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ongta Securitie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Jan 26, 2021
57227_rns_2021-01-26_e73b8040-1754-4092-9f79-d8a91fed501c.PDF
AGM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2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股股东A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关于选举李石山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1 | √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 1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公开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已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hongtastock.com)公开披 露。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
| A股 | 601236 | 红塔证券 | 2021/2/3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加现场会议 A 股股东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 委托书(附件 1)。
2、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 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 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 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 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
4、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 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 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 13:00-14:00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欢迎各位股东与我们联系!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19 楼董事会监事会 办公室
联系人:杨忠、许梦泽
联系电话:0871-63577113
传真号码:0871-6357907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65001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委托人交通、食宿 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6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2 月 1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选举李石山先生为公 | |||
| 司董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