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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or Device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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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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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 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检查了公司经营、财务活动及依法运作等情 况,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决定的研究,并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积极维护公司利益,维护股东权益。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运作情况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
| 1 | 2022年1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 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2 | 2022年4月18日 |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7、《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3 | 2022年4月25日 |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4 | 2022年8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5 | 2022年10月24日 |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4、《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 | 2022年11月18日 |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7 | 2022年12月26日 | 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七次会议 | 1、《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关于预计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3、《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按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 设与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 勉尽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 的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内控及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财务状况良好,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准确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对外担保工作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担保,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产品生 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对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梳 理,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 常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保障,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
的保证。经公司内部审计相关人员的全面评价,2022 年度,根据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止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止报告基准日 未发现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符合《内部审计制度》 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真实、有效。截至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2022 年度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2022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2022 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认真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 年,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履行职责能力建设,履行好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对外投 资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经营和稳定、健康 的发展而努力。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4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