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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2

Mar 28, 2013

51976_rns_2013-03-28_45287207-755c-4418-9532-0a3105284ad8.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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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101 及100 年度第一季
(股票代碼2114)
公司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三路294 號
電  話:(049)226-3888

鑫 永 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一 民國101 及100 年度第 季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一、 封面
二、 目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資產負債表
五、 損益表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 現金流量表
八、 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六) 抵(質)押之資產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頁 次
1
2 ~ 3
4
5 ~ 6
7
不適用
8 ~ 9
10 ~ 30
10
10 ~ 13
13 ~ 14
14 ~ 23
23 ~ 24
24
24
24
24
~2~
項 目
(十) 其他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頁 次
25 ~ 27
28 ~ 30
28
29 ~ 30
30
30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12000287 號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1 年3 月31 日及民國100 年3 月31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1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及民國10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
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
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1 年3 月31 日及民國100 年3 月
31 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4,731 仟元及新台幣5,260 仟元,暨民國
101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及民國10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相關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173 仟元及新台幣444 仟元,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如
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  貴公司民國101年度第一季所揭露有關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
被投資公司自行編製,並未經會計師核閱。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之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
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頇作修正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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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1)台財證(六)第33095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095012272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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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1 年3 月31 日及100 年3 月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1100
1310
1120
1140
1190
120X
1286
1298
11XX
1421
14XX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681
15XY
15X9
1670
15XX
1710
1770
17XX
1820
1830
1860
18XX
1XXX
資 產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附註


% 金

%




四(一)
$
685,19029$
453,26921
四(二)
-
-
20,077
1
4,528
-
12,495
1
四(三)
194,166
8
194,050
9
14,288
1
15,356
1
四(四)
359,71116
364,97117
四(十四)
17,609
1
12,701
1
22,325
1
32,014
1
1,297,81756
1,104,93352
四(五)
4,731
-
5,260
-
4,731
-
5,260
-
四(六)及六
299,89813
299,89814
279,19412
279,29613
783,96833
783,22737
5,800
-
5,292
-
5,858
-
7,804
1
18,766
1
15,495
1
1,393,48459
1,391,01266
(
520,392 )(
22 )(
458,380 )(
21 )
141,117
6
48,074
2
1,014,20943
980,70647
286
-
323
-
四(十)
2,571
-
2,999
-
2,857
-
3,322
-
461
-
496
-
22,687
1
22,028
1
四(十四)
1,954
-
1,671
-
25,102
1
24,195
1
$
2,344,716100$
2,118,416100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商標權
遞延退休金成本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續 次 頁)
~5~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01 年3 月31 日及100 年3 月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2180
2120
2130
2140
2150
2160
2170
2228
2270
2298
21XX
2420
2510
2810
2820
28XX
2XXX
3110
3211
3220
3250
3272
3310
3350
3420
3430
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附註


% 金

%




四(二)
$
-
-$
7
-
96,429
4
110,542
5

26,898
1
35,573
2
125,320
5
63,595
3

14,032
1
25,674
1
四(十四)
37,519
2
35,764
2
58,577
2
52,022
3
35,123
1
22,318
1
四(七)
19,116
1
30,644
1
59,554
3
48,484
2
472,568 20
424,623 20




四(九)
141,278
6
158,548
8




四(六)
28,202
1
28,202
1




四(十)
15,615
1
14,364
1
100
-
100
-
15,715
1
14,464
1
657,763 28
625,837 30
四(十一)
613,86626
610,00329
四(十二)
225,37410
223,53311
8,236
-
8,236
-
9
-
9
-
四(八)
-
-
951
-
四(十三)
140,525
6
114,071
5
704,42030
540,73525
(
135 )
- (
348 )
-
四(十)
(
5,342 )
- (
4,611 )
-
1,686,953 72
1,492,579 70

$
2,344,716 100 $
2,118,416 100
流動負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其他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期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各項準備
土地增值稅準備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受贈資產
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
損失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楊明經、李燕娜會計師民國101 年4 月26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季進
經理人:林季佑
會計主管:林秋紅
~6~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101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及10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項目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1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10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
附註


%


%




$
473,479
100$
449,451
101
(
4 )
-(
14 )
-
(
1,724 )
-(
4,519 )(
1 )
471,751
100
444,918
100
四(四)(十六)
及五
(
333,767 )(
71 ) (
330,703 )(
74 )
137,984
29
114,215
26
四(十六)
(
15,597 )(
3 ) (
26,494 )(
6 )
(
9,625 )(
2 ) (
9,877 )(
3 )
(
10,046 )(
2 ) (
795 )
-
(
35,268 )(
7 ) (
37,166 )(
9 )
102,716
22
77,049
17
598
-
206
-
-
-
11,266
3
四(二)
264
-
-
-
四(二)
-
-
660
-
958
-
1,126
-
1,820
-
13,258
3
四(六)
(
256 )
-(
782 )
-
四(五)
(
173 )
-(
444 )
-
(
12,915 )(
3 )
-
-
四(二)
-
-(
102 )
-
-
-(
207 )
-
(
13,344 )(
3 ) (
1,535 )
-
91,192
19
88,772
20
四(十四)
(
7,830 )(
1 ) (
8,037 )(
2 )
$
83,362
18$
80,735
18

前稅
後稅
前稅

四(十五)
$
1.49$
1.36$
1.46$
1.33
四(十五)
$
1.48$
1.35$
1.44$
1.31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4170 銷貨退回
4190 銷貨折讓
4100 銷貨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

5910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60 兌換利益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7560 兌換損失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

9600本期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9750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9850 本期淨利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楊明經、李燕娜會計師民國101 年4 月26 日核閱報告。
經理人:林季佑
董事長:林季進
會計主管:林秋紅
~7~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1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及10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1 1 日
100 年 1 月 1 日
3 31 日 3 月 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 83,362 $ 80,735
調整項目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利益 ( 264 ) ( 558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轉列收入數 ( 10,293 ) ( 6,196 )
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173 444
折舊費用 16,547 20,958
各項攤銷 3,978 7,223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 207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 120
匯率影響數 ( 10,969 ) 2,283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41( 10,000 )
應收票據 2,910 1,533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14,143 ) 18,644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5,487 ) ( 9,257 )
存貨 ( 62,275 ) ( 34,962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825 ) 1,913
其他流動資產 ( 11,323 ) ( 21,254 )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1,106( 41,503 )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74,173 40,003
應付所得稅 8,598 6,102
應付費用 ( 3,798 ) ( 2,114 )
其他流動負債 9,625 26,000
應計退休金負債 8 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1,144 80,328
(續 次 頁)
~8~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101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及100 年1 月1 日至3 月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1 1 日
100 年 1 月 1 日
3 31 日 3 月 31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固定資產 ($ 37,944 ) ($ 27,086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 173
存出保證金減少 587 22,029
遞延費用增加 ( 1,415 ) ( 4,985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8,772 ) ( 9,869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長期借款本期償還數(含一年內到期) ( 4,773 ) ( 3,989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773 ) ( 3,989 )
匯率影響數 10,969( 2,283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48,568 64,18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36,622 389,08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685,190 $ 453,269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利息) $ 718 $ 666
本期支付所得稅 $ 57 $ 22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 61,263 $ 41,878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13,504 7,526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36,823 ) ( 22,318 )
本期支付現金 $ 37,944 $ 27,086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楊明經、李燕娜會計師民國101 年4 月26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林季進
經理人:林季佑
會計主管:林秋紅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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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公司沿革
本公司設立於民國58年8月,原公司名稱為「新永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嗣
於民國92年更名為「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橡膠輸送帶、橡
膠板、耐油、耐酸、耐熱迫緊等各種橡膠製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本公司股票
自民國95年9月28日起核准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復於民國99
年12月29日起經核准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
  • 截至民國100 年及99 年3 月31 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125 人及130 人。

  •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 (一)外幣交易

    • 1.外幣交易按交易當日之即期匯率作為入帳基礎,其與實際收付時之兌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 2.期末就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 (二)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1.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資產;資產不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 流動資產:

      • (1)因營業所產生之資產,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變現、消耗或意圖出 售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將變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 2.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列為流動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 流動負債:

      • (1)因營業而發生之債務,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生者。

      • (3)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清償之負債。

  • (三)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與負債

    • 1.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帄價值衡量。

    • 2.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與負債係以公帄價值評價且其價值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 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帄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 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帄價值。

~10~
  • 3.嵌入本公司發行應付公司債之賣回權與買回權、重設權及不具股權性質 之轉換權,請詳附註二(十一)說明。

  • (四)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1.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發生之債權,其他應收款係不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帄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於當期損益。

  • (五)備抵銷貨折讓

  • 備抵銷貨折讓係依估計可能產生之折讓數估計之,並列為應收帳款之減 項。

  • (六)存貨

  •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以實際成本為入帳基礎,成本結轉按加權帄均法計算, 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於發生當 期認列為銷貨成本。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 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 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 (七)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比例達20%以上或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 價。持有被投資公司股權比率超過50%或具有控制力者,採權益法評價並 於每季編製合併報表。

  • 2.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與被投資公司間所產生之損益於當期未實 現者,予以銷除;交易損益若屬折舊性資產所產生者,依其效益年限分 年認列,其餘之資產產生者,俟實現年度始行認列。投資公司與被投資 公司間之順流交易,採列記未實現損益科目方式銷除,因而產生之「遞 延借、貸項-聯屬公司間損失或利益」作為資產或負債,並依其實現期間 劃分為長、短期。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間之逆流交易及被投資公司間 之側流交易,則直接沖銷投資損益。

  • 3.海外投資按權益法評價時,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轉換所產生之「累積換 算調整數」,本公司依持股比例認列之,並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 目。

  • (八)固定資產

  • 1.除已依法辦理資產重估之項目外,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 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息資本化。

  • 2.固定資產按估計經濟耐用年限,按帄均法提列折舊。各項資產之耐用年 限,除房屋及建築為10 年至60 年外,餘為5 年至17 年。

~11~
  • 3.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改良或大修支出列為資本支出,經常性 維護或修理支出則列為當期費用。

  • 4.固定資產出售或報廢時,其成本與累計折舊分別轉銷,處分資產損益列 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九)遞延費用

係模具、電腦軟體成本及景觀工程等,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按1~5
年採帄均法攤銷。

(十)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淨公帄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損之情
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 (十一)應付公司債

  • 1.發行嵌入具轉換權、賣回權、買回權及因轉換標的市場價值變動而重 設轉換價格之應付公司債,於原始認列時將發行價格依發行條件區分 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股東權益(資本公積-認股權),其處理如下: (1)應付公司債之溢價與折價為應付公司債之評價科目,列為應付公司 債之加項或減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 調整項目。

    • (2)嵌入本公司發行應付公司債之賣回權、買回權與重設權,淨額帳列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續後於資產負債表 日,按當時之公帄價值評價,差額認列「金融資產或負債之評價損 益」。於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賣 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帄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通 股之市價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帄價值認列為當期 利益。於轉換價格重設時,因重設導致之公帄價值減少數轉列為股 東權益。

    • (3)嵌入本公司發行應付公司債之轉換權,符合權益定義者,帳列「資 本公積-認股權」。當持有人要求轉換時,就帳列負債組成要素(包 括公司債及分別認列之嵌入式衍生性商品)於轉換當時依當日之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 (4)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成本,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至各負債 及權益組成要素。

  • 2.當公司債持有人得於未來一年內執行賣回權,則該應付公司債應轉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二)退休金計劃及淨退休金成本

  •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按15 年攤提。
~12~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
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 (十三)所得稅

  • 1.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採跨期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以前年度溢低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佈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用(利益)。

  • 2.因研究發展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 3.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於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時 列為當期費用。

  • 4.於計算所得稅時除一般所得稅額外,並予估算基本稅額。如一般稅額 低於基本稅額時,將差額估列入帳,列入當年度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 目。

(十四)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 本公司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成本,依民國96 年3 月16 日財團法人中華 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052 號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重大差異 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另依民國97 年3 月31 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7)基秘字第127 號函「上市上櫃公司員工分紅股 數計算基準」,本公司以財務報告年度之次年度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每 股公帄價值(收盤價),並考慮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 股數。

  • (十五)收入成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 (十六)會計估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若干
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 (十七)營運部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
報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於
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一)應收票據及帳款 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
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就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等各項
債權,於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時認列減損(呆帳)損失,此項會計原則變動
對本公司民國100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並無重大影響。
~13~

==> picture [91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
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以取代原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號「部門
別財務資訊之揭露」,本公司於首次適用時,並依公報規定重編前一年度之
部門資訊。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picture [443 x 1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定存利率分別為0.4%~0.88%及0.65%~1.175%。
-
(二)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流動

==> picture [449 x 1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及100 年第一季之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分別為淨利 益264 仟元及558 仟元。

2. 有關衍生性金融商品之交易性質及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民國101 年3 月31 日:無此情形。

金 融 商 品
遠期外匯-預售
遠期外匯-預售
100 年 3 月 31 日 3 月 31 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EUR 200仟元
AUD 250仟元
履約日
100/4/25~100/5/24
100/4/30~100/5/29
約定匯率
41.65
30.15
  • 3.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交易係為規避外銷之匯率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 計。
~14~

(三)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101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應收帳款 $ 204,892
$ 201,536
減:備抵呆帳 ( 3,575)
( 3,797)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 7,151)
( 3,689)
$ 194,166
$ 194,050

(四)存貨

存貨
原 物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原 物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101 年 3 月 31 日
成本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127,110
$
11,411)
($
33,049
272)
(
213,838
15,672)
(
14,554
1,485)
(
388,551
$
28,840)
($
100 年 3 月
帳面價值
115,699
$
32,777
198,166
13,069
359,711
$
31 日
成本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181,572
$
9,477)
($
16,943
470)
(
185,760
9,481)
(
124
-
384,399
$
19,428)
($
帳面價值
172,095
$
16,473
176,279
124
364,971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 年 第一 季 100 年 第一 季
已出售存貨成本 $ 335,354
$ 331,903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8,706 4,996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10,293)
( 6,196)
$ 333,767
$ 330,703
本公司於民國101年及100年第一季投入生產及出售部分已提列跌價損失
之存貨,而導致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
  • (五)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被 投 資 公 司
HSIN YUNG CHIEN
INTERNATIONAL CO., LTD.
帳列數
持股比例
4,731
$
100%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帳列數
4,731
$
帳列數
5,260
$
持股比例
100%

1. 民國101 年及100 年第一季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所認列 之投資損失分別計173 仟元及444 仟元,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 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15~
  • 2.本公司於民國98 年6 月19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為拓展大陸廣大內銷 市場,乃於第三地區設立HSIN YUNG CHIEN INTERNATIONAL CO.,LTD.及 HSIN YUNG CHIEN HOLDING CO.,LTD. 再轉投資大陸地區設立鑫永銓橡膠 (天津)有限公司。

  • (六)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






房屋及建築
















預付設備款






房屋及建築
















預付設備款
101 年 3 月 31 日
原始成本
累計折舊
299,898
$
-
$
279,194
47,299)
(
783,968
453,839)
(
5,800
3,243)
(
5,858
4,338)
(
18,766
11,673)
(
141,117
-
1,534,601
$
520,392)
($
100 年 3 月
帳面價值
299,898
$
231,895
330,129
2,557
1,520
7,093
141,117
1,014,209
$
原始成本
累計折舊
299,898
$
-
$
279,296
39,676)
(
783,227
400,809)
(
5,292
2,493)
(
7,804
5,807)
(
15,495
9,595)
(
48,074
-
1,439,086
$
458,380)
($
  • 1.本公司曾以民國85 年12 月31 日為資產重估價基準日,依「營利事業重 估價辦法」及土地公告現值辦理資產重估價。重估增值總額49,622 仟元, 經減除重估時提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27,191 仟元後,餘額22,431 仟元 列為資本公積項下。土地增值稅稅率嗣因法律修正調降,致本公司帳上 原估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減少16,364 仟元,並於民國93 年度轉列未實 現重估增值項下。歷年已提撥且已辦理轉增資計22,000 仟元。並於民國 99 年度處分而沖轉土地重估增值49,622 仟元及未實現重估增值16,795 仟元。

  • 2.本公司因合併而增加之土地增值稅準備計28,202 仟元。

  • 3.本公司民國101 年及100 年第一季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462 仟元及87 仟元,利息資本化前之利息費用總額分別為718 仟元及869 仟 元,設算利息資本化之利率分別為1.54%及1.42%。

~16~

一 (七)一 年或 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持有人得於未來一年內執行賣回權之應付公司債
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減:公司債持有人得於未來一年內執行賣回權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19,116
$
20,160
$
-
10,484
19,116
$
30,644
$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
$
10,800
$
-
316)
(
-
10,484
-
10,484)
(
-
$
-
$
  • (八)應付公司債

  • 1.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如下:

    • (1)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及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行總額計200,000 仟元,票面利率0%,發行期間5 年,流通期間自民 國96 年1 月19 日至101 年1 月18 日。本轉換公司債於民國96 年1 月19 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 (2)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定模式予以調整。另 轉換價格符合轉換辦法之重設條件時,即應辦理重設,惟調整後之轉 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 動而調整)之80%為限。截至民國101 年3 月31 日止,本轉換公司債 面額計37,800 仟元已轉換為普通股1,281 仟股,轉換價格為新台幣 27.18 元。

    • (3)依轉換辦法規定,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櫃檯買賣中心買回)、償還 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權利義務 亦將併同消滅,不再發行。截至民國101 年3 月31 日止,本公司自櫃 檯買賣中心買回本轉換公司債面額計162,200 仟元。

    • (4)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年及滿四年之前40 日內,要求 本公司分別以債券面額加計3.03%及4.06%之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 之轉換公司債贖回。截至民國101 年3 月31 日止,尚無債券持有人要 求本公司贖回公司債之情形。

    • (5)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規定,轉換 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 2.本公司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規定, 將屬權益性質之轉換權與各負債組成要素分離,帳列「資本公積-認股 權」計17,603 仟元。嗣後經歷次轉換及買回註銷公司債沖轉17,603 仟 元後,截至民國101 年3 月31 日餘額為0 仟元。另所嵌入之贖回權與賣 回權與因轉換標的市場價值變動而重設轉換價格之重設權,依據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因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 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公帄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17~

(九)長期借款

貸 款 單 位
土地銀行-台中分行
彰化銀行-南投分行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到 期 日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111年1月15日前分期償還
91,402
$
101,767
$
112年6月2日前分期償還
68,992
76,941
160,394
178,708
19,116)
(
20,160)
(
141,278
$
158,548
$
  • 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長期借款利率區間分別為1.73%~1.78%及 1.61%~1.91%。

(十)退休金計劃

  •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給付之退休辦法,適用於 民國94 年7 月1 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 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 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 前6 個月之帄均薪資計算,15 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 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 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 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信託部。民國101 年及100 年 第一季本公司依上述退休金辦法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分別為198 仟元及 201 仟元;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撥存於台灣銀行信託部勞 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之餘額則分別為8,393 仟元及8,958 仟元。

  • 2.本公司訂有” 經理人退休辦法” ,並按月就其薪資總額提列4%之退休金 準備。民國101 年及100 年第一季本公司依上述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 金成本均為8 仟元。

  • 3.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 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 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01 年及100 年第一季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567 仟元及 555 仟元。

  • (十一)股本

本公司國內可轉換公司債債券持有人依約定轉換價格於民國100年度已
申請轉換者計15,400仟元,依約定轉換價格轉換普通股面額計5,480仟
元,並分別已於民國100年7月12日及10月14日辦妥資本額變更登記,
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613,866仟元。
  •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18~
  • (十三)保留盈餘

  • 1.依現行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營利事 業所得稅,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後,再就其餘額作百分比分派如下:

    • (1)員工紅利不低於3%。

    • (2)董監酬勞不高於3%。

    • (3)前項餘額併同上年度未分配盈餘為累積可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定 分配案,並提報股東會通過。

    •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慮股東權益、公司財務結構與長遠發 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未分配盈餘50%以上,其中現金紅利應不 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10%。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自民國89 年度起,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之規定, 除依法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外,應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股東權益減項金 額自當年度稅後盈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 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 4.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3 月20 日經董事會決議(尚需經股東會通過)及100 年6 月24 日經股東會決議,發放現金股利4 元及3 元。另本公司董事 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相關資訊,請至臺灣證 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5.本公司於民國101 年3 月20 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0 年度盈餘分派案, 提議發放現金股利4 元。前述民國100 年度盈餘分派議案,尚應提請 股東會決議通過。

  • 6.本公司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估列如下:

==> picture [418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以截至當期止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
積等因素後,並依據以往年度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比例約4%及2%
估列為當期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惟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
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
~19~

(十四)所得稅

所得稅
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15,503
$ 15,091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 ( 92)
五年免稅所得稅影響數 ( 7,673)
( 6,962)
所得稅費用 7,830 8,037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825 ( 1,913)
扣繳稅額 ( 57)
( 22)
期初應付所得稅餘額 28,921 29,662
應付所得稅 $ 37,519
$ 35,764
  • 1.民國100 年第一季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主要係公帄價值變動列 入損益之金融負債評價損益及其他稅法調整數。

  • 2.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餘額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非流動
101 年 3 月 31 日
17,609
$
1,954
$
100 年 3 月 31 日
12,701
$
1,671
$
  • 3.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 產明細如下:
產明細如下:
流動項目:
未實現銷貨毛利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備抵銷貨折讓
未實現兌換損失
呆帳超限
非流動項目:
退休金未實際提撥數
權益法認列之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101 年 3 所得稅
影響數
10,324
$
4,903
1,215
795
372
17,609
$
1,125
$
829
1,954
$
月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金額
60,729
$
28,840
7,151
4,675
2,189
6,618
$
4,872
金額
49,062
$
19,428
3,689
343
2,189
5,700
$
4,130
所得稅
影響數
8,341
$
3,303
627
58
372
12,701
$
969
$
702
1,671
$
  • 4.本公司增資擴展生產「200 橡膠製品」之投資計畫相關設備等專用生產 機器,業經經濟部工業局核准適用「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新增 投資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獎勵辦法」,本投資計畫已於民國97 年 12 月8 日辦理完工並申請免稅,免稅期間自民國98 年1 月1 日起連續 五年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優惠規定,該項五年免稅之優惠期限 至民國102 年12 月屆滿。
~20~
  •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98 年 度。

  • 6.自民國87 年度起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者,需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10% 營利事業所得稅。截至民國101 年3 月31 日止,本公司有關未分配盈 餘明細如下:

餘明細如下:
86年及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
87年及以後年度之未分配盈餘
合 計
101 年 3 月 31 日
22
$
704,398
704,420
$
100 年 3 月 31 日
22
$
540,713
540,735
$
  • 7.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止,本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餘額分 別為36,664 仟元及34,094 仟元。民國100 年度已辦理之民國99 年度 盈餘分配之稅額抵扣比率為10.39%。民國100 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抵 扣比率預計為10.56%。

  • (十五)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繼續營業部門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損益加
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稅 後
83,362
$
-
83,362
$
加權帄均流
通在外股數
61,386
383
61,769
每股盈餘 (元)
稅 前
91,192
$
-
91,192
$
稅 前
1.49
$
1.48
$
稅 後
1.36
$
1.35
$
~21~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繼續營業部門
本期淨利
88,772
$
80,735
$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國內無擔保可
轉換公司債
541)
(
541)
(
員工紅利
-
-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損益加
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88,231
$
80,194
$
100 年 1 月
金 額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1 日 至 3 月 31 日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加權帄均流
通在外股數
60,897
79
86
61,062
每股盈餘 (元)
稅 前
1.46
$
1.44
$
稅 後
1.33
$
1.31
$
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即於本期全數採發放股票方式,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
、
(十六)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10,841
$
勞健保費用
923
退休金費用
499
其他用人費用
459
小 計
12,722
$
折舊費用
15,794
$
攤銷費用
2,917
$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10,841
$
923
499
459
12,722
$
15,794
$
2,917
$
屬於營業費用者
6,057
$
350
274
436
7,117
$
753
$
1,061
$
合 計
16,898
$
1,273
773
895
19,839
$
16,547
$
3,978
$
~22~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12,945
$
勞健保費用
880
退休金費用
491
其他用人費用
499
小 計
14,815
$
折舊費用
20,253
$
攤銷費用
6,196
$
100 年 1 月
性 質 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12,945
$
勞健保費用
880
退休金費用
491
其他用人費用
499
小 計
14,815
$
折舊費用
20,253
$
攤銷費用
6,196
$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12,945
$
880
491
499
14,815
$
20,253
$
6,196
$
屬於營業費用者
6,494
$
347
273
164
7,278
$
705
$
1,027
$
合 計
19,439
$
1,227
764
663
22,093
$
20,958
$
7,223
$
五、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HSIN YUNG CHIEN INTERNATIONAL CO., LTD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HSIN YUNG CHIEN HOLDING CO., LTD間接持股之子公司
鑫永銓橡膠(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橡膠)(註)本公司之孫公司
鉅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鉅崙公司)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
等親屬
  • 註:鑫永銓商貿(天津)有限公司於民國99 年8 月13 日更名為鑫永銓橡 膠(天津)有限公司。

  •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 1.銷貨收入

1.銷貨收入
天津橡膠 佔本公司
銷貨淨額
金 額
百 分 比
290
$
-
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金 額
290
$
金 額
-
$
佔本公司
銷貨淨額
百 分 比
-
本公司銷售與天津橡膠之銷售價格與一般客戶相同,其收款條件為月結
T/T90天,一般客戶則為B/L10天及T/T~D/A180天。
2.進貨
2.進貨

鉅崙公司
佔本公司
進貨淨額
金 額
百 分 比
30,636
$
9
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0年1月1日至3月31日
金 額
30,636
$
金 額
68,996
$
佔本公司
進貨淨額
百 分 比
20
上開交易之進貨價格由雙方按市價協議,付款條件與一般付款條件無重大
差異。本公司對於一般供應商係依交易條件不同,採月結60~90天票期、
L/C、T/T方式支付。
~23~
佔本公司
應付票據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26,898
$
22
35,573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佔本公司
應付帳款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14,032
$
10
25,674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擔 保 用 途
101年3月31日
長期借款
299,898
$
長期借款
231,895
長期借款
68,984
600,777
$
帳 面
佔本公司
應付票據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26,898
$
22
35,573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佔本公司
應付帳款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14,032
$
10
25,674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擔 保 用 途
101年3月31日
長期借款
299,898
$
長期借款
231,895
長期借款
68,984
600,777
$
帳 面
佔本公司
應付票據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26,898
$
22
35,573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佔本公司
應付帳款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14,032
$
10
25,674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擔 保 用 途
101年3月31日
長期借款
299,898
$
長期借款
231,895
長期借款
68,984
600,777
$
帳 面
100 年 3 佔本公司
應付票據
百 分 比
24
月 31 日
佔本公司
應付帳款
百 分 比
29
月 31 日
100年3月31日
299,898
$
239,620
89,460
628,978
$
價 值
金 額
35,573
$
100 年 3
金 額
14,032
$
擔 保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金 額
25,674
$
101年3月31日
299,898
$
231,895
68,984
600,777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
六、抵(質)押之資產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1.截至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止,為進口原料已開立而未使用信用狀金 額約為USD 1,024 仟元及USD 498 仟元、EUR 226 仟元、JPY 14,238 仟元。

  • 2.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已簽約購買設備之總價款分別為203,451 仟 元及144,236 仟元,其中尚未付款部分分別為90,465 仟元及91,560 仟元。

  • 3.本公司按季與特定供應商簽訂採購合約,約定各產品採購價格及總採購量。 當合約約定採買數量提前購買完時,需重新簽訂合約;當本公司產品配方改 變時,特定供應商需依新配方調配出貨,並調整約定價格。

  •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形。
~24~
十、其他

(一)金融商品之公帄價值

金融商品之公帄價值
金 融 資 產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金 融 資 產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債券型基金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公司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嵌入應付公司債
負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遠期外匯合約
101 年 3 月 31 日
帳面價值
898,633
$
356,479
$
160,394
516,873
$
100 年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
-
$
-
-
$
3 月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898,633
$
356,479
$
160,394
516,873
$
31 日
帳面價值
675,666
$
20,070
$
345,588
$
178,708
10,484
534,780
$
7
$
7
$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
$
20,070
$
-
$
-
-
-
$
-
$
-
$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675,666
$
-
$
345,588
$
178,708
10,484
534,780
$
7
$
7
$
本公司估計非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帄價值,因為此 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帄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 應用於現金、應收票據淨額、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其他金融資產-

~25~
流動、存出保證金、應付票據(含關係人)、應付帳款(含關係人)、應付
費用、其他應付款項及存入保證金。

2.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帄價值。

3.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因採浮動利率計息,故以帳面價值為 公帄價值。

4. 可轉換公司債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帄價值。折現率為本公 司發行公司債之原始有效利率。

5. 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帄價值,係假設本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 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頇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 損益。

(二)具利率變動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本公司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具利率變動之公帄價值風險之金融資 產分別為235,650 仟元及51,545 仟元;金融負債分別為0 仟元及10,484 仟元;民國101 年及100 年3 月31 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負 債分別為160,394 仟元及178,708 仟元。

  • (三)財務風險控制

本公司執行適當之風險管理與控制作業,以辨認本公司所有風險(包含市場
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並使本公司之管理階層能
有效的控制並衡量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

(四)重大財務風險資訊

1.市場風險

(1)匯率風險

  • a.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英鎊: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澳幣:新台幣
歐元:新台幣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101 年 3 月 匯率
29.46
47.03
0.36
30.58
39.21
29.46
29.46
0.36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外幣(仟元)
7,915
1,084
255,611
1,104
151
161
100
131,848
外幣(仟元)
5,758
1,626
71,196
826
568
179
175
179
匯率
29.35
47.25
0.35
30.28
41.51
29.40
29.35
0.35
  • b.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主係為規避現貨部位之匯率波動, 由於簽訂之部位與履約之期間與現貨部位約當,可將市場風險相互 抵銷,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6~
  • (2)價格風險

    •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及賣回權之零息債券, 其公帄價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惟本公司可藉由贖回權之行使以降 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 2.信用風險

  • (1)本公司承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對象,皆係信用卓越之國際金融 機構,且本公司亦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交易以分散風險,故預期交易 相對人違約之可能性甚低,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 (2)本公司應收款項債務人業已依本公司授信政策執行適當之風險評估, 因此並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 3.流動性風險

  • (1)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持有本公司所發行債券之持有人要求履 約之資金需求,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 (2)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因遠期外匯合約之匯率已確定,不 致有重大之籌資風險。

  •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 本公司之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長期借款 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27~

十一、 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有關被投資公司應揭露資訊,係依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編製且下列與子公司間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表時皆已沖銷,以下揭露資訊係供參考。 1.資金貸與他人情形:無此情形。

  •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 情 形: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 1)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持股比例 市價(註2 )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 HSIN YUNG CHIEN
INTERNATIONAL CO., LTD.
採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300,000 4,731 100 4,731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 係指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無公開市價者,其市價以每股淨值列示。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9.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請詳附註四(二)。

~28~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有關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中,如被投資公司非以新台幣為記帳幣別者,各項金額之揭露除本期損益係按101年第一季帄均匯率換算外,餘係按101年3月31日匯
率換算。

1.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主要營業項目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帳面金額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HSIN YUNG CHIEN
INTERNATIONAL CO.,
LTD.
塞席爾 各種投資業務 新台幣 9,737 新台幣 9,737 300,000 100 新台幣 4,731 新台幣 ( 173) 新台幣 ( 173)
HSIN YUNG CHIEN
INTERNATIONAL CO.,
LTD.
HSIN YUNG CHIEN
HOLDING CO., LTD.
塞席爾 各種投資業務 美元 300 美元 300 300,000 100 新台幣 4,731 新台幣 - 新台幣 - 註1
HSIN YUNG CHIEN
HOLDING CO., LTD.
鑫永銓橡膠(天津)
有限公司
中國大陸 輪帶之批發及
進出口業務等
美元 300 美元 300 300,000 100 新台幣 4,731 新台幣 - 新台幣 - 註1
註1:係孫公司,未予列示投資損益。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註 1)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持股比例 市價(註2 )
HSIN YUNG CHIEN
INTERNATIONAL CO., LTD.
股票 - HSIN YUNG CHIEN
HOLDING CO., LTD.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300,000 4,731 100 4,731
HSIN YUNG CHIEN HOLDING
CO., LTD.
股票 - 鑫永銓橡膠(天津)有
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300,000 4,731 100 4,731
  • 2.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 3.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4.期末 持有有 價證券 情 形: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 係指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無公開市價者,其市價以每股淨值列示。

  • 5.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8.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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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10.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無此情形。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

主要營業

實收資本額
(美元)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
損益(註2)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
台灣之投資收益



鑫永銓橡膠(天津)
有限公司
輪帶之批發及
進出口業務等
300 註1 9,737 - - 9,737 100 ( 173) 4,731 -
註1:係透過塞席爾投資設立公司再轉投資大陸公司。
註2:係依被投資公司自行結算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而得。
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稱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







鑫永銓橡膠(天津)有限公司
9,737
9,737
1,012,172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






鑫永銓橡膠(天津)有限公司 9,737 9,737 1,012,172

2. 轉 投 資 大陸地區限額

  • 註:依據民國90 年11 月16 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第006130 號函規定之限額。

  •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無此情形。

十二、 營運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資訊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規定,另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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