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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dsun Technologies Inc.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Oct 1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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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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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恒生电子 证券代码:600570 编号:2014-060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4:30
-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0 月 23 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决定,拟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 1、现场会议日期:2014 年10 月31 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4 年10 月31 日(星期五)9:30-11: 30,13:00-15:00。
-
2、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公司会议室。
-
3、会议召集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现场会议议程:
第一项、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井贤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程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张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第二项、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丁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郭田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三项、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韩歆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黄辰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2、网络投票操作程序:详见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附件2)。
三、特别提示
-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截止2014 年10 月23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 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五、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时间:2014 年10 月27 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 00--16:30。
-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3、登记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 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
2、会议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 号恒生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
联系人:谢女士
电 话:0571-28829378 传 真:0571-28829703 邮 编:310053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 1 :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下述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单位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时间: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票指示:(本次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 审议事项 | 同意 |
|---|---|
| 一、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总计票数为: 代表股权数X4) |
|
| 1、选举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2、选举井贤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3、选举程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4、选举张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二、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总计票 数为:代表股权数X2) |
|
| 1、选举丁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选举郭田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三、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1、选举韩歆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2、选举黄辰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股东签名或盖章: |
附件 2 :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投票时间:2014 年10 月3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三)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1.投票代码 | |||
|---|---|---|---|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说明 |
| 738570 | 恒生投票 | 3 项议案共计8个子 内容 |
A 股股东 |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 和议案2 采取累积投票制,不适用一次性表决方 式,而除采用累积投票制外的其他提案只有一项,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不设一次性 表决,所有提案进行分项表决。
(2)分项表决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如下表:
| 表决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 格(元) |
|---|---|---|
| 1 | 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累 积投票制,总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X4) |
|
| 1.01 | 选举胡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1 |
| 1.02 | 选举井贤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2 |
| 1.03 | 选举程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3 |
| 1.04 | 选举张东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4 |
| 2 | 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制,总计票数为:代表股权数X2) |
|
| 2.01 | 选举丁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1 |
| 2.02 | 选举郭田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
| 3 | 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3.01 | 选举韩歆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3.01 |
| 3.02 | 选举黄辰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3.02 |
3、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
1.如某A 股投资者持有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一项、第二项
-
进行分项表决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 报价格 (元) |
申报股数 | ||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
| 关于增补暨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 胡晓明先生 | 1.01 | 400 | 100 | 200 |
| 井贤栋先生 | 1.02 | 100 | 200 | |
| 程立先生 | 1.03 | 100 | ||
| 张东晖先生 | 1.04 | 100 |
因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
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有 4 名, 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董事议案组,拥有 4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 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 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以此类推。
-
2、如某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第三项议案的议案组(非累积投
-
票制)进行分项表决,方式如下:
|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对应议案 | 买卖股数 | 买卖股数 |
|---|---|---|---|---|---|
| 738570 | 买入 | 3.01 元 | 第三项议案第一 项子议案:选举 韩歆毅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 |
1 股 | 同意 |
| 2 股 | 反对 | ||||
| 3 股 | 弃权 | ||||
| 买入 | 3.02 | 第三项议案第二 项子议案:选举 黄辰立先生为公 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 |
1股 | 同意 | |
| 2股 | 反对 | ||||
| 3股 | 弃权 |
(四)投票注意事项
-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 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 网络投票),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
4.本次会议有多项表决事项,股东仅对某项或者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 即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