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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fa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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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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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 2021 086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宏发”) 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资金的借款,同时,厦门宏发参股股东江西联创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未同比例提供借款。

  • 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 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一)提供借款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在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 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依据资金 状况和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下 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其业务发展,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 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就本议案形成了决议意见:厦门宏发电声股份 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向厦门宏发提供借

款,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公司对其在经营、财务、投资等方面能有效控制, 可以充分掌握其经营情况有利于该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书面 意见:公司依据资金状况和下属子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在不影响自身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向下属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可以支持 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供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借款的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运营资金需求,公司 拟向厦门宏发提供不超过60,000万元的借款,利率参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 率确定为4.35%,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为一年。

厦门宏发参股股东联创光电结合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和资金使用 安排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0551268X6 注册资本:44347.675 万元

法定代表人:曾智斌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 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 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光电子 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LED显示屏、光电通信线缆、电力电缆、 继电器、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其他电子产品、计算机的生产、销售。光电 显示及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安装,合同能源管理、系统节能工程、节能服务、太阳 能及风力发电设备、网络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及安装、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安防 监控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服务,电声器材与声测量仪器,投资咨询。物业管理,

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利用;生产、销售税控收款机及相 关产品服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许可的凭证经营)。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29,231.38万元, 负债总额300,463.47万元,净资产总额328,767.91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 经审计),资产总额610,485.44万元,负债总额255,492.82万元,净资产总额 354,992.62万元。

关联关系:厦门宏发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联创光电持 有厦门宏发股份的比例大于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 指引》第八条的规定,联创光电作为“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 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 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厦门宏发依法设立、合法存续,具备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具备良好的支付 能力,本次提供借款形成坏账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厦门宏发签署的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 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 满足其运营资金的需要。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提供借款对象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本次提供借款的利率定价公允,能使得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公司也 将密切关注厦门宏发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 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关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厦门宏发参股股东联创光 电结合发展自身主营业务的战略规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未同比例提供借款,本次提

供借款的利率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对上述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 异议。

六、备查文件

  •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 6、财务顾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