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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dsun 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2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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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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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 2016-005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汉投资向蚂蚁金服转让其持有的恒生智能集成公司股权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递交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3 名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
7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生电子”)于2015 年 3 月4 日经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 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投资与管理办法》(2015 版)(以下简称“投资与管 理办法”),希望通过核心员工和公司的共同投资,给尚处于起步阶段或需要更大投 入的创新业务注入活力,激发创业激情,共同成长与分享,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现员工持股平台宁波云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汉投 资”)拟转让其在杭州恒生智能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集成公司”)的 人民币2,400 万元的全部股权于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蚂蚁金服”),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16,500 万元。
上述交易完成后,智能集成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转让前与转让后的对
比):
| 转让前 | 转让后 | ||||
|---|---|---|---|---|---|
| 股东 | 认缴注册资 本(人民币) |
股权占比 | 股东 | 认缴注册资 本(人民币) |
股权占比 |
| 云汉投资 | 2,400 万 | 100% | 蚂蚁金服 | 2,400 万 | 100% |
| 总计 | 2,400 万 | 100% | 总计 | 2,400 万 | 1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蕾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新座5 幢802 室
营业执照号码:330106000060708
公司介绍: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成立于2000 年10 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2,608,513 元。蚂蚁金 服旗下有支付宝、余额宝、招财宝、蚂蚁聚宝、蚂蚁花呗、芝麻信用、蚂蚁金融 云、蚂蚁达客等子业务板块。
关联关系:蚂蚁金服间接持有本公司20.72%股权,蚂蚁金服构成恒生电子的关
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智能集成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 万元,云汉投资系单一股东,注册 资本已全部实缴到位。2015 年度,智能集成公司营业收入为0 元,净资产为人 民币23,567,610.05 元,净损失为人民币24,211.79 元。截止目前,智能集成公 司持有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7.0685%股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
1、交易内容:
-
(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a)云汉投资将其持有的智能集成公司人民币2,400 万元注册资本(即智能集 成公司 100% 股权)转让给蚂蚁金服。
b)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16,500 万元,转让价款的交割方式为货币, 转让价款的交割时间由云汉投资与蚂蚁金服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 c)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15 年12 月31 日]。
2、定价依据:本次交易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智能集成公司以2015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根 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8】号,智能 集成公司2015 年12 月31 日的评估价值为159,841,291.61 元,双方协商后确 定本次交易价格为16,500 万元。本次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云汉投资与蚂蚁金服有关智能集成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使员工持股平台前
期投资的部分项目有了部分投资收益回报,体现了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与分享的 理念,有利于激发员工的创业激情。
根据投资与管理办法,由于恒生电子在回购员工持股平台的股份时是以固定 收益的形式体现,因此,预计本次交易未来对恒生电子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云汉投资与蚂蚁金服无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的3 名独立董事事先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议案的汇报,并事先审 阅了公司递交的本次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制度 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 投资与管理办法》(2015 版)确定的基本原则。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晓明、井贤栋、程立、张东晖、彭政纲、刘曙 峰、蒋建圣等7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递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符合公开、 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此项关联交易符合《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入股“创新业务子公司” 投资与管理办法》(2015 版)确定的基本原则。此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胡晓明、井贤栋、程立、张东晖、彭政纲、刘曙 峰、蒋建圣等7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递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符合公开、 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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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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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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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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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