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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tech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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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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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24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对于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与之配套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就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 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 后)》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取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 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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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等相关议案。

5、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1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3年5月1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7、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同意确定2023年7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授予159万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 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29.67元/股, 并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由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8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9、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24年5月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9.67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1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5月23日,公司本激励计划中预留的39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后12个月内已授出14万股,未授出的25万股预留权益已失 效。

11、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本 激励计划,对于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6.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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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与之配套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亦一并 终止。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由于目前行业市场环境与公司推出本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公司2023年、 2024年均未达到股权激励设定的业绩目标,公司继续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经审慎研究后,为保障公司长远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对于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 作废,与之配套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三、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后续安排及财务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责。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要求,公司承诺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不再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未来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 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后续公司将依据 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择机推出更加合理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财务部的初步测算,公司预计无法实现剩余解除限售期及归属期的业绩 考核目标,因此公司预计未来能够满足可行权条件的权益工具数量为零,相应累计确 认的股权激励费用为零,最终需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四、终止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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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实施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激励计 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4、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就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已经履 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改后)》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终止本 次激励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3、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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