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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RON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6
Apr 24, 2026
52294_rns_2026-04-24_09c59f0b-b15f-46e7-bc45-9dbc55680b41.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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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3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
洞碉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3092)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客服專線:(02)6636-5566
678
中國國務院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代理人:中國重慶南路洞碉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信託服務有限公司
(限向部局審計交零)
國內
部資已付
台北部局許可證
台北字第1333號
國內部簡
未書寫此確保經區號者
應按信函交付部資
股東 台啟

集保股價(價的條件說明)

紀念品領取說明
一、股東會紀念品:欲號線(紀念品數量如有不足時,得以價值租當者替代)。
二、股東如欲委託代理出席領取紀念品時,請於委託書簽名或蓋章[徵求股數限壹仟股(含)以上]自115年4月24日起至5月21日止洽股求人之股求場所辦理(股東辦理股東會委託書及領取紀念品事宜,請依各股求場所之營業時間內前往洽辦,例假日除外,各股求場所得視股求收況提早結束股求),恕不部署及補發。股求場所自115年4月24日起詳見證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網站(https://ecorp.ctbclank.com/cts/index.jsp)或利用客服語音專線(02)6636-5566掃股票代號:3092查詢。
三、紀念品發放原則: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將不予發放紀念品【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採電子投票之股東除外】。
(1) 紀念品於開會當天會議結束前會場發放。
(2) 採電子投票之股東,紀念品領取方式:A.對象:限已於115年4月27日至5月24日完成電子投票之股東。B.攜帶文件:『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股東e票通』網頁之『議案表決情形』頁面全頁。C.領取期間及地點:自115年6月8日起至6月10日止(每日9:00至16:30)至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02-2563-5711)領取,恕不部署及補發。
委託書填表須知
一、委託書應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接受他人股求委託書前,應請股求人提供股求委託書之書面及廣告內容資料,或參考公司彙總之股求人書面及廣告資料,切實瞭解股求人與親支持被違禁人之營業資料及股求人對股東會各項議案之意見。
三、股東應使用本公司印發之委託書用紙。委託書與親自出席的簽名或蓋章者,視為親自出席;但委託書由股東交付股求人或受託代理人者視為委託出席。
四、委託書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股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股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者,得以當場蓋章方式代替之。
五、股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應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評述戶號、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住址、受託代理人如非股東,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股求人如為信託事業、股務代理機構,請於股東戶號欄內填寫統一編號。
六、委託書應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委託書送達股務代理人後,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或欲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股務代理人為繳納委託之通知;逾期繳納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
| 委託書 | 委託人(股東) | 備註 | 676 滿碩 | ||
|---|---|---|---|---|---|
| (項目中之委託出席資料予辦理相關 | 洞碉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股東常會 出席簽到卡 時間:115年5月27日上午9時登 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8樓 【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大禮堂】 股東戶號: 股東戶名: 持有股數: | 一、 | |||
| 號線 | |||||
| 股東 | |||||
| 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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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 | 股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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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 | 股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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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 | 676 滿碩 | ||||
| 股東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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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 |
股求場所及人員簽章處: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115年股東常會委託書徵求人彙總名單 股東常會日期115年5月27日
| 徵求人 | 委任股東 | 擬支持董事被選舉人名單 | 董事被選舉人之經營理念 | 徵求場所名稱或所委託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名稱 |
|---|---|---|---|---|
| 本公司擬辦理私募股東常會委託書(1)「股東常會委託書(2)」案件 | 高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高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表人:張利榮 | ||||
| 董事:魯愷萱 | ||||
| 董事:陳樹 | ||||
| 董事:陳泰中 | ||||
| 獨立董事:朱魅芳 | ||||
| 獨立董事:周哲毅 | ||||
| 獨立董事:林孝甄 | 1.秉持誠實穩健及積極創新的經營理念為目標。 | |||
| 2.提升技術層次及整體營運效益,創造股東之最大利益。 | ||||
| 3.實踐企業永續發展,追求股東、員工及社會整體價值。 |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 |||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27號6樓 | ||||
| 電話:(02)2563-5711 | ||||
| 長龍會議顧問(股)公司 | ||||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80號81及全省徵求場所 | ||||
| 電話:(02)2388-8750 |
註:以上資料係屬彙總資料,股東如須查詢詳細資料請參照本間會通知書上載明公告日報或證基會網站(https://free.sfi.org.tw/)查詢。
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東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及轉型提供需。並尋求重要及有效合作,便利性及發行成本後,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二、本次私募股數以不超過15,000,000股(每股銀錢新台幣10台)之額度內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預計於股東會決議回股一年內一次辦理。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及「企業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情況查事項」之規定,本次辦理私募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私募價格訂定之核證及合理性;
(二)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
定價日前一、三經及股股業日標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股東當局甲內數和除銷盤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損豈時權衡之股權。
-
定價日前三十股股東日普通股收盤價股東當局甲內數和除銷盤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損豈時權衡之股權。
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不得或於上述參考價格之2/3成,其訂定方式符合現行法令規定訂定,應屬合理,段後須被附債者簽名書。
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在平局於股東會決議或數之範圍內,經請股東會持權董事會,總日後交換稅性投資人預先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之。
(二)私募特定人證應方式與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應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條定及金銷監管管理委員會112年99月12日全會證券字第112038223號令之規定之特定人及領稅性投資人為限。
- 擬募人為內部人證關係人名單。
現內部人證關係人對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之下額,對未來營運成效及實際及預想利益,按本次私募有價證券合格之擬募人報告現內部人證關係人,內部人證關係人名單如下:
| 項次 | 擬募人 | 與公司之關係 |
|---|---|---|
| 1 | 高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債人 |
| 2 | 張利榮 | 本公司前債人 |
| 3 | 陳樹 | 高鵬子公司前債人 |
| 4 | 周哲毅 | 高鵬子公司前債人 |
| 5 | 周恩毅 | 高鵬子公司前債人 |
| 6 | 周恩毅 | 高鵬子公司監察人、本公司董事長之三親等 |
| 7 | 浦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之三親等 |
| 8 | 浦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之關係人 |
| 9 | 浦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之關係人 |
| 10 | 浦拔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之關係人 |
| 11 | 金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長之關係人 |
(三)預計效益:
藉由擬募人之加入,預計將提升本公司之市場競爭力逾可強化整體財務結構,提升公司獲利能力。
公司及各項本法定特定人、法定特定人之相關事宜,辦理請股東會持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四)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 甲保冉企間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藉由私募的方式向特定人募募資金,以提高本次資金募募的科技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因素,私募具有迅速撤資之特性,且私募之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領稅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
- 私募之頗度:
以不超過15,000,000股普通股為限,並且股東會決議回股一年內持權董事會一次辦理。
- 資金利益及預計達成效益:
(1)資金利益
及實際運營金、改善財務結構及轉投資所需。
(2)預計達成效益:
預計將提升本公司之市場競爭力及營運效能並強化整體財務結構。
(四)獨立董事是否有反對或保留意見,否。
本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前一年內至該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結一年內,是否發生經營權重大變動情事,否,預計本次辦理私募尚不能造成本公司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
(五)其他理由依據是: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超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條定之精選前提外,不得對其他股東有行囊出,並經請股東會持權董事會在本次私募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股高三年檢,經當時發送依相關規定向全營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市交易。
(二)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或數外,有股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如因全營機關指示修正或易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更而有所修正時,經請股東會持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六)查詢本私募普通股案相關訊息,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s://www.ioc.twse.com.tw/man/Elweb/115ba0f)及本公司網址http://www.hotron-ind.com)。
開 會 通 知 書
一、茲訂於民國115年5月27日上午9時整假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8樓【臺北市內湖區公所大禮堂】(受理股東開始核到時間:上午8:30起,報到處地點同開會地點)舉行本公司115年股東常會,會議並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一一四年度登業報告,2.一一四年度筆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一一四年度董事辦金領取信仰報告,4.營業保證事項辦理信仰報告,5.募集公司信之原因及有關事項報告。(二)承認事項:1.一一四年度登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一一四年度虧損銀領案。(三)訂論事項:如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四)選舉事項:選舉單十一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五)其他事項:解除新快董事及其代表人就業禁止限制案。(六)臨時動議。
二、本公司擬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相關內容,請參閱本通知書第5聯。
三、1.本次股東會董事應遵人數: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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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諾名制之統遷人名單:【董事:高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張利榮,魯愷萱,陳樹,陳泰中】、【獨立董事:朱魅芳,周哲毅,林孝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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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統遷人之學經歷等相關資料之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規定應就明其主要內容置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網址為:【https://mops.twse.com.tw】。
五、擬股東欲親自出席股東會時,請於「出席簽到卡」上簽名或蓋章後,於開會當日獲任會場辦理報到並繳交以出席股東會,如委託代理人出席時,請於「委託書」上簽名或蓋章,並親揭受託代理人姓名及地址後,於開會五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申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以憑等發出席簽到卡予受託代理人。
※六、如有股東欲求委託書,本公司將於115年4月24日製作股求人欲求資料彙總表格揭簽於證基會網站,投資人如欲查詢,可直接繪入(https://free.sfi.org.tw)至「委託書公告資料免费查詢」系統,輸入查詢條件即可。
七、本次股東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15年4月27日起至115年5月24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電子投票平台」[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關說明操作之。
八、於開戶股東如親揭受股東印賬卡,可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甲位股法人信託網站下載印賬卡使用。
九、本次股東會委託書之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十、敬請 移開辦理為荷。
此 致
貴股東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收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