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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Nov 10, 2016
51976_rns_2016-11-10_a0c31316-e309-4e29-bcd7-071bec6cde90.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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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5年度及 104年度
(股票代碼 2114)
公司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三路 294號
話: $(049)226-3888$ 電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
|---|---|---|---|---|---|
| 封面 | $\mathbf{1}$ | ||||
| 目錄 | $2 \sim 3$ | ||||
| 三、 | 聲明書 | $\overline{4}$ | |||
| 四、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5 - 9$ | |||
| 五、 | 合併資產負債表 | $10 \sim 11$ | |||
| 六、 | 合併綜合損益表 | 12 | |||
| 七、 | 合併權益變動表 | 13 | |||
| 八、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14 | |||
| 九、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15 - 46$ | |||
| (一) 公司沿革 | 15 | ||||
| $(\equiv)$ |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5 | |||
| $(\equiv)$ | 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5 - 17$ | |||
| $(\, \mathbb{F})$ |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8 \sim 25$ | |||
| (E) |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 25 | |||
| (六) |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26 - 38$ | |||
| $(\pm)$ | 關係人交易 | 38 | |||
| $(\wedge)$ | 質押之資產 | 38 |
$-2-$
| 項 | 目 | 頁 次 |
|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38 | ||
|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 39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39 | ||
| (十二)其他 | $39 \sim 43$ |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43 - 44$ | ||
| (十四)部門資訊 | $44 \sim 46$ |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05年度(自105年1月1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中華民國 106年2月22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6) 財審報字第 16003144 號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簡稱「鑫永銓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 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 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鑫永銓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 況, 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杳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杳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 與鑫永銓集團保持超然獨立, 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 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杳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鑫永銓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40757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402號12樓 / 12F, 402, Shizheng Rd., Xitun Dist., Taichung City 40757, Taiwan T: +886 (4) 2704 9168, F: +886 (4) 2254 2166 / +886 (4) 2254 2169, www.pwc.tw

兹對鑫永銓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一、收入認列
有關收入認列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四)收入認列。
事項說明
銷貨收入係投資人及管理階層評估鑫永銓集團財務或業務績效之主要指標。由於收 入認列之時點及金額是否正確對財務報表之影響實屬重大,故為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告 查核時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銷貨及收款作業循環內控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 效性,評估收入認列是否允當;針對前十大銷售客戶之產品類別及銷售規格進行了解, 評估其銷貨收入與應收款項週轉天數合理性,並分析與最近一期及去年同期之客戶變動 情形有無異常;選擇出貨截止日前後一段時間之銷售交易樣本,核對相關憑證,以評估 收入認列期間之正確性,以及是否有異常之收入傳票,並了解期後是否有重大退換貨情 形。
二、存貨續後衡量
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存貨,相關揭露情形 請詳附註六(四)。
事項說明
鑫永銓集團之存貨主要為輸送帶及相關原料。因相關產品的銷售需求及價格可能會 有橡膠原料價格波動影響,存貨續後衡量係仰賴公司管理階層透過各項外部證據予以評 估,故為本會計師進行財務報告查核時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評估存貨續後衡量會計政策之合理性;檢視存貨庫齡 報表,分析存貨庫齡變化情形,評估存貨續後衡量是否已依會計政策處理;瞭解並評估 管理階層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基礎之合理性,再選定樣本,核對相關憑證測試其金額之 正確性,並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存貨續後衡量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鑫永銓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鑫永銓集團或 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鑫永銓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杳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第,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1.$ 辦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 對與杳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杳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鑫永銓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3. 性。
-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鑫 永銓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 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 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 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 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鑫永銓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 6. 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 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鑫永銓集團民國105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 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 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所 誠 聮 合 計 師 事 務 杆子 楊明經 會計師 工工 王玉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1)台財證(六)第33095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號 中 華民國 106年2月 $2\quad2$ $\Box$
| 永銓股 公 |
司 |
|---|---|
| 台 | |
| Ω キ 欧 ה' |
$\Box$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資 | 產 | 附註 | 105 年 金 |
12 月 額 |
31 日 % |
104 金 |
12 年 月 額 |
31 日 $\%$ |
|
|---|---|---|---|---|---|---|---|---|---|
| 流動責產 | |||||||||
| 1100 | 現金及約當現金 | 六(一) | \$ | 1,009,452 | 38 | $\$\$ | 878,446 | 34 | |
| 1110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六(二) | |||||||
| 融資產一流動 | 31,636 | $\mathbf{1}$ | |||||||
| 1150 | 應收票據淨額 | 8,405 | $\overline{\phantom{a}}$ | 22,172 | $\mathbf{1}$ | ||||
| 1170 | 應收帳款淨額 | 六(三) | 153,635 | 6 | 177,549 | $7\phantom{.0}$ | |||
| 1200 | 其他應收款 | 42,130 | $\overline{c}$ | 39,889 | $\sqrt{2}$ | ||||
| 130X | 存貨 | 六(四) | 171,714 | 6 | 166,627 | 6 | |||
| 1470 | 其他流動資產 | 15,053 | $\mathbf{1}$ | 16,097 | $\mathbf{1}$ | ||||
| 11XX | 流動資產合計 | 1,432,025 | 54 | 1,300,780 | 51 | ||||
| 非流動責產 | |||||||||
| 1600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五)及八 | 1,081,131 | 41 | 1,118,088 | 44 | |||
| 1780 | 無形資產 | 1,112 | 330 | ||||||
| 1840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六(十九) | 15,460 | 1 | 16,339 | ||||
| 1900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六(六)及八 | 112,238 | $\overline{4}$ | 120,480 | $\sqrt{5}$ | |||
| 15XX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1,209,941 | 46 | 1,255,237 | 49 | ||||
| 1 X X X | 資產總計 | \$ | 2,641,966 | 100 | \$ | 2,556,017 | 100 |
(續次頁)
| 永銓股份 | 司 公 |
|---|---|
| 合 | |
| 105年12 . 國 |
日 31 $\overline{B}$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負債及權益 | 附註 | 105 年 金 |
12 月 額 |
31 日 $\%$ |
104 年 金 |
12 月 額 |
31 日 % |
|
|---|---|---|---|---|---|---|---|---|
| 流動負債 | ||||||||
| 2100 | 短期借款 | 六(七) | \$ | 100,000 | $\overline{4}$ | \$ | ||
| 2150 | 應付票據 | 93,439 | $\overline{4}$ | 91,203 | $\overline{4}$ | |||
| 2170 | 應付帳款 | 64,267 | 2 | 65,286 | $\overline{2}$ | |||
| 2200 | 其他應付款 | 六(八) | 63,206 | $\overline{c}$ | 76,516 | 3 | ||
| 2230 | 本期所得税負債 | 六(十九) | 39,256 | $\overline{c}$ | 39,455 | $\mathbf{1}$ | ||
| 2250 | 負債準備一流動 | 六(九) | 3,227 | 3,227 | ||||
| 2300 | 其他流動負債 | 7,501 | 14,363 | $\mathbf{1}$ | ||||
|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370,896 | 14 | 290,050 | 11 | |||
| 非流動負債 | ||||||||
| 2570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六(十九) | 29,427 | $\mathbf{1}$ | 33,711 | $\overline{c}$ | ||
| 260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六(十) | 7,497 | 6,094 | ||||
| 25XX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36,924 | 1 | 39,805 | $\overline{c}$ | |||
| 2XXX | 負債總計 | 407,820 | 15 | 329,855 | 13 | |||
| 權益 | ||||||||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 ||||||||
| 股本 | 六(十一) | |||||||
| 3110 | 普通股股本 | 675,253 | 26 | 675,253 | 27 | |||
| 責本公積 | 六(十二) | |||||||
| 3200 | 資本公積 | 233,619 | $\,8\,$ | 233,619 | 9 | |||
| 保留盈餘 | 六(十三) | |||||||
| 3310 | 法定盈餘公積 | 358,490 | 14 | 316,605 | 12 | |||
| 3350 | 未分配盈餘合計 | 966,784 | 37 | 997,712 | 39 | |||
| 其他權益 | ||||||||
| 3400 | 其他權益 | 240 | ||||||
| 31XX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 |||||||
| 計 | 2,234,146 | 85 | 2,223,429 | 87 | ||||
| 36XX | 非控制權益 | $\overline{\phantom{a}}$ | 2,733 | |||||
| 3XXX | 權益總計 | 2,234,146 | 85 | 2,226,162 | 87 | |||
|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九 | |||||||
| 3X2X |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 2,641,966 | 100 | $\frac{1}{2}$ | 2,556,017 | 100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林季佑
~11~


1999年 1月2日 1月1日 1月2日 1月2日 1月2日 1月2日 1月2日 1月2日 BEW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 105 | 年 | 度 | 104 | 年 | 度 | |||
|---|---|---|---|---|---|---|---|---|
| 項目 | 附註 | 金 | 額 | $\frac{0}{0}$ | 金 | 額 | $\%$ | |
| 4000 | 营囊收入 | \$ | 1,562,118 | 100 | $\overline{\$}$ | 1,832,109 | 100 | |
| 5000 | 營業成本 | 六(四)(十 | ||||||
| $\pm$ ) $(+\lambda)$ | $964,000$ ) ( | $62)$ ( | $1,189,076$ ) ( | 65) | ||||
| 5900 | 營業毛利 | 598,118 | 38 | 643,033 | 35 | |||
| 营業費用 | 六(十七)(十八) | |||||||
| 6100 | 推銷費用 | $92,739$ ( | $6)$ ( | $105, 184$ ) ( | 6) | |||
| 6200 | 管理費用 | $47,248$ ) ( | $3)$ ( | $46,623$ )( | 3) | |||
| 6300 | 研究發展費用 | 7,137) | $\overline{\phantom{a}}$ | 9,539) | ||||
| 6000 | 營業費用合計 | $147, 124)$ ( | $\overline{9}$ )( | $161,346$ ) ( | 9) | |||
| 6900 | 营業利益 | 450,994 | 29 | 481,687 | $\overline{26}$ | |||
| 营業外收入及支出 | ||||||||
| 7010 | 其他收入 | 六(十四) | 9,589 | 11,859 | 1 | |||
| 7020 7050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六(十五) | $31,550$ ) ( | 2) | 23,628 | $\mathbf{1}$ | ||
| 7000 | 財務成本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六(十六) | 1,206 | $\frac{1}{2}$ | ||||
| 7900 | 稅前淨利 | $23,167$ )( | $\overline{2}$ $\overline{27}$ |
35,487 | ||||
| 7950 | 所得税費用 | 六(十九) | 427,827 | 517,174 | $\overline{28}$ | |||
| 8200 | 本期淨利 | $79,168$ )( 348,659 |
$5)$ ( $\overline{22}$ |
$\mathcal{L}$ | 98,955) 418,219 |
5) $\overline{23}$ |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
| 8311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六(十) | $($ \$ | 1,981) | \$ | 9,148 | ||
| 8349 |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 六(十九) | ||||||
| 所得稅 | 337 | 522) | ||||||
| 8310 | 不重分频至损益之項目 | |||||||
| 總額 | 1,644) | 8,626 | ||||||
|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 ||||||||
| 目 | ||||||||
| 8361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 算之兌換差額 | 368 | |||||||
| 8300 |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利益之 親後淨額 |
$($ \$ | 1,644) | 8,994 | ||||
| 8500 |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 | 347,015 | $\overline{22}$ | $\frac{1}{2}$ $\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line{\over$ |
427,213 | $\overline{23}$ | |
| 淨利(損)歸屬於: | ||||||||
| 8610 | 母公司業主 | \$ | 350,227 | 22 | \$ | 418,853 | 23 | |
| 8620 | 非控制權益 | 1,568) | $\overline{\phantom{a}}$ | 634) | ||||
| 合計 | $\overline{\$}$ | 348,659 | $\overline{22}$ | $\sqrt{\$}$ | 418,219 | $\overline{23}$ | ||
| 综合损益媳额歸屬於: | ||||||||
| 8710 | 母公司業主 | \$ | 348,583 | 22 | \$ | 427,719 | 23 | |
| 8720 | 非控制權益 | 1,568) | 506) | |||||
| 合計 | \$ | 347,015 | $\overline{22}$ | $\sqrt{\frac{2}{5}}$ | 427, 213 | $\overline{23}$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9750 | 本期淨利 | \$ | 5.19 | \$ | 6.20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9850 | 本期淨利 | \$ | 5.17 | \$ | 6.17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林季佑

會計主管:林秋紅

董事長:林季進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鎮 總 减 權 |
\$2,133,336 | 337,626) | 418,219 | 8,626 | 3,607 | \$ 2,226,162 | \$ 2,226,162 | 337,626) | 348,659 | $1,644)$ $240)$ |
1,165) | 2,234,146 $\leftrightarrow$ |
||||||||
|---|---|---|---|---|---|---|---|---|---|---|---|---|---|---|---|---|---|---|---|---|---|
| 非控制權益 | 634) | 3,367 | 2,733 | 2,733 | 1,568) | , 165) | |||||||||||||||
| 减 | $rac{1}{4}$ | $\Theta$ | $\leftrightarrow$ | $\Theta$ | $\Theta$ | ||||||||||||||||
| 權 | 總 | \$2,133,336 | 337,626) | 418,853 | 8,626 | 240 | \$2,223,429 | \$2,223,429 | 337,626) | 350,227 | 1,644) | 240) | 2,234,146 ⊷ |
||||||||
| $\mathbb{Z}$ | $\boldsymbol{\gamma}$ | 國外營選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
240 | 240 | 240 | 240) | |||||||||||||||
| $\overline{\mathcal{E}}$ 月 |
써 | $\Theta$ | $\Leftrightarrow$ | $\leftrightarrow$ | $\Theta$ | ||||||||||||||||
| 日至12 司 公 H 月 |
業 | 餘 烟 |
未分配盈餘 | 957,410 | 49,551) | 337,626) | 418,853 | 8,626 | 997,712 | 997,712 | 41,885) | 337, 626) | 350, 227 | 1,644) | 966,784 | ||||||
| p. | 盲 | 餘 | 積 | $\varphi$ | $\leftrightarrow$ | $\varphi$ | $\leftrightarrow$ | ||||||||||||||
| 混興 | 公 | 留 盈 定 |
267,054 | 49,551 | 316,605 | 316,605 | 41,885 | 358,490 | |||||||||||||
| 四 英 谷 至 12 股 合 |
保 | 法公 | ↔ | $\leftrightarrow$ | $\leftrightarrow$ | $\Leftrightarrow$ | |||||||||||||||
| 绘 $\mathbf{u}$ 鑫永 月 |
中 於 |
稜 公 本 |
233,619 | 233,619 | 233,619 | 233,619 | |||||||||||||||
| 年1 | 資 | $\Theta$ | $\Theta$ | $\Theta$ | $\Theta$ | ||||||||||||||||
| 民國 105 | 屬 | 普通股股本 | 675,253 | ï | 675,253 | 675,253 | $\begin{array}{c}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0.2cm}{0.15mm} \rule{$ | 675,253 | |||||||||||||
| 鱩 | $\leftrightarrow$ | $\Theta$ | $\varphi$ | $\leftrightarrow$ | |||||||||||||||||
| 쒋 定 |
六(十三) | 六(十三) | |||||||||||||||||||
| 蚀 딲 104 |
103年度盈餘提撥及分配 104年1月1日餘額 |
法定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104年度淨利 | 10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非控制權益增加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度 빢 105 |
104年度盈餘提撥及分配 105年1月1日餘額 |
法定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 105年度净利 | 105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股權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105年12月31日餘額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圖圖 董事長:林季進
$~\sim!!13\sim$
經理人:林季佑
数数
會計主管:林秋紅
| 食 銓 股 台 |
- ฮิ 畕 |
|---|---|
| 月 105年1, 日至 國 |
1日至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附註 | 105 | 年 度 |
104 | 年 度 |
|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本期税前淨利 | |||||
| 調整項目 | \$ | 427,827 | \$ | 517,174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折舊費用 | 六(十七) | ||||
| 各項攤銷 | 六(十七) | 103,859 4,772 |
101,038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 | 六(二)(十五) | 7,230 | |||
| 之淨損失 | |||||
| 財務成本 | 六(十六) | 443 | 1,790 | ||
| 處分投資損失 | 1,206 | ||||
| 利息收入 | 六(十四) | 738 | |||
|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六(十五) | ( | $6,458$ ) ( | 5,62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524 | 1,098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 應收票據淨額 | ( | 32,079) 13,767 |
74,092 | ||
| 應收帳款淨額 | $\left($ | 2,998) | |||
| 其他應收款 | 23,914 | 89,692 | |||
| 存貨 | $3,037$ ) ( 5,087) |
28,259) | |||
| 其他流動資產 | 953 | 82,497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12,269 | ||||
| 應付票據 | 2,236 | € | 50,603) | ||
| 應付帳款 | $1,019$ ) ( | 53,770) | |||
| 其他應付款 | 11,128) | $\sqrt{2}$ | 11,153) | ||
| 其他流動負債 | 6,823) | 15,644)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578) | 322) |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 514,030 | 718,504 | |||
| 收取之利息 | 6,458 | 5,627 | |||
| 支付之利息 | 1,155) | ||||
| 支付之所得税 | 82,436) | 135,815) |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436,897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588, 316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六(二十一) | $20,054$ ) ( | |||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55 | 122,549) | |||
| 739 | |||||
| 取得無形資產 | $1,014$ ) | $\left($ | 122) | ||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6,463$ ) ( | 8,170)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821 | 2,690 | |||
| 預付設備款增加 | 40,445) | 42,764) | |||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7,100) | 170, 176) | |||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增加 | 100,000 | ||||
| 支付現金股利 | 六(十三) | 337,626) | 337,626) | ||
| 非控制權益變動 | 1,165) | 3,607 |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38,791) | 334,019) |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 131,006 | 84,121 |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78,446 | 794,325 | |||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09,452 | $\sqrt{\frac{2}{2}}$ | 878,446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5年12月31日及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民國58年8月於中華民國設立,原 公司名稱為「新永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嗣於民國92年更名為「鑫永銓股份 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橡膠輸送帶、 橡膠板、耐油、耐酸、耐熱迫緊等各種橡膠製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本公司股票 自民國 95年9月28日起核准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復於民國 99 年12月29日起經核准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6年2月21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無。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處理」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方法之闡釋 |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 民國105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計之繼續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 民國103年1月1日 |
|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3年7月1日 |
|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 民國105年1月1日 |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 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蠁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 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 發布之生效日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及衡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保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法」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者 | 待國際會計準則 |
| 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 理事會決定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 民國108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 看次採用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 | 民國106年1月1日 |
| 體之權益之揭露 | |
|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企業 | 民國107年1月1日 |
| 及合資」 | |
|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 | |
| 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
| 1.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 |
| (1)金融資產債務工具按企業之經營模式及合約現金流量特性判斷,可分 |
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權益
工具分類為透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除非企業作不可撤 錨之選擇將非交易目的之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余融資產債務工具之減損評估應採預期信用損失模式,於每一資產負
- 倩表日評估該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以適用 12個月之預 期信用損失或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於發生減損前之利息收入按 資產帳面總額估計);或是否業已發生減損,於發生減損後之利息收入 按提列備抵呆帳後之帳面淨額估計。應收帳款(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 分)應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損失。
- (3)一般避險會計之修正使會計處理與企業之風險管理政策更為一致,開 放非金融項目之組成部分及項目群組等得作為被避險項目,刪除 80%~125%高度有效避險之門檻,並新增在企業之風險管理目標不變之 情況下得以重新平衡被避險項目及避險工具之避險比率。
-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1號 「建造合約」、國際會計準則第18號「收入」以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 告。按準則規定收入應於客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時認列,當客戶已 具有主導資產之使用並取得該資產之幾乎所有剩餘效益之能力時表示客 戶取得對商品或勞務之控制。
此準則之核心原則為「企業認列收入以描述對客戶所承諾之商品或勞務之 移轉,該收入之金額反映該等商品或勞務換得之預期有權取得之對價」。 企業按核心原則認列收入時需運用下列五步驟來決定收入認列的時點及 金額:
- 步驟 1:辨認客戶合約。
- 步驟 2: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 步驟 3:決定交易價格。
- 步驟4: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步驟5:於(或隨)企業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此外,準則亦包括一套整合性之揭露規定,該等規定將使企業對財務報表 使用者提供有關客戶合約所產生之收入與現金流量之性質、金額、時間及 不確定性之綜合資訊。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 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除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 處理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此修正要求企業增加揭露有關(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變動,包括來自現金 及非現金之變動。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第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基礎
-
-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2. 編製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 明。
- (三)合併基礎
-
-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 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 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 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 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 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
-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 |||||
|---|---|---|---|---|---|---|
| $\mathcal{Z}$ | 稱名 | 稱 | 業務性質 | $105 = 12, 31$ 日 | 104年12月31日 | 說明 |
| 本公司 HYC KOREA 輸送帶之批 | 65 | 註1、2 | ||||
| CO., Ltd 發及進出口 | ||||||
| 業務等 |
註 1: HYC KOREA CO., Ltd 於民國 104年7月7日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 合資方式設立,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HYC KOREA CO., Ltd 實 收資本額為美金 300 仟元,本公司以投資金額美金 195 仟元持有 65%股權。
註 2:本集團於民國105年11月8日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該子公司, 截至105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已全數出售所持有之65%股權。
-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無此情形。
-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
不適用。
-
- 重大限制:
- 不適用。
-
-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 不適用。
- (四)外幣換算
$\sim 10$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 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
-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產 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 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 期捐益。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
-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以下 列方式换算為表達貨幣:
- (1)表 達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收 盤 匯 率 换算;
- (2)表 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3)所有因換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
-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自倩受到限制者除外。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
-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除 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 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捐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或
- (2)可消除或重大减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 之投資。
-
-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易日會計。
-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 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 認列於當期損益。
- (八)放款及應收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 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 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款,因折 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九)金融資產減損
-
-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 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損失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 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
-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 類別處理: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 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 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 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 面全額。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
-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
-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
-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 $(+-$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 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 (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 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 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
-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接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会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 計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1)$ 房 屋 及 建 築 : 5~50 年。
$(2)$ 機器設備: $1 \sim 15$ 年。
$(3)$ 運輸設備: 5年。
$(4)$ 辦公設備: $5 \sim 10$ 年。
- $(5)$ 其他設備: $2 \sim 15$ 年。
- (十三)無形資產
-
- 商標權
單獨取得之商標權以取得成本認列。商標為有限耐用年限資產,依直線 法按估計耐用年限8~10年攤銷。
-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2~8年攤銷。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 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 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 面金額。
$(+ 1)$ 借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 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 借款期間內衡量。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十七)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八)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圖以 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十九)負債準備
自倩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 倩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 暠。
- (二十)員工福利
-
-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 列為費用。
-
- 退休金
- $(1)$ 確定提撥計書
對於確定提撥計書,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 確定福利計劃
- A. 確定福利計劃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 除計書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 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 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 血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 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 表達於保留盈餘。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 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 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 $($ 二十一 $)$ 所得稅
-
-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 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 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 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 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 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 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 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 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 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 為準。
-
-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
-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自倩互抵。
-
- 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支出及股權投資等而產生之未使用所 得稅抵減遞轉後期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 所得稅抵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 $($ 二十二)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三)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四)收入認列
-
-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運輸帶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集團 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 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 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 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商品既不 持續 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 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
- 本集團對銷售之產品提供數量折扣及瑕疵品退回權,採用歷史經驗 估計折扣及退貨,於銷貨認列時提列負債準備。數量折扣係以每年之 預期購買量為基礎評估。
- (二十五)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經辨識本集團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一放款及應收款是否發 生 減 損,於作 此 項 決 定 時 需 重 大 判 斷。本 集 團 係 依 過 去 歷 史 經 驗 評 估 個 別 授 信對象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以判斷本集團對其之放款及應收 款是否有減損之虞。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集團評估資 產自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 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 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庫存現金 | \$ 551 |
\$ 468 |
| 短期票券-RP | 145, 168 | 59,892 |
| 支票存款 | 11,561 | 30,886 |
| 活期存款 | 359,050 | 392, 311 |
| 定期存款 | 493, 122 | 394, 889 |
| 合計 | \$ 1,009,452 |
\$ 878, 446 |
-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
本集團因工程保證金用途受限之現金及約當現金計 800 仟元,分類為其 他非流動資產。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 項 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債券型基金 評價調整 |
31, 941 305) |
MAR |
| 合計 | 31,636 |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於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認列之評價損益分 別為淨損失 443 仟元及 1,790 仟元。
(三)應收帳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收帳款 | 157, 210 | Ж, | 181, 124 |
| 減:備抵呆帳 | 3,575) | 3,575) | |
| \$ 153, 635 |
177, 549 |
- 本集團與彰化銀行及兆豐銀行簽訂應收帳款讓售合約,本集團依合約規 定無須承擔應收帳款無法回收之風險,僅須負擔因商業糾紛所造成之損 失,係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並於每次撥款時支付管理費。本集團於 民國 105年12月31日及民國 104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之讓售應 收帳款金額分別為 32,870 仟元及 30,972 仟元,已分類至其他應收款。 2.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依據本集團之授信標準其信用
| 品質資訊如下: | |
|---|---|
| --------- |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群組1 | 72,097 | 68,886 |
| 群組2 | 69, 211 | 84, 429 |
| 141, 308 | \$ 153, 315 |
群組1為一年內未曾逾期之客戶;群組2為一年內曾逾期之客戶。 3. 已逾期但未减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30天內 | \$ 13, 269 |
\$ 19,822 |
| $31 - 90$ 天 | 4,554 | |
| 91天以上 | 2,633 | 3,433 |
| \$ 15, 902 |
\$ ,809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1)於民國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無已減損之應收帳款。 (2) 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 105年 |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 3,575 | 3,575 | |
| 104年 | |||
|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合計 | |
|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 \$ | 3. 575 | . 575 æ |
(四)存貨
| 105年12月31日 |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62,875 |
(\$ | 8,671) | \$ | 54, 204 |
| 在製品 | 26,725 | 590) | 26, 135 | ||
| 製成品 | 100, 189 | 8,814) | 91, 375 | ||
| 商品 | 620 | 620) | |||
| 合計 | \$ 190, 409 |
(\$ | 18,695) | \$ | 171, 714 |
| 104年12月31日 | |||||
| 成本 | 備抵跌價損失 | 帳面金額 | |||
| 原料 | \$ 50, 380 |
( | 10, 928) | $\boldsymbol{\mathcal{S}}$ | 39, 452 |
| 在製品 | 11,823 | 379) | 11, 444 | ||
| 製成品 | 124,660 | - ( | 8,929) | 115, 731 | |
| 商品 | 733 | 733) | |||
| 合計 | \$ 187, 596 |
$($ \$ | 20, 969) | \$ | 166, 627 |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已出售存貨成本 | \$ 913, 916 |
1, 145, 543 |
|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 52, 358 | 50, 916 |
| 存貨呆滯及跌價回升利益 | 2,274) | 7,383) |
| \$ 964,000 |
189,076 |
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出售部分已提列跌價損失之存貨,而導致存貨 淨變現價值回升。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5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本期移轉 | 期末餘額 | |||||
| 成本 | |||||||||
| 土地 | \$ | 406, 443 | \$ | \$ | \$ | $\mathcal{S}$ | 406, 443 | ||
| 土地改良物 | 1,109 | 1,109 | |||||||
| 房屋及建築 | 316, 327 | 784 | 317, 111 | ||||||
| 機器設備 | 1,088,082 | 10,384 | 48,643 | 1, 147, 109 | |||||
| 運輸設備 | 6,631 | 461) | 6,170 | ||||||
| 辦公設備 | 10,066 | 10,066 | |||||||
| 其他 | 71, 961 | 6,800 | 631) | 870 | 79,000 | ||||
| 合計 | 1,900,619 | \$ 17,968 |
(\$ | 1,092) | \$ | 49, 513 | 1,967,008 | ||
| 累計折舊 | |||||||||
| 土地改良物 | $\left( \text{\$} \right)$ | $555)$ $($ | 370) | $\mathcal{S}$ | \$ | ( | 925) | ||
| 房屋及建築 | $83, 196$ ) ( | 11,437) | 94,633) | ||||||
| 機器設備 | $647, 107)$ ( | 83, 120) | 730, 227) | ||||||
| 運輸設備 | $5, 141)$ ( | 421) | 443 | 5, 119) | |||||
| 辦公設備 | $5,318)$ ( | 896) | 6, 214) | ||||||
| 其他 | 41, 214) | 7,615) | 70 | 48,759) | |||||
| 合計 | 782, 531) (\$ | 103, 859) | \$ | 513 | $\mathcal{S}$ | 885, 877) | |||
| 總計 | \$1, 118, 088 | \$1,081,131 |
| 104年度 | |||||
|---|---|---|---|---|---|
| 期初餘額 |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本期移轉 | 期末餘額 | |
| 成本 | |||||
| 土地 | \$ 336, 508 |
\$ 69, 935 |
\$ | \$ | \$ 406, 443 |
| 土地改良物 | 1,109 | 1,109 | |||
| 房屋及建築 | 315, 535 | 522 | 270 | 316, 327 | |
| 機器設備 | 1, 017, 282 | 32, 332 | 16, 303) $\sqrt{2}$ |
54, 771 | 1,088,082 |
| 運輸設備 | 6,600 | 506 | 475) | 6,631 | |
| 辦公設備 | 9,862 | 204 | 10,066 | ||
| 其他 | 72, 147 | 731 | 917) | 71,961 | |
| 合計 | 1,759,043 | \$ 104, 230 |
(\$ 17,695) |
\$ 55, 041 |
1,900,619 |
| 累計折舊 | |||||
| 土地改良物 | $185)$ (\$) $\left( \text{\$}$ |
370) | $\mathcal{S}$ | \$ | $$^{(3)}$$ 555) |
| 房屋及建築 | $71,798)$ ( | 11, 398) | 83, 196) | ||
| 機器設備 | $582, 214)$ ( | 79, 384) | 14, 491 | 647, 107) | |
| 運輸設備 | $5,081)$ ( | 510) | 450 | 5, 141) | |
| 辦公設備 | $4, 383$ ) ( | 935) | 5, 318) | ||
| 其他 | 33,690) | 8,441) | 917 | 41, 214) | |
| 合計 | 697, 351) | 101,038) $$^{($ |
$\$\$ 15,858 |
\$ | 782, 531) |
| 總計 | \$1,061,692 | \$1, 118, 088 |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六)其他非流動資產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預付設備款 | 105, 252 | \$ 114, 321 |
|
| 存出保證金 | 2, 316 | 3, 411 | |
| 其他 | 4,670 | 748 Δ, |
|
| τĐ | 112, 238 | 120, 480 |
(七) 短期借款
| 借款性質 | 105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 擔保品 |
|---|---|---|---|
|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
\$ 50,000 50,000 |
1.1185% $0.5900\%$ |
無 無 |
| $\mathfrak{0}0,\,\mathfrak{0}00$ |
$\sim 10$
民國104年12月31日:無此情形。
(八)其他應付款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應付薪資 | 32, 040 | \$ | 37, 100 |
| 應付董監酬勞 | 6,712 | 8, 227 | |
| 應付設備款 | 408 | 2, 494 | |
| 其他應付費用 | 24,046 | 28,695 | |
| 63, 206 | S | 76, 516 |
(九)負債準備
| 105年度 | $04.4 \pm 0.05$ | |
|---|---|---|
|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 3, 227 | . 007 |
本集團之負債準備主係與橡膠產品之銷售相關,並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 資料估計。
$(+)$ 退休金
- (1)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用 於民國 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 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 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 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 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 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 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 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 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另就委任經理 人按 4%提撥退休基金。
(2)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19,659 |
17, 962 |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2, 232) | 11,967 |
| 净確定福利負債 | \$ '. 427 |
5,995 |
(3)净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净確定福利負債 | |||||||||
|---|---|---|---|---|---|---|---|---|---|---|---|
| 105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 | 17,962 | \$ | 11,967 | \$ | 5,995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42 | 142 | |||||||||
| 利息費用(收入) | 305 | 203 | 102 | ||||||||
| 18,409 | 12, 170 | 6,239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 | |||||||||||
| 括包含於利息收入 | |||||||||||
| 或費用之金額) | |||||||||||
| 財務假設變動影 | 626 | 626 | |||||||||
| 響數 | |||||||||||
| 經驗調整 | 1,261 | 94) | 1,355 | ||||||||
| 1,887 | 94) | 1,981 | |||||||||
| 提撥退休基金 | 793 | 793) | |||||||||
| 支付退休金 | 637) | 637) | |||||||||
| 12月31日餘額 | \$ | 19,659 | \$ | 12, 232 | $\boldsymbol{\$}$ | 7,427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 104年度 | |||||||||||
| 1月1日餘額 | \$ | 26, 360 | \$ | 10,896 | \$ | 15, 464 | |||||
| 當期服務成本 | 157 | 157 | |||||||||
| 利息收入 | 527 | 218 | 309 | ||||||||
| 27,044 | 11, 114 | 15,930 | |||||||||
| 再衡量數: | |||||||||||
|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 | |||||||||||
| 括包含於利息收入 | |||||||||||
| 或費用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影 |
594 | 594 | |||||||||
| 響數 | |||||||||||
| 經驗調整 | 9,676) | 66 | 9,742) | ||||||||
| 9,082) | 66 | $\frac{9,148}{2}$ | |||||||||
| 提撥退休基金 | 787 | $\sqrt{2}$ | 787) | ||||||||
| 12月31日餘額 | $\frac{8}{5}$ | $17,962 \quad$ \$ $11,967$ | -\$ | 5,995 | |||||||
|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台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 | |||||||||||
| 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 | |||||||||||
| 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 (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 | |||||||||||
| 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 | |||||||||||
| 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 | |||||||||||
| 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 | |||||||||||
| 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 | |||||||||||
| 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 |
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
105年12月31日及104年12月31日購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 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105年度
104年度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 折現率 | 1.40% | 1.70% | |||
|---|---|---|---|---|---|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2.00% | 2.00% | |||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 |||||
|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0.25% | 減少0.25% | 增加0.25% | 減少0.25% | ||
| 105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 | |||||
| \$ 現值之影響 |
523) | \$ 543 |
\$ | (\$ 489 |
475) |
| 折現率 | 未來薪資增加率 | ||||
| 增加1% | 減少1% | 增加1% | 減少1% | ||
| 104年12月31日 | |||||
| 對確定福利義務 |
$$16,084$ $$20,152$ $$19,927$ $$16,231$ 現值之影響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 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 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6)本集團於民國106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256仟元。
- (1)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民國105年及104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 分別為 2,569 仟元及 2,330 仟元。
$(+-)$ 股本
民國 105年 12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700,000 仟元,分為 70,0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 675,253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發行溢價 | Ф | 225, 374 | 225, 374 | |
| 庫藏股票交易 | 8,236 | 8, 236 | ||
| 受贈資產 | ||||
| 總計 | 233, 619 | \$ | 233, 619 |
- $(+ 1)$ 保留盈餘
-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應依 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
-
-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權益、公司財務結構與長遠發 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未分配盈餘20%以上,其中現金紅利應不 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10%。
-
-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 (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今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 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 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2)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 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 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前述相關資產若 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屬土地以 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本公司因於轉換日所產生保留 盈餘淨影響數為負數,故無須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 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認列為分配與業主之股利分別為 337,626 仟元 (每股5元)及337,626仟元(每股5元)。截至民國106年2月22日, 本公司105年之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董事會提議通過。
-
- 有關員工酬勞(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
(十四)其他收入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利息收入 | \$ | 6,463 | \$ | 5,630 | ||
| 什項收入 | 3, 126 | 6,229 | ||||
| 合計 | \$ | 9,589 | \$ | 11,859 |
$(3)$
$($ \$
$\left($
$\big($
$\big($
$\overline{\mathcal{L}}$
105年度
29,660) $$$
738) \$
$524)$ (
$443$ ) (
$\$\$
$185)$
$31,550)$
104年度
26,516
$1,098$
$1,790)$
23,628
(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處分投資損失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淨損失 其他損失 合計
(十六)財務成本
| 105年度 | 04年度 | ||
|---|---|---|---|
|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ው ۰D |
206 | \$ |
(十七)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員工福利費用 | \$ 92, 659 |
\$ 96,766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 103, 859 | 101, 038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 4,772 | 7, 230 |
|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 201, 290 |
\$ 205, 034 |
(十八)員工福利費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薪資費用 | \$ 80, 299 |
\$ | 83, 948 | |
| 勞健保費用 | 6, 162 | 6, 216 | ||
| 退休金費用 | 2,813 | 2,796 | ||
| 其他用人費用 | 3,385 | 3,806 | ||
| \$ 92,659 |
\$ | 96,766 |
截至民國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127人 及 125 人。
-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於分派盈餘時,應分派員工紅利不低於 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 3%。
-
本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1,187仟元及 15,382 仟元;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 6,712 仟元及 8,227 仟元,前 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民國105年度係依截至當期指之獲利情況,分別以2.5%及1.5%估列。 截至民國106年2月22日,本公司105年之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董事 會提議通過。
-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0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04 年度財 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 資訊觀測站查詢。
- (十九)所得税
-
- 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税費用組成部分: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當期所得稅: | ||
|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 76, 129 |
\$ 80, 915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4,797 | 10,833 |
|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 | 1,310 | 94 |
| 當期所得稅總額 | 82, 236 | 91,842 |
| 遞延所得稅: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3,068) | 7, 113 |
| 所得稅費用 | 79, 168 | \$ 98, 955 |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337) | \$ | 522 |
| 2. 所得稅費用調節表: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72, 997 |
\$ | 88,028 |
|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影響數 | 4,797 | 10,833 | |
|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 1,310 | 94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 64 | ||
| 所得稅費用 | 79, 168 | ድ | 98, 955 |
- 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 105年度 | |||||
|---|---|---|---|---|---|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 | 認列於 | |||
| 期初餘額 | 損益 | 他綜合淨利 | 權益 | 期末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未實現銷貨收入 | \$7,925 | $$^{(3)}$$ 188) |
\$ | \$ | \$ 7,737 |
| 退休金未實際提撥數 | 3,559 | 83) € |
3,476 | ||
| 備抵存貨跌價及 | |||||
| 呆滞損失 | 3,565 | 387) $\left($ |
3,178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 | |||||
|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 200 | $\left($ 200) |
|||
|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 549 | 549 520 |
|||
| 其他 | 541 | 21) | |||
| 小計 | \$16,339 | $($ \$ 879) |
$\frac{6}{5}$ | \$ | \$15,460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28, 202) € |
||||
| 土地增值税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 |
28, 202) 1, 555) |
337 | $\qquad \qquad -$ | 1, 218) |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 3,954) |
3, 947 | 7) | ||
| 小計 | $(\$33, 711)$ | \$3,947 | $\pmb{\mathbb{S}}$ 337 |
$\frac{1}{2}$ | $(\$29, 427)$ |
| 合計 | \$3,068 | \$ 337 |
\$ | ||
| 104年度 | |||||
| 認列於 | 認列於其 | 認列於 | |||
| 期初餘額 | 損益 | 他綜合淨利 | 權益 | 期末餘額 | |
| 暫時性差異: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銷貨收入 |
\$11,032 | (\$3, 107) | \$ | \$ | \$7,925 |
| 退休金未實際提撥數 | 3,614 | 55) € |
3,559 | ||
| 備抵存貨跌價及 | |||||
| 呆滞損失 | $4,820$ ( | 1, 255) | 3,565 | ||
| 採權益法認列之 | |||||
|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 1,129 | 929) - ( |
200 | ||
|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 549 | 549 | |||
| 其他 | 518 | 23 | 541 | ||
| 小計 | \$21,662 | $(\underline{\$} 5, 323)$ | \$ | $\boldsymbol{\mathcal{S}}$ | \$16,339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土地增值稅 | 28, 202) | 28, 202) € |
|||
|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 | 1,033) € |
522) € |
1, 555) | ||
| 未實現兌換損益 | 2,164) | 1,790) | 3,954) | ||
| 小計 | $(\$31, 399)$ | $($ \$ 1,790) |
522) $($ \$ |
\$ | $(\$33, 711)$ |
| 合計 | 7, 113) (\$ |
522) $($ \$ |
\$ |
-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3年度。 5.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87年度以後 | 966, 784 | 997, 712 |
| 6. 本公司有關股東可扣抵稅額及預計可扣抵稅額比率如下: | ||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62, 363 | 154, 045 |
| $105$ 年度 $($ 預計 $)$ | 104年度(實際) | |
|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16.79% | 19.53% |
(二十)每股盈餘
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即於本期全數採發放股票方式,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105年度 |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tilde{\pi})$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350, 227 | 67, 525 | $\frac{1}{2}$ 5.19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 \$350, 227 | 67, 525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 |||
| 影響-員工酬勞 | 189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 |||
|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50, 227 | 67, 714 | \$ 5.17 |
| 104年度 | |||
| 加權平均流通 | 每股盈餘 | ||
| 稅後金額 | 在外股數(仟股) | $(\tilde{\pi})$ | |
| 基本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418,853 | 67, 525 | 6.20 \$ |
| 稀釋每股盈餘 | |||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418,853 | 67,525 | |
|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 |||
| 影響-員工酬勞 | 366 | ||
|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净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418,853 | 67, 891 | 6.17 \$ |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7,968 | 104, 230 |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 2,494 | 20, 813 | ||
|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408) | (2, 494) | ||
| 本期支付現金 | 20, 054 | 122, 549 | ||
| 明 /2 1 六 月 |
七、關係人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S | 11,806 | S. | 12,387 | ||
| e D | .837 | 12, 418 | |||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帳面價值 | |||||
|---|---|---|---|---|---|
| 資產項目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擔保用途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有記名不可轉讓定存單 |
\$ 523, 341 |
\$ | 536, 590 | 長期借款 | |
| (帳列存出保證金) | 800 | 488 | 工程保證金 | ||
| 524, 141 | ደ | 537, 078 |
本集團借款已全數清償,惟固定資產設定抵押尚未塗銷。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或有事項
無此事項。
- (二)承諾事項
-
- 截至民國 105年12月31日止,為進口原料已開立而未使用信用狀金額 為 USD 187 仟元。
-
- 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
| 105年12月31日 | 104年12月31日 |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Ф | 64, 326 | 53,095 |
- 本集團按季與特定供應商簽訂採購合約,約定各產品採購價格及總採購 量。當合約約定採買數量提前購買完時,需重新簽訂合約;當本公司產品 配方改變時,特定供應商需依新配方調配出貨,並調整約定價格。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十二、其他
$\sim 10^7$
(一) 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
- $(1)$ 金融工具
-
-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 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 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
-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匯率風險、 利率風險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體風險管 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集團財 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本集團財務部透過與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 避財務風險。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生 性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
-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
- 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 要為美元、英鎊、日幣、澳幣及歐元等。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 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
-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規定集團內各公司管理相對其功能 性貨幣之匯率風險。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 債之匯率風險,集團財務部係採用遠期外匯合約進行之。當未來 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 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
-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 為台幣、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韓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 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 105年12月31日 |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敏感度分析 | |||||
| 帳面金額 | 變動 | 損益 | 影響其他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幅度 | 影響 | 綜合損益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日幣:新台幣 | \$ 140, 283 |
0.27 | \$37,876 | $1\%$ | 379 | |
| 美金:新台幣 | 28,657 | 32.20 | 922, 755 | 1% | 9,228 | |
| 澳幣:新台幣 | 789 | 23.17 | 18, 281 | 1% | 183 | |
| 英鎊:新台幣 | 1,365 | 39.40 | 53, 781 | 1% | 538 | |
| 歐元:新台幣 | 510 | 33.70 | 17, 187 | 1% | 172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299 |
32.2 | \$ 9,628 |
1% | 96 | |
| 104年12月31日 | ||||||
| (外幣:功能性貨幣) | 敏感度分析 | |||||
| 帳面金額 | 變動 | 損益 | 影響其他 | |||
| 外幣(仟元) | 匯率 | (新台幣) | 幅度 | 影響 | 綜合損益 | |
| 金融資產 | ||||||
| 貨幣性項目 | ||||||
| 日幣:新台幣 | \$ 82, 481 |
0.27 | \$22, 270 | $1\%$ | 223 | |
| 美金:新台幣 | 21, 216 | 32.78 | 695, 460 | $1\%$ | 6,955 | |
| 澳幣:新台幣 | 1,073 | 23.87 | 25, 613 | 1% | 256 | |
| 英鎊:新台幣 | 864 | 48.46 | 41,869 | $1\%$ | 419 | |
| 歐元:新台幣 | 626 | 35.68 | 22, 336 | 1% | 223 | |
| 金融負債 | ||||||
| 貨幣性項目 | ||||||
| 美金:新台幣 | \$ 37 |
32.78 | 1,213 \$ |
1% | 12 | |
| 4.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05年及104年 | ||||||
| 度認列之全部兌換損益彙總金額分別為損失 29,660 仟元及利益 | ||||||
| 26,516仟元。 | ||||||
| 價格風險 | ||||||
| A.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透過損益 | ||||||
|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集團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 | ||||||
| 格風險。本集團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 | ||||||
| 之價格風險,本集團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 | ||||||
| 集團設定之限額進行。 | ||||||
| B.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基金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 | ||||||
| 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 | ||||||
| 具價格上升或下跌 1%,而其他所有因素维持不變之情況下,對 | ||||||
| 民國 105年及 104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 ||||||
| 衡量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265 仟元及 0 |
$-40-$
仟元。
利率風險
- A. 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來自短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 集團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 金及約當現金抵銷。於民國105年12月31日,本集團按浮動 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新台幣計價。
- B. 依模擬之執行結果,利率變動1%對民國105年度稅後淨利之最 大影響分別為增加或減少346仟元。此等模擬於每季進行,以 確認可能之最大損失係在管理階層所訂之限額內。
C. 本集團於民國104年度,未有因利率變動而影響損益之項目。 $(2)$ 信用風險
-
-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集團財務損失之 風險。本集團採行之政策係針對每一交易客戶依其交易量、地區 別給予信用額度,新客戶大多議定以出貨前收款進行交易,以減 輕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 方之信用狀況,並持續致力於客源多元化及拓展海外市場,以降 低客戶集中風險。
-
- 於民國 105年及104年度,並無超出信用限額之情事,且管理階 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
- 本集團未逾期且未減損金融資產之信用品質資訊如下:
- (1)現金及約當現金:
本集團之各項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存放於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 , 經評估往來之銀行其信用品質尚稱良好。
- (2)非避险之衍生金融工具:
- 本集團之非避險衍生性金融工具均屬遠期外匯合約,交易對 手均為具一定等級信用品質之金融機構,尚無重大信用風險。
- (3)應收票據:
本集團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交易 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 $(4)$ 應收帳款:
- 請詳附註六 (三)說明。
- $(5)$ 存出保證金:
本集團之存出保證金主要係承接業務而支付予業主之押標 金,因本集團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 交易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6)$ 其他金融資產:
本集團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交易 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 $(3)$ 流動性風險
-
- 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 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 度,以使集團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此等預測考量集 團之債務融資計畫、債務條款遵循、符合內部資產負債表之財務 比率目標。
-
- 集團財務部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貨幣 市場存款及有價證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 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
-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衍生性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 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 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 之余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 105年12月31日 | 3個月以下 | 3個月至1年內 | 1至5年內 | 5年以上 | 合計 |
|---|---|---|---|---|---|
| 短期借款 | \$ 214 |
100, 356 \$ |
\$ | \$ | \$100,570 |
| 應付票據 | 93, 439 | 93, 439 | |||
| 應付帳款 | 64, 267 | 64, 267 | |||
| 其他應付款 | 63, 206 | 63, 206 | |||
| 存入保證金 | 100 | 100 | |||
| 非衍生金融負債 | |||||
| 104年12月31日 | 3個月以下 | 3個月至1年內 | 1至5年內 | 5年以上 | 合計 |
| 應付票據 | 91, 203 \$ |
\$ | \$ | \$ | 91, 203 \$ |
| 應付帳款 | 65, 286 | 65, 286 | |||
| 其他應付款 | 76, 516 | 76,516 | |||
| 存入保證金 | 100 | 100 | |||
(三)公允價值資訊
-
-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top$ :
-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 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集團投 資之受益憑證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集團投資之遠期外匯合約的公允價值均屬 之。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民國 105年及104年12月31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 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 相關資訊如下: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105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frac{1}{2}$ 31,636 $31,636$ $\text{\$}$ - $\text{\$}$ - $\text{_}$ 一債券型基金 $\mathcal{S}$
民國 104年12月31日:無此情形。
-
- 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本集團採用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依工具之 特性分列如下:
| 上市(櫃)公 | 轉(交)換 | |||||
|---|---|---|---|---|---|---|
| 司股票 | 封閉型基金 | 開放型基金 | 政府公債 | 公司債 | 公司債 | |
| 加權平均 | ||||||
| 市場報價 | 收盤價 | 收盤價 | 淨值 | 成交價 | 百元價 | 收市價 |
- (2)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 僧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 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 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 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 Reuters 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 (3) 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依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4)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集團 持有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 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模型風險或流動性風險 等。根據本集團之公允價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 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合併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 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 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
- 民國 105年及104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
- 民國105年及104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
-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報 價衡量。當報價可即時且定期自證券交易所、交易商、經紀商、產業、 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 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集團持有 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現實買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級 之工具主要包括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
-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
-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附表一。
-
-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
-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此情形。
-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
-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此情形。
-
-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民國105年度母公司與子公司無重大交易之情形。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 附表二。
(三)大陸投資資訊
-
基本資料:無此情形。
-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無此情形。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主要營運決策者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 認應報導部門,並將業務組織按產品別分為橡膠輸送帶及其他等部門。本 集團之企業組成、劃分部門之基礎及部門資訊之衡量基礎於本期並無重 大改變。
(二)部門資訊
本集團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損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橡膠輸送帶 | 其他 | 總計 | ||
|---|---|---|---|---|---|
| 外部客户收入 | $\frac{1}{2}$ , 549, 358 | 12,760 | \$1, 562, 118 | ||
| 內部部門收入 | |||||
| 收入合計 | 1, 549, 358 | \$ | 12, 760 | S. | 1, 562, 118 |
| 部門稅前損益 | \$ 453, 539 |
`\$ | 25, 712) | \$ | 427, 827 |
| 104年度 | 橡膠輸送帶 | 其他 | 總計 |
|---|---|---|---|
| 外部客户收入 | \$1, 815, 729 | 16,380 | \$1,832,109 |
| 內部部門收入 | 631 | 631 | |
| 收入合計 | 1, 816, 360 | \$ 16, 380 |
1, 832, 740 |
| 部門稅前損益 | \$ 539,090 |
^\$ (23, 093) |
\$ 515, 997 |
-
- 本集團之應報導部門係將業務組織按產品別分類。
-
- 本集團之收入主要係生產銷售橡膠輸送帶產品。
-
-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財務報告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 總相同。本集團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損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 礎。
- (四)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部門間之銷售係按公允交易原則進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 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 本期調整後部門收入合計與繼續營業部門收入合計調整如下:
|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後 \$ 1, 549, 358 \$ 1,832,109 |
|
|---|---|
| 收入數 | |
| 其他營運部門調整後 | |
| 12,760 收入數 |
631 |
| 營運部門合計 1,562,118 1, 832, 740 |
|
| 消除部門間收入 | 631) |
| 合併營業收入合計數 1, 562, 118 1, 832, 109 ٠D |
- 本期調整後部門稅前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調節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後 税前損益 |
\$ 453, 539 \$ |
539,090 |
| 其他營運部門調整後 | ||
| 税前損益 | $25, 712)$ ( | 23,093) |
| 營運部門合計 | 427, 827 | 515, 997 |
| 消除部門間損益 | 1, 177 | |
| 繼續營運單位本期利益 | ||
| 合計數 | \$ \$ 427, 827 |
517, 174 |
(五)產品別之資訊
本集團主要產業部門係生產橡膠輸送帶、橡膠板、耐油、耐酸、耐熱迫緊 等各種橡膠製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因該部門之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所 使用可辨認資產均佔總營業收入、總營業利益及總資產之90%以上,故屬 單一產業。
(六)地區別資訊
收入係以客戶所在地區統計。非流動資產依資產所在地區分,包括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商品、存出保 證金及遞延所得稅資產,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收入 | 非流動資產 | |||||
| 北美洲 | 837, 177 | 848, 696 | \$ | |||||
| 歐洲 | 382, 161 | 403, 527 | ||||||
| 亞洲 | 264, 963 | 1, 192, 166 | 454, 633 | 1, 235, 486 | ||||
| 其他地區 | 77, 817 | 125, 253 | ||||||
| 562, 118 | 1, 192, 166 | 1, 832, 109 | 1, 235, 486 |
(七)重要客户資訊
本集團民國105年及104年度重要客戶資訊如下:
$\sim 10$
| 105年度 | 104年度 | |||||||
|---|---|---|---|---|---|---|---|---|
| 收入 | 部門 | 收入 | 部門 | |||||
| 甲 | \$ | 210, 965 | 橡膠輸送帶 | \$ | 115,850 | 橡膠輸送帶 | ||
| 乙 | 186, 626 | 橡膠輸送帶 | 163, 287 | 橡膠輸送帶 | ||||
| ٠D | 397, 591 | 137 279, |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蠢永銓跟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2月31日
(除特別註明者外)
| 折註 | Í | Í | |||
|---|---|---|---|---|---|
| 公允價值 | l9,690 | .058 | .1,636 | ||
| 69 | |||||
| 术 | 抹脱比例 | I | |||
| 雲 | 快面金額 | 20,013 | 8.050 | 3.878 | |
| Ħ | 37,630.11 | 22,769.581 | 751.920 | ||
| 帳列科目 |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在一 ः शब्द 蔼 ধ্ব |
1损益按公允偿值衡量之金 寧 產-流 騷瀆 喞 料 |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產 - 流 Ķœ 腳 灌 购 |
||
| 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媒 |
$\mathbf{1}$ | $\overline{1}$ | Ī | ||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 基 养型 定 根環球企業 摩金 |
4 瓎 根環球短債 卧 |
唇 썌 ₹ 恒 環球 $\ddot{\kappa}$ 冰 副 冰 $\Leftrightarrow$ 根基 摩养 |
||
| 持有之公司 | 冗 限公 永銓股份有 缬 |
ঢ়ে 限公 蠢永銓股份有 |
55 限公 永銓股份有 磞 |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盎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 巡 | XE 면 ₩ |
|
|---|---|---|
| ₭ ঢ়ে ∢ Ķц Ċ 墩 |
XE | |
| 貊 ١f ł |
ļ | |
| Ę | Ń | I |
| ţ | ||
| ę, Ģ Ş |
ý Hł 씪 41 |
|
| Ш | I | |
| ш 主要签案项目 |
输送带之批發與 追出口紫務等 |
|
| 所在地區 | 南韓 | |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HYC KOREA CO., LTD. | |
| 投資公司名稱 | $\sqrt{2}$ 盒永绘股份有限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