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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C — AGM Information 2019
Jun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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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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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 業 承 印 第 三 聯
C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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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聯
10601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 7 號地下二樓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 : 3 0 ∼下午4 : 3 0 24小時語音專線:(02)2702-3999 語音代號:2114 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網址:agency.capital.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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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內
郵資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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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郵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 號1505 國內郵簡 開會通知 請即拆閱
股東 台啟 ※(未書寫正確郵遞區號 者,應按信函交付郵資)
本次股東常會恕不發放紀念品
集保結算所「股東e票通」 電子投票 www.stockvote.com.tw
群益金鼎股務代理部蒐集您提供的個人資料,僅於辦 理股務業務之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 編號: | 編號: | 編號: | 1 0 8 - 6 7 0 | 1 0 8 - 6 7 0 | 1 0 8 - 6 7 0 | 1 0 8 - 6 7 0 | |||
|---|---|---|---|---|---|---|---|---|---|
| 第 二 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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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簽到卡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 一○八年股東常會 670 時間:108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地點: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南崗三路294號 |
委 託 書 | 五 萬 元 , 檢 舉 電 話 : ( ○ 二 ) 二 五 四 七 三 七 三 三 。 保 結 算 所 檢 舉 ,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 最 高 給 予 檢 舉 獎 金 二 、 發 現 違 法 取 得 及 使 用 委 託 書 , 可 檢 附 具 體 事 證 向 集 一 、 禁 止 交 付 現 金 或 其 他 利 益 之 價 購 委 託 書 行 為 。 |
委託人(股東) | 編號 | |||||
| 一、茲委託 君(須由委託人親自填寫,不得以蓋章 方式代替)為本股東代理人,出席本公司108年6月25日舉行之股東 常會,代理人並依下列授權行使股東權利: □(一)代理本股東就會議事項行使股東權利。(全權委託) □(二)代理本股東就下列各項議案行使本股東所委託表示之權利與意 見,下列議案未勾選者,視為對各該議案表示承認或贊成。 1.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4.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5.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討論修訂「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 7.討論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二、本股東未於前項□內勾選授權範圍或同時勾選者,視為全權委託,但 股務代理機構擔任受託代理人者,不得接受全權委託,代理人應依前 項(二)之授權內容行使股東權利。 三、本股東代理人得對會議臨時事宜全權處理之。 四、請將出席證(或出席簽到卡)寄交代理人收執,如因故改期開會,本 委託書仍屬有效(限此一會期)。 此 致 授權日期 年 月 日 □1.承認□2.反對□3.棄權 □1.承認□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1.贊成□2.反對□3.棄權 鑫 永 銓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東戶號 | 簽名或蓋章 | |||||||
| 持有股數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
| 徵求人 | 簽名或蓋章 | ||||||||
| ※請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備核驗※ 持有股數: 股東或代 理人姓名: 股東戶號: |
戶 號 | ||||||||
| 姓 名 或 名 稱 |
|||||||||
| 受託代理 人 | 簽名或蓋章 | ||||||||
| 戶 號 | |||||||||
| 注意事項 ※貴股東如擬親自 出席:請蓋妥印鑑 或簽名後,於開會 當日辦理報到即可 ,免再寄回。 |
簽 名 或 蓋 章 親 自 出 席 |
姓 名 或 名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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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分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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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址 |
徵求場所及 人員簽章處[:]
670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一○八年現金股利匯款帳戶登記申請書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一○八年股票股利帳簿劃撥徵詢通知書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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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匯款申請書請於 股東戶號
108年6月25日(星期二)
前寄達群益金鼎證券股
務代理部。
2.現金股利發放日俟股東 股東戶名
會通過後另行公告,並
依下列指定方式辦理。
3.貴股東原登記帳號無誤 聯絡電話
者免寄回。 (請務必填寫)
銀行存款帳號 本人同意每年度現金股利
選 項 銀行名稱 銀行代號 (分行別、科目、編號、檢碼) 依左列帳號匯撥或郵寄支票
原 登 記
(帳號無誤者,免寄回)
新增或變更
(請附存摺封面影本)
□撤銷原登記帳戶,改郵寄支票
(請蓋股東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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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 業 承 印
C 版
本公司擬依公司法第267條及按「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相關規定辦理,說明如下: 一、預計發行總額: 以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數1%為限,暫訂200,000股。 第 二、發行條件:
-
四 1.預計發行價格:每股10元,實際發行價格由股東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發行日決定之。
-
2.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與績效條件等綜合指標者。
-
聯 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
4.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除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另有規定外,其股份本 公司將以發行價格向員工收買,並註銷。
-
三、員工之資格條件及得獲配或認購之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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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發行日為止為本公司正式員工且符合一定績效表現者。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等、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 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擬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後提報董事會決議。
-
2.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 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例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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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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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提高員工對公司向心力及歸屬感,以增加競爭力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最大利益。 五、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假設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0元,預估發行後可能費用化總額為新台幣14,880仟元,以108年3月8日(董事會議通知發出前一日)之收盤價新台幣84.4元計算,每年 分攤之費用金額對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之估算分別為1,860仟元、4,464仟元、4,464仟元、4,092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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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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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108年3月8日收盤價新台幣84.4元計算,每年對每股盈餘影響情形108年度、109年度、110年度、111年度約0.028元、0.066元、0.066元、0.060元(以108 年3月8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67,525,288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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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未來之市場競爭需要更多優秀人才,創造更佳之產品,未來年度之營收預估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 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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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案擬於股東會通過後,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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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案屆時辦理發行時,授權由董事會決議後,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九、本案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或其指定之人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
委 託 書 使 用 須 知
第 五 一、股東親自出席者,不得以另一部份股權委託他人代理,委託書與親自出席簽到卡均簽名或蓋章者, 聯 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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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託書之委託人、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 一七七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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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且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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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委託出席者請詳填受託代理人或徵求人戶號、姓名、身分證字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 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簽名或蓋章欄內簽名或蓋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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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東接受他人徵求委託書前,應請徵求人提供徵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 公告之徵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徵求人與擬支持被選舉人之背景資料及徵求人對股東會各 項議案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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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委託書最遲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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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 二日前,以書面向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一○八年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
一、茲訂於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假南投市南崗工業區南崗三路294號,召開一○八年股東常會。本次會議受理股東開始報 到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前,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議事內容:(一)報告事項:1.107年度營業狀況報告。2.107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 第 3.107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二)承認事項:1.承認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107年度盈餘分配案。(三)討 六 論事項:1.討論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2.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3.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4.討論修訂「資金 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程序」案。5.討論本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四)臨時動議。 聯
二、本次股東會召集事由若有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列舉之議案主要內容說明,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mops.twse.com.tw/)點選基 本資料\電子書\年報及股東會相關資料\公司代號或簡稱、年度\「股東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或「議事手冊及會議補充資料」查詢。 三、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主要內容:1.擬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337,626,440元,每股配發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 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息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2.擬由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 33,762,64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376,264股,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3.前述股利分派如嗣後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 ,股東配息率及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四、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事項說明詳第四聯。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起至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
六、除公告外,特函奉達,並隨函檢附股東會出席簽到卡及委託書各一份,至希 查照撥冗出席。 貴股東如親自出席時,請填具第二聯出席簽到 卡並加蓋印鑑或簽名後,於開會當日直接至會場辦理報到,免再寄回。若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填具第二聯委託書並加蓋印鑑或簽名後,於開 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俟經股務代理人填製出席簽到卡寄交 貴股東代理人收執,以憑出席 股東會。
七、如有股東徵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08年5月24日前製作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揭露於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
八、本次股東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直接鍵入網址:http://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免費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 九、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8年5月25日至108年6月22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 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網址:www.stockvote.com.tw】。
此 致
貴股東
鑫永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