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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r Devic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Oct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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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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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陆通”)于2020 年11 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 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 年11 月3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 年度相互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5 亿元,有效期至2021 年12 月31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东莞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同意为中国银行东 莞分行与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欧陆通”)之间自2021 年 7 月1 日起至2029 年12 月31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 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201,040,000.00 元最高本金余额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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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权人: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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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人:欧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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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人:东莞欧陆通
4、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 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 债权:本合同规定的2021 年7 月1 日起至2029 年12 月31 日。 5、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贰亿零壹佰零肆万元整 (201,040,000.00 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 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 亿元,占公司2020 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0.06%。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47,004.00 万元,占公司2020 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6%,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 保余额为102,996.00 万元,占公司2020 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7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