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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otech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ug 2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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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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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1 年8 月25 日,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 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 荐机构”)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浩通 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8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8.0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850,012.02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39,998,211.9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0,851,800.0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中汇会验[2021]6116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拟投资额度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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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使 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拟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 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定于定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 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实施方式

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前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 品种、签署相关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公司对暂时闲置的募 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收 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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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投资产品。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 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 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8 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前 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 过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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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真核查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 独立意见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等相关资料,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

(二)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是在公司阶段性现金流较为充裕、经营情况良好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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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陆凯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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