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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dsun Technologies Inc.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6
Ma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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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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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5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有四位独立董事,分别为汪祥耀 先生、周淳女士、宋艳女士、田素华先生。汪祥耀先生,于2020 年4 月起任职公司独立董 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 年1 月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周淳女士,于2022 年4 月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 年1 月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宋 艳女士、田素华先生,于2025 年4 月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均为2025 年4 月22 日-2025 年12 月31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四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四位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汪祥耀先生、周淳女士、宋艳女士、田素华先生《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 续保持独立性,在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6 日
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汪祥耀,于2020 年4 月起任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 年1 月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本人2025 年度独立性 自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
是□ 否√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
是□ 否√ |
| 6 |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
| 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
是□ 否√ |
| 8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是□ 否√ |
|---|---|---|
| 经自查,本人在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汪祥耀 2026 年3 月26 日 |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周淳,于2022 年4 月起任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 年1 月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本人2025 年度独立性 自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
是□ 否√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
是□ 否√ |
| 6 |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
| 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 是□ 否√ |
| 的人员; | ||
|---|---|---|
| 8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是□ 否√ |
经自查,本人在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周淳 2026 年3 月26 日
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宋艳,于2025 年4 月起任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 年4 月22 日-2025 年12 月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
是□ 否√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
是□ 否√ |
| 6 |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 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
| 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
是□ 否√ |
| 8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是□ 否√ |
||
|---|---|---|---|---|
经自查,本人在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宋艳
2026 年3 月26 日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本人田素华,于2025 年4 月起任职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2025 年4 月22 日-2025 年12 月31 日。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本人2025 年度独立性 自查情况如下:
| 序号 | 事项 | 自查结果 |
|---|---|---|
| 1 |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
是□ 否√ |
| 2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 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
是□ 否√ |
| 3 |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 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4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 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
| 5 |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
是□ 否√ |
| 6 |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 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
| 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的人员; |
是□ 否√ |
| 8 |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
是□ 否√ |
|---|---|---|
| 经自查,本人在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田素华 2026 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