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1 年度及110 年度
(股票代碼3092)
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69 號
電 話:(02)2792-8558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1 年度及110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次/編號/索引
一、 |
封面 |
1 |
二、 |
目錄 |
2 ~ 3 |
三、 |
會計師查核報告 |
4 ~ 8 |
四、 |
個體資產負債表 |
9 ~ 10 |
五、 |
個體綜合損益表 |
11 |
六、 |
個體權益變動表 |
12 |
七、 |
個體現金流量表 |
13 |
八、 |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
14 ~ 49 |
|
(一) 公司沿革 |
14 |
|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14 |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14 ~ 15 |
|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15 ~ 21 |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21 ~ 22 |
|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
22 ~ 38 |
|
(七) 關係人交易 |
38 ~ 40 |
|
(八) 質押之資產 |
40 |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40 ~ 41 |
~2~
項 目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二)其他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十四)部門資訊
九、 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帳款淨額
預付款項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短期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本期發生之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 |
頁次/編號/索引
41
41
41 ~ 48
48 ~ 49
49
明細表一
明細表二
明細表三
明細表四
附註六(五)
附註六(八)
明細表五
附註六(十)
明細表六
明細表七
明細表八
附註六(二十二) |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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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查核報告
(112)財審報字第22004209 號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鴻碩公司」)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1年及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
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
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鴻碩公司民國111年及110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
況,暨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
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
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鴻碩公司
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鴻碩公司民國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4~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110208 臺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7 樓 27F, No. 333, Sec. 1, Keelung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208, Taiwan T: +886 (2) 2729 6666, F:+ 886 (2) 2729 6686, www.pw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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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碩公司民國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其投資損益認列
事項說明
有關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之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四(十);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之說明,請詳個體財務報表附註六(四)。
鴻碩公司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1,770,334 仟元,
民國111 年度所認列之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金額為新
台幣(1,129)仟元,因該等金額對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故本會計師將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餘額之評價列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上開關鍵查核事項所敘明之特定層面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發貨倉銷貨之收入截止
事項說明
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四(二十一)。
鴻碩公司之銷貨型態主要分為工廠出貨後認列收入及發貨倉出貨後認列收入兩類。
其中發貨倉出貨須待終端客戶提貨並確認風險與報酬移轉後始認列收入。鴻碩公司主要
依發貨倉保管人所提供報表或其他資訊,以發貨倉實際出貨予客戶情形作為認列收入之
依據。
因發貨倉出貨之收入認列係依保管人所提供之資訊與報表內容作為認列收入之依
據,此等收入認列通常涉及較多之人工作業流程,考量鴻碩公司發貨倉交易量較大,且
財務報表結束日前後之交易金額對財務報表之影響至為重大,故本會計師認為鴻碩公司
發貨倉銷貨之收入截止為本年度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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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對於發貨倉銷貨之收入截止已執行之主要因應程序彙列如下:
-
1.對鴻碩公司發貨倉出貨之收入認列程序之瞭解,評估其認列發貨倉收入之允當性,包 括相關內部控制程序之瞭解、取得保管人所提供之資訊與報表內容。
-
2.針對發貨倉銷貨收入執行內部控制測試,以確定鴻碩公司係待終端客戶提貨並確認風 險與報酬移轉後始認列收入。
-
3.針對資產負債表日前後一定期間之發貨倉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包含核對發貨 倉保管人之佐證文件、出貨憑證以及收入認列已記錄於適當期間。
-
4.針對發貨倉之庫存數量已執行發函詢證並核對帳載庫存數量。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
表,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
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鴻碩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鴻碩公司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鴻碩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
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
體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6~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
行下列工作:
-
1.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
2.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 目的非對鴻碩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
3.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
4.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鴻碩公 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 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鴻碩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
5.評估個體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
6.對於鴻碩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表 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個體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個體財務報 表之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7~
==> picture [143 x 5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鴻碩公司民國111 年度個體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漢期
會計師
林雅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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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產 |
鴻 碩 精 密 電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
111 年 12 月 31 日
附註
金
額
%
六(一)
$
284,284
9
六(二)
265,325
8
六(二)及七
35,376
1
1,519
-
七
-
-
六(二十三)
-
-
六(三)
15,817
1
七
369,880
12
91
-
972,292
31
六(四)
1,770,334
56
六(五)及八
105,244
3
六(八)及八
302,961
9
887
-
六(二十三)
18,008
1
六(十四)
2,920
-
2,200,354
69
$
3,172,646
100
(續 次 頁)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
178,921
6
355,376
12
49,063
2
30
-
692
-
225
-
8,786
-
246,006
8
1,435
-
840,534
28
1,687,437
57
107,576
4
307,695
10
111
-
18,763
1
2,034
-
2,123,616
72
$
2,964,150 100 |
|
|
|
|
|
金
額
$
178,921
355,376
49,063
30
692
225
8,786
246,006
1,435
840,534
1,687,437
107,576
307,695
111
18,763
2,034
2,123,616
$
2,964,150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1200
其他應收款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130X
存貨
1410
預付款項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1780
無形資產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XXX
資產總計 |
|
|
~9~
負債及權益 |
鴻 碩 精 密 電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1 年 12 月 31 日
110 年 12 月 31 日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六(九)及八
$
865,000
27
$
732,000
25
六(十)
109,843
4
149,932
5
六(十二)
2,116
-
1,811
-
六(十一)
13,501
-
14,250
1
六(二十三)
16,553
1
-
- 六(十三)
8,182
-
42,055
1
484
-
397
-
1,015,679
32
940,445
32
六(二十三)
92,041
3
91,890
3
七
2,095
-
1,604
-
94,136
3
93,494
3
1,109,815
35
1,033,939
35
六(十五)
932,210
29
923,181
31
六(十六)
641,858
20
616,880
21
六(十七)
220,291
7
218,051
7
115,046
4
112,601
4
236,260
8
174,544
6
(
82,834) (
3) (
115,046) (
4 )
2,062,831
65
1,930,211
65
九
十一
$
3,172,646
100
$
2,964,150
100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2110
應付短期票券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債-流動
2200
其他應付款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2XXX
負債總計
權益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00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3400
其他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重大之期後事項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利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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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魯憶萱 會計主管:徐國晃
~10~
鴻 碩 精 密 電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綜 合 損 益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
111 年 度
110 年 度
附註
金
額
% 金
額
%
六(十八)及七
$
778,225
100
$
538,469
100
六(三)及七
(
700,522 ) (
90) (
464,068) (
86 )
77,703
10
74,401
14
六(二十二)及七
(
190 )
- (
35)
-
(
50,879 ) (
6) (
45,914) (
8 )
(
51,069 ) (
6) (
45,949) (
8 )
六(十九)
64,321
8 (
8,274) (
2 )
90,955
12
20,178
4
七
3,429
-
1,964
-
704
-
931
-
六(二十)
(
225 )
- (
1,228)
-
六(二十一)
(
10,163 ) (
1) (
7,211) (
1 )
六(四)
(
1,129 )
-
13,596
2
(
7,384 ) (
1)
8,052
1
83,571
11
28,230
5
六(二十三)
(
17,825 ) (
2) (
5,554) (
1 ) $
65,746
9 $
22,676
4
六(十四)
$
181
- ( $
157)
-
510
- (
154)
-
六(二十三)
(
36 )
-
31
-
655
- (
280)
-
32,212
4 (
2,445)
-
32,212
4 (
2,445)
- $
32,867
4 ( $
2,725)
- $
98,613
13 $
19,951
4
六(二十四) $
0.71 $
0.25 $
0.71 $
0.25 |
4000 營業收入
5000 營業成本
590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7010
其他收入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7050
財務成本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
8200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
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
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稅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兌換差額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
額
8300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500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基本每股盈餘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利榮 經理人:魯憶萱 會計主管:徐國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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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董事長:張利榮
110 年 度
110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0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110 年12 月31 日餘額
111 年 度
111 年1 月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10 年度盈餘指撥: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逾期股利轉列資本公積
111 年12 月31 日餘額 |
附
註 |
普通股股本 |
普通股股本 |
資 |
|
鴻 碩 精 密 電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本
公
積 |
鴻 碩 精 密 電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本
公
積 |
鴻 碩 精 密 電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個 體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本
公
積 |
保
留
盈
餘 |
保
留
盈
餘 |
保
留
盈
餘 |
保
留
盈
餘 |
保
留
盈
餘 |
|
|
|
|
|
|
本 |
公 |
|
|
|
|
|
|
|
|
|
|
發
行
溢
價 |
庫藏股票交易 |
|
認
股
權 |
其
他 |
法定盈餘公積 |
特別盈餘公積 |
未分配盈餘 |
國外營運機構財
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
差
額 |
|
|
六(十七)
六(十三)(十
五)
六(十七)
六(十三)(十
五) |
|
$
832,810
-
-
-
-
-
-
90,371
-
$
923,181
$
923,181
-
-
-
-
-
9,029
-
$
932,210 |
|
|
|
|
|
|
$
117,252
-
-
-
- (
4,651 )
-
-
- $
112,601 $
112,601
-
-
-
-
2,445
-
- $
115,046 |
|
|
$ 1,694,256
22,676 (
2,725 )
19,951
-
-
(
124,922 )
340,921
5
$ 1,930,211
$ 1,930,211
65,746
32,867
98,613
-
-
33,998
9
$ 2,062,831 |
鴻 碩 精 密 |
鴻 碩 精 密 |
電 工 股 份 有 |
限 |
公 司 |
|
|
|
|
個 體 |
現 金 流 量 |
表 |
|
|
|
|
民國111 年及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
|
|
|
|
|
|
|
|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
|
|
|
|
111 年1 月1 日
|
|
110 年1 月1 日 |
|
|
|
附註 |
|
至1 2 月3 1 日 |
|
至12 |
月31 日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
|
|
本期稅前淨利 |
|
|
|
$ |
83,571 |
$ |
28,230 |
調整項目 |
|
|
|
|
|
|
|
收益費損項目 |
|
|
|
|
|
|
|
折舊費用(含使用權資產及投資性不動產) |
|
六(五)(六)(八) |
|
|
|
|
|
|
|
(二十二) |
|
|
7,531 |
|
7,213 |
攤銷費用 |
|
六(二十二) |
|
|
39 |
|
15 |
利息費用 |
|
六(二十一) |
|
|
9,958 |
|
5,977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淨損
|
|
六(十二)(十三) |
|
|
|
|
|
失 |
|
(二十) |
|
|
225 |
|
1,228 |
利息收入 |
|
|
( |
|
3,429 ) |
( |
1,964 )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
|
|
六(四) |
|
|
|
|
|
資損失(利益)之份額 |
|
|
|
|
1,129 |
( |
13,596 ) |
公司債折價攤銷 |
|
六(二十一) |
|
|
205 |
|
1,234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
|
|
|
|
|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
|
|
|
|
|
|
|
應收帳款 |
|
|
|
|
90,051 |
( |
327,154 ) |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
|
|
|
|
13,687 |
|
26,171 |
其他應收款 |
|
|
|
|
- |
|
12,479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
|
|
|
|
692 |
( |
692 ) |
存貨 |
|
|
( |
|
7,031 ) |
( |
3,287 ) |
預付款項 |
|
|
( |
|
123,874 ) |
( |
245,320 ) |
其他流動資產 |
|
|
|
|
1,351 |
( |
994 ) |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 |
|
|
( |
|
705 ) |
( |
840 )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
|
|
|
|
|
|
|
應付票據 |
|
|
|
|
- |
( |
500 ) |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
|
|
- |
( |
10,792 ) |
其他應付款 |
|
|
( |
|
2,122 ) |
( |
14,225 ) |
其他流動負債 |
|
|
|
|
87 |
( |
203 )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
|
|
|
|
71,365 |
( |
537,020 ) |
收取之利息 |
|
|
|
|
1,940 |
|
2,343 |
支付之利息 |
|
|
( |
|
9,879 ) |
( |
5,960 ) |
支付之所得稅 |
|
|
( |
|
178 ) |
( |
19,048 )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
|
|
|
|
63,248 |
( |
559,685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
|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
|
|
|
|
- |
|
165,184 |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六(五) |
( |
|
472 ) |
( |
6,619 ) |
取得無形資產 |
|
|
( |
|
815 ) |
( |
126 ) |
取得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六(四) |
( |
|
50,000 ) |
|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
|
|
|
|
- |
|
420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
|
|
( |
|
51,287 ) |
|
158,859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
|
|
|
|
|
|
|
短期借款增加 |
|
六(二十五) |
|
|
133,000 |
|
80,000 |
應付短期票券(減少)增加 |
|
六(二十五) |
( |
|
40,089 ) |
|
99,938 |
存入保證金增加 |
|
|
|
|
491 |
|
4 |
租賃本金償還 |
|
六(二十五) |
|
|
- |
( |
435 ) |
發放現金股利 |
|
六(十七) |
|
|
- |
( |
124,922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
|
93,402 |
|
54,585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
|
|
|
|
105,363 |
( |
346,241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六(一) |
|
|
178,921 |
|
525,162 |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六(一) |
|
$ |
284,284 |
$ |
178,921 |
後附個體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張利榮 經理人:魯憶萱
==> picture [56 x 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徐國晃
~13~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個 體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國111年度及110年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一、 公司沿革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成立於民國80年12月,原名
高而富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5年6月更名為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自民國99年5月11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賣,並於民
國110年5月13日經臺灣證券交易所核准上市買賣。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製
造、銷售各種3C產品連接線及訊號線。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112年2月24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民國111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
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對觀念架構之索引」民國111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達到預定民國111年1月1日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民國111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
(二)尚未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修正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表彙列金管會認可之民國112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
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會計政策之揭露」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會計估計之定義」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民國112年1月1日
債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14~
(三)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 響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納入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會決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售後租回中之租賃負債」民國1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之修正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民國112年1月1日
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具合約條款之非流動負債」民國112年1月1日
本公司經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並無重大影響。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
有報導期間一致適用。
(一)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三) 外幣換算
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係以本公司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
(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
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5~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本公司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16~
(五)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該投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
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定期存款及附買回債券投資符合前述定義且其持有目
的係為滿足營運上之短期現金承諾者,分類為約當現金。
(六) 應收帳款
(七) 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就透過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包含重
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考量所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包括前瞻性者)
後,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並未顯著增加者,按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金額
衡量備抵損失;對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者,按存續期間預期信
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就不包含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按存續
期間預期信用損失金額衡量備抵損失。
- (八) 出租人之租賃交易 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
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九) 存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比較成本與
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
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
額。
(十)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子公司
-
1.子公司指受本公司控制之個體(包括結構型個體),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 該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透過對該個體之 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即控制該個體。
-
2.本公司與子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損益已銷除。子公司之會計政策已 作必要之調整,與本公司採用之政策一致。
-
3.本公司對子公司取得後之損益份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其取得後之其他綜 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公司對子公司所認列之損失份額 等於或超過在該子公司之權益時,本公司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17~
4.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 損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應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 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 (十一)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
1.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將購建期間之有關利 息資本化。
-
2.後續成本只有在與該項目有關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 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項單 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生時認 列為當期損益。
-
3.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不提列折舊外。其 他按估計耐用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各項組成若 屬重大,則單獨提列折舊。
-
4.本公司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 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 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 際會計準則第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 規定處理。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
房屋及建築5 年~50 年、辦公設備3~5 年及其他設備3 年~5 年。
- (十二) 承租人之租賃交易 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
-
1.租賃資產於可供本公司使用之日認列為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當租賃 合約係屬短期租賃或低價值標的資產之租賃時,將租賃給付採直線法於 租賃期間認列為費用。
-
2.租賃負債於租賃開始日將尚未支付之租賃給付按本公司增額借款利率 折現後之現值認列,租賃給付包括固定給付並減除可收取之任何租賃誘 因。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法衡量,於租賃期間提列利息費用。當 非屬合約修改造成租賃期間或租賃給付變動時,將重評估租賃負債,並 將再衡量數調整使用權資產。
-
3.使用權資產於租賃開始日按成本認列,成本包括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 額。後續採成本模式衡量,於使用權資產之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 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費用。當租賃負債重評估時,使用權資 產將調整租賃負債之任何再衡量數。
(十三)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外,按估計
耐用年限以直線法提列折舊,耐用年限為50年。
(十四)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按估計耐用年限1~5年攤銷。
~18~
(十五) 非金融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可
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資產
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
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
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
後之帳面金額。
(十六) 借款
係指向銀行借入之短期款項。本公司於原始認列時按其公允價值減除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就減除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
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列利息費用於損益。
(十七)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嵌入有轉換權(即持有人可選擇轉換為
本公司普通股之權利,且為固定金額轉換固定數量之股份)、賣回權及買回
權。於初始發行時將發行價格依發行條件區分為金融負債或權益,其處理
如下:
-
1.嵌入之賣回權與買回權:於原始認列時以其公允價值之淨額帳列「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後續於資產負債表日,按當時之公允 價值評價,差額認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債)利益 或損失」。
-
2.公司債之主契約: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與贖回價值間之差額 認列為應付公司債折價;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程序於流通期間內認 列於損益,作為「財務成本」之調整項目。
-
3.嵌入之轉換權(符合權益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就發行金額扣除上述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及「應付公司債」後之剩餘價 值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後續不再重新衡量。
-
4.發行之任何直接歸屬之交易成本,按上述各項組成之原始帳面金額比例 分配至各負債及權益之組成部分。
-
5.當持有人轉換時,帳列負債組成部分(包括「應付公司債」及「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按其分類之後續衡量方法處理,再以前 述依負債組成部分之帳面價值加計「資本公積-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 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十八) 員工福利
1.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時認
列為費用。
~19~
2.退休金
-
(1)確定提撥計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 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預付提撥金於可退還現金或減少未來給付之範 圍內認列為資產。
-
(2)確定福利計畫
-
3.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
為費用及負債。嗣後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則按會計
估計變動處理。
(十九) 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包含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 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外,所 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
2.本公司依據營運及產生應課稅所得之所在國家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 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相關法 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向稅捐機關 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之所得稅,嗣 盈餘產生年度之次年度於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案後,始就實際盈餘之分 派情形,認列未分配盈餘所得稅費用。
-
3.遞延所得稅採用資產負債表法,按資產及負債之課稅基礎與其於個體資 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商譽 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不包 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響會計利 潤或課稅所得(課稅損失),則不予認列。若投資子公司產生之暫時性差 異,本公司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 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在資產負債表日 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 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
4.遞延所得稅資產於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用以抵減未來應課稅所得之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新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
-
5.當有法定執行權將所認列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金額互抵且有意圖 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20~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
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
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
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二十) 股利分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
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股利,
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二十一)收入認列
-
1.商品銷售
-
(1)本公司銷售各種3C 產品連接線及訊號線,銷貨收入於產品之控制 移轉予客戶時認列,即當產品被交付予客戶,客戶對於產品銷售之 通路及價格具有裁量權,且本公司並無尚未履行之履約義務可能 影響客戶接受該產品時。當產品被運送至指定地點,陳舊過時及滅 失之風險已移轉予客戶,且客戶依據銷售合約接受產品,或有客觀 證據證明所有接受標準皆已滿足時,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
(2)銷售收入以合約價格扣除營業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 額認列。收入認列金額以未來高度很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迴轉之 部分為限,並於每ㄧ資產負債表日更新估計。銷貨交易移轉所承諾 之商品予客戶與客戶付款間之時間間隔未有超過一年者,因此本 公司並未調整交易價格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
(3)應收帳款於商品交付予客戶時認列,因自該時點起本公司對合約 價款具無條件權利,僅須時間經過即可自客戶收取對價。
-
2.租賃服務
-
本公司經營辦公室之出租業務係依合約期間內逐期認列收入。
-
3.授權客戶服務
-
本公司授權得銷售商品予原本公司客戶所收取之權利金係以銷售為 基礎計算並認列收入。
五、 重大會計判斷 、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
策,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
假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
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
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性之
說明:
(一) 會計政策採用之重要判斷
投資性不動產係本公司持有之某些不動產的目的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
然其部份係供自用。當各部份不可單獨出售且不可以融資租賃單獨出租時,
始將該出租之不動產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21~
(二) 重要會計估計及假設
無。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1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67
$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12,879
約當現金
-定期存款
271,338
-附買回債券
-
284,284
$ |
110年12月31日 |
|
65
$
20,804
45,118
112,934 |
|
178,921
$ |
1.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減:備抵損失
未逾期
逾期91天 |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265,325
$
356,008
$
35,376
49,063
-
632)
(
300,701
$
404,439
$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300,701
$
404,439
$
-
632
300,701
$
405,071
$ |
|
|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2.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之應收帳款餘額均為客戶合約所產生,另 於民國110 年1 月1 日客戶合約之應收款項餘額為$104,088。
-
3.在不考慮所持有之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之情況下,最能代表本公司應收 帳款於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信用風險最大之暴險金額分別為 $300,701 及$404,439。
-
4.相關信用風險資訊請詳附註十二(二)之說明。
~22~
(三) 存貨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商品存貨
15,826
$
9)
($
111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跌價損失
商品存貨
8,812
$
26)
($
110年12月31日 |
帳面金額 |
|
15,817
$
帳面金額 |
|
8,786
$ |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本公司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
|
111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700,539
$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註)
17)
(
700,522
$ |
110年度 |
|
464,045
$
23 |
|
464,068
$ |
註:民國111年度因存貨去化致產生回升利益。
(四)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子公司:
富如海全球控股有限公司
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帳列數
持股比例(%)
1,724,313
$
100
46,021
100
1,770,334
$
111年12月31日 |
110年12月31日 |
110年12月31日 |
|
|
帳列數
持股比例(%)
1,687,437
$
100
-
-
1,687,437
$ |
|
|
|
|
100
- |
-
1.有關本公司之子公司資訊,請參見本公司民國111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四(三)之說明。
-
2.本公司於民國111 年9 月7 日投資設立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 額$50,000,持股比例100%。
-
3.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利益之份額,係依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 財務報表評價而得,認列之投資損益明細如下:
財務報表評價而得,認列之投資損益明細如下: |
|
111年度
富如海全球控股有限公司
2,850
$
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979)
(
1,129)
( |
110年度 |
|
13,596
$
-
$ |
|
13,596
$ |
~23~
、 (五) 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
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1月1日
增添
重分類
折舊費用
12月31日
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1月1日
增添
重分類(註)
折舊費用
12月31日
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 |
64,213
56,857
$
-
20,117)
(
(
64,213
36,740
$
64,213
36,740
$
-
-
-
-
-
1,682)
(
(
64,213
35,058
$
64,213
56,857
$
-
21,799)
(
(
64,213
35,058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64,213
56,857
$
-
20,117)
(
(
64,213
36,740
$
64,213
36,740
$
-
-
-
-
-
1,682)
(
(
64,213
35,058
$
64,213
56,857
$
-
21,799)
(
(
64,213
35,058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供自用
677
$
623)
54
$
54
$
102
-
33)
(
123
$
779
$
656)
(
12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4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土地 |
|
|
|
|
辦公設備 |
|
|
其他設備
1,959
$
$
1,753)
(
206
$
$
206
$
$
4,048
-
(
256)
(
3,998
$
$
6,007
$
$
2,009)
(
3,998
$
$ |
|
|
|
|
|
|
|
供自用
677
$
517)
160
$
160
$
-
-
106)
54
$
677
$
623)
54
$ |
|
供租賃
-
$
-
-
$
-
$
2,571
-
-
2,571
$
2,571
$
-
2,571
$ |
小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主係轉出至投資性不動產。
1.本公司各項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重大組成部分及耐用年限如下:
項目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
重大組成部分
建物等
電腦等
冷氣及裝潢等 |
耐用年限 |
|
|
5年 ~ 50年
3年 ~ 5年
3年 ~ 5年 |
2.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提供擔保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24~
- (六) 租賃交易 承租人
111年110年
運輸設備運輸設備
1月1日
-
成本$ $ 2,293
-
累計折舊( 1,858)
-
$ $ 435
-
1月1日$ $ 435
--
增添
-
折舊費用(435)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成本$ $
--
累計折舊
--
$ $
3.與租賃合約有關之損益項目資訊如下:
111年度110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3
屬短期租賃合約之費用2326
2. 本公司於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基於營業租賃合約分別認列$12,343 及 $11,293之租金收入,內中無屬變動租賃給付。
3.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之租賃給付之到期日分析如下: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111年12月31日
12,340
$
14,939
27,279
$ |
110年12月31日 |
|
|
12,394
$
24,339 |
|
|
36,733
$ |
~25~
(八) 投資性不動產
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1月1日
折舊費用
12月31日
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1月1日
重分類(註)
折舊費用
12月31日
12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96,787
$
143,990
$
340,777
$
-
33,082)
(
33,082)
(
196,787
$
110,908
$
307,695
$
196,787
$
110,908
$
307,695
$
-
4,734)
(
4,734)
(
196,787
$
106,174
$
302,961
$
196,787
$
143,990
$
340,777
$
-
37,816)
(
37,816)
(
196,787
$
106,174
$
302,961
$
111年
110年 |
|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66,500
$
125,520
$
292,020
$
-
28,805)
(
28,805)
(
166,500
$
96,715
$
263,215
$
166,500
$
96,715
$
263,215
$
30,287
18,470
48,757
-
4,277)
(
4,277)
(
196,787
$
110,908
$
307,695
$
196,787
$
143,990
$
340,777
$
-
33,082)
(
33,082)
(
196,787
$
110,908
$
307,695
$ |
註:主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
不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11年度
12,343
$
4,734
$ |
110年度 |
|
|
11,293
$ |
|
|
4,277
$ |
~26~
-
2.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之公允價值分 別為$441,266 及$442,610,該評價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係依類似不動產 買賣方已充分瞭解且有成交意願之合理市場價格。
-
3.以投資性不動產提供擔保借款之資訊,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九) 短期借款
==> picture [450 x 1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借款性質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575,000 $ 732,000
-
擔保借款 290,000
$ 865,000 $ 732,000
~ ~
利率區間 1.44% 1.78% 0.70% 0.88%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上述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之說明。
(十) 應付短期票券
借款性質 |
|
111年12月31日 |
|
110年12月31日 |
應付商業本票 |
$ |
110,000
|
$ |
150,000
|
減:應付短期票券折價 |
( |
157)
|
( |
68)
|
|
$ |
109,843
|
$ |
149,932
|
利率區間 |
|
1.35%~1.89% |
|
0.81%~0.85% |
本公司上述應付商業本票係由兆豐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票券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保證。
(十一) 其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勞務費
應付員工酬勞
應付董事酬勞
應付利息
其他 |
111年12月31日
4,165
$
1,526
2,607
3,447
248
1,508
13,501
$ |
110年12月31日 |
|
|
5,023
$
2,440
2,191
1,579
169
2,848 |
|
|
14,250
$ |
項 目 |
|
111年12月31日 |
|
110年12月31日 |
流動項目: |
|
|
|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
|
|
|
可轉換公司債賣回權及買回權 |
$ |
3,367
|
$ |
3,287
|
評價調整 |
( |
1,251)
|
( |
1,476)
|
|
$ |
2,116
|
$ |
1,811
|
~27~
==> picture [441 x 9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1.本公司發行之國內可轉換公司債
-
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如下:
-
A.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准募集及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行總額計$510,000,每張面額為$100,票面利率0%,發行期間3 年, 流通期間自民國109 年9 月21 日至112 年9 月21 日。本轉換公司債 到期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本轉換公司債於民國109 年9 月 21 日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
B.本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自本債券發行日後屆滿三個月之翌日( 民國 109 年12 月22 日)起,至到期日(民國112 年9 月21 日)止,除依辦 法或法令規定須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 求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 股相同。
-
C.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二年時,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 之101.0025%(賣回年收益率為0.5%)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
-
D.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係依轉換辦法規定之訂價模式予以訂定,發 行時之轉換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38.9 元,續後因本公司發放現金股 利,故轉換價格調整為每股新台幣38.1 元。
-
E.當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民國109 年12 月22 日)起至發行 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 年8 月12 日)止,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30%(含)以上時,或本轉換公司 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民國109 年12 月22 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 十日(民國112 年8 月12 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 發行總面額之10%時,本公司得分別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或於其後 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 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
F.依轉換辦法規定,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 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權利義 務亦將併同消滅,不得再賣出或發行。
~28~
-
2.本公司於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2 號「金融工具: 表達」規定,將屬權益性質之轉換權與各負債組成要素分離,帳列「資 本公積-認股權」計$17,023。另嵌入之買回權與賣回權,依據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第9 號「金融工具」規定,因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 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經分離後主契約債務之有效利率為0.91%。
-
3.截至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對上開可轉換公司債開立之保證 票據計$507,538。
-
4.於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止,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面額計$491,800 已轉換為普通股12,693 仟股,並於民國111 年11 月8 日完成變更登記。
(十四) 退休金
|
|
111年12月31日 |
|
110年12月31日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
-
|
$ |
4,298
|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2,804)
|
( |
6,217)
|
淨確定福利資產 |
($ |
2,804) |
($ |
1,919)
|
~29~
(3)淨確定福利負債之變動如下:
|
|
|
|
|
111年 |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1月1日餘額 |
$ |
|
4,298
|
($ |
6,217)
|
($ |
|
1,919)
|
利息費用(收入) |
|
|
30
|
( |
45)
|
( |
|
15)
|
|
|
|
4,328
|
( |
6,262)
|
( |
|
1,934)
|
再衡量數: |
|
|
|
|
|
|
|
|
計畫資產利益 |
|
|
-
|
( |
442)
|
( |
|
442)
|
(不包括包含 |
|
|
|
|
|
|
|
|
於利息收入 |
|
|
|
|
|
|
|
|
或費用之金 |
|
|
|
|
|
|
|
|
額) |
|
|
|
|
|
|
|
|
財務假設變動 |
|
|
|
|
|
|
|
|
影響數 |
( |
|
131)
|
|
- |
( |
|
131)
|
經驗調整 |
|
|
392 |
|
- |
|
|
392 |
|
|
|
261 |
( |
442)
|
( |
|
181)
|
提撥退休基金 |
|
|
-
|
( |
689)
|
( |
|
689)
|
支付退休金 |
( |
|
4,589)
|
|
4,589 |
|
|
- |
12月31日餘額 |
|
$ |
- |
($ |
2,804)
|
($ |
|
2,804)
|
|
|
|
|
|
110年 |
|
|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
|
|
|
|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1月1日餘額 |
$ |
|
4,057
|
($ |
5,291)
|
($ |
|
1,234)
|
利息費用(收入) |
|
|
15 |
( |
22) |
( |
|
7) |
|
|
|
4,072 |
( |
5,313) |
( |
|
1,241) |
再衡量數: |
|
|
|
|
|
|
|
|
計畫資產利益 |
|
|
- |
( |
69)
|
( |
|
69)
|
(不包括包含 |
|
|
|
|
|
|
|
|
於利息收入 |
|
|
|
|
|
|
|
|
或費用之金 |
|
|
|
|
|
|
|
|
額) |
|
|
|
|
|
|
|
|
人口統計假設 |
|
|
98 |
|
- |
|
|
98 |
變動影響數 |
|
|
|
|
|
|
|
|
財務假設變動 |
|
|
|
|
|
|
|
|
影響數 |
|
|
18 |
|
- |
|
|
18 |
經驗調整 |
|
|
110 |
|
- |
|
|
110 |
|
|
|
226 |
( |
69)
|
|
|
157 |
提撥退休基金 |
|
|
- |
( |
835) |
( |
|
835) |
12月31日餘額 |
$ |
|
4,298
|
($ |
6,217)
|
($ |
|
1,919)
|
~30~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
111年度
1.30%
2.50% |
110年度 |
|
|
0.69% |
|
|
2.50% |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分別係按臺灣壽險業第六回及第五回經驗生
命表之百分之九十。
==> picture [413 x 1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之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
之影響。實務上許多假設之變動則可能係屬連動。敏感度分析係與計
算資產負債表之淨退休金負債所採用之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
(6)本公司民國112 年度預計支付予退休計畫之提撥金為$0。
-
(7)截至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止,該退休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0 年。未來無應支付之退休金。
-
2.自民國94 年7 月1 日起,本公司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訂有確定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薪資之6%提繳勞工退休 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 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本公司依上述退休金辦法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629 及$645。
~31~
(十五) 股本
1. 本公司經民國 111 年 5 月 26 日股東會修正後之額定資本額為 $2,000,000,分為200,000 仟股(含附認股權公司債股數30,000 仟股), 截至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932,210,每股面 額新台幣10 元,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仟股)調節如下:
|
111年 |
110年 |
1月1日 |
92,318 |
83,281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 |
903
|
9,037 |
12月31日 |
93,221
|
92,318
|
2.有關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請詳六(十三)說明。 |
|
|
(十六) 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
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
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
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
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七) 保留盈餘
1.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彌補累 積虧損,次就其餘額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 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 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加計前期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視營運需要 酌情保留適當盈餘後,並擬具分派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 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須視公司目前及未來營運狀況、資金需求等因素,
並兼顧股東利益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股利之發放得以現金股利或股票
股利的方式分配,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百分之十。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五項規定,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將應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公司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盈餘公積及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
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並報告股東會。
-
2.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
3.本公司分派盈餘時,依法令規定須就當年度資產負債表日之其他權益項 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嗣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額迴 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
4.本公司分別於民國111 年5 月26 日及110 年8 月27 日經股東會決議通 過對民國110 年及109 年度之盈餘指撥及分派案如下:
~32~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金額
2,240
$
2,445
-
4,685
$
110年度 |
金額
每股股利(元)
12,733
$
-
124,922
1.38
$
137,655
$
109年度 |
|
|
|
上述民國110年及109年度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提議並無差
異。
客戶合約之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其他
-租賃服務收入
-授權客戶服務收入 |
111年度
731,384
$
12,343
34,498
778,225
$ |
110年度 |
|
|
472,322
$
11,293
54,854 |
|
|
538,469
$ |
本公司之收入均源於提供於某一時點移轉之商品及隨時間逐步移轉之勞
務。
(十九)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
|
111年度 |
|
110年度 |
兌換利益(損失) |
$ |
64,321 |
($ |
8,274)
|
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
|
|
|
111年度 |
|
110年度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
|
|
|
之金融負債損失 |
($ |
225)
|
($ |
1,228)
|
)財務成本 |
|
|
|
|
|
|
111年度 |
|
110年度 |
利息費用-銀行借款 |
$ |
9,958
|
$ |
5,974
|
利息費用-租賃交易 |
|
- |
|
3 |
利息費用-公司債折價攤銷 |
|
205 |
|
1,234 |
|
$ |
10,163
|
$ |
7,211
|
~33~
、
(二十二)員工福利折舊及攤銷費用
==> picture [425 x 1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功能別 111年度 110年度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性質別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 $ 18,666 $18,666 $ - $ 19,642 $19,642
勞健保費用 - 988 988 - 1,271 1,271
退休金費用 - 614 614 - 638 638
董事酬金 - 3,649 3,649 - 1,791 1,791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810 810 - 645 645
折舊費用(註1) - 7,531 7,531 - 7,213 7,213
攤銷費用 - 39 39 - 15 15
----- End of picture text -----
-
註1:含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投資性不動產之折舊分別為$4,734 及 $4,277;及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使用權資產之折舊分別為$0 及 $435。
-
註2:截至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平均人數均為17 人,其中未兼任員工之董事人數均為5 人。本公司平均員工福利費 用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分別為$1,757 及$1,850;平均員工薪資費 用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分別為$1,556 及$1,637,其平均員工薪資 費用調整變動情形為(5%)。
-
註3:本公司薪資報酬政策:
-
(1)執行業務董事、經理人及員工:
-
(2)董事酬勞:
-
(3)員工酬勞:
~34~
-
1.依本公司之章程規定,本公司依當年度獲利狀況扣除累積虧損後,如 尚有餘額,應提撥員工酬勞不低於1%,董事酬勞不高於3%。
-
2.本公司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員工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607 及$739 (其中包含本公司發放予孫公司之員工酬勞估列金額於民國111 年及 110 年度分別為$1,304 及$152)。董事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2,607 及 $739,前述金額帳列薪資費用科目。
-
民國111 年度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係依該年度之獲利情況,以章程 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列。董事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均為$2,607,其中 員工酬勞將採現金方式發放。
-
經董事會決議之民國110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民國110 年度財 務報告認列之金額一致。
-
3.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員工及董監酬勞等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 站查詢。
-
(二十三)所得稅
-
1.所得稅費用
(1)所得稅費用組成部分: |
|
|
|
|
|
|
|
111年度 |
|
|
110年度 |
當期所得稅: |
|
|
|
|
|
當期所產生之所得稅 |
$ |
16,069
|
|
$ |
-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886 |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
- |
|
|
7 |
遞延所得稅: |
|
|
|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
|
870 |
|
|
5,547 |
所得稅費用 |
$ |
17,825
|
|
$ |
5,554
|
(2)與其他綜合損益相關之所得稅金額: |
|
|
|
|
|
|
|
111年度 |
|
|
110年度 |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 |
36)
|
$ |
|
31 |
2.所得稅費用與會計利潤關係 |
|
|
|
|
|
|
|
111年度 |
|
|
110年度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
$ |
16,714
|
$ |
|
5,646
|
按税法規定剔除項目之所得稅影響 |
|
|
|
|
|
數 |
|
225 |
( |
|
2,720)
|
未分配盈餘加徵 |
|
886 |
|
|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
|
- |
|
|
7 |
課稅損失未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
|
|
2,621 |
所得稅費用 |
$ |
17,825
|
$ |
|
5,554
|
~35~
3.因暫時性差異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金額如下:
|
|
|
|
|
|
|
|
|
|
111年 |
111年 |
111年 |
111年 |
|
|
|
|
|
|
|
|
|
|
|
|
|
|
|
|
|
|
認列於其 |
|
|
|
|
|
|
|
|
|
1月1日 |
|
|
|
認列於損益 |
|
|
|
他綜合淨利 |
|
|
|
|
12月31日 |
|
暫時性差異: |
|
|
|
|
|
|
|
|
|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
|
|
|
|
|
|
|
|
|
|
|
|
|
|
|
備抵呆帳超限 |
|
$ |
|
403
|
|
|
|
|
$ |
-
|
|
|
$ |
-
|
|
|
$ |
403
|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
|
|
|
|
5 |
|
|
( |
|
3)
|
|
|
|
- |
|
|
|
2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
|
|
1,854 |
|
|
|
( |
|
700)
|
|
|
|
- |
|
|
|
1,154 |
未休假獎金 |
|
|
|
145 |
|
|
|
( |
|
52)
|
|
|
|
- |
|
|
|
93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16,356 |
|
|
|
|
|
- |
|
|
|
- |
|
|
|
16,356 |
|
|
|
|
18,763 |
|
|
|
( |
|
755) |
|
|
|
- |
|
|
|
18,008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
|
|
|
|
|
|
|
|
|
|
|
|
|
|
|
國外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
|
( |
|
90,469)
|
|
|
|
|
|
- |
|
|
|
- |
|
( |
|
90,469)
|
未實現處分不動產、廠房 |
|
|
|
|
|
|
|
|
|
|
|
|
|
|
|
|
|
|
及設備利益 |
|
( |
|
460)
|
|
|
|
|
|
290 |
|
|
|
- |
|
( |
|
170)
|
退休金超限數及精算損益 |
|
( |
|
513)
|
|
|
|
( |
|
141)
|
|
( |
|
36)
|
|
( |
|
690)
|
可轉換公司債財稅差異 |
|
( |
|
448) |
|
|
|
( |
|
264) |
|
|
|
- |
|
( |
|
712) |
|
|
( |
|
91,890) |
|
|
|
( |
|
115) |
|
( |
|
36) |
|
( |
|
92,041) |
|
|
($ |
|
73,127)
|
|
|
|
($ |
|
870)
|
|
($ |
|
36) |
|
($ |
|
74,033)
|
|
|
|
|
|
|
|
|
|
|
110年 |
|
|
|
|
|
|
|
|
|
|
|
|
|
|
|
|
|
|
|
|
認列於其 |
|
|
|
|
|
|
|
|
1月1日 |
|
|
|
認列於損益 |
|
|
|
|
他綜合淨利 |
|
|
|
|
12月31日 |
|
|
暫時性差異: |
|
|
|
|
|
|
|
|
|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
|
|
|
|
|
|
|
|
|
|
|
|
|
|
|
|
|
備抵呆帳超限 |
$ |
|
|
403
|
|
|
$ |
|
|
-
|
$ |
|
-
|
|
$ |
|
|
403
|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
|
|
|
1 |
|
|
|
|
|
4 |
|
|
- |
|
|
|
|
5 |
未實現兌換損失 |
|
|
|
7,488 |
( |
|
|
|
|
5,634)
|
|
|
- |
|
|
|
|
1,854 |
未休假獎金 |
|
|
|
156 |
( |
|
|
|
|
11)
|
|
|
- |
|
|
|
|
145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16,356 |
|
|
|
|
|
|
- |
|
|
- |
|
|
|
16,356 |
|
|
|
|
24,404 |
|
( |
|
|
|
|
5,641) |
|
|
- |
|
|
|
18,763 |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
|
|
|
|
|
|
|
|
|
|
|
|
|
|
|
|
|
國外長期股權投資收益 |
( |
|
90,469)
|
|
|
|
|
|
|
- |
|
|
- |
( |
|
|
90,469)
|
|
未實現處分不動產、廠房 |
|
|
|
|
|
|
|
|
|
|
|
|
|
|
|
|
|
|
及設備利益 |
( |
|
|
754)
|
|
|
|
|
|
294 |
|
|
- |
( |
|
|
|
460)
|
退休金超限數及精算損益 |
( |
|
|
376)
|
( |
|
|
|
|
168)
|
|
|
31 |
( |
|
|
|
513)
|
可轉換公司債財稅差異 |
( |
|
|
416) |
( |
|
|
|
|
32) |
|
|
- |
( |
|
|
|
448) |
|
( |
|
92,015) |
|
|
|
|
|
|
94 |
|
|
31 |
( |
|
|
91,890) |
|
|
($ |
|
67,611) |
|
($ |
|
|
|
|
5,547)
|
$ |
|
31
|
($ |
|
|
73,127) |
|
~36~
4.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之課稅損失之有效期 限及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相關金額如下:
發生年度
申報數
民國110年
11,853
$
發生年度
預估數
民國110年
13,103
$ |
尚未抵減金額
未認列遞延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1,853
$
11,853
$
民國120年
尚未抵減金額
未認列遞延
所得稅資產金額
最後扣抵年度
13,103
$
13,103
$
民國120年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
|
|
5.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109 年度。
(二十四)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可轉換公司債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可轉換公司債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
|
111年度 |
|
|
65,746
$
65,746
$
164
65,910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仟股)
92,760
92,760
675
93,435
110年度 |
每股盈餘
(元) |
|
|
|
0.71
$ |
|
|
|
0.71
$ |
|
|
|
|
|
22,676
$
22,676
$
988
23,664
$
稅後金額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仟股)
89,120
89,120
4,293
93,413 |
每股盈餘
(元) |
|
|
|
0.25
$ |
|
|
|
0.25
$ |
若員工酬勞採發放股票之方式,對本公司民國111年及110年度個體財
務報表無重大影響,對每股盈餘亦無重大影響。
~37~
(二十五)來自籌資活動之負債之變動
1月1日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12月31日
1月1日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12月31日 |
應付短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期票券
租賃負債
應付公司債
之負債總額
732,000
$
149,932
$
-
$
42,055
$
923,987
$
133,000
40,089)
(
-
-
92,911
-
-
-
33,873)
(
33,873)
(
865,000
$
109,843
$
-
$
8,182
$
983,025
$
111年
應付短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期票券
租賃負債
應付公司債
之負債總額
652,000
$
49,994
$
435
$
383,532
$
1,085,961
$
80,000
99,938
435)
(
-
179,503
-
-
-
341,477)
(
341,477)
(
732,000
$
149,932
$
-
$
42,055
$
923,987
$
110年 |
|
|
七、 關係人交易
(一)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富如海全球控股有限公司(富如海)子公司
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慧鴻)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鴻碩蘇州) 孫公司
航碩興業有限公司(航碩)孫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越南)有限公司(鴻碩越南)孫公司
(二)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 |
|
|
其他:
航碩
子公司 |
111年度
40,631
$
828
41,459
$ |
110年度 |
|
|
61,490
$
- |
|
|
61,490
$ |
其他係與關係人收取授權客戶之權利金及租金收入等所致。
2.進貨
進貨 |
|
|
商品購買﹕
鴻碩蘇州
航碩 |
111年度
707,553
$
-
707,553
$ |
110年度 |
|
|
257,605
$
209,750 |
|
|
467,355
$ |
~38~
商品係按一般商業條款和條件向關係人購買。
3.應收關係人款項
==> picture [436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應收航碩之款項主要來自本公司授權航碩得銷售商品予原本公司客戶所
收取之權利金(以下簡稱「授權客戶權利金」),授權客戶權利金將依照航
碩於民國111年及110年度分別銷售予所授權客戶營收淨額之4.53%及7%
計算,依約自航碩與授權客戶交易之當年度起計算,權利金分別於次年度
第三季及第一季前收取完畢。
4.預付貨款(帳列預付款項)
鴻碩蘇州 |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369,675
$
245,726
$ |
|
|
5.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存入保證金(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
|
航碩
慧鴻 |
111年12月31日
500
$
500
1,000
$ |
110年12月31日 |
|
|
500
$
- |
|
|
500
$ |
6.取得金融資產
本公司 |
帳列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交易股數
交易標的
5,000,000
慧鴻 |
111年度 |
|
|
|
取得價款 |
|
|
|
50,000
$ |
7.資金貸與關係人
對關係人放款
(1)期末餘額:
對關係人放款
(1)期末餘額: |
|
|
(2)利息收入:
富如海
子公司 |
111年12月31日
-
$
111年度
10
$ |
110年12月31日 |
|
|
692
$ |
|
|
110年度 |
|
|
-
$ |
對子公司之放款條件民國111年及110年度皆為款項到期後一次償還,
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之利息分別按年利率0.83%~2.00%及0.83%收取。
~39~
8.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8.關係人提供背書保證情形 |
|
|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富如海
鴻碩越南
航碩
鴻碩蘇州
短期員工福利
業務執行費 |
111年12月31日
122,840
$
184,260
36,000
399,230
742,330
$
111年度
9,922
$
840
10,762
$ |
110年12月31日
83,040
$
348,240
-
-
|
|
|
431,280
$ |
|
|
110年度
7,728
$
840 |
|
|
8,568
$ |
(三)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八、 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 picture [477 x 2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帳面價值 帳面價值
資 產 名 稱 111年12月31日 110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 64,213 $ 64,213 銀行借款額度及
發行公司債擔保
房屋及建築 35,058 36,740 銀行借款額度及
發行公司債擔保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196,787 196,787 銀行借款額度及
發行公司債擔保
房屋及建築 106,174 110,908 銀行借款額度及
發行公司債擔保
__ __
$ 402,232 $ 408,648
----- End of picture text -----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或有事項
無。
(二)承諾事項
-
1.本公司截至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止,為申請進口遠期信用狀額 度而開立之保證票據均為$100,000。
-
2.本公司截至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止,為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而開立之保證票據均為$507,538。
~40~
3.本公司為關係人取得銀行借款額度,背書保證金額明細如下:
被背書保證對象111年12月31日110年12月31日
富如海全球控股有限公司$ 122,840$ 83,040
(美金 4,000仟元)(美金 3,000仟元)
-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399,230$
(美金 13,000仟元)
-
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36,000$
鴻碩精密電工(越南)有限公司$ 184,260$ 348,240
(美金 6,000仟元)(美金 12,500仟元)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
1.本公司為配合集團營運擴充、發展新能源產品業務及就地供應,於民國112 年2 月24 日經董事會決議擬在美國設立子公司,並授權董事長於註冊資本 額在美金300 萬元內全權處理投資設立子公司等相關事宜。另於民國112 年 2 月17 日與SANTA TERESA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MPANY, LLC 簽訂購 買土地意向書,預計購買土地總額為美金2,506 仟元。
-
2.本公司於民國111 年12 月14 日經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10,000 仟股,並於民國112 年1 月30 日決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為民國112 年3 月6 日。
十二、其他
(一)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公司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
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
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
以降低債務。本公司利用負債資本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債務淨
額除以資本總額計算。債務淨額之計算為總借款扣除現金及約當現金。資
本總額之計算為個體資產負債表所列報之「權益」加上債務淨額。
本公司於民國111年度之策略維持與民國110年度相同,均致力將負債資
本比率維持在50%以下。於民國111年及1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負
債資本比率如下:
債資本比率如下: |
|
|
|
|
|
|
111年12月31日 |
|
110年12月31日 |
總借款 |
$ |
983,025
|
$ |
923,987
|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
( |
284,284)
|
( |
178,921)
|
債務淨額 |
|
698,741 |
|
745,066 |
總權益 |
|
2,062,831 |
|
1,930,211 |
總資本 |
$ |
2,761,572
|
$ |
2,675,277
|
負債資本比率 |
|
25.30% |
|
27.85% |
~41~
(二)金融工具
本公司民國111年及110年12月31日按IFRS 9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
收款( 含關係人) 及存出保證金) 之帳面金額分別為$586,619及
$584,197,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包含短期借款、應
付短期票券、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內到期)及存入保證金
之帳面金額分別為$998,621及$939,841。
-
2.風險管理政策
-
(1)本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 險及利率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政策 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本公司財務狀況 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
(2)風險管理工作由本公司財務部按照董事會核准之政策執行。本公司 財務部透過與公司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風 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提供 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以及剩餘流動資金 之投資。
-
3.重大財務風險之性質及程度
-
(1)市場風險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金: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金:新台幣 |
111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
|
外幣(仟元)
匯率
18,817
$
30.7100
56,148
30.7100
110年12月31日 |
|
帳面金額
(新 台 幣) |
|
|
|
577,870
$
1,724,313 |
|
外幣(仟元)
20,884
$
60,962 |
匯率
27.6800
27.6800 |
帳面金額
(新 台 幣) |
|
|
|
578,069
$
1,687,437 |
|
|
|
|
~42~
-
B.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民國111 年及110 年 度認列之全部兌換利益(損失)(含已實現及未實現)彙總金額分別 為$64,321 及($8,274)。
-
C.本公司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現金流量及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變動幅度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金:新台幣
1%
變動幅度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非貨幣性項目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金:新台幣
1% |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5,779
$
-
$
-
17,243
111年度
敏感度分析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5,781
$
-
$
-
16,874
110年度
敏感度分析 |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5,779
$
-
$
-
17,243
111年度
敏感度分析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5,781
$
-
$
-
16,874
110年度
敏感度分析 |
|
|
-
$
16,874 |
-
A.本公司之利率風險來自銀行借款。按浮動利率發行之借款使本公 司承受現金流量利率風險。部分風險已由按浮動利率持有之現金 及約當現金抵銷。按固定利率發行之借款則使本公司承受公允價 值利率風險。
-
B.本公司模擬多項方案並分析利率風險,包含考量再融資、現有部位 之續約、其它可採用之融資和避險等,以計算特定利率之變動對損 益之影響。就每個模擬方案,所有貨幣均係採用相同之利率變動。 此等模擬方案僅運用於計息之重大負債部位。
-
C.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若借款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 所有其他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之稅後 淨利將減少或增加$7,799 及$7,055。
-
(2)信用風險
-
A.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係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 義務而導致本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交易對手無法清償 按收款條件支付之應收帳款及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43~
-
B.本公司係以公司角度建立信用風險之管理。對於往來之銀行及金 融機構,設定僅有獲獨立信評等級良好之機構,始可被接納為交易 對象。依內部明定之授信政策,公司內各營運個體與每一新客戶於 訂定付款及提出交貨之條款與條件前,須對其進行管理及信用風 險分析。內部風險控管係透過考慮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 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險之限額係董事會依內部或外 部之評等而制訂,並定期監控信用額度之使用。
-
C.本公司採用IFRS 9 提供以下之前提假設,作為判斷自原始認列後 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是否有顯著增加之依據: 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逾期超過30 天,視為金融資產自原 始認列後信用風險已顯著增加。
-
D.本公司採用IFRS 9 提供前提假設,當合約款項按約定之支付條款 逾期超過90 天,除部分款項經追索或協調仍可收回外,餘視為已 發生違約。
-
E.本公司因交易對象帳款之回收情況良好,故採用違約機率法估計 預期信用損失。
-
F.本公司經追索程序後,對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融資產之金額予 以沖銷,惟本公司仍會持續進行追索之法律程序以保全債權之權 利。
-
G.本公司納入主計處等對未來前瞻性的考量調整按特定期間歷史及 現時資訊所建立之損失率,以估計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之預期損失情形如下:
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
未逾期
111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
帳面價值總額
300,701
$
備抵損失
-
未逾期
110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0.03%
帳面價值總額
404,439
$
備抵損失
-
1月1日
因無法收回而沖銷之款項
12月31日
1月1日(即12月31日) |
損失變動表如下:
逾期91天
合計
-
-
$
300,701
$
-
-
逾期91天
合計
100%
632
$
405,071
$
632
632
111年
應收帳款
632
$
632)
(
-
$
110年
應收帳款
632
$ |
|
|
H.本公司採簡化作法之應收帳款備抵損失變動表如下:
~44~
-
(3)流動性風險
-
A.現金流量預測是由公司內各營運個體執行,並由公司財務部予以 彙總。公司財務部監控公司流動資金需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 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之借款承 諾額度,以使公司不致違反相關之借款限額或條款。
-
B.各營運個體所持有之剩餘現金,在超過營運資金之管理所需時,將 轉撥回公司財務部。公司財務部則將剩餘資金投資於附息之活期 存款及定期存款,其所選擇之工具具有適當之到期日或足夠流動 性,以因應並提供充足之調度水位。
-
C.本公司未動用借款額度明細如下:
==> picture [388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D.本公司之非衍生金融負債按相關到期日予以分組,非衍生金融負 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 截至民國111 年及110 年12 月31 日止,除應付公司債及存入保 證金到期天數請詳下表外,本公司非衍生金融負債(包含短期借款 及應付短期票券)到期日之天數皆小於一年內,下表所揭露之合約 現金流量係為未折現之金額。
==> picture [388 x 6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分析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顯著提早,或 實際金額會有顯著不同。
(三)公允價值資訊
-
1.為衡量金融及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所採用評價技術的各等級定義如 下:
-
第一等級:企業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 經調整)。活絡市場係指有充分頻率及數量之資產或負債交易 發生,以在持續基礎上提供定價資訊之市場。
-
第二等級:資產或負債直接或間接之可觀察輸入值,但包括於第一等級 之報價者除外。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之公允價值屬之。
-
第三等級: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輸入值。
-
2.以成本衡量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資訊請詳附註六(八)之說明。
~45~
111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111年12月31日 |
|
帳面金額
金融負債: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8,182
$
帳面金額
金融負債: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42,055
$ |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
$
8,122
$
公允價值
110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
|
第三等級 |
|
|
|
-
$ |
|
第一等級
-
$ |
第二等級
42,238
$ |
第三等級 |
|
|
|
-
$ |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按證券櫃檯買賣中心twAAA公司債參考利率表,
以插補法計算該可轉換公司債約當存續期間之平均利率,並以此平均
利率作為風險折現率之參考值計算出之現值衡量。
==> picture [407 x 23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6~
-
B.評價模型之產出係預估之概算值,而評價技術可能無法反映本公 司持有金融工具及非金融工具之所有攸關因素。因此評價模型之 預估值會適當地根據額外之參數予以調整,例如模型風險或流動 性風險等。根據本公司之公允價值評價模型管理政策及相關之控 制程序,管理階層相信為允當表達個體資產負債表中金融工具及 非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調整係屬適當且必要。在評價過程中 所使用之價格資訊及參數係經審慎評估,且適當地根據目前市場 狀況調整。
-
5.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無第一等級與第二等級間之任何移轉。
-
6.下表列示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第三等級之變動:
|
|
111年 |
|
110年 |
|
|
衍生工具 |
|
衍生工具 |
1月1日 |
($ |
1,811)
|
$ |
1,207
|
本期轉換 |
( |
80)
|
( |
1,790)
|
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
( |
225)
|
( |
1,228)
|
12月31日 |
($ |
2,116)
|
($ |
1,811)
|
期末持有資產及負債之包含於損益之 |
|
|
|
|
未實現利益或損失變動數(註) |
($ |
225)
|
($ |
1,228)
|
註:帳列其他利益及損失。 |
|
|
|
|
-
7.民國111 年及110 年度無自第三等級轉入及轉出之情形。
-
8.本公司對於公允價值歸類於第三等級之評價流程係由財會部門採用專 家之評價報告,並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 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以確保評價 結果係屬合理。
-
9.有關屬第三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項目所使用評價模型之重大不可觀察輸 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下:
111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輸入值(加權平均)公允價值關係
可轉換公司債($ 2,116)二元樹可換股價波動率47.15%股價波動率愈高
賣回權及買換評價模型,公允價值愈高
回權
110年12月31日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輸入值(加權平均)公允價值關係
可轉換公司債($ 1,811)二元樹可換股價波動率53.87%股價波動率愈高
賣回權及買換評價模型,公允價值愈高
回權
~47~
10.本公司經審慎評估選擇採用之評價模型及評價參數,惟當使用不同之 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 之金融資產,若評價參數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 下:
111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金融負債
---
可轉換公司債之波動率±5$ ($ 1)$ $
賣回權及買回權
110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有利變動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
可轉換公司債之波動率±5$ 64($ 89)$ $
賣回權及買回權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下列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皆已沖銷,以下揭露資訊係
供參考。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1.資金貸與他人:請詳附表一。
-
2.為他人背書保證:請詳附表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無此情形。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以上:無此情形。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 附表三。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此 情形。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請詳附表四。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請詳附 表五。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此情形。
-
10.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 額:請詳附表六。
~48~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請詳附
表七。
主要股東資訊:請詳附表九。
十四、部門資訊
不適用。
==> picture [7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9~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他人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編號
(註1) |
貸出資金
之公司 |
貸與對象 |
往來項目 |
是否為
關係人 |
本期
最高金額 |
期末餘額 |
實際動支
金額 |
利率
區間 |
資金貸
與性質 |
業務
往來金額 |
有短期融通
資金必要之
原因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擔保品 |
擔保品 |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
資金貸與
總限額 |
備註 |
|
|
|
|
|
|
|
|
|
|
|
|
|
名稱 |
價值 |
|
|
|
0
0
1 |
鴻碩精密電工股
份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股
份有限公司
福清鴻碩電子有
限公司 |
鴻碩精密電工(越南)
有限公司
富如海全球控股有限公
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
有限公司 |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關係人 |
是
是
是 |
59,880
$
6,443
24,722 |
-
$
-
24,722 |
-
$
-
24,722 |
考量市場狀
況及資金成
本
考量市場狀
況及資金成
本
不計息 |
短期融通資金
短期融通資金
業務往來 |
-
$
-
18,478 |
因靈活資金運
用需要
為轉投資之資
金運用
董事會通過
認定屬資金貸
與 |
-
$
-
- |
無
無
無 |
-
$
-
- |
825,132
$
825,132
45,162 |
825,132
$
825,132
45,162 |
-
-
-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
(1).發行人填0。
-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規定資金貸與有業務往來公司或行號者,貸與總金額及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彼此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短期融通資金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40%為限。
-
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間,從事資金貸與,不受前述限制,惟短期融通資金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100%為限;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100%為限。
-
註3:期末餘額係指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限額。
附表一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編號 |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被背書保證對象 |
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限額 |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餘額 |
期末背書
保證餘額 |
實際動支
金額 |
以財產擔保
之背書保證
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額
佔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之比率(%)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
屬母公司對
子公司背書
保證 |
屬子公司對
母公司背書
保證 |
屬對大陸地
區背書保證
備註 |
|
|
公司名稱 |
關係
(註2) |
|
|
|
|
|
|
|
|
|
|
0
0
0
0
1 |
鴻碩精密電工
股份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
股份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
股份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
股份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
(蘇州)有限公
司 |
富如海全球控股
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越南)
有限公司
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
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
有限公司 |
2
2
2
2
2 |
1,856,548
$
1,856,548
1,856,548
1,856,548
1,554,843 |
128,860
$
349,763
36,000
418,795
220,400 |
122,840
$
184,260
36,000
399,230
220,400 |
-
$
107,486
30,000
61,420
- |
-
$
-
-
-
- |
5.95
8.93
1.75
19.35
12.76 |
2,062,831
$
2,062,831
2,062,831
2,062,831
1,727,603 |
Y
Y
Y
Y
Y |
N
N
N
N
N |
N
-
N
-
N
-
Y
-
Y
- |
-
註1: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不得超過當期總淨值。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額度以不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十為限,對海外單一聯屬公司則以不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九十為限, 淨值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載為準。
-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七種,標示種類即可:
-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
(2)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3)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
(4)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7)同業間依消費者保護法規範從事預售屋銷售合約之履約保證連帶擔保。
-
註3:應填列公司依為他人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定對個別對象背書保證之限額及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並於備註欄說明背書保證個別對象及總限額之計算方法。
-
註4:當年度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最高餘額。
-
註5:應填列董事會通過之金額。但董事會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十二條第八款授權董事長決行者,係指董事長決行之金額。
-
註6:應輸入被背書保證公司於使用背書保證餘額範圍內之實際動支金額。
-
註7:屬上市櫃母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子公司對上市櫃母公司背書保證者、屬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者始須填列Y。
附表二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金額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價格決定之參取得目的及使用其他約定事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財產名稱事實發生日(註5)價款支付情形交易對象關係所有人與發行人之關係移轉日期金額考依據情形項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廠房建設工程109年4月23日 $ 875,120註4湖北省天門市人民政府----$ -不適用配合公司未來發-
限公司(含所屬天門市城市建設展需要
投資有限公司)
註1:所取得之資產依規定應鑑價者,應於「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欄中註明鑑價結果。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金額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註3:事實發生日,係指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等日期孰前者。
註4:依合約約定,於取得登記在「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名下之二期工程房產證屆滿五年後,按各工程合約總造金額無息償還。
註5: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之廠房建設工程原幣金額為人民幣198,530仟元。
附表三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進(銷)貨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
交易情形 |
交易情形 |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應收(付)票據、帳款 |
備註 |
|
|
|
進(銷)貨 |
金額 |
佔總進(銷)貨之
比率 |
授信期間 |
單價 |
授信期間 |
餘額 |
佔總應收(付)票
據、帳款之比率 |
|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孫公司
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 |
銷貨
銷貨
銷貨
銷貨 |
707,553)
($
658,476)
(
181,310)
(
299,009)
( |
( 21%)
( 19%)
( 64%)
( 9%) |
預付及月結30天
預付及月結150天
預付及月結150天
預付及月結150天 |
-
$
-
-
- |
-
-
-
- |
-
$
-
51,573
299,009 |
-
-
38%
34% |
-
-
-
- |
註1:係以收入面揭露方式,其相對交易不再揭露。
註2:關係人交易條件如與一般交易條件不同,應於單價及授信期間欄位敘明差異情形及原因。
附表四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民國111年12月31日
附表五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
週轉率(次)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後
收回金額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提列備抵呆帳金額 |
|
|
|
|
|
金額 |
處理方式 |
|
|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 |
關聯企業 |
299,009
$ |
2.00 |
-
$ |
- |
44,030
$ |
-
$ |
註1:請依應收關係人帳款、票據、其他應收款…等分別填列。
註2:實收資本額係指母公司之資本額。發行人股票無面額或美股面額非屬新臺幣十元者,有關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之交易規定,以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百分之十計算之。
附表五第1頁
附表六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註3) |
0
0
1
2
2
3 |
本公司
本公司
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 |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
1
1
3
3
3
3 |
進貨
預付貨款
進貨
進貨
應收帳款
進貨 |
707,553
$
369,675
658,476
181,310
299,009
299,009 |
註4
註4
註5
註5
註5
註5 |
21%
7%
20%
5%
6%
9%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
(1).母公司填0。
-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ㄧ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
(1).母公司對孫公司。
-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母公司向孫公司間進貨之交易價格係依雙方議定價格計算,付款條件為預付及月結30天。
註5:孫公司間進貨之交易價格係依雙方議定價格計算,付款條件為預付及月結150天。
註6: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係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附表六第1頁
附表七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投資公司名稱 |
被投資公司名稱 |
所在地區 |
主要營業項目 |
原始投資金額 |
原始投資金額 |
|
期末持有 |
期末持有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註1) |
備註 |
|
|
|
|
本期期末(註2) |
去年年底 |
股數 |
比率 |
帳面金額 |
|
|
|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
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
富如海全球控股有限公司
慧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航碩興業有限公司
鴻碩精密電工(越南)有限公司 |
薩摩亞
台灣
台灣
越南 |
投資業務及商品貿易
生產經營電動汽車用充電
槍、高壓線及新能源材料
商品貿易
生產經營3C產品連接線及
訊號線等 |
410,825
$
50,000
146,880
146,053 |
410,825
$
-
146,880
146,053 |
12,466,995
5,000,000
-
- |
100%
100%
100%
100% |
1,724,313
$
46,021
178,742
121,392 |
2,465
$
3,995)
(
5,185)
(
19,702)
( |
2,850
$
3,979)
(
5,185)
(
19,702)
( |
子公司
子公司
孫公司
孫公司 |
註1:本公司本期認列之投資收益已調整與被投資公司相互間交易之未實現損益。
註2:航碩興業有限公司之原始投資金額為美金4,996仟元(人民幣35,090仟元);鴻碩精密電工(越南)有限公司之原始投資金額為越南盾115,288,093仟元(美金5,000仟元)。
附表七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基本資料
民國1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
主要營業項目 |
實收資本額
(註2) |
投資方式 |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
出累積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
本期期末自台灣
匯出累積投資金
額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1) |
期末投資
帳面金額 |
截至本期止已匯
回投資收益 |
備註 |
|
|
|
|
|
匯出 |
收回 |
|
|
|
|
|
|
|
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
限公司
生產經營3C產品連
接線、訊號線、電
動汽車用充電槍、
高壓線及新能源材
料
福清鴻碩電子有限公司各種3C產品連接線
及訊號線之加工
鴻碩精密電工(湖北)
有限公司
生產經營銅品、3C
產品連接線、訊號
線、電動汽車用充
電槍、高壓線及新
能源材料
鴻碩地產開發(天門)
有限公司
房地產開發、建
造、銷售、出租及
房屋仲介服務等 |
|
619,607
$
45,685
695,016
10,192 |
透過第三地區公司
再投資大陸(富如海
全球控股)
透過鴻碩精密電工
(蘇州)再投資大陸
透過鴻碩精密電工
(蘇州)再投資大陸
透過鴻碩精密電工
(蘇州)再投資大陸 |
305,952
$
-
-
- |
-
$
-
-
- |
-
$
-
-
- |
305,952
$
-
-
- |
1,618)
($
945
105,895)
(
1,095)
( |
100%
100%
100%
100% |
1,618)
($
945
105,895)
(
1,095)
( |
1,727,599
$
45,162
552,278
5,830 |
85,235
$
-
-
- |
-
-
-
- |
註1:係依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
註2:鴻碩精密電工(蘇州)有限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美金20,000仟元(人民幣141,692仟元);福清鴻碩電子有限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美金1,400仟元(人民幣10,709仟元);鴻碩精密電工(湖北)有限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為人民幣159,000仟元;鴻碩天門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人民幣2,300仟元。
註3:係依據民國97年8月29日經濟部經審字第09704604680號令規定,以本集團合併財務報表淨值之60%計算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依經濟部投審會規
灣匯出赴大陸地區經濟部投審會定赴大陸地區投資
公司名稱投資金額核准投資金額限額(註3)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 $ 305,952 $ 636,262 $ 1,237,699
有限公司
附表八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資訊 民國111年12月31日
附表九
主要股東名稱 |
股份 |
股份 |
|
持有股數 |
持股比例 |
張利榮
高鵬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8,305,979
7,862,416 |
8.90%
8.43% |
附表九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
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一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
摘 要 |
|
|
金 額 |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
|
|
$ |
67
|
支票存款 |
|
|
|
|
2 |
活期存款 |
|
|
|
|
|
-台幣存款 |
|
|
|
|
8,623 |
-外幣存款 |
美金 |
138,515元 匯率 |
30.71 |
|
4,254
|
約當現金 |
|
|
|
|
|
-定期存款 |
美金 |
8,835,488元 匯率 |
30.71 |
|
271,338 |
|
|
|
|
$ |
284,284
|
明細表一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淨額 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二
客 戶 名 稱
摘 要
非關係人:
A客戶
B客戶
其他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 額
備 註
214,049
$
51,241
35
各單獨客戶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265,325
$ |
|
|
明細表二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預付款項
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
摘 要 |
金 額
369,675
$
205
369,880
$ |
備 註 |
預付貨款
其他 |
|
|
各單獨項目餘額未超過本科目餘額5% |
明細表三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民國111 年1 月1 日至111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四
名 稱 |
期 初 餘 額 |
期 初 餘 額 |
本 期 |
增 加 |
本 期 |
金 額
-
$
-
-
$
減 少 |
投資(損)益
2,850
$
3,979)
(
1,129)
($ |
累積換算
調整數
32,212
$
-
32,212
$
本 期 |
精算損益
510
$
-
510
$
認 列 |
|
發放子公司
員工酬勞成本
1,304
$
-
1,304
$ |
期 末 餘 額 |
期 末 餘 額 |
股 權 |
單位:新台幣仟元
總 價
1,724,313
$
無
46,021
無
1,770,334
$
提供擔保
或質押情
形
備註
淨 值 |
單位:新台幣仟元
總 價
1,724,313
$
無
46,021
無
1,770,334
$
提供擔保
或質押情
形
備註
淨 值 |
|
股數
(仟股)
12,467
- |
金 額
1,687,437
$
-
1,687,437
$ |
股數
(仟股)
-
5,000 |
金 額
-
$
50,000
50,000
$ |
股數
(仟股)
-
- |
|
|
|
|
|
|
股數
持股
(仟股)
比例
12,467
100%
5,000
100% |
金 額
1,724,313
$
46,021
1,770,334
$ |
單 價(元)
-
$
-
|
總 價
1,724,313
$
46,021
1,770,334
$ |
|
富如海全球控
股有限公司
慧鴻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無
無 |
明細表四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民國111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債 權 人 |
借 款 種 類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擔保借款
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信用借款 |
期 末 餘 額
契 約 期 限
80,000
$
111.12.26~112.06.24
15,000
111.11.28~112.05.27
5,000
111.12.30~112.06.28
160,000
111.12.28~112.02.24
130,000
111.12.27~112.02.24
75,000
111.11.16~112.01.15
30,000
111.10.28~112.01.28
25,000
111.11.21~112.05.20
20,000
111.11.28~112.05.27
15,000
111.12.22~112.06.20
10,000
111.12.27~112.01.06
300,000
111.09.28~112.03.27
865,000
$ |
利 率 區 間 |
融 資 額 度 |
抵 押 或 擔 保 |
A銀行
A銀行
A銀行
B銀行
B銀行
C銀行
C銀行
D銀行
D銀行
D銀行
E銀行
F銀行 |
|
|
1.78%
1.78%
1.78%
1.71%
1.71%
1.77%
1.52%
1.65%
1.65%
1.65%
1.44%
1.46% |
100,000
$
100,000
100,000
700,000
700,000
105,000
105,000
60,000
60,000
60,000
80,000
300,000 |
無
無
無
土地、房屋及建築
土地、房屋及建築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
明細表五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 民國111 年1 月1 日至111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六 |
|
|
|
單位:新台幣仟元 |
項 目 |
數 量 |
|
金 額 |
備 註 |
銷貨收入 |
|
|
|
|
訊號線 |
15,669 KPCS |
$ |
731,384
|
|
其他 |
|
|
|
|
租賃服務收入 |
|
|
12,343
|
|
授權客戶服務收入 |
|
|
34,498 |
|
|
|
$ |
778,225
|
|
明細表六第1頁
明細表七
期初存貨
加:本期進貨
減:期末存貨
銷貨成本
存貨跌價損失
項 |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
民國111 年1 月1 日至111 年12 月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 額
8,812
$
707,553
15,826)
(
700,539
17)
(
700,522
$
目 |
|
|
明細表七第1頁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
民國111 年1 月1 日至111 年12 月31 日
明細表八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薪 資 支 出
折 舊 費
員工及董事酬勞
捐 贈
其 他 費 用(註) |
推 銷 費 用
管 理 費 用
-
$
18,203
$
-
7,531
-
3,910
-
3,140
190
18,095
190
$
50,879
$ |
合 計
18,203
$
7,531
3,910
3,140
18,285
51,069
$ |
備註 |
|
|
|
|
註:各單獨項目金額未超過本科目總額之5%。
明細表八第1頁
社團法人台北市會計師公會會員印鑑證明書
北市財證字第 1120149 號 (1) 吳漢期 會員姓名: (2) 林雅慧 事務所名稱: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事務所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一段333號27樓 事務所統一編號: 03932533 事務所電話: (02)27296666 委託人統一編號: 86318408 (1) 北市會證字第 2374 號 會員書字號: (2) 北市會證字第 4096 號
印鑑證明書用途:辦理 鴻碩精密電工股份有限公司 111 年 01 月 01 日 至 111 年度(自民國 111 年 12 月 31 日 ) 財務報表之查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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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一 一
存
簽 會
名 印
式 鑑
二 二
理事長: 核對人: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01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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