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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dsoft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2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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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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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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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投资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流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报表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2%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4)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注册会计师发现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作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100万的,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100万但小于500万的,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500万的,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2)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4)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5)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业务人员严重流失;
6)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2)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能及时消除;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公司人员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3)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产生一般影响或造成轻微损失的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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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余浩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