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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TRON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Nov 14, 2017

52294_rns_2017-11-14_72eb5d38-cae7-4285-add6-56d12482ba61.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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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3092)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 169 號

電 話:(02)2792-8558

鴻 碩 精 密 電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1 ~ 38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1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1 ~ 14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4 ~ 17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7
(六)
重要會計項目科目之說明
17 ~ 30
(七)
關係人交易
30
(八)
質押之資產
31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1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2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2
(十二)其他 32
~ 36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36
~ 37
(十四)部門資訊 37
~ 38


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3 月 31 日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鴻 碩 精 密 電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附註
106

3


31

%
105

12


31

%
105

3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334,719
12 \$
300,018
11 \$
174,203
7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966 - 3,822 - 11,868 1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二) 954,180 36 1,042,094 37 894,196 36
1200 其他應收款 13,718 1 5,312 - 4,355 -
130X 存貨 六(三) 497,405 19 519,707 19 487,868 20
1410 預付款項 26,868 1 27,410 1 27,473 1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0,867 - 18,153 1 8,692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1,838,723 69 1,916,516 69 1,608,655 65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四)及
525,064 20 560,014 20 550,609 22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六(五)及
277,540 10 261,453 10 263,050 11
1780 無形資產 2,026 - 2,326 - 4,259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2,986 - 1,412 - 11,180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六)及
37,281 1 38,894 1 34,040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844,897 31 864,099 31 863,138 35
1XXX 資產總計 \$
2,683,620
100 \$
2,780,615
100 \$
2,471,793
100
(續 次 頁)

~6~

鴻 碩 精 密 電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5 年 12 月 31 日、3 月 31 日

(民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附註 106

3

31

%
105

12


31

%
105

3

31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七) \$ 386,000 14 \$
365,056
13 \$ 352,632 14
2170 應付帳款 362,851 13 409,034 15 337,761 14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八) 208,669 8 263,697 10 188,102 7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十九) 41,663 2 29,908 1 16,241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六(九)及
68,798 3 67,349 2 67,576 3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067,981 40 1,135,044 41 962,312 39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九)及
122,222 4 176,389 6 188,888 8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46,965 2 57,449 2 73,335 3
2600 其他非流動負債 5,905 - 5,171 - 4,517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75,092 6 239,009 8 266,740 11
2XXX 負債總計 1,243,073 46 1,374,053 49 1,229,052 50
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十一)
3110 普通股股本 634,717 24 634,717 23 634,717 26
資本公積 六(十二)
3200 資本公積 336,819 12 336,819 12 336,819 13
保留盈餘 六(十三)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73,844 3 73,844 2 65,992 2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46,733 2 46,733 2 46,733 2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423,939 16 353,377 13 143,845 6
3400 其他權益 ( 72,789)( 3)( 36,212)( 1) 17,351 1
3500 庫藏股票 六(十一) ( 2,716) - ( 2,716) - ( 2,716)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440,547 54 1,406,562 51 1,242,741 50
3XXX 權益總計 1,440,547 54 1,406,562 51 1,242,741 50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一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683,620 100 \$
2,780,615
100 \$ 2,471,793 100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6

3
1

1
3 1

105

3
1

1
3 1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 638,614 100 \$ 589,040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三)(十八) ( 441,378) ( 69)( 450,471) ( 76)
5900 營業毛利 197,236 31 138,569 24
營業費用 六(十八)及七
6100 推銷費用 ( 17,486) ( 3)( 36,974) ( 6)
6200 管理費用 ( 35,377) ( 5)( 34,093) ( 6)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0,351) ( 2)( 11,138) ( 2)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63,214) ( 10)( 82,205) ( 14)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六(十四) ( 41,492) ( 6)( 8,840) ( 2)
6900 營業利益 92,530 15 47,524 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 六(十五) 4,446 1 1,099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十六) ( 173) - ( 2,528) -
7050 財務成本 六(十七) ( 2,066) ( 1)( 3,136) (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207 - ( 4,565) ( 1)
7900
7950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六(十九) ( 94,737
24,175) (
15
4)(
42,959
12,799) (
7
2)
8200 本期淨利 \$ 70,562 11 \$ 30,160 5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8399 算之兌換差額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
六(十九) (\$ 44,069) ( 7)(\$ 5,030) ( 1)
之所得稅 7,492 1 855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合計 ( 36,577) ( 6)( 4,175) ( 1)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失之稅後淨
(\$ 36,577) ( 6)(\$ 4,175) ( 1)
8500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33,985 5 \$ 25,985 4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70,562 11 \$ 30,160 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33,985 5 \$ 25,985 4
基本每股盈餘 六(二十)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1.11 \$ 0.48



民國





106
年及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105

1







1
日至
3



31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通股股票溢價





















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兌





105

1

1
日至
3

31
105

1

1
日餘額
\$ 634,717 \$ 334,989 \$ 1,830 \$ 65,992 \$ 46,733 \$ 113,685 \$ 21,526 (\$ 2,716 ) \$ 1,216,756
105
年第一季淨利
- - - - - 30,160 - - 30,160
105
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4,175 ) - ( 4,175 )
105

3

31
日餘額
\$ 634,717 \$ 334,989 \$ 1,830 \$ 65,992 \$ 46,733 \$ 143,845 \$ 17,351 (\$ 2,716 ) \$ 1,242,741
106

1

1
日至
3

31
106

1

1
日餘額
\$ 634,717 \$ 334,989 \$ 1,830 \$ 73,844 \$ 46,733 \$ 353,377 (\$ 36,212 ) (\$ 2,716 ) \$ 1,406,562
106
年第一季淨利
- - - - - 70,562 - - 70,562
106
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36,577 ) - ( 36,577 )
106

3

31
日餘額
\$ 634,717 \$ 334,989 \$ 1,830 \$ 73,844 \$ 46,733 \$ 423,939 (\$ 72,789 ) (\$ 2,716 ) \$ 1,440,547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6 年 1 月 1 日 105 年 1 月 1 日
附註
3

31

3

3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94,737 \$ 42,959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呆帳費用 1,779 -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六(四)(五)(十
四)(十八) 13,276 15,581
攤銷費用 六(十八) 530 667
利息收入 六(十五) ( 538 ) ( 176 )
利息費用 六(十七) 2,066 3,13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十六) 142 1,18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2,856 ( 5,300 )
應收帳款 88,301 76,492
其他應收款 ( 12,089 ) 1,287
存貨 23,291 ( 13,760 )
預付款項 ( 4,052 ) ( 5,747 )
其他流動資產 7,286 579
其他非流動資產 1,621 ( 3,343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 27,274 ) ( 5,499 )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 42,761 )
2,507
( 20,012
2,330 )
其他非流動負債 751 ( 33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52,429 125,706
收取之利息 649 176
支付之利息 ( 2,177 ) ( 3,605 )
支付所得稅 ( 16,987 ) ( 4,502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3,914 117,77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二十二) ( 9,477 ) ( 5,759 )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 604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8
9,469 )
(
(
25 )
5,180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20,944 ( 125,365 )
償還長期借款 ( 54,167 ) ( 4,167 )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 17 ) 847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3,240 ) ( 128,685 )
匯率影響數 ( 56,504 ) ( 3,433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34,701 ( 19,523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300,018 193,72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六(一) \$ 334,719 \$ 174,203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一、 公司 沿 革

鴻碩 精 密電 工 股份 有限 公 司(以下 簡 稱「 本公 司 」)成立 於 民 國 80 年 12 月,原名 高而 富 電通 股 份有 限公 司 ,民 國 95 年 6 月更 名 為鴻 碩 精密 電 工股 份 有限 公司 , 自民 國 99 年 5 月 11 日 於 財團 法 人中 華民 國 證券 櫃 檯買 賣中 心 掛牌 買 賣。 本公 司及 子 公司 (以 下 統 稱「本 集 團」)主 要 營業 項 目為 製 造、銷售 各 種電 腦 連接 線及 電腦 週 邊產 品 。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已 於民 國 106 年 5 月 10 日 提 報董 事 會後 發 布。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以下 簡 稱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發 布 、修 正 後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之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06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 民國105年1月1日
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 民國105年1月1日
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 民國105年1月1日
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民國103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民國10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民國103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民國103年1月1日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3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集團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並無重大影響。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無。

(三)國際 會 計準 則 理事 會已 發 布但 尚 未經 金管 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之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民 國 106 年 適用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2號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 民國107年1月1日
及衡量」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之保險合約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之方
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 民國107年1月1日
『客戶合約之收入』之闡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民國108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民國10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未實現損失遞延所得稅資產之 民國106年1月1日
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之修正「投資性不動產之轉換」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2號「外幣交易及預收付對價」 民國107年1月1日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次 民國107年1月1日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 民國106年1月1日
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4-2016週期之年度改善-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投資關聯 民國107年1月1日
企業及合資」

除 下 列 所 述 者 外 ,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 結果 並 無重 大 影響 ,相 關 影響 金 額待 評估 完 成時 予 以揭 露:

1.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9 號「 金 融工 具」

  • (1)金融 資 產 債務 工 具按 企 業 之經 營 模 式及 合 約 現金 流 量 特性 判 斷 ,可 分 類為 透 過 損益 按 公 允價 值 衡 量之 金 融 資產 、 透 過其 他 綜 合損 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 產及 按 攤 銷後 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資 產 ; 金融 資 產 權益 工具 分 類 為透 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 產, 除 非 企業 作 不 可撤 銷之 選 擇將 非 交易 目的 之 權益 工 具的 公允 價 值認 列 於其 他綜 合 損益 。
  • (2)金融 資 產 債務 工 具之 減 損 評估 應 採 預期 信 用 損失 模 式 ,於 每 一 資產 負 債表 日 評 估該 工 具 之信 用 風 險是 否 有 顯著 增 加 ,以 適 用 12 個月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或 存 續 期 間 之 預 期 信 用 損 失 (於 發 生 減 損 前 之 利 息 收 入 按 資產 帳 面總 額 估計 );或是 否 已 發生 減 損,於發 生 減 損後 之 利 息收 入 按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後 之 帳 面 淨 額 估 計 。 應 收 帳 款 (不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應按 存 續期 間 之 預期 信 用損 失 衡量 備抵 損 失。

2.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 約之 收 入」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5 號「 客 戶 合約 之收 入 」取 代國 際 會 計準 則 第 11 號 「建 造 合約 」、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8 號「 收入 」以 及其 相 關解 釋及 解 釋公 告。 按準 則 規定 收 入應 於客 戶 取得 對 商品 或勞 務 之控 制 時認 列,當 客戶 已 具 有 主 導 資 產 之 使 用 並 取 得 該 資 產 之 幾 乎 所 有 剩 餘 效 益 之 能 力 時 表 示 客 戶 取 得對 商 品或 勞 務之 控制 。

此準 則 之核 心 原則 為「 企 業認 列 收入 以 描述 對 客戶 所 承諾 之商 品 或勞 務 之 移轉 , 該收 入 之金 額反 映 該等 商 品或 勞務 換 得之 預 期有 權取 得 之對 價」。 企 業 按 核 心 原 則 認 列 收 入 時 需 運 用 下 列 五 步 驟 來 決 定 收 入 認 列 的 時 點 及 金額 :

步 驟 1:辨 認 客戶 合 約。

步 驟 2:辨 認 合約 中 之履 約 義務 。

步 驟 3:決 定 交易 價 格。

步 驟 4:將 交 易價 格 分攤 至 合約 中 之履 約義 務 。

步 驟 5:於 ( 或隨 ) 企業 滿 足履 約 義務 時認 列 收入 。

此外,準 則 亦包 括 一 套整 合 性之 揭 露規 定,該 等 規 定將 使 企 業對 財 務報 表 使用 者 提供 有 關客 戶合 約 所產 生 之收 入與 現 金流 量 之性 質、金 額、時 間 及 不確 定 性之 綜 合資 訊。

3.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5 號 之 修正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5 號 『 客 戶合 約之 收 入』 之 闡釋 」

此修 正 釐清 如 何辨 認合 約 中的 履 約義 務(即承 諾 移轉 商 品 或勞 務 予客 戶); 如何 決 定 企業 為 主 理人 (提供 商 品或 勞 務)或 代理 人(負 責 安排 商 品 或勞 務 之提 供);以 及 決定 由授 權 取得 之 收入 應於 某 一時 點 或於 一段 期 間內 認 列。 除上 述 之釐 清 外,此 修正 尚 包含 兩 項新 增之 簡 化規 定,以 降 低企 業 首次 適 用新 準 則時 之 成本 及複 雜 度。

4.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第 16 號 「租 賃 」

國際 財 務報 導 準則 第 16 號「租 賃 」取 代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17 號「租 賃」及 其相 關 解釋 及 解釋 公告。出 租 人會 計 處 理仍 相 同,按營 業 租 賃及 融 資租 賃 兩種 類 型處 理 ,僅 增加 相 關揭 露 。

5.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7 號 之 修正 「 揭露 倡 議」

此修 正 要求 企 業增 加揭 露 有關 (來 自)籌資 活 動之 負 債變 動,包 括來 自 現 金 及非 現 金之 變 動。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重大 會 計政 策 除遵 循聲 明、編製 基 礎、合併 基 礎及 新 增部 分說 明 如下,餘 與 民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 四相 同。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 政策 在 所有 報 導期 間一 致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1.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會 計 準則 第 34 號 「期 中 財務 報 導」 編製 。

2.本 合 併財 務 報告 應併 同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告閱 讀。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減 除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2.編 製 符合 金 管會 認可 之 國際 財 務報 導準 則、國 際 會計 準 則、解釋 及 解 釋公 告(以下 簡 稱 IFRSs)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在應 用 本集 團 之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之 項 目,或 涉 及合 併財 務 報告 之 重大 假設 及 估計 之 項目,請詳 附 註五 說 明。

(三)合併 基 礎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本財 務 報告 之 編製 原則 與 105 年 度合 併財 務 報告 相 同。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業務性質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富如海全球控股有
限公司(富如海全
球)
投資業務及
商品貿易
100 100 100 -
富如海全球 鴻碩精密電工(蘇
州)有限公司(鴻碩
精密(蘇州))
生產經營銅
品、電腦連
接線、訊號
線及電腦週
邊產品等
100 100 100 -
富如海全球 福清鴻碩電子有限
公司
各種電腦訊
號線之加工
100 100 100
  • 註:因不 符 合重 要 子公 司 定義,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3 月 31 日之 財 務報 表未 經 會計 師 核閱 。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之 子公 司 :無 此情 形 。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無此 情 形。
  • 5.重 大 限制 : 無此 情形 。
  •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無 此 情形 。
  • (四)員工 福 利
  •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期 員 工福 利 係以 預期 支 付之 非 折現 金額 衡 量,並 於相 關 服務 提 供時 認 列 為費 用 。

2.退 休 金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 於確 定 提 撥 計畫 , 係依 權 責 發 生基 礎 將應 提 撥 之 退休 基 金數 額 認 列 為 當期 之 退 休 金成 本 。預 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 或 減少 未 來給 付 之 範 圍內 認 列為 資 產。

  • (2)確定 福 利計 劃
  • A.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 來 福利 金 額折 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債 表 日之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減 除計 畫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確 定福 利 淨義 務 每年 由 精算 師 採用 預計 單 位福 利法 計 算,折現 率 係使 用 資產 負 債表 日與 確 定福 利 計畫 之貨 幣 及期 間一 致 之政 府 公債 (於資 產 負債 表 日)之 市場 殖 利率 。
  • B.確 定 福利 計 畫產 生再 衡 量數 於 發生 當期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並 表 達於 保 留盈 餘 。
  • C.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 退休 金 成本 率,以 年初 至 當期 末 為基 礎計 算。若 該結 束 日後 有 重大 市 場 變 動 及 重 大 縮 減 、 清 償 或 其 他 重 大 一 次 性 事 項 , 則 加 以 調 整 , 並配 合 前述 政 策揭 露相 關 資訊 。
  • 3.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工 酬 勞及 董 監事 酬勞 係 於具 法 律或 推定 義 務且 金 額可 合理 估 計時,認 列為 費 用及 負 債。嗣 後決 議 實際 配 發金 額與 估 列金 額 有差 異時,則按 會 計估 計 變動 處 理。

  • (五)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外 , 所 得稅 係 認列 於 損益 。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之 稅 款估 列 所得 稅負 債。未 分 配盈 餘依 所 得稅 法 加 徵 10%之 所 得稅,嗣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 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 派情 形 ,認 列 10%之 未分 配 盈餘 所 得稅 費用 。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源 自 於 原 始 認 列 之 商 譽 所產 生 之遞 延 所得 稅負 債 則不 予 認列,若 遞延 所 得稅 源 自於 交 易(不包 括 企業 合 併)中對 資 產 或負 債 之原 始 認列,且 在交 易 當時 未 影響 會 計利 潤 或 課稅 所 得(課稅 損 失 ),則 不予 認 列。若 投資 子 公司 產 生之 暫時 性 差異,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 。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 於 有 關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實 現 或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清 償時 預 期適 用 之稅 率(及稅 法)為 準。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新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產 。
  •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 產 及 清 償 負 債 時 , 始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當 期 所 得 稅 負 債 互 抵 , 且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由 同 一 稅 捐 機 關 課 徵 所 得 稅 之 同 一 納 稅 主 體 、 或 不 同 納 稅 主 體 產 生 但 各 主 體 意 圖 以 淨 額 基 礎 清 償 或 同 時 實 現 資產 及 清償 負 債時 ,始 將 遞延 所 得稅 資產 及 負債 互 抵。
  • 6.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 稅 前損 益 計算 之 ,並 配合 前 述政 策 揭露 相關 資 訊。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估 計及 假 設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5 年 度財 務 報告 附 註五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科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579
\$
1,354
\$
499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109,698 189,014 141,519
定期存款 224,442 109,650 32,185
\$
334,719
\$
300,018
\$
174,203

1.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2.本 集 團未 有 將現 金及 約 當現 金 提供 質押 之 情形 。

(二)應收 帳 款淨 額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 969,239 \$ 1,057,581 \$ 914,720
減:備抵呆帳 ( 15,059) ( 15,487) ( 20,524)
\$ 954,180 \$ 1,042,094 \$ 894,196

1.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資 訊 如下 :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群組1 \$
943,217
\$
1,027,946
\$
874,397
群組2 1,376 1,305 2,874
群組3 2,733 4,051 1,592
群組4 5,099 6,009 1,866
群組5 1,755 2,699 6,459
\$
954,180
\$
1,042,010
\$
887,188

註: 群 組 1: 國內 外 上市 櫃 公司 。

群 組 2:資 本 額新 台 幣 2 億 元以 上 者。

群 組 3:資 本 額新 台 幣 1~2 億 元者 。

群 組 4:資 本 額新 台 幣 5 千 萬~ 1 億元 者 。

群 組 5:新 交 易之 客 戶及 評 定不 符 群 組 2~4 者 。

2.已 逾 期但 未 減損 之金 融 資產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30天內 \$ - \$ - \$
3,897
31-90天 - - 33
91-180天 - - 2,488
181天以上 - 84 590
\$ - \$ 84 \$
7,008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3.已 減 損金 融 資產 之變 動 分析 :
  • (1)本集 團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3 月 31 日, 已減 損 之應 收 帳款 金額 分 別為 \$15,059、\$15,487 及\$20,524。

(2)依個 別 評估 之 備 抵呆 帳 變動 表 如下 :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 15,487 \$ 20,562
淨兌換差額 ( 428) ( 38)
3月31日 \$ 15,059 \$ 20,524

4.本 集 團帳 列 應收 帳款 並 未持 有 任何 擔保 品 。

(三)存貨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78,296
(\$ 7,544) \$
70,752
半成品 94,688 ( 5,099) 89,589
在製品 74,160 ( 2,200) 71,960
製成品 271,569 ( 6,465) 265,104
\$
518,713
(\$ 21,308) \$
497,405
105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72,650
(\$
7,903)
\$
64,747
半成品 112,290 (
5,343)
106,947
在製品 74,564 (
2,305)
72,259
製成品 282,664 (
6,910)
275,754
\$
542,168
(\$
22,461)
\$
519,707
105年3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物料 \$
73,463
(\$ 6,389) \$ 67,074
半成品 116,823 ( 3,910) 112,913
在製品 95,106 ( 2,397) 92,709
製成品 221,609 ( 6,437) 215,172
\$
507,001
(\$ 19,133) \$ 487,868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 445,917 \$ 451,899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註) ( 162) 1,747
下腳收入 ( 4,377) ( 3,175)
\$ 441,378 \$ 450,471

註: 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因存 貨 去化 致 產生 回升 利 益。

(四)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未完工程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及其他設備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
94,500
\$ 364,493 \$ 410,594 \$ 33,008 \$ 189,464 \$ 1,092,059
累計折舊 - ( 139,578) ( 254,423) ( 27,572) ( 110,472) ( 532,045)
\$
94,500
\$ 224,915 \$ 156,171 \$ 5,436 \$ 78,992 \$ 560,014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
94,500
\$ 224,915 \$ 156,171 \$ 5,436 \$ 78,992 \$ 560,014
增添 - - - 493 7,063 7,556
重分類 - 13,479 3,880 288 ( 30,326) ( 12,679)
處分淨額 - - - ( 142) - ( 142)
折舊費用 - ( 3,629) ( 6,913) ( 349) ( 1,570) ( 12,461)
淨兌換差額 - ( 7,695) ( 7,033) ( 220) ( 2,276) ( 17,224)
3月31日 \$
94,500
\$ 227,070 \$ 146,105 \$ 5,506 \$ 51,883 \$ 525,064
106年3月31日
成本 \$
94,500
\$ 364,197 \$ 395,589 \$ 30,996 \$ 158,390 \$ 1,043,672
累計折舊 - ( 137,127) ( 249,484) ( 25,490) ( 106,507) ( 518,608)
\$
94,500
\$ 227,070 \$ 146,105 \$ 5,506 \$ 51,883 \$ 525,064
未完工程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及其他設備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
94,500
\$ 388,646 \$ 445,041 \$ 35,649 \$ 139,940 \$ 1,103,776
累計折舊 - ( 135,483) ( 259,827) ( 29,020) ( 114,873) ( 539,203)
\$
94,500
\$ 253,163 \$ 185,214 \$ 6,629 \$ 25,067 \$ 564,573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增添
\$
94,500
-
\$ 253,163
-
\$ 185,214
2,735
\$ 6,629
202
\$ 25,067
1,579
\$ 564,573
4,516
處分淨額 - - ( 1,696) ( 3) ( 86) ( 1,785)
折舊費用 - ( 3,759) ( 8,568) ( 376) ( 2,345) ( 15,048)
淨兌換差額 - ( 859) ( 692) ( 23) ( 73) ( 1,647)
3月31日 \$
94,500
\$ 248,545 \$ 176,993 \$ 6,429 \$ 24,142 \$ 550,609
105年3月31日
成本 \$
94,500
\$ 387,140 \$ 433,000 \$ 35,670 \$ 140,194 \$ 1,090,504
累計折舊 - ( 138,595) ( 256,007) ( 29,241) ( 116,052) ( 539,895)

1.本 集 團各 項 不動 產、 廠 房及 設 備之 重大 組 成部 分 及其 耐用 年 限如 下 :

項目 重大組成部分 耐用年限
房屋及建築 廠房等 20年~50年
機器設備 繳線機等 2年~10年
辦公設備 電腦等 3年~
5年
未完工程及其他設備 貨車等 2年~10年

2.以 不 動產 、 廠房 及設 備 提供 擔 保之 資訊 , 請詳 附 註八 說明 。

(五)投資 性 不動 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6年1月1日
成本 \$
166,500
\$ 108,619 \$ 275,119
累計折舊 - ( 13,666) ( 13,666)
\$
166,500
\$ 94,953 \$ 261,453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
166,500
\$ 94,953 \$ 261,453
重分類 - 16,902 16,902
折舊費用 - ( 815) ( 815)
3月31日 \$
166,500
\$ 111,040 \$ 277,540
106年3月31日
成本 \$
166,500
\$ 125,521 \$ 292,021
累計折舊 - ( 14,481) ( 14,481)
\$
166,500
\$ 111,040 \$ 277,540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5年1月1日
成本 \$
166,500
\$ 108,619 \$ 275,119
累計折舊 - ( 11,536) ( 11,536)
\$
166,500
\$ 97,083 \$ 263,583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
166,500
\$ 97,083 \$ 263,583
折舊費用 - ( 533) ( 533)
3月31日 \$
166,500
\$ 96,550 \$ 263,050
105年3月31日
成本
\$
166,500
\$ 108,619 \$ 275,119
累計折舊 - ( 12,069) ( 12,069)
\$
166,500
\$ 96,550 \$ 263,050

1.投 資 性不 動 產之 租金 收 入及 直 接營 運費 用 :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2,450
\$
2,418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815
\$
533

2.本 集 團持 有 之投 資性 不 動產 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3 月 31 日之 公允 價 值皆 為\$298,208,該 評價 屬 第三 等級 公 允價 值, 係依 類 似不 動 產買 賣方 已 充分 瞭 解且 有成 交 意願 之 合理 市場 價 格。

3.以 投 資性 不 動產 提供 擔 保借 款 之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八說 明。

(六)其他 非 流動 資 產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土地使用權 \$
20,559
\$ 21,685 \$ 23,822
預付設備款 16,578 17,073 6,771
存出保證金 144 136 1,396
其他 - - 2,051
\$
37,281
\$ 38,894 \$ 34,040

民國 93 年 2 月 鴻 碩 精密 (蘇 州)向 江蘇 省蘇 州 市人 民 政府 取得 該 省土 地 一片 作為 建 廠使 用,計 105,333 平 方米,取 得成 本 為人 民 幣 6,304 仟元,並 依 使 用年 限 50 年分 年 攤 銷。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列 之 租金 費 用分 別 為\$143 及 \$159。

鴻 碩 精 密 (蘇 州 )提 供 上 述 土 地 使 用 權 作 為 銀 行 借 款 之 擔 保 情 形 , 請 詳 附 註 八說 明 。

(七)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386,000
\$
365,056
\$
352,632
利率區間 1.08~1.20% 1.10%~2.11% 1.25%~2.11%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應付佣金 \$
26,708
\$
85,738
\$
51,051
應付薪資及獎金 62,811 76,995 58,588
應付五金及耗材 52,703 25,097 20,985
應付委外加工費 33,446 36,288 25,837
應付運費及其他物流成本 10,108 11,608 11,895
應付設備款 2,495 4,416 4,088
應付勞務費 2,474 2,164 1,881
其他 17,924 21,391 13,777
\$
208,669
\$
263,697
\$
188,102

(九)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額定利率 106年3月31日
華南銀行
擔保借款
自民國99年7月23日至114年7月23日,
共15年,前三年無須償還本金,三年
後本金按月攤還
1.35% \$ 138,889
自民國105年9月9日至107年9月9日,
共2年,到期後一次償還本金
1.28% 50,000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66,667)
\$ 122,222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額定利率 105年12月31日
華南銀行 自民國99年7月23日至114年7月23日, 1.41% \$ 143,056
擔保借款 共15年,前三年無須償還本金,三年
後本金按月攤還
自民國105年9月9日至107年9月9日,
共2年,到期後一次償還本金
1.28% 50,000
自民國104年6月22日至106年6月21日
,共2年,到期後一次償還本金
1.30% 50,000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66,667)
\$ 176,389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額定利率 105年3月31日
華南銀行
擔保借款
自民國99年7月23日至114年7月23日,
共15年,前三年無須償還本金,三年
後本金按月攤還
1.48% \$ 155,555
自民國103年9月9日至105年9月9日,
共2年,到期後一次償還本金
1.40% 50,000
自民國104年6月22日至106年6月21日
,共2年,到期後一次償還本金
1.40% 50,000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66,667)
\$ 188,888

上述 銀 行借 款 之擔 保情 形 ,請 詳 附註 八說 明 。

(十)退休 金

  • 1.(1)本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 訂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 ,適 用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 」前 所 有正 式員 工 之服 務 年資,以 及 於 實施「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後 選 擇繼 續 適用 勞動 基 準法 員 工之 後 續服 務 年資。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 件者,退 休金 之 支 付係 根 據服 務 年資 及 退休 前 6 個 月之 平 均薪 資 計算,15 年以 內(含)之 服 務年 資 每滿 一年 給 予兩 個 基數 ,超 過 15 年之 服 務年 資 每滿 一 年給 予一 個 基數 , 惟累 積 最高 以 45 個 基數 為 限。 本 公司 按月 就 薪資 總額 2%提撥 退 休基 金,以 勞 工退 休 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 會之 名義 專 戶儲 存 於台 灣銀 行。另本 公司 於 每年 年 度終 了前,估 算前 項 勞 工退 休 準備 金 專戶 餘額,若 該餘 額 不 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數 額 ,本 公 司將 於次 年 度三 月 底前 一次 提 撥其 差 額。
  • (2)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本公 司 依 上述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分 別 為\$10 及\$6。
  • (3)本公 司 民 國 107 年度 預 計支 付 予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為 \$161。
  •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本 公司 依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定 提撥 之 退休 辦 法,適用 於 本國 籍 之員 工。本 公司 就 員工 選擇 適 用「 勞 工退 休 金條 例」所 定之 勞 工退 休 金制 度部 分,每 月按 薪 資 之 6%提 繳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 保局 員工 個 人帳 戶,員 工退 休 金之 支 付依 員工 個 人之 退 休金 專 戶及 累 積收 益之 金 額採 月 退休 金或 一 次退 休 金方 式領 取。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公 司 依上 述 退休 金辦 法 認列 之退 休 金成 本 分別 為\$546 及\$445。

(2)大陸 子 公 司按 中 華人 民 共 和國 政 府 規定 之 養 老保 險 制 度每 月 依 當地 員 工薪 資 總額 之 一定 比率 提 撥養 老 保險 金。 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本集 團 依 規定 認 列 之退 休 金 成本 分 別 為\$6,391 及 \$8,758。 每位 員 工 之退 休 金 由政 府 管 理統 籌 安 排, 本 集 團除 按 月 提撥 外, 無 進一 步 義務 。

(3)其餘 合 併個 體 未 聘任 員 工, 而 無相 關員 工 退休 辦 法及 退休 金 成本 。 (十 一)股本

1.本 公 司額 定 資本 額為 \$800,000, 截 至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公 司 實收 資 本額 為\$634,717, 每 股 面額 新 台 幣 10 元 , 本公 司 已 發行 股 份之 股款 均 已收 訖 。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仟股 )調 節 如下 :

1月1日(即3月31日) 63,291 63,291

2.庫 藏 股

(1)本公 司 股份 收 回 原因 及 其數 量(仟 股 )變 動如 下: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3月31日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181 - - 181
帳面金額 \$
2,716
\$
-
\$
-
\$
2,716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3月31日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181 - - 181
帳面金額 \$
2,716
\$
-
\$
-
\$
2,716
  • (2)證 券交 易 法 規定 公司 對 買 回發 行 在 外股 份 之 數量 比 例 ,不 得 超 過公 司已 發 行股 份 總數 百分 之 十, 收 買股 份之 總 金額 , 不得 逾保 留 盈 餘 加計 發 行股 份 溢價 及已 實 現之 資 本公 積金 額 。
  • (3)本 公司 持 有 之庫 藏股 票 依 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不 得質 押 , 於未 轉 讓 前亦 不得 享 有股 東 權利 。
  • (4)依 證券 交 易 法規 定, 因 供 轉讓 股 份 予員 工 所 買回 之 股 份, 應 於 買回 之日 起 三年 內 將其 轉讓 , 逾期 未 轉讓 者, 視 為公 司 未發 行股 份 , 並 應辦 理 變更 登 記銷 除股 份 。而 為 維護 公司 信 用及 股 東權 益所 買 回 股 份, 應 於買 回 之日 起六 個 月內 辦 理變 更登 記 銷除 股 份。

(十 二)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 公 積,除 得 用 於彌 補 虧損 外,於 公司 無 累積 虧 損時,按 股 東 原有 股 份 之比 例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另 依證 券 交易 法之 相 關規 定,以上 開資 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 以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 實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十為 限。公 司 非於 盈 餘公 積 填補 資 本虧 損仍 有 不足 時 ,不 得以 資 本公 積 補充 之。

(十 三)保留 盈 餘

1.依 本 公司 之 章程 規定,公 司年 度 總 決算 如 有盈 餘,應 先提 繳 稅款、彌 補 累積 虧 損,次就 其 餘 額提 撥 百分 之 十為 法定 盈 餘公 積,但 法 定盈 餘 公積 已達 資 本總 額 時,不 在此 限。次 依法 令 或 主管 機 關規 定 提列 或迴 轉 特別 盈餘 公 積,如尚 有 盈 餘再 加 計前 期 累積 未分 配 盈餘,由 董 事 會視 營 運需 要 酌 情 保 留 適 當 盈 餘 後 , 並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東 紅 利。

本公 司 股利 分 配政 策須 視 公司 目 前及 未來 營 運狀 況、資 金 需求 等 因素, 並兼 顧 股東 利 益及 公司 長 期財 務 規劃,股利 之 發放 得 以現 金股 利 或股 票 股利 的 方式 分 配, 其中 現 金股 利 不低 於股 利 總額 百 分之 十。

  •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 得使 用 之,惟發 給 新股 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 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 二十 五 之部 分為 限 。
  • 3.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始 得 分 派 , 嗣 後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借 方 餘 額迴 轉 時, 迴 轉金 額得 列 入可 供 分派 盈餘 中 。
  • 4.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5 年 6 月 6 日經 股 東會 決 議通 過 ,對 民 國 104 年度 之 盈餘 分 派為 現 金股 利\$38,083( 每 股新 台 幣 0.6 元 )。上述 民 國 104 年 盈 餘分 配 情形 與 本公 司民 國 105 年 4 月 21 日 之 董事 會 提議 並 無差 異 。
  • 5.本 公 司於 民 國 106 年 4 月 26 日 經 董 事會 提 議通 過 對民 國 105 年 度 之盈 餘分 派 案如 下 :
105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28,695
現金股利 63,291 \$ 1
股票股利 63,291 1
\$ 155,277

另本 公 司於 民國 106 年 4 月 26 日 經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 ,以 資本 公 積配 發 現金 股 利\$63,291, 每股 配 發新 台 幣 1 元。

上述 民 國 105 年 盈 餘分 派 案, 截 至民 國 106 年 5 月 10 日 止, 尚 未經 股 東會 決 議。

6.上 述 有 關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盈 餘 分 派 等 相 關 資 訊 , 請 至 公 開 資訊 觀 測站 查 詢。

7.有 關 員工 酬 勞及 董監 酬 勞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十八 )說 明。

(十 四)其他 收 益及 費 損淨 額

其他收益
租金收入
\$
2,450
\$
其他費損
投資性不動產折舊費用
(
815)
(
兌換損失
(
43,127)
(
(\$
41,492)
(\$
2,418
533)
10,725)
8,840)
(十 五)其他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收入
\$
3,908
\$
923
利息收入
538
176
\$
4,446
\$
1,099
(十 六)其他

益及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其他損失
(\$
31)
(\$
1,347)
(
142)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1,181)
(\$
173)
(\$
2,528)
(十 七)財務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利息費用:

(十 八)員工 福 利、 折 舊及 攤銷 費 用

功能別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130,040 \$ 26,214 \$156,254 \$139,809 \$25,593 \$165,402
勞健保費用 4,681 2,257 6,938 6,100 1,980 8,080
退休金費用 4,654 2,293 6,947 6,161 3,048 9,209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2,250 3,437 5,687 939 4,219 5,158
折舊費用(註) 10,001 3,275 13,276 13,231 2,350 15,581
攤銷費用 42 488 530 105 562 667

註:含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投 資 性 不動 產 之折 舊 分 別為 \$815 及\$533, 帳列 「 其他 收 益及 費損 淨 額」 項 下。

  • 1.依 本 公司 之 章程 規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獲 利 狀況 扣 除累 積虧 損 後,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不低 於 1%, 董事 及 監察 人 酬勞 不高 於 3%。
  • 2.本 公 司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員工 酬勞 估 列金 額 分 別為 \$2,356 及 \$913;董 監酬 勞 估 列金 額分 別 為\$2,356 及\$913, 前 述 金 額帳 列 薪資 費 用科 目。

民 國 106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係 依 該年 度 之獲 利 情況 ,以 章 程所 定 之成 數 為基 礎 估列 。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5 年 度員 工 酬 勞及 董 監酬 勞 與民 國 105 年 度財 務 報 告 認 列 之 金 額 一 致 。 民 國 105 年 度 員 工 酬 勞 以 現 金 方 式 發 放 計 \$10,091。

  • 3.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監 酬 勞 等 相 關 資 訊 , 請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查 詢 。
  • (十 九)所得 稅
  •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 28,742 \$ 7,936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
產生及迴轉 ( 4,567) 4,863
所得稅費用 \$ 24,175 \$ 12,799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金額 :

2.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經稅 捐 稽徵 機關 核 定至 民 國 103 年 度 。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兌換差額 7,492\$ 855\$

  • 3.本 公 司未 分 配盈 餘均 屬 民 國 87 年 度 以後 所 產生 。
  • 4.截 至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公 司 股東 可 扣抵 稅額 帳 戶餘 額 分別 為\$17,086、\$17,086 及\$6,742。 民國 104 年 度盈 餘 分配 之 實際 稅 額扣 抵比 率 為 10.64%; 民國 105 年 度 盈餘 分 配之 預 計稅 額扣 抵 比率 為 4.84%。

(二 十)每股 盈 餘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流通在外股數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
70,562
63,291 \$
1.11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流通在外股數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
30,160
63,291 \$
0.48

若員 工 酬勞 採 發放 股票 之 方式 , 對本 公司 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合 併 財 務報 表 無重 大 影響 ,對 每 股盈 餘 亦無 重大 影 響。

(二 十一 )營業 租 賃

本集 團 以營 業 租賃 將土 地 及房 屋 建築 出租,民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並 無 或有 租 金。本集 團 依租 賃 協議 出 租辦 公大 樓,租 賃 期間 民 國 107 年屆 滿,且 並 無續 約 權。另因 不 可取 消 合約 之未 來 最低 應 收租 賃 給付 總 額如 下: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不超過1年 \$
7,690
\$ 9,073 \$ 8,037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122 417 4,874
\$
7,812
\$ 9,490 \$ 12,911

(二 十二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僅有 部 分現 金 支付 之投 資 活動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556 \$ 4,516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4,416 5,331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2,495) ( 4,088)
本期支付現金 \$ 9,477 \$ 5,759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 係人 之 名稱 及關 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關係

福清陸港電子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二)與 關係 人 間之 重大 交 易事 項

勞務 提 供

本 集 團 委 託 其 他 關 係 人 居 間 協 助 委 外 加 工 事 宜 , 本 集 團 每 月 按 關 係 人 協 助 託外 加 工金 額 之 5%~8%計 付 管理 服 務費 用。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因 此項 交 易之 勞 務服 務 費為 \$6,787 及\$3,027,截 至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3 月 31 日 止,應 付管 理服 務 費均 已 支 付。另 依 此管 理 作 業需 要,合 約 並 約 定 委 由 其 他 關係 人 居 間代 為 交付 相 關加 工費 用 予加 工 廠商 。

(三)主 要管 理 階層 薪酬 資 訊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短期員工福利 \$ 4,615 \$ 4,061
業務執行費用 240 240
退職後福利 - 52
\$ 4,855 \$ 4,353

八、 質押 之 資產

本集 團 之資 產 提供 擔保 明 細如 下 :

帳面價值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105年3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
94,500
\$
94,500
\$
94,500
銀行借款擔保
房屋及建築 227,070 224,915 54,799 銀行借款擔保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166,500 166,500 166,500 銀行借款擔保
房屋及建築 111,040 94,953 96,550 銀行借款擔保
長期預付租金
土地使用權 - 21,685 23,822 銀行借款擔保
\$
599,110
\$
602,553
\$
436,171
  •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 (一)或 有事 項
    • 無。
  • (二)承 諾事 項
    • 1.本 公 司民 國 105 年 3 月 起進 行 外牆 增建 及 修繕 工 程合 約總 價 款\$31,900, 截至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止, 尚未 支 付金 額\$3,190; 另 本公 司 之子 公 司 鴻碩 精 密(蘇州 ), 民 國 105 年 1 月起 進行 第 四期 擴 建廠 房之 工 程案 合 約 總價 款 為人 民 幣 10,030 仟 元(折合 新 台 幣 約 44,202 仟 元),截至 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 止,尚 未支 付 金額 為 人民 幣 2,940 仟元 (折 合 新台 幣 約 12,957 仟元 ), 上 述工 程 將 依合 約 完成 進 度陸 續付 款 。
    • 2.本 集 團截 至 民國 106 年 3 月 31 日止 為 申請 銀 行借 款 額度 而開 立 之保 證 票 據為 \$230,000。
    • 3.本 集 團為 取 得銀 行借 款 額度 , 由本 公司 提 供背 書 保證 金額 明 細如 下:
背書保證者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106年3月31日
本公司 富如海全球 \$
281,650
(美金
5,000仟元)
(新台幣
130,000仟元)
本公司 鴻碩精密(蘇州) \$
327,640
(美金
8,000仟元)
(新台幣
85,000仟元)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本公 司 民國 106 年 4 月 26 日經 董 事會 提議 之 民國 105 年 度盈 餘 分派 案 請詳 附 註六 (十 三)4.說明 。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十 二 。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公 允價 值資 訊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十 二 。

2.財 務 風險 管 理政 策

本期 無 重大 變 動, 請參 閱 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 財務 報 表附 註十 二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除以 下 說明 者 外,本 期無 重 大變 動,請 參 閱民 國 105 年 度合 併財 務 報表 附註 十 二。

  • (1)市場 風 險
  • 匯率 風 險
    • A. 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 、 部 分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人 民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響 , 具重 大 匯率 波動 影 響之 外 幣資 產及 負 債資 訊 如下 :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6,003
30.330 \$ 788,67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3,478 6.882 105,488
105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7,705
32.250 \$ 893,486
美金:人民幣 4,529 6.985 146,060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3,778 32.250 121,841
美金:人民幣 5,134 6.985 165,572
105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22,484
32.185 \$ 723,648
美金:人民幣 6,465 6.473 208,076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4,920 32.185 158,350
美金:人民幣 6,776 6.473 218,086

B.本 集 團貨 幣 性項 目因 匯 率波 動 具重 大影 響,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 列之 全 部兌 換損 失(含 已實 現 及 未實 現) 彙總 金 額分 別 為\$43,127 及 \$10,725。

C.本 集 團因 重 大匯 率波 動 影響 之 外幣 市場 風 險分 析 如下 :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7,887 \$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人民幣 1% 1,055 -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7,236
\$
-
美金:人民幣 1% 2,081 -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1,584 -
美金:人民幣 1% 2,181 -

利率 風 險

  • A.本 集 團之 利 率風 險來 自 銀行 借 款。按浮 動 利率 發 行之 借款 使 本 集 團承 受 現金 流 量利 率風 險。部分 風 險 已由 按 浮動 利 率持 有之 現 金 及約 當 現金 抵 銷。按固 定 利率 發 行之 借款 則 使本 集 團承 受公 允 價 值利 率 風險 。
  • B.本 集 團模 擬 多項 方案 並 分析 利 率風 險,包含 考 量再 融 資、現有 部 位之 續 約、其它 可 採用 之 融資 和 避險 等,以計 算 特定 利 率之 變 動 對損 益 之影 響。就 每個 模 擬方 案,所 有貨 幣 均係 採 用相 同之 利 率 變動 。 此等 模 擬方 案僅 運 用於 計 息之 重大 負 債部 位 。
  • C.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3 月 31 日, 若 借款 利 率增 加 或減 少 1%, 在 所有 其 他因 素 維持 不變 之 情況 下,民 國 106 年 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稅 前 淨利 將 減少 或 增加 \$1,437 及\$1,520, 主要 係 因浮 動 利率 借 款導 致利 息 費用 增 加或 減少 。
  • (2)信用 風 險
  • A.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務 而 產生 財 務損 失之 風 險。本 集團 依內 部 明定 之 授信 政策,集 團內 各 營運 個 體於 訂定 付 款及 提 出交 貨之 條 款與 條 件前,須就 其 每一 新 客戶 進 行管 理及 信 用風 險 分析。內部 風 險控 管 係 透過 考 慮 其財 務 狀況、過 往 經驗 及 其他 因 素,以評 估 客戶 之 信用 品質。個 別風 險 之限 額 係董 事會 依 內部 或 外部 之評 等 而制 訂,並 定期 監 控 信用 額 度之 使 用。主要 信 用風 險 來自 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及 存放 於 銀 行與 金 融機 構 之存 款, 並 包括 尚 未收 現之 應 收帳 款 。
  • B.民 國 106 年及 105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並無 超 出 信用 限 額 之情 事,且管 理 階 層不 預 期會 受 交易 對手 之 不履 約 而產 生任 何 重 大損 失 。
  • C.本 集 團 已 發 生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個 別 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各 金 融 資 產之 說 明。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由 集 團 財務 部 予以 彙總。集團 財 務部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並 在任 何 時 候維 持 足夠 之 未支 用之 借 款 承諾 額 度, 以 使集 團不 致 違反 相 關之 借款 限 額或 條 款。
  • B.各 營 運 個 體 所 持 有 之 剩 餘 現 金 , 在 超 過 營 運 資 金 之 管 理 所 需 時 , 將轉 撥 回集 團 財務 部。集 團 財務 部 則 將剩 餘 資金 投 資於 附息 之 活 期存 款 及定 期 存款,其所 選 擇之 工 具 具有 適 當之 到 期日 或足 夠 流 動性 , 以因 應 並提 供充 足 之調 度 水位 。
  • C.下 表 係本 集 團之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按 相關 到 期日 予 以分 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 下 表所 揭 露之 合約 現 金流 量 金額 係未 折 現之 金 額。 非衍 生 金融 負 債:
106年3月31日 105年12月31日
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 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
短期借款 \$
387,060
\$
-
\$
366,886
\$
-
應付帳款 362,851 - 409,034 -
其他應付款 208,669 - 263,697 -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內到期)
69,182 124,737 69,974 179,705
存入保證金 - 2,878 - 2,128
財務保證合約 609,290 - 634,250 -
105年3月31日
一年以下 一年以上
短期借款 \$
352,632
\$
-
應付帳款 337,761 -
其他應付款 188,102 -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內到期)
66,667 188,888
存入保證金 - 2,967
財務保證合約 681,683 -

本集 團 並不 預 期到 期日 分 析之 現 金流 量發 生 時點 會 顯著 提早,或 實際 金 額會 有 顯著 不同 。

  •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二 )1.說 明 。 本 集 團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資訊 請 詳附 註 六(五 )說 明。

  • 2.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交 易 發生 , 以在 持續 基 礎上 提 供定 價資 訊 之市 場 。
  • 第 二 等 級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或 間 接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但 包 括 於 第 一 等 級之 報 價者 除 外。

第三 等 級: 資 產或 負債 之 不可 觀 察輸 入值 。

3.民 國 106 年 3 月 31 日、105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5 年 3 月 31 日,本 集 團 並未 持 有以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融 工 具。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被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 除 富 如 海 全 球 及 鴻 碩 精 密 (蘇 州 )係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報 表 外,餘 均 係依 被投 資 公司 同 期間 未經 會 計師 核 閱之 財務 報 表揭 露,於 編 製合 併 報告 時 皆已 沖消 , 以下 揭 露資 訊係 供 參考 。

(一)重 大交 易 事項 相關 資 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 附 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請 詳 附表 二 。
  • 3.期 末 持有 有 價證 券情 形 (不 包 含投 資子 公 司):無 此 情 形。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無 此情 形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情 形 。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附 表 三。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形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無 此情 形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額 : 請詳 附 表四 。

(二)轉 投資 事 業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請詳 附表 五 。

(三)大 陸投 資 資訊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六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請詳 附表 七 。

十四 、 部門 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係 以 地 區 別 銷 售 之 角 度 經 營 業 務 及 制 定 決 策 , 故 管 理 階 層 亦 依 此 一模 式 用以 辦 認應 報導 部 門。

本集 團 有兩 個 應報 導部 門:甲部 門 及乙 部門。甲 部門 係 於台 灣地 區 銷售 電 腦 連 結 線 等 相 關 週 邊 產 品 ; 乙 部 門 係 於 中 國 蘇 州 地 區 生 產 銷 售 電 腦 連 結 線等 相 關週 邊 產品 。

本 集 團 之 企 業 組 成 、 劃 分 部 門 之 基 礎 及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基 礎 於 本 期 並 無 重大 改 變。

(二)部門 資 訊

提供 予 主要 營 運決 策者 之 應報 導 部門 資訊 如 下:

106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甲部門 乙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總計
收入
來自外部
客戶收入
\$ 357,349 \$ 281,247 \$ 18 \$ - \$ 638,614
部門間收入 10,673 283,644 3,675 ( 297,992) -
\$ 368,022 \$ 564,891 \$ 3,693 (\$ 297,992) \$ 638,614
部門損益 \$ 128,060 \$ 75,785 \$ 131 (\$ 109,239) \$ 94,737
部門總資產 \$ 3,089,108 \$ 1,497,199 \$ 22,038 (\$ 1,924,725) \$ 2,683,620
部門總負債 \$ 710,892 \$ 582,819 \$ 26,333 (\$ 76,971) \$ 1,243,073
甲部門 乙部門 其他部門 調整及銷除 總計
收入
來自外部
客戶收入
\$ 320,827 \$ 268,213 \$
-
\$ - \$
589,040
部門間收入 11,273 217,969 4,366 ( 233,608) -
\$ 332,100 \$ 486,182 \$
4,366
(\$ 233,608) \$
589,040
部門損益 \$ 68,305 \$ 54,661 \$
269
(\$ 80,276) \$
42,959
部門總資產 \$ 2,832,226 \$ 1,561,689 \$
21,606
(\$ 1,943,728) \$
2,471,793
部門總負債 \$ 710,278 \$ 693,804 \$
30,231
(\$ 205,261) \$
1,229,052

1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1
1 - \$
31,345
\$
30,330
\$
27,672
-\$ -\$ -\$ \$
1,440,547
\$
1,440,547
-
1 - 94,035 90,990 - 2.00 - - - 1,440,547 1,440,547 -

1

(1). 0

(2). 1

2 40% 40%

100% 100% 3

( )

(
2)
0 2 \$
1,296,492
\$
286,725
\$
281,650
\$
-
\$
-
19.55 \$
1,440,547
Y N N -
0 (
)
3 1,296,492 335,760 327,640 - - 22.74 1,440,547 Y N Y -

1

2

(1).

  • (2).
  • (3).
  • (4).
  • (5).
  • (6).

(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
易不同之情形及原
交易情形 應收 (付) , 票據、帳款
佔總應收 (
佔總進 (銷)貨 付)票據、帳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進(銷)貨 金額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款之比率 備註
鸿硕精密电工(蘇州)有限公司 鸿硕精密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銷貨
285, 138)
月結30天
$50\%$
$S =$
$\overline{\phantom{0}}$ 20, 953

( )

(
1)
(
2)
(
3)
0 (
)
1 \$
285,138
4 45%

1

(1). 0

(2). 1

2 (

)

(1).

(2).

(3).

3

4

30

5

( )

\$
439,855
\$ 439,855 13,400,000 100 \$ 934,804 \$ 54,241 \$ 54,656

( )

(
3)
(
1
2)
(
)
\$ 441,181 (
)
\$ 305,952 \$ - \$ - \$ 305,952 \$ 54,868 100 \$ 55,283 \$
914,382
\$
85,235
53,492 (
)
45,685 - - 45,685 131 100 131 (
4,294)
-

1

2 \$54,868 \$415

3 ( ) 12,000 88,324 1,400 10,709

\$
351,637
\$ 436,872 \$
864,328

( )

示像月青休湿以
「「「「「「」「「」「」「」「」「」「」「」「」「」「」「」「」「」「」「」 財產交易 應收(付)帳款 提供擔保品 資金融運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金額 金額 餘額 期末餘額 目的 最高 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區間 當期利息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 285,138) $(100)$ \$ - - $($ \$ 20,953) (100) \$ 327,640 資金融通保證 \$ - \$ - 5 - * * * * * * * * * * * * * * * * * * Contract Contract Contract $\s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