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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r Device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5
Mar 1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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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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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可转债转股
权益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使公司总股本增加,致使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权益比例由60.93%被动稀释至59.99%,触及5%的 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发 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近日,因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增加,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被动 稀释,现将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19 号)同 意注册,公司于2024 年7 月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 转债”)6,445,265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4,526,500.00 元,期限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4 年7 月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欧通转债”,债券代码
-
“123241”,并于2025 年1 月13 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4.86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44.56 元/股。
-
自2025 年2 月18 日至2025 年3 月13 日,“欧通转债”因转股减少1,378,353
-
张,累计转股3,092,249 股,公司总股本由102,522,924 股增加至105,615,173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格 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权益比例从60.93%被动稀释 至59.99%,触及5%的整数倍。
|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深圳市格诺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7号创展中心1603 室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南京王越科王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420 室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泰州通聚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江苏省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业创业 园C幢211 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3日 | |||
| 股票简称 | 欧陆通 | 股票代码 | 300870 | |
| 变动类型 | 减少 (持股数量不 变,权益比例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 |
是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增持/减持数量 | 权益变动比例 | ||
| A股 | 0 | 被动稀释0.94% | ||
| 合计 | 0 | 被动稀释0.94%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被动稀释)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权益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合并权益比 例(%) |
股数(股) | 合并权益 比例(%) |
||
| 深圳市格诺 利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 |
人民币普 通股 |
29,234,023 | 28.87 注2 |
29,234,023 | 28.87 注2 |
| 可转换公 司债券 |
4,153,949. 73(对应可转 债1,851,000 张) |
4,153,949. 73(对应可转 债1,851,000 张) |
|||
| 南京王越科 王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人民币普 通股 |
29,234,023 | 28.51 注2 |
29,234,023 | 27.68 |
| 可转换公 司债券 |
2,746,189. 41(对应可转 债1,223,702 张) |
0 | |||
| 泰州通聚信 息技术咨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人民币普 通股 |
3,635,231 | 3.55 | 3,635,231 | 3.44 |
| 合计持有 股份 |
62,103,277 | 60.93 | 62,103,277 | 59.99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权益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 股数(股) | 合并权益比 例(%) |
股数(股) | 合并权益 比例(%) |
||
| 深圳市格诺 利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 |
人民币普 通股 |
29,234,023 | 28.87 注2 |
29,234,023 | 28.87 注2 |
| 可转换公 司债券 |
4,153,949. 73(对应可转 债1,851,000 张) |
4,153,949. 73(对应可转 债1,851,000 张) |
|||
| 南京王越科 王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人民币普 通股 |
29,234,023 | 28.51 注2 |
29,234,023 | 27.68 |
| 可转换公 司债券 |
2,746,189. 41(对应可转 债1,223,702 张) |
0 | |||
| 泰州通聚信 息技术咨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
人民币普 通股 |
3,635,231 | 3.55 | 3,635,231 | 3.44 |
| 合计持有 股份 |
62,103,277 | 60.93 | 62,103,277 | 59.99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 不适用 说明 7、备查文件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合并权益比例,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按照持股数量/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与(持股数量+持有“欧通转债”的可转股数量)/(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公司发行的 “欧通转债”对应的股份总数)计算的较高者。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欧通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 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比例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