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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tech Inc.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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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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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 2023-008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其中 2 名监事朱晋 先生、余志灏先生通讯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二)审议通过《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
- 报告》(公告编号:2023 - 005)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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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 —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 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 发展预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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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实 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 2023 年度、 2024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与关联方上海锦瑭联金 属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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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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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2024 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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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监事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
展,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 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监事会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1、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 2、适用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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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薪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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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职工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不单独领取监事
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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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非职工监事津贴:0万元/年(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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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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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监事薪酬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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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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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并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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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请其担任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能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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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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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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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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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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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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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使
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告编号:202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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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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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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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告编号:202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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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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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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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审议通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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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估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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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公告编号:202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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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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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审议通过《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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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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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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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十四)审议通过《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 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十六)审议通过《核实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
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 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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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 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 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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