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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51976_rns_2017-11-13_1c8737fe-5ff9-4ae1-bd78-ae61fa04fdb4.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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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6年度及 105年度

(股票代碼 2114)

公司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三路 294號

話: (049)226-3888 電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頁次/編號/索引
封面 $\mathbf{1}$
目錄 $2 \sim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sim 8$
四、 個體資產負債表 $9 - 10$
五、 個體綜合損益表 11
六、 個體權益變動表 12
七、 個體現金流量表 $13 - 14$
八、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15 - 45$
$(-)$ 公司沿革 15
$(\equiv)$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equiv)$ 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 - 17$
$(\mathbf{m})$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 - 23$
(E)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3 \sim 24$
$(\star)$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4 - 37$
$(\pm)$ 關係人交易 $38 - 39$
$(\wedge)$ 質押之資產 39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9

$\bar{z}$


頁次/編號/索引
$(+)$
重大之災害損失
3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9
(十二)其他 $40 - 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4 \div 45$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45
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明細表一
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明細表二
存貨明細表 明細表三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六)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附註六(六)
應付票據明細表 明細表五
應付帳款明細表 明細表六
營業收入明細表 明細表七
銷貨成本明細表 明細表八
製造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九
推銷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
管理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一
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十二
財務成本明細表 附註六(十七)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明細表 附註六(十八)

$~2$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7) 財審報字第17004003號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6年12月31日及105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 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12月31日及105年 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105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 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度個 體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 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銷貨收入認列時點

事項說明

銷貨收入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三)。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經 營各種橡膠產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銷貨收入之交易條件主係以指定目的港交貨作為移 轉商品之風險及報酬。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係於出貨時即認列銷貨收入,並於每期期末就商品所有權因所 約定之交易條件未達成而導致商品之重大風險與重大報酬尚未移轉予買方之部分予以 迴轉。因此未達銷貨收入認列條件之資料彙總涉及高度人工判斷及作業,而有可能造成 收入未被記錄在正確期間,故本會計師將銷貨收入之截止時點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 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敍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1. 針對銷貨交易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進行瞭解及評估,並進而測試該等控制,以評 估管理階層管控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有效性。
    1. 就其人工作業彙總之未達交易條件收入報表進行檢視,並驗證其計算的正確性與 完整性。
    1. 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定期間之銷貨交易執行截止測試,並核對合約或原始訂 單資訊以確認。
    1. 針對財務報導結束日應收帳款金額執行函證,以確認應收帳款及銷貨收入記錄在 正確之期間符合收入認列時點。

二、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十);存貨評價之重要會計估 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說明,請詳個體

財務報告附註六(四)。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12月31日之存貨及備抵評價損 失分別為新台幣 363,096 仟元及新台幣 20,708 仟元。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各種橡膠產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針對超過特定期間貨齡 及個別辨認有價值減損之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同時輔以個別辨認 過時毀損之存貨其可使用狀況,據以提列跌價損失。考量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之存貨備 抵評價損失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且存貨評價於資產負債表日之淨變現價值必須運用判 斷及估計決定,故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 $\overline{\phantom{0}}$ .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 瞭解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營運及產業性質,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 $1.$ 第之合理性。
    1. 瞭解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 點之監盤,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過時陳舊存貨之有效性。
    1. 取得存貨之淨變現價值評估報表,確認其計算邏輯係一致採用,並測試淨變現價值 之佐證資料之合理性。
    1. 驗證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用以評價之存貨貨齡報表之正確性,重新計算並評估備抵 評價捐失之合理性,以確認報表資訊與其政策一致。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 報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 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鑫永 銓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辦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 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 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 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杳核程序, 惟其目的非對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 性。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鑫 $\overline{4}$ . 永銓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 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 於杳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 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 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 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 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 (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度個 體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 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 事 所 計 師 務 誠 聯 合 會

會計師

精田 楊明經 王玉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1)台財證(六)第33095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號

107年3月 2 7 $\mathbf{B}$ 民國



民國 106年12
司表
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12
31 105 $\overline{12}$ 31

附註 %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875,132 32 ${\sf S}$ 1,009,452 3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六(二)
融資產一流動 31,636 $\mathbf{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5,905 8,405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215,116 8 153,252 6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Ł 689 383
1200 其他應收款 50,216 2 42,130 2
130X 存貨 六(四) 342,388 $12 \text{ }$ 171,714 6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54,626 $\boldsymbol{2}$ 15,053 $\mathbf{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44,072 56 1,432,025 54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六)及八 1,083,990 39 1,081,131 41
1780 無形資產 996 1,11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 22,239 1 15,460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七)及八 111,684 4 112,238 4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18,909 44 1,209,941 46
1XXX 資產總計 \$ 2,762,981 100 \$ 2,641,966 100

(續次頁)

$\frac{1}{2}$

$\hat{\mathcal{L}}$

$\mathcal{L}^{\text{max}}{\text{max}}$ and $\mathcal{L}^{\text{max}}{\text{max}}$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6
12
31



$\overline{\mathcal{X}}$
年 12
31
105


$\overline{a}$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八) \$ 200,000 $7\phantom{.}$ 100,000
\$
4
2150 應付票據 62,851 $\boldsymbol{2}$ 61,635 $\boldsymbol{2}$
2160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41,521 $\,2\,$ 31,804 $\mathbf{1}$
2170 應付帳款 49,508 2 50,250 $\sqrt{2}$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2,979 $\mathbf{1}$ 14,017 $\mathbf{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九) 64,382 $\overline{c}$ 63,206 $\sqrt{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37,217 $\mathbf{1}$ 39,256 $\sqrt{2}$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六(十) 3,227 3,227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9,451 $\mathbf{1}$ 7,50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91,136 18 370,896 14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 29,327 $\mathbf{1}$ 29,427 $\mathbf{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一) 7,528 7,497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6,855 $\mathbf{1}$ 36,924 -1
2XXX 負債總計 527,991 19 407,820 15
權益
股本 六(十二)
3110 普通股股本 675,253 25 675,253 26
資本公積 六(十三)
3200 資本公積 233,619 8 233,619 $\bf 8$
保留盈餘 六(十四)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93,513 14 358,490 14
3350 未分配盈餘 六(二十) 932,605 34 966,784 37
3XXX 摧益端計 2,234,990 $81\,$ 2,234,146 85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負債
重大之期後事項 $+ -$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762,981 100 2,641,966
\$
100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10~$

經理人:林季佑

會計主管:林秋紅

董事長:林季進

$\overline{\phantom{a}}$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6 105
項目 附註 %
4000 普業收入 \$ 1,633,863 $\mathbf{\hat{S}}$
100
1,561,379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十
八)(十九)及七 $1,053,975$ ) ( 65( $963,417$ ) ( 62)
5900 营業毛利 579,888 35 597,962 38
營業費用 六(十八)(十九)
6100 推銷費用 84,938)( $5)$ ( $92,739$ ( 6)
6200 管理費用 $40,495$ ) ( $2)$ ( $42,787$ ) (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9,943$ )( $1)$ ( 7,137)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35,376$ )( $8)$ ( 142,663)( 9)
6900 營業利益 444,512 27 455,299 2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五) 13,868 $\mathbf{1}$ 9,584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六) ( 49,293)( $3)$ ( $31,371$ )( 2)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七) ( 707) - ( 1,206)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 六(五)
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
之份額
2,91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6, 132$ )( $2)$ ( $25,904$ ) ( 2)
7900 稅前淨利 408,380 25 429,395 27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 $69,457$ ) ( $4)$ ( $79, 168$ ) ( 5)
8200 本期淨利 \$ 338,923 21
\$
350,227 22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频至损益之项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一) $($ \$ 546) $-$ (\$) 1,98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六(二十)
所得稅 93 337
8310 不重分频至损益之项目
總額 453) 1,644)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frac{1}{2}$ 453) $($ \$ 1,64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boldsymbol{\mathsf{s}}$ 338,470 21
\$
348,583 22
基本每股盈餘 5.19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 5.02
S
稀釋每股盈餘 \$ 5.01
$\boldsymbol{\mathsf{\$}}$
5.17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sim$ 11 $\sim$

經理人:林季佑

UT.

會計主管:林秋紅

董事長:林季進

民國 106年1月



Щ
لتتت


2

日至 12月 $\boldsymbol{\pi}$ 單位: 新台幣仟元
Ø₩

普通股股本 资本公
發行


資庫交 栗易
本公積
藏 股
本公

資安

積寶
法公



腎 盟
運報兌
營務之
外财算
國構換差
槿
機表換


104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

日餘額


$105 + 1$
105
六(十四) 675,253
,374
225
8,236 Ò 316,605 997,712 240 \$2,223,429
法定盈餘公積 41,885 T.
現金股利 41,885)
337,626)
350,227
337,626)
本期淨利 350,227
本期其他综合损益 1,644) 1,644)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股權 24 0 240

105年12月31日餘額

$\underline{106}$
675,253
બ્રા , 374
225
236
$\infty$
$\leftrightarrow$ 358,490 966,784 બ્રા မာ 146
234
2.
105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註
日餘額
106年1月1
六(十四) 675,253
,374
225
8,236 $\sigma$ မာ 358,490 966,784 \$2,234,146
法定盈餘公積 35,023
現金股利 35,023)
337,626)
338,923
337,626)
本期淨利 338,92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453) 453
106年12月31日餘額 675,253
↔∣
കി , 374
225
.236
$\infty$
မာ S
51
393
605
932,
\$ 990
234
註 1:民國 104 年度董監酬勞 8,227 仟元及員工紅利 15,382 仟元巳於 104 年綜合損益表認列為
註 2:民國 105 年度董監酬勞 6,712 仟元及員工紅利 11,187 仟元巳於 105 年綜合損益表認列為
Æ
Æ
費費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季進

曾計主管:林秋紅

水銓


民國 106年1月1日至12 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年1月1日 105 年1月1日
附註 至 12 月 31 日 至 12 月 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408,380 \$ 429,39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十八) 113,797 103,859
各項攤銷 六(十八) 3,151 4,77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淨 六(二)(十六)
(利益)損失 13,619) 443
採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 六 $(\mathbf{\bar{h}})$
2,911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十六) 50 524
處分投資損失 六(十六) 738
利息費用 六(十七) 707 1,206
利息收入 六(十五) ( $10,070$ ) ( 6,45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流動 45,255 $\epsilon$ $32,079$ )
應收票據淨額 2,500 13,767
應收帳款淨額 61,864) 24,297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306$ ) ( 265)
其他應收款 $8,086$ ) ( $1,054$ )
存貨 $170,674$ ) ( 5,087)
其他流動資產 39,573) 953
其他非流動資產 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29,568)
應付票據 1,216
9,717
31,804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742)$ ( 15,036)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038) 14,017
11,128)
其他應付款 $7,105$ ) ( 6,823)
其他流動負債 11,950
515)
578)
淨確定福利負債 283,137 520,61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0,070 6,458
收取之利息 659) ( 1,155)
支付之利息 78,283) 82,436)
支付之所得稅 214,265 443,47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續次頁)

106年1月1日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附註
至 12 月 31
$\mathbf{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二)
(
$108,646$ ) (\$
60,49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73
55
取得無形資產
$134)$ (
1,014)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6,463)
$\blacksquare$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2,252)
82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10,959$ ) (
67,10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00,000
100,000
支付現金股利
六(十四)
337,626) (
337,626)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37,626$ )
237,626)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134,320)
138,75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09,452
870,70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75,132
\$
1,009,452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


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季進

經理人:林季佑

會計主管:林秋紅

$~14~$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民國 58年8月於中華民國設立, 原公司名稱為「新永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嗣於民國92年更名為「鑫永銓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橡膠輸送帶、橡膠板、耐油、耐酸、 耐熱迫緊等各種橡膠製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本公司股票自民國 95年9月 28日起核准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復於民國99年12月29日 起經核准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7年3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 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6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 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持續適用」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 影響。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07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 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 民國107年1月1日
及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 民國106年1月1日
產1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民國107年1月1日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民國106年1月1日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民國107年1月1日
企業及合資」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
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1.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此修正係釐清有關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認列,亦同時釐清
了一些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之一般基礎原則。此修正釐清對於以公
允價值列報之資產,當其帳面金額低於課稅基礎時,仍然會產生可減
除暫時性差異,於評估是否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使用時,除稅法有限制外,應將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合併評估,

且不考慮暫時性差異所造成之課稅所得減少。

  1.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此解釋說明以外幣計價合約之交易日,為企業於認列相關資產、費用 及收益前,預先收取或支付對價而原始認列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之 日 。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影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 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 及其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 賃負債(除租賃期間短於12個月或低價值標的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 人會計處理仍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 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 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包括衍生工具)。
  •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

負債。

    1. 編製符合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 應用本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 度判斷或複雜性之項目,或涉及個體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 項目,請詳附註五說明。
  • (三)外幣換算

本公司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公司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 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 「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 交 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認列為當期損益。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1.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 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公司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 沉以下列方式换算為表達貨幣:
  • (1)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收盤 匯率換算;
  • (2)表 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3)所有因换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 (四)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2.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 者。
    3.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4.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5.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 清償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6.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自倩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2.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3.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4.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5.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 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 償者,不影響其分類。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五)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 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 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六)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 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 產若在取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 產。衍生工具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 易之金融資產。本集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 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 係 混 合 $($ 結 合 $)$ 合 約; 或

  • (2)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 (3)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 績效之投資。
    1. 本公司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 採用交易日會計。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 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 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 (七)放款及應收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 務提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 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 應收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八)金融資產減損
    1.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 據,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損失事項,且該損失 事項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 估計之影響。
    1. 本公司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 (2)本公司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 原不可能考量之讓步。
    1. 本公司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若經評估已存在減損之客觀 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處理: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 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 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 成本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 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九)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 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 制。
  • $(+)$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 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 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 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 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 關利息資本化。
    1.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 司,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 列為一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 費用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 其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接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 組成若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1. 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 蕉方法 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 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 白 孿 動 發 生 日 起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8 號 「 會 計 政 策、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1)$ 房 屋 及 建 築 : 5~50 年。
  • $(2)$ 機器設備: $1 \sim 15$ 年。
  • $(3)$ 運輸設備: 5年。
  • $(4)$ 辦公設備: $5 \sim 10$ 年。

$(5)$ 其他設備: $2 \sim 15$ 年。

  • (十二)無形資產
    1. 商標權

單獨取得之商標權以取得成本認列。商標為有限耐用年限資產,依 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8~10年攤銷。

  1.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2~8年攤銷。 (十三)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 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 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 年度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 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 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 四)借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 扣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 後成本於借款期間內衡量。

(十五)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 支付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 錨後成本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 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十六)金融負債之除列

太公司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七)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 意圖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 產及金融負債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十八)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 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 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 最佳估計現值衡量。

  • (十九)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

供時認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 $(1)$ 確定提撥計書

對於確定提撥計書,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 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 未來給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 確定福利計劃
  • A. 確定福利計劃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 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 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 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 與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 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 債 (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畫產生之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1. 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 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 (二十)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 接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 入權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1. 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 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 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 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 所得稅,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 就實際盈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 個體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 得稅源自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 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 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 進。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 之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
    1.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 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 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 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 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 $($ 二十一)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 扣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二)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 報告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 配股票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 (二十三)收入認列
    1. 本公司製造並銷售運輸帶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 公司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增值 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 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企業時認列收 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 顧客,本公司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 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 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1. 本公司對銷售之產品提供數量折扣及瑕疵品退回權,採用歷史 經驗估計折扣及退貨,於銷貨認列時提列負債準備。數量折扣係 以每年之預期購買量為基礎評估。
  • 五、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 計政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 會計估計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 將考量歷史經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 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 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本公司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一放款及應收款是 否 發 生 減 指,於 作 此 項 決 定 時 需 重 大 判 斷。本 公 司 係 依 過 去 雇 史 經 驗 評 估個別授信對象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以判斷本公司對其 之放款及應收款是否有減損之虞。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 及估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公司評估資產負債表 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 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 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民國106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 貨之帳面金額為 342,388 仟元。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432
\$
\$
551
短期票券-RP 59, 420 145, 168
支票存款 35,691 11,561
活期存款 207, 446 359,050
定期存款 572, 143 493, 122
合計 875, 132 1,009,452
\$
  1. 本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 來以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1. 本公司因工程保證金用途受限之現金及約當現金計 808 仟元,分類 為其他非流動資產。
    1. 本公司將非滿足短期現金承諾之定期存款轉列「其他流動資產」項 $\top$ .
  2.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E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評價調整
合計
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債券型基金 S -- 31, 941
305)
31,636

太公司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於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認列之淨損益 分別為淨利益13,619仟元及淨損失443仟元。

(三)應收帳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S 218,691 \$ $-156,827$
減:備抵呆帳 3.575) 3,575)
æ 215, 116 8 -252
153.
  1. 本公司與彰化銀行及兆豐銀行簽訂應收帳款讓售合約,本公司依合 約規定無須承擔應收帳款無法回收之風險,僅須負擔因商業糾紛所 造成之損失,係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並於每次撥款時支付管理 費。本公司於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之讓售 應收帳款金額分別為 40,936 仟元及 32,870 仟元,已分類至其他應 收款。

  2. 本公司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依據本公司之授信標準其 信用品質資訊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群組1 172, 259 71, 714
群組2 35,023 69, 211
w 207, 282 140, 925

群組1為一年內未曾逾期之客戶;群組2為一年內曾逾期之客戶。 3. 已逾期但未减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30天內 7,658 \$ 13, 269
31-90天 1,682
91天以上 2,069 2,633
æ
εD
11, 409 ۰D 15,902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4.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變動表:

(1)於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無已減損之應收帳 款。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06年度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 月 $1$ 日 $/$
12月31日
3,575
105年度
3,575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1月1日/
12月31日
н.
3,575 3,575

|--|--|

106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207, 991$ (\$) 9,764) \$ 198, 227
在製品 22,621 1,603) 21,018
製成品 131, 812 8,695) 123, 117
商品 672 646) 26
合計 363, 096 (20, 708) 342, 388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62, 875 (\$ 8,671) -\$ 54, 204
在製品 26, 725 590) 26, 135
製成品 100, 189 8,814) 91, 375
商品 620 620)
合計 œ 190, 409 (\$ 18,695) \$ 171, 714
106年度 105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1,014,834 \$ 913, 333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37, 128 52, 358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2,013 2,274)
\$ 1,053,975 963, 417

本公司民國105年度出售部分已提列跌價損失之存貨,而導致存貨淨變 現價值回升。

(五)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mathcal{L}$

    1. 本公司於民國 105年11月8日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 HYC KOREA CO., LTD 該子公司, 截至民國 105年12月31日, 本公司已全數出 售所持有之65%股權。
    1. 民國 105 年度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所認列之投資損 失 2,911 仟元, 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認列而得。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label{eq:2} \frac{1}{\sqrt{2}}\int_{0}^{\infty}\frac{1}{\sqrt{2\pi}}\left(\frac{1}{\sqrt{2}}\right)^{2}d\mu_{\rm{eff}}\,.$

$\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bar{\$

$\mathcal{L}_{\rm{max}}$

106年度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期末餘額
成本
土地 \$ 406, 443 \$ 702 \$ \$ \$ 407, 145
土地改良物 1,109 1,109
房屋及建築 317, 111 16,072 333, 183
機器設備 1, 147, 109 29,538 1,015) 60, 306 1, 235, 938
運輸設備 6,170 6,170
辦公設備 10,066 770 330 11,166
其他 79,000 9,061 175) 87,886
合計 1,967,008 \$56, 143 $(\frac{1}{2}, \frac{1}{20})$ \$60,636 2, 082, 597
累計折舊
土地改良物 $($ \$ $925)$ (\$) 185) \$ \$ ( 1,110)
房屋及建築 $\left($ $94,633)$ ( 11, 725) C 106, 358)
機器設備 ( $730, 227)$ ( 90, 157) 984 819, 400)
運輸設備 $5, 119)$ ( 290) 5,409)
辦公設備 $6, 214)$ ( 833) 7,047)
其他 48,759) - ( 10,607) 83 $\overline{\phantom{0}}$ 59, 283 )
合計 885, 877) (\$113, 797) \$1,067 \$ 998, 607)
總計 \$1,081,131 \$1,083,990
105年度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期末餘額
成本
土地 \$ 406, 443 \$ \$ \$ \$ 406, 443
土地改良物 1,109 1,109
房屋及建築
316, 327 784 317, 111
機器設備 1,088,082 10,384 $\overline{\phantom{m}}$ 48, 643 1, 147, 109
運輸設備 6,631 $\left($ 461) 6,170
辦公設備 10,066 10,066
其他 71, 961 6,800 $\left($ 631) 870 79,000
合計 1,900,619 \$17,968 $(\underline{$}1, 092)$ \$49,513 1,967,008
累計折舊
土地改良物 $($ \$ $555)$ (\$) 370) \$ \$ $$^{(3)}$$ 925)
房屋及建築 ( $83, 196)$ ( 11,437) 94,633)
機器設備 $647, 107)$ ( 83, 120) 730, 227)
運輸設備 $5, 141)$ ( 421) 443 5, 119)
辦公設備 $5,318)$ ( 896) 6, 214)
其他 $41, 214)$ ( 7,615) 70 48,759)
合計 \$1,118,088 $782, 531)$ (\$103, 859) \$ 513 \$ 885, 877)
\$1,081,131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七)其他非流動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6, 482 106, 382
\$
4,567 2,316
635 3,540
111,684 112, 238
\$
106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S 0.8542%
105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
\$
1.1185%
0.5900%

\$
\$
200,000
50,000
50,000
100,000

(九)其他應付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 \$
26,759
\$
32,040
應付董監酬勞 6,372 6,712
應付設備款 8,641 408
其他應付費用 22,610 24, 046
\$
64, 382
63, 206

(十)負債準備

106年度 105年度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text{\$} \qquad \qquad 3,227 \qquad \text{\$} \qquad \qquad 3,227$

本公司之負債準備主係與橡膠產品之銷售相關,並依據該產品之歷史 保固資料估計。

$(+-)\underline{\mathbb{B}}$ 休金

  1.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 適用於民國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 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 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 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 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 算,15年以內(含)的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 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

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 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 不足给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工依前述計算之退 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另就 委任經理人按4%提撥退休金。

(2)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sim$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0,583 $\mathbf{\$}$ 19,659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3, 155) 12, 232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7,428 $\overline{\mathbf{r}}$ 7,427
(3)净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6年度
1月1日餘額 \$
19,659
\$ 12, 232 \$ 7, 427
當期服務成本 144 144
利息費用(收入) 275 171 104
20,078 12, 403 7,67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
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 635 635
影響數
經驗調整 130) 41) 89)
505 41) 546
提撥退休基金 793 793)
支付退休金
12月31日餘額 \$
20,583
$\frac{1}{2}$ 13, 155 \$ 7, 428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净確定福利負債
105年度
1月1日餘額 \$ 17,962 \$
11,967
\$ 5,995
當期服務成本 142 142
利息費用(收入) 305 203 102
18,409 12, 170 6,239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
(不包括包含於
利息收入或費用
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 626 626
影響數
經驗調整 1, 261 94) 1,355
1,887 94) 1,981
提撥退休基金 793 ( 793)
支付退休金 637) 637)
12月31日餘額 19,659 \$
12, 232
\$ 7, 427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臺灣銀行按該基金
  • 年度投資運用計書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 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 外之金融機構,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 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 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 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 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國庫補足。因 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計準則 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106年及 105年12月31日構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政府公 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折現率 1.10% 1.40%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

對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6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現值之影響
(\$
531)
bbl 493 478)
( S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05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現值之影響 (S)
523)
543 489 475)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
變動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

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公司於民國107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833仟 元。
    1. (1)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 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 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 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 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 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 (2)民國106年及105年度,本公司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 金成本分別為 2,475 仟元及 2,375 仟元。
  • $(+-1)$ 股本

民國 10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700,000 仟元,分 為 70,0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 675,253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

(十三)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 得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 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 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 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 積補充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發行溢價 \$ 225, 374 225, 374
庫藏股票交易 8,236 8,236
受贈資產 9
總計 233, 619 \$ 233, 619
  • (十四)保留盈餘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 ,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 盈餘應依股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
    1.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慮股東權益、公司財務結構與長 遠發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未分配盈餘 20%以上,其中現金

紅利應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10%。

    1.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 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1. (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 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 益項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2)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 分或重分類相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 轉,前述相關資產若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 重分類時迴轉,屬土地以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本公司因於轉換日所產生保留盈餘淨影響數為負數,故無須提 列特別盈餘公積。
    1. 本公司於民國 106年6月22日及民國 105年6月27日,經股東 會決議通過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05年度
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通過 差異數
法定盈餘公積 35,023
\$
35,023
\$
\$
現金股利 337, 626 337, 626
合計 372, 649 \$
372, 649
\$
每股股利(元) 5 h
104年度
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通過 差異數
法定盈餘公積 41,885
\$
41,885
\$
\$
現金股利 337, 626 337, 626
合計 379, 511 379, 511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分派情形,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 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3月27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6年度盈餘分 派,分派案如下:
106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33,892
現金股利 337, 626 ה'.
371, 518 n
  1.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九)。

$(+ 1)$ 其他收入

人及 129人。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收入 \$ 10,070 \$ 6,458
什項收入 3,798 3,126
合計 $\frac{1}{2}$ 13,868 \$ 9,584
(十六)其他利益及損失
106年度 105年度
净外幣兌換損失 $($ \$ $62, 862)$ (\$) 29,666)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淨利益(損失) $13,619$ ( 44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50)$ ( 524)
處分投資損失 738)
合計 $\overline{\mathcal{L}}$ $49, 293)$ (\$) 31, 371)
(十七)財務成本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 707 \$ 1,206
(十八)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84, 903 \$ 89,71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113, 797 103,859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3, 151 4,772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 201, 851 \$ 198, 341
(十九)員工福利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薪資費用 \$ 72, 414 \$ 77,693
勞健保費用 6,210 6,047
退休金費用 2,723 2,619
其他用人費用 3,556 3,351
$\frac{1}{2}$ 84, 903 $\frac{1}{2}$ 89,710
截至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131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於分派盈餘時,應分派員工酬勞不低於 2%,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3%。

  2. 本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如下:

106年度 .05年度
員工酬勞 Φ
Φ
10,620 \$ 11, 187
董監酬勞 6,372 6 719
ιĐ 16,992 ٤D 899

民國 106年度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況,分別以 2.5%及 1.5%估列, 估列金額經董事會決議。其中員工酬勞將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1.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05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05 年 度財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二十)所得稅

$\overline{2}$

  1. 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税費用組成部分:

106年度 105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期所得產生之當期所得稅 \$ 76, 145 \$ 76, 129
未分配盈餘加徵 4,797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 98 1,310
當期所得稅總額 76, 243 82, 236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6,786) 3,068)
所得稅費用 69, 457 \$ 79, 168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106年度 105年度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93) (\$ 337)
所得稅費用調節表:
106年度 105年度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69,420 \$ 72, 997

4,797

1,310

79,168

64

税前净利按法定税率计算 乙所行祝 $\overline{\phantom{a}}$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影響數 98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61)$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69,457 \$ \$ 所得稅費用

  1. 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06年度
期初
餘額
認列於
損益
認列於其他
綜合淨利
認列於
權益
期末
餘額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銷貨收入 7,737
\$
\$
619
\$ \$ 8,356
\$
退休金未實際提
撥數 3,476 87)
3,389
備抵存貨跌價及
呆滯損失 3, 178 341 3,519
備抵銷貨退回及
折讓 549 549
未實現兌換損益 5,816 5,816
其他 520 90 610
小計 \$15,460 \$6,779 \$ \$ \$22,239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税 $(\$28, 202)$ \$ \$ \$ $(\$28, 202)$
確定福利義務之 1,218)
$\left($
93 1, 125)
再衡量數
未實現兌換損益
7) 7
小計 (\$ 29, 427) $\overline{7}$ 93 $(\frac{6}{9} 29, 327)$
合計 \$6,786 \$
93
$\frac{1}{2}$
105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認列於
期初餘額 損益 綜合淨利 權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未實現銷貨收入
退休金未實際提
\$7,925 $$^{(3)}$$
188)
\$ \$7,737
撥數 $3,559$ ( 83) 3,476
備抵存貨跌價及
呆滯損失 3,565 387)
$\left($
3,178
採權益法認列之
長期股權投資
損失 200 200)
備抵銷貨退回及
折讓 549 549
520
其他 54 1 21)
小計 \$16,339 $\overline{\mathcal{L}}$
879)
$\overline{\Phi}$ \$ \$15,460
105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認列於
期初餘額 損益 綜合淨利 權益 期末餘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稅 $(\$28, 202)$ -\$ \$ \$ $(\$28, 202)$
確定福利義務之
再衡量數 1,555) 337 1, 218)
未實現兌換損益 3,954) 3,947 7)
小計 $\$ 33,711)$ 3, 947 337 29, 427)
$\frac{1}{2}$
合計 \$3,068 337
Φ
\$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4年度。

  2. 因民國 107年2月公布生效之台灣所得稅法修正內容業已廢除兩 稅合一制度相關規定,故不予揭露民國 106年12月31日之未分 配盈餘、股東可扣抵帳戶餘額及預計民國 106 年度盈餘分配之股 東可扣抵稅額相關資訊。

民國 105年12月31日之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如下:

105年12月31日
966, 784
  1. 本公司民國 105年12月31日有關股東可扣抵稅額及可扣抵稅額 比率如下:
105年12月31日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62, 363
105年度(實際)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9.53%

$($ 二十一)每股盈餘

87年度以後

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即於本期全數採發放股 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

106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338, 923
\$
67, 525 \$5.0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338, 923 67,52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員工酬勞
177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净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338,923 67, 702 \$ 5.01
105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350, 227
\$
67, 525 5.19
\$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350, 227 67,525
影響-員工酬勞 189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350, 227 67,714 \$
5.17

(二十二)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06年度 105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16, 779
S
67, 481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408 2,494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8,641)$ ( 408)
加:期末預付設備款 106, 482 106, 382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106, 382)$ ( 115, 450)
本期支付現金 108,646 60, 499

七、關係人交易

$\mathcal{A}^{\prime}$

(一)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HYC KOREA CO., LTD. 本公司之子公司(註)
鉅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鉅崙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公司總經理之二等親親屬 (其他關係人)
註:本公司已於105年12月31日全數出售所持有子公司之股權。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商品銷售:
鉅崙公司
10,571 $\frac{3}{2}$
3,548
上開銷售交易之交易價格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異常,而收款條件為月
結 30天內收款,一般客戶為到貨後 30~120天內收款。
$2. 11$ 貨
106年度 105年度
原料購買:
鉅崙公司
\$
174, 251
$\frac{1}{2}$
141, 152
上開進貨交易之進貨價格由雙方按市價協議,付款條件與一般供應商
無重大差異。本公司對於一般供應商係按交易條件不同,採月結60~95
天票期、L/C 或 T/T 方式支付。
3.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鉅崙公司 \$
689
\$
383
應收關係人款項主要來自商品銷售交易。
4. 應付關係人款項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鉅崙公司
應付帳款:
$\overline{\partial}$
41,521
$\frac{3}{2}$
31,804
鉅崙公司 $\frac{3}{5}$
12, 979
$\frac{1}{2}$
14, 017
應付關係人款項主要來自進貨交易。

$\hat{f}$ , $\hat{f}$ , $\hat{f}$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 9.381 11,806
退職後福利
總計 ¢ 412
9.
. 837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有記名不可轉讓定存單
\$
511, 307
\$ 523, 341 長、短期借款
(帳列存出保證金) 808 800 工程保證金
\$
512.115
æ 524, 141

本公司長期借款已全數清償,惟固定資產設定抵押尚未塗銷。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一)或有事項

(二)承諾事項

  1. 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1,429$ \$ 64, 326
.
    1. 本公司按季與特定供應商簽訂採購合約,約定各產品採購價格及總 採購量。當合約約定採買數量提前購買完時,需重新簽訂合約;當本 公司產品配方改變時,特定供應商需依新配方調配出貨,並調整約定 僧格。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台灣所得稅法修正案於民國107年2月公布生效,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 率自17%調增至20%, 此修正自民國107年度開始適用。本公司評估此稅 率變動將影響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分別增加 3,925 仟元及 199 仟元, 相關影響數將會調整於民國107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中。

無此事項。

十二、其他

(一)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 構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 本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 股或出售資產以降低債務。

  •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 票據淨額、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 付票據(含關係人)、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的帳面金 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公 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三)。

    1.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匯率 風險、價格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 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 降低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本公司財務部透過與公司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 與規避財務風險。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 與非衍生性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匯率風險

    1. 本公司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 , 主要為美元、英鎊、歐元、澳幣及日幣。相關匯率風險來 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 構之淨投資。
    1. 本公司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 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公司財務部係採用遠期外匯合 約進行之。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本公 司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1.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 貨幣為台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 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6年12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變動 損益 影響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日幣:新台幣 \$
186, 886
0.26 \$48,590 1% 486
美金:新台幣 27,862 29.71 827,780 1% 8,278
歐元:新台幣 1,974 35.37 69,820 1% 698
英鎊:新台幣 868 39.90 34,633 1% 346
澳幣:新台幣 697 23.07 16,080 1% 16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05
29.71 9,062
$\mathcal{S}^-$
1% 91
105年12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變動 損益 影響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日幣:新台幣 \$
140, 283
0.27 \$37,876 1% 379
美金:新台幣 28,657 32.20 922, 755 1% 9,228
澳幣:新台幣 789 23.17 18, 281 1% 183
英鎊:新台幣 1,365 39.40 53,781 1% 538
歐元:新台幣 510 33.70 17, 187 1% 17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rightarrow$
美金:新台幣 \$
299
32.20 \$
9,628
1% 96
4.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 106 年及
105年度認列之全部兌換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
分別為 62,862 仟元及 29,666 仟元。
價格風險
  • A. 由於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於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公司暴露於權益工具之 價格風險。本公司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為管理權益工 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公司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 式係根據本公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 B. 本公司主要投資於國內基金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 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 益工具價格上升或下跌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 下,對民國106年及105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減少或增加 0 仟元及 265 仟元。

利率風險

  • A. 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來自短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 本公司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 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抵銷。
  • B. 依模擬之執行結果,利率變動 1 %對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 稅後淨利之最大影響分別為增加或減少 415 仟元及 346 仟 元。此等模擬於每季進行,以確認可能之最大損失係在管理 階層所訂之限額內。
  • $(2)$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公司財務損 失之風險。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針對每一交易客戶依其交易 量、地區別給予信用額度,新客戶大多議定以出貨前收款進 行交易,以減輕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持續監督信 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狀況,並持續致力於客源多元化 及拓展海外市場,以降低客戶集中風險。
    1. 於民國106年及105年度,並無超出信用限額之情事,且管 理階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1. 本公司未逾期且未減損金融資產之信用品質資訊如下: (1)現金及約當現金: 本公司之各項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存放於信用良好之金融
    2. 機構,經評估往來之銀行其信用品質尚稱良好。 (2)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3. 本集團之非避險衍生性金融工具均屬遠期外匯合約,交 易對手均為具一定等級信用品質之金融機構,尚無重大 信用風險。
    4. (3)應收票據:

本公司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 交易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 $(4)$ 應收帳款:
  • 請詳附註六 (三)說明。
  • $(5)$ 存出保證金:

本公司之存出保證金主要係承接業務而支付予業主之押 標金,因本公司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 選控管, 交易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 故無重大信 用風險。

$(6)$ 其他金融資產:

本公司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 交易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 $(3)$ 流動性風險
    1. 公司財務部監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 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 款承諾額度,以使公司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此 等預測考量公司之債務融資計畫、債務條款遵循、符合內部 資產負債表之財務比率目標。
    1. 公司財務部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貨幣市場存款及有價證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 日或足夠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1. 下表係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衍生性金融負債,按相關 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 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 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6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至5年内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473
200, 604
\$
\$ \$ \$201,077
應付票據 62, 401 450 62,851
應付票據-關係人 41,521 41,521
應付帳款 49,508 49,508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979 12,979
其他應付款 64, 382 64,382
存入保證金 100 100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5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1年內 1至5年內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214
100, 356
\$
\$ \$ \$100,570
應付票據 61,635 61,635
應付票據-關係人 31,804 31,804
應付帳款 50, 250 50, 25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4,017 14,017
其他應付款 63,206 63, 206
存入保證金 100 100
  •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 義如下:
    2.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 報價(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 資產或負債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 之市場。本公司投資之受益憑證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3.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 等級之報價者除外。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1. 民國 106年及 105年 12月 31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 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 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06年12月31日:無此情形。

105年12月31日 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一債券型基金 636
    1. 本公司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本公司採用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依工 具之特性分列如下:
上市(櫃)公 轉(交)換
司股票 封閉型基金 開放型基金 政府公債 公司債 公司債
加權平均
  • 淨值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收盤價 成交價 百元價 收市價 (2)除上述有活络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 以評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 公允價值可參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 時公允價值、現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 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 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Reuters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3)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依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4)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 公司持有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 型之預估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根據本公司之 公允價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 為允當表達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 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價格資訊及 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1. 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1. 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1.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 場報價衡量。當報價可即時且定期自證券交易所、交易商、經紀商、 產業、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係代表在正常交 易之基礎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 場。本集團持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現實買價,該等工具係屬於 第一等級。第一等級之工具主要包括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 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或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1.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 部分):無此情形。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請詳附表一。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1.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詳附註六(二)及附註十二(三)。
    1.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及金額:無此情形。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無此情形。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基本資料:無此情形。

  2.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 之重大交易事項:無此情形。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不適用。

單位: 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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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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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4}{4}$
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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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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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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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


授信
餘額
之比
備註()
註(2)


份有限
銓股1

12

業股份有限

福禄
關係.
ă
2
÷×.
174, 251 18.51% $0 - 95$
月结肌
e4 합 4 54,500 66%
လ္က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欽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欽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4:與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進、銷貨交易資訊,請詳附註七(二)2.之註解。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106年12月31日

$\sim$

明細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ddot{\phantom{a}}$


庫存現金 \$ 432
短期票券-RP 59, 420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35,691
活期存款 57,794
外幣美金定存 (USD) 18,800仟元,兌換率為29.71) 559, 326
外幣澳幣定存 (AUD) 158仟元, 兌換率為23.07) 3,640
外幣日幣定存 (IPY) 35,000仟元,兌換率為0.26) 9,177
外幣美金存款 (USD) 4,515仟元,兌換率為29.71) 133, 349
外幣歐元存款 (EUR 168仟元, 兌換率為35.37) 5,955
外幣日幣存款 (IPY) 38,228仟元,兌換率為0.26) 10,023
其他外幣存款 325
\$ 875, 132

(以下空白)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民國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A \$ 58, 573
$\, {\bf B}$ 37, 153
$\mathcal{C}$ 29,801
$\mathbf{D}$ 16,851 每一零星客户餘額均未超
其他 76, 313 過本科目金額5%
218,691
減:備抵呆帳 3, 575)
$\frac{S}{2}$ 215, 116

(以下空白)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E 摘要 市價決定方式
\$ 207, 991 \$ 204, 109 重置成本
$\vec{p}_D$ 22,621 48, 458 淨變現價值
131, 812 195,689 淨變現價值
672 672 淨變現價值
363,096 $\frac{1}{2}$ 448, 928
減:備抵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20, 708)
\$ 342, 388
(以下空白)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票據明細表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boxminus$
$\Lambda$ \$ 31,827
$\mathbf{B}$ 8,041
$\mathcal{C}$ 6,941
其他 16,042 每一零星客戶餘額均未超
過本科目金額5%
\$ 62, 851

(以下空白)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六

單位:新台幣仟元

$\label{eq:2.1} \frac{1}{\sqrt{2}}\int_{\mathbb{R}^3}\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boldsymbol{A}$


\$

30, 454

$\boldsymbol{B}$ 8,438
$\mathcal{C}$ 8, 142
其他 2,474 每一零星客户餘額均未超
過本科目金額5%
\$ 49,508

(以下空白)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單位
輸送帶 13,876 仟公斤 \$ 1,635,512
其他 8 仟公斤 13,503
1,649,015
減: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15, 152)
\$ 1,633,863

(以下空白)

$\sim$ $\sim$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銷貨成本明細表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自製產品銷貨成本
期初原、物料 \$ 62,875
加:本期進料 937, 784
減:期末原、物料 ( 207, 991)
轉列相關費用 ( 4,106)
出售原物料 11,337)
本期耗用原物料 777, 225
加:直接人工 45, 406
製造費用 245, 998
減:未分攤製造費用 37, 128)
製造成本 1,031,501
加:期初在製品 26,725
減:期末在製品 ( 22,621)
轉列相關費用 422)
製成品成本 1,035,183
加:期初製成品 100, 189
減:期末製成品 $\overline{(\ }$ 131, 812)
轉列相關費用 3,473)
產銷成本 1,000,087
外購商品銷貨成本
期初商品存貨 620
加:本期進貨 3,462
減:期末商品存貨 672)
轉列相關費用
進銷成本 3,410
銷貨成本 1,003,497
出售原物料成本 11,337
加:未分攤製造費用 37, 128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2,013
營業成本 $\frac{1}{2}$ 1, 053, 975

(以下空白)

明細表八第1頁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費用明細表
明細表九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05, 244
27, 172
20,825 每一零星項目均未
92, 757 超過本科目金額5%
\$ 245, 998

(以下空白)

$\label{eq:2.1} \frac{1}{\sqrt{2}}\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frac{1}{\sqrt{2}}\right)^{2} \left(\$

$\mathbf{r}^{\left(1\right)}$ and $\mathbf{r}^{\left(2\right)}$

$\bar{z}$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mathcal{L}^{\text{max}}{\text{max}}$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
------

單位:新台幣仟元

П \$ 59, 167
5,983
19,788 每一零星項目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
84, 938

(以下空白)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費用明細表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1,317
6,372
5,698
4, 242
12,866 每一零星項目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
\$ 40, 495

(以下空白)

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明細表十二 單位:新台幣仟;
目摘
\$ 3,393
2,446
2,060
523
516 每一零星項目均未
1,005 超過本科目金額5%
$\frac{3}{2}$ 9,943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明細表十二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