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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fa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Jun 10, 2021

57084_rns_2021-06-10_1832feeb-2187-4b98-8d98-bd122e5e4312.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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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事宜,经 审查,我们认为,因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宏发电声”)系公 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创 光电”)持有宏发电声22.0424%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联创光电作为“持有对 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公司的 关联方,公司、联创光电共同向宏发电声增资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应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予以审议。

我们同意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翟国富 都红雯 蔡 宁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