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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r Device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ug 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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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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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项目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8 月27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将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 全资子公司东莞欧陆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欧陆通”)变更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苏州市云电电子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云电”);实施地点由 “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129 号”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厍浜路16 号”;项目名称由“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数据中心 电源145 万台”(具体项目名称以后续实际备案为准)。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除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项目名称外,不存在其他变 更,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19 号)同

意注册,公司于2024 年7 月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445,265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44,526,5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12,106,634.4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32,419,865.56 元。截至2024 年7 月1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 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职业字[2024]45591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占募集资金总量
比例
1 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
源建设项目
25,925.06
25,925.06

40.99%
2 欧陆通新总部及研发实
验室升级建设项目
27,914.10
27,027.58

42.74%
3 补充流动资金 11,500.00
10,289.35

16.27%
合计 65,339.16
63,241.99

100.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情况

1、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涉及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募投项目为“东莞欧陆通 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该项目目前尚未开始投入,除此之外,该项目的投 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建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根据《深圳欧陆通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拟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
源建设项目
东莞欧陆通 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
梅段129 号


年产数据中心电源
145 万台
(具体项目名称以后
续实际备案为准)
苏州云电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厍浜路
16 号

2、变更的原因

本次变更“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 名称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规划和布局需要做出的审慎决策。上述项目 的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的基地布局,优化 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 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此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外,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均未发生变化,上述变更不影响 项目原有的实施方案。上述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 资子公司东莞欧陆通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云电;实施地点由“东莞市洪梅 镇望沙路洪梅段129 号”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厍浜路16 号”;项目 名称由“东莞欧陆通数据中心电源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数据中心电源145 万 台”(具体项目名称以后续实际备案为准)。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8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事项是根据公司的 实际发展需要,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 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 名称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及项目名称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欧陆通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 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第三届董事会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 2、第三届监事会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

  • 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项目名称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