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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dsun Technologies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Oct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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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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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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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9-04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名称:恒迈神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 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 恒生电子投资金额:4690 万元人民币

  •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存在可能 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合资公司在开拓新业务领域过程中,可能面临 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相关 风险。

一、 事项回顾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曾于2019 年 1月29日公告与IHS Markit旗下子公司Ipreo Holdings LLC(以下简称“Ipreo”) 签订《合作备忘录》事项。合作主要内容为公司与Ipreo 或其关联方拟在中国大 陆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并由该中国合资公司在香港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公司和 Ipreo 拟通过上述中国合资公司和香港子公司就部分相关Ipreo 产品在中国内地 的本地化和商业化事宜进行合作。上述事项详见公司2019-001 号公告。

二、 合作进展

2019 年10 月22 日,公司与IHS Markit 全资子公司MARKITSERV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MarkitSERV”)在杭州签署合资合同,双方将在杭州共同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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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注册设立恒迈神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以下简称“恒迈科技”或“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 万元。其中恒 生电子出资4690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份比例为67%,MarkitSERV 出资2310 万元 人民币,占合资公司股份比例为33%。

本次投资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长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长批准了上述投资。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属于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该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通过。

三、 交易对方介绍

  1. 名称:MARKITSERV Holdings Limited。

  2. 成立时间:2009 年5 月6 日。

  3. 注册地址:4th Floor Ropemaker Place, 25 Ropemaker Street, London EC2Y 9LY。

  4. 股东介绍:MarkitSERV 为IHS Markit 全资子公司。IHS Markit(NYSE:INFO) 为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成立于1959 年,总部位于伦敦。是一家全球商 业资讯服务的多元化供应商,为全球范围内的主要行业和市场提供关键信息、 分析和解决方案。

四、 拟成立合资公司介绍

  1. 名称:恒迈神州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称,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3. 股权结构:恒生电子以现金方式出资469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7%; MarkitSERV 以现金方式出资2310 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33%。

  4. 合资公司宗旨:建立适合中国债券市场的承销和发行网络,帮助中国投资银 行和机构投资者对接到全球发行网络,支持中国债券市场的开放以吸引海外 投资者直接投资国内债券,为固定收益的参与各方提供信息解决方案。

  5. 合资公司初始经营范围拟涵盖:批发、零售电脑、软件产品及辅助设备;与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有关的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批发通讯设备。最终经营范 围以实际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五、 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出资安排。双方应于出资义务的所有先决条件满足之日后的四十五个日历日 内,或于其他双方约定的时间,缴纳各自的注册资本金额。

  2. 合同生效及有效期。合资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以书面形式 另行约定或根据合资合同及章程终止合资合同,否则合资公司的合资期限应 为无限期。

  3.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安排。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MarkitSERV 有权指派两名董事,恒生电子有权指派三名董事。恒生电子有权提名首席执 行官、首席技术官。MarkitSERV 有权提名首席财务官。

  4. 违约救济。各当事方均同意并承诺向另一当事方赔偿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由该另一当事方引起或与之有关的损失,这些损失是由以下事项引起或与 之相关的:任何违约或未履行本合资合同和/或章程的规定以及任何合资公司 违约或不履行其他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Ipreo 产品许可协议和定制产品 许可协议)中条款的规定,在以上各情况下,除非此类损失是由于另一方的 过失、欺诈或故意违约造成的。

  5. 争议解决方式与适用法律。合同相关争议应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根据提交仲裁之时有效的《HKIAC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争议将最终通过仲 裁解决。合资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释和执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如果中国 法律未对合资合同的任何规定或概念作出解释,则应根据国际公认的法律原 则对此类规定或概念进行解释。合资合同以中文和英文签署,两种版本应被 认为具有相同的含义,并且具有同等效力。

六、 风险提示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恒生电子与MarkitSERV 拟成立合资公司,有助于双方携手开拓中国大陆债 券发行市场电子簿记建档业务,深入拓展债券一级市场,也有助于探索公司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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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化发展道路。因合资公司尚处于筹建期,本次投资对公司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尚需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存在可能未获得有关 机构批准的风险。合资公司在开拓新业务领域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 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存在相关风险。公司将密切关 注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加强风险管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10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