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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tech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an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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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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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 年1 月22 日,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 技”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建设 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的议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机构”)作为浩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浩通科技上述决议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8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3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510,850,012.0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998,211.94元(不含增值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851,800.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2日 汇入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验证,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1]6116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等事项的公告的更正 公告》(2021-016);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告》(2022-03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19,976.55 17,882.99
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4,987.08 4,913.34
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2,166.06 2,161.6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34 55.34
补充流动资金 19,900.15 19,900.07
合计 47,085.18 44,913.38

二、“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及延期的相关情况

(一)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由江西浩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浩博新材”)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北工业园广银大道28号实施, 建设内容处理废汽催3,000t/a,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投资25,792.63万元,项 目已完工部分自2024年7月试生产,运行良好。

(二)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的相关情况

公司基于政策形势、市场情况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 总额、建设期做出如下变更: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后 变更后
一期处理废汽催3,综合楼、贵金属提 000t/a,主要建设纯及检验分析中 在一期项目原 基础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 心、原料预处理厂处理站人流门卫 房、供水及废水物流门卫雨 进行技术改造料种类,危废 和智能化升级,增加危废原利用总量3,000t/a;另增加
、水收集池及35kV 、、高压配电设施 非危废原料利 用量3,000t/a
一期建设投资57,3投资136,927.24万 26万元。项目总元(一、二期合 一期项目投资设投资52,129 58,156.25万元,其中:建.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投资总额 计),包括建设投元,铺底流动资金 资104,557.79万31,247.70万元及 6,027.05万元需用2,508.37 (其中:变更前已完工项目万元、变更后项目新增
其他相关费用1,121.75万元) 3,518.68万元)
建设期 2022年~2025年6月 ~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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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的原因

1 、技术方面

一期项目原仅包含“火法”工艺,本次变更系在已建成“火法”工艺产线基 础上新增“湿法”工艺并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浩博新材可实现“湿法”+“火 法”双工艺驱动,处置原料品类得以进一步拓宽。本次项目变更,可提高现有产 线贵金属二次资源等原料的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募投项目生产效率和经营管理 水平。本次变更可实现提质增效,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能更好地贯彻国 家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方针。

2 、市场方面

一期项目原规划建设产能主要定位于废汽催回收。废汽催回收是贵金属回收 市场的重要增长点,市场潜力巨大,行业翘首以待。但现阶段废汽催回收尚未形 成集中、规范的原料市场,废汽催回收市场整体发展状况低于预期,导致公司已 完工部分产能未能充分利用。为充分利用产能、更高效的实现募投项目的经济效 益,结合市场和生产实际,公司本次调整并新增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将目标原料 扩大到市场规模发展较迅速的含贵金属原料种类(包括危废原料、非危废原料), 可既保有原废汽催回收业务的有效产能,又同时实现提效增产,有助于公司提升 产能利用效率、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3 、战略布局

近年来,随着危废处置就近转移政策的推进,部分省份环保部门出台政策, 鼓励危废就近处置、利用,实施相邻省份区域合作。浩博新材作为公司重要的生 产基地,所在江西当地贵金属产业链成熟度高、产业政策优势明显。故结合公司 经营战略及相关政策变化,变更本项目建设内容,通过技改新增相关原料处置品 类,借助和充分发挥浩博新材产能,实现就近省份危废处置合作。此外,优化产 能布局后,江西周边省份原料实现就近处置,可降低公司长距离运输成本,有助 于降本增效,有利于公司经营效益更好的实现。

综上,公司通过在原项目基础上调整部分建设内容、进行技术改造,可增加 浩博新材原料处置种类,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产能布局,能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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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了公司发展空间。通过扩产增效,可更好实现项目预期收益,符合公司发展 的长远利益,具备较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项目变更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投资 总额及延期,均系根据政策形势、市场情况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慎重研究后 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将严格 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 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不利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和 效益实现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审核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20 日,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及延期》议案。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变更“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资源综 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是公司基于政策形势、市场情况变化 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而做出的审慎决策,变更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 分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议案。公司本次变更“浩博新材贵金属二次资源 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并延期,系公司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结 合政策形势、市场情况的变化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经反复慎重研究做出的决策,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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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部 分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变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并延期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 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 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决议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并延期的事项 无异议。本事项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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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及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陆凯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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