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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 Annual Report 2017

Nov 13, 2017

51976_rns_2017-11-13_3bebc525-7413-4a5d-859d-28a3bb745203.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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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6年度及 105年度

$\hat{\boldsymbol{\theta}}$

(股票代碼 2114)

$\sim 10^{-1}$

公司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三路 294號

話: $(049)226-3888$ 電

$\sim 10^{11}$ km $^{-1}$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hat{\mathcal{A}}$

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封面 $\mathbf{1}$
ニ、 日錄 $2 \sim 3$
三、 聲明書 $\overline{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9$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0 - 11$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2
セ、 合併權益變動表 13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4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5 - 47$
(一) 公司沿革 15
$(\equiv)$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5
$(\equiv)$ 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5 - 17$
$(\,\mathfrak{w})$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7 - 24$
$(\mathbf{L})$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24
$(\pi)$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5 - 37$
$(\pm)$ 關係人交易 $37 - 38$
(八) 質押之資產 39

$~2$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9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9
(十二)其他 $39 - 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5
(十四)部門資訊 $45 \sim 47$

$\hat{\mathcal{A}}$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106年度(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中華民國107年3月27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7) 財審報字第17004173號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6年12月31日及105年12月31日之合併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 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含重大會 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暨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鑫永銓集團民國106年12月31日及105年12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 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 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 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 規範,與鑫永銓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 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鑫永銓集團民國106年度合併財務報 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 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一、銷貨收入認列時點

事項說明

錨貨收入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四);鑫永銓集團經營各種橡 膠產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鋪貨收入之交易條件主係以指定目的港交貨作為移轉商品之 風險及報酬。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係於出貨時即認列鎖貨收入,並於每期期末就商品所有權因所 約定之交易條件未達成而導致商品之重大風險與重大報酬尚未移轉予買方之部分予以 迴轉。因此未達銷貨收入認列條件之資料彙總涉及高度人工判斷及作業,而有可能造成 收入未被記錄在正確期間,故本會計師將銷貨收入之截止時點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 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杳核事項所敍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1. 針對銷貨交易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進行瞭解及評估,並進而測試該等控制,以評估 管理階層管控銷貨收入認列時點之有效性。
  • 就其人工作業彙總之未達交易條件收入報表進行檢視,並驗證其計算的正確性與完 $2.$ 整性。
    1. 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定期間之銷貨交易執行截止測試,並核對合約或原始訂單 資訊以確認。
    1. 針對財務報導結束日應收帳款金額執行函證,以確認應收帳款及銷貨收入記錄在正 確之期間符合收入認列時點。

二、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評估

事項說明

存貨評價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一);存貨評價之重要會計估計 及假設之不確定性,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存貨備抵評價損失之說明,請詳合併財 務報告附註六(四)。鑫永銓集團民國106年12月31日之存貨及備抵評價損失分別為新 台幣 363, 096 仟元及新台幣 20, 708 仟元。

鑫永銓集團經營各種橡膠產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針對超過特定期間貨齡及個別辨 認有價值減損之存貨,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同時輔以個別辨認過時毀損 之存貨其可使用狀況,據以提列跌價損失。考量鑫永銓集團之存貨備抵評價損失對財務 報表影響重大,且存貨評價於資產負債表日之淨變現價值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故 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評估列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彙列如下:

  • 瞭解鑫永銓集團營運及產業性質,評估其存貨備抵跌價損失所採用提列政策之合理 $1.$ 性。
  • 瞭解鑫永銓集團倉儲管理之流程、檢視其年度盤點計畫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之監盤, $2.$ 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過時陳舊存貨之有效性。
  • 取得存貨之淨變現價值評估報表,確認其計算邏輯係一致採用,並測試淨變現價值 $31$ 之佐證資料之合理性。
  • 驗證鑫永銓集團用以評價之存貨貨齡報表之正確性,重新計算並評估備抵評價損失 4. 之合理性,以確認報表資訊與其政策一致。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鑫永銓公司已編製民國106年度及105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 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

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 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鑫永銓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 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鑫永銓集團或 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鑫永銓集團之治理單位(含監察人)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錯誤或舞弊。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 辦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 $1.$ 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 磁。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 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對與杳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 $2.$ 其目的非對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3.$
  •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鑫永 4. 銓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 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 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 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 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 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6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 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 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事 所 資 誠 聮 合 會 計 師 務

精旦 楊明經 會計師 王玉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 (81)台財證(六)第33095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號

107年3月27 中華民國 $\mathbf{H}$

鑫永銓股

民國 106年
子公司

-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
12
31


$\overline{\mathscr{C}}$
$\underline{105}$

12
31
В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875,132 32 $\sqrt{3}$ 1,009,452 38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六(二)
融資產一流動 31,636 $\mathbf{1}$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5,905 8,405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三) 215,116 8 153,252 $\boldsymbol{6}$
1180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689 $\blacksquare$ 383 $\blacksquare$
1200 其他應收款 50,216 $\boldsymbol{2}$ 42,130 $\sqrt{2}$
130X 存貨 六(四) 342,388 12 171,714 6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54,626 $\sqrt{2}$ 15,053 $\mathbf{1}$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544,072 56 1,432,025 54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五)及八 1,083,990 39 1,081,131 41
1780 無形資產 996 1,112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十九) 22,239 $\mathbf 1$ 15,460 $\mathbf{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六)及八 111,684 4 112,238 4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218,909 44 1,209,941 46
1XXX 資產總計 \$ 2,762,981 100 \$ 2,641,966 100

$\frac{1}{2}$

(續次頁)

ā
12月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6
年 12
31

$\mathbf{H}$
$\overline{\mathcal{X}}$
105
年 12
31

Ħ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七) \$ 200,000 $\overline{\phantom{a}}$ \$ 100,000 4
2150 應付票據 62,851 2 61,635 $\boldsymbol{2}$
2160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41,521 $\boldsymbol{2}$ 31,804 $\mathbf{1}$
2170 應付帳款 49,508 $\boldsymbol{2}$ 50,250 $\boldsymbol{2}$
2180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2,979 $\mathbf{1}$ 14,017 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八) 64,382 $\sqrt{2}$ 63,206 $\sqrt{2}$
2230 本期所得税負債 六(十九) 37,217 $\mathbf{1}$ 39,256 2
2250 負債準備一流動 六(九) 3,227 3,227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19,451 1 7,501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491,136 18 370,896 14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29,327 1 29,427 1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六(十) 7,528 7,497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36,855 $\mathbf{1}$ 36,924 -1
2XXX 負債總計 527,991 19 407,820 15
摧益
鳍属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675,253 25 675,253 26
資本公積 ホ(十二)
3200 資本公積 233,619 8 233,619 $\bf 8$
保留盈餘 六(十三)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93,513 14 358,490 14
3350 未分配盈餘合計 六(十九) 932,605 34 966,784 37
31XX 鳞属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
2,234,990 81 2,234,146 85
3XXX 權益總計 2,234,990 81 2,234,146 85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期後事項 $+-$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S 2,762,981 $100*$ 2,641,966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استنجدت GERAL

經理人:林季佑
~11~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6 105
項目 附註 %
$\overline{\mathcal{U}}$
4000 營業收入 \$ 1,633,863 $\overline{\mathbf{S}}$
100
1,562,118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四)(十
七)(十八)及七 $1,053,975$ )( $65)$ ( $964,000$ ) ( 62)
5900 營業毛利 579,888 35 598,118 38
營業費用 六(十七)(十八)
6100 推銷費用 84,938)( $5)$ ( 92,739)( 6)
6200 管理費用 $40,495$ )( $2)$ ( $47,248$ )(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9,943$ )( $1)$ ( 7,137) $\blacksquare$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135,376$ )( $8)$ ( $147, 124$ $($ 9)
6900 营業利益 444,512 27 450,994 2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四) 13,868 $\mathbf{1}$ 9,589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五) 49,293)( $3)$ ( $31,550$ )( 2)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六) 707) 1,206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36, 132$ )( $2)$ ( $23, 167$ ) ( 2)
7900 税前淨利 408,380 25 427,827 27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十九) 69,457)( $4)$ ( $79, 168$ ) ( 5)
8200 本期淨利 $\overline{\mathbf{r}}$ 338,923 \$
21
348,659 22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 $\overline{3}$ 546) $-$ (\$ 1,98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 六(十九)
所得稅 93 337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overline{\mathcal{L}}$ 453) $\underline{\mathfrak{S}}$ 1,644)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38,470 \$
21
347,015 $\overline{22}$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338,923 21
\$
350,227 22
8620 非控制權益 1,568)
合計 \$ 338,923 $\overline{\mathbf{r}}$
21
348,659 2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338,470 \$
21
348,583 22
8720 非控制權益 1,568 $\overline{\phantom{a}}$
合計 \$ 338,470 $\overline{\mathbf{2}}$
21
347,015 22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一)
9750 本期淨利 \$ 5.02
\$
5.19
稀释每股盈馀 六(二十一)
9850 本期淨利 \$ 5.01
$\frac{1}{2}$
5.1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林季佑

會計主管:林秋紅

$~12~$


永樂
$\frac{10}{13}$
טחצי
ביוד
١t ίĎ,
民國 106年1月
∢¤
$\boldsymbol{\omega}$
æ $-42$ 12 $-13$ $\mathbf{m}$ 單位:新台幣仟元
ф ίβ, N 槿
ऽध
警務之
外财算
國構换差
機表換額
運報兒
ŧ # a 通股股本 -14
Ķœ,

法公 餘稜 $\left\langle \mathbf{R}\right\rangle$


ia
M
$\frac{1}{100}$ ×
非控制權
ЖĘ



$\mathbb{S}$
105 年1月1日餘額
104 年度盈餘提撥及分配(註一)
675,253 233,619 316,605 997,712 69 240 \$2,223,429 2,733
\$2,226,162
六(十三)
法定盈餘公積 41,885 $41,885$
337, 626)
350, 227
現金股利 337,626) 337,626)
本期淨利 1,568) 348,659
1,64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644) $350, 227$
1,644)
24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股權 240) 240)
非控制權益變動 ,165) 1,165)
105年12月31日徐額 675,253 3.619
$\mathbf{z}$
358,490 إجىء 966,784 ⇔∣ မာ∣ 2,234,146 ⊶∣ 2,234,146

4
106
675,253 233,619 ω, 358,490 966,784 \$2,234,146 \$2,234,146
106 年1月1日餘額
105 年度盈餘提撥及分配(註二)
大(十三)
法定盈餘公積 35,023 35,023)
337,626)
現金股利 337,626 337,626)
本期净利 338,923 338,923 338,92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453) 453) 453)
106年12月31日餘額 675,253 233,619 ↔∣ 393,513 932,605 ⊷l 2,234,990 ⊷∣ 2,234,990

註 1:民國 104 年度董監酬勞 8,227 仟元及員工紅利 15,382 仟元已於 104 年綜合損益表認列為費用。
註 2:民國 105 年度董監酬勞 6,712 仟元及員工紅利 11,187 仟元已於 105 年綜合損益表認列為費用。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圖圖

董事長:林季進

$\equiv$ BEE 經理人:林季佑 $-13$

會計主管:林秋紅

鑫永銓股佛面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
子公司

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年1月1日
至 12 月 31 日
105年1月1日
至 12 月 31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税前淨利 \$ 408,380 \$ 427,827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六(十七) 113,797 103,859
各項攤銷 六(十七) 3,151 4,77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 六(二)(十五)
利益 13,619 443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六(十五) 50 524
處分投資損失 707 738
1,206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六(十六)
六(十四)
$\left($ $10,070$ ) ( 6,45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8,017 -6 32,079)
應收票據淨額 2,500 13,767
24,297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一關係人淨額
61,864)
$306$ ) (
383)
其他應收款 $8,086$ ) ( 3,037)
存貨 $170,674$ ) ( 5,087)
其他流動資產 39,573) 953
其他非流動資產 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1,216 29,568)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一關係人
9,717 31,804
應付帳款 $742$ ) ( 15,036)
應付帳款一關係人 $1,038$ ) 14,017
其他應付款 $7,105$ ) ( 11,128)
其他流動負債 11,950
515)
6,823)
578)
淨確定福利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83,137 514,030
收取之利息 10,070 6,458
支付之利息 659) ( 1,155)
支付之所得稅 78, 283) 82,436)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14,265 436,897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六(二十一) $108,646$ ) ( 60,499)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73 55
取得無形資產 134) 1,014)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6,463)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2,252) 82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10,959) $\frac{1}{67,100}$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100,000 100,000
短期借款增加
支付現金股利
六(十三) 337,626) ( 337,626)
非控制權益變動 1,165)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37,626) 238, 79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134,320) 131,006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09,452 878,446
1,009,45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75, 132 $\overline{\mathbf{r}}$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林季進

$\hat{\mathcal{A}}$

經理人:林季佑

會計主管:林秋紅

$~14~$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6年12月31日及10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公司沿革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民國58年8月於中華民國設立,原 公司名稱為「新永全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嗣於民國92年更名為「鑫永銓股份有 限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統稱「本集團」)主要營業項目為橡膠輸送帶、 橡膠板、耐油、耐酸、耐熱迫緊等各種橡膠製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本公司股票 自民國 95年9月28日起核准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復於民國 99 年12月29日起經核准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07年3月27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 三、新發佈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民國103年1月1日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 民國103年1月1日
計之持續適用」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sim 10^{-1}$

$\mathcal{L}_{\mathrm{eff}}$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 107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 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 民國107年1月1日
及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適
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 民國106年1月1日
產」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列」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民國107年1月1日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民國106年1月1日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民國107年1月1日
企業及合資」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1.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
业 佟 正 佟 替 浩 右 關 未 實 現 捐 失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認 列,亦 同 時 釐 清 了 一 些

此修正係釐清有關未實現損失: 遞延所得稅資產會計之一般基礎原則。此修正釐清對於以公允價值列報之 資產,當其帳面金額低於課稅基礎時,仍然會產生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於 評估是否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除稅法有限制 外,應將所有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合併評估,且不考慮暫時性差異所造成之 課稅所得減少。

  1.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與預收(付)對價」

此解釋說明以外幣計價合約之交易日,為企業於認列相關資產、費用及收 益前,預先收取或支付對價而原始認列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之日。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夑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之修正「具負補償之提前還款特性」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民國110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9號之修正「計畫之修正、縮減或清償」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關聯企業與合資之長期權益」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3號「不確定性之所得稅處理」 民國108年1月1日
2015-2017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8年1月1日
除下列所述者外,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財務

务 $\mathbf{p}$ 績效並無重大影響,相關影響金額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租賃」及其 相關解釋及解釋公告。此準則規定承租人應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除 租賃期間短於 12 個月或低價值標的的資產之租賃外);出租人會計處理仍 相同,按營業租賃及融資租賃兩種類型處理,僅增加相關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 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二)編製基礎

  1. 除下列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按歷史成本編製:

  2. (1)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包括 衍生工具)。

  3. (2)按退休基金資產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4. 編製 符合 IFRSs 之財務報告需要使用一些重要會計估計,在應用本集團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 明。

(三)合併基礎

    1. 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 (1) 本集團將所有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之個體。子公司指受本集 團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集團暴露於來自對該個體之參 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權力有 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集團即控制該個體。子公司自本集團取得控 制之日起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 (2)集團內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未實現損益業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各組成部分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綜 合損益總額亦歸屬於母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因而導致非控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集團於民國105年11月8日業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處分該子公司,且於 民國 105年12月31日全數出售所持有 HYC KOREA CO., LTD 之 65%股權。

  1.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2. 子公司會計期間不同之調整及處理方式:

不適用。

    1. 重大限制:
  • 不適用。
    1. 對本集團具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 不適用。
  • (四)外幣換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 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 外幣交易及餘額
  • (1)外幣交易採用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換算此等交易產 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2)外幣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 (3)外幣非貨幣性資產及負債餘額,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 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

無此情形。

期損益。

  • (4)所有兌換損益於損益表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列報。
    1. 國外營運機構之換算

功能性貨幣與表達貨幣不同之所有集團個體,其經營結果和財務狀況以下 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1)表達於每一資產負債表之資產及負債係以該資產負債表日收盤匯率 换算;

(2)表達於每一綜合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及

(3)所有因换算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1. 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資產:

(1)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該資產,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交換或用以清償 會情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1. 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分類為流動負債:
  • (1) 預期將於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 (六)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的係為滿足營 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 (七)诱過捐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或原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除 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本集 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1) 係混合 (結合) 合約;或

(2)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3)係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

之投資。

    1. 本集團對於符合交易慣例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 交易日會計。
    1.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相 關 交 易 成 本 則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續 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變 動 認列於當期損益。
  • (八)放款及應收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放款及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 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 法按 攤 銷 後 成 本 扣 除 減 捐 後 之 金 額 衡 量,惟 屬 未 付 息 之 短 期 應 收 帳 款,因 折 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 (九)金融資產減損
    1. 本集團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已經存在減損之任何客觀證據,顯 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損失事項,且該損失事項對一 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1. 本集團用以決定是否存在減損損失之客觀證據的政策如下:
    2. (1)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
    3. (2)本集團因與債務人財務困難相關之經濟或法律理由,給予債務人原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1. 本集團經評估當已存在減損之客觀證據,且已發生減損損失時,按以下各 類別處理: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 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 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認列之 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之限額內於當 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 金額。

(十)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 收取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1.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且業已移轉金融資產所有權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 移轉收取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惟未保留對金融資產之控制。 $(+-$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及 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費用

(按正常產能分攤),惟不包括借款成本。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 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 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 (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1. 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集團,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 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折舊外,其他 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接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屬 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1. 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 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 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 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 計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1)$ 房屋及建築: $5 \sim 50$ 年。
  • $(2)$ 機器設備: $1 \sim 15$ 年。
  • $(3)$ 運輸設備: 5年。
  • $(4)$ 辦公設備: $5 \sim 10$ 年。
  • $(5)$ 其他設備: $2 \sim 15$ 年。
  • (十三)無形資產
    1. 商標權

單獨取得之商標權以取得成本認列。商標為有限耐用年限資產,依直線 法按估計耐用年限8~10年攤銷。

  1. 電腦軟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 2~8年攤銷。 (十四)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集團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 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 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 面金額。

$(+ 1)$ 借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 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 借款期間內衡量。

(十六)應付帳款及票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 金額衡量。

(十七)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十八)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圖以 净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互抵, 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 + h )$ 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 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 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 量。

  • $($ 二十)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 列為費用。

    1. 退休金
  • $(1)$ 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 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 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劃
  • A. 確定福利計劃下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 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 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 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 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 無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殖 利率。

  • B. 確定福利計書產生再衡量數於發生當期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 表達於保留盈餘。

  • C. 前期服務成本之相關費用立即認列為損益。
    1. 員工酬券及董監酬券

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 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二十一)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1. 本集團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 法之税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 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 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10%之所得稅, 嗣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 餘之分派情形,認列10%之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1. 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若遞延所得稅 源自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 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遞延所 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 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1. 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自倩互抵。
  • $($ 二十二)股本

普通股分類為權益。直接歸屬於發行新股或認股權之增額,成本以扣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二十三)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 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四)收入認列

    1.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運輸帶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集團 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營業稅、銷貨退 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買方、銷貨 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收入。當 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商品既不 持 繪 參 與 管 理 亦 未 維 持 有 效 控 制 且 顧 客 根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商 品 , 或 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1. 本集團對銷售之產品提供數量折扣及瑕疵品退回權,採用歷史經驗 估計折扣及退貨,於銷貨認列時提列負債準備。數量折扣係以每年之 預期購買量為基礎評估。

(二十五)營運部門

本集團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經辨識本集團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 及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 驗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 於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本集團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決定個別金融資產一放款及應收款是否發 生減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係依過去歷史經驗評估個別授 信對象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景,以判斷本集團對其之放款及應收 款是否有減損之虞。

(二)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 計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本集團評估資產負債表日存貨因 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 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 產生重大變動。民國106年12月31日,本集團存貨之帳面金額為342,388 仟元。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 \$ 432 \$
551
短期票券-RP 59, 420 145, 168
支票存款 35,691 11,561
活期存款 207, 446 359,050
定期存款 572, 143 493, 122
合計 S 875, 132 \$
1,009,452
  1. 本集團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集團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本集團因工程保證金用途受限之現金及約當現金計 808 仟元,分類為其 他非流動資產。

  3. 本集團將非滿足短期現金承諾之定期存款轉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E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債券型基金
評價調整
合計
31, 941
305
31,636

本集團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於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認列之評價損益分 別為淨利益13,619仟元及淨損失443仟元。

(三)應收帳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218,691 - \$ 156, 827
減:備抵呆帳 3.575) 3,575)
215, 116 153, 252
    1. 本集團與彰化銀行及兆豐銀行簽訂應收帳款讓售合約,本集團依合約規 定無須承擔應收帳款無法回收之風險,僅須負擔因商業糾紛所造成之損 失,係符合金融資產除列之條件,並於每次撥款時支付管理費。本集團於 民國 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尚未到期之讓售應收帳款金額分別 為 40,936 仟元及 32,870 仟元,已分類至其他應收款。
    1. 本集團之應收帳款為未逾期且未減損者,依據本集團之授信標準其信用 品質資訊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群組1 172, 259 71, 714
群組2 35,023 69, 211
tD 207, 282 925
.40,

群組1為一年內未曾逾期之客戶;群組2為一年內曾逾期之客戶。 3. 已逾期但未減損之金融資產之帳齡分析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30天內 \$
7,658
S 13, 269
31-90天 1,682 --
91天以上 2,069 2,633
11, 409 ۰D 15, 902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1. 已減損金融資產之變動分析:

(1)於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無已減損之應收帳款。 (2)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06年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3,575
105年
3.575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合計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3,575 575

(四)存貨

106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207, 991
( 9,764) -\$ 198, 227
在製品 22,621 1,603) 21,018
製成品 131, 812 8,695) 123, 117
商品 672 646) 26
合計 \$
363,096
(\$ 20,708) \$ 342, 388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62,875
(\$ 8,671) -\$ 54, 204
在製品 26, 725 590) 26, 135
製成品 100, 189 8,814) 91, 375
商品 620 620)
合計 \$
190, 409
(\$ 18,695) \$ 171, 714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106年度 105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S 1, 014, 834 913, 916
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 37, 128 52, 358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2,013 2, 274)
S 1, 053, 975 964,000

本集團於民國 105年度出售部分已提列跌價損失之存貨,而導致存貨淨變 現價值回升。

(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6年度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期末餘額
成本
土地 \$
406, 443
\$ 702 \$ \$ \$ 407, 145
在地改良物 1,109 1,109
房屋及建築 317, 111 16,072 333, 183
機器設備 1, 147, 109 29, 538 $\sqrt{ }$ 1,015) 60, 306 1, 235, 938
運輸設備 6,170 6,170
辦公設備 10,066 770 330 11,166
其他 79,000 9,061 175) 87,886
合計 1, 967, 008 \$ 56, 143 $$^{(3)}$$ 1,190) \$
60,636
2, 082, 597
累計折舊
土地改良物 $925)$ (\$)
$\left( \text{\$} \right)$
185) \$ \$ $$^{(3)}$$ 1,110)
房屋及建築 $94,633)$ ( 11, 725) 106, 358)
機器設備 $730, 227)$ ( 90, 157) 984 819, 400)
運輸設備 $5, 119)$ ( 290) 5,409)
辦公設備 $6, 214)$ ( 833) 7,047)
其他 48, 759) 10, 607) 83 59, 283)
合計 885, 877) ′\$ 113, 797) \$ 1,067 \$ 998, 607)
總計 \$1,081,131 \$1,083,990
105年度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期末餘額
成本
土地 \$
406, 443
\$ \$ \$ \$ 406, 443
土地改良物 1,109 1,109
房屋及建築 316, 327 784 317, 111
機器設備 1,088,082 10,384 48, 643 1, 147, 109
運輸設備 6,631 461) 6,170
辦公設備 10,066 10,066
其他 71,961 6,800 631) 870 79,000
合計 1,900,619 \$ 17,968 (3) 1,092) \$
49,513
1,967,008
累計折舊
土地改良物 (\$ $555)$ (\$) 370) \$ \$ $$^{3}$ 925)
房屋及建築 $83, 196)$ ( 11,437) 94, 633)
機器設備 $647, 107)$ ( 83, 120) 730, 227)
運輸設備 $5, 141)$ ( 421) 443 $\overline{\phantom{0}}$ 5, 119)
辦公設備 $5,318)$ ( 896) 6, 214)
其他 41, 214) 7,615) 70 48,759)
合計 782, 531) $\left(\frac{6}{9}\right)$ 103, 859) \$ 513 \$ 885, 877)
總計 \$1,118,088 \$1,081,131

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六)其他非流動資產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預付設備款 \$
106, 482
\$ 106, 382
存出保證金 4,567 2,316
其他 635 3,540
\$
111,684
۰D 112, 238

(七)短期借款

借款性質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200,000 8 100,000
利率區間 0.8542% $0.59\%$ ~1.12\%

$\sim 10^{11}$ km $^{-1}$

(八)其他應付款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 \$ 26,759 \$
32, 040
應付董監酬勞 6,372 6, 712
應付設備及土地款 8.641 408
其他應付費用 22,610 24,046
\$ 64, 382 \$
63, 206

(九)負債準備

06年度 105年度
期初餘額/期末餘額 3,227 3, 227

本集團之負債準備主係與橡膠產品之銷售相關,並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 資料估計。

(十)退休金

  1. (1)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訂有確定福利之退休辦法,適 用於民國 94年7月1日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前所有正式員工 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 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 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15年以內(含)的 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兩個基數,超過 15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 给予一個基數,惟累積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 額2%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 於台灣銀行。另本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前,估算前項勞工退休準備 金專戶餘額,若該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符合退休條件之勞 工依前述計算之退休金數額,本公司將於次年度三月底前一次提撥 其差額,另就委任經理人按4%提撥退休基金。

(2) 資產負債表認列之金額如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20,583 19,659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13, 155) 12, 232)
淨確定福利負債 428 42

(3)净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bar{\gamma}$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净確定福利負債
106年度
1月1日餘額 \$ 19,659 $\boldsymbol{\mathcal{S}}$ 12, 232 \$ 7,427
當期服務成本 144 144
利息費用(收入) 275 171 104
20,078 12,403 7,67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
包括包含於利息收
入或費用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影 635 635
響數
經驗調整 $130)$ ( $41)$ ( 89)
505 41) 546
提撥退休基金 793 - ( 793)
支付退休金
12月31日餘額 \$ 20,583 \$ 13, 155 $\frac{1}{2}$ 7,428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5年度
1月1日餘額 \$ 17,962 \$ 11,967 \$ 5,995
當期服務成本 142 142
利息費用(收入) 305 203 102
18,409 12, 170 6,239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
包括包含於利息收
入或費用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影
626 626
響數
經驗調整 1,261 94) 1,355
1,887 94) 1,981
提撥退休基金 793 793)
支付退休金 637) 637)
12月31日餘額 \$ 19,659 $\overline{\mathbf{3}}$ 12,232 \$ 7, 427
(4)本公司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基金資產,係由台灣銀行按該基金年度投
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
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
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不動產之證券化商
品等)辨理委託經營,相關運用情形係由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進行監
督。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
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若有不足,則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由

國庫補足。因本公司無權參與該基金之運作及管理,故無法依國際會 計準則第19號第142段規定揭露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分類。

民國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購成該基金總資產之公允價值,請詳 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5)有關退休金之精算假設彙總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折現率 1.10% 1.40%
未來薪資增加率 2.00% 2.00%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因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而影響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分析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增加0.25%
減少0.25%
減少0.25%
106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
531)
現值之影響
551
\$
(\$
478)
493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增加0.25%
減少0.25%
減少0.25%
105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

$475)$ $($ \$ 523) \$ 543 \$ 489 (\$ 現值之影響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 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 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集團於民國107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883仟元。
    1. (1)自民國 94年7月1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 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 「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 提缴券工退休金至券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 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 領取。

(2)民國106年及105年度,本集團依上開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 本分別為 2,475 仟元及 2,569 仟元。

$(+-)$ 股本

民國 106年 12月 31 日止,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 700,000 仟元,分為 70,000 仟股,實收資本額為 675,253 仟元,每股面額 10 元。

(十二)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發行溢價 225, 374 225, 374
庫藏股票交易 8,236 8,236
受贈資產 9
總計 τĐ 233, 619 233, 619
  • (十三)保留盈餘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外,應 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次提列10%為法定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應依股 東會決議保留或分派之。
    1. 由於本公司正值穩定成長階段,考量股東權益、公司財務結構與長遠發 展,股東紅利之總額應為累積未分配盈餘20%以上,其中現金紅利應不 低於股東紅利總額的10%。
    1.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1. (1)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 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 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2. (2)首次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年4月6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 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前述相關資產若 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屬土地以 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本公司因於轉換日所產生保留 盈餘淨影響數為負數,故無須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1. 本公司於民國 106年6月22日及民國 105年6月27日,經股東會決 議通過民國105年度及104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105年度
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通過 差異數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35,023
337, 626
35,023
337, 626
合計
每股股利(元)
372, 649
'n
372, 649
$\mathbf{r}$
104年度
股東會決議 董事會通過 差異數
法定盈餘公積 41,885 41,885
現金股利 337, 626 337, 626
合計 379, 511 379, 511
每股股利(元) 5

$\mathcal{L}^{\text{max}}{\text{max}}$ , where $\mathcal{L}^{\text{max}}{\text{max}}$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分派情形,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 本公司於民國107年3月27日經董事會提議民國106年度盈餘分派, 分派案如下:
106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33, 892
現金股利 337, 626 'n
Ф 371, 518 ٠n n
  1. 有關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八)。

(十四)其他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收入 \$ 10,070 \$
6,463
什項收入 3,798 3, 126
合計 ٠D 13,868 9,589

(十五)其他利益及損失

106年度 105年度
淨外幣兌換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3) $62,862)$ (\$) 29,660
融資產淨利益(損失) $13,619$ ( 443)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50)$ ( 524)
處分投資損失 738)
其他損失 185)
合計 S $(49, 293)$ $($ 31,550)
(十六)財務成本
106年度 105年度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707 \$
1,206

(十七)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106年度 105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84, 903
92,65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113, 797 103, 859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3, 151 4,772
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 201, 851 201, 290
.

(十八)員工福利費用

106年度 105年度
薪資費用 \$
72, 414
\$
80, 299
勞健保費用 6, 210 6, 162
退休金費用 2,723 2,813
其他用人費用 3,556 3, 385
\$
84, 903
\$
92, 659

截至民國 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131人 及130人。

  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於分派盈餘時,應分派員工紅利不低於2%,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3%。

  2. 本公司民國106年及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員工酬勞 Φ 10,620 11, 187
董監酬勞 6,372 6,712
16,992 899

民國106年度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況,分別以2.5%及1.5%估列,估列 金額經董事會決議。其中員工酬勞將採現金之方式發放。

  1.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 105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與民國 105 年度財 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 諭。

(十九)所得稅

  1. 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106年度 105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76, 145 \$ 76, 129
未分配盈餘加徵 4,797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 98 1,310
當期所得稅總額 76, 243 82, 236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6,786$ ) ( 3,068)
所得税費用 \$ 69, 457 \$ 79, 168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106年度 105年度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3 93) ( 337)
2. 所得稅費用調節表:
106年度 105年度
税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69, 420 \$ 72, 997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影響數 4,797
以前年度所得税低估數 98 1,310
遞延所得稅資產可實現性評估變動 61) 64
所得稅費用 $\frac{1}{2}$ 69, 457 \$ 79, 168
  1. 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100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 認列於
期初餘額 損益 他綜合淨利 權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銷貨收入 7,737
\$
\$
619
\$ \$ \$
8,356
退休金未實際提撥數 3,476 87) 3,389
備抵存貨跌價及
呆滯損失 3,178 341 3,519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549 549
未實現兌換損益 5,816 5,816
其他 520 90 610
小計 \$15,460 \$6,779 \$ \$22,239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稅 28, 202) 28, 202)
確定福利義務之
再衡量數 1,218) 93 1,125)
未實現兌換損益 7) 7
小計 (\$29, 427) \$
7
\$
93
\$ $(\$29,327)$
合計 6,786
\$
93
\$
\$
105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 認列於
期初餘額 損益 他綜合淨利 權益 期末餘額
暫時性差異: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銷貨收入 \$7,925 $\left(\text{\$}\right)$ 188) \$ \$ \$
7,737
退休金未實際提撥數 3,559 83) 3,476
備抵存貨跌價及
呆滯損失 3,565 $\left($ 387) 3, 178
採權益法認列之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200 200)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549 549
其他 541 21) 520
小計 \$16,339 $($ \$ 879) $\frac{1}{2}$ \$ \$15,46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税 28, 202) 28, 202)
確定福利義務之
再衡量數 1, 555) 337 1, 218)
未實現兌換損益 3,954) 3,947 7)
小計 $(\$33,711)$ \$3,947 $\frac{1}{6}$ 337 \$ $(\$29,427)$
合計 \$ 3,068 \$ 337 \$
  1. 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4年度。

  2. 因民國 107年2月公布生效之台灣所得稅法修正內容業已廢除兩稅合 一制度相關規定,故不予揭露民國 106年12月31日之未分配盈餘、 股東可扣抵帳戶餘額及預計民國 106 年度盈餘分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相關資訊。

民國105年12月31日之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如下:

105年12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966,784

  1. 本公司民國 105年12月31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及預計可扣抵稅額比 率如下:
105年12月31日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62, 363
$105$ 年度 $($ 實際 $)$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9.53%

(二十)每股盈餘

於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即於本期全數採發放股票方 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06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338,923 67, 525 \$5.02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338,923 67, 52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員工酬勞 177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338,923 67,702 \$5.01
105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350, 227 67, 525 \$5.19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350, 227 67,52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員工酬勞 189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350, 227 67, 714 \$5.17

(二十一)現金流量補充資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06年度 105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16, 779
\$
17,968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408 2,494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8,641)$ ( 408)
加:期末預付設備款 106, 482 106, 382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106, 382) 65, 937)
本期支付現金 108, 646 60, 499

七、關係人交易

$\bar{z}$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缸崙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鉅崙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係本公司總經理之二親等親 屬(其他關係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營業收入
106年度 105年度
商品銷售:
鉅崙公司 $10,571$ \$ 3,548
上開銷貨交易之交易價格與非關係人並無重大異常,而收款條件為月結
30天內收款,一般客戶為到貨後30~120天內收款。
·Æ 1다
  1. 進貨
106年度 105年度
原料購買:
鉅崙公司 174, 251 152
141,
L 明 准 告 亦 易 之 准 貨 僧 枚 击 健 方 按 市 僧 協 議 , 付 款 條 件 塑 一 船 供 雁 商 無 員

上開進貨交易之進貨價格由雙方按市價協議,付款條件與一般供應商無重 大差異。本公司對於一般供應商係依交易條件不同,採月結 60~95 天票 期、L/C 或 T/T 方式支付。

  1. 應收關係人款項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鉅崙公司 689 383
應收關係人款項主要來自商品銷售交易。
  1. 應付關係人款項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鉅崙公司
41, 521 31,804
應付帳款:
鉅崙公司
12,979 S. 14,017
應付關係人款項主要來自進貨交易。

(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6年度 05年度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Ф
еĐ
9,381 806
31
總計 41 2
9.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有記名不可轉讓定存單
511, 307 523, 341 長短期借款
(帳列存出保證金) 808 800 工程保證金
512, 115 524, 141

本公司長期借款已全數清償,惟固定資產設定抵押尚未塗銷。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此事項。

(二)承諾事項

  1. 已簽約但尚未發生之資本支出
106年12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1, 429 64, 326
  1. 本集團按季與特定供應商簽訂採購合約,約定各產品採購價格及總採購 量。當合約約定採買數量提前購買完時,需重新簽訂合約;當本公司產品 配方改變時,特定供應商需依新配方調配出貨,並調整約定價格。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台灣所得稅法修正案於民國 107年2月公布生效,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率自 17%調增至 20%, 此修正自民國 107年度開始適用。本集團評估此稅率變動將 影響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分別增加 3,925 仟元及 199 仟元,相關影響數將 會調整於民國107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中。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倩務。

(二)金融工具

  1. 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 淨額、應收帳款淨額(含關係人)、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含 關係人)、應付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付款的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 合理近似值,另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十 二 $($ 三)。

    1. 財務風險管理政策
  • (1)本集團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匯率風險、 價格風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集團整體風險管 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集團財 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本集團財務部透過與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 避財務風險。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生 性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1. 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 市場風險
    • 匯率風險
      1. 本集團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 要為美元、英鎊、日幣、澳幣及歐元等。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 之商業交易、已認列之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1.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規定集團內各公司管理相對其功能 性貨幣之匯率風險。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已認列資產與負 債之匯率風險,集團財務部係採用遠期外匯合約進行之。當未來 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 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1. 本集團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 為台幣、子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韓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 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6年12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變動 損益 影響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日幣:新台幣 \$
186,886
0.26 \$ 48,590 1% \$
486
美金:新台幣 27,862 29.71 827,780 1% 8,278
歐元:新台幣 1,974 35.37 69,820 1% 698
英鎊:新台幣 868 39.90 34,633 1% 346
澳幣:新台幣 697 23.07 16,080 1% 16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305
29.71 \$ 9,062 1% \$
91
105年12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敏感度分析
帳面金額 變動 損益 影響其他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幅度 影響 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日幣:新台幣 \$
140, 283
0.27 $\mathbf{\$}$ 37,876 1% \$
379
美金:新台幣 28,657 32.20 922, 755 1% 9,228
英鎊:新台幣 1,365 39.40 53, 781 1% 538
澳幣:新台幣 789 23.17 18, 281 1% 183
歐元:新台幣 510 33.70 17, 187 1% 172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99
32.20 \$ 9,628 1% \$
96
  1. 本集團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於民國106年及105年 度認列之全部兌換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為 62.862 仟元及 29.660 仟元。

價格風險

  • A.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透過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集團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 風險。本集團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 價格風險,本集團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集 團設定之限額進行。
  • B.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基金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 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 格上升或下跌 1%,而其他所有因素维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國 106年及105年度之稅後淨利因來自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減少或增加0仟元及265仟元。

利率風險

  • A. 本集團之利率風險來自短期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集 團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被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及 約當現金抵銷。
  • B. 依模擬之執行結果, 利率變動 1%對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稅後淨 利之最大影響分別為增加或減少 415 仟元及 346 仟元。此等模擬 於每季進行,以確認可能之最大損失係在管理階層所訂之限額 内。
  • $(2)$ 信用風險
    1.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本集團財務損失之 風險。本集團採行之政策係針對每一交易客戶依其交易量、地區 别给予信用額度,新客戶大多議定以出貨前收款進行交易,以減 輕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集團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 方之信用狀況,並持續致力於客源多元化及拓展海外市場,以降 低客戶集中風險。
    1. 於民國 106年及105年度,並無超出信用限額之情事,且管理階 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1. 本集團未逾期且未減損金融資產之信用品質資訊如下:
    2. (1)現金及約當現金:

本集團之各項現金及約當現金係存放於信用良好之金融機 構,經評估往來之銀行其信用品質尚稱良好。

(2)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團之非避險衍生性金融工具均屬遠期外匯合約,交易對 手均為具一定等級信用品質之金融機構,尚無重大信用風險。

$(3)$ 應收票據:

本集團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交易 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 (4)應收帳款:
  • 請詳附註六 (三)說明。
  • $(5)$ 存出保證金:

本集團之存出保證金主要係承接業務而支付予業主之押標 金,因本集團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 交易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6)$ 其他金融資產:

本集團針對可交易對手之信用狀況事先進行篩選控管,交易 對手皆有一定等級之信用品質,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 $(3)$ 流動性風險
    1. 集團財務部監控集團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 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的借款承諾額 度,以使集團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此等預測考量集 團之債務融資計畫、債務條款遵循、符合內部資產負債表之財務 比率目標。
    1. 集團財務部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存款、定期存款、貨幣 市場存款及有價證券,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 流動性,以因應上述預測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1. 下表係本集團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及衍生性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 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 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 之金額。

3個日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6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至1年內 1至5年內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473
\$200,604 \$ \$ \$201,077
應付票據 62, 401 450 62,851
應付票據-關係人 41,521 41, 521
應付帳款 49,508 49,508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979 12,979
其他應付款 64, 382 64,382
存入保證金 100 100
非衍生金融負債

3個月

105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至1年内 1至5年內 5年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214 \$100, 356 \$ \$ \$100,570
應付票據 61,635 61,635
應付票據-關係人 31,804 31,804
應付帳款 50, 250 50,25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4,017 14,017
其他應付款 63, 206 63, 206
存入保證金 100 $100\,$
$\mathbf{r}$ . The set of $\mathbf{r}$
  • (三)公允價值資訊
    1. 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F:$
    2.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 (未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 倩交易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本集團 投資之受益憑證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3.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集團投資之遠期外匯合約的公允價值均屬 之。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1. 民國 106年及105年12月31日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 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 相關資訊如下:

106年12月31日:無此情形。

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31,636
    1. 本集團用以衡量公允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說明如下:
  • (1)本集團採用市場報價作為公允價輸入值(即第一等級)者,依工具之 特性分列如下:
上市(櫃) 轉(交)換
公司股票 封閉型基金 開放型基金 政府公債 公司債 公司債
加權平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收盤價 淨值 成交價 均百元價 收市價
  • (2)除上述有活絡市場之金融工具外,其餘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係以評 價技術或參考交易對手報價取得。透過評價技術所取得之公允價值 可参照其他實質上條件及特性相似之金融工具之現時公允價值、現 金流量折現法或以其他評價技術,包括以合併資產負債表日可取得 之市場資訊運用模型計算而得(例如櫃買中心參考殖利率曲線、 Reuters 商業本票利率平均報價)。
  • (3)遠期外匯合約通常係依據目前之遠期匯率評價。
  • (4)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集團 持有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預估 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模型風險或流動性風險 等。根據本集團之公允價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制程序, 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合併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 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所使用之 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狀況調整。
    1. 民國 106年及105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1. 民國 106年及 105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1. 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工具,其公允價值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報 價衡量。當報價可即時且定期自證券交易所、交易商、經紀商、產業、 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 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集團持有 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現實買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級 之工具主要包括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無此情形。
    1.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此情形。
    1.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 分):無此情形。
    1.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1.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1.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1.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請詳附表一。
    1.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此情形。
    1.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請詳附註六(二)及附註十二(三)。
    1.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無此情形。
  •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無此 情形。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基本資料:無此情形。

  2. 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 大交易事項:無此情形。

  3. 十四、部門資訊

  4. (一)一般性資訊

本集團管理階層已依據主要營運決策者於制定決策所使用之報導資訊辨 認應報導部門,並將業務組織按產品別分為橡膠輸送帶及其他等部門。本 集團之企業組成、劃分部門之基礎及部門資訊之衡量基礎於本期並無重 大改變。

(二)部門資訊

本集團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損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

(三)部門損益、資產與負債之資訊

  1.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06年度 橡膠輸送帶 其他 總計
外部客户收入 620, 011 13.852
\$
633, 863
部門稅前損益 434, 830 26, 450)
3
408, 380
105年度 橡膠輸送帶 其他 總計
外部客户收入 1, 549, 358 S
12.760
\$1,562,118
部門稅前損益 453, 539 25, 712)
S
427, 827
  1. 本集團之應報導部門係將業務組織按產品別分類。

    1. 本集團之收入主要係生產銷售橡膠輸送帶產品。
    1.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財務報告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 總相同。本集團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損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 礎。
  2. (四)部門損益之調節資訊

部門間之錨售係按公允交易原則進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 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1. 本期調整後部門收入合計與繼續營業部門收入合計調整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後
收入數
\$
1,620,011
\$
1, 549, 358
其他營運部門調整後
收入數
營運部門合計
消除部門間收入
13,852
1,633,863
12,760
1, 562, 118
合併營業收入合計數 1, 633, 863 1, 562, 118
  1. 本期調整後部門稅前損益與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損益調節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後
稅前損益
\$
434, 830
\$
453, 539
其他營運部門調整後
税前損益
營運部門合計
消除部門間損益
26, 450)
408, 380
25, 712)
427, 827
繼續營運單位本期利益
合計數
408, 380 427, 827

(五)產品別之資訊

本集團主要產業部門係生產橡膠輸送帶、橡膠板、耐油、耐酸、耐熱迫緊 等各種橡膠製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因該部門之營業收入、營業利益及所 使用可辨認資產均佔總營業收入、總營業利益及總資產之90%以上,故屬 單一產業。

(六)地區別資訊

收入係以客戶所在地區統計。非流動資產依資產所在地區分,包括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商品、存出保 證金及遞延所得稅資產,本集團民國106年及105年度地區別資訊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北美洲 \$
693, 479
\$ 837, 177 \$
歐洲 486,700 382, 161
亞洲 397, 302 1, 192, 103 264, 963 1, 192, 165
其他地區 56, 382 77, 817
1,633,863 1, 192, 103 1, 562, 118 1, 192, 165

(七)重要客户資訊

本集團民國106年及105年度重要客戶資訊如下:

106年度

105年度

エリリーニノヌ 100 T X
收入 部門 收入 部門
ਥਾ \$
196.668
橡膠輸送帶 \$
210, 965
橡膠輸送帶
123, 283 橡膠輸送帶 186, 626 橡膠輸送帶
193, 326 橡膠輸送帶 79, 225 橡膠輸送帶
\$
513, 277
\$
476, 816

附表一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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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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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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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
金額 后捣造 / 朔 / 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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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信期間 $\frac{1}{2}$ 投信期間 餘額 19 / 茶碟 11K 【篇】
______
15.

E
1D.
"實業股份有限公
福禄山
长圆径 174, 251 18.51% 月結60-95天

#
54,500 32.66%

註1: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註2:若有預收(付)款項情形者,應於備註欄斂明原因、契約約定條款、金額及與一般交易型態之差異情形。
註3: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4:與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追丶銷貨交易資訊,請詳附註七(二)2.之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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