信额度为限向慧博云通提供的一系 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余浩、孟燕菲以保证方式、神州腾耀以抵押方式(抵押物为其 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对中关村融资担保为慧博云通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 最高借款本金总额为 7,000 万元;该项担保已履行完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反担保 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0 万元,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注 7:根据中关村融资担保与慧博云通签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及其与余浩签订的 《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与神州腾耀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 中关村融资担保对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四季青支行以最高授信额度为限向慧博云通提供的一 系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余浩以保证方式、神州腾耀以抵押方式(抵押物为其房产及 土地使用权)对中关村融资担保为慧博云通提供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借 款本金总额为 1,950 万元;该项担保已履行完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反担保的借款 本金余额为 0 万元,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注 8:根据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融资担保”)与慧博软件 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及其与余浩、孟燕菲、慧博云通分别签订的《反担保(保证)书》, 海淀融资担保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向慧博软件提供的短期贷款 500 万元提供担保,余浩、 孟燕菲、慧博云通以保证方式对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该项担保已履行完毕,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所担保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0 万元。

注 9:根据中关村融资担保与神州腾耀签订的《委托保证合同》及其与余浩、孟燕菲、慧 博云通签订的《反担保(保证)合同》、与神州腾耀签订的《反担保(不动产抵押)合同》, 中关村融资担保为北京银行橡树湾支行向神州腾耀提供的固定资产贷款 5,000 万元提供担 保,余浩、孟燕菲以及慧博云通以保证方式、神州腾耀以抵押方式(抵押物为其无形资产 及投资性房地产)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该项担保已履行完毕,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反担保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0 万元,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注 10:根据中关村融资担保与慧博软件签订的《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及其与余浩、慧博 云通签订的《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中关村融资担保为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以最高 授信额度为限向慧博软件提供的一系列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余浩、慧博云通对上述担 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借款本金总额为 45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反担保 的借款本金余额为 450 万元。

7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与董事、副总经理张燕 鹏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无锡慧博全译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现已更名为“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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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慧博云通持有 70%股份,张燕鹏持有 30%股份。截至 2020 年 11 月 12 日, 公司和张燕鹏均未实缴出资;张燕鹏所持无锡慧博 30%股份为公司为引进无锡 当地专业团队所预留的股份,但公司与当地专业团队尚未就合作事宜达成一致, 无锡慧博也未实际开展业务。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收购无锡慧博全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变更其公司名称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 2020 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收购无锡慧博全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变更其公司名称的议案》, 发行人同意慧博云通以 0 元为交易对价收购张燕鹏持有的无锡慧博 30%未实缴 的股权,并将无锡慧博名称变更为“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与张燕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张燕鹏以 0 元 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无锡慧博 30%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2020 年 12 月 17 日,无锡慧博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8 、关联方受托支付

2018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公司全资子 公司神州腾耀、慧博软件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转贷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 转贷对方 转贷金额
(万元)
转出时间 转回时间 公司向银
行还款
时间
神州腾耀 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2018.11.27 2018.11.27 2019.05.14
200.00 2018.11.27 2018.11.28
慧博软件 北京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 2018.12.05 2018.12.05
300.00 2018.12.05 2018.12.06
合 计 4,500.00 - - -

注 1:北京亚当牛科技有限公司系由公司前任董事刘少伟(刘少伟于 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期间担任发行人董事)的配偶谭耕春持有 80%股权并担任其执行董事、经理的公司, 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 2:北京焜安系报告期内余浩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北京焜安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方。

发行人子公司上述银行转贷情形所涉银行借款均已足额偿还完毕,银行转 贷情形已清理完毕,且未因上述事项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未对任何主体和社会 利益造成损害,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同时,发行人已获得贷款银行出具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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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说明,确认所涉银行借款均已提前结清,从未发生过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情 况,不存在对发行人采取罚息或其他惩罚性措施的情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余 浩已出具承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若因上述贷款活动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 行政处罚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余浩愿意全额承担所有连带责任并赔偿发行人 因此遭受的损失。关于上述银行转贷的具体情况参见本节“四、公司内部控制 的情况简述/(三)报告期内银行转贷及整改情况”。

9 、其他偶发关联交易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9 月期间,发行人子公司江苏慧博以咨询顾问采购形 式,向寿光锐捷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工作室、潍坊市安领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山 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学府园区迈捷企业管理咨询工作室支付了 422.53 万元咨询服 务费,该等费用中,379.17 万元最终实际支付给公司的 17 名员工作为其薪酬的 一部分。2019 年 10 月之后,相关安排不再实施。针对上述问题,发行人已经 进行了规范整改,具体措施包括:(1)对于已经作为薪酬发放的 379.17 万元, 由员工个人补缴个人所得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取得了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个 人所得税完税证明;(2)对于咨询服务费中除支付的薪酬以外的差额 43.36 万 元,已经归还发行人;(3)发行人子公司江苏慧博已经取得江苏省昆山市税务 局出具的合规证明;(4)实际控制人对于上述事项出具了兜底承诺,如因该事 项导致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发生税务合规风险或产生任何法 律纠纷,其将全额承担所有连带责任并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及执行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程序等事项 做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 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

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对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近三年(2018-2020 年)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对发行人在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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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进行了确认。根据该议案,“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不存在决策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及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均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商业实质,交易价格公 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行为。”相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分别在上述议案审议时予以回避表决,且发行 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报告期内(2018-2020 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 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方各方协商进行的,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自愿 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任何争议和纠纷。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审议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回避 此议案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1 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余浩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机构提供 连带责任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分别在上述议案审议时予以回 避表决,且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减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事项如下:

“1、除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报的经审计财务报告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 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 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 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 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确定;

3、本人/本企业及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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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 息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对发行 人行使不正当职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愿意对违反上述承 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 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均持续有效,并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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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和相关 的分析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引 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详细的 财务资料。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508.23 16,742.00 4,900.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35.12 5.16 -
应收票据 53.90 - -
应收账款 24,938.03 15,117.78 13,307.11
应收款项融资 1,337.49 1,146.71 654.27
预付款项 48.87 206.52 382.20
其他应收款 943.62 1,412.74 1,354.27
存货 14.10 725.13 251.79
合同资产 - 19.08 -
其他流动资产 4,950.51 2,901.46 1,713.36
流动资产合计 57,929.88 38,276.59 22,563.2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57.80 635.40 -
投资性房地产 14,018.42 14,911.58 15,903.86
固定资产 1,617.59 1,553.20 2,137.34
在建工程 - - -
使用权资产 5,396.48 - -
无形资产 1,570.64 1,815.78 1,6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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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商誉 3,011.83 3,011.83 773.94
长期待摊费用 617.03 361.24 277.83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5.22 953.28 591.87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25 46.93 881.87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194.27 23,289.23 22,214.22
资产总计 86,124.15 61,565.82 44,777.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50.00 2,510.00 5,000.00
应付账款 1,422.66 1,790.03 1,893.14
预收款项 303.77 518.94 1,463.34
合同负债 562.09 267.07 -
应付职工薪酬 8,172.68 6,821.58 5,120.16
应交税费 1,484.32 2,338.77 1,011.12
其他应付款 1,081.02 853.60 2,965.90
其中:应付利息 - 17.81 17.8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1,348.06 - -
其他流动负债 896.79 515.61 427.03
流动负债合计 17,221.39 15,615.60 17,880.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5,000.00
租赁负债 4,124.68 - -
预计负债 - 59.77 -
递延收益 - 1,106.28 121.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1.17 932.16 897.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95.85 2,098.21 6,019.03
负债合计 22,217.24 17,713.81 23,899.74
股东权益:
股本 36,000.00 31,387.50 8,050.00
资本公积 9,340.72 1,582.57 8,995.07
其他综合收益 -23.56 -12.35 15.50
盈余公积 1,035.20 574.22 3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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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未分配利润 17,001.25 9,811.82 3,436.65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
东权益合计
63,353.61 43,343.76 20,877.77
少数股东权益 553.30 508.25 -
股东权益合计 63,906.91 43,852.01 20,877.77
负债和股东权益
总计
86,124.15 61,565.82 44,777.5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91,826.68 68,758.50 54,030.64
减:营业成本 69,441.19 48,878.02 40,561.77
税金及附加 405.07 469.52 322.01
销售费用 1,424.99 1,268.38 1,139.46
管理费用 8,100.48 5,616.30 4,607.08
研发费用 5,234.19 4,119.02 3,695.3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36.75 1,063.29 416.09
其中:利息费用 430.12 695.50 338.97
利息收入 124.55 31.46 12.50
加:其他收益 1,711.50 742.77 468.6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11.38 -12.80 12.3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77.60 -14.6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5.12 5.1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0.53 -162.92 -105.9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0 -168.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94 -636.50 -26.6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12.53 7,110.76 3,637.38
加:营业外收入 27.81 3.14 0.31
减:营业外支出 212.20 11.00 36.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328.14 7,102.90 3,601.63
减:所得税费用 512.68 480.44 -134.2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815.46 6,622.46 3,735.84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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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中: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7,650.41 6,568.83 3,735.84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65.05 53.62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21 -27.85 6.09
六、综合收益总额 7,804.25 6,594.61 3,741.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639.20 6,540.99 3,741.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5.05 53.62 -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0.21 0.22 0.16
稀释每股收益 0.21 0.22 0.1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991.41 70,335.18 51,498.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627.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1.43 4,892.10 5,378.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120.80 75,227.29 56,877.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21.52 8,995.31 6,743.7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9,368.21 45,203.72 36,385.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51.31 2,711.66 2,504.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1.28 6,416.50 8,30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192.32 63,327.19 53,943.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8.48 11,900.10 2,933.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4,870.00 34,980.00 10,0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4.13 39.36 12.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8.04 0.71 70.5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132.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304.17 35,161.52 10,132.92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1,343.82 3,748.60 7,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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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9,620.00 35,630.00 10,3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1,066.8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 111.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083.82 40,556.83 18,251.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9.65 -5,395.31 -8,118.4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300.00 14,000.00 4,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50.00 9,000.00 14,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02 1,985.00 6,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27.02 24,985.00 24,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10.00 16,800.00 9,0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9.24 695.50 321.16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12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9.51 2,355.63 6,81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8.75 19,851.14 16,147.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28.27 5,133.86 8,352.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2.95 169.01 2.9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34.15 11,807.67 3,170.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58.64 4,850.97 1,680.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192.79 16,658.64 4,850.97

二、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致同会计师审计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0095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慧博云通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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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致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审计 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 为背景,致同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慧博云通从事软件外包和移动终端的测试等专业服务业务,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慧博云通确认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54,030.64 万元、 68,758.50 万元、91,826.68 万元,其中技术服务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52,423.91 万 元、66,015.43 万元、89,117.3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7.03%、 96.01%、97.05%。

慧博云通技术服务类业务系为客户提供人月外包类软件开发、实验室测试、 外场测试、运维服务、硬件检测、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其收入确认原则及方 法为:对于金额不固定的合同,每月根据实际投入的人月、人天或小时乘以双 方约定的单价或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合同约定的单个服务单位价格确认收 入;对于金额固定的合同,按照合同总金额在合同服务期间平均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慧博云通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慧博云通管理层(以下简 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致同 会计师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致同会计师对收入的 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①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情况,并对于关键 内部控制流程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测试;

②获取销售合同台账,抽样选取对应的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检查业务内容、 相关合同条款以及结算方式,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前的业务,评价商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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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点确定的合理性;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业 务,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或者 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的判断、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 专业判断,评价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③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分析主营业务类别的变化、主要客户的增减变动 情况以及毛利率波动情况等,判断是否存在异常波动的情况;

④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销售 订单)、对账邮件、验收单、结算单、出勤记录、销售发票,评价是否与管理层 确定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一致;

⑤结合对应收账款和预收款项的审计,在抽样的基础上,就主要客户销售 额或服务额执行函证程序,就未回函部分执行替代测试,并与期后回款记录进 行核对;

⑥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或视频走访,获取客户的工商登记、营业范围等资 料,核查销售的真实性和交易实质;

⑦对主营业务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评价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慧博云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的应收账款余 额 27,090.09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2,152.05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4,938.0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43.0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慧博云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的应收账款余 额 19,541.69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4,423.91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5,117.7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39.5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慧博云通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所示的应收账款余 额 17,657.76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4,350.65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3,307.1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58.98%;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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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成分,慧博云通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慧博云 通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慧博云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由于慧博云通在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 且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 因此致同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1)审计应对

①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应收款项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

②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了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

③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通过对客户背景、信用历 史、经营情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和还款能力的调查,并参考工商信息、 合同条款、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信息,复核慧博云通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 金流量作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④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组合划分的 合理性,通过考虑历史上同类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 交易合同和信用条款、应收账款的账龄迁徙情况、实际信用条款的遵守情况、 客户经营情况、历史坏账情况,并结合前瞻性信息等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判 断,评估管理层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进行减值评估的方法和计算是否适 当,评价了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

⑤对重要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讨论其可收回性,并执行函证程序,检查是否 双方就应收账款的金额等已达成一致意见,对未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⑥结合期后回款、实际核销及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 理性。

⑦选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算过程进行了复核,测试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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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是否准确、完整。

三、影响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

(一)行业发展趋势与政策导向

软件外包与服务作为全球 IT 服务市场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发展已成为当今 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产业转移中不可逆转的趋势。随着以服务业转移为主要 特征的新一轮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全球软件外包服务市场的规模在不断扩大。 从全球范围看,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一直占据着软件产业的主 导地位,同时,计算机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这些地区的软件外包需求 大幅增加,并成为软件外包的主要需求市场。随着国内软件产业日渐成熟,行 业内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中国的软件外包与服务企业的竞争力也因此 不断增强,并更加主动地融入世界软件行业的产业链条中,在全球产业结构调 整中承接更多的业务;同时,国家在全球全面信息化的背景下,针对国内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多项行业宏观要求和规划,“十四五”规 划中,也将工业软件、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产业细分领域作为首批重点发展领域。 目前已形成了以印度、中国、马来西亚等国为主要接包方的市场格局。

因此,在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宏观政策的扶持下,国内信息技术行业将 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进而使得软件技术服务外包行业的需求大幅增加, 为公司的业务提供较大的扩展空间。

(二)人力成本与客户服务需求的变化

信息技术外包行业属于人力成本较高的产业,国内充足的信息技术人力资 源以及不断提高的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为中国信息技术外包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 展基础。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业务相关的人力薪酬支出,因此 人力成本是影响公司经营的重要因素。如果发行人人力成本持续增加将会影响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软件信息技术行业是高速发展、新技术不断迭代的知识密集型产业,行业 需求的提高以及技术服务的加速升级将对信息技术外包企业提出更高的专业要 求。为了更好的适应行业需求,快速、准确地满足客户需求,从以往单一的项 目外包业务模式转变为行业一体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发行人需要不断增加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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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研发投入,紧跟行业变化趋势,从而提高软件开发能力、服务质量和经济附 加值,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发行人在行业内技术能力的领先地位。若发 行人无法持续保持技术服务能力,将直接影响发行人的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

四、分部信息

公司基于经营管理需要,未分部管理、运营,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 分部信息。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 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 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1 、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 注册地 设立/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慧博软件 北京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美国慧博 美国 100.00 设立
江苏慧博 江苏 100.00 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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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情况 注册地 设立/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上海慧逊 上海 51.00 设立
融信软件 北京 51.00 设立
慧博云服 广州 100.00 设立
无锡慧博 无锡 100.00 设立
贵州慧博 贵州 100.00 设立
成都慧博 成都 100.00 设立
智才广赢 杭州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慧博 北京 51.00 设立
杭州慧博 杭州 100.00 设立
卓梦芸创 杭州 7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神州腾耀 北京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湖南慧博 长沙 51.00 设立
深圳慧博 深圳 100.00 设立

2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的增加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增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子公司情况 股权取得时点
2021年 湖南慧博 2021年3月
深圳慧博 2021年7月
2020年 智才广赢 2020年1月
卓梦芸创 2020年9月
北京慧博 2020年7月
杭州慧博 2020年8月
2019年 无锡慧博1 2019年1月
贵州慧博 2019年1月
成都慧博 2019年2月
慧博云服 2019年3月
  • 注: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投资设立无锡慧博全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 元,2020 年更名为无锡慧博云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合并范围的减少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合并范围减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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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子公司情况 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停止纳入合并范围时点
2020年 博汇睿远 出售 2020年3月
2019年 慧博金服 注销 2019年12月

六、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 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 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 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 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 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 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 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 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 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 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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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 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4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 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 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 他综合收益除外。

(二)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 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 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 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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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 配利润”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 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由于财务报表折算而产生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反映。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 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 处置当期损益。

(三)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

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 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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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 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 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

①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 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 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 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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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 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 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 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 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 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 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 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 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 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 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 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 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 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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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 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 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 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 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 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 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 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 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 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 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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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为远期外汇合约。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 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 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1911 日以后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 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 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 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 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 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 准备:

  •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2020 年 1 月 1 日 以后);

  • ④ 租赁应收款;

⑤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 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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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 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 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 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 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 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 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 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 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 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 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 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无论是否存 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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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①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 ②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①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②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企业客户

C、合同资产(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

合同资产组合 1:应收企业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①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②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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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 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 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 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 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 ①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 ②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 ③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④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 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 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 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 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 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②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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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 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④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⑤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 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 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 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 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 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 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 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 益。

6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 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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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 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 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 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四)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 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 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年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参见本节之 “(三)金融工具”之“5、金融资产减值”。

(五)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项目实施成本。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 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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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 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六)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之 “(九)资产减值”。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 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进行计量,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投资 性房地产的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房屋建筑物 20 5.00

(七)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 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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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 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 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 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3-10 5.00-10.00 9.50-30.00
运输设备 4-5 5.00-10.00 19.00-22.50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0 5.00-10.00 9.50-30.00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本节之“(九)资产减值。”

  •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 定资产:

  • ①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 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 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 行使这种选择权。

  • ③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

  • ⑤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 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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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 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 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 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 、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 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 、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 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八)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软件系统、专利技术、软件著作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 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 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 定预期消耗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50年 直线法
软件 3-10年 直线法
专利技术 5年 直线法
非专利技术 5年 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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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 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本节之 “(九)资产减值”。

(九)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的资产减值, 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 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 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 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 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 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 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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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 益。

(十一)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 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 、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 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 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 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 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 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 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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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 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 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 ①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

  • 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 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 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 ②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

  •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 ③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 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 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 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4 、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 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 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 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 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 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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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 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 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二)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 债:

  • ①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 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 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 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 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 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 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三)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 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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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价格;B、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 E、股份的预计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 、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 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 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 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 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 整。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 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 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 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 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 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 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 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 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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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 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 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①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 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 下列迹象:

①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 款义务。

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

  • ③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④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

  • 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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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 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 提减值(参见本节之(三)金融工具/5)。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 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 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 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 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本公司定制开发类业务、技术服务类业务、检测认证服务及其他收入确认 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 定制开发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定制开发类业务系公司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的软件开发服务,开 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公司在项目开发或实施完成后,取得客户的验收 文件时确认收入。

② 检测认证服务的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检测认证服务系公司对客户指定的终端产品进行认证测试并最终提供 认证报告的服务,公司在检测完成并交付客户认证报告后,取得客户的验收文 件时确认收入。

③ 技术服务类的收入确认政策

技术服务类业务,主要包括人月外包类开发、实验室测试、外场测试、运 维服务、技术咨询等。

技术服务类的合同分为以下三类:

A、合同金额不固定,适用于合同约定按人月、人天或小时工作量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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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实验室测试及外场测试等服务,由于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 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公司在相关服务提供后,根据实际投入的人月、人天或小时乘以双方约定的单 价确认收入。

B、合同金额不固定,适用于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单个服务单位的价 格,公司在相关服务提供后,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双方约定的单价确认 收入。

C、约定服务期限的固定金额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服务 内容包括技术开发、运维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等,公司按照合同总金额在合同 期间平均确认收入。

④ 其他

其他收入系公司对外提供出租房屋、设备的收入,公司按直线法在各期内 平均确认收入。

(十五)合同成本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 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 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 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 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 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 其他成本;

  • ②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③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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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 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 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 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 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 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 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 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 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十六)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 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 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 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 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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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 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 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 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 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 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 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 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 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 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

②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 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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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所得额;

②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 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 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 的金额予以转回。

(十八)租赁

1202111 日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 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 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 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 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 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 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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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公司与承租人或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 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房 屋及建筑物等类别租赁采用简化方法:

①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 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

② 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③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公司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

当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 方法将原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 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成本或费用;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 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 应付款项;

当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对于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 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 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 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2202111 日以后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 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 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 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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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 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十九)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按照增量借款利率计算 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 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 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 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 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①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 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按照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 理方法。

②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 4 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 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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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 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①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 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 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 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十九)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 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 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 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 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 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 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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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参见本节之“(九) 资产减值”。

(二十)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 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 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 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 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 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 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 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 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金额。

(二十一)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 止。根据该通知,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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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9]6 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② 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三) 金融工具。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除某些特定情形外,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 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 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 或其他综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 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结果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类别 账面价值 项目 类别 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75.44 应收票据 摊余成本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75.44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8,981.7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8,964.46
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406.70 其他流动资产 摊余成本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397.18
  •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金融工具分类和账面价值调节

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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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1231 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11 日)
资产:
应收票据 75.44 -75.44 - -
应收账款 8,981.77 - -17.32 8,964.46
其他应收款 406.70 - -9.52 397.18
应收款项融资 - 75.44 - 75.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1.65 - 4.03 215.67
股东权益:
盈余公积 191.67 - -2.28 189.39
未分配利润 -87.50 - -20.53 -108.03

本公司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的 2018 年年末损失准备与根据新金融工

具准则确定的 2019 年年初损失准备之间的调节表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181231 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1911 日)
4,320.93 - 17.32 4,338.24
49.08 - 9.52 58.60

③ 新债务重组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债务重组中 涉及金融工具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 明确了债权人受让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明确债务人以资产清 偿债务时不再区分资产处置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规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不 再包含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新发生的债务重组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新债务重组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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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交换准则”),明确了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 产的概念和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不 同条件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同时完善了相关信息 披露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不进行 追溯调整。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2020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董事会决议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 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 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 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 策。例如: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 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 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影响金额
202011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 合同负债 3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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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
利计入合同资产;将与销售商品相关的预收款项
中包含的商品货款及增值税进行区分,其中商品
价款部分代表企业已收取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
让商品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增值税部
分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在“其他
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受影响的报表
项目
影响金额
202011
预收款项 -356.88
其他流动负债 1.52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如下:

如下: 如下:
单位:万元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
202011
合同负债 355.35
预收款项 -356.88
其他流动负债 1.52

2021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

① 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 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十八) 租赁”和“(十九)使用权资产”。

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 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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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B、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 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 据进行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 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 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租赁按照与租赁 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会计政策“(九)资产减值”进行减值测试 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 12 个 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A、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可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 产的计量可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B、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 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C、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 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 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D、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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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1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调整前账面金额
20201231 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调整后账面金额
202111 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 - 3,517.88 3,517.88
其他流动资产 2,901.46 -45.51 - 2,855.95
资产总额 2,901.46 -45.51 3,517.88 6,373.83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 - 628.28 628.28
租赁负债 - - 2,893.58 2,893.58
其他应付款 853.60 -49.49 - 804.11
负债总额 853.60 -49.49 3,521.86 4,325.97

对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按照 2021 年 1 月 1 日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 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 表如下:

表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3,973.14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43.64
其中:短期租赁 43.64
2021年1月1日新租赁准则下最低租赁付款额 3,929.49
2021年1月1日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 4.54%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 3,521.86

②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12.31 报表数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增加/减少(-
资产:
使用权资产 5,396.48 - 5,396.48
其他流动资产 4,950.51 5,084.36 -133.84
资产总计 86,124.15 80,861.51 5,262.64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48.06 - 1,3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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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12.31 报表数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增加/减少(-
租赁负债 4,124.68 - 4,124.68
其他应付款 1,081.02 1,112.67 -31.64
应交税费 1,484.32 1,506.11 -21.79
负债总计 22,217.24 16,797.94 5,419.30
未分配利润 17,001.25 17,157.91 -156.66
股东权益合计 63,906.91 64,063.57 -156.66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 86,124.15 80,861.51 5,262.64

(续上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1 年度报表数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增加/减少(-
营业成本 69,441.19 69,443.88 -2.69
财务费用 436.75 222.97 213.78
管理费用 8,100.48 8,133.34 -32.86
资产处置损益 -9.94 -10.17 0.23
利润总额 8,328.14 8,506.60 -178.46
所得税费用 512.68 534.48 -21.79
净利润 7,815.46 7,972.13 -156.66

(二十二)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十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收入》的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原则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假定自申报财务 报表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产生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 、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在业务模式方面的影响

公司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和行业惯例等因素开展业务,因此实施新收入准则 不会在业务模式方面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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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在合同条款方面的影响

公司的业务主要通过商务谈判和招投标等方式获取,销售合同中主要条款 由客户在招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约定或者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通常符合公司 业务的实际情况和行业惯例,因此实施新收入准则不会在合同条款方面对公司 产生重大影响。

3 、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在收入确认原则方面的影响

公司主要通过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实现盈利, 该业务模式均是在履行了合同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因此实施新收入准则对收入确认原则无差异。

综上,新收入准则实施对公司业务模式、合同条款和收入确认原则等方面 无重大影响。

七、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 《关于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报告期内,发行 人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94 -674.06 -26.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11.85 527.91 348.1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83.37 39.36 12.3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5.12 5.16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105.6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
22.00 - 267.91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67.72 -1,125.00 -1,12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83 -8.20 -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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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8.34 215.19 120.53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903.80 -1,019.63 -438.4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69.32 -108.23 -30.2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634.48 -911.40 -408.21
非经常损益净额/净利润 20.91% -13.76% -10.9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3.49 0.69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630.99 -912.09 -408.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6,019.42 7,480.92 4,144.05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大的是股份支付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对非 经常性损益的依赖。

八、主要税收政策、缴纳的主要税种及其法定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 6%/9%/10%/13%/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额 5%、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
为25%;
2、部分境内公司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软件
企业、小微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适用
15%、20%等企业所得税税率;
3、境外子公司美国慧博注册地为美国加利福
尼亚州,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为21%;美国
加利福尼亚州企业所得税为8.84%或$800,取
金额高者缴纳。

(二)税收优惠依据及有效期

1 、企业所得税

(1)慧博云通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1911003697),有效期为三年,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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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注册地址变更到浙江后,取得 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换发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911003697),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 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 2018 年第 23 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 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6]49 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 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 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江苏慧博 2019 年度免 征企业所得税,2020 年度减半按 1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慧博软件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1911004023),有效期为三年,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减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神州腾耀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GR201711000980),有效期为三年,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 度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 2019 年度由于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营 业收入总额比例未超过 60%,故 2019 年度未实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5)博汇睿远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1811001919),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

(6)慧博金服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取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 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GR201811002371),有效期为三年,公司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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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7)卓梦芸创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认定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33000222),有效期为三年,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按 15%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8)根据 2018 年 7 月 11 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 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 号)的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慧逊、融信软件的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根据 2019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 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根据 2021 年发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 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的规定,2021 年至 2022 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2 、增值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相关规定,2019 年,慧博云通已在国家税务总 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成功备案,慧博云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取得的收入可免征增值税;上 海慧逊于 2019 年已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青浦区税务局成功备案,上海慧逊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服务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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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免征增值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中《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 政策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符合规定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14 号),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 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

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 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及《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 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上述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报 告期内享受该优惠政策。

(三)报告期各期税收优惠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金额 284.76 204.46 109.85
增值税免税/零税率收入优惠 1,169.29 1,067.08 769.03
软件企业所得税“二免三减半”优惠 - 46.22 162.46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786.29 561.70 363.91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 - -
小微企业所得税收优惠 75.62 3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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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净利润金额 743.91 743.39 612.43
税收优惠合计 3,059.87 2,655.36 2,017.67
利润总额 8,328.14 7,102.90
3,601.63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比例 36.74% 37.38% 56.02%

公司税收优惠金额主要由技术开发业务免税/跨境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零税 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构成。技术开发业务免税/跨境 业务收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较为稳定;考 虑到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计划,公司预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可正常延续, 公司的税收优惠具有持续性。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36 2.45 1.26
速动比率(倍) 3.36 2.40 1.25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80% 28.77% 53.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3.02% 39.86% 47.5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94 3.70 3.4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847.96 8,867.05 5,052.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650.41 6,568.83 3,735.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万元)
6,019.42 7,480.92 4,144.0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70% 5.99% 6.8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08 0.38 0.3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18 0.38 0.39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非经常性 损益的影响数;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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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存货周转率不适用。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如下:

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57% 27.01% 22.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10.68% 30.76% 25.01%

2 、每股收益

单位:元/股 单位:元/股 单位:元/股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0.21 0.22 0.16 0.21 0.22 0.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17 0.25 0.17 0.17 0.25 0.17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 Ej×Mj÷M0±Ek ×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 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 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 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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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 - S=S0+S1+Si×Mi÷M0 Sj×Mj÷M0 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 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 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 –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 Sj×Mj÷M0 Sk+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 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 潜在普通股对 P1 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 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由于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 通股,故稀释性每股收益的计算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结果相同。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务收入
90,937.43 99.03% 67,431.94 98.07% 52,925.98 97.96%
其他业
务收入
889.25 0.97% 1,326.56 1.93% 1,104.66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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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收
入合计
91,826.68 100.00% 68,758.50 100.00% 54,030.6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与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 务收入,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与设备出租收入。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主营业务包括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及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主要客户包括爱立信、SAP、三星集团、华 为海思、中国移动、信通院等行业大中型企业,同时公司正在持续开拓人工智 能、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的客户。随着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 区块链等技术的发展,相关领域的企业均在积极利用新兴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 信息技术的快速迭代也催生了更多传统行业对信息技术服务的需求。同时受到 本土服务商水平提升、国际厂商战略合作加深的推动,我国信息技术离岸外包 市场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在 IT、通信、互联网、金 融、汽车等行业具有深厚积累和丰富经验,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技术服务与技术 支持。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收购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 已经成长为全国性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和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商,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利润稳步增长。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72,404.36 79.62% 49,881.46 73.97% 38,882.11 73.47%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
70,584.32 77.62% 48,464.94 71.87% 38,380.05 72.52%
软件定制开发及解
决方案服务
1,820.04 2.00% 1,416.52 2.10% 502.07 0.95%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
服务
18,533.07 20.38% 17,550.49 26.03% 14,043.87 26.53%
测试技术服务 18,533.07 20.38% 17,514.91 25.97% 13,219.57 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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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场测试 6,323.57 6.95% 10,439.44 15.48% 8,487.64 16.04%
实验室测试 12,209.50 13.43% 7,075.48 10.49% 4,731.93 8.94%
检测认证服务 - - 35.57 0.05% 824.30 1.56%
合计 90,937.43 100.00% 67,431.94 100.00% 52,925.98 100.00%

从收入结构来看,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3 、主营业务收入按服务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服务地区构成情况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境内地区
境外地区
其中:美国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75,064.61 82.55% 51,633.85 76.57% 41,393.32 78.21%
15,872.82 17.45% 15,798.09 23.43% 11,532.66 21.79%
13,926.33 15.31% 14,189.66 21.04% 10,700.14 20.22%
合计 90,937.43 100.00% 67,431.94 100.00% 52,925.98 100.00%

4 、收入确认政策情况

(1)采用工作量法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和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针对不 同的业务类型,公司的收入确认方法包括验收法、工作量法和服务期间平均法, 其中:(1)验收法主要适用于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和检测认证服务。 (2)工作量法主要适用于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务。(3)服务期 间平均法主要适用于约定固定金额及服务期限的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运维 服务、技术咨询等技术服务。

公司以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双方责任义务、结算方式等为基础,结合操 作流程的关键节点判断是否采用工作量法确认收入,采用工作量法确认收入与 采用验收法确认收入在经营模式、定价方式、合同签订方式、结算方式等方面 均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经营模式及合同的部分典型的条款约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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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工作量法 验收法
经营模式 1、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根据客户
的需求,公司安排软件开发人员在客
户软件开发过程中指定的环节提供技
术服务,并根据不同技术级别软件开
发人员的人月/人天单价和工作量收取
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2、测试技术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
公司安排测试人员为客户指定的产品
提供测试服务,并按测试数量和测试
单价收取测试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
1、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
务: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为
客户提供软件定制开发服务,并
最终交付完整的软件产品,通常
开发出来的软件不具有通用性。
此模式下的软件开发由公司自主
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排、质量
控制等相关工作。
2、检测认证服务:公司为客户
指定的终端产品进行硬件认证测
试,最终提供认证报告并向客户
收取认证服务费,此模式下的检
测认证服务由公司自主管理项目
进度、人员安排、质量控制等相
关工作。
服务内容 1、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甲方根据项目研发需求向乙方发出人
员申请并附工作安排计划,乙方根据
甲方需求的岗位或服务,委派对应职
级的人员并按照人/月单价及考勤情况
进行结算;
2、测试技术服务:
在服务期间内,在本合同框架下由乙
方提供技术人员向甲方提供技术测试
和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
计、编码、测试,并按照测试服务等
级及人月或人天单价进行结算;
1、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
务:乙方完成XX系统的设计、
定制化开发和维护。
2、检测认证服务:甲方委托乙
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测
试,并最终由乙方提供检测认证
报告。
定价方式 按照工作量法确认收入的业务的定价
逻辑为公司结合行业一般标准,向客
户提供技术人员的人天或工时报价,
并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与客户市场
化协商后确定基于人月、人天、工作
量收费或匡算合同金额
按照验收法确认收入的业务的定
价逻辑为公司结合行业一般标
准,结合交付成果的具体内容、
公司预计所投入的人工成本等与
客户市场化协商后确定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方式 1、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一般签订
框架协议
2、测试技术服务:一般签订框架协议
1、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
务:签订的合同为固定金额合同
2、检测认证服务:签订的合同
为固定金额合同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不固定,公司根据不同技术
级别软件开发人员的人月/人天单价和
工作量或根据单个服务单位价格乘以
工作量计算收取技术服务费
合同金额为XX元
结算方式 1、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乙方每月10号之前收集上月考勤,制
作考勤汇总表并与甲方确认一致,确
认无误后,
乙方按照“技术人员月单价*实际出勤
天数/应出勤天数”的计算方式确定服
务费用总额;服务费用金额经甲方确
认后,双方定期进行结算;
1、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
务:协议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收到
发票XX天内支付服务费用总额
的XX%
乙方交付第XX阶段服务成果经
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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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工作量法 验收法
2、测试技术服务:
本协议下发生的服务费每自然月进行
一次结算;乙方人员考勤由乙方自行
负责,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考勤后XX工作日,乙方向甲方开具
上月技术服务费用等额的发票及付款
通知书,甲方在收到前述付款通知
书、考勤表和发票后XX天内支付相
应金额;
发票XX天内支付服务费用总额
的XX%
乙方交付XX阶段且全部服务成
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
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于
收到发票XX天内支付服务费用
总额的XX%
2、检测认证服务:乙方在测试
完成后出具测试报告或服务成
果,甲方在收到报告XX天支付
款项
项目执行 1、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一般由客
户或双方共同管理项目进度、人员安
排、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客户对公
司项目实施人员的出勤情况具有明确
直接的要求,客户定期对项目实施人
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
的结果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2、测试技术服务:根据客户的需求,
公司在客户指定的场所,安排测试人
员为客户指定的产品提供测试服务,
一般由公司与客户共同管理项目进
度、人员安排、质量控制等相关工作
按照验收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在执
行过程中,客户对公司项目实施
人员的管控程度相对较低。
成果交付 按照工作量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在项目
交付时,客户对项目交付的验收逻辑
为对任务及时完成率、任务一次性通
过率、交付件质量、人员稳定度、人
力及时到位率、人员配合度等维度的
整体评价,并对工作量进行确认
按照验收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在项
目交付时,客户对项目交付的验
收逻辑为对最终交付成果能否正
常使用进行验收

公司在经营模式、定价方式、合同约定方式、项目执行、成果交付等操作 流程的关键节点,工作量法与验收法在基础逻辑上存在清晰且显著的差异,易 于识别。基于上述差异,由于工作量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客 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的履约义务,公司在相关服务提供后,根据工作量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采用工作量法确认收入原因合理,符合行业特点和《企业会计 准则》规定。

(2)不同收入确认政策的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包括验收法、工作量法和服务期间平均法, 各年度各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收入确认方法确认收入金额及占比的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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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21 工作量法 验收法 服务期间平均法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66,853.56 78.30% 1,820.04 100.00% 3,730.76 100.00%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
66,853.56 78.30% - - 3,730.76 100.00%
软件定制开发及解
决方案服务
- - 1,820.04 100.00% -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18,533.07 21.70% - - - -
测试技术服务 18,533.07 21.70% - - -
小计 85,386.63 100.00% 1,820.04 100.00% 3,730.76 100.00%
2020 工作量法 验收法 服务期间平均法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43,592.83 71.34% 1,416.52 97.55% 4,872.11 100.00%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
43,592.83 71.34% - - 4,872.11 100.00%
软件定制开发及解
决方案服务
- - 1,416.52 97.55% - -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17,514.91 28.66% 35.57 2.45% - -
测试技术服务 17,514.91 28.66% - - - -
检测认证服务 - - 35.57 2.45% - -
小计 61,107.74 100.00% 1,452.09 100.00% 4,872.11 100.00%
2019 工作量法 验收法 服务期间平均法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33,030.32 71.42% 502.07 37.85% 5,349.72 100.00%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
服务
33,030.32 71.42% - - 5,349.72 100.00%
软件定制开发及解
决方案服务
- - 502.07 37.85% - -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13,219.57 28.58% 824.30 62.15% - -
测试技术服务 13,219.57 28.58% - - - -
检测认证服务 - - 824.30 62.15% - -
小计 46,249.89 100.00% 1,326.37 100.00% 5,349.72 100.00%

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采用工作量法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46,249.89 万元、

  • 61,107.74 万元、85,386.63 万元,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各年度按照验收法确 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1,326.37 万元、1,452.09 万元、1,820.04 万元,收入规模较

  • 小;2021 年检测认证收入规模为 0 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已剥离了检测认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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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各年度按照服务期间平均法确认收入的金额分别为 5,349.72 万元、4,872.11 万元、3,730.76 万元,服务期间平均法确认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公司与个别大客 户签订的固定金额技术服务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及服务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2021 工作量法 验收法 服务期间平
均法
主要服务内容
爱立信 10,758.69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SAP 8,361.05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小米 8,222.50 39.81 - 测试技术服务、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
方案服务
三星集团 3,480.13 - 2,911.08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
中国移动 5,062.40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
华为海思 657.69 - - 测试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
小计 36,542.46 39.81 2,911.08 -
2020 工作量法 验收法 服务期间平
均法
主要服务内容
爱立信 7,342.28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SAP 7,418.79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三星集团 3,186.66 - 4,102.23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
华为海思 5,081.15 - - 测试技术服务
中国移动 4,574.55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
小米 3,990.64 - - 测试技术服务
小计 31,594.07 - 4,102.23 -
2019 工作量法 验收法 服务期间平
均法
主要服务内容
爱立信 7,145.40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三星集团 2,155.41 - 4,643.02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
SAP 5,016.35 -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华为海思 4,853.63 20.78 - 测试技术服务
中国移动 3,271.07 11.84 -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测试技术服
务、检测认证服务
小米 2,293.26 4.18 - 测试技术服务、检测认证服务
小计 24,735.14 36.80 4,64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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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不同收入确认方法下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确认方法 项目 2021 2020 2019
工作量法 主营业务收入 85,386.63 61,107.74 46,249.89
主营业务成本 63,975.17 43,043.65 34,551.30
毛利率 25.08% 29.56% 25.29%
服务期间平均法 主营业务收入 3,730.76 4,872.11 5,349.72
主营业务成本 2,727.59 3,382.99 3,875.73
毛利率 26.89% 30.56% 27.55%
验收法 主营业务收入 1,820.04 1,452.09 1,326.37
主营业务成本 1,468.42 1,083.92 1,364.63
毛利率 19.32% 25.35% -2.89%

1)工作量法

以工作量法确认收入的项目各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25.29%、29.56%、25.08%, 2020 年毛利率偏高,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受益于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 费优惠措施,公司人力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

2)服务期间平均法

以服务期间平均法确认收入的项目各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27.55%、30.56%、 26.89%,2020 年毛利率偏高,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受益于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 社会保险费优惠措施,公司人力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

3)验收法

以验收法确认收入服务包含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检测认证服务, 各年度的收入规模均较小,各年度的毛利率分别为-2.89%、25.35%、19.32%, 各年度毛利率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各项目毛利 率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受亏损业务检测认证服务及个别战略客户大额软件定制开 发及解决方案服务项目低毛利的影响,公司各年度毛利率波动较大。

5 、服务费扣减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罚款、扣减服务费的情况。各年度客户罚款、 扣减服务费的具体原因及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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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内容 2021 2020 2019
人员指标考核不达标 - 8.93 63.71
项目交付过程质量考核不达标 - 0.47 2.80
合计 - 9.40 66.51

对公司进行罚款、扣减服务费的客户如下:

对公司进行罚款、扣减服务费的客户如下: 对公司进行罚款、扣减服务费的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2021 2020 2019
Legion Technologies - 8.93 -
杭州心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0.47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3.71
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80
合计 - 9.40 66.51

报告期各期公司因客户罚款、扣减服务费的金额分别为 66.51 万元、9.4 万 元、0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客户罚款、扣减服务费的金额较小,针对上 述不规范的行为,公司已积极开展内部整改活动,尽量避免上述情况的重复发 生,2021 年公司不存在因客户罚款、扣减服务费的情形。综上,公司 2019 年 至 2021 年虽存在客户罚款、扣减服务费的情形,但是金额均较小,对公司不存 在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等财务不规范行为。

(二)营业成本分析

1 、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
务成本
68,171.18 98.17% 47,510.56 97.20% 39,791.67 98.10%
其他业
务成本
1,270.01 1.83% 1,367.46 2.80% 770.10 1.90%
合计 69,441.19 100.00% 48,878.02 100.00% 40,561.77 100.00%

公司营业成本结构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随着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 营业务成本呈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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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外包
服务
54,463.40 79.89% 35,765.21 75.28% 29,756.56 74.78%
软件开发人员技
术服务
52,994.98 77.74% 34,738.04 73.12% 29,438.34 73.98%
软件定制开发及
解决方案服务
1,468.42 2.15% 1,027.17 2.16% 318.22 0.80%
移动智能终端测
试服务
13,707.78 20.11% 11,745.36 24.72% 10,035.11 25.22%
测试技术服务 13,707.78 20.11% 11,688.60 24.60% 8,988.69 22.59%
外场测试 4,514.65 6.62% 6,697.38 14.10% 5,611.19 14.10%
实验室测试 9,193.13 13.49% 4,991.22 10.51% 3,377.50 8.49%
检测认证服务 - - 56.76 0.12% 1,046.42 2.63%
合计 68,171.18 100.00% 47,510.56 100.00% 39,791.6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结构主要随着各项业务实现的收入变动,主营业务成

本主要集中在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与收入结构基本一致。

3 、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项目构成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项目构成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0,698.41 89.04% 39,093.01 82.28% 32,323.00 81.23%
差旅费 1,224.78 1.80% 2,051.29 4.32% 2,211.58 5.56%
第三方技术服务 3,476.36 5.10% 2,239.18 4.71% 1,986.72 4.99%
测试成本 1,327.41 1.95% 2,246.13 4.73% 1,406.36 3.53%
办公场地及折旧 947.55 1.39% 990.59 2.08% 1,084.50 2.73%
其他 496.68 0.73% 890.36 1.87% 779.51 1.96%
合计 68,171.18 100.00% 47,510.56 100.00% 39,791.67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第三方技术服务、测试成本、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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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营业成本主要集中在职工薪酬,其内容包括员工的薪资、社保、公积 金和福利费等,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分别为 32,323.00 万元、39,093.01 万元和 60,698.41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总额的 81.23%、82.28%和 89.04%。

2021 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对华为海思的测试技术服务业务量出 现下滑,成本结构中差旅费与测试成本的占比相应降低;此外,随着公司技术 实施人员人数与人均薪酬的增加,公司职工薪酬在成本结构中的占比进一步增 加。

(2)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

公司的业务类型分为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和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其中,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成本主要为差旅费和测试成本,考虑到同行业可比公司 未开展或仅有少量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故以下主要对公司的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成本的构成主要为职工薪酬、第 三方技术服务及其他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 服务业务成本结构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法本信息 职工薪酬 96.05% 96.55% 97.87%
第三方技术服务 - - 0.86%
其他 3.95% 3.45% 1.26%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博彦科技 职工薪酬 87.70% 85.64% 85.54%
第三方技术服务 - - -
其他 12.30% 14.36% 14.46%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润和软件 职工薪酬 82.56% 79.81% 75.48%
第三方技术服务 10.55% 12.82% 15.66%
其他 6.89% 7.37% 8.8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诚迈科技 职工薪酬 79.91% 66.50% 76.42%
第三方技术服务 14.35% 19.02%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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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 5.73% 14.48% 3.59%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软通动力 职工薪酬 94.79% 94.14% 91.88%
第三方技术服务 2.03% 1.83% 2.87%
其他 3.18% 4.03% 5.25%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值 职工薪酬 88.20% 84.53% 85.44%
第三方技术服务 5.39% 6.74% 7.88%
其他 6.41% 8.73% 6.68%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慧博云通 职工薪酬 91.38% 88.96% 88.56%
第三方技术服务 5.93% 5.96% 5.77%
其他 2.69% 5.08% 5.6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注 1:中软国际未披露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项目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成本的构成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 在明显差异。

(三)营业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 、营业毛利及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91,826.68 68,758.50 54,030.64
营业成本 69,441.19 48,878.02 40,561.77
营业毛利 22,385.49 19,880.48 13,468.87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6,019.42 7,480.92 4,144.05
综合毛利率 24.38% 28.91% 24.93%
主营业务毛利率 25.04% 29.54% 24.82%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分别为 13,468.87 万元、19,880.48 万元和 22,385.49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82%、29.54%和 25.04%。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模式及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2020 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国家 2020 年实施社保减免政策,公司人力成本得到节约所致,毛利率提升具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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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系由于:(1) 2021 年,国家社保减免政策退出,使得公司人力成本较 2020 年增长;(2)受 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对华为海思的业务收入大幅下降。

2 、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类型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技术外包
服务
17,940.96 78.81% 14,116.25 70.86% 9,125.55 69.48%
软件开发人员
技术服务
17,589.34 77.26% 13,726.90 68.91% 8,941.70 68.08%
软件定制开发
及解决方案服
351.62 1.54% 389.35 1.95% 183.85 1.40%
移动智能终端
测试服务
4,825.29 21.19% 5,805.13 29.14% 4,008.76 30.52%
测试技术服务 4,825.29 21.19% 5,826.32 29.25% 4,230.88 32.21%
外场测试 1,808.92 7.95% 3,742.06 18.78% 2,876.44 21.90%
实验室测试 3,016.37 13.25% 2,084.26 10.46% 1,354.43 10.31%
检测认证服务 0.00% -21.19 -0.11% -222.12 -1.69%
合计 22,766.25 100.00% 19,921.38 100.00% 13,134.31 100.00%

报告期内,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是公司最主要的毛利贡献来源,报告期内,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毛利贡献率分别为 69.48%、70.86%和 78.81%,与主营业 务收入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3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业务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24.78% 28.30% 23.47%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 24.92% 28.32% 23.30%
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 19.32% 27.49% 36.62%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 26.04% 33.08% 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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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测试技术服务 26.04% 33.26% 32.00%
外场测试 28.61% 35.85% 33.89%
实验室测试 24.71% 29.46% 28.62%
检测认证服务 -59.56% -26.95%
主营业务毛利率 25.04% 29.54% 24.82%

1 )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2019 年与 2021 年公司该业务毛利率基本持平,2020 年毛利率 较其他年度偏高,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受益于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 惠措施,公司人力成本有所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

2020 年 2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阶段性 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自 2020 年 2 月起,各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 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 过 5 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 减征期限不超过 3 个月。2020 年 6 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 局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各 省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 2020 年 12 月底。各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的政策,延长执行到 2020 年 6 月底。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受益于 2020 年国家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 年毛利率较 2019 年上 升。随着社保减免政策的退出,2021 年,公司该业务的毛利率较 2020 年相应 降低。

2 )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36.62%、 27.49%和 19.32%,由于公司软件定制开发服务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为客户量身 定做,服务定价受业务的复杂程度、合同招标议标情况、软件开发商间的竞争、 软件开发效率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定制化特征明显,毛利率随着不同定制 开发项目的差异而有所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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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测试技术服务 - 外场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场测试毛利率分别为 33.89%、35.85%和 28.61%, 2020 年毛利率偏高,主要系国家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所致;随 着社保减免政策退出及受客户结构变动、客户报价调整等影响,2021 年毛利率 较 2020 年有所下降。

4 )测试技术服务 - 实验室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实验室测试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8.62%、29.46%和 24.71%, 2020 年受到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影响,公司 2020 年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有 所提高;随着社保减免政策的退出,2021 年毛利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

5 )检测认证服务

2019 年-2020 年,公司检测认证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6.95%和-59.56%, 检测认证服务由于需要对实验室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大规模的采购与迭代 升级,同时随着上游市场手机厂商集中度上升等原因,毛利率较低。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对主要从事测试认证服务的子公司博汇睿远进行了剥离。

6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对于 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变化的原因,分析如下:

2019 年与 2020 年,公司按项目类型分类的成本占收入的比例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变动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9,093.01 57.97% -3.10% 32,323.00 61.07%
差旅费 2,051.29 3.04% -1.14% 2,211.58 4.18%
第三方技术服务 2,239.18 3.32% -0.43% 1,986.72 3.75%
测试成本 2,246.13 3.33% 0.67% 1,406.36 2.66%
办公场地及折旧 990.59 1.47% -0.58% 1,084.50 2.05%
其他 890.36 1.32% -0.15% 779.51 1.47%
主营业务成本 47,510.56 70.46% -4.72% 39,791.67 75.18%
主营业务收入 67,431.94 100.00% - 52,925.98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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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率 29.54% 4.72% 24.82%

如上表所示,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上升 4.72 个百分点, 主要来自于职工薪酬与差旅费占收入比例的减少。

A.职工薪酬占比的降低

2020 年受益于国家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公司人力成本 得到节约,职工薪酬占比的降低是公司 2020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的主要因素。 B.差旅费的减少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发行人部分业务通过远程办公等方式开展,同时 公司外场测试业务结构有所调整,导致差旅费相应减少,使得主营业务毛利率 提升 1.14 个百分点。

综上,公司毛利率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同比上升的原因主要来自于国家 实施社保减免政策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差旅费减少所致,毛利率提升具 有合理性。

对于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变化的原因,分析如下:

2020 年与 2021 年,公司按项目类型分类的成本占收入的比例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变动 2020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0,698.41 66.75% 8.78% 39,093.01 57.97%
差旅费 1,224.78 1.35% -1.69% 2,051.29 3.04%
第三方技术服务 3,476.36 3.82% 0.50% 2,239.18 3.32%
测试成本 1,327.41 1.46% -1.87% 2,246.13 3.33%
办公场地及折旧 947.55 1.04% -0.43% 990.59 1.47%
其他 496.68 0.55% -0.77% 890.36 1.32%
主营业务成本 68,171.18 74.96% 4.50% 47,510.56 70.46%
主营业务收入 90,937.43 100.00% 67,431.9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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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变动 2020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率 25.04% -4.50% 29.54%

2021 年,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公司对华为海思的测试技术服务业务量出 现下滑,差旅费与测试成本占收入的比例相应降低;随着公司技术实施人员人 数与人均薪酬的增加,公司职工薪酬占收入的比例进一步增加,毛利率的下降 主要系公司人力成本的增加。

4 、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法本信息 26.39% 28.43% 29.32%
博彦科技 26.16% 24.48% 21.97%
中软国际 26.66% 29.21% 29.76%
润和软件 28.40% 29.39% 26.69%
诚迈科技 22.33% 23.48% 26.28%
软通动力 24.67% 27.22% 26.88%
可比公司平均值 25.77% 27.04% 26.82%
可比公司中位数 26.28% 27.83% 26.79%
慧博云通(主营业务毛利率) 25.04% 29.54% 24.82%

注:数据来源于 Wind 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趋势基本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与可比 公司毛利率相比,公司毛利率略有差异,主要系发行人与可比公司具体服务内 容以及经营策略存在的差异导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销售费用 1,424.99 1.55% 1,268.38 1.84% 1,139.46 2.11%
管理费用 8,100.48 8.82% 5,616.30 8.17% 4,607.08 8.53%
研发费用 5,234.19 5.70% 4,119.02 5.99% 3,695.36 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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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金额 费用率
财务费用 436.75 0.48% 1,063.29 1.55% 416.09 0.77%
期间费用
合计
15,196.41 16.55% 12,067.00 17.55% 9,857.98 18.25%
营业收入 91,826.68 - 68,758.50 - 54,030.64 -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主要由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构成。随 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期间费用也逐渐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 合计分别为 9,857.98 万元、12,067.00 万元和 15,196.4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8.25%、17.55%和 16.55%,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变动较小。

1 、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1,092.92 76.70% 1,048.90 82.70% 880.65 77.29%
业务招待费 135.74 9.53% 124.29 9.80% 139.44 12.24%
差旅与市内
交通费
55.40 3.89% 54.78 4.32% 60.82 5.34%
招投标费用 44.63 3.13% 13.98 1.10% 29.06 2.55%
平台服务费 76.76 5.39% - - - -
其他 19.53 1.37% 26.42 2.08% 29.49 2.59%
合计 1,424.99 100.00% 1,268.38 100.00% 1,139.46 100.00%

注:平台服务费系公司在向部分集团客户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时,在其外包业务数字化 平台采购订单管理、需求对接等平台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139.46 万元、1,268.38 万元和 1,424.99 万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11%、1.84%和 1.55%,销售费用率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当期销售费用 的比例分别为 77.29% 、82.70%和 76.70%。2019 年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较高 主要系当年公司业绩增速较高,对销售人员奖励有所提升所致;2021 年由于公 司新增销售人员职级与工资较低并存在试用期等原因,公司销售人员平均薪酬 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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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人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092.92 1,048.90 880.65
25 18 13
43.72 58.27 67.74

注:销售人员平均人数为各期内每月末人数平均值。

2 、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411.50 54.46% 1,822.20 32.44% 1,337.75 29.04%
股份支付费用 67.72 0.84% 1,125.00 20.03% 1,125.00 24.42%
办公房租 109.81 1.36% 1,002.71 17.85% 757.45 16.44%
摊销与折旧 1,434.02 17.70% 450.15 8.02% 371.23 8.06%
物业管理 413.78 5.11% 297.24 5.29% 197.52 4.29%
咨询注册费 129.83 1.60% 97.29 1.73% 132.77 2.88%
中介服务费 598.40 7.39% 84.37 1.50% 141.72 3.08%
业务招待费 63.77 0.79% 67.51 1.20% 44.22 0.96%
水电费 104.69 1.29% 77.58 1.38% 122.66 2.66%
差旅费 100.69 1.24% 41.74 0.74% 86.12 1.87%
会议费 5.68 0.07% 27.20 0.48% 52.76 1.15%
劳动保护与残
疾人保障金
13.88 0.17% 204.34 3.64% 12.84 0.28%
律师及诉讼费 4.33 0.05% 31.60 0.56% 42.11 0.91%
办公费 259.64 3.21% 94.42 1.68% 24.88 0.54%
其他 382.75 4.73% 192.95 3.44% 158.06 3.43%
合计 8,100.48 100.00% 5,616.30 100.00% 4,607.0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4,607.08 万元、5,616.30 万元和 8,100.48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3%、8.17%和 8.82%。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办公房租、摊销与 折旧等。公司于 2021 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于经营租赁中已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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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在后续计量时,其折旧计入了管理费用中的摊销与折旧。

2021 年,公司结合未来的发展规划,逐步增多了对 BOSS 直聘等招聘中介 的使用,为公司业务开展招揽储备人才,中介服务费相应增长;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增长,公司逐步增加了人力资源、运营管理等中后台管理部门的人员数 量,以更好地支持业务的发展,因此,2021 年管理人员的数量有一定的增长; 由于新增人员主要为中级和初级员工,中低级别员工占比的提升使得 2021 年公 司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有所降低。

单位:万元、人

单位:万元、人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管理人员职工薪酬 4,411.50 1,822.20 1,337.75
平均人数 253 70 63
平均薪酬 17.44 26.03 21.23

注:平均人数为各期内每月末人数平均值。

3 、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职工
薪酬
折旧与
摊销
其他研
发支出
合计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5,219.18 99.71% 4,116.80 99.95% 3,692.04 99.91%
15.01 0.29% 2.22 0.05% 3.32 0.09%
- - - - -
5,234.19 100.00% 4,119.02 100.00% 3,695.3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695.36 万元、4,119.02 万元和 5,234.19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4%、5.99%和 5.70%。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专业性强,不仅具有高科技、 知识密集、技术先导等软件行业的一般特点,还具有与下游应用环境紧密相关 的特征,其产品的开发是一个信息技术与行业应用相融合的过程,涉及多个学 科和技术,需要长期持续的研究。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近年来积 极加大了对云计算、大数据、5G 应用等新兴技术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 研发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分别为 3,692.04 万元、4,116.80 万元和 5,219.18 万元,

1-1-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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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研发费用比例分别为 99.91%、99.95%和 99.7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人数逐年增长,2021 年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上涨主 要系研发人员高级别与中级别员工占比增加所致,人均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人

单位:万元、人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人员薪酬 5,219.18 4,116.80 3,692.04
研发人员平均人数 282 259 250
研发人员人均薪酬 18.51 15.89 14.77

注:平均人数为各期内每月末人数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在 400 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年度 研发项目 研发费用
2021 智慧门店核心系统 750.34
企业IT基础平台 707.67
综合OA平台 438.92
技术中台 425.19
投标支持系统 423.40
计算机辅助翻译平台 405.59
2020 在线报表平台 707.12
企业云盘v2.0 675.29
2019 Web自动化测试管理平台 466.37
数据中心管理平台 413.14
数据监控平台 411.81

4 、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收入 -124.55 -31.46 -12.50
利息费用 430.12 695.50 338.97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213.78 - -
汇兑损益 112.27 144.55 -42.87
手续费及其他 18.92 254.70 132.49
合计 436.75 1,063.29 4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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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416.09 万元、1,063.29 万元和 436.75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77%、1.55%和 0.48%,主要为利息费用支出。随着 公司借款规模的变动,公司的利息费用、担保费及评审费相应变动。

5 、股份支付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1,125.00 万元、1,125.00 万元和 67.72 万 元,主要系公司为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设立员工持 股平台。

2019 年 12 月 6 日,慧博云通召开 2019 年度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 意将慧智才、慧通英才和慧通达 3 家合伙企业作为公司新增员工持股平台,以 3.5 元/股价格认购公司 1,000 万股新增股份,投资总额为 3,500 万元。根据《慧 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激励计划不设限售期与服务期安 排,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转让财产份额。发行人于 2019 年向员工授予了 750 万股股份,并在 2020 年将预留的 250 万股份进行了授 予。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选取最近一次外部投资者的入股价格。

项目 第一次授予(201912 月) 第二次授予(20205 月)
股份认购价格(元/股)A 3.50 3.50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B 750.00 250.00
公允价格(元/股)C 5.00 8.00
股份支付金额(万元)D=
(C-A)×B
1,125.00 1,125.00
公允价格依据 2019年6月贵州云力入股
价格
2020年10月公司向胡刚英增发
价格

2021 年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系,员工离职将其份额转让给其他员工构成股份 支付所致。

对于上述股份支付事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司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6 、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期间费用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期间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法本信息 2.71% 3.50%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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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博彦科技 2.51% 2.61% 2.93%
中软国际 4.97% 5.07% 5.06%
润和软件 3.11% 3.65% 3.82%
诚迈科技 2.02% 2.55% 3.53%
软通动力 3.47% 2.87% 2.92%
可比公司平均值 3.13% 3.38% 3.58%
慧博云通 1.55% 1.84% 2.11%
管理费用率 法本信息 12.12% 11.34% 11.24%
博彦科技 8.81% 6.63% 6.74%
中软国际 9.26% 9.06% 9.79%
润和软件 8.63% 8.32% 8.34%
诚迈科技 4.73% 7.15% 9.27%
软通动力 8.51% 7.85% 7.10%
可比公司平均值 8.68% 8.39% 8.75%
慧博云通 8.82% 8.17% 8.53%
研发费用率 法本信息 6.03% 5.84% 5.19%
博彦科技 4.80% 4.79% 4.98%
中软国际 6.79% 6.60% 6.72%
润和软件 10.23% 10.14% 10.70%
诚迈科技 7.16% 5.75% 9.59%
软通动力 6.02% 6.42% 7.73%
可比公司平均值 6.84% 6.59% 7.49%
慧博云通 5.70% 5.99% 6.84%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主 要为爱立信、SAP、三星等大型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内部经营管理外, 亦承担了客户拜访、客户关系维护、战略客户拓展等销售职能,公司销售团队 规模相对较小;同时,公司境外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境外客户的销售费用开支 通常低于境内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管理费 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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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报告期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9.94 -674.06 -26.6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11.85 527.91 348.1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183.37 39.36 12.3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35.12 5.16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05.6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22.00 - 267.91
因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 -67.72 -1,125.00 -1,125.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4.83 -8.20 -35.7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08.34 215.19 120.53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903.80 -1,019.63 -438.4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69.32 -108.23 -30.2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634.48 -911.40 -408.21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3.49 0.69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630.99 -912.09 -408.21

报告期内,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408.21 万元、 -912.09 万元和 1,630.99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33%、-12.84% 以及 19.58%。

其中,对报告期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政府补助、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以及股份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348.14 万元、527.91 万元和 1,403.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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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计入当期损益超过 20 万元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名称 金额 列报项目
2021
年度
总部企业奖励 1,000.00 其他收益
经济发展引导及财政补助资金 108.95 其他收益
房租补贴 90.00 其他收益
服务外包项目的人才补助款项 52.37 其他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 40.00 其他收益
青浦区产业发展专项扶持 31.00 其他收益
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中介服务资金 28.00 其他收益
2020
年度
年度经营贡献奖 156.44 其他收益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项目 80.00 其他收益
创新人才奖励 62.50 其他收益
房租补贴 57.34 其他收益
疫情补助 47.10 其他收益
投贷奖项目 41.41 其他收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扶持资金 40.00 其他收益
2019
年度
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105.00 其他收益
创新人才奖励 68.75 其他收益
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补助 45.00 其他收益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项目 40.00 其他收益
技术出口贴息 29.13 其他收益
服务外包项目的人才补助款项 20.72 其他收益

区分与收益相关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发行人报告期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403.60 447.91 308.14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80.00 40.00
合计 1,403.60 527.91 348.14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 348.14 万元、527.91 万元和 1,403.6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7%、7.43%和 16.85%。

2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26.62 万元、-674.06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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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4%、-9.49%和-0.12%。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674.06 万元,主要因子公司神州腾耀 2020 年对固定资 产进行处置所致。

3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分别为 267.91 万元、0.00 万元、 22.00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4%、0.00%以及 0.26%,主要系 公司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于 2019 年 7 月收回乐视所欠服务款项 267.91 万元。

乐视由于债务危机,资金链紧张,无法按期向公司支付销售款,公司已于 2017 年对乐视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 、股份支付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 1,125.00 万元、1,125.00 万元以及 67.7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24%、-15.84%以及-0.81%,主要 系公司为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设立员工持股平台。

(六)缴纳税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应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增值税 2019年度 447.88 2,161.24 2,067.00 542.13
2020年度 542.13 2,606.50 1,926.18 1,222.45
2021年度 1,222.45 1,966.56 2,548.71 640.30
企业所得税 2019年度 80.51 319.92 147.15 253.28
2020年度 253.28 866.87 407.30 712.85
2021年度 712.85 425.48 818.41 319.91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适用的主要税种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公司严格遵 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种税金,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相 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七)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 、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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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1.51 161.41 117.16
教育费附加 57.96 78.63 62.82
房产税 135.85 140.31 40.17
土地使用税 2.83 2.83 2.83
印花税 38.27 33.92 54.37
地方教育费附加 38.64 52.42 41.80
其他 - - 2.86
合计 405.07 469.52 322.01

公司税金及附加 2021 年较 2020 年有所减少,主要系由于公司于 2020 年内 形成的部分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在 2020 年当年未使用,相关金额在 2021 年 内进行了抵扣,导致 2021 年税金及附加低于 2020 年。

2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 -135.66 -
商誉减值损失 - -32.25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00 -1.00 -
合计 1.00 -168.92 -

报告期内,2020 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系为与新客户 建立合作关系,公司承接的项目出现亏损所致。

3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84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36.96 22.41 -12.15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8.62 -15.46 -34.2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0.64 -169.87 -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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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计 -320.53 -162.92 -105.93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 损失。

4 、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损失以“-”号填列)
-0.23 -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损失以“-”号填列)
-9.71 -636.50 -26.62
合计 -9.94 -636.50 -26.6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2020 年固定资产 处置损失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剥离硬件检测认证业务,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所 致。

5 、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政府补助 0.45 0.34 -
其他 27.37 2.80 0.31
营业外收入合计 27.81 3.14 0.31
公益性捐赠支出 10.50 - 0.98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8.61 0.68 1.61
盘亏损失 1.75 0.85 0.54
其他 191.34 9.48 32.94
营业外支出合计 212.20 11.00 36.0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0.31 万元、3.14 万元和 27.81 万元。报 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36.06 万元、11.00 万元和 212.20 万元。公司 2019 年营业外支出主要为房屋租赁退租损失;2021 年主要系公司根据智才广赢 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其原股东支付了基于智才广赢 2020 年业绩实现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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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

6 、所得税费用

(1)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425.62 867.43 324.66
递延所得税费用 87.06 -386.99 -458.88
合计 512.68 480.44 -134.21

(2)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8,328.14 7,102.90 3,601.6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249.22 1,065.43 540.2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9.64 71.50 -33.34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0.54 -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11.64 2.19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46.84 55.35 30.94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1.59 - -78.53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81.59 -304.39 -31.43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
税影响
18.71 333.75 50.33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
填列)
-743.91 -743.39 -612.43
所得税费用 512.68 480.44 -134.21
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额比例 6.16% 6.76% -3.73%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57,929.88 67.26% 38,276.59 62.17% 22,563.29 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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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资产 28,194.27 32.74% 23,289.23 37.83% 22,214.22 49.61%
资产总计 86,124.15 100.00% 61,565.82 100.00% 44,777.51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4,777.51 万元、 61,565.82 万元和 86,124.15 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公司资产总额呈现逐年增长的趋 势。2020 年末资产总额较 2019 年末资产总额增长 37.49%,2021 年末资产总额 较 2020 年末资产总额增长 39.89%。

(二)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3,508.23 40.58% 16,742.00 43.74% 4,900.29 21.72%
交易性金融
资产
2,135.12 3.69% 5.16 0.01% - -
应收票据 53.90 0.09% - - - -
应收账款 24,938.03 43.05% 15,117.78 39.50% 13,307.11 58.98%
应收款项融资 1,337.49 2.31% 1,146.71 3.00% 654.27 2.90%
预付款项 48.87 0.08% 206.52 0.54% 382.20 1.69%
其他应收款 943.62 1.63% 1,412.74 3.69% 1,354.27 6.00%
存货 14.10 0.02% 725.13 1.89% 251.79 1.12%
合同资产 - - 19.08 0.05% - -
其他流动资产 4,950.51 8.55% 2,901.46 7.58% 1,713.36 7.59%
流动资产合计 57,929.88 100.00% 38,276.59 100.00% 22,563.29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22,563.29 万 元、38,276.59 万元和 57,929.88 万元,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流动 资产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账 款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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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 85%以上。

1 、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 - 0.44 0.00% 2.54 0.05%
银行存款 23,192.67 98.66% 16,658.20 99.50% 4,848.43 98.94%
其他货币资金 315.57 1.34% 83.36 0.50% 49.31 1.01%
合计 23,508.23 100.00% 16,742.00 100.00% 4,900.29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4,900.29 万 元、16,742.00 万元和 23,508.2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72%、 43.74%和 40.58%。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比上期增加 11,841.71 万元 和 6,766.23 万元,主要系各年度股东增资 14,000.00 万元和 12,300.00 万元所致。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远期结汇
银行理财产品
合计
2021.12.31
金额
占比
2021.12.31
金额
占比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26.32 5.92% 5.16 100.00% - -
2,008.80 94.08% - - - -
2,135.12 100.00% 5.16 100.00% - -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5.16 万元和 2,135.12 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远期结汇和银行理财 产品。

3 、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1-1-37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 - -
商业承兑汇票 56.74 - -
应收票据余额合计 56.74 - -
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 - -
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 2.84 - -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53.90 - -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0.00 万 元、0.00 万元和 53.90 万元,2021 年应收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各报告期末应 收票据占各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0.00%和 0.09%。

4 、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27,090.09 19,541.69 17,657.76
坏账准备 2,152.05 4,423.91 4,350.65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4,938.03 15,117.78 13,307.11
营业收入 91,826.68 68,758.50 54,030.6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营业收入 27.16% 21.99% 24.63%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307.11 万元、15,117.78 万元和 24,938.03 万元,占各期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58.98%、39.50%和 43.05%,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63%、21.99%和 27.16%。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具体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 种类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2021.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785.78 2.90% 785.7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6,304.31 97.10% 1,366.27
合计 27,090.09 100.00% 2,152.05

1-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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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种类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2020.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615.74 18.50% 3,615.7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5,925.95 81.50% 808.17
合计 19,541.69 100.00% 4,423.91
2019.12.3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582.24 20.29% 3,582.2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075.51 79.71% 768.40
合计 17,657.76 100.00% 4,350.65

(1)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龄 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 种类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比
2021.12.31 1年以内 26,010.49 98.88% 1,310.84
1-2年 232.40 0.88% 23.41
2-3年 59.38 0.23% 29.99
3年以上 2.04 0.01% 2.04
合计 26,304.31 100.00% 1,366.27
2020.12.31 1年以内 15,843.38 99.48% 798.00
1-2年 80.53 0.51% 8.13
2-3年 - - -
3年以上 2.04 0.01% 2.04
合计 15,925.95 100.00% 808.17
2019.12.31 1年以内 13,812.59 98.13% 717.78
1-2年 224.86 1.60% 22.56
2-3年 20.21 0.14% 10.20
3年以上 17.86 0.13% 17.86
合计 14,075.51 100.00% 768.40

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 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当期应收账款比例分别为 98.13%、99.48%和 98.88%, 应收账款结构合理,信用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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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比较情况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12月3 1日:
公司名称 6 个月
以内
6 个月-
1
1-2 2-3 3-4 4-5 5 年以上
法本信息 5.00% 5.00% 2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博彦科技 0.00% 5.00% 2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润和软件 - - - - - - -
诚迈科技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软通动力 - 4.00% 15.00% 30.00% 50.00% 60.00% 100%
慧博云通 5.04% 5.04% 10.07% 50.50% 100.00% 100.00% 100.00%

注 1:润和软件未披露 2021 年上述信息。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12月3 1日:
公司名称 6 个月
以内
6 个月-
1
1-2 2-3 3-4 4-5 5 年以上
法本信息 5.00% 5.00% 2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博彦科技 0.00% 5.00% 2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润和软件 5.00%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诚迈科技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软通动力 0.00% 4.00% 15.00% 30.00% 50.00% 60.00% 100.00%
慧博云通 5.04% 5.04% 10.10% 50.50% 100.00% 100.00% 10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12月3 1日:
公司名称 6 个月
以内
6 个月-
1
1-2 2-3 3-4 4-5 5 年以上
法本信息 5.00% 5.00% 2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博彦科技 0.00% 5.00% 25.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润和软件 5.00% 5.00% 1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诚迈科技 5.00%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软通动力 0.00% 4.00% 15.00% 30.00% 50.00% 60.00% 100.00%
慧博云通 5.20% 5.20% 10.03% 50.50% 100.00% 100.00% 100.00%

注: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和招股说明书;中软国际未披露坏账计提比例;润和软件选 取年度报告中更为可比的应收账款组合 3 应收其他客户作为比较对象。

公司应收账款对象多为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知名度高,财务实力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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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信用良好,且公司应收账款主要集中的 1 年以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 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

(3)最近一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且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619.18 619.18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67.76 67.7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686.94 686.94 100.00%

上述客户均逾期一年以上,由于对方出现债务危机,公司预计无法收回应 收账款,对其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4)应收账款主要单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 单位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2021.12.31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2,963.01 10.94% 149.63
爱立信移动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开
发(广州)有限公司
1,442.95 5.33% 72.15
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92.42 4.03% 55.17
北京集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 1,017.56 3.76% 51.39
诺基亚东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974.26 3.60% 51.72
合计 7,490.20 27.66% 380.05
2020.12.31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
2,800.16 14.33% 2,800.16
诺基亚东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239.81 6.34% 62.61
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959.04 4.91% 48.43
爱立信移动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开
发(广州)有限公司
772.36 3.95% 38.70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 663.98 3.40% 33.53
合计 6,435.36 32.93% 2,983.43
2019.12.31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
2,800.16 15.86% 2,800.16
深圳市海思半导体有限公司 2,272.46 12.87% 118.85
北京三星通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1,131.46 6.41% 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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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单位名称 金额 占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诺基亚东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064.92 6.03% 55.70
爱立信移动数据应用技术研究开
发(广州)有限公司
791.89 4.48% 41.42
合计 8,060.89 45.65% 3,075.30

注:北京集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港股上市公司龙湖集团子公司。

(5)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核销时间 客户名称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款项是否由关
联交易产生
2021年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
(北京)有限公司
2,800.16 无可执行财产
2021年 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
津)有限公司
7.79 无可执行财产
合计 2,807.96

由于乐视公司长期无可执行财产,公司经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于 2021 年对 乐视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核销。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占应收 账款余额的比例依次为 45.65%、32.93%和 27.66%。2019 年与 2020 年剔除乐视 公司后,上述比例为 29.79%和 18.60%,报告期内公司已对乐视公司与锤子软 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 、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票据 560.80 205.10 33.70
应收账款 776.70 941.61 620.58
合计 1,337.49 1,146.71 654.2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654.27 万元、1,146.71 万元和 1,337.4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0%、3.00%和 2.31%。随着公司业 务的增长,公司应收款项融资规模相应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者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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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种类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
止确认
金额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
止确认
金额
期末终止
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
止确认
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20.00 - 110.00 -
-
-
合计 20.00 - 110.00 -
-
-

各期末公司已背书的银行承兑票据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并已在期后完成兑 付。

6 、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48.87 100.00% 79.56 38.52% 375.34 98.20%
1至2年 - - 126.97 61.48% 6.86 1.80%
合计 48.87 100.00% 206.52 100.00% 382.20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382.20 万元、 206.52 万元和 48.8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9%、0.54%和 0.08%。

7 、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项目实施
成本
14.10 100.00% 725.13 100.00% 251.79 100.00%
合计 14.10 100.00% 725.13 100.00% 251.79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51.79 万元、 725.13 万元和 14.10 万元,主要系公司软件定制开发及解决方案服务在当期未 确认收入时,归集的项目实施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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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收款余额 1,023.20 1,703.01 1,472.42
坏账准备 79.59 290.27 118.14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943.62 1,412.74 1,354.27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54.27 万元、1,412.74 万元和 943.6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0%、 3.69%和 1.63%。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为备用金、保证金及职工借款、应收 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按项目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备用金、保证
金及职工借款
1,005.41 98.26% 818.70 48.07% 672.42 45.67%
应收其他单位
往来款项
17.80 1.74% 884.03 51.91% 800.00 54.33%
其他 - - 0.28 0.02% - -
合计 1,023.20 100.00% 1,703.01 100.00% 1,472.42 100.00%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公司备用金、保证金及职工借款相应增长。 2020 年末公司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主要为应收李松的 750 万元股权收购款, 2021 年 10 月,公司收到李松归还的该笔 750 万款项。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
额的比例
账龄
北京荟宏城市更新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130.56 12.76% 1年以内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 120.00 11.73% 2年以内
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
房租押金 117.17 11.45% 2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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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
额的比例
账龄
杭州基贤房地产租赁有
限公司
房租押金 83.93
8.20%
1年以内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
管理中心
房租押金 52.55
5.14%
1年以内
合计 504.21
49.28%

9 、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留抵增值税进项税额 577.59 2,081.33 1,122.07
待摊费用 319.14
660.61
591.24
预缴相关税费 2.67 5.18 0.05
IPO中介费 1,048.09
154.34
-
理财产品 3,003.03 - -
合计 4,950.51 2,901.46 1,713.36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 1,713.36 万 元、2,901.46 万元和 4,950.5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59%、7.58%和 8.55%。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抵扣进项税和待摊费用, 2021 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理财产品和 IPO 中介费。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
投资
1,057.80 3.75% 635.40 2.73% - -
投资性房
地产
14,018.42 49.72% 14,911.58 64.03% 15,903.86 71.59%
固定资产 1,617.59 5.74% 1,553.20 6.67% 2,137.34 9.62%
使用权
资产
5,396.48 19.14% - - - -
无形资产 1,570.64 5.57% 1,815.78 7.80% 1,647.51 7.42%
商誉 3,011.83 10.68% 3,011.83 12.93% 773.94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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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待摊
费用
617.03 2.19% 361.24 1.55% 277.83 1.25%
递延所得
税资产
805.22 2.86% 953.28 4.09% 591.87 2.66%
其他非流
动资产
99.25 0.35% 46.93 0.20% 881.87 3.97%
非流动资
产合计
28,194.27 100.00% 23,289.23 100.00% 22,214.2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 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非 流动资产构成。

1 、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0.00 万元、635.40 万元和 1,057.8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2.73%和 3.75%。公司长期 股权投资为对联营企业投资。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减变动
2020.12.31 追加/新增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2021.12.31
北京慧博云端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44.85 555.15
北京云雀智享科
技有限公司
335.40 200.00 -32.75 502.65
合计 635.40 500.00 -77.60 1,057.80
被投资单位 本期增减变动
2019.12.31 追加/新增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2020.12.31
北京慧博云端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北京云雀智享科
技有限公司
- 350.00 -14.60 335.40
合计 - 650.00 -14.60 635.40

2 、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1-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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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
原值
累计
折旧
账面
价值
账面
原值
累计
折旧
账面
价值
账面
原值
累计
折旧
账面
价值
房屋建
筑物
17,607.39 3,588.97 14,018.42 17,607.39
2,695.81
14,911.58 17,703.88
1,800.02
15,903.86
合计 17,607.39 3,588.97 14,018.42 17,607.39
2,695.81
14,911.58 17,703.88
1,800.02
15,903.86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903.86 万元、14,911.58 万元和 14,018.4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1.59%、64.03%和 49.7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全部为房屋建筑物。

3 、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原值
机器设备 1,344.57 38.04% 1,290.89 41.49% 2,837.07 65.43%
运输设备 58.18 1.65% 58.18 1.87% 76.47 1.76%
电子设备
及其他
2,132.09 60.32% 1,762.40 56.64% 1,422.20 32.80%
合计 3,534.84 100.00% 3,111.47 100.00% 4,335.74 100.00%
累计折旧
机器设备 745.06 38.86% 506.19 32.48% 1,417.11 64.46%
运输设备 51.99 2.71% 43.03 2.76% 51.30 2.33%
电子设备
及其他
1,120.20 58.43% 1,009.05 64.75% 729.99 33.21%
合计 1,917.25 100.00% 1,558.27 100.00% 2,198.40 100.00%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599.51 37.06% 784.70 50.52% 1,419.96 66.44%
运输设备 6.19 0.38% 15.15 0.98% 25.17 1.18%
电子设备
及其他
1,011.89 62.56% 753.35 48.50% 692.21 32.39%
合计 1,617.59 100.00% 1,553.20 100.00% 2,137.34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分别为 2,137.34 万元、 1,553.20 万元和 1,617.5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62%、6.67%和

1-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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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及其他,其中主要为机 器设备。

4 、在建工程

随着在建工程的转固,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 均为 0.00 万元。

报告期内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
资产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2019.12.31
基建项目-BC栋及设备 4,924.72 5,755.05 - 10,679.76 -
合计 4,924.72 5,755.05 - 10,679.76 -
项目 2019.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
资产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2020.12.31
基建项目-BC栋及设备 - - - - -
合计 - - - - -
项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
资产
转入投资性
房地产
2021.12.31
基建项目-BC栋及设备 - - - - -
合计 - - - - -
  • (1)对在建工程真实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分别执行的核查过程

1)在建工程真实性检查情况

A.查阅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建造合同、发票、付款单据等支持性文件,了解 在建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经检查,在建工程项目按计划正常进行,工程进度 与建设支出相匹配;

B.获取在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后及时转固,不存在项目长期停工、建设期超长导致延迟转固的情形;

C.对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进行盘点,盘点结果显示,发行 人房屋建筑物真实存在,未发生废弃、毁损的情况,盘点结果账实相符,不存 在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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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 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 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 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 业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 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 幅度降低;(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5)资产 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 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 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 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发行人按《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上述减值迹象的判断标准,于报 告期各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经测试,发行人报告期内在建工 程未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具体如下:

A.报告期内,移动通信测试认证实验室 BC 栋楼所处北京市大兴区的房屋 价格不存在大幅下降的情况,新建 BC 栋楼不存在价格大幅下跌的情形;

B.发行人在建工程项目整体按计划进行,未发生过闲置、废弃、毁损的情 况,不存在项目长期停工、技术落后的情形;

B.发行人所处的经济、技术及法律环境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利率 及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也未发生大幅波动,未对在建工程资产价值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核查程序

对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进行盘点,发行人房屋建筑物真实 存在,同时检查是否存在废弃、毁损的情况,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核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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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真实存在,不存在虚构在建工程的情况;报告期 内发行人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 未计提减值准备。

5 、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2019.12.31
账面
原值
累计
折旧
账面
价值
账面
原值
累计
折旧
账面
价值
账面
原值
累计
折旧
账面
价值
房屋及
建筑物
6,359.37 962.88 5,396.48 - - - - - -
合计 6,359.37 962.88 5,396.48 - - - - - -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 整。2021 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5,396.4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 例为 19.14%,公司使用权资产全部为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

6 、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土地使用权
软件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合计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原值
1,043.21 31.67% 1,043.21 32.03% 1,043.21 37.48%
442.95 13.45% 405.70 12.46% 275.26 9.89%
35.00 1.06% 35.00 1.07% 35.00 1.26%
1,773.25 53.83% 1,773.25 54.44% 1,430.25 51.38%
3,294.41 100.00% 3,257.15 100.00% 2,783.71 100.00%
累计摊销
157.09 9.11% 132.92 9.22% 108.75 9.57%
188.92 10.96% 111.59 7.74% 86.43 7.61%
26.83 1.56% 19.83 1.38% 12.83 1.13%
1,350.93 78.37% 1,177.04 81.66% 928.19 81.69%
1,723.77 100.00% 1,441.37 100.00% 1,136.2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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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886.12 56.42% 910.29 50.13% 934.46 56.72%
软件 254.03 16.17% 294.11 16.20% 188.82 11.46%
专利权 8.17 0.52% 15.17 0.84% 22.17 1.35%
非专利技术 422.32 26.89% 596.21 32.83% 502.06 30.47%
合计 1,570.64 100.00% 1,815.78 100.00% 1,647.51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647.51 万元、1,815.78 万元和 1,570.6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2%、7.80%和 5.57%,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非专利技术。

公司存在企业合并中识别并确认的无形资产,主要为收购神州腾耀、智才 广赢、卓梦芸创等企业时,各被收购方拥有的、但其单体财务报表中没有确认 的非专利技术。经评估机构评估,无形资产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的确认条件和计量要求。

7 、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
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
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
余额
减值
准备
账面
价值
和易达软
件(后更
名为慧博
软件)
741.69 - 741.69 741.69 - 741.69 741.69 - 741.69
神州腾耀 1,338.83 1,338.83 - 1,338.83 1,338.83 - 1,338.83 1,306.58 32.25
智才广赢 1,030.94 - 1,030.94 1,030.94 - 1,030.94 - - -
卓梦芸创 1,239.21 - 1,239.21 1,239.21 - 1,239.21 - - -
合计 4,350.66 1,338.83 3,011.83 4,350.66 1,338.83 3,011.83 2,080.52 1,306.58 773.94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 773.94 万元、

3,011.83 万元和 3,011.8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48%、12.93%和

10.68%,公司 2020 年末商誉增加较多,主要系收购智才广赢、卓梦芸创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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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装修费 617.03 361.24 277.83
合计 617.03 361.24 277.83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277.83 万元、 361.24 万元和 617.0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5%、1.55%和 2.19%,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全部为装修费。

9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
税资产
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144.06 326.03 2,469.50 370.34 2,085.35 313.15
股份支付 2,281.72 389.06 2,214.00 377.37 1,089.00 199.35
可抵扣亏损 435.76 90.08 110.20 26.59 401.83 73.15
递延收益 - - 1,106.28 165.94 41.41 6.21
预计负债 - - 59.77 8.97 - -
未实现内部交易 0.35 0.05 27.12 4.07 - -
合计 4,861.89 805.22 5,986.87 953.28 3,617.60 591.87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591.87 万 元、953.28 万元和 805.2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6%、4.09%和 2.86%。报告期各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等计提坏账准备对 应的资产减值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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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预付采购设备、软
件及工程项目款
99.25 100.00% 46.93 100.00% 131.87 14.95%
股权收购款 - - - - 750.00 85.05%
合计 99.25 100.00% 46.93 100.00% 881.8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881.87 万元、46.93 万元和 99.2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97%、0.20%和 0.35%,公司非流动 资产主要为预付采购设备、软件及工程项目款、股权收购款。2021 年其他非流 动资产增长主要系新设子公司的装修款所致。2019 年末收购款系公司为取得汇 金智融的部分股权向汇金智融公司股东李松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具体情况如 下:

2019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与汇金智融大股东李松签署《转让协议》,约定 李松将其持有汇金智融 70%的股权以 1,400 万元价格转让给发行人,发行人已 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 750 万元。2019 年 3 月 25 日,汇金智融大股东李松未经谢 鸿授权,代签了同意李松向慧博云通转让汇金智融 1,400 万元出资额(占汇金 智融 70%股份)的股东会决议,且后续谢鸿不认可李松的代签行为。同时,谢 鸿未以书面形式作出过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表示。2019 年 3 月 25 日,李松及 汇金智融依据代签的股东会决议办理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2019 年 6 月 4 日,谢鸿以汇金智融为被告,以李松、慧博云通为第三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汇金智融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 议和董事会决议不成立。2020 年 11 月,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 决汇金智融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不成立。基于 业务发展规划,发行人接受一审判决,放弃收购汇金智融事项,发行人收购汇 金智融股权的相关工商登记已解除。

在谢鸿提起诉讼后,根据当时有效的《民法总则》第 153、171 条、《公司 法》第 71 条、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第 5 条、汇金智融公司章程第 23 条等有关规 定,结合李松转让汇金智融股权未获得谢鸿书面同意或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同 意函,及李松在未获得谢鸿授权的情况下代签股东会决议的情形,发行人判断 存在可能导致慧博云通受让李松股权的行为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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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谨慎性角度,发行人虽已获得李松转让的汇金智融 70%股权,但鉴于 该转让行为存在瑕疵、可能被认定无效且发行人未实际控制汇金智融,2019 年 度发行人未将汇金智融纳入合并报表,公司所支付的 750 万元款项计入“其他 非流动资产”;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接受一审判决,放弃收购汇金智融 事项,2020 年度末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2021 年 10 月,公司收到李松归还 的 750 万元款项。

综上,发行人报告期内拟收购汇金智融 70%股权,但因汇金智融原股东纠 纷而未实际控制汇金智融,亦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上述情形未对发行人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营运能力分析

1 、公司营运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1.24 1.29 1.4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94 3.70 3.49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1.48 次/年、1.29 次/年和 1.24 次/年, 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49 次/年、3.70 次/年和 3.94 次/年,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波动较小。

公司客户多为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知名度高、财务实力强,信用风险较 低,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报告期各期末按组合计提的账龄在 1 年以内的应收账 款占比均超过 98%,账龄结构良好。

2 、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营运能力指标的对比情况

项目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法本信息 1.86 1.79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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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次/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年)
可比公司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博彦科技 1.16 1.00 0.98
中软国际 1.26 1.21 1.15
润和软件 0.63 0.55 0.39
诚迈科技 1.00 0.96 0.91
软通动力 1.70 1.52 1.36
可比公司平均值 1.27 1.17 1.21
慧博云通 1.24 1.29 1.48
法本信息 4.19 4.10 4.09
博彦科技 4.50 4.50 4.44
中软国际 3.84 3.87 4.68
润和软件 2.69 2.33 1.78
诚迈科技 3.09 2.59 2.15
软通动力 4.18 4.06 3.37
可比公司平均值 3.75 3.58 3.42
慧博云通 3.94 3.70 3.49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 司客户多为相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知名度高、财务实力强,信用风险较低,应 收账款账龄较短,同时公司也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回款管理。

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持平。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1 、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17,221.39 77.51% 15,615.60 88.15% 17,880.70 74.82%
非流动负债 4,995.85 22.49% 2,098.21 11.85% 6,019.03 25.18%
负债合计 22,217.24 100.00% 17,713.81 100.00% 23,899.7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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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23,899.74 万元、 17,713.81 万元和 22,217.24 万元。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2 、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950.00 11.32% 2,510.00 16.07% 5,000.00 27.96%
应付账款 1,422.66 8.26% 1,790.03 11.46% 1,893.14 10.59%
预收款项 303.77 1.76% 518.94 3.32% 1,463.34 8.18%
合同负债 562.09 3.26% 267.07 1.71% - -
应付职工
薪酬
8,172.68 47.46% 6,821.58 43.68% 5,120.16 28.64%
应交税费 1,484.32 8.62% 2,338.77 14.98% 1,011.12 5.65%
其他
应付款
1,081.02 6.28% 853.60 5.47% 2,965.90 16.59%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
动负债
1,348.06 7.83% - - - -
其他流动
负债
896.79 5.21% 515.61 3.30% 427.03 2.39%
流动负债
合计
17,221.39 100.00% 15,615.60 100.00% 17,880.70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17,880.70 万 元、15,615.60 万元和 17,221.39 万元。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 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抵押借款 - 450.00 5,000.00
保证借款 1,950.00 2,050.00 -
信用借款 - 10.00 -
合计 1,950.00 2,510.00 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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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5,000.00 万 元、2,510.00 万元和 1,950.00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7.96%、16.07%和 11.32%。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外协及外包结算款 1,321.55 1,216.22 1,080.58
其他成本费用款 101.11 573.80 812.56
合计 1,422.66 1,790.03 1,893.14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 1,893.14 万元、 1,790.03 万元和 1,422.66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0.59%、11.46%和 8.26%。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由外包结算款构成。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定制开发费 - - 356.88
房屋租赁费 303.77 209.28 207.30
设备租赁款 - 309.66 899.16
合计 303.77 518.94 1,463.34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 1,463.34 万元、 518.94 万元和 303.77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8.18%、3.32%和 1.76%。公 司预收款项主要由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与定制开发费构成。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20.01.01 2019.12.31
技术服务费 562.09 230.87 - -
定制开发费 - 36.20 35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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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20.01.01 2019.12.31
合计 562.09 267.07 355.35 -

技术服务费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软件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与移动智能终端 测试服务的合同负债,定制开发费为公司软件定制开发业务中的合同负债。随 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负债金额随之增长。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短期薪酬 7,982.79 6,810.05 5,060.3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79.12 1.53 59.84
辞退福利 10.77 10.00 -
合计 8,172.68 6,821.58 5,120.16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5,120.16 万 元、6,821.58 万元和 8,172.68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8.64%、43.68%和 47.46%。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暂未支付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构 成。报告期内,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员工逐年增加,应付职工薪酬 余额逐年提升。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增值税 640.30 1,222.45 542.13
企业所得税 319.91 712.85 253.28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33 82.39 26.87
教育费附加 18.74 37.20 14.63
房产税 - 0.10 -
印花税 25.87 32.41 26.92
地方教育费附加 12.50 24.80 9.75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23.66 226.59 137.29
其他税费 - -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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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1,484.32 2,338.77 1,011.12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 1,011.12 万元、 2,338.77 万元和 1,484.32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5.65%、14.98%和 8.62%。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等构成。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付利息 - 17.81 17.81
其他 1,081.02 835.79 2,948.09
其中:外部单位存入保证金及押金 137.29 109.87 114.87
应付工程设备款 75.77 54.65 2,307.89
应付员工报销款 207.84 223.10 268.14
已计提尚未支付的其他各项费用 235.31 238.96 172.05
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285.11 115.81 14.75
代收代付及暂收款项 - 0.40 0.40
外部单位往来款项 139.70 93.00 70.00
合计 1,081.02 853.60 2,965.9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2,965.90 万元、 853.60 万元和 1,081.02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6.59%、5.47%和 6.28%。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包括应付工程设备款、应付员工报销款、已计提尚未支付 的其他各项费用等。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348.06 - -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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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2021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1,348.06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 例为 7.83%,其构成主要为未来一年内应支付的租赁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待转销项税 896.79 515.61 427.03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 427.03 万元、 515.61 万元和 896.79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39%、3.30%和 5.21%,余 额系待转销项税额。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规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 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 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科目。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关于报表列报的规定,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 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3 、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 - - - 5,000.00 83.07%
租赁负债 4,124.68 82.56% - - - -
预计负债 - - 59.77 2.85% - -
递延收益 - - 1,106.28 52.72% 121.41 2.02%
递延所得税
负债
871.17 17.44% 932.16 44.43% 897.62 14.91%
非流动负债
合计
4,995.85 100.00% 2,098.21 100.00% 6,019.03 100.00%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 6,0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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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098.21 万元和 4,995.85 万元。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租赁 负债、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其中长期借款、租赁负债、递延收益 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合计占非流动负债 95%以上。

(1)长期借款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5,000.00 万元、 0.00 万元和 0.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83.07%、0.00%和 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抵押借款 - - 5,000.00
合计 - - 5,000.00

(2)租赁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房屋建筑物租赁 5,472.74 - -
机器设备租赁 - - -
运输工具租赁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
租赁负债
1,348.06 - -
合计 4,124.68 - -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 整。2021 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为 4,124.68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 82.56%, 租赁负债构成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租赁。

(3)预计负债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 0 万元、59.77 万 元和 0 万元。公司 2020 年预计负债 59.77 万元系为与新客户建立合作关系,承 接的项目出现亏损,公司将待执行亏损合同预计亏损超过减值损失的部分确认 为预计负债。

(4)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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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121.41 万元、 1,106.28 万元和 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2.02%、52.72%和 0.00%,公 司递延收益全部为政府补助。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
税负债
固定资产
折旧
82.56 12.38 111.78 16.77 121.74 18.26
非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评
估增值
3,420.57 839.83 3,737.64 914.62 3,544.20 879.36
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126.32 18.95 5.16 0.77 - -
合计 3,629.44 871.17 3,854.58 932.16 3,665.95 897.62

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897.62 万 元、932.16 万元和 871.17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14.91%、44.43%和 17.44%。报告期各期内,公司递延所得负债主要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评估增 值,为公司收购神州腾耀、慧博软件、智才广赢、卓梦芸创时,房屋建筑物、 非专利技术等资产的评估增值。

4 、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流动比率(倍)
速动比率(倍)
资产负债率(合并)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2021 年度
**/2021.12.31 **
2020 年度
**/2020.12.31 **
2019 年度
**/2019.12.31 **
3.36 2.45 1.26
3.36 2.40 1.25
25.80% 28.77% 53.37%
9,847.96 8,867.05 5,052.18
20.36 11.21 8.57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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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上升,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股东增资,货币资金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提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显著增长,利息保障 倍数整体呈上升趋势。

(2)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的对比情况

项目 可比公司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
(倍)
法本信息 3.17 3.67 2.63
博彦科技 3.00 3.40 3.22
中软国际 3.39 3.82 2.60
润和软件 2.50 2.26 1.84
诚迈科技 1.79 2.17 2.40
软通动力 1.74 1.80 1.57
可比公司平均值 2.60 2.85 2.38
慧博云通 3.36 2.45 1.26
速动比率
(倍)
法本信息 3.15 3.66 2.63
博彦科技 2.97 3.37 3.21
中软国际 3.35 3.80 2.59
润和软件 2.15 1.97 1.84
诚迈科技 1.66 2.07 2.29
软通动力 1.60 1.66 1.42
可比公司平均值 2.48 2.76 2.33
慧博云通 3.36 2.40 1.25
资产负债率
(合并)
法本信息 30.85% 26.33% 37.60%
博彦科技 25.40% 31.23% 33.40%
中软国际 31.21% 32.94% 39.19%
润和软件 30.75% 33.64% 39.10%
诚迈科技 31.21% 27.39% 24.31%
软通动力 52.24% 54.93% 59.40%
可比公司平均值 33.61% 34.41% 3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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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可比公司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慧博云通 25.80% 28.77% 53.37%

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2019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 平均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随着公司股东的增资,公 司 2020 年以来的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提升,资产负债率明显下降。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股利分配。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8.48 11,900.10 2,933.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9.65 -5,395.31 -8,118.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28.27 5,133.86 8,352.3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34.15 11,807.67 3,170.59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表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4,991.41 70,335.18 51,498.06
收到的税费返还 627.9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1.43 4,892.10 5,378.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6,120.80 75,227.29 56,877.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21.52 8,995.31 6,743.7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9,368.21 45,203.72 36,385.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851.31 2,711.66 2,504.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1.28 6,416.50 8,309.1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192.32 63,327.19 53,943.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8.48 11,900.10 2,933.73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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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快 速增长。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公 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经营费用支出与往来款。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7,815.46 6,622.46 3,735.8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0 168.92 -
信用减值损失 320.53 162.92 105.93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528.65 1,494.62 1,096.93
无形资产摊销 285.61 324.35 357.6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07.12 145.46 89.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11.69 636.50 26.6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8.61 1.53 2.1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5.12 -5.1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80.29 759.64 458.6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11.38 12.80 -12.3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8.06 -361.41 -380.2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1.00 34.54 -82.6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73.46 -609.01 -149.9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487.61 -2,972.56 -6,152.5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5.54 4,359.51 2,712.83
其他 70.65 1,125.00 1,125.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28.48 11,900.10 2,933.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 -4,886.98 5,277.65 -802.11

= -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933.73 万元、 11,900.10 万元和 2,928.48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与应付账款规模的增加是各 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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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表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4,870.00 34,980.00 10,05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94.13 39.36 12.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8.04 0.71 70.5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32.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5,304.17 35,161.52 10,132.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1,343.82 3,748.60 7,951.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9,620.00 35,630.00 10,3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66.8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00 111.4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1,083.82 40,556.83 18,251.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79.65 -5,395.31 -8,118.40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118.40 万元、 5,395.31 万元和-5,779.65 万元,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表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2,300.00
14,000.00
4,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50.00
9,000.00
14,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02
1,985.00
6,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27.02
24,985.00
24,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10.00
16,800.00
9,0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9.24
695.50
321.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9.51
2,355.63
6,816.5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8.75
19,851.14
16,147.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28.27
5,133.86
8,3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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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以及偿还债务支付 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股东借款。报告期内,公司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8,352.31 万元、5,133.86 万元和 9,528.27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通过股东增资、银行借款 等融资所致。

(四)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本性支出。

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公司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是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公 司不存在因资本性支出导致公司固定资产大规模增加或进行跨行业投资的行为。

(五)发行人的流动性风险及应对风险的具体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指标如下:

项目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36 2.45 1.26
速动比率(倍) 3.36 2.40 1.25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80% 28.77% 53.37%

注: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债务未偿还的情况,公司良好 的经营状况和资金回笼能力能够成为公司正常业务运转和资本性支出的有力保 障。

随着收入规模的增加,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呈现增加态势,未来若公司应 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对公司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为应对行业市场不利 变化以及公司运营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极端事件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加 强财务及资金管理能力,通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同 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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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主营业务包括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及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同时正在持续开拓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 科技等新兴领域的客户。成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在 IT、 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业具有深厚积累和丰富经验,为国内外客户提 供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公司主营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收购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市场份额的快速提升,已 经成长为全国性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提供商以及智能终端测试服务商,报告期 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经营规模稳步提升,资产质量良好,偿债能力 较强。未来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资产规模及营业收入将进一 步上升,综合实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 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未来公司将以本次发行新股和上市为契机,继续提升在客户关系、人力资 源、技术研发、服务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软件技术 外包服务和智能终端测试领域的行业地位,并着力开拓人工智能、大数据、金 融科技等新兴领域的客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分析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持 续盈利能力的核查意见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十三、报告期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经 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

(一)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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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有关发行人其他重要事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1 、对外担保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 项”之“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内容。

2 、诉讼事项

发行人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 项”之“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的内容。

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均 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二) 20221-6 月的业绩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申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22 年 1-6 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了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24696 号)。

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 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补 充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信息及主要经营状况,提供并披露了未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招股意向书中 披露的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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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告(经审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变动率
资产总额 88,291.54 86,124.15 2.52%
负债总计 20,702.66 22,217.24 -6.82%
所有者权益 67,588.88 63,906.91 5.76%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阅总资产 88,291.54 万元,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2.52%;公司负债 20,702.66 万元,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6.82%;所有者权益 67,588.88 万元,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76%。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6 20211-6 变动率
营业收入 55,884.44 39,945.42 39.90%
营业成本 43,096.11 30,985.36 39.09%
营业利润 4,035.12 1,968.16 105.02%
利润总额 4,063.43 1,775.36 128.88%
净利润 3,801.54 1,824.77 108.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3,744.73 1,786.33 109.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908.73 1,622.38 79.29%

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884.44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9.90%,主要系在下游行业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司与主要客户 的合作具有良好的持续性和成长性,并持续开拓新客户。

2022 年 1-6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 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系受美元汇率上升影响,公司上半年财务费用中的 汇兑损益较去年同期增加 400.77 万元所致。除上述因素外,公司营业利润、利 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速,主要 系公司上半年收到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锤子软件测试服务费及利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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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 万元回款所致。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6 20211-6 变动金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842.67 35,105.86 15,736.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213.26
40,068.29
15,14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370.59
-4,962.43
591.84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591.84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改善。

4 、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6 20211-6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2.44 -2.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9.07 94.29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4.11 105.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5.83 34.69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16.60 46.9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
619.1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31 -192.7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72.07 106.8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967.86 193.11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28.57 27.7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39.29 165.4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3.29 1.4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836.00 1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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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增 加 672.05 万元,主要系上半年公司收到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锤子软件回 款所致。

(三) 20221-9 月的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经营业 绩预计情况如下:

绩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9 20211-9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77,300.00-94,600.00 64,045.81 20.69%-4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5,100.00-6,400.00 4,325.63 17.90%-47.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4,300.00-5,400.00 3,199.07 34.41%-68.80%
注:上述2021年1-9月及2022年1-9月财务数据均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在下游行业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 良好的持续性和成长性,2022 年 1-9 月公司经营业绩预计将得到稳步提升。 2022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存在 差异,主要系公司在 2022 年 1-6 月收到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客户锤子软件测 试服务费及利息的 650 万元回款所致。

上述 2022 年 1-9 月的预测财务数据,系管理层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或审阅,不构成发行人所做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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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
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预计进度
1 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20,522.78 20,000.00 项目建设期为36个
月,资金分阶段投入
2 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26.34 5,500.00 项目建设期为36个
月,资金分阶段投入
合计 30,349.12 25,5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 的需求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 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则超出部分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将用于补充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备案与核准情况

发行人本次申请的 ITO 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 分别进行了备案,具体备案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主管备案机构 项目备案编号
1 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103-330110-07-02-
882023
2 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103-330110-07-02-
38154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保情况

发行人本次申请的 ITO 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 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办公场地、购买办公设备及软件、增加相关业务人员、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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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资金等。发行人上述募投项目不涉及生产及土建工程实施,均不产生工业废 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所产生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 等在采取有效的措施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符合环保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 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本次申请的募投项目均属于未列入名录的其他建设项目, 无需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者备案。

综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需进行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者备 案。

(四)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具体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1 ITO 交付中心扩建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实施交付能力,缩短交付周期,降低运
营成本,巩固公司优势地位,发行人将本次募集资金的一部
分用于此项目,通过对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交付中心进行建
设及拓展,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交付及服务能力。本
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发行人基于现有主要业务在
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上的拓展与提升,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
变公司现有的经营模式,将会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持续
盈利能力
2 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本项目是发行人根据未来市场的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进
行的前瞻性研发项目,其目的是提升公司在信息技术新兴领
域的技术水平,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信息服务需求使得公
司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向产业链高附加值部分延伸,实现新
兴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的融合及应用,进一步为各行业客户
的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赋能。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
升公司对客户服务与拓展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
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 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 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所有规定管理 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之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且不存在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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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 ITO 交付中心扩建项目

1 、项目概述

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满足高速增长的软件技术外包市场需求,公司拟基 于现有主营业务,通过扩建杭州的在岸交付中心,扩大专业技术服务人员规模, 提升公司在相应区域的交付能力与市场开拓能力。本项目建设在扩大公司业务 经营规模的同时,可为区域客户提供本地化服务以及为境外客户提供专业化服 务,提高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缩短交付周期,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提升对各 行业客户的服务能力,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项目建设有利于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迅速提升公司业务规模

在数字化时代,各个行业均在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 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进行数字化转型,对 IT 系统相关需求的不断增加。在信 息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驱动下,各行业企业不断增加对 IT 投入,从而带动了 ITO 服务市场的增长。一方面公司现有核心客户的 ITO 需求持续增长,另一方 面公司也在持续拓展各行业新客户,业务规模进入快速发展期。

公司现有场地与人才团队已不能匹配高速发展的业务需求,现有软件技术 外包服务面临跨区域交付成本较高、交付人员规模不足等压力。本项目通过扩 建杭州的在岸交付中心,提高相关区域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的实施场地与技术人 员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规模优势和行业地位,通过交付能力的提升满足不断 增长的业务需求,在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

2 )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能力,加强与客户合作的稳定性

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决定了企业不可能单独而封闭地完成全方面的 技术研究,而是需借鉴外部世界的成功经验和技术研究,助力自身的发展。因 此,企业在走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道路上需要大量的外部服务商,为 自身带来新的技术动态和技术应用业务场景,引导和促发自身对业务变革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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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与各行业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本项目通过杭州 ITO 交付中心的建设,将为行业大客户提供专用的在岸交付中 心,避免了客户前期大量的场地和设备投资,降低了风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 服务客户的能力,增强客户粘性与满意度,促进与行业客户的长期稳定合作, 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 )项目建设有利于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升业务盈利水平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人才是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和主要生产力,用工成本是最大的成本支出项。随着我国信息技术 的高速发展,IT 行业用工成本逐年递增,尤其是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人员工 资迅速提升,公司对人工成本的控制压力日益增长。本项目拟通过扩建杭州的 交付中心,进一步布局当地网络,实现技术人员与业务规模的增长,在公司整 体运营费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通过业务规模效应实现单位运营成本的下降。 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从而推动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 高。

3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规划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 持相关产业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提出: “支持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 展。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集成设计、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项目研发。鼓励 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承接长期合约形式的服 务外包业务。积极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 业,一批规模显著、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一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中小型 企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 的“战略支撑”,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议指出发展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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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可以预期,“十四五”将会是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主营业务包括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两大板块,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在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上的拓展与提升。本项目符合《国际服务外 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和规 划,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具有良好的政策可行性。

2 )行业高速发展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充足的市场空间

进入 21 世纪以来,信息技术已逐渐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全社会生 产效率提升的强大动力,信息产业作为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 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重视。随着应用程度的 不断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与企业生态链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对于提高运营效率, 改进管理方式的重要作用越发凸显,对企业用户长期发展的战略价值也在不断 扩大。不断增长的用户需求直接带动了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的发展,市场规模持 续扩大。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高速发展,以及企业用户不断增长的 IT 服务需求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充足的市场空间。

3 )公司具备项目建设的各项能力与条件

1 )公司具备良好的客户群体基础与市场开拓能力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积累了有优质、稳定的客户群体,与 IT、通信、 互联网、金融、汽车等行业的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且大部分客户均为相 关领域的龙头企业,知名度高、财务实力强、合作质量优异,例如 SAP、 VMware、Internet Brands、中国移动、华为海思、小米、三星、吉利、太平洋 保险、强生等。发行人服务能力受到客户高度认可,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不断深 化,合作业务量持续提升,同时在新客户开拓方面陆续进入国内知名企业的供 应商名录。发行人通过高效的业务能力及客户管理能力增强客户粘性,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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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公司良好的客户群体基础与市场开拓能力为本项目的顺 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2 )公司具备稳定、专业的技术人才团队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的特点,公司的服务能力取决于公 司技术团队的规模和专业技术水平的高低。公司在十多年的经营发展中,形成 了稳定、专业且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技术人员团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具有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共 4,599 人,占员工总数的 90.11%。大多技术人 员具有多行业的软件开发或终端测试项目经验,在客户需求理解、行业特性把 握和开发或测试技术水平上能更好的满足客户要求。此外,公司不断完善人才 引进与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技术团队专业人才的及时补充和核心人员的稳定。 公司稳定、专业的技术团队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3 )公司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与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通过多年不断的经验总结与体系优化,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运营管 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并在市场拓展、交付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管控等各 方面建立了成熟的管理制度,有效地保障了公司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此外, 公司也十分重视治理结构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与完善,为提升整体运营管理效率, 公司积极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通过加强管理培训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司 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管理基础。

4 、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拟由慧博云通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 融城 6 幢。本项目所需场地面积 2,500 平方米,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客观情 况,本项目拟通过购置的方式满足项目实施的场地需求。

5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20,522.78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具体投资构成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占比
1 工程建设费用 7,750.00
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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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占比
1.1 场地购置费 7,500.00 36.54%
1.2 场地装修费 250.00 1.22%
2 设备购置费用 1,065.88 5.19%
2.1 硬件 528.00 2.57%
2.2 软件 537.88 2.62%
3 人员成本 11,133.00 54.25%
3.1 人员薪酬 10,883.00 53.03%
3.2 人员招聘与培训 250.00 1.22%
4 预备费 199.49 0.97%
5 铺底流动资金 374.42 1.82%
合计 20,522.78 100.00%

6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对该项目投入的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T+1 T+1 T+1 T+2 T+2 T+3 T+3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1 前期准备工作
2 场地购置、租
赁及装修
3 设备购置与安
4 办公人员招聘
与培训

7 、项目的预计投资收益

本项目计算期为 8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5 年。达产后每年销售收 入 7,123.20 万元,每年净利润 898.33 万元,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61 年(含建设 期 3 年),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 16.82%(基准收益率=12%)。

(二)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 、项目概述

随着软件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 技术的出现,行业客户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进程不断加速,对 IT 服务的需 求越来越高,同时对软件技术合作伙伴提出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本项目将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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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研发资源,建设软件技术研发中心,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 重点开展新兴技术领域课题的技术研发,促进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进 一步由技术交付服务向定制化软件开发、平台化解决方案等产业链高附加值部 分延伸拓展,实现新兴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的融合及应用,进一步为各行业客 户的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赋能。本项目有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公司业务的升级和发展,并就未来可能的技术 趋势和市场趋势做好准备。

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项目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规律,契合公司发展战略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的产品及服务的业态模式主要可分为技术交付服务、 定制化软件产品、平台化解决方案三个层级。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客户对软件技术合作伙伴提出的要求也日益提 高,一些拥有先进技术的公司开始针对众多个体公司的业务逻辑制定和开发特 定的定制软件或解决方案,软件外包行业逐步向更高端的技术赋能业态模式发 展。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展、项目经验的增多,以及技术、人才和资金积累,同 时为满足下游客户持续深化的需求,公司业务必然进行业态升级,通过提升软 件技术外包服务附加值进一步提高利润水平。本项目通过加大对新兴技术领域 的研发投入,加速公司的软件技术外包业务逐步从软件技术服务交付向定制化 软件产品交付、平台化解决方案交付拓展,逐步提高软件技术外包服务附加值,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2 )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技术创新实力,保持公司竞争优势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是典型的知识经济,知识经济的主要特点是智力、 知识和技术应用的竞争。当前,技术的创新和成本的压力不断推动新技术和新 商业模式的开发和应用,日趋成熟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 进步既给 IT 服务外包企业带来了发展的空间,同时也使 IT 服务外包企业面临 新一轮的竞争。

通过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公司将行业开发经验进行积淀、总结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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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效开展新兴技术领域的研究开发,更有针对性、连贯性地进行高新技术储 备。通过增加研发投入、完善研发管理体系,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实力, 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司,构建稳定、专业的研发团队进一步巩固公司 的技术竞争优势。

3 )项目建设有利于紧随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升市场占有率

近年来,全球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向网络化、服务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云 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兴起。目前, 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国内 IT 服务市场的主要驱动力。在现有技 术积累和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 术的应用研究,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研发和服务能力。本项目建设内容紧 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和提 升市场占有率的必然选择。

3 、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和规划

近年来,我国政府大力支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 持相关产业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提出: “支持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鼓励服务外包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 展。推动服务外包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水平,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 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集成设计、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及相关技术项目研发。鼓励 服务外包企业加强商业模式和管理模式创新,积极发展承接长期合约形式的服 务外包业务。积极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影响力大、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 业,一批规模显著、优势突出的大型企业,一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中小型 企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 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 的“战略支撑”,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议指出发展数 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可以预期,“十四五”将会是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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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主营业务包括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两大板块,本项目是基于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在业务规模与服务能力上的拓展与提升。本项目符合《国际服务外 包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和规 划,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具有良好的政策可行性。

2 )公司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与专业的研发团队

目前,公司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成都、南京、武汉、长 沙、无锡等多个国内城市以及美国等境外地区构建了分支机构或服务团队,已 经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公司能够真正理解各行业的相关业务、流程、特征和趋势,并能根 据客户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模式,结合自身先进的管理理念、优异的技术服务水 平和深刻的行业知识,快速分析客户的需求,形成解决方案并加以研发与实施。 公司丰富的项目经验和技术积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效保障。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实施 人才战略,通过培训和培养,吸引和正确使用人才,在公司内营造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实现技术人员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具有研发与技术实施人员共 4,599 人,占员工总数的 90.11%。 专业的研发团队是本项目成功实施的人才保证。

3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创新管理与激励机制

公司一贯坚持技术领先的企业发展战略,紧跟国际信息技术的发展潮流, 紧密结合我国重点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始终重视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 活动。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创新项目研发。经过多年的研发与积累,公 司掌握了一批较为领先的核心技术,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取得了 326 项软 件著作权。公司已形成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包括研发项目立项办法、研发项 目管理制度、研发人员奖励办法、研发财务管理制度等,使公司的研发工作严 谨高效,保证公司技术水平不断地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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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积极推进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建设,在公司内部形成倡导创新 的良好组织结构和人文氛围。公司建立了专门的激励制度,对取得一定研究成 果的研究开发人员给予专项奖励,使研究开发人员得到鼓励;对制定的研发目 标,实行技术项目负责制,公司根据项目开发的效果、进度及成果给予项目开 发人员相应奖励。创新文化的建设和行使有效的奖励机制使公司对员工保持持 续的凝集力和向心力,增强核心技术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归属感。

4 、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拟由慧博云通负责实施,实施地点位于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金 融城 6 幢。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客观情况,本项目拟通过购置方式满足项目 实施的场地需求,所需场地面积约为 1,000 平方米。

本项目的四个研发技术课题及研发目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 研发技术课题 研发目标
1 云计算微服务
解决方案
开发一个为企业提供应用托管和微服务管理能力的PaaS 平台,在
软件服务能力方面实现集群管理能力、应用管理能力、镜像管理
能力、云持续交付能力;在软件技术指标方面实现熔断隔离要
求、服务容错、服务路由、服务契约、服务通信、服务注册、服
务发现、流量控制,能够减轻大规模项目和大量开发的应用程序
给企业带来的管理和运维上的负担,可以帮助企业简化部署、监
控、运维等应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同时提供服务注册、服务治
理、服务监控和调用链等微服务管理和运维能力
2 人工智能数据
平台
研发AI 数据平台,致力于解决数据采集、清洗、标注、评测等问
题,主要解决客户的在人工智能数据生产、数据管理和训练效果
评测几方面的痛点。依托该平台公司可以高效率、低成本地在全
国甚至全球范围采集客户需要的各种语音、图像和视频等数据,
帮助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分解与任务分配,提高数据标注人员
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而提高公司在数据标注领域的竞争力,同
时具备了为人工智能企业及科研企业等数据需求单位提供大规模
服务的能力
3 数据中台 开发一个成熟、通用的企业大数据中台系统,在公司电商新零售
解决方案、企业数据治理解决方案、银行大数据发洗钱平台、金
融智能客服解决方案、大数据征信平台等众多项目中都将起到举
足轻重的作用,能够更快速地适应客户变化实施业务需求,有效
提升灵活性、扩展性和服务性能
4 信贷服务智能
风控解决方案
通过AI 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行业客户在营销、反欺诈、数据、机
器算力等各方面进行优化升级,以更少的资源达到更理想的效
果。中小微企业及个人贷款解决方案的开发将帮助银行等金融机
构提高对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的风险识别能力,提高金融机构的
运转效率,同时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人更快捷的获得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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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 9,826.34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具体投资构成 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占比
1 工程建设费用 3,100.00 31.55%
1.1 场地购置费 3,000.00 30.53%
1.2 场地装修费 100.00 1.02%
2 设备购置费用 552.41 5.61%
2.1 硬件 293.50 2.99%
2.2 软件 258.91 2.63%
3 研发费用 5,706.00 58.07%
3.1 人员薪酬 5,606.00 57.05%
3.2 人员招聘与培训 100.00 1.02%
4 预备费 467.92 4.76%
合计 9,826.34 100.00%

6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对该项目投入的建设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建设内容 T+1 T+1 T+2 T+2 T+3 T+3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第一
季度
第二
季度
第三
季度
第四
季度
1 前期方案设
计与评审
2 场地购置及
装修
3 设备购置与
安装
4 人员招聘及
培训
5 课题研发

7 、项目的预计投资收益

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投资,将增强公司在云计算、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技术储备,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和客户,有利 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提升品牌形象,从而将间接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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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综合竞争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本结构得到优化,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 规模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随之降低,进一步提高长、短期偿债 能力,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的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 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此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股本将进一步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在项目建设期内不能立即产生效益,因此公司净资产 收益率在短期内将会下降,每股收益在短期内将会被摊薄。

(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 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业务交付能力和公司在信息技 术外包服务领域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整体的研发创新能力,进而提高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根据测算,“ITO 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经济效 益,“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能为公司带来直接收入,但是能长期提升 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中长期来看,公司业务规模和销售收入预 计将明显增加,利润水平将有大幅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将不断增强。

(三)新增折旧、摊销、研发与技术实施开发人员成本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经测算,公司新增营业收入足以消化 募集投资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人员成本,因此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不会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效益的逐步发挥,新增 折旧、摊销、人员成本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也将逐步减小。

四、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立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加速拓展信息技术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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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重点发展高端软件技术外包服务,推动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协同发展, 深耕不同行业市场与专业技术领域,扩大交付能力,提升服务附加值,持续提 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充分发挥管理、人才、技术、经验、客户、经营模式 等方面的优势,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而增强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成为本 土领先、国际知名的信息技术外包(ITO)服务商。

(二)具体业务发展计划

1 、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发展计划

1 )扩建软件开发交付中心,提升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的交付能力与业 务规模

公司继续立足于现有的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进一步提升自身在行业经 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经营模式、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深化与 IT、通信、互联网、金融、汽车等多个行业领域的客户合作关系同时加大拓展 新客户的力度,以便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

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软件开发交付中心的搭建、管理与运营经验,在全国 多个一线和二线城市组建了软件开发交付中心,通过现场交付、离岸交付中心 (ODC)、在岸交付中心等多种交付模式为境内外客户提供软件技术外包服务。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提升,为保证有能力承接更多客户更多项目,公司未来会 根据实际需求在各地扩建或新设交付中心,提高公司的交付能力,加速软件技 术外包服务业务发展。

2 )扩建软件技术研发中心,提升公司在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能力与技术 水平

公司在持续提升交付能力和扩大业务规模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软件技 术研发中心的投入,实现业务与技术双轮驱动。公司将整合现有的研发资源, 扩大研发团队,完善研发体系,增加研发投入,根据行业需求痛点结合客户业 务场景确认技术研发方向,从项目成功经验中提炼行业知识和专业技术,通过 业务发展带动技术累积,并通过业务实践检验技术的先进性。

公司目前的研发主要面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已确定 的技术研发方向包括云计算微服务、AI 数据平台、数据中台、金融科技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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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扩建软件技术研发中心,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新兴领域的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 推动相关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及服务方案,进一步提高公司在软件技术外 包服务领域的业务能力。

3 )探索技术赋能升级业务形态,向高附加值服务延伸

随着公司软件技术外包服务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公司研发能力与技 术水平的不断增强,公司在传统的技术交付服务模式中抽象行业知识、理解客 户需求、提炼技术方案并汲取管理经验,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更高的软件技术 服务。公司的业务形态由技术交付服务向定制化软件开发、平台化解决方案演 进,与客户的关系从单纯的技术交付服务演进至成为客户项目落地的战略合作 伙伴。公司逐步探索技术赋能升级业务形态,实现软件技术外包服务向产业链 高附加值部分延伸,推进新兴技术在不同行业领域的融合及应用,进一步为各 行业客户的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赋能。

2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务发展计划

1 )扩建终端测试交付中心,提升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的交付能力与业 务规模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是公司开展时间最久、领先优势明显的主营业务重 要组成部分。公司的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目前已覆盖完整的智能手机产业链, 利用自身价值链优势为芯片制造商、智能手机厂商、通信运营商以及工信部进 网许可证官方认证实验室提供测试技术服务。公司已经与中国移动、三星、华 为海思、MTK、高通、小米、OPPO、VIVO 等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关系,且业务合作的广度与深度逐年提升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同时,公司也 在积极开拓更多新客户以扩大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的客户群体。

公司为匹配移动智能终端新老客户的长期战略规划,满足业务持续增长发 展的需要,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国内的部分地区布局扩建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交付 中心,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测试解决方案,提升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的交付能 力与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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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于智能手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延伸拓展泛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业

根据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发布的《移动终端白皮书(2012)》的词条说明,移 动智能终端主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 车等。目前智能手机是发展最成熟、普及率最高的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公司的 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目前也是主要覆盖了完整的智能手机产业链。但是,在 当前互联网快速普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迅速升级与 迭代的大背景下,移动智能终端产品迈入快速发展期,日常生活办公用品逐渐 智能化,除智能手机外的泛移动智能终端产品迅速兴起。

公司将积极利用智能手机测试业务积累的能力与资源,向泛智能终端领域 拓展测试业务,逐步延伸至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汽车、物联网等领 域,拓展移动智能终端测试业务的市场空间开发新增长点。

3 、升级内部管理平台,提升公司服务交付效率

公司将持续对业务管理系统、研发管理平台、质量管理系统进行持续更新 升级,以适应公司未来的业务治理架构。通过公司级的业务管理系统对整体业 务交付进度、交付质量、经营效果进行量化评估,并通过可视化系统向业务管 理者进行展示,从而辅助项目管理者进行经营分析与过程改进,提高业务交付 的效率和质量,从而可更加关注于公司的技术升级和业务开拓。

(三)拟定上述规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经济、社会环境、以及公司各项经营业务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 法律、法规、政策等无重大变化;

  • 2、公司所在行业及上下游领域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没有出现重大变化;

  • 3、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能够继续保持稳定,不存在较

  • 大变动;

  • 4、公司所依据的税收制度及税率、适用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无重大调整;

  • 5、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及时到位,拟投资项目能够如期完成;

  • 6、公司现有的经营状况、管理层、管理政策和制度、核心技术人员等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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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

  • 7、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 8、公司未因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所载的风险因素而遭

  • 受重大不利影响;

  •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因素对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实施上述规划所面临的主要困难

1 、资金方面

上述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因此公司的资金实力是公司大力 发展的保障,虽然公司目前有一定的资本积累,但仍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 如发行人不能通过本次发行上市或后续其他途径募集足够的资金,则公司的业 务拓展与发展速度将会受到限制。

2 、管理方面

随着业务和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将面临更大挑战。目 前公司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成都、南京、武汉、长沙、无锡 等多个国内城市以及境外设有分支机构。尽管公司近年来对战略规划、组织机 构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但随着业 务的发展,公司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3 、人才方面

公司的战略计划包含了业务规模的扩张和研发能力的增强,虽然公司已针 对未来发展制定了专业人才引进和内部人才培养制度,考虑到行业高端人力资 源的短缺和激烈竞争现状,如何吸引、培养、留住人才,有效地保证人力储备 将成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五)确保实现上述规划拟采取的措施

1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提升,股权结构将发生较大变 化,更为复杂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认真执行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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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治理制度,并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各项决策 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共同利益的最 大化。

2 、加强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将抓住各行业新一轮信息化升级与数字化转型的机遇,继续加大品牌 建设与市场推广,通过进一步实施国际化战略、实施本地化精细营销策略、提 升销售队伍素质能力、创新营销渠道等方式构建立体的营销网络体系,提高国 内外市场新客户的开拓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销 售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其专业水平、服务意识和市场洞察能力,使公司及时了 解客户需求,结合客户的业务场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3 、继续加大人力资源投入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完善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完 善各级人才的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以构建核心人才保留机制、降低核心人才 流失率、优化人才结构、推行精兵战略、构建后备人才梯队为公司人力资源发 展重点,拟从薪酬福利、职业发展、组织氛围、支持机制等多方面积极构建人 才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结构,不断提升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

4 、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认真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推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加强技术研发, 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5 、再融资计划

公司未来不排除根据发展战略、业务拓展及项目实施需要,在考虑资金成 本、资金结构的前提下,适时通过申请银行贷款和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等方式 筹集资金,促进公司业务快速、健康地发展,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6 、收购兼并计划

未来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在适当时机通过兼并、收购、股权 置换等方式进行对外扩张。公司的收购兼并计划以提升和拓展主营业务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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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公司相关业务及核心竞争力,扩大业务收入规模,促进公司向规模化 发展,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信息技术外包服务行业的领先优势。

(六)公司发展规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业务是发展规划的基础,是实现发展计划与目标的前提。公司的 业务发展规划是以公司现有业务、人才、技术为基础而做出的战略规划,是对 公司现有业务的全面拓展和提升,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上述规划的实现有助于增强公司的交付能力和研发水平,构建更加完善的信息 技术外包服务业务网络,扩大服务行业客户对象,开发并占领新的市场,提升 整个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综合实力。同时,公司目前在客户、研发、人员、管理 等方面已经具备一定的条件和优势,为公司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 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重要保证。 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在筹集发展资金的同时将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 提高知名度,拓展市场,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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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情况

(一)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的建立健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维护投资 者知情权的内容主要有:1、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 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以 任何方式泄露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 诈活动。一旦出现泄露情形,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督促其公告,公司不予披露 的,应当立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4、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 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5、公司应当在涉及的重大事项最 先触及下列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1)董事会、监事会作出决议时; (2)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无论是否附加条件或者期限)时;(3)公司(含任 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者理应知悉重大事项发生时;(4)筹 划阶段事项难以保密、发生泄露、引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时。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形成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倡导理性投资, 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分析师会议或说明会、一对一沟通、公司网 站、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媒体采访和报道、邮寄资料、现场参观、 电话咨询和路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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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

1、公司的发展战略;2、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动态信 息,包括:公司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重大重组、 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股东大 会、董事会决议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信息;3、企业文化;4、企业外部环境及 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信息。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职能规划情况如下:1、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投资者关系部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职能部 门,在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事务。除非得到 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 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2、公司应当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 关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系统培训,提高其与特定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 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3、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1)分析研究:跟踪、学习和研究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过适当方式与投资者沟通;研究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状况,对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状况的关键指标(数量、资金 量、投资偏好等)进行跟踪统计分析;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反映公司投资者关系 状况的研究报告,供决策层参考;(2)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等相关的信息,根据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 举行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 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3)定期报告:主持年 报、半年报、季报的编制、设计、印刷、寄送工作;(4)筹备会议:筹备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准备会议材料;(5)投资者接待: 接待股民来访,与机构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系,提高 市场对公司的关注度;定期举行与投资者见面活动,及时答复公众投资者关心 的问题,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6)投资者咨询电话:设立专门的投资者 咨询电话并保证对外公告,如有变更应及时进行公告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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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应保证咨询电话畅通线路畅通,并保证在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接听。如遇重 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时候,公司应开通多部电话回答投资者咨询;(7)公共关系: 与监管部门、交易所、行业协会等保持接触,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8)媒体 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引导媒体的报道,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其 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9)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 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10)与其他上市公司的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 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11)拟定、修改有关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定, 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实施;(12)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它工作。

二、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发行前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

三、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证正常 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前提下,研究论证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等因素,制定利润分配的预案,利润分配预案中 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 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须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或通过征集投票权的方式,为中 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条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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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在特殊情况下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对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 体原因、公司留存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 、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重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要求和意愿,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 据,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等因 素的前提下,制定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

2 、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但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 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 、利润分配期间

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红。

4 、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 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提出包含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5 、现金分红比例

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 2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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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3,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 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 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 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之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拟由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比 例共同享有。

五、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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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六、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及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重要 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和约束措施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 、实际控制人余浩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六个月;

(3)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 职期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的减持比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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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 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 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述承诺中的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持有股份总数亦应相应调整;

(6)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 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2 、控股股东申晖控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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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 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 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承诺中的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持有股份总数亦应相应调整;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本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3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慧博创展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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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承诺中的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持有股份总数亦应相应调整;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本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4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张燕鹏、刘彬、孙玉文、谢海闻,监事刘立、 吕莲莲、吴永微,前任董事刘少伟,高级管理人员肖云涛、何召向、施炜、刘 芳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2)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任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自本次发行并上市满 12 个月之日至满 36 个月之日(不含当日),本 人每 12 个月转让持有的合伙份额将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合伙份额总额的 25%。同 时,本人转让持有的合伙份额亦将遵守上款关于本人任职期间及离职半年内减 持股份的承诺;

(4)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上述承诺中的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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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本人保证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遵守上述承诺。如未履行上 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 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 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5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申晖控股其他股东承诺

申晖控股其他股东孟燕菲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股权;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6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慧通英才股东胡刚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自本人取得北京慧通英才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通英才”)合伙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二者中较晚之日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 次发行并上市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亦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持有的慧通英才合伙份额。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本 人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75% 以上新增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钱友、友财汇赢、圆汇深圳、北 京友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票的 工商变更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二者中较晚之日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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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 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承诺中的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持有股份总数亦应相应调整;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85% 以下新增股东嘉兴睿惠、上海为森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发行人股票的 工商变更登记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二者中较晚之日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本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9 、除新增股东之外的其他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易通达、贵州云 力、翊芃友财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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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 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 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承诺中的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发 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持有股份总数亦应相应调整;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本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10 、除新增股东之外的其他 5% 以下股东慧通英才、恒睿慧博、慧智才、 慧通达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 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 本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违反承诺所取得的收益将依法归发行人所有。

(二)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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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同时,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按照《慧博云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主要内容如下:

1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 稳定措施。

2 、稳定股价措施

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 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稳定股价:

  • (1)公司回购股票;

  •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 (3)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 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稳定股价预案》,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 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后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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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终止条件未能实现,则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自第 91 日起自动 重新生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责任主体继续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董事会需另行 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出现。

3 、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安排

(1)公司回购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份,发行人将自股 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 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 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公司连续十二个月为稳定股价之目的用 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但不超过 50%。如果触发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 措施的情形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董事 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票事宜召开的 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票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 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 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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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 市条件,则实际控制人应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措施:

1)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因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 条件;

  •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

  • 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实际控制人连续十二个月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总金 额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控制人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30%,但不高于 100%。公司不得为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实际控制人增 持的公司股票后续的减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

实际控制人应确保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 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触发终止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情形的,实际 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不会致使公司 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 价措施:

1)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因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 定上市条件;

  • 2)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

  • 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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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连续十二个月为稳定公司股价之目的用以增 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税后金额的 20%,但不高于 100%。公司不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后,如果触发终止实施稳定公司 股价措施情形的,上述人员可以终止增持股份。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 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 方可聘任。

  • (5)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4 、稳定股价的启动程序

  • (1)公司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启动条件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作出实施回购股 份或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和监事 会的意见,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对公司回 购股份预案提出审核意见;

  •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

  • 份预案(应包括拟回购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以及实施期限等信息) 或不进行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 之日起的下一个交易日启动回购程序,并应履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程序;

  • 4)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回购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

  • 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 60 日内实施完毕;

  • 5)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

  • 告;

  • 6)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在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依法注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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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决策程序

1)实际控制人应在达到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 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拟定 书面方案,并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实际控制人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 关法定程序后 60 日内实施完毕。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程序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达到启动条件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 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应包括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 息)拟定书面方案,并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 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 60 日内实施完毕。

5 、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后起 90 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 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其需要履行要 约收购义务且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的情形。

6 、本预案的修订权限

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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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就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接受 以下约束:

(1)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 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以其 上一年度薪酬及现金分红金额为限);

(3)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票,如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 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 增持义务。

(4)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 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公告之日起 90 个自然日 届满后将其从公司领取的收入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8 、稳定股价的具体承诺

公司承诺: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的情况,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履行公司在稳定股价 的预案中的义务。公司愿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相关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本人将积 极配合,启动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本人不因在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 及方案实施期间内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而拒绝实施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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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欺诈发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承诺及相应约 束措施

1 、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 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在中国证 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行人 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 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如在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 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 欺诈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 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将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将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时发售的全部新股。发行人将在相关事实被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 部门认定后三十日内启动回购股份的措施,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 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 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发行人章程等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 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发行人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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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 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 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 益得到有效保护。

发行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余浩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偿等相关义务。

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发行人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发行人将不得发 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发行人将停止 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津贴。

2 、控股股东承诺

本企业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在 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企业将 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将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发售的全部 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实施上述 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企业作为发行 人的控股股东,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 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 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赔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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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以生效法律文书或证券监管部门确定的方案为准。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 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企业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 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 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 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 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上述承诺采取相 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 、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 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欺诈发行,在 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将制 定股份回购方案并予以公告,将依法回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时发售的全部新 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实施上述股份 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 际控制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 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赔偿方案 以生效法律文书或证券监管部门确定的方案为准。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 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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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 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 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 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和薪酬, 同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 应的回购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形。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欺诈 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就上述事项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赔偿方案 以生效法律文书或证券监管部门确定的方案为准。相关违法事实被证券监管机 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其他责任方按照投资者 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经济损失选择与 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 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人以当年度及以后年度应自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 作为履行担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发行人有权暂 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补贴等各类现金收入。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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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及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产评估机构中瑞 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承诺:

若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 、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被摊薄,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的相关规定,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承 诺将通过如下方式,提高发行人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并承诺如下:

(1)积极发展现有业务,巩固市场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发行人主营业 务为软件技术外包服务、移动智能终端测试服务。未来发行人将进一步提升技 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市场开拓,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

(2)提高日常运营效率、努力降本增效。发行人将坚持以效率为中心,科 学合理调配资源,加强运营管理,健全客户服务管理体系,提高运营效率。发 行人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 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 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发行人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发行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发行人员工的创造力和 潜在动力,以进一步促进发行人业务发展;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发行人将定 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确保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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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有效使用;

(4)严格执行股利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制度。发行人制定了《慧博云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在对未来经营绩效合理预计的 基础上,制订了对股东分红回报的合理规划。发行人将严格执行《慧博云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股东回报规划文件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推 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 定性。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 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发行人公布股权激励,其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同意,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 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 施。

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 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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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届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 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发行人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针对发行人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事宜,承诺如 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切实 保障投资者的股份收益权。

2、积极落实及履行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慧博云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三年规划》的全 部内容。

3、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 任。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发行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 、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 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若发行人非因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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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 并向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积极提供补救方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以避免或减少对投资者造 成损失,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将积极 采取措施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发行人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发行人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责任主体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 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4)对于发行人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也将 要求其履行发行人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预案的 相关承诺。

(5)若相关责任主体因未履行公开承诺而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 到相关处罚,发行人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以上承诺自发行人盖章之日即行生效且不可撤销。

2 、控股股东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 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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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 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应 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企 业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6)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

(3)如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完全、及时、有 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企业将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应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 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 企业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 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 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3 、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 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 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 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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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 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 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未履行 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 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违 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6)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 定账户。

(3)如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及时、有效 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 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 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 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 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4 、持股 5% 以上和其他股东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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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及时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 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 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 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未 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应 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企 业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6)如本企业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 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 人指定账户。

(3)如因不可抗力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本企业未能完全、及时、有 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企业将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 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应在发行人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 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 企业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 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企业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 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做出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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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完全、及时、有效地履行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 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后披露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 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3)如因未履行已作出的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 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 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5)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 的现金分红(如有)及 30%的薪酬(如有),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 人为止。

6)若本人未履行承诺,发行人可以视情节轻重对本人采取扣减绩效薪酬、 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 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因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及时、有效 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 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 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人应尽快 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 投资者的利益。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 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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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公司合规风险的承诺

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余浩承诺:

1 、关于本人守法合规情况的承诺

(1)最近三年内,本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 重大违法行为。

(2)本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 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者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3)本人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主要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且情形尚未消除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接受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资金占用或者严 重损害发行人其他权益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 或行政处罚案件。

2 、关于发行人独立性的承诺

(1)资产独立。发行人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发行 人对其资产拥有完整的控制权和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被本人占用的情形。

(2)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的情形,也不存在在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发行人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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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不存在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共用账户的情 形。

(4)机构独立。发行人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本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发行人独立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与本人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 的关联交易。

3 、关于持股真实性及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承诺

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系本人真实持有股权,本人出资的资金来源均为 本人的自有资金,不存在代他人持有股权或委托他人代为持有股权的情形,所 持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形。

4 、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发行 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 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 利要求,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 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 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5 、关于劳动用工的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因劳动用工问题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或员工的索 赔,本人将赔偿或补偿发行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6 、关于租赁房屋的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租赁房屋存在权属瑕疵或被有权主管部门责令拆除 导致无法继续租赁关系而需要搬迁的,本人将对其损失给予全额补偿。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导致发行人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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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或无法继续租赁关系而需要搬迁的,本人将对其损失给予全额补偿。

7 、关于银行转贷的承诺

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若因上述贷款活动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本人愿意全额承担所有连带责任并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 的损失。

8 、关于税务事项的承诺

如因股东未履行纳税义务而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 何行政处罚或产生任何法律纠纷,本人愿意全额承担所有连带责任并赔偿发行 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八)关于股东适格性的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规定, 发行人对全体股东进行了穿透核查,并对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的 适格性承诺如下:

  • 1、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

  •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 3、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 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九)其他承诺

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的正 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申晖控股、实际控制人余浩及其一致行动人慧博创展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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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八、同业竞争/(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内容。

2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规 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 性/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四)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相关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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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所披露的重大合同是指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公司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 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合同,其金额累计计算。 (一)销售合同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定情况,公司签署的销售合同一般为框架合同,合 同双方就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结算方式、服务价格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在 实际采购需求发生时,再向公司下发具体订单。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报告期内交易金额在 2,000 万元 以上的销售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
情况
1 SAP 信息技术
外包服务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15/2/20至 无确定终
止时间
正在履行
2 深圳市海思半导
体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20/2/1至 无确定终
止时间
正在履行
3 爱立信(中国)
通信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18/12/1至 无确定终
止时间
正在履行
4 Internet Brands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履约起始日期为
2016/4/12,合同有效
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一年,如任何一方没
有提前90天提出书面
解约通知,合同期限
自动连续延长一年
正在履行
5 中国出口信用保
险公司
合同总金额
不超过
5500.00 万元
2018/7/1至2021/7/31 履行完毕
6 诺基亚东软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18/10/1至 无明确终
止时间
正在履行
7 VMware, Inc.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15/8/31至 无明确终
止时间
正在履行
8 WALMART INC.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履约起始日期为
2018/4/1,合同有效期
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
年,如任何一方没有
提出书面解约通知,
合同期限自动连续延
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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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
情况
长12个月
9 北京三星通信技
术研究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19/9/1至2020/5/31 履行完毕
10 北京小米移动软
件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18/6/1至2020/5/31 履行完毕
11 中国移动通信公
司终端有限公司
合同总金额
不超过
3000.00 万元
2019/3/5至2021/3/31 履行完毕
12 北京小米移动软
件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20/6/1至
2021/12/31
正在履行
13 联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合同有效期为
2019/3/26至
2020/3/25,如任何一
方没有异议,合同期
限自动延长一年
履行完毕
14 阿里巴巴(中
国)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20/5/1-2021/3/31 履行完毕
15 三星半导体(中
国)研究开发有
限公司北京分公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20/6/1-2021/5/31 履行完毕
16 中国移动通信有
限公司研究院
服务报酬总
和不含税金
额不超过
3,240 万元
2019/07/10-2021/7/10 履行完毕
17 中移雄安信息通
信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报酬总
和不含税金
额不超过
2,112 万元
2019/07/10-2021/7/10 履行完毕
18 国能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20/01/01至
2021/12/31
履行完毕
19 思爱普(中国)
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20/02/12至 无确定
终止时间
正在履行
20 北京满凯媒体科
技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18/11/22至无明确
终止时间
正在履行
21 阿里巴巴(中
国)有限公司
未约定合同
总价款
2021/4/1-2022/3/31 正在履行
22 中国信息通信研
究院
实验室设
备租赁
2610.00万元 2018/5/15至
2021/5/31
履行完毕

(二)采购合同

截至 2021 年末,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 300 万元以上的采购合 同或框架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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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
情况
1 北京中关村京蒙
高科企业孵化器
有限责任公司
房屋租赁 2017/11/01-2020/10/31, 月租
金为24.36 万元;2020/2/1-
2020/2/29,月租金为12.18
万元
2017/11/1至
2020/10/31
履行完毕
2 北京荟宏 房屋租赁 每月租金为34.87万元 2018/7/1至2021/6/30 履行完毕
3 北京叶氏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租金为6.5元/天·平方米 2019/7/22至2021/9/19 履行完毕
4 鸿南可尔(大
连)科技有限公
第三方技
术服务
框架协议,约定服务单价 2018/9/1至2021/6/18 履行完毕
5 北京京东世纪信
息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框架协议,按照京东网站价
2019/10/28至
2020/10/27
履行完毕
6 BIS
Conslting,
Inc.
第三方技
术服务
框架协议,未约定合同总价
2017/6/27至无明确终
止时间
正在履行
7 乌鲁木齐海名达
文化艺术交流有
限公司
商旅服务 框架协议,未约定合同总价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
订之日起一年,期满
前30日内,任何一方
没有提出书面异议
的,合同期限自动延
长一年,次数不限。
履约起始日期为
2018/9/30
履行完毕
8 北京华禹慧鑫汽
车租赁有限公司
测试租车
服务
框架协议,按照租车类型约
定单价
2019/10/1至2020/7/31 履行完毕
9 北京风驰迅捷汽
车租赁有限公司
测试租车
服务
框架协议,按照租车类型约
定单价
2019/10/1至2020/7/31 履行完毕
10 北京吉盛源泉贸
易有限公司
测试租车
服务
框架协议,按照租车类型约
定单价
2019/8/1至2020/7/31 履行完毕
11 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
伙)
审计费 330万元 自2020年11月20日
至双方履行完毕约定
的义务后终止。
履行完毕
12 北京引领假日国
际旅行社有限公
商旅服务 框架协议,未约定合同总价
2018/8/30-2019/8/30,
期限届满30日前若双
方都没有提出异议,
本协议自动以同等条
件延续一年
履行完毕
13 北京京东世纪信
息有限公司
采购货物 框架协议,按照京东网站价
2020/10/28至
2021/10/27
履行完毕
14 北京荟宏 房屋租赁 每月租金为43.52万元 2021/8/1至2024/7/31 正在履行
15 北京叶氏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租金为6.5元/天/平方米 2021/9/20至2023/9/19 正在履行
16 杭州基贤房地产
租赁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租赁面积1,310.62 平方米;
房租2020/7/20 至2021/9/19
为3.2元/天/平方米,第二年
为3.36 元/天/平方米,第三
年为3.53 元/天/平方米
2020/7/20至2023/9/19 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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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
情况
17 杭州基贤房地产
租赁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租赁面积868.84 平方米;房
租2020/8/10 至2021/8/9 为
3.2 元/天/平方米,第二年为
3.36 元/天/平方米,第三年
为3.53 元/天/平方米
2020/8/10至2023/9/19 正在履行
18 Acadtech Inc. 第三方技
术服务
框架协议,未约定合同总价
2019/7至无明确终止
时间
正在履行
19 Across
Borders
Mgt
Consulting
Group LLC dba
Integrass
第三方技
术服务
框架协议,未约定合同总价
2019/4至无明确终止
时间
正在履行
20 北京竞时代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方技
术服务
框架协议,未约定合同总价
2020/1/15至2021/1/14
自动续费一年至
2022/1/14
正在履行
21 华泰联合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中介服务 500万元 未明确约定期间 正在履行
22 北京车百智能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020/8/10 至2021/8/09,年
租金136.06万元;
2021/8/10 至2022/8/09,年
租金172.05万元;
2022/8/10 至2023/8/09,年
租金172.05 元
2020/8/10至2023/8/09 正在履行
23 长沙中建国际发
展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98,700元/月 2021/5/1至2024/4/30 正在履行
24 深圳市福田区政
府物业管理中心
房屋租赁 2021/11/15

2022/8/14,
12.30万元/月;
2022/8/15

2023/8/14,
27.06万元/月;
2023/8/15至2024/8/14,27.87
万元/月
2021/8/15至2024/8/14 正在履行
25 成都携程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2021/7/1 至2023/6/30,8.23
万元/月;
2023/8/15 至2024/8/14,8.64
万元/月
2021/5/1至2024/6/30 正在履行

(三)融资合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 500 万元以上 的借款合同信息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实际履
行情况
1 慧博云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
树湾支行
510.00 2018/3/8至
2019/3/8
已归还
2 神州腾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200.00 2018/11/26至
2019/5/14
已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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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借款人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实际履
行情况
3 慧博软件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300.00 2018/12/4至
2019/5/14
已归还
4 慧博云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
秀支行
4,000.00 2019/5/14至
2019/6/14
已归还
5 神州腾耀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
树湾支行
5,000.00 2019/6/6至
2020/11/2
已归还
6 慧博云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
树湾支行
4,000.00 2019/6/21至
2020/3/10
已归还
7 慧博软件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
树湾支行
1,000.00 2019/6/21至
2020/2/20
已归还
8 慧博软件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
树湾支行
1,000.00 2020/2/21至
2021/2/21
已归还
9 慧博云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
树湾支行
2,000.00 2020/3/9至
2020/12/16
已归还
10 慧博云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橡
树湾支行
2,000.00 2020/3/11至
2020/12/16
已归还
11 慧博云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500.00 2020/3/16至
2021/3/15
已归还
12 慧博软件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
500.00 2020/6/10至
2021/6/9
已归还
13 慧博云通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四季青支行
1,950.00 2020/7/9至
2020/12/21
已归还
14 慧博云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500.00 2021/2/26至
2022/2/25
正在
履行

(四)房屋租赁合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租赁面积在 300 平方 米以上的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租赁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面积
m2
租赁期限
1 发行人 北京叶氏企
业集团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
号叶青大厦D座十层
1001 号
1,100 2021.09.20-
2023.09.19
2 发行人 杭州基贤房
地产租赁有
限公司
杭州余杭区仓前街道欧美
金融城6幢1201-1213室
及1225-1227室
1,310.62 2020.07.20-
2023.09.19
3 慧博云服 广州善品地
产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建工路
13/15 号602 房
309 2021.04.15-
2024.04.14
4 发行人 杭州基贤房
地产租赁有
限公司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欧
美金融城6幢(1214-
1224 室)
868.84 2020.08.10-
2023.09.19
5 慧博软件 北京车百智
能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金隅
智造工场项目N5号楼
1109-1209 号
962 2020.08.10-
2023.08.09
6 发行人 西安泰维无
线科技有限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
号泰维智链中心B 座4 层
702.33 2021.07.20-
2023.07.19

1-1-46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租赁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面积
m2
租赁期限
公司 2.3.4.5室
7 发行人 北京荟宏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0号丰铭国际大厦B座
11 层02 单元
680 2021.08.01-
2024.07.31
8 成都慧博 成都华诚信
息产业有限
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
段1480号8栋2单元14
层03、05 号
806.83 2019.12.09-
2022.12.08
9 无锡慧博 无锡智多多
科技孵化器
有限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228号天安智慧城3-
907、908
702.68 2019.02.01-
2022.07.31
10 上海慧逊 上海市漕河
泾新兴技术
开发区发展
总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88号1幢7层702室
310.17 2020.05.01-
2023.04.30
11 湖南慧博 长沙中建国
际发展有限
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中建智慧谷
项目E37地块2号栋A座
房屋
1,645 2021.05.01-
2024.04.30
12 慧博邵阳 朱军华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柏林
国际9#栋
0008001/0008002
445.57 2021.02.01-
2024.01.31
13 发行人 成都携程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189号B座13楼
1,371.78 2021.05.01-
2024.06.30
14 发行人 江苏省金陵
建工集团有
限公司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
16号江苏电子商务产业园
1 号楼2楼部分
720 2021.08.10-
2024.09.10
15 深圳慧博 深圳市福田
区政府物业
管理中心
深圳市福田区深业上城2
号楼39层1、2、3、5号
1,397.48 2021.08.15-
2024.08.14

(五)其他合同

1 、工程合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 500 万元以上 的工程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服务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1 中科建工公司有
限公司
B栋移动通
信测试实验
室施工工程
13,287.42 2018/4/01-
2019/12/20
已完工

2 、设备合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或正在履行的 400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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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设备购买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商名称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履行期限 实际履行情况
1 北京华美纳科技
有限公司
OTA天线
暗室及系统
2 台
410.00 2018/02/28-2018/04/30 已验收
2 北京凌昆电磁技
术有限公司
多天线
OTA测试
系统
545.00 2018/05/25-2019/03/05 已验收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因其子公司因银行借款为融资担保公 司提供反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存在 1 笔对融资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 均系相关融资担保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发行人以连带 责任保证的方式对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具体如下:


担保方 贷款
主债权人 主债权合同名
/编号
担保合同名
/编号
担保金额
(万元)
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
1 北京中
关村科
技融资
担保有
限公司
慧博
软件
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分行
《借款合同》
/0683606
《委托保证
合同》/2021
年WT0575-
1号
450 2021.06.11
至被担保债
权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
三年
担保人提
供连带责
任保证
2 发行人 慧博
软件
借款人:北
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
关村分行/担
保人:北京
中关村科技
融资担保有
限公司
《借款合同》
/0683606/《委
托保证合同》
/2021年
WT0575-1号
《最高额反
担保(保
证)合同》
/2021年
BZ0575号
450 2021.04.13
至自反担保
债权人代债
务人向受益
人支付代偿
款项、赔偿
款项之日后
三年
担保人提
供连带责
任保证

三、相关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500 万 元以上的仲裁案件共计 3 宗,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为仲裁申请人且均已胜诉, 但因仲裁及执行被申请人名下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登记信息等,被裁定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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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执行程序;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 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具体情况如下:

1 、神州腾耀与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7 年 8 月 24 日,神州腾耀因与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服务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定:(1)被申请人乐视移 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23,430,803.88 元和违约金; (2)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仲裁费用及律师费。

2018 年 2 月 2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京仲裁字第 0269 号《仲 裁裁决书》,裁决:(1)被申请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向神 州腾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23,430,803.88 元及违约金;(2)解除双方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3)案件申请人律师费 568,373 元及仲裁费 172,114.45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18 年 6 月 6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3 执 537 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 限公司的财产。

2018 年 7 月 23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3 执 537 号 之一《执行裁定书》,认定被执行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名 下无可执行的银行存款,无对外投资,无不动产及机动车登记信息。裁定:(1) 终结执行程序;(2)申请执行人神州腾耀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申 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2 、发行人与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7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因与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服 务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定:(1)被申请人乐视移动 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5,202,888.82 元和违约金; (2)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签署的《手机相关设备测 试项目协议》;(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仲裁费用及律师费。

2018 年 2 月 2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8)京仲裁字第 0270 号《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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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裁裁决书》,裁决:(1)被申请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向神 州腾耀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5,202,888.82 元及违约金;(2)解除双方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签署的《手机相关设备测试项目协议》;(3)案件申请人律师费 188,068 元及仲裁费 66,895.18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2018 年 6 月 12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3 执 553 号 《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 限公司的财产。

2018 年 7 月 23 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 03 执 553 号 之一《执行裁定书》,认定被执行人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名 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无对外投资,无不动产及机动车登记信息。裁定: (1)终结执行程序;(2)申请执行人发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 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3 、发行人与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18 年 11 月 21 日,发行人因与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定:(1)被申请人锤子软件(北京)有限 公司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6,355,321.63 元和违约金;(2)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 请人于 2017 年 8 月 1 日签署的两份《合作框架协议》;(3)请求被申请人支付 仲裁费用、财产保全和担保费及律师费。

2019 年 4 月 1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2019)京仲裁字第 0214 号《调 解书》,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并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 书。根据双方的和解协议,仲裁庭确认的调解结果如下:(1)被申请人分四笔 向申请人支付服务费;(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120,000 元;(3)被 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 3,000 元及保费 7,953.56 元;(4)仲裁费由被 申请人和申请人共同承担;(5)如被申请人未按期足额向申请人支付上述任何 一笔款项,则被申请人在本调解书项下尚欠申请人的剩余款项全部到期,申请 人有权就被申请人尚欠申请人的全部剩余款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6)本案合同已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解除;(7)在被申请人按照约定全 额支付部分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直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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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交解除被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的相关手续。

2019 年 6 月 27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 02 执 643 号 之一《执行裁定书》,认定被执行人锤子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名下无银行存款、 房产、车辆登记信息。裁定:(1)终结执行程序;(2)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 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二)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刑事诉讼 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均不 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刑事诉讼的 事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刑 事诉讼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 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刑事诉 讼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 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 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 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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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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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余 浩 张燕鹏 刘 彬 孙玉文
谢海闻 [DAVID LIFENG ] 冯 晓 HUI KE LI
CHEN(陈立
(李惠科)
峰)
王丛虎 张国华
监事:
刘 立 郭鹏军 吕莲莲 吴永微
陈 洁
高级管
理 人
员:
肖云涛 何召向 施 炜 刘 芳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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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

余 浩 控股股东(盖章): 北京申晖控股有限公司

==> picture [223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法定代表人(签
字):
余 浩
----- End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1-1-47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耿玉龙 保荐代表人: 顾翀翔 总经理: 马骁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李世静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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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马骁

保荐机构董事长(或授权代表):

江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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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picture [229 x 17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经办律师:
高 照
律师事务所负责
人:
王 玲
----- End of picture text -----

孙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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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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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 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范晓红 赵书曼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惠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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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 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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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王一(已离
王 瑜
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何源泉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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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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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本机构出具的《北京慧博创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拟进行股份制改造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5]090002313 号)中的签字资产评估师王一因个

人原因从本机构离职,不再担任本机构资产评估人员,因此慧博云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评估机构声明中王一未 签字。 本机构对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何源泉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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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资产评估机构更名的声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瑞世联 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 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 有限公司、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相关责任和义务由更名后的中 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承继。上述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 换或者重新聘任资产评估机构的情形。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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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何源泉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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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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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范晓红 赵书曼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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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李惠琦
----- End of picture text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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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承诺应充分披露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主要包括:

  •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

  • 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3.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如有);

  •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7.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8.其他承诺事项。

  •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

  • 诺事项;

  • (八)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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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审阅报告(如有);

  • (九)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如有);

  •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十二)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三)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地址和时间

(一)发行人: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叶青大厦 D 座 10 层

  • - -

  •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2:00 5:00

联 系 人:刘彬

电 话:0571-8537639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 - -

  • 查阅时间:承销期内每个工作日上午 9:00 11:30,下午 2:00 5:00 联 系 人:王卓

电 话:010-5683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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