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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 AGM Information 2017

Jun 16,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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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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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六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一○六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二)上午九時整
開會地點: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一路1-8 號

承認事項

第 一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 說 明:一、民國一○五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業經立本台灣聯 合會計師事務所劉克宜、張書成會計師查核完竣,併同營業報告 書業經民國106 年03 月21 日董事會通過在案,並送請監察人查 核完竣。

  • 二、 民國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會計師查核報告及上述財務報表, 請參閱議事手冊。

  • 三、敬請 承認。

決  議:

第 二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本公司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 說 明:一、本公司擬自民國105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現金股利新台幣 373,342,779元,現金股利每股配發約1.65元,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本次分配 係動用105年度之盈餘。

  • 本盈餘分配案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日之流通在外股數計算,嗣後 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股份總數發生變動或各項條件如因法令變 更、主管機關核定變更,致影響股東配息率時,擬請股東常會授 權董事長調整股東配息率。

  • 三、有關股東紅利之配息基準日、發放日或其他相關事宜,於股東會 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長另訂之。

  • 四、擬具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如下:

1

仲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一○五年度盈餘分配表

單位:新台幣元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金額 備註
期初未分配盈餘 1,762,430
其他綜合損益實現轉入保留盈餘 506,789 確定福利計劃精算利益(損
失)等
註銷庫藏股借記保留盈餘 0
調整後未分配盈餘 2,269,219
本期稅後淨利 449,271,773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10%) (44,927,177)
提列其他權益特別盈餘公積 (25,386,244)
本期可供分配盈餘 381,227,571
分配項目
股東紅利-現金(盈餘分配) 373,342,779 每股 $1.65
分配總額 373,342,779
期末未分配盈餘 7,884,792
     負責人:鄭 炎 為          經理人:鄭 炎 為         主辦會計:蕭盛銘
        五、敬請  承認。
決    議:

討論事項

第 一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

  • 說 明:一、本公司擬以「取得或處分子公司股權價格與帳面價值差額」之 資本公積新台幣33,940,253 元,按分配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 持有股份,每股配發現金約0.15 元,嗣後如因本公司流通在外 股份總數發生變動或各項條件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變 更,致影響股東配息率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調整股東 配息率。

  • 二、現金配發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分派不足壹元之畸零 款,轉列其他收入。

  • 三、有關股東紅利之配息基準日、發放日或其他相關事宜,授權董 事長於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另訂之。

  • 四、提請 決議。

決    議:

2

  • 第 二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 說 明:一、為符合公司實務需要及配合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 「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之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 手冊。

  • 二、提請 決議。

  • 決 議:

  • 第 三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一、為符合公司實務需要及配合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之前後條文對照表, 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提請 決議。

  • 決 議:

  • 第 四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一、為符合公司實務需要及配合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 「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修訂之前後條文對照表,請 參閱議事手冊。

  • 二、提請 決議。

  • 決 議:

  • 第 五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 說 明:一、為配合法令修訂、符合公司實務需要及配合審計委員會之設置, 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之前 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 二、提請 決議。

  • 決 議:

  • 第 六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 說 明:一、為符合公司實務需要及配合審計委員會之設置,擬修訂本公司

3

「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並更改辦法名稱為「董
事選舉辦法」,修訂之前後條文對照表,請參閱議事手冊。
二、提請 決議。
決    議:

選舉事項

第 一 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改選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
  • 說 明:一、 本公司之董事及獨立董事於106 年6 月19 日任期屆滿,擬配合 本次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全體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於 106 年6 月13 日提前解任。

  • 二、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規定,本次股東常會擬選任董事11 席(含 獨立董事3 席,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自民 國106 年6 月13 日起至109 年6 月12 日止。

  • 三、 依法令暨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十七條之一規定,獨立董事選 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股東應就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 之,茲將獨立董事候選人學(經)歷相關資料載明如下:

姓名 學(經)歷 現職 持有股份
數額
莊烋真 臺北市立大學
嘉彰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巨運體育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湯臣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錦江湯臣洲際酒店董事
湯臣浦東開發有限公司董事
湯臣開發有限公司董事
湯臣高爾夫(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總經理
上海湯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
仲琦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暨
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康得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總經理
摩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

財團法人震旦文教基金會董事
0
黃政浪 交通大學計算機研究所
是方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中華電信公司研設會委員
中華電信公司副總經理
中華電信公司北區分公司副總經

中華電信公司人力資源處處長
中華電信公司網路維護處處長
榮電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榮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華電信公司電子維護中心主任
仲琦科技(股)公司薪資報酬委
員會委員
25,000

4

電信訓練所講師
陳樂民 國立政治大學
NCR 台灣分公司業務代表/業務經
理/副總
NCR 中國分公司總經理
Philips 電子中國集團商業電子部
總經理
Diebold 美國迪堡公司亞太區總裁
/全球執行副總裁
OKI 沖電氣日本總公司資深顧問
創見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
立董事
0
        四、提請 選舉。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第 一 案  (董事會提)
  • 案 由: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 說 明:一、為借助新當選董事及獨立董事之專才與相關經驗,爰依公司法 第 209 條規定,提請股東會同意解除本公司新當選董事本人及 其代表之法人股東之競業禁止之限制。

  • 二、提請 決議。

決  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